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粉丝成本究竟要为政府支付多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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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冯英
公众究竟要为政府支付多少成本?  “行政成本”是一个国家公共支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人们对行政成本的知情有限,但政府的所有消耗都必然转移到权力归属主体——公众身上。事实上,我国行政成本的扩张具有“外溢效应”,从而形成新的社会成本,而这些还远未被人们所注意。(本文共计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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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究竟要为政府支付多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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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傅涛:水业 政府竞拍服务而非资产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兰州涨价为什么如此备受公众质疑?中国的水务改革模式究竟应该采取一种什么样的模式?政府应该在公共事业中承担什么样的角色?《中国新闻周刊》为此专访了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傅涛长期研究中国水务改革问题,是《水业政策与市场年度研究报告》的首席分析专家、建设部项目《城市水业市场化与管理体制研究》研究报告的主要负责人。  中国新闻周刊:2009年,你去兰威水务调研过,作为水业问题专家,你认为造成兰州水价上涨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的原因是什么?  傅涛:目前中国的水价制定比较粗浅,一般按照合法成本(物价部门的成本监审)加上一定利润率,再加上税费组成的。而定价问题实际上反映的是政府、企业、公众三方的关系,定价可以全部反映成本,也可以部分反映,如果将与水有关的全部工程项目、资源成本、环境成本等成本通通反映到价格中去,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可能会到10元/立方米。政府是市政公用事业的责任主体,1998年水价改革之前,收费是象征性或补贴性的,改革之后水价有所提高,但是仍然不是全部成本。让公众通过水价付多少,是政府的选择,政府可以选择让公众以10元、5元或2元的价格来购买水。  物价部门的成本监审本质上是帮助政府识别供水公司、污水处理厂的真实成本是多少,哪些成本是合理的,哪些成本是浪费了,哪些成本是由于降低了服务造成的,哪些成本该计入哪些不该计入。政府知道这个成本以后决定到底向公众收取多少。定价是政府的另一套价格管理问题,成本监审是价格管理的基础,并不是成本直接推出了水价。  而政府选择高溢价转让水厂之后,公众对于水价上涨自然产生存疑。市场化改革之后,原先通过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进行运营来实现水业服务,现在由真正的企业向公众提供服务,水务公共服务的性质没有改变,政府仍然是价格的主导者。但是,公众肯定要担忧高溢价接手的企业有没有将成本转嫁到自己头上,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中国新闻周刊:兰州水价上调之前,按照程序召开了价格听证会,详细说明了成本问题,为什么公众还是质疑?  傅涛:现在举行的水价听证会上,让听证会参与人所谓的公众代表在半天或一天时间内,行使知情权和决策权,实际上是个虚话。即使专业人士,也很难在短期内对自来水的合理性进行判断。因此,听证会本质上只是听取社会各界对价格的意见和支付意愿,并非对成本进行判断,更非价格决策会。  就如我刚才所说,政府确定水价并不完全取决于供水成本,采用听证会的形式让公众面对面对成本进行审查,只会将公众引入“供水成本决定用水价格”的误区,对消除质疑没有帮助。况且,水价一旦紧盯上了成本,一切就变得更加棘手,政府在上调水价问题上必然面临尴尬局面,不上调,企业亏损,无法运营;上调,公众质疑水价成本。中国新闻周刊:你对政府高溢价转让水权的看法是?  傅涛: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在2008年受有关部门委托对外资高溢价收购水厂进行了调研,我本人是不赞同溢价这一做法的。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普遍补贴性的福利低水价,后果是供水服务质量和效率低下,财政负担沉重,水资源浪费和紧缺并存。通过引入竞争,促使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的水行业发展方向是正确的。  但是引入竞争的方式,只能是竞拍服务而非竞拍资产,不能谁出的价高就卖给谁。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公共服务行业,政府在10年至30年的时间里无偿借给服务企业使用,企业帮助政府来提供服务。公共服务行业并非竞争性行业,是不能公开竞拍资产的。水业本质是服务业,保证供水的安全和质量。政府竞拍资产的结果必然影响水业服务质量的提高。  一些政府认为高溢价的部分是“额外收益”,将这些国有股权转让款取走用于其他民生领域,中国水行业本身的基础非常薄弱,水行业投资欠账和运营费的缺口很大,急需政府投入。水务资产溢价所得用于其他领域,是对水务行业来说是釜底抽薪的做法。  中国新闻周刊:长期以来,政府一直是水业建设、管理与服务的主角。从2003年中国开始水业改革至今已有六年有余,政府监管角色与现有的水业市场化进程是否合拍?是否发生错位?  傅涛:城市水业的成本与收益,无论是通过税收支付还是通过水费支付,事实上都是公众支付的。