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武汉农机展有个打印机展位配置与价格 进口展区参展商商谁知道?

镇楼图之今日武汉布展花絮

再有两天,国际农机展就要开幕了。作为亚洲第一大农机展,今年更是有将近两千家企业参展,而短短3天的观展时间,难免显得有些紧迫。

而作为第一大农机类别拖拉机,产品更是数不胜数,究竟哪些产品最值得一看呢?小编事先从各大参展企业掌握了一手情报,为大家推荐几款您不能不看的拖拉机。

NO.1 东方红无人驾驶拖拉机

东方红自主研发的无人驾驶拖拉机在作业

相比于凯斯、久保田等企业都推出的无人驾驶拖拉机,但国内企业的无人驾驶拖拉机似乎智能化程度有那么一丢丢不够,但东方红这款 LF954-C 无人驾驶拖拉机则可以说是够得上级别了。

LF954-C现已实现拖拉机在规定区域内的自动路径规划及导航、自动换向、自动刹车、发动机转速的自动控制、农具的自动控制、障碍物的主动避让和远程控制等功能,即无人驾驶。非常值得一看!

整车的中枢系统——信息和控制系统包括北斗自动转向系统、整车 控制系统、雷达及视觉测量系统、远程视频传输系统、监测系统以及远程遥控系统等。

NO.2 阿波斯1304 型动力换挡拖拉机

雷沃阿波斯洲际平台动力换挡拖拉机

具有欧洲血脉的阿波斯拖拉机是另一个不得不看的机型,该机采用了多项欧洲成熟的拖拉机技术,可以说是了解欧洲拖拉机制造水平十分好的一款机型。

并且动力换挡的设置,也使其达到了我国拖拉机顶尖水准。除了中国一拖的动力换挡技术,雷沃重工的也值得研究!

据了解,这款拖拉机是雷沃重工位于欧洲的全资子公司雷沃阿波斯集团历时 5 年自主研发完成,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动力换挡技术,采用了多项高新技术,研发累计投入超过 2 亿欧元。

耗费如此巨资研发的拖拉机,怎能不看?!

萨丁变频拖拉机首次亮相国际展

萨丁变频拖拉机的横空出世,迅速火爆了整个行业。而本次展会,萨丁重工带来了升级版的变频拖拉机SD1604plus,与用户首次见面。

该机搭载了远程智能控制系统,可远程监控其作业情况及机具故障与否。而其配置的定位系统可对设备进行精准定位,实现跟踪、调度、机群管理。

总之,这款拖拉机不仅可以根据作业负荷随时切换功率,达到最大经济性,还具有很高的智能化。

所以,这款全球绝无仅有的变频拖拉机绝对能带给你不一样的体验!

勇猛首次推出拖拉机产品

以玉米收获机著称的勇猛机械,本届展会带来了其跨界产品——两台大马力拖拉机。早在一年前,就有小道消息传出勇猛将要研制拖拉机,一个月前,该拖拉机谍照曝光……

由此足以看出,勇猛要出拖拉机这个消息对行业的震动有多大。

而本次展会,勇猛带来了YM1804-G型拖拉机和YM1504型拖拉机,正式向行业宣告:拖拉机,勇猛来了!

据小编了解,这两款拖拉机匹配国Ⅲ增压发动机;配装潍柴专用93沙尘空滤器;配三级燃油滤、燃油水寒宝。

变速箱档位16F+16R同步器梭式换档;采用电控操纵多配置液压提升;进口LUK离合器;后轮可选装单排轮、双排轮;驾驶室可选装风扇、暖风、空调等。

从这些配置中,可以看出勇猛踏踏实实做产品的一贯做法。

所以,这台拖拉机,是一个企业转型的标志,不得不看!

