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介费规定常见的问题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的常见陷阱,二手房交易中要注意的问题
二手房买卖的常见陷阱,二手房交易中要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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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邢洋律师
导读:二手房买卖的常见陷阱随着二手房市场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因此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注意仔细审查想要购买的房子,选择信誉好的中介,必要时请律师陪同签合同,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二手房交易种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请看下文。
买卖的常见陷阱,二手房交易中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陷阱一:个人现金收房。由于许多业主已对“现金收房”的把戏有所提防,不法中介于是又以“个人”名义“现金收房”的花招粉墨登场。这些不法中介先伪装成个人购房者,与业主谈好房价后,再与业主一同去公证处办理房屋出售全权委托公证。不法中介手里拿着业主的房产证,可以转手高价出售,一旦无法快速将压在手里的房子变现,就会采用以业主名义出租或抵押等形式将房屋变成现金流,甚至有黑中介拿业主的房产证恶意行骗,然后卷款潜逃。在这里购房者要注意:不急于用钱的业主,最好不要选择“现金收购”的卖房方式。交易双方一定要见面,谈好价格后签订正规的《合同》,并且到房管局过完户才能算交易完成,切记不要图省事只管给对方房产证然后拿钱了事。陷阱二:代理合同陷阱一种是霸王条款陷阱。在中介公司《委托销售代理协议》中,一般会对买卖双方的权责义务都会分别做出规定。如会规定中介公司委托出售房屋的时限,或规定中介公司超时出售的违约责任,同时也会规定委托期内业主的义务,委托期内业主的违约责任等。另一种代理交易不透明陷阱。在这里购房者要注意:房屋买卖双方一定要见面,当面将价格谈清楚,并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切不要通过中间人传话而最终造成自己的经济损失。陷阱三:买卖合同猫腻多。有时业主与客户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简单说明了双方约定的房款数额,所交易房屋的地理位址等基本情况,待到过户完成之后,由于合同中既没有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的相应条款,也没有入住交验、费用明细的相应条款,于是最终演变成一场业主长年催讨、购房者避而不见、中介公司推卸责任、业主伤神费力的持久纠纷。在这里购房者要注意: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除标明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一些基本情况之外还应标明房款支付的时间、方式,另外还应有费用明细清单、入住交验单及相关违约责任等。切记,合同太简单,房屋买卖就会变得很麻烦。陷阱四:入住无正规物业交验。许多不法中介通常不会告之购房者物业交验的必要性,更加不会去协助购房者与业主双方完成物业交验。于是最后出现买房人入住后才发现原业主的供暖费、物业费等大笔费用拖欠,而购房款却早已经支付给业主,一切拖欠费用只能购房者自己个人承担。在这里购房者要注意:购买房屋一定要有正规的物业交验过程,并且不要一次性支付全款给业主。先支付部分房款,在双方完成物业交验,保证物业交验的费用结清及房屋的验收工作后再支付剩余房款。陷阱五:无法办理。许多购房者认为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拿到钥匙就等于得到房产。实际上,在房屋正式过户之前,产权仍然归属原业主,并且存在可能无法完成交易的可能性。许多不法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统统避而不谈,更有甚者,这些不法中介还将可能存在交易困难的房产卖给买房人并且一再强调让买方过户之前就付款给业主。然后待到房款已付,房产却无法过户,不法中介再推卸责任,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无法保证。在这里购房者要注意:购房者在过户之前支付房款时一定要了解清楚,所交易房屋是否能顺利过户、是否存在纠纷等情况,充分估计自己的交易风险后再作出慎重的决定。以上就是二手房交易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在签定二手房购买合同时,一定要将中介公司收取的费用及需要向相关部门交纳的费用了解清楚,最好在合同后附上《费用清单》详细计算相关收费,并同业主见面,明确买卖双方购房价格与售房价格是否相同,避免中介公司从中渔利,产生不正当差价,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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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房产律师温馨提示: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房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房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或使用的房产。因为在我国认可的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被很多买房人忽视,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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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会遇到哪些问题,二手房交易的风险是什么
