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共享道路所收停车费业主停车费是否有分配权

小区开放共享停车 部分业主担心影响公共物权_茂名网-茂名新闻网
小区开放共享停车 部分业主担心影响公共物权
摘要:为提高车位使用效率,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广州市拟将推动“共享停车”纳入新拟定的《广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中,并鼓励住宅停车场在满足本住宅区居民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有条件的单位可将自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
星汇文瀚小区入口处 张豪 摄
深读城&热议论
一周重磅话题
车位共享你愿意吗1
统筹/何伟杰
文/记者 张豪 何伟杰
为提高车位使用效率,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广州市拟将推动&共享停车&纳入新拟定的《广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中,并鼓励住宅停车场在满足本住宅区居民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有条件的单位可将自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
然而,共享停车在广州住宅小区的推进并非一帆风顺。近日,广州一共享停车企业在进驻番禺区星汇文瀚小区时,便遭到部分小区业主反对。有业主担心,&共享停车&的入驻,会影响小区的公共物权,带来安全隐患。
悄然安装&共享停车&,事前未告知
6月7日,番禺区星汇文瀚小区业主黄女士在停车场门口发现,一套带有&共享停车&商标的车牌自动识别系统正在施工。黄女士随后上前询问小区物管工作人员,对方说是共享停车公司免费为小区安装的,择机再开通共享停车功能。
黄女士听后相当不满,&为什么物业公司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就给小区安装共享停车系统?&黄女士通过微信群将此事告知其他业主,多位业主也表示并不知情。
根据一份由部分小区业主写的情况说明显示,部分业主之所以不希望共享停车进入小区有三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小区业主认为,共享停车的车库区域属于小区公共区域,根据《物权法》应该事先征求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第二个原因是,很多业主担心,共享停车会让小区停车场变成&公共停车场&,陌生人可以随便进入小区。&小区目前配套的电梯还没有刷卡功能,如果开通共享停车后,陌生人员可以进入小区。虽然系统可以识别车牌,但无法识别车上人员,流动人口变多,极大地增加了小区安保的管理难度,住户安全感严重降低。&黄女士说道。最后一个原因是,有业主担心,共享停车后业主的个人数据隐私有可能被泄露,&企业可以清楚地知道我们车主什么时候回家,什么时候离家等等,很有风险。&
本欲优化公共设施,已叫停安装
为此,羊城晚报记者联系到了星汇文瀚服务中心经理谭文晖。他回应称,星汇文瀚车场产权原属于开发商所有,小区共有1123个车位,有560多个车位已经卖给小区业主。停车场虽然是小区的配套设施,但并不属于业主共有。此次对停车场智能化升级是在保留原有硬件设施和功能的基础上进行的,共享停车平台上共享的车位信息,来源于专有车位的产权人,对公用设施设备及公共停车秩序没有坏处,反而更加优化。因此并不涉及《物权法》影响公众利益的所谓&共有和共同管理&等事项。
谭文晖表示,为了给业户更好的服务体验,保障安全、加快车辆的通行速度,目前对车场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增加高清摄像头和车牌识别功能,现时该系统还处于施工及升级状态。原计划是施工完成后,通知业主登记选择使用车牌识别功能或延用旧有方式刷卡通行。车位产权人如果不在&共享停车&交易平台申请分享闲置车位,所有出入记录都仅是线下数据。但由于施工过程中部分业主对共享停车有不同意见,现已暂停系统升级工作,待与业主充分沟通后,再决定下一步安排。
共享停车公司:
一旦实施车位共享,业主有收益
记者联系到了负责该共享停车项目的广州悦停网络科技公司创始人冯志东。他认为,共享停车主要是业主通过平台分享自己车位的闲暇时间,以供有需求的车主预定停放,但是车位的分享与否以及分享的时间长短均由业主自己控制。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实现车位状态信息的及时发布,从而提高车场资源的利用,实现错时停车。
此外,冯志东坦言,业主开放共享停车后不但可以帮助到一些没车位的业主,车位产权人本身也会获得一定的停车收益。以该平台为例,停车产生的收益一半归业主所有,一般早上如果共享两三个小时,车位业主就有十多元的收入。
对于业主所担心的安全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使用&共享停车&预订服务须实名登记手机和车牌号码,针对不愿意对外开放的小区车场,还有&白名单&功能,仅限本小区的授权用户才能使用该车场车位的预订服务。同时,平台还将与市交警网络对接,对可疑车辆有预警功能,能进一步提升车场的安全保障,加强安防联动。
不过该负责人也表示,此次安装共享停车系统只是开通系统内其中一项功能,即车辆自动识别功能,并不开通共享停车的功能。未来该小区是否开通共享停车,还要遵从业主们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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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无需交费,是真的吗?
