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建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后要经常维护吗

苏州相城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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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化厅关于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鲁文办〔2016〕5号
省直文化系统各单位、山东演艺集团: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本单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6〕3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政府决定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进一步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深入研究重特大事故的规律特点,认真分析安全风险大的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力争到2018年,在全省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省、市、县、乡镇无缝隙对接,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责任分工
  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确定风险管控标杆企业,及时总结标杆企业的经验做法。企业承担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在安全风险辨识、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隐患、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有困难的企业,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相关专家和安全专业服务机构帮助实施。
  三、方法步骤
  (一)企业层面
  1.排查风险点。各市、县(市、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广泛发动企业,全方位、全过程排查本单位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括生产系统、设备设施、输送管线、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矿山采空区、施工场所、城市垃圾堆场、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
  2.确定风险等级。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级,先确定风险类别(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坍塌、坠落等危险因素和高温、粉尘、有毒物质等有害因素),然后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1、2、3、4级(1级最危险,依次降低)。
  3.明确管控措施。企业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的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物理工程措施、在线监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形成&一企一册&于2016年9月底前报当地安监等有关部门备案。
  4.风险公告警示。公布本企业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员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同时,将风险点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相邻企业单位。
  5.排查消除隐患。企业要针对各个风险点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
  6.加强应急管理。企业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应急预案相衔接。企业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重点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经常性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7.防控职业危害。企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明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作业现场要配备职业危害防护装备,定期检查更新。要依法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用具,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要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定期组织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二)政府及部门层面
  1.确定标杆企业。市、县(市、区)政府组织安监等有关部门根据本地产业结构,选择一批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效果较好的企业作为行业标杆企业,于2016年4月底前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等省有关部门进行立项。省有关部门在充分论证、筛选后,统筹确定各行业领域的省级标杆企业,并通知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
  2.总结推广标准。对确定的省级标杆企业,由市、县(市、区)政府组织安监等有关部门系统总结企业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整套可借鉴、可推广、可套用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标准。各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标杆企业的风险管控标准进行论证、评估、完善和提升。省质监局、省安监局审定后,发布安全生产地方标准。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分管行业领域中组织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在全省逐步建立起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
  3.管控城市风险。各市政府要全面强化城市运行风险源头管控,城市规划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加强城乡发展规划与城市地下公用基础设施规划特别是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线等规划的衔接。建立完善覆盖城市生产、生活、运营等各方面,贯穿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城市运行安全预防控制网络。加强车站、地下空间、公园景区、商场超市、人员集聚场所等地点的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城市运行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健全安全风险信息报送、应急响应、现场指挥、协调联动、信息发布、社会动员和统筹协作等工作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技术支撑
  利用安全生产信息化技术,支撑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省安监局抓紧建立功能齐全的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形成全省安全生产监管&一张网&,与企业、与政府及各部门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各级政府和发改、经信、财政等部门要支持配合平台建设,确保2016年底前初步建成使用。
  (一)实施风险点信息化管控。在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平台中建立风险管控分系统,企业利用该系统将排查出来的风险点全部录入到该系统中,实现对风险点在线监测或者视频监控,督促企业时时刻刻盯紧风险点,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处置,确保风险点万无一失。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互联网监控手段,随时掌握企业对风险点管控情况,一旦报警提示出现异常,责令企业立即处置并反馈情况,使风险点始终处于动态监控之中。
  (二)加强事故隐患信息化管理。在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平台中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分系统,企业利用该系统录入排查治理信息,履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主体责任。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利用该系统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记录、管理、分析、处置,每一个环节做到痕迹化,实时监控隐患整改情况,对没有按期整改的重大隐患,根据工作痕迹倒查责任,问责到位。
  五、相关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意义,突出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各级领导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组织研究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分工,明确时限,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抓好落实。
  (一)坚持整体推进。各级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办公室,要把推进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作为集中行动的一个重要内容,要与企业主体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等情况同调度、同督导、同检查、同通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必须严密监控,对发现的隐患必须立即消除,牢牢筑起双重安全防线,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
  (二)搞好示范带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培训计划和方案,组织企业负责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在标杆企业召开现场会的方式进行现场培训,发挥标杆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把典型企业的标准、制度、管理方法推广到同类企业中,以点带面,提高本地区、全行业的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三)加快平台建设。运用信息化监督管理是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实现科学、精准、严格、高效安全监管的必然要求和有力措施。各级政府和安监、发改、经信、财政等部门要把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平台作为&十三五&时期的一项重要建设内容。要加大投入,制定建设方案,加快推进信息平台建设。系统建成后,各级各部门领导同志和监管执法人员要迅速学习和应用,切实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四)加大推进力度。对省级标杆企业探索、创新、积累形成的风险管控标准,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加强政策支持,不断推进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相关政策创新,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地方性法规、标准体系,规范、引导和推动预防控制工作依法运行。支持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动员职工依法参与和监督企业风险管控工作,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开展风险意识和风险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五)严格考核问责。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由以事故为重点向以风险为重点的转变。要改进考核方式,把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从事后问责向事前问责转变,切实加强对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监督和考核问责。对工作被动应付、体系建设落后的市给予通报批评,并在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中&一票否决&。对懒政怠政行为,要严肃处理。建立健全事故倒查追责机制,依法依规查处没有及时发现、管控而引发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并酿成事故的企业和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延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构建工贸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安监局文件-延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延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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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监局文件
