民间房屋买卖契约约上的买方签名不是本人的亲笔,契约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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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房屋买卖契约的格式
: 买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同意买卖下列房屋:___区___路___弄___号___室 建筑面积共_____平方米。 经双方设立条件如下: 第一条 上述房屋由乙方售给甲方,全部价款共计人民币:_
  私有房屋买卖契约
  买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同意买卖下列房屋:___区___路___弄___号___室建筑面积共_____平方米。
  经双方设立条件如下:
  第一条 上述房屋由乙方售给甲方,全部价款共计人民币:_____元。
  第二条 本契约签订之日起_____内,甲方应将上列价款付与乙方,乙方收到全部价款后,应将房屋在一个星期内腾出交给甲方。
  第三条 本契约签订后,甲方应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政策和规定,未经市有关部门及乙方同意,不得对上述房屋加层和改建。
  第五条 房屋基地及底层独用园地属国家所有,仅供甲方使用。甲方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的政策和规定。从发给产权证之日起,甲方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缴付()。
  第六条 自本契约签订之日起,上述房屋的有关权利义务不论甲方住进与否均归甲方。并按照管理和维修费用分担原则,按月由甲方承担管理和维修方面的有关费用。
  第七条 本契约签订之日起,在两年内属于原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属于人为的损坏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本契约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其中一份作附件)。
  买方:卖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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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房子已经过户,你的奶奶是要不回去的!
A买卖双方是否同村?合同是否有效?如有效,可诉讼解决。
A定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还可以要求要求赔偿。
A委托律师会见,签署授权委托书
A可能性不大,公证人员一般不做外调公证
A如果你是成年人则可以自行处理财产,对方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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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交由亲戚保管 不知情下被亲属“霸占”
日 来源: 城市晚报 有0参与评论
  亲人之间,因为血缘,亲情的纽带,成为了能抵挡住困难时一层牢不可破的网,在危难之时能够手挽手共同抵御突如其来的难题,但有的时候,亲人之间,却在某些东西的诱惑下,亲情变得不堪一击,一句俗语;“亲兄弟明算账”,可亲人之间的账有的真的是算不清理还乱,但该算的时候还是要算的,但愿这些事情发生前,勿忘亲人间的和气。  经商走之前,将自家的房产相关证件交由亲戚保管,而后出现的房产更名、房产契约等一系列材料证明自家的房子变成亲人家的,而种种这些当事人却全然不知,面对亲人斩钉截铁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疑惑出现在脑海,她,觉得这里另有蹊跷,但毕竟口说的东西不行,于是,一纸诉状将亲人告上法庭……  当事人自述――被保管的房子在不知情下被亲属“霸占”  某日一个清晨,一位姓何的女士,向本报记者讲述了自己前来的目的和缘由。因为,她最近一直为一件事奔波,她告诉记者,几年前,她和丈夫因为经商去外地拼搏,当时在二道区有一处房产,考虑到房子可能要被征地,可夫妻俩又没办法回来办理这些事情,为了方便,夫妻俩物色了一个人替他俩保管房产的信息,这个人就是何女士丈夫的侄媳妇胡某某。  “之前回来过一次,但并没有说房产已经更改的事。”何女士说,1995年她和丈夫去外地打工,就将此处房产的相关信息交由侄媳妇代管,1999年因为爱人身体不好,回来一趟,也到房子那去看了,发现房子写着“修配厂”的字样,土地已经荒着了,当时他找到胡某某询问,房产证是否保管好,对方回答在她那,没有提更改房产证的事情。  当时由于孩子小,丈夫又住院,回到单位的她也没有去找,虽然有些怀疑,但因为一时间事情太多,也没太过问。日,何女士的丈夫陈某某因病去世,何女士曾多次找到胡某返还此房,可每一次都以不同的理由搪塞过去。  直到2011年12月,何女士得知自己的房子拆迁,房产已经变更被告名下,面对这样的事实,何女士心中疑惑重重,她不知道原因,但值得肯定的是,这个事实不是真的。  