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村房屋拆迁贵州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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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农村强拆案例:以公共利益为旗号,强拆民宅也违法    
文章来源:京平拆迁律师&&&&发布日期: 09:41
  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被誉为&中国天眼&,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大窝凼的喀斯特洼坑中,拥有30个标准足球场大的接收面积。自2013年起,该地区为了配合项目实施对周边房屋实施拆迁,家住平塘县克度镇某村的卢先生一家就是被拆迁户之一。卢先生一家在本村建有房屋一栋,但是在双方针对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征收方为了尽快实现拆迁目的,竟于日以违建名义对其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
  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的落成启用,虽然对我国在科学前沿实现重大原创突破、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不能因此无视地方政府的违法拆迁行为,所以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卢先生经过多方咨询和对比最后委托了京平资深顾冬庆。
  为了扭转因强拆造成的维权被动局势,京平拆迁律师决定以诉讼的方式确认强拆违法。2016年12月,贵州省黔南市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次强拆案件。庭上,面对平塘县人民政府和平塘县国土资源局,京平律师沉着应对,而作为一方政府,平塘县人民政府竟辩称拆除原告房屋系有法可依。在他们看来,根据《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的要求,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5公里核心区内的房屋都应予以拆迁,因原告房屋处于该范围内,修建房屋时又无手续,如果原告愿意支持项目建设工作,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但如果不愿妥协只得为了公共利益对原告房屋予以拆除。振振有词的辩解,听起来毫无破绽,但是这段辩解的背后彰显的却是一个歪理&&为了公共利益,个人利益应当割舍。只因原告不愿舍弃自己的合法权益,征收方即以公告利益的旗号对其财产予以剥夺,实属滥用权力。
  对于被告言辞凿凿的理论,京平拆迁律师以过硬的专业理论和丰富的实战经验,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有力反驳:指出涉诉部门没有对原告房屋的违法性依法予以认定,没有充分保障原告的知情权、申诉权,未待原告提起救济的法定期限届满,径行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了原告对行政行为不服的救济权利。
  最后,贵州省黔南市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京平拆迁律师的主张,依法作出判决。不仅确认被告平塘县人民政府及被告平塘县国土资源局对原告位于平塘县克度镇某村某组房屋实施的行政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而且责令平塘县人民政府对上述行政强制行为给原告造成损失采取补救措施。
  在维权过程中,京平拆迁律师扮演的一直是息争止纷的角色,努力做的是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心为老百姓争得应有的权益。此次拆迁纠纷是因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引发,虽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我们老百姓有义务积极配合,但无论是《宪法》还是《》都有明文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的,应当给予合理补偿。政府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主体,在公共利益和百姓利益碰撞时,不应当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肆意剥夺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现在,本案所涉强拆行为已经确认违法,我们期待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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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年贵州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及农村拆迁管理条例_金融_无忧考网
年贵州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及农村拆迁管理条例
09:29 来源: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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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贵州省农村拆迁管理  章  总则  条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进一步规范征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黔南州人民**关于公布全州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黔南府发〔2009〕31号)的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并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的行为。  第二章征地补偿第三条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按照规定足额补偿。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严格按照《黔南州人民**关于公布全州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黔南府发〔2009〕3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补偿。  第四条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每亩11490元计算;征收其它农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按每亩4596元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每亩3447元计算。  第五条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每亩16086元计算;征收其它农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的,按每亩5745元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第六条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即按每亩1149元计算,地上附着物据实按标准补偿。  第七条征收耕地的由县人民**按每亩11161元的标准统筹社保资金,专户管理,不发至个人。  第八条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不得拖延交地。  第三章失地农民基本保障第九条县人民**建立被征地农民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  1.以户为单位,失地50%以上(含50%)的本村在册18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采取自愿的方式,可以申请参加城镇社会养老保险。2.被征地农民城镇社会养老保险按属地管理实行县级统筹。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专户由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组成。养老保障资金统筹专户按11161元/人承担,每个参保对象自行承担23399元。3.具体参保对象和方法按照黔南劳社局复〔2008〕19号文件批复的《独山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办法》执行。4.加强被征地农民城镇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滞留、挪用、转借或改变用途。  第十条土地被征收后,生活确有困难的农民,符合农村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享受农村生活保障;符合条件,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后,可享受城镇生活保障,但其农村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变,仍享受原农村经济组织其他待遇。1.农村生活保障条件,按照原土地承包经营者享有优先权的原则,以被征地村民组的平均人均耕地面积为基数,每征收一个平均人均耕地面积的土地,给予解决参保名额1个,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征地需安置的各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参保人数。参保名单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超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提出,经乡(镇)人民**审核后,报县民政部门确定。被征地农民名单确定后,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组)所在地公示,同时送县劳动保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城镇生活保障标准为160元/人/月,农村生活保障标准为1200元/人/年,如政策调整标准按新政策执行。3.享有城镇生活保障或农村生活保障的对象,每年扣除其征地补偿费的一年定期银行利息(620.46元), 随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调整。  第十一条独山工业园区、独山经济开发区、麻尾边贸试验区和县城规划区在执行黔南府发〔2009〕31号文件的补偿标准后,经批准享有10%的镇、村预留发展用地(其中镇占1%,村占2%,组占7%)用于解决农民长远生计,由镇、村按照县城及镇区规划,统一开发建设,不再安排到个人。预留发展用地作为工业用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全额让利;作为商业用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让利60%(奖励);作为居住用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让利40%(奖励)。镇村不具备条件开发或县根据发展需要统一开发的,由县人民**按200元/平方米一次性补偿收回预留发展用地。  第十二条已经享受城镇生活保障或农村生活保障的,不再享受10%的预留发展用地。第四章积极探索征地补偿制度创新  第十三条独山工业园区、独山经济开发区、麻尾边贸试验区项目用地及县城规划区内的公共设施用地,根据省**《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0〕17号)文件精神,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方式参加分红。