约翰迪尔新8R闪亮登场

新 8R 系列拖拉机采用PowerTech9.0 L6 缸发动机,单缸 4 气门,动力强劲,燃油效率高。 支持发动机转速巡航功能,辅以智能功率管理系统,有助于用户实现最大盈利能力。

全动力换挡变速箱,挡位切换平顺,并且挡位切换没有动力中断,提供高效舒适的操控体验。

独有的气 流控制和 Vari-Cool 冷却系统,采用无级变速风扇,提供可靠高效的冷却效果,降低燃油消耗。 360°无死角 LED 灯光系统,还可通过编程实现灯光的私人订制。

压力流量补偿液压系统按需供给,响应灵敏,提高系统可靠性并降低功率消耗。后三点悬 挂提升力大,力位控制精准。标配 4 组 SCV 输出阀,电子控制,供油时间和流量精准可调。

宽敞、安静、舒适的 CommandView Ⅲ驾驶室。内部留有充足的储物空间和电源输出,方便使用。采用全新的彩色触控屏控制中心 CommandCenter,并且支持 ISOBUS,集成了 ATI 自 动导航系统,信号接收器即插即用,方便高效。

约翰迪尔全新 8R 系列拖拉机,集迪尔先进技术和卓越品质于一身,动力更加强劲,舒适度更高,更易于操作,可以保证长时间高效率的作业。

凯斯3154也将亮相武汉

凯斯于1988年推出Magnum系列拖拉机。20多年来,Magnum拖拉机代表了行业中最佳的驾驶舒适性、最强劲的动力和最好的经济效益。

Magnum3154拖拉机进入市场多年其先进的性能、极高的作业效率和无与伦比的操作舒适性赢得了广大用户的广泛认可。

Magnum系列拖拉机特别适合配套深松机、6铧液压翻转犁、联合整地机、大型播种机及播种开沟机等重负荷农具。

凯斯Magnum 3154 拖拉机配套国三排放的FPT高压共轨发动机;提升后最大功率可达280 kW(382 hp);采用18+4的全动力换挡变速箱及动力换向手柄.

自动生产管理功能(APM)可提高燃油经济性;双泵液压系统,主泵总流量达166 L/min;4组液压输出阀;自动四驱和差速锁可提高作业效率;多种子午线轮胎配置供用户选择;豪华驾驶室可提高驾驶舒适性。

乐星推出的大马力拖拉机值得一看

LS1504是乐星为适应规模化经营需求所推出的一款大马力拖拉机。

该机采用四柱驾驶室,视野更加开阔;以驾驶员为中心的操作平台,更加方便;前进、后退梭式换挡,可调整式方向盘,能够达到最高的舒适性;可选装上柴发动机,油箱最大容量300 L,满足长时间作业需求。

此外,15°左右的调整座椅,并配置辅助座椅,使驾驶更舒适;采用前方8个作业灯,后方4个,保证夜间的照明效果。

NO.8 麦赛福格森“全球系列”拖拉机

麦塞福格森全球系列产品亮点十足

第一,出色的性能。配置大扭矩及动力储备(可达到30%以上)的爱科动力发动机;恰当的整车重量及整车设计,保证了强大的牵引力。

第二,稳定的收益保证。配置涡轮增压和中冷、高压共轨、柴油散热器,保证了发动机的低油耗、高效率;小于4.5 m的转向半径,最高时速可达40 km/h,减少转场时间,便捷的操作,较少空负荷时间。

第三,良好的适应性,适用不同的工况。多样的PTO转速,540 / 540E / 1000 r/min;多样的轮胎选择,平花胎/水田胎/中花胎/子午胎。

第四,适应于不同的作业。真正的四驱差速前桥,适用于恶劣工况。

第五,舒适的驾驶环境。豪华驾驶室、低噪音、大视野;标配空调良好的操控体验;标配动力换向机构,轻便、快捷;主档位手动离合按钮,快捷的离合操作,无需使用脚离合进行换挡;电控四驱、电控PTO、电控差速锁,方便、快捷。

第六,安全可靠。配置驾驶员检测座椅,提高安全性;四驱刹车,可缩短制动距离。

常州东风的220马力拖拉机有何不同

东风牌DF2204型轮式拖拉机具有动力强劲、性能可靠、作业高效以及驾驶舒适等特点。

该机配套上柴电控高压共轨发动机,性能先进,动力强劲;发动机曲线优化,油耗低,满足国三排放要求。

采用18+18梭式换挡,选装爬行挡,斜齿传动,噪音小,可靠性高;采用意大利前驱动桥,结构先进,性能可靠;PTO采用电液控制湿式离合器,多种转速可选;电控前后差速锁,保证强大的通过性能;采用强制润滑系统,传动系可靠性高。