近日,在微信朋友圈内,一条信息被疯狂转载,网帖直言:&小区内停车费是不用交的!&发帖人以《物权法》为依据,言之凿凿,声称物业收取停车费并不合法。
  央视网特稿(记者 寇德印)许多业主面对小区&车多位少&的窘境,除了练就高超的停车技术外,还得向物业支付&天价&的停车费。
  近日,在微信朋友圈内,一条信息被疯狂转载,网帖直言:&小区内停车费是不用交的!&发帖人以《物权法》为依据,言之凿凿,声称物业收取停车费并不合法。
  事实真是如此吗?业主使用小区内的停车位真不用交费吗?
  业主:停车费去哪了?
对于&是否交停车费&的争论很大,但是业主们对&停车费的去向&质疑声更大。业主们都感到疑惑:&停车费交给了物业,他们是怎么用的?钱到底花哪去了?&
  发帖人首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四条立论。其中,第七十三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它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发帖人提出质疑:&既然公共用地属于业主共有,凭什么还要收费?&发帖人还进一步质问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的主体合法性。&是哪个部门或个人赋予物业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小区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收取的停车费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请出示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方案。&发帖人称。
  白先生最近在沈阳某小区买了一间二手房,让他苦恼的是,小区内停车位基本售罄,他停车只能在小区周边,出入不便不说,车辆安全也难以保障。白先生说:&对于小区车位收费我没意见,可现在是收费都没有地方停车。&白先生认为,如果小区停车不收费,其他小区业主可能会乱停进来,那样更乱。
  业主李先生则不以为然,他认为:&那是物业管理不负责任,他们应该能分辨本小区和外小区的车。我们买房时都交了公摊费,在我们自己的公共用地上停车,凭啥还要收停车费?&
  对于&是否交停车费&的争论很大,但是业主们对&停车费的去向&质疑声更大。业主们都感到疑惑:&停车费交给了物业,他们是怎么用的?钱到底花哪去了?&
  物业:停车位管理需要成本
一位不肯具名的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记者:&停车位管理同样是有成本的,收取一定维护费用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对于物业是否有权收取停车费问题,以及物业如何支配停车费,记者连续联系了沈阳市多家物业公司,对方基本都拒绝采访,或语焉不详。
  一位不肯具名的物业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停车位管理同样是有成本的,收取一定维护费用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对于停车费的使用问题,这位工作人员回答说:&我们的停车费,基本上是取于业主,用于业主。&
  按照这位工作人员的解释,停车费收取上来之后,物业公司将其一部分用于管理成本,如雇佣看车人员的工资支出等,另一部分主要用于小区内道路维护、公共设施维护等。
  这位工作人员还强调:&小区内公共用地上的停车位所有权的确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是如果不实行收费管理的话,那么无车业主就会承受损失。等于是有车业主侵犯了无车业主的所有权,收取一定费用,用于公共支出,这样才体现出对全体业主的公平。&
  对于这位物业工作人员的解释,大部分业主并不信服,&停车费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为啥我们看不到收支的具体明细?这些钱真的都用在业主身上了吗?&白先生质疑。
  律师:小区停车位归业主共有是曲解
辽宁陆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孙浩人认为,只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车的车位,才属业主共有。即使是业主共有的车位,孙律师认为,收取一定的停车费也是合理的。
  网帖声称&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辽宁陆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孙浩人认为,这是对《物权法》的曲解。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所以,目前多数商品房在销售时,开发商和购买者都会在合同中约定专门用来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通过出租、出售或附赠等方式,约定其归业主专有或专用。在这种情况下,不宜一概认为车库、车位归业主共有。
  孙律师强调,只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车的车位,才属业主共有。即使是业主共有的车位,孙律师认为,收取一定的停车费也是合理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有权对车辆在小区内公共场地或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的停放进行管理和收费。收取的停车费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达成的协议进行利益分配。实践中,停车费一部分作为物业管理成本和交纳税金,另一部分作为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网帖质疑&物业公司的收费主体资格&,孙浩人律师认为有一定道理,实际上,物业公司并不是收取停车费的主体。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业主停车进行收费,因此,也就不存在合不合法的质疑。如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因此,社区居民委员会也是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
  物价部门:必须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其中,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小区停车位可以收费,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自由收费。记者咨询沈阳市物价部门,得到的答复是:&收费必须取得市物价部门的允许,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其中,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具体定价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
  综上,&小区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无需交费&的说法是片面的,是对《物权法》的曲解。但物业公司应对停车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公布,这才是消除业主质疑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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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FA2OS8LRT&|[云南 昆明];& 13: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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