延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构建工贸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
延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延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构建工贸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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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安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延安市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安发〔2017〕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构建工贸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 工作思路:通过采取示范引领、标准先行的方式,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示范企业,探索工贸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的特点,进而全面推广,以此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的主体责任的落实,防范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 工作目标:2017年7月底前完成对全市工贸行业示范企业的确定工作。8月底示范企业要完成安全风险辨识分级和防控措施的编制工作,对照安全标准对本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月底通过考核,最终确定我市2-3家工贸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示范企业。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监管工作,强化监督,确保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科学化。
&& 二、工作阶段和任务
&&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分四个阶段进行。
& (一)示范企业确定及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7月)
& 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安监局要根据本辖区、行业领域产业结构特点,推荐1-2家安全基础条件、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效果较好的企业作为试点示范企业,市局将根据推荐名单综合考虑,确定我市工贸行业示范企业名单,同时市局将适时召开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安排部署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双重机制创建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有效推进。
& (二)示范企业创建阶段(2017年8月―2017年9月)
& 确定的示范企业应对照国家局颁布的《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使用指南》对本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分级,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并委托中介机构或聘请专家对企业辨识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分级和防控措施进行核实,按照安全生产达标标准,对企业开展全面的安全会诊工作。市,县区安监局将全程监督企业的双重预防机制的创建工作,对中介机构或专家会诊出的问题,监督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整改。通过考核,确定2-3家工贸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示范企业。
& (三)全面推广双重预防机制阶段。(2017年10月-12月)
& 市局将召开双重机制示范企业观摩现场会,总结示范企业建立双重防控机制和创建安全标准化企业的经验,学习示范企业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好的做法,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市工贸行业企业建立双重预防机制,从而提高工贸行业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 (四)巩固发展双重预防机制阶段。(2018年1月以后)
& 市、县安监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遏制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来抓,督促企业持之以恒地开展双重机制工作,不断完善企业风险辨识和防控措施的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并不定期的委托中介机构或聘请专家对示范企业进行体检会诊,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降低。企业每季度要向当地监管部门上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情况。
&& 三、双重机制示范企业的条件
&&1、企业人数和产值具有一定的规模,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在全市本行业里安全生产条件较好,能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机构设置和人员培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生产现场工艺设备及安全设施维护保养基本到位,台账档案等资料基本完善。
& 3、通过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达到三级安全标准以上。
针对每一项达标标准都能认真开展工作,且基本到位,标准化工作持续运行。
&&& 四、双重机制建立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实现监管关口前移的重要举措,市局将建立双重机制防控机制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范围内工贸行业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安监局总工程师孙虎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综合监管科。延安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安监局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工作细则,精心组织,强力推动,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导考核。延安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安监局要把建立工贸行业双重预防机制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督促检查企业认真扎实做好有关工作;市安监局将定期组织督查,全程进行指导,对推动工作不力的县区和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三)切实发挥中介作用。延安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安监局要充分依靠中介机构和专家,在安全风险辨识、分类、风险评估、等级确定、措施制定、责任落实、建档入库等方面发挥中介机构和专家的作用,做到风险辨识科学,分类分级准确,管控措施精准,隐患治理彻底。
&&&&&&&&&&&&&&&&&&&&&&&&&&&&&&&&&&&&&&&&&&&&&&&&&&&&&&&&&&&&&&&&&&&&& &延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日
延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主办方:延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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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11楼关于建立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
关于建立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
临建安发〔2017〕1号
发布日期: 10:41:48&作者:& 浏览次数: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临沂市蒙山旅游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住建局决定在全市进一步建立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目标 &&&
&& (一)指导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区域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 (二)主要工作目标。到2018年,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全社会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准、有效;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处于总体受控状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力争不发生死亡事故,确保不发生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在控制范围内,安全生产、运行状况持续好转。
&&& 二、牢牢把握双重预防机制的关键和重点
&&&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突出标本兼治、强化政府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快推广新技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重点工作。
&(一)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
& &1.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体系。在深入总结分析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的基础上,根据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为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供依据。
&& 2.全面排查评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每年排查评估本辖区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分别确定安全风险“一、二、三、四”(一级为安全风险最高级)4个等级,分别确定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并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绘制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图,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问题。