主变速挡为6挡,副变速为4挡或3+R,选装梭形档和爬行挡等,设置专门的低速作业挡、高速作业挡及运输挡,速度匹配合理,作业效率高;400 L超大邮箱,持续作业时间长。

离合器和制动器采用液压助力系统,操纵力小;全液压转向系统,方向盘上下可调;全封闭的舒适驾驶室,全景玻璃门窗,带空调及暖风装置;合理的人机工程设计,减轻了驾驶员的操作负担。

克拉斯原汁原味进口大马力拖拉机

AXION 800系列拖拉机轴距长,重量分布均衡,保证了大功率情况下的多样性。

该拖拉机轴距长,驾驶舒适,重量分布合理。45 kg/kW(33 kg/hp)以上的重量动力比和高负载能力。

多达4个的控制器,带有流量控制装置;机械四点悬浮驾驶室;可接 ISOBUS 数据总线;采用GPS PILOT 自动导航转向系统

采用DRIVESTICK 多功能操作杆;通过DRIVESTICK 多功能操作杆就可以实现在 24 挡之间转换,而不需要使用离合器;扶手符合人体工程学;HEXASHIFT 6级负载换档变速箱,4个自动档位。

方便触及,可快速维护;一体式发动机罩,便于散热器的维护和保养。

除了以上10款拖拉机,本届展会还有不少企业发布了新款拖拉机,也有不少产品十分耐看,由于篇幅有限,就介绍这么多。

不过,小编经过一番探秘,发现五征将在26号发布新款拖拉机,这款拖拉机将在其原有拖拉机型号上做出重大升级。

究竟有哪些升级,快去五征展位B202一探究竟吧!最后放一张谍照给大家:

(来源:农业机械,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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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届亚洲(北京)国际食品饮料及休闲进口食品展览会

国家政策支持 把握发展机遇 打造旗舰盛会

在“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第二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将“绿色发展”作为国家五大发展理念之一,通过了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发展方案“三品一标”已成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最有效途径。随着“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提出与实施,人们对健康生活的追求显著提高,消费者越来越倾向于购买有机绿色食品。有机绿色食品行业迎来新的发展契机,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行业市场潜力巨大,必将成为国家发展过程中的朝阳行业。

为响应“十九大”好找,紧抓“十三五规划”战略方针,2018第十八届北京国际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产业博览会(CIOGE),将于2018年11月16-18日在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国展)举办,作为亚洲地区有机绿色食品行业的旗舰展会,本届博览会总面积达35000平方米,将有来自国内外800余家品牌企业及数十个国内外展团参展。大会历经17届的沉淀,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运作团队和庞大的数据资源,凭借行业内外的认可与赞誉,大会将更全面的整合优势资源、延伸全产业链、对接优质供应商和采购商,打造亚洲一流的有机绿色食品行业一站式采购和技术交流平台,助推有机绿色食品行业的快速发展。

电视台合作: CCTV-2、CCTV-4、CCTV-7、CCTV-10、北京电视台;报刊杂志合作:中国食品报、中国食品质量报、食品安全导刊有机慢生活粮策;专业网站合作:共85家食品行业网站支持本届展会;

凡参加2018第十八届北京国际有机食品与绿色食品展览会的客户均有机会参加奖项评选

活动,奖项设置“金奖”;“推荐新产品”奖;“优质产品、最佳产品”奖;(相关参评条件请向组织单位索取)

1、电子食品商务网购、有机绿色食品专供中心、有机绿色食品展销中心、代理商、经销商、贸易商等;

2、星级酒店、商务会所、有机餐厅、娱乐场所、西餐厅、俱乐部、度假村等重要团购单位等;

3、大型超市如(沃尔玛、家乐福)有机食品专卖店、连锁店和经营专柜、礼品店、社区连锁超市和便利店;

4、国家政府机关、各国驻华大使馆、企事业单位团体及外企业单位团体、驻华采购商、进出口贸易公司、国内大型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基地、以及各行业协会和媒体合作组织的专业买家等。

1、有机或有机转换食品与绿色食品:

