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农村户口买房补贴买房什么证也没有碰到拆迁能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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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 Service Temporarily Unavailable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拆迁能得到补偿吗_百度知道
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拆迁能得到补偿吗
我家是农村,15年前在邻村买了一栋房子,但是当时房主说宅基证没有了,然手就写了一个书面买房合同,因为当时是我姥爷出面办理的,前几年我姥爷去世了,这张合同也找不到了,现在我们这里 要拆迁,我家的房子能得到拆迁补偿吗,如果不能该怎么办?
我有更好的答案
如果国家征用土地予以补偿也是补给原来宅基地的房主。但是你们买卖房屋的事实存在,如果无效对方可以将原来的卖房款退给你们。但是你们吃亏了。因为拆迁补偿数额已经大不一样,而且不能卖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也就是不能卖给外村人。如果要买卖房屋要经过村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同意严格的说你的房屋买卖是有问题的。根据农村土地管理法规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有。也就是宅基地不属于某一个人的。你们当年的买卖合同因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那该怎么办呢
与村里协商一下,看看能不能把宅基地办到你们名下。估计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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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制定过程中。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看看英国的标准,在英国如果你只要在一个地方居住13年你就拥有永远居住权,而且不需要政府的盖章凭证。   第十三条 市。但在中国还有自己的特色,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那就是政府绝对是不会主动处理问题,它们现在连救火都救不过来。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那有功夫主动防火,所以还是把凭证找出来好些。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详情查看:具体如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我们中国有自己的特色,还是把证件找出来好些:国务院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已经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教育、文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 理 温家宝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个人的房屋。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结果公开的原则,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违反规定实施的。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编辑本段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编辑本段第三章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卫生、体育、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编辑本段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三条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编辑本段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但无论如何按常理,政府拆的是实实在在一所房屋,它们必须找出这个房的所有人并给予赔偿
如果找村委会出个证明,证明当时买卖房屋的情况和你家的情况,这样最起码是村委会认可的,兴许还能得到赔偿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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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子只有宅基地证,没有房产证,现在要拆迁了,赔偿是怎么情况?
房子证是1989年10月批下来的,但批下来后,由于其它原因没有盖房子,到了2004年左右才在这个宅基地上盖房子,但是这个时候镇里已经不让办房屋建设手续,也就没有办下来。但是孩子们都已经长大了,需要房子住,房子一共盖了3.5层,大约有300平方米(跟邻居家一样高,一样的长度,并且是连幢的)。今年要进行城中村改造。问我家的房子跟邻居家的房子是否是一样的赔偿价格?
律师回答地区:北京-东城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3715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9 人您好,具体结合当地政府制定的安置补偿政策分析,一般没有手续,不一定就是违章建筑。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签字,欢迎来电。 11:43地区:北京-朝阳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572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您好,房屋证件不全并不一定拿不到合理补偿,需要看您手续不齐全的具体原因。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起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如有疑惑请电话咨询律师做进一步解答。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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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付房子没有土地证,如果拆迁可以得到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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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经纪人
可以得道补偿。但是得看是市里,还是县里!拆迁规划土地使用干嘛。然后对应的。如果国家征用。就赔钱!如果开发商征用就赔房子!如果让小开发商征收就坑死了。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二手房经纪人
如果您是农村户口的话,您自己的宅基地,拆迁村里都会给补偿,如果是城市户口的话就不好说了
二手房经纪人
如果您是农村户口的话,您自己的宅基地,拆迁村里都会给补偿,如果是城市户口的话就不好说了
二手房经纪人
在农村您自己的宅基地,可以得赔偿
二手房经纪人
如果您是农村户口的话,您自己的宅基地,拆迁村里都会给补偿,如果是城市户口的话就不好说了
二手房经纪人
百度一下吧
大会报告发布
现在有几个有土地证?只要事实清楚就可得到
农村可以吧
不好。。。。
第1-10条,共1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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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息举报邮箱:城中村改造首当其冲的就是拆掉老房子。但是,农村有很多房子既没有房产证也没有土地证,对于这种情况,在时能够得到补偿吗?
其实,农村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有很多原因的。列举如下:
一、宅基地上的房子
宅基地是因村民建房自住而占有利用集体的土地。
根据《物权》第152条规定,人依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像这种情况,既不违也不违章。尽管没有房产证,但拆迁时必须给予补偿。
二、历史久远的房子
在农村还有很多这样的房子,建房子是经村委会批准的,但是没有宅基证,也没有房产证或土地证,只有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信。
那么这种情况,在拆迁时,能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呢?
对于这种情况,因为房子本身是合建筑,只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而没有取得。如果被拆迁人长期在此居住,是可以得到合理补偿的。
三、耕地上的房子
相信在农村有很多这样的房子吧?
建房子时村里不管,乡里又管不住。再加上跟风,都觉得人家既然建在耕地上了,自已不在耕地上建房就吃亏了。所以,即使有宅基地的家庭也大部分都在耕地上建了房。
那么对于这种情况,在拆迁时,能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这种房子是不是违建筑。
违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然后,我们再来看看,违建筑的范围。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组织的非农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转让兴建的建筑
5、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的非非转让兴建的建筑
6、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或超过市规定标准的建筑
7、擅自改变工业、住宅和建筑物使用能的建筑;(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8、违反律、规有关规定的建筑
看到了吧?在耕地上建房既属于违建筑范围又符合违建筑规定。因此,这种房子很难得到赔偿。
但是,中国自古就有这句话,叫做&不责众&。因此,如果是开发,虽然是违建筑,但是应该也可以获得些许补偿。但如果是开发,估计就悬了。
补偿不合理,提高拆迁补偿,请拨打全国征地拆迁法律咨询热线:热门推荐:分享到:相关土地分类:132人有用104人有用432人有用311人有用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城镇化事件越来越多。对青岛老百姓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拆迁后的补偿政策。3月3望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谟县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及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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