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房贷政策有哪些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器按揭贷款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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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 Service Temporarily Unavailable& 2017建设银行住房贷款最新政策2017建设银行住房贷款最新政策来源:浏览量 ( 8177 ) 目前我们国家的房价很高,贷款买房是很多人的选择。贷款分为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大部分人选择是商业贷款。商业贷款可以选择的银行非常多,每一家银行的具体政策都不同。小编要为大家介绍一下建设银行住房贷款的相关政策。 住房贷款的种类 住房贷款的种类主要有3种。第一种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是银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托付,凭借住房公积金的存款按规定向大陆购买、建造各类住房的人发放的贷款。第二种是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这是用银行向购房者发放的住房贷款。第三种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购房借款人同时获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建设银行住房贷款政策 贷款的发放对象有一定的规定,一般指的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居民。
申请贷款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1、申请人要有合法的身份证明。2、申请人要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信用。3、申请人要有合法有效购买住房的合同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4、申请人应该完成了首付工作。5、申请人有相关的抵押资产。
申请贷款需要提供相关资料。身份证、偿还能力证明书、合法的购房合同、抵押物清单、贷款行认可抵押物估价报告书等等。小编要提醒大家,不同的贷款用途需要提供的材料也有所不同,申请人要提前了解相关信息。
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贷款流程。第一,借款人要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资料第二,建设银行对借款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要及时告知申请人。第三,建设银行同意发放贷款的,双方要签订借款合同。同时要签订相关的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第四,根据国家的政策和建设银行的规定,申请人要办理剩下的手续。 第五,前面的步骤完成以后,建设银行会按时发放贷款。
申请人还需要了解贷款的额度和期限。一般情况下,个人住房贷款的额度不可以超过住房价格的80%,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如果建设银行有别的规定,那么申请人要根据银行制定的政策申请贷款,额度和期限由银行另外规定。 住房贷款担保方式 建设银行住房贷款的担保方式主要有4种。第一种方式是抵押。借款人以自己名下的住房、或者期房作为抵押物。第二种方式是质押。借款人可以用证券作为质押物。第三种贷款方式是保证。借款人借助具有强大的代偿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作为保证人。第四种方式是抵押加保证贷款方式。借款人不能提供足够的抵押物时,可以由贷款行认同的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楼盘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电话:7。有用 ( 3 )没用 ( 0 )微信更多上一篇:下一篇:买房卖房装修租房家电建材家居贷款最新政策相关知识住房贷款相关知识 15:52:03 | 浏览次数:0 15:57:12 | 浏览次数:0 17:13:21 | 浏览次数:0 16:35:11 | 浏览次数:0 09:41:12 | 浏览次数:0 09:40:14 | 浏览次数:0贷款最新政策相关问题住房贷款相关问题 16:22:02 | 浏览次数:251 12:02:38 | 浏览次数:124 15:39:25 | 浏览次数:1586 15:55:54 | 浏览次数:141 13:51:24 | 浏览次数:121 16:52:15 | 浏览次数:2 16:51:20 | 浏览次数:8 16:58:22 | 浏览次数:3 17:53:04 | 浏览次数:4 16:15:39 | 浏览次数:6 10:25:35 | 浏览次数:188新房二手房租房房价长沙楼市在售楼盘数:86400元/㎡6300元/㎡猜您喜欢一周热点相关百科热门回答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细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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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住房,推进住房商品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担保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向购买自用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 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要经坚持效益生、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设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其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要求。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银行(不包括海外分行)向个人发放的各类住房贷款。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五条 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公民。  第六条 贷款条件。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的居留身份;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有当地常住房口;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三、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符合规定  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  五、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六、提出借款申请时,在建设银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的30%的存款,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按规定在建设银行交存住房公积金;  七、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贷 款 程 序  第七条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应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贷款行提交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贷款行认可的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借款人偿债能力证明;  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  四、抵押物或质押财产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贷款行或贷款行认可的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五、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意见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  六、建设银行的存款单据(复印件);  七、以自己和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已交存的住房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演积金存款的证明文件;  八、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八条 贷款行应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审查,并在二个月内,向申请人做出正式答复。  