但是,受水业相对垄断经营方式的制约,作为费用支付方的消费者无法通过竞争性选择,来监管产品质量与服务,更无法有效控制成本与收益;对污水处理的付费实际上更是一种连产品都不能见到的消费支付。水业的这种公众无法有效监管的产业形式,决定了政府作为公众代表,肩负着重大的监管责任,政府需要对公众支付费用的有效性负责。  但是,先行的供水成本监审体系和价格管理体系,都有离开服务和质量,强调成本控制的倾向,因此存在系统风险。因为抛开服务效果和服务水平的单边成本控制,如果过于严格,必然造成服务水平的下降。不利于企业增进服务,提高安全保障。  因此,成本监管不能独立于服务监管之外,需要建立横向绩效比较的经济监管系统,对成本、服务、水质进行系统监管。价格监管是政府用以约束企业行为最为有效的手段,必须与其他监管相互协同。如果单纯由物价部门来制定和执行的这个办法,缺乏与其他相关部门监管的协作,一方面影响执行,另一方面,会使其他监管内容缺少价格这一强有力的约束。  中国新闻周刊:水价成本定价一直是广受争议的话题。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下简称《办法》)在2009年已经修订完毕,提交决策层。你也主持和参与了办法的起草,请问该办法为何迟迟没有出台?  傅涛:《办法》较多地考虑了行业平均成本定价的原则,也考虑了循序渐进的推进方式。《办法》对资产折旧、设施利用率、人员成本等关键因素做了一定程度的约束。但是具体内容等发布才能知道真实面目。  我认为如果定价机制能够更加科学,将会使水厂的资产价值重估。这也意味着对于打击不合理溢价会发挥一定积极作用。  但是,国家发改委原计划2009年内出台《供水成本监审办法》,因为水价的过度社会关注而一次又一次延后。但其出台已在计划之中,只是在寻找时机。(记者/孙春艳)
责任编辑:张勇
设为辩论话题
沈阳男子曾令军在这不足20平方米的厕所小家生活了五年,还娶了媳妇,生了大胖儿子……
竟然是孩子的妈……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
汪成荣面临的奖金被收回再分配难题,并不是一个单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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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热点关注北京去年停车费远低于预期 巨额费用去向成谜
14:33:00&&& 邓杭等&&
来源:京华时报
4月1日起,停车费大幅上涨。随即,“撬动价格杠杆治堵是否有效”的激辩声渐起。而今,余波未平,又起涟漪在停车费提价新政满月之时,公众已将讨论的焦点转移至“高额停车费去向”这一谜团上。
  4月1日起,停车费大幅上涨。随即,“撬动价格杠杆治堵是否有效”的激辩声渐起。而今,余波未平,又起涟漪在停车费提价新政满月之时,公众已将讨论的焦点转移至“高额停车费去向”这一谜团上。
  停车费到底收了多少?花在哪里?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去年占道停车费收入为2110万元,这一数字低于公众预期。对此,市政协委员安建军呼吁政府“加大停车费流向的公开程度”。
  环节1 交
  多数占道停车层层转包经营
  李明,北京站附近一处占道停车场的停车管理员。4月1日上调停车费以来,他所在的停车场停车数量明显下降,“我们收不了多少钱”。
  李明收取停车费后,很大一部分钱要交给老板,“不同地段,我们每个月要上缴的指标费用也不同。总之,交够上级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
  李明口中的“老板”就是这个停车场的第一级承包人,他从停车公司手中获得特定区域的停车位经营权,支付承包费后,“分包”给多个停车管理员。
  李明所经历的这种层层转包的情况并非个例。
  据其所属的停车管理公司负责人介绍,目前北京多数占道停车场均采取类似的经营方式,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便于管理,这种方式将停车管理员收益与收费情况直接挂钩,即“交够上级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从而有利于调动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
  目前也有少数停车管理公司对停车管理员采取固定工资方式,但基本是开出《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在保证公司获得一定利润的情况下,公司对停车管理员“中饱私囊”的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
  环节2 缴
  停车管理公司为缴税费叫苦
  李明说他身边一些同事“因交不齐指标费用,选择了辞职”。
  停车收费员收不上钱,停车管理公司的经营情况究竟如何?本市唯一的国有停车管理企业公联安达停车管理公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从下面停车场收上来的停车管理费,用于公司整体管理成本的支出,包括各种税费,如上缴的占道费,但并未透露上缴比例和具体数额。
  李明所在的停车管理公司到底需要缴纳哪些费用?记者了解到,由于道路产权方是政府,作为管理方的停车公司除支付人员费、画线费、收费牌费用等管理成本外,还需要向政府缴纳一定的占道费。之前,除13个重点区域的占道费为35元/车位/天外,其余一类地区多为3.6元/车位/天。此次调价后,全市一类地区占道费均调整为35元/车位/天,其余地区占道费也有大幅提高。
  停车管理企业要上缴的部分主要分为营业税和占道费,营业税比例一般占营业额7%左右,占道费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在营业额中的比例会发生变化。有业内人士透露,去年4月1日调价的13个重点区域,很多公司一直未能按时缴纳占道费,估计此次全市大规模调价后,占道费更难收齐了。
  市交通部门曾公布,西城、东城(二环内)有1.6万个临时占道停车位,其中绝大多数处于一类地区。
  记者测算,按照之前每个车位上缴3.6元/天的占道费标准(不计少数于日涨价后征收35元/车位/天占道费的停车位),仅东城、西城临时占道停车位一年的占道费收入就有约2100万。如果按照今年4月1日调价后的35元/车位/天的占道费标准,这将是一笔超过亿元的巨款。
  环节3 收
  本市停车收入去年仅2110万
  停车管理公司到底要上缴多少钱?停车费收入中究竟有多少流向政府?