房产变更疑点重重  而后,何女士经过多方的查证,方才得知,这个房产已经被侄媳妇以买卖的方式获得,以卖房契约为主,随后,何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卖房契约,其中写道,“另有陈某某在位于兰家村兰家屯一砖瓦房四间,96平方米,油房三间,榨油机全套设备……此房卖给胡某某名下,总计人民币五万元,还胡某某欠款两万元,欠条三万元由胡某某交足。在落款的位置,留有卖房人陈某某,买房人胡某某、中间人史某某的手印和签字,日子为日。”何女士对于这个证据矢口否认,并好生疑惑,她认为疑点重重。  疑点一:对于这个买卖契约何女士和丈夫都全然不知。  理由:按照卖房契约的时间,何女士辩称,1995年9月份她和丈夫就已经去南方经商了,房产的证件都由侄媳妇胡某某保管,根本就不知道有卖房契约一说。  疑点二:在卖房契约上,丈夫陈某某的字迹并不是本人所为。  理由:“这个有证据”何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由吉林信达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委托鉴定事项中写道:“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八日卖房契约中卖房人签名‘陈某某’字迹是否与样本字迹‘陈某某’是同一个人所写。”鉴定结果为不是同一人所写,何女士说,当时鉴定结果出来后,对方不服,又进行申请鉴定,法院抽取,长春市法院委托吉林信达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结论和前一次鉴定一样。  疑点三:卖房契约中间人可疑  理由:何女士说,据她所知这个中间人史某某就是当地的村主任,不可能为其作证,而中间人的签字也并非本人所为,在何女士提供的日,吉林文盾律师所谈话记录中,记者看到,在调查人询问被调查人(卖房契约中间人)史某某是否在卖房契约中签字一事,当他看过这张买卖契约后,史某某表示,他不知道卖房这件事,更没有参加过卖房契约的签字,契约上的中间人签字并不是他所签,他没有当这个中间人,史某某还在谈话中表示,如果法院需要,他可以证实有人在卖房契约上中间人一事中造假。  一纸诉状将亲人告上法庭――  辩称:否认上述事实卖房契约乃双方意愿真实有效  当心中的疑惑越发在何女士心中觉得荒唐,随后,何女士再也顾不了亲属的颜面,她和儿子以原告的身份一纸诉状将侄媳妇胡某某告上法庭,要求确定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由法院受理此事,胡某某辩称,其一,作为被告的胡某某与陈某某房屋买卖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实际履行合法有效。其二、吉信司鉴中心(2013)文鉴字W-134号司法鉴定意见书不应予采信,不具证据效力。其三、原告以房屋系托管并非买卖为由诉求买卖合同无效于法无据。  何女士说,连日来,她一直为这件事奔走,值此之中她仅见过胡某某一面,原来居住的地方已经搬家了,现在的地址她也找不到了,在何女士提供的两部胡某某的手机号,记者拨通后一部是关机状态,另一部打不通。 审查:相关纠纷问题被查明  经法院审理查明,坐落于二道区劝农山镇兰家村前兰社四间私房,产权证号为吉房权建字第060138号。1995年原告全家去外地经商,将该房交给被告胡某某(与陈某某系叔侄媳妇关系)代为管理。1999年原告回长春后,发现该房屋已出租他人,陈某某病故后,原告曾找被告要求返还此房。2011年12月原告得知上述房屋拆迁时,才发现产权已变更被告名下,原告认为此房变更是被告私自办理,被告出具的房屋买卖契约中,不是陈某某亲笔签名,而中间人也未在买卖契约上签字。  为此,原告向本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契约无效。案件审理期间,原告何女士于日委托吉林瑞光司法鉴定中心对卖房人“陈某某”签名不是陈殿龙本人所写。被告对此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市法院委托吉林信达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结论为“仅据现有材料检验鉴定,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八日《卖房契约》中卖方人签名陈某某字迹,与样本陈殿龙字迹不是同一人所写”。上诉事实,有原、被告庭审记录及相关证据附卷为凭,足以认定。  一审判决:《卖房契约》无效  经过相关部门的审理查明,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对此事做出了一审判决,内容如下:“本院认为,被告出具的《卖房契约》中陈某某的签名经二次司法鉴定结论均不是本人所写,且经查证《卖房契约》中所注明的中间人签名也不是本人所写。故应推定《卖房契约》合同是虚假合同。故原告要求确认《卖房契约》无效的诉讼请求有理,本院应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胡某某与陈某某(已故)于日所签订的《卖房契约》无效。案件受理费2000元,由被告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因判决不服的被告上诉――  多种辨别理由证据请求法院撤销原判  日,因确认房屋买卖效力纠纷一案,不服判决的胡某某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上诉状,请求撤销原判,改判上诉与陈某某房屋买卖合法有效。  在何女士提供的她调取的民事上诉状中,记者看到,上诉人胡某某具体上诉事实和理由中提到,她与陈某某房屋买卖系双方真实意思,并且已经实际履行,合法有效。