16:33&&来源: |
  一、二手房交易中会遇到哪些问题
  二手房交易中会遇到如下的问题:
  (一)二手房性质的瑕疵:
  1、房产权利有限制。如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
  2、房产已被出租。买房应注意到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
  3、买方购买准备用作营业或办公的,应注意房产权证上的房屋用途限定。
  风险防范:
  购房者在投资之前,首先要验看该房的产权证正本,最好再到房管部门查询一下产权证的真实性。
  其次,要了解该房是哪一年建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是否欠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以及市政部门的水、电、煤气等费用。
  再次,要核实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要察看房屋的内部结构,看管线设置和走线情况,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等。
  最后,尤其要审查出卖人是否对标的房屋享有全部产权,弄清该房有没有共有人、产权有没有抵押等情况,这样就可以使购房人免受不必要的损失。
  审查产权证时,应注意到以下几方面:
  1、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售时要按成本价补足费用。许多职工购买原产权单位的住房时,都是以优惠价或标准价购买的。所以,购房者要确认该房屋是否已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按相关规定,以优惠价、标准价购得的房改房上市时,应该先补足标准价和成本价之间6%的差价。
  2、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大多数这样的单位都不允许其职工向外人出售房屋。
  3、远郊区县的乡产权房屋不能上市交易。乡产权房屋需经国家批准,征地开发,待土地性质由集体变为国有时,才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房产交易。如果是县城住房,土地使用证上显示是城镇开发的,则可以上市交易。
  4、1998年以后颁发的产权证的封皮及内页颜色、尺寸、材质和所标注的字体、字样、字号、格式都有统一标准。红色塑料皮的房屋产权证,基本是1998年以前取得的,而大多数《房地产所有权证》均为1998年以后颁发。
  此外,购房者还要注意: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的同时,应要求卖方及时协助自己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防卖方看房价上涨而毁约,给买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而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子尽量不要购买,否则也可能因为开发商的问题而最终无法办理产权证。
  (二)卖方资质上的瑕疵:
  1、卖方并非产权证上的所有人,也没有所有人的授权。
  2、卖方虽是所有人之一但未取得共有人同意。
  风险防范:
  要搞清楚房屋的产权人究竟有几个。如果产权人有多人,而合同仅一人签字,一旦发生纠纷,法院原则上都会认定合同无效。因此,产权人是一人以上的,一定要有委托书,而委托书最好是经过公证的。
  其次,与业主约定迁出时间。专业人员认为,由于历史原因,譬如前些年的房改房,除产权人外还有共住人。他们虽然没有产权,但规定他们有居住权。如果未征得他们同意,届时他们不愿搬离的话,也会造成很大的麻烦。遇到这种情况,最好能和卖主约定迁出的条款,这样买房者可以主动些。
  (三)二手房价格上的瑕疵:
  1、二手房价格应为周边区域新建商品房市价的2/3左右(具体视房子时间而定),过分高于此价格将存在贬值的风险。
  2、二手房售价中计算了违章搭建部分的价款,但实际上这部分面积并未载入房产权证。
  3、二手房存在未缴清的公用事业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风险防范:
  价格问题是二手房交易中的重要问题。卖方担心卖低了,总喜欢拿同地区商品房的房价来比较,因而差价不大;而买方总强调一个&旧&字,结果往往是买卖双方提出的价格相差悬殊,无法成交。其实,二手房估价则应从几个方面具体分析。
  房屋因素。房屋竣工后即进入折旧期,此外,楼层、朝向、平面布局等对价格也会产生相当的影响。
  环境因素。在同一地段,旧房的小区环境会逊色于新住宅区,比如小区平面布局、设施、绿化以及房屋的外观造型等,旧房都要大打折扣。
  另外,地区居民的结构、文化氛围、配套建设、有无物业管理、小区是否独立封闭等也会对房屋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四)二手房质量上的瑕疵:
  1、住宅本身的质量瑕疵。如存在漏水、墙面开裂、下水道堵塞、水压电压不足等情况。
  2、相邻关系上的瑕疵。如邻里之间存有公用面积纠纷、原居住人存有过度复杂的社会关系等。
  一些购房者往往只看重房屋的地理位置和价格,而对于房屋质量问题却很少关注,也往往因此出现很多在房屋成交后才出现的漏水缺电情况。