  市交通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市有备案停车场3987个、停车位约74万个,其中临时占道停车位50452个。
  据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相关人员介绍,今年4月1日本市停车费大范围调整后,停车管理实行属地统一管理。区县停车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部门制定的占道费标准足额征收相关占道停车场经营企业占道费。
  那么,按照一类地区每个车位35元/天的占道费标准,仅东城、西城临时占道停车位的占道费收入就甚为可观。然而,来自北京市财政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北京占道停车费收入仅为3372万元。2010年,部分区域停车费上涨,但占道停车费收入降为2110万元。“目前停车费较高,2000多万的收入显然比预想的少很多,需要进一步研究停车费构成,并加大停车费流向的公开程度。”市政协委员安建军说。
  安建军一直关注停车问题,今年北京两会上,他递交了关于加强停车费监管的提案。他建议对停车管理企业进行严格的财务审计,对无照乱收费现象进行整治,保证国家、企业和车主的三方利益,防止国家收入流失。同时,有关部门还应公示所收资金的去向及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市民监督。
  环节4 花
  停车收入用于教育等多领域
  安建军认为,调整停车费目的是希望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调节交通流量,缓解重点地区交通拥堵,鼓励市民公交出行。但停车费的收取、停车管理还有很多问题,比如钱交到了谁的手上?用到了什么地方?这些问题都未明确公开过。
  对此,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孟景伟向本报记者表示,有关部门收取的北京占道停车费收入,是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的,可能被拨到住房、教育、交通等任何领域。除非是专款专用的行政收费,否则其他各类行政收费最终都会纳入财政预算这个“大盘子”之中,统筹安排使用。
  他解释,停车费这“行政收费,并非专款专用的行政收费,因此其使用途径并没有确切的指向性。实际上,目前本市每年在交通方面的财政投入高达上百亿元,这些占道停车费收入只是杯水车薪,财政需要另行拨付大量资金用于改善交通。
  目前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此前部分区域停车费上涨,导致2010年北京占道停车费收入低于2009年。今年本市再度大幅提高停车费标准,北京占道停车费收入可能还要继续降低。对此孟景伟表示,本市近期提高停车费,其初衷是为了调控北京交通拥堵等问题。由于政策刚刚开始执行,对于今年北京占道停车费收入的增减,目前财政部门还不好判断。
  新闻延伸
  停车费收支模式有望大变革
  公众对于未来停车费流向的公开有着更多期待。
  “占路停车费用是收归政府的,政府用这笔资金来发展交通设施,这些费用将实行收支两条线,相当于政府出钱购买服务,一方面保证经营企业微利运营,另外一方面确保停车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交通服务。”对于高额的停车费用,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刘小明曾如此表示。
  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有关人员也表示,将积极配合市财政部门研究占道停车费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办法,收取的停车费全部上缴财政,停车管理支出纳入财政预算。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这意味着本市现有的停车费收支方式有望发生大的变革。目前,国内已有一些城市实现停车费收入由财政全部回收,政府再以购买服务方式,向停车经营企业支付费用。如果北京也采用这种方式,以往停车管理员层层上缴指标费用、停车管理公司上缴占道费的经营模式将发生变化。其中,最直观的变化体现在停车费发票上,目前采用的是税务发票,由企业向税务部门购买。实现停车费由财政全部回收后,企业将向财政部门领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并按照领取数额全额上缴费用。
  然而,采用此种方式以后,如何杜绝停车企业和管理员私下收费将成为难题。因此,需要借助电子设施的帮助,力争每笔收费都在POS机上有所体现。市交通部门表示,今年年底前,三环内所有占道停车位都将实现电子刷卡收费。
  下一步,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将推进《北京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通过立法明确政府、停车企业、停车者三者的责任义务,为加强停车管理提供依据和保障。同时,强化区县政府属地管理,由区县停车管理部门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者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制定信用考核办法和标准,组织对停车场经营企业进行全面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引导停车企业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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