其理由一:1995年陈某某从上诉人胡某某处借款15700元后无力还债,将自己名下房屋出卖给上述人胡某某做抵债,胡某某给陈某某找回价款30000元,双方共同到劝农镇建设管理所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上述事实有借据、卖房契约为凭,并已经当时建设管理所具体经办人证实。  实际履行买卖行为  合同成立具有法律效力  其二,胡某某买受房屋后,实际履行所有权人责任及义务,在多起涉及买受房屋纠纷案中,以第三人身份积极主张所有人权利,均获得法律保护(有证可参照)。其三,双阳区、二道区政府出具证明,证明上诉人胡云舫取得买卖房屋即吉房权劝房字第060138号所有权证书真实、合法有效。  假设购房合同不是陈殿龙本人亲笔签字,但却是陈殿龙亲自到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上诉人胡云舫,从1995年签订买卖契约到陈殿龙去世十余年期间,并经过多起涉房诉讼,陈殿龙本人从未对胡某某取得房屋产权提出任何异议,也足以说明将房屋卖给陈某某是本人意愿,购房合同已经得到实际履行,房屋买卖行为是合法有效的,认定一起买卖行为是否生效,不能单凭一份合约,即使买卖双方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但是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了买卖行为,那么合同就已经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证据不足申请上诉  望查清案件事实讨回公道  上诉状中,胡某某还辩称,一审判决证据不足,她认为,之前的鉴定书不应该意义采信,不惧证明效力。被上诉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前以上诉人胡某某伪造他人签名办理房屋过户涉嫌诈骗为由,向公安部门报案,经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并经公安部门市、省、公安部三级鉴定,证实买卖契约卖方&陈某某&签字是陈殿龙本人所写,并非伪造。  而在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合同生效与否,必须是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前提……  种种证据和理由,代表胡某某对此案的不服,上述状所述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查清案件事实,还上诉人公道。  律师建议:  等待二审判决结果法律会让清者自清  至此,对于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何女士与胡某某都各有各自的说法,但毕竟,谁也不是当事人,还原事情的过程,怕是最知情者就是他们了,但面对公平,还清者一个清白,只有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在真实的法院判决之中,才能找到最终的答案。  昨日,记者在咨询吉林省中吉律师事务所的历律师时,他建议,当事人双方都需要冷静,因为毕竟现在的结果还没有判决出来,谁是谁非都无从说起,在我国的法律是采用两审终身制,终身判决为准,法律会还真正的清者一个清白之身。  据了解,二审判决也会在接下来的日子开始,相信双方当事人都在等待着这一案件的最终定夺,在作为旁观者,希望,不管结果如何,都不要淡了亲人之间的那份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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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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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地块的房屋买卖契约
1.房屋出卖方:上海_____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2.房屋买入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3.房屋买卖标的:_____ (1)甲方同意将上海_____中心大厦内第_____楼_____ 室公寓房屋_____套(包括室内装修、设备、家具等
  出让地块的房屋买卖契约
  1、房屋出卖方:上海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2、房屋买入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3、房屋买卖标的:_____
  (1)甲方同意将上海&_____中心&大厦内第_____楼_____室公寓房屋_____套(包括室内装修、设备、家具等等)卖给乙方。本买卖契约所规定的房屋面积(指建筑设计图计算)共计_____平方米(附房屋平面示意图,室内用品清单各一份)。
  (2)本买卖契约所涉之&_____&大厦地址为上海市_____路_____号,该地块是经上海市局批准,甲方以_____万美元,获得五十年有偿使用权(截止公元___年___月___日),因此乙方购入的公寓房屋连同相应的_____平方米的一并购入。乙方拥有对本契约所规定的买卖范围的房产权和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截止期限为公元___年___月___日。