第九条 贷款行同意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视贷款担保方式,同时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凳或保证合同。必要时应由国家公证机关办理合同公证。  第四章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条 借款人在建设银行有规定额度的存款,可以向贷款行申请相应额度的贷款。借款人的存款应先于银行贷款投入购买住房。  第十一条 贷款额度最高为拟购买住房费用总额的70%,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贷款,贷款额度按当土有权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合理予以确定。  第十二条 贷款欺限最长为20年。  第十三条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贷 款 方 式  第十四条 个人住房贷款实行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和抵押(质押)加保证贷款四种方式。  第十五条 抵押贷款方式指贷款行以借款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符合规定条件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方式。  一、作为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物,道德必须是抵押人所拥有的房屋或预购房屋,;其次可以用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贷款行认可的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  二、贷款行需对抵押物估价或委托有关机构估价。所需费用由抵押人负担。抵押率最高为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  三、抵押人需到贷款行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也可以委托贷款行办有关保险手续,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行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期不得短于申请借款期限;投保金额不得低于借款的全部本息额;保险所需全部费用由抵押人负担。抵押物在申请借款之前已经办理了财产保险的,抵押人需到保险公司办理“批单”,注明贷款行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连同《保险合同》正本交由贷款行保管;如果原保险期短于借款期限,保险到期时需办理续保手续。  借款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断或撤销保险,否则,贷款行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担。  保险期间,抵押物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借款人应重新提供贷款行认可的低于原抵押物评估价值的抵押物,并办理保险手续。否则,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  四、贷款行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后,双方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一)以住房设定抵押权的,应分别情况办理以下登记手续:  1、以期房作抵押,贷款行和抵押人应持依法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到期房座落地的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同时由售房单位提供担保,待该期房竣工交付后,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正式抵押登记。  2、以现房作抵押,贷款行和抵押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取得《房屋他项权证》;如售房单位未办妥《房屋所有权证》,贷款行和抵押人应持依法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待售房单位办妥该抵押物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再据以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手续。  (二)以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的,贷款行和抵押人应在抵押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持被抵押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抵押合同、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件及有关材料,到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取得《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五、抵押权设定后,所有能够证明抵押物权属的证明文件(原件)及抵押物的保险单证(正本)等,均由贷款行保管并承担保管责任。贷款行收到上述文件、单证后,应出具保管证明。  六、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前,未经贷款行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出租、转让、出售或赠予。抵押人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并随时接受贷款行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质押贷款方式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权利凭证交由贷款行占有,贷款行以该权利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方式。  一、个人住房贷款可以用凭证式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存款单等有价证券作为质产进行质押。  二、贷款应对出质人提交的有价证券进行查询和认  三、出质人应将确认后的权利凭证交会贷款行。质押 自权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贷款行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责任。因保管不善致权利 灭失或毁损的,贷款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债券、存款单位或其他有价证券兑现日期先于还款 的,可选择以下方式处理:  (一)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三)用贷款行认可的等额债券、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 单。  五、质押期间,出质人对用作质押的质押财产不得以理由挂失。  第十七条 保证贷款方式指贷款行以借款人提供的具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保证人而向其贷款的方式。  一、保证人必须同时具备下更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办理年检手续;  (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达到或者相当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企业信用等 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AA级以上企业信用;  (五) 在建设银行开产有存款帐户;  (六) 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  二、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担保为不可撤销的全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人失去担保和能力,或发生合并、分立或破产等,借款人须及时通过贷款行,并提供新的保证人,经贷款行认可后,办理提供责任转移手续。