产业园区范围内,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用地单位签订投资入股协议,涉及新征土地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入股,并确定股份收益标准,按股分红。  第十四条参加入股分红的失地农民,符合农村生活保障或城市生活保障的,按标准金额享受。第五章  附则第十五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未能足额到位、及时发放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十六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被征地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阻挠和破坏征地工作,妨碍土地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国家和省、州重点建设工程征地工作按其补偿方案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公布施行后,民中、职校等建设项目原征地补偿标准不变,可参照执行第三章相关配套政策。其余各种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文件同时废止。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贵阳市农村土地房屋拆迁赔偿标准  贵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104号) 《贵阳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暂行规定》已经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日起施行。 市长:孙国强 二00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条 为了规范房屋拆迁补偿评估行为,维护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贵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拆迁补偿评估,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是指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结构、装修、建筑面积等因素,对被拆迁房屋连同该房屋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的评定估算(不包括对被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评估)。 第三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屋拆迁补偿评估价格不包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价款。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主管全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具体负责云岩区、南明区范围内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监督管理工作;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小河区、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清镇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监督管理工作。 价格、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协助做好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房屋拆迁补偿评估应当遵守下列原则: (一)独立、客观、公正、公平、合法原则; (二)使用原则; (三)替代原则; (四)评估时点原则。 第六条 建设单位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前,为制定拆迁补偿方案和确定拆迁安置资金监管总额,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出拆迁范围内的各类房屋的平均价格。 第七条 建设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房屋拆迁当事人就拆迁补偿方案确定的补偿价格不能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协商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拆迁人房屋进行评估,委托评估机构事宜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推荐评估机构,由双方委托进行评估。 第八条 房屋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报告后5日内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评,原评估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5日内出具书面复评报告。 第九条 房屋拆迁当事人对复评结果有异议或不能通过共同委托评估的要求达成补偿协议的,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拆迁法规规定的时限内裁决。 第十条 房屋拆迁补偿评估,应当由具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主要评估人员应为从事房屋拆迁补偿评估工作5年以上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报告必须经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并经评估机构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房屋拆迁补偿评估,凡有交易实例参照的,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无交易实例参照的,可采用成本法。 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分为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生产用房、其他用房;建筑结构分为钢结构、钢混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木结构、其他结构;区位分类参照市、县(市)政府确定的土地级别划分。 第十二条 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时点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实施房屋拆迁的有效期内。评估结果应当精确到人民币元。 第十三条 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所选定的参照物实例,应当与被拆迁房屋所在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相同或相近,参照实例的成交时间不超过评估时点12个月,选定的参照实例须在3个以上,参照实例的综合修正系数不超过30%。 第十四条 房屋拆迁当事人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被拆迁房屋,应当签订合同。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委托任务,在委托人交齐必要的资料之日起15日内,向委托人出具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报告。 第十五条 房屋拆迁当事人委托进行房屋拆迁补偿评估,应当向所委托的评估机构提供下列资料,并协助评估机构开展现场查勘: (一)评估委托书; (二)房屋拆迁许可证; (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四)被拆迁房屋的建筑结构、用途、附属设施等情况一览表; (五)其他有关资料。 委托人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造成评估失实的,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对委托人提供的情况和资料应当保守秘密。 第十七条 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不得出具虚假评估报告。 第十八条 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不得允许他人借用自己名义从事房屋拆迁补偿评估业务。 第十九条 评估机构应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评估收费标准,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或名目收取额外费用,或降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二十条 评估机构在出具评估报告后,有义务向当事人解释拆迁评估的依据、选用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产生过程等。 第二十一条 评估机构违反评估规范和拆迁法规的有关规定,评估结果偏离市场价格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指定其他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重新评估的费用由原评估机构承担。 第二十二条 评估机构受理房屋拆迁补偿评估委托后,应当将评估依据、评估方法、结合因素、计算过程和结果产生的依据等向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未取得资质证书在本市从事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活动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评估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估价师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评估中故意提高或者降低评估价值额,出具虚假评估报告造成当事人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利用执业方便谋取委托评估合同中约定收取的费用外的其他利益的; (三)准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在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活动中执行房地产估价师业务的; (四)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屋拆迁补偿评估业务,并收取费用的。 第二十五条 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日起施行。贵州金沙县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_中华文本库
非常遗憾!在本库中没有找到与&"贵州金沙县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相关的文本贵州农村这10类房屋的速看,要被回收!(另附2017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不管是在城市还是农村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
房子绝对是人生中的头等大事之一
但贵州人要注意了!