&& 3.建立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实名制”原则,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落实企业、建筑工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建立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 4.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政府部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网络管理平台并与企业互联互通,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二)突出监督执法,强化政府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 1.实施有效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机制。督导检查要根据掌握的县区、企业工程情况,不预设时间、不预定目标、随机抽取,采取定期巡查、随机抽查和暗访等检查方式,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促责任落实。对检查出的问题,共同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必要时进行安全警示约谈,拒不履责的申请启动行政问责。
&&& 2.落实监督巡查考核管理制度。转变“保姆式”监督方式,将监督检查重点从现场实体防控转向企业安全管理行为,从查找纠正现场隐患转向发现解决安全管控漏洞,从根本上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真正建立起以监督抽查巡查为主、以行政执法为基本特征的工程监督机制。充分运用督导检查和考核手段,监督执法要有可追溯性,切忌走过场、走形式、敷衍应付,建立起履职免责,不尽职问责的管理体制。
&&& 3.强化“两场”联动监督执法机制。部门配合联动执法,监督机构要切实履行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查证和报告职责,部门管理机构要在工程招投标、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进临登记、执业人员从业资格等管理环节上形成联动机制。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真正将施工现场存在的不良行为、违规行为实时反映到市场行为中,市场行为做出的处理要相应的落实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中,让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不敢违法、不敢违规,不敢触高压线。
&&& (三)规范安全主体行为,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 1.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无隐患作业观念,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事前预防”能力,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落实整改责任、严防事故发生,彻底整治企业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坚持“全覆盖、无缝隙”开展调查摸底检查,所有企业均要汇总建档,做到“一企业一台帐”、“一县一册”,所有隐患全部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逐一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把好安全准入关口,及时曝光不良信息,倒逼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
&&& 2.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和制约作用,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凡达不到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不得申报,从源头上控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建筑市场。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实施更加严格的准入清出制度,以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复查为主要方式,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立即上报申请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 3.完善企业诚信考核建设。进一步整合诚信考核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诚信考核计分管理,将诚信考核扣分与工程招投标、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进临登记、执业人员从业资格相挂钩。用市场管理来规范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使安全违规行为从管理源头上受到惩处。
& (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 &l.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要依法履职,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尺度和执法主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执法信息公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 2.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健全“双随机”检查、
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强化工程总承包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施工安全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对分包单位的企业资信和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统一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保证施工安全。严格落实项目经理各项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施工中各个环节。
&&& 3.狠抓突出问题治理。要以“零伤亡”的目标,深入开展起重机械、模板支架、临时用电、深基坑防护等安全专项治理,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要积极推行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架租赁、安装、使用、拆除、维护保养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架专业化管理水平。
&&& 4.高度重视违法违规建设工程治理。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对不依法办理建设手续擅自开工,肢解发包、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超资质或挂靠承包,要彻底纠正,严厉查处。加强农村住房及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管,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限额以上工程做到监管全覆盖,限额以下工程由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监管,确保事事有人管,责任有人负,不留盲区,不留空白。
(五)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
&& & 加大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力度,搭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完善多层次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机制。逐步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发挥BIM技术在危害因素识别、危险区域划分、施工空间冲突管理、安全措施制定、实时安全监控、安全评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降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难度,提高施工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在高层建筑中推广集成式附着脚手架,充分发挥集成式附着脚手架架体稳固、操作灵活、智能化强、安全性高的特点,以适应飞速发展的现代建筑施工安全要求。
&(六)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 1.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健全企业全员应急培训制度,
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 &2.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健全部门之间、地企之间应急协调联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预报、预警。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防盲目施救导致事态扩大。强化应急响应,确保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
&&& 3.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布局,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先进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应急通信能力储备。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三、职责分工
&&&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责任压力落实传导到部门、基层和企业,确保到位、到岗、到点,使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真正落地生根并取得实效。
&&& 市住建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进行综合管理、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运用督导检查和考核手段,督促、指导各县区开展安全监督。
&&& 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结合本区域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细化行动方案,夯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推进,夯实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安全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把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强化跟踪落实,力争取得实效。
&& &(二)突出重点,做到精准施策。要结合事故规律特点,抓住关键时段、关键单位、关键环节,从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强化技术保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入手,从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多个角度,制定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力争尽快在减少安全事故数量、频次和减轻危害后果上见到实效。
&&& (三)广泛发动,促进齐抓共管。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app,加强宣传、广泛发声。积极推进“互联网+安全培训”建设。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多重点宣传企业安全生产好的经验做法,定期曝光重大隐患,惩治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伴的建筑施工企业,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确保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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