未经贷款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四、单纯保证贷款方式,只适用于期限较短的贷款。  第十八条 抵押或质押加保证贷款方式贷款行在借款人或者第三人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基础上,要求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作为贷款式的担保而向借款发放贷款的方式。  一、抵押担何、质押提供和保证按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及《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担保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采用本贷款方式,贷款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同时,与抵押人或出质人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当借款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清偿债务时,贷款行可以通过处分抵押物或质押财产受偿,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全额清偿。  第十九条 贷款行可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采用上述一种或同时采用上述多种贷款方式发放  采取抵押加保证贷款方式。  第六章 贷款的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条 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款计划和用途提取使用贷款。  第二十一条 贷款提取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直接提款。借款合同生效后,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将所借款项直接转入期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户。  二、专项提款。借款合同生效后,由借款人委托贷款行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借款一次或分次转入售房单位或开始商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存款户内。  采取专项提款方式的借款人,在提前贷款时一必须向贷款行提供有关合同、协议付款通知等凭证。  第二十二条 贷款行可根据借款人贷款的具体种类、金额用途及借款人的信用程序,规定其采取一种或同时采取两种付款方式。  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贷款,采取专项提款方式。  第七章 贷 款 偿 还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本息,遇节假日顺延。如借款人提前还款,要先征得贷款行同意,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 归还贷款本息的方式有两种,由贷款行选定或借贷双方商定。  一、月均还款法,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计算公式为:  A[(1+1)T  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  (1+I)T-1  其中, A :贷款本金  T :贷款期限,按月计算  I : 贷款月利率  二、累进还款法。贷款期内,逐年或每隔几年按一定比递增还款额,但每年或某几年内各月均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 本金和利息。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额度偿还贷款本息,贷款行按人民银行和建设银行的有关规定加收利息。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如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已计收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法定监护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订的借款合同。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后,贷款行应在30日内将抵押人或出质人用作抵押或质押的抵押物或质押财产退还抵押人或出质人。  第八章 违约及处置  第二十九条 以下情况均为借款人违约:  一、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连续二期以上未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息;  二、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三、未经贷款行同意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或权利拆迁、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质押;  四、拒绝或阻挠贷款行对贷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提供的文件、资料不真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六、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行权益合同和协议;  七、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行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  八、借款人在还款期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九、违反本办法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条 借款人违约时,贷款行根据违约性质、程序、金额采用下列一种或数种方式处理:  一、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二、中止借款人提取贷款,收回部分或全部已贷款项;  三、处以罚息;  四、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款,偿还贷款本息;  五、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或以兑现质物所得价款贷款;  六、追索保证人的连带责任;  七、采取法律手段追偿贷款本息。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原中国人民银行住宅储蓄存款和住宅借款暂行办法》、《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地产信贷部职工住房抵押贷款暂行办法》、《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国家安居工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暂行办法》自行废止。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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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来我国住房贷款政策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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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问题关系着国计民生,受到亿万民众的瞩目。而近些年,为了促进我国的房地产发展合力平稳发展,国家对于房贷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那么,现在事项的房贷政策是什么呢?这些年房贷政策是怎么发展的呢?下面是搜房网为大家分析整理的相关知识。 我国现行的房贷政策如下(仅限于不限购的城市): 1、 首次购买普通住宅申请商贷的购房者,原则上最低需要支付25%的首付款比例,但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2、 拥有一套住宅且尚未还清贷款的家庭,如果是为了改善居住条件而再次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即可; 3、 全国只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三亚这五个城市现阶段仍实行限购。