有机庄园、杂粮、大米、有机果蔬,有机茶、有机食用油、面粉、有机肉类、奶制品、蛋品、水产品、冷冻食品、便利食品、面包、糖果、果酱、健康食品及农副土特产品、菌类产品、民族特色产品、海洋生物制品、农牧产品、原料、有机农业与市场等;

2、有机与绿色饮品类:

有机蓝莓饮品、有机葡萄酒、乳制品 、饮料、果汁、咖啡、红酒、果露酒、白酒、黄酒、果蔬汁、茶饮料、乳酸饮品、茶饮料、绿色营养保健饮料、植物蛋白质饮料、矿泉水、蜂蜜、速溶饮品、饮料冲剂,奶制品及豆奶制品等;

3、有机与绿色调味类:

调味品、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葱姜蒜粉、调和油、调味料酒、复合调味系列;

4、相关产品和服务行业类: 

天然化妆品及个人护理产品、有机棉织品、相关学会、协会、认证机构 、咨询机构;

5、食品饮料设备、技术和生产相关材料类:

食品包装加工机械、冷冻、保鲜、果蔬榨汁机、营养调理机等;

1.参展单位应具备生产和经营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合法的批准文件等。

2.展位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

3.参展单位在选定展位后请认真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表,加盖公章后传真或电邮至大会组委会。

4.申请展位2个工作日内将参展费用电汇或交至组织单位,过期不付款者,组委会有权变更原定展位或取消其参展资格。

5.参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请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织单位。

北京博亚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雪

地址:北京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乐园大街17号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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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西安、珠海、汕头市商务主管部门,外贸发展局、外贸中心,各进出口商会、外资协会:

  现将修订后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并向参展企业广泛宣传。原《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商办贸函【2011】1008号)同时废止。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严格处理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行为,规范办展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以地方交易团形式参展。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组织中央企业以中央企业交易团形式参展。

  第二条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仅限已经审核合格并获得参展展位的企业(简称参展企业)使用。

  第三条参展企业须如实在广交会网络管理系统进行备案登记,按广交会规定使用展位,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广交会严禁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以及展览期间空置展位。展位实际使用者须与展位楣板标明的参展企业一致。

  第五条交易团负责本团展位使用的管理,并与本团参展企业签订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责任书。

  第六条参展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展位使用。展位负责人须为该展位参展企业正式工作人员并具有广交会核发的当届参展商证。

  第七条参展企业每届广交会按规定时间将展位负责人情况录入广交会网络管理系统。每位展位负责人只能负责本企业在某一展区的一个或多个连片展位,工作时间必须在岗,并有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对出口展展位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八条流通型企业在申请某一展区的展位数量超过1个时,可与有联合经营或供货关系的非流通企业(联营/供货单位)共同参展(联营参展),并须一并提交有关材料。同一展区最多可申请与两家非流通企业共同参展。通过审核并获得参展展位后,流通型企业为参展企业,非流通企业为联营(供货)单位。

  第九条联营参展时,展位楣板上只允许列明参展企业名称,同时由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外贸中心)制作包括联营(供货)单位信息的参展证明。参展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联营(供货)单位收取超出正常展位费用的任何费用。

  第十条品牌展区禁止企业联营参展。

第二章 展位使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相关商(协)会会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外贸中心组成出口展展位联合检查组(简称展位检查组),对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出口展展位情况进行检查。大会政工办、业务办可视需要派员参加。展位检查组职责由大会政工办、业务办拟定,并监督指导。

  第十二条大会政工办负责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出口展展位的初步认定,以及展位归属纠纷案件的接收和跟踪处理;大会业务办负责展位归属、展位空置、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出口展展位的认定与处理。大会政工办和业务办每届广交会的工作时间为4月10日至当届广交会闭幕和10月10日至当届广交会闭幕。

  第十三条筹展及参展期间出现的展位归属纠纷,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展位归属纠纷相关交易团报大会政工办;

  (二)大会政工办接案后通知大会业务办核查纠纷展位归属,业务办向政工办出具归属认定书;

  (三)大会政工办负责形成、下发展位归属纠纷处理决定,跟踪处理过程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相关交易团;如认定为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的,转大会业务办下发处理通知;