  风险防范:
  购房者一定要对房屋质量仔细验看,除了实地考察外最好向左邻右舍、物业公司询问房屋是否做过大修或存在其他质量问题。特别是需要小心检查屋内水、电、气等设施是否完好,查看房屋的供电容量,以防冬夏空调开不了的尴尬,观察屋内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购房者对简单的新装修更要多一个心眼,有些新装修是为了掩盖房屋本身的质量缺陷,如墙壁上的裂缝,天花板的渗水痕迹等。
  (五)二手房交易过程的瑕疵:
  主要为交易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不明引发争议,或交易方利用合同进行诈骗,以及交易过程规范的风险控制。
  风险防范:
  1、一般情况下,办理二手房按揭,交易双方应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就申请,而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再申请,就会造成交易不成的危险。银行在审批贷款时除了要调查买方的经济状况,有无还款能力外,还要求双方提供房屋的评估报告,取评估价和交易价中较低的价格确定其贷款金额。买方需要支付不少于30%的首期款,同时贷款年限还要以房屋的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确定。买卖双方不清楚这些环节都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
  2、办理二手房按揭,需要办理完过户手续,产权人的名字由卖方更换为买方后,才能以该处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一般情况下,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买方支付的首期款应存入银行指定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在该行的账户,由银行冻结,这样可以避免类似买方恶意拖延办理按揭手续的时间,卖方迟迟不能收到卖房的尾款或卖方收到首期房款而迟迟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等风险。
  二、二手房交易的风险是什么
  (一)中介风险
  有些不法二手房中介机构设置圈套,坑害消费者。二手房中介机构设置的圈套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一是中介商不让购房者与房主见面,从中赚取差价。二是中介商不让购房者到欲购房屋内观察,有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三是中介商不向购房者如实介绍出售房屋所处地段的规划情况。四是中介商没有如实介绍商品房面积的含义。五是玩弄文字游戏,签订不公平合同。中介商在担当中介过程中,对自身有利的条款写得比较明确,对自身不利的条款写得比较含糊,而购房者因缺乏经验往往予以认可,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则有苦难言。
  在购置二手房时要注意以下几点:购房者要在中介商的帮助下,向房主提出观察房屋,要查看有关房屋的各种手续,商谈房屋交易价格,然后再签订中介合同,切莫粗心大意。签订合同时要谨慎。合同文本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签订就要生效,因此在签订过程中要慎之又慎:首先,要使用政府行政机关认可的合同文本;其次,要对所签条款逐条推敲,文字表达要准确,不能模棱两可;再次,要弄清所有条款的内容,真正认可,不要勉强签订。有条件的购房者最好在合同文本签订前请专家或审核,这样才能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
  (二)价格风险
  二手房交易最大的问题是价格问题。卖方担心卖低了,总喜欢拿同地区商品房的房价来比较,开价与商品房差价不大;而买方总强调一个&旧&字,结果往往是买卖双方提出价格相差悬殊,无法成交。其实,二手房估价测算应具体分析,一般有几方面的因素可供参考。
  房屋因素。房屋竣工后即进入折旧期,按照理论折旧率,混合一等结构房屋折旧期限为50年,每年的折旧率2%。另外旧房的套型落后,功能陈旧,这同新建商品房无法相比,&三小&小厅、小厨、小卫套型-10%。此外,楼层对价格也产生影响。以7层楼房为例:2层和5层为基准价,1层和6层-3%,7层-5%,3层和4层+3%,若是楼顶则-5%;房间如无朝南门窗-5%。
  环境因素。环境因素既有自然的,也有社会的;既有大环境,也有小环境。在同一地段,旧房的小区环境会逊色于新住宅区,比如小区平面布局、设施、绿化以及房屋的外观造型等,旧房都要大打折扣。再如社会环境,在同一土地级别地区,有的适合经商,有的则适宜居住。还有该地区的居民结构、文化氛围、配套建设等都会对房屋价格产生较大的影响。无物业管理和非独立封闭小区分别-5%,位于省、市重点中小学区的+15%。
  (三) 法律风险
  来自交易主体方面的风险。即买卖双方没有从事房屋交易的资格。具体表现为出卖人非房屋所有权人,也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作为买受方的个人支付能力不强或不诚实履约,使出卖人不能得到全部房款。
  来自交易房屋方面的风险。这方面的风险主要有:1.用于交易的房屋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2.房屋权属存有争议;3.房屋为共有,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4.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5.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6.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7.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8.交易房屋存有质量问题。