那么,这些年房贷政策是怎么变化的呢?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这些年实行的那些房贷政策。 2014年实行的首付款比例政策规定: 1、 首次购买普通住宅申请商贷的购房者,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30%;
2、 拥有一套住宅但是已经还清贷款的家庭,申请二套房贷款时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30%,与一套房首套房比例是相同的。 2013年实行的房贷政策: 主要针对“房市过热”现象制定了以下规定: 1、"新国五条"规定,出售自住房需要缴纳按转让所得20%的个税; 2、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进一步提高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并提高贷款利率。 2012年实行的房贷政策: 首套房首付比例为30%,利率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根据风险原则合理制定,其间为了刺激住房消费, 央行连续两次下调人民币存贷款基本利率。
2011 年实行的房贷政策: 1、 将限购城市增加为50个; 2、 国八条的出台,将二套房的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贷款利率调整为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010年实行的房贷政策: 1、 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且是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为30%; 2、 购买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最低为40%,且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以上就是搜房网为大家整理的近几年实行的房贷政策,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房贷政策得出台都是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合理发展,希望大家看完本文之后可以有所收获。
回答者:y***7 |
我国商业银行房贷政策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的指导性政策下其基本方向上和总体政策都是一致的。其细则的不同主要表现在:
1.还款方式的种类。早期的按揭贷款许多银行还款方式基本上只有一种即等本息还款方式,后来有了等本金还款方式,现在的银行特别是非国有的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推出的按揭贷款其还款方式还有更多的其他选择。
2.对贷款抵押物的限制条件。这种差别在期房上比较少见,多见于二手房市场。一些银行会对用作抵押的二手房在房龄以及面积等方面设定条件。
3.提前还款的处理。
4.对借款人条件审查的严格程度。
5.对两次及以上的按揭购房所执行首付和利率的差别。
而次贷危机前后 我国商业银行房贷政策的不同表现在:
1.利率政策。次带危机引起的国际经济基本面发生的改变是我国利率政策步入下行通道的重要原因。07年的6次加息和08年的五次减息形成鲜明对比,这说明货币政策的基本面已经发生变化,利率从上升通道步入了下行通道。对房地产市场来讲就是刺激需求和投资,对于开发商来讲其融资的门槛和成本都已降低。
2.首付比率。现在的首付比率最低可达20%
3.在基准利率基础上的优惠幅度。从日起,对满足条件的借款人可执行基准利率*0.7的优惠利率。
3.执行优惠利率的条件。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
4.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各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不同程度的提高了可贷公积金的最高额度。
回答者:z***2 |
具有中国特色的稳健的货币政策是1998年以后逐渐形成的。所谓稳健的货币政策,其含义是指:以币值稳定为目标,正确处理防范金融风险与支持经济增长的关系,在提高贷款质量的前提下,保持货币供应量适度增长,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稳健的货币政策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提法,它讲的是制定货币政策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它不同于经济学教科书关于货币政策操作层面的提法(如“宽松的”、“中性的”或“紧缩的”货币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与稳定币值目标相,它包含既防止通货紧缩又防止通货膨胀两方面的要求,它不妨碍根据经济形势需要对货币政策实行或扩张、或紧缩的操作。
  中央提出稳健货币政策的背景主要有这样几方面:一是经过90年代初的房地产和开发区热,到年,部分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问题已相当突出,当时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面临化解金融风险和防范出现新的更严重金融风险的重要任务;二是当时尽管社会总需求不足的矛盾已经暴露,但是最突出的还是结构性问题,实际有效贷款需求不足;三是由于过去我们长期实行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制,企业高负债经营,自有资金比例很低,再继续大幅度增加贷款,不良贷款问题会更加突出;四是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本身包括了对货币政策的运用,财政增发国债,银行参与购买,其本身就包含了运用货币政策支持经济增长的内容。
  1998年以来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货币信贷总量平稳增长。年,广义货币供应量增幅基本控制在14%~15%之间,与过去一些年代货币和信贷大起大落相比,近几年我们终于把货币信贷的增长调控得比较平稳了。二是信贷结构有了大幅度的调整。在一系列信贷政策的推动下,个人住房贷款、基础设施贷款和农业贷款比重大幅度上升,在当年贷款新增额中上述三项贷款大体占七成,信贷结构的这种调整有力促进了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三是保持了国内金融稳定和人民币汇率的稳定。 1997年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开始出现支付问题,近几年利用通货紧缩时机增加再贷款,帮助地方政府关闭了部分中小金融机构,保持了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人民币汇率稳定不仅对亚洲经济和世界经济作出了贡献,也符合我国国家利益,这几年国际收支平衡,国家外汇储备持续增加。四是基本实现了货币政策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转变。日取消贷款限额控制后的这几年,公开市场操作实际成为货币政策日常操作的主要工具。
  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这几年来,国民经济成功实现了低通胀、高增长,国内生产总值每年增长基本保持在 7%~8%,物价基本控制在零上下波动。虽然我们现在还不能精确估计经济的低通胀、高增长,货币政策在其中究竟起了多大作用,但是,这几年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物价的持续平稳,的确是与货币和信贷的持续平稳增长同时出现的。回顾建国以来(包括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我国经济多次出现过较大幅度的波动,虽然每次原因都比较复杂,但每次经济波动都同时伴随着货币信贷的大幅度波动,货币信贷的大幅度波动无疑是经济大幅度波动的重要条件。近几年,贯彻稳健货币政策方针,我们坚定地将保持货币信贷平稳增长作为重要目标,在具体操作上,作出了巨大的努力。
回答者:g***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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