  (四)大会保卫办负责执行处理决定,确保所认定参展企业的正常参展,会同证件中心收缴违规人员证件并将违规人员及单位列入办证黑名单,严格禁止违规人员处理期内进馆,必要时协调公安机关强制执行。同时,扣减违规办证单位的自下届起连续4届的办证数量,按违规证件种类和数量相应扣减。

第三章 展位违规使用的认定

  第十四条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

  (一)以非参展企业的名义对外签约。

  (二)在出口展展位内派发或展示非参展企业的宣传资料,包括印有非参展企业名称的名片、宣传非参展企业或其产品的网站、光盘或纸质材料等。

  (三)以任何方式将出口展展位转让、转售、分包、分租。

  (四)未报、虚报、假报出口展展位负责人,或未按要求办理出口展展位负责人变更手续。

  (五)参展企业无法提供与广交会备案登记企业信息资料相符的广交会参展证明牌或其他证明材料。

  (六)经展位检查组确认的其他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的行为。

  第十五条除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外,联营参展存在以下情况的,也视为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

  (一)参展企业向联营(供货)单位收取超出正常展位费用的其他费用。

  (二)在一个联营展位内联营(供货)单位超过1家的。

  (三)在出口展展位内派发或展示非参展企业或非备案联营(供货)单位的宣传资料,包括印有非参展企业或非备案联营(供货)单位名称的名片、宣传非参展企业或非备案联营(供货)单位或其产品的网站、光盘或纸质材料等。

  (四)参展企业未在出口展展位内摆放包括联营(供货)单位信息的参展证明。

  (五)联营参展超出流通型企业与非流通型企业联营类型限制范围。

  (六)经展位检查组确认的其他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的行为。

  第十六条在展览期间无企业参展的空置展位,经大会现场服务监督检查组初步认定后,由大会业务办确认并处理。因不可抗力造成展位空置,须由交易团书面说明原因,经确认后可免于处理。

第四章 展位违规使用的处理

  第十七条对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出口展一般性展位,的参展企业,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取消从下届起连续4届在违规所属出口展区的参展资格并相应扣减所属交易团展位基数,至下次展位基数重核时为止。

  (二)处理结果在《广交会通讯》上通报。

  (三)取消所属交易团获得当届组展表彰对象的资格。

  第十八条对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出口展品牌展位的参展企业,取消其从下届起连续15届在违规所属出口展区品牌展位的参展资格,并取消其相应届数内在违规所属出口展区品牌展位的评选资格。

  第十九条对被认定违规空置展位的参展企业,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空置一般性展位,取消其从下届起连续2届广交会的参展资格,并相应扣减相关交易团出口展展位基数,有效期至下次各交易团出口展一般性展位基数重核为止;

  (二)空置品牌展位,其空置展位所在展区的品牌展位全部收回重新安排,直至下次品牌重新评审为止。

  (三)取消空置展位所属交易团获得当届组展表彰对象的资格。

  (四)空置展位的展位费全额收取,不予退回。

  第二十条对有企业违规使用出口展展位的交易团,将予以重点检查;对当届有超过1家企业违规使用出口展展位的交易团,在《广交会通讯》上通报批评。

  第二十一条主动报告或主动查处本团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出口展展位行为以及展位归属纠纷的交易团,免予通报批评,不扣减其出口展展位基数。

  第二十二条查处回收的出口展品牌展位,按出口展品牌展位安排办法安排,有效期至下次品牌展位重新评审前为止;查处回收的一般性展位,在当届广交会组展工作获表彰的交易团范围内安排,有效期为下次各交易团出口展一般性展位基数重核为止。查处回收展位有其他特殊安排的情况除外。

第五章 展位违规使用的举报奖励

  第二十三条广交会设投诉举报专线电话,鼓励举报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出口展展位行为。投诉举报实行实名制,举报方须为当届广交会的参展企业、交易团、商(协)会,或上述单位的正式在编员工。

  第二十四条如举报方为参展企业,且举报内容经查属实的,可按管辖关系向其所属交易团申请增加下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相关交易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第二十五条举报方为交易团,且举报内容经查属实的,如该交易团属当届组展表彰对象,可按举报展位数量获得当届回收的一般性展位,且可按举报展位数量从大到小的顺序优先挑选回收展位类别,有效期至下次各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基数重核为止。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商务部负责解释。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第113届广交会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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