  来自交易手续方面的风险。房屋属于不动产范畴,其交易规则有别于一般动产的交易规则。房屋产权及相关权利的发生、变更等均需到有关政府部门进行登记。出卖人仅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并不足以产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果。而只有当房屋交易手续齐全、合法时,登记机关才予以登记。因此,若手续不全或交易违法,权属变更将无法登记,房屋交易也将无效。
  (四)拆迁风险
  花一二十万元或三四十万元买套二手房,没住几年,房子就要拆迁了,且不说再次置业、搬家有多么的不便,就是拆迁补偿款能否与当年的购房款持平,也是个未知数。
  如何避免购置了有拆迁可能性的二手房呢?首先,在一两年内会被拆迁的房子,在各个区的房地产交易所(中心)能够查到;已列入拆迁公告的房屋,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过户;购房者还可以向所在区县房产局的拆迁科咨询相关情况。其次,有些地方5年,甚至10年前就被列入规划,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至今未拆迁。据一位区房产局的科长介绍,房产局允许这种情况的房子进行买卖。为了避免买到这样的房子,购房者不妨到当地派出所询问一下这里的户口是否已被冻结,要知道,冻结户口的房屋早晚是要被拆的。另外,还有一些规划要拆迁的房子在房产局没有记录,当地的户口也没被冻结,那么就需购房者关注一下地区的整体规划了,有机会参观一些规划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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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房产交易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房产交易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盛京宅百家号不管你是买房还是卖房,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都可能会遇见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家庭唯一住房怎么认定”、“房龄怎么判断”、“房屋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会无效”等等,今天房天下就针对这些问题给大家仔细分析分析。一、“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如何认定?“家庭唯一普通住房”指的是购房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无住房,目前主要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无房证明”。不过,如果购房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曾购买过住房,但已转让出去,再买房仍可享受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政策。二、个人转让房产需要缴税吗?按照规定,单位或个人在转让房产时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其中,个人销售住房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时免征印花税。三、房屋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会无效?1、商品房没取得预售资格的;2、购房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4、买卖权属有争议的;5、卖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方无法取得房屋的;6、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7、购房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且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8、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四、个税在哪些情况下必须按差额20%征收?1、出售离婚归并类房产,且房产不满5年的;2、出售离婚归并类房产,房产虽满5年但非家庭唯一住房的;3、出售受赠类房产(含继承),且房产不满5年的;4、出售受赠类房产(含继承),房产虽满5年但非家庭唯一住房的。五、房龄该如何判断?根据情况不同分三种方式判断:1、以购房时契税完税凭证的“填发时间”为准,该日期至今即是房龄;2、以房产证上的“登记时间”为准,该日期至今即是房龄;3、对于继承、受赠、离婚财产分割取得住房对外销售的,购房时间可按发生继承、受赠、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盛京宅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一个房产行业混迹多年的媒体人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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