今年年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将完成
确权后对农村房屋政策影响很大
是近十几年变化最大的一年
先来解释下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任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据实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依法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建房审批将更严格
房屋建设将更规范
这其中对贵州农村来说影响最大的就是
农村房屋回收的力度将加大!
房屋要回收!到底咋回事?
一起来看看
在新的政策下
国家将加大对违法农房的回收力度
解决农村房屋闲置问题
让农村土地资源更合理地利用
那么哪些是违法农房呢?
大家要注意了!
除了以上十种将被回收的农村房屋
还有一个问题老百姓很关心
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
2017年国家大手笔地调整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
拆迁补偿的条例
征收补偿的标准
都更完善、更明确!
被拆迁农民地补偿款到底怎么算?
一起来看看
农房拆迁补偿项目
2017年农房拆迁补偿项目中,增加了两个小的项目: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
这就意味着拆迁农民领取补偿款有一个系统的指导标准,这个标准能够更大限度地保障拆迁农民工的根本利益。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草房每平方米补偿 19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 2800元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 3300元
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 2万元
2017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法修正草案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
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
2.根据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补偿标准如下: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3.房屋拆迁补偿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
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赶紧告诉农村老家的亲友
如果有要被回收的房屋
不要随便翻修花冤枉钱
有要拆迁的房屋
能获得多少补偿心里也要有数
楼 市 聚 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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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贵州毕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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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的日常生活中,最必不可少的四个环节就是衣、食、住、行,而在其中除了民以食为天的“食”,最重要是当属“住”这个方面了。在房价日益高涨的今天,住房问题显然成为了国民最关心的问题,一处住所,是每个人温暖的港湾,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住房问题都炙手可热。那么,在农村标准是怎样的呢?在下文中,将进行详细的解答,请您继续阅读。一、什么是拆迁补偿是在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对拆迁补偿的咨询和帮助请点击目录下的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一)、国有土地拆迁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拆迁(征收)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经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590号令,公布并施行。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新条例更加注重民意和社会效果。新条例规定,制定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因旧城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修改方案。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新条例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还要优先给予住房保障。新条例重视对被征收人的补偿,争取使被征收人满意的基础上实施征收,这样就减轻被征收人以往对低补偿拆迁的抵触情绪,减轻征收工作的阻力。(二)、集体土地拆迁据有关人员透露,最新的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条例将于2011年第四季度出台。专家称,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二、拆迁补偿分类拆迁补偿大多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一)、土地性质分类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以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分别是由《拆迁条例》和《》调整。城乡间两种不同的地权,适用两种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2011年新颁布的《征例》适用于城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拆迁仍然依据《土地管理法》,这导致了同样是房屋征收与补偿,城镇与农村适用不同的法律,造成了立法和执法上的不公平。为了解决城乡实行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的问题,正在修改之中的《土地管理法》,将参照《征收条例》中确立的基本原则,国有集体土地有望实现同价同权。(二)、使用用途分类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房屋用途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土地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走向;二是规划设计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内容。“住宅”是专供居住的房屋,“商业服务用房”是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用途的房屋。正是房屋的用途区别,其在设计规划上和建筑结构上还有价值产生都有所不同,因此拆迁补偿也有所不同,遂分开处理。三、贵州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每个地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一般的费用项目包括:、安置费、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费,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征收办。前两项标准是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后两项需经评估,按照评估后的价值赔偿.由此可见,按照土地性质和使用用途的不同,拆迁补偿的标准也不一样,而在民主化的中国,每个省市自己出台的方案政策不同,补偿标准也不同,对于拆迁补偿甚至连补偿的形式也各不相同,贵州毕节农村房屋分为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具体的补偿标准还要看当地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以上就是律师365对“在贵州毕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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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当地政策。。
各市都有不同的补偿标准,该标准是公开的&可向当地政府部门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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