  (3)如甲方的土地有偿使用权结束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4、房屋买卖价格:
  本契约所规定的公寓房买卖价格为_____美元,甲方已收妥由乙方支付的全部房屋买卖款项。
  5、房屋的移交:
  (1)本房屋买卖契约签订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按照甲方销售说明书规定的有关建筑和设备标准及室内家具用品的清单,对甲方交付的房屋与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交接房屋钥匙,房屋钥匙交接完毕,即作为甲乙双方房屋移交手续办妥。
  (2)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内的即归乙方。不论乙方住进使用与否,均应从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责任。
  6、管理、维修和其他费用:
  (1)&_____中心&大厦管理维修等项工作,均由甲方负责,并向各用户进行分摊及收取相应费用。
  (2)甲方暂定每月向乙方收取壹佰美元的大楼管理费。大楼管理费包括公用水费、公用部位环境卫生费、公用部位绿化保养费、安全保卫费、机械保养人员及大楼房管人员费用等。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大楼公共设施、设备大修、小修储存费,收费标准另议。大楼大修小修储存费的用途范围如下:属甲方管辖内的公用的室内外绿化园地、道路、给排水系统、供电供气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列和消防设备、给排水设备、供电供水设备、空调设备的公用场所的所有的非人为损坏的建筑和装饰的修复。
  (4)乙方所应负担的电费、冷暖气空调费由甲方负责计算、分摊,甲方将总费按住户、用户面积平均分摊,另加_____%代办手续费。
  (5)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停汽车的位置,乙方若需租用地下停车场车位,请与甲方商议,另签订停车场地租用合同。
  (6)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室内清洁费,若需清扫室内卫生,乙方请与甲方联系,由甲方统一安排人员清扫,费用另议。
  (7)上述各类费用由甲方按月开出收款单,乙方在接到付款通知单后_____天内一次付清,逾期按日计收应缴款额的千分之_____(_____&)滞纳金。
  7、房屋维修:
  本契约签订经验收后,房屋的维修即由乙方负担。但验收后一年内,因施工质量造成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责成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因设备质量造成的维修由甲方责成设备供货单位解决。但如属人为损坏的房屋、设备,损坏人应承担其修理费用及赔偿损失。
  8、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再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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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契约转让是否有效
未办理两证的买卖契约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提问者:5326ab8fd***时间: 17:44:05地点:4个回答
合同是有效的 但物权没有变动 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同属于无效。
要看契约的具体内容。
合同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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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其实在你们签订了房屋的买卖合同之后,你们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已经形成。那么
答: 随时可以起诉。上述只是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作出的初步判断,但是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
答: 如果合同已经签订的话,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中介只是提供的合同范文,主要细节还
答: 房屋买卖合同简单范本是怎样的?这个是没有范本的,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答: 二手房的房屋买卖协议主要内容,就是房屋的价格以及价格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以及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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