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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证券业协会也打假 “宁波敢死队”进黑名单_网易财经
3·15证券业协会也打假 “宁波敢死队”进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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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3·15”证券业协会也打假 “宁波涨停板敢死队私募”进黑名单)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谢欣正值“3·15”之时,3月14日,中国协会发布了2018年第1期《仿冒证券公司、咨询公司等机构》(以下简称黑名单),提醒广大投资者擦亮眼睛,注意识别,提高警惕,防范风险。据证券业协会披露,本次公布的黑名单共有76个从2012年1月到2018年1月期间新发现的,及尚未关闭或整改的非法网站、含有非法内容的网页、博客和仿冒合法机构的网站链接、咨询QQ号码。《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声名赫赫的“宁波涨停板私募”也在黑名单中。另外,在尚未关闭或整改的非法网站中,多家上市券商也遭遇仿冒,如广发证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兴业证券、招商证券等。证券业协会公布黑名单证券业协会在3月14日披露了2018年第1期《非法仿冒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黑名单》,名单显示有76个非法仿冒证券机构网站、网页、博客。根据证券业协会统计,非法仿冒机构网站新增3个,有效关闭非法网站12个,净减少9个,共计49个。新增非法内容博客2个,有效关闭或删除含有非法内容的博客6个,净减少4个,共计27个。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公布的黑名单是2012年1月到2018年1月期间新发现的及尚未关闭或整改的非法网站、含有非法内容的网页、博客和仿冒合法机构的网站链接、咨询QQ号码。《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这份黑名单中,声名赫赫的“宁波涨停板敢死队私募”上榜了。实际上,“宁波敢死队内部培训资料”“老牌宁波敢死队砸晕接盘机构”等有关宁波敢死队的消息在网页、微博、微信中经常看到。“宁波敢死队”这一扯眼球的字眼似乎成了赚钱的代名词,一些非法仿冒机构的网站也就应运而生。现在证券业协会正式认定“宁波涨停板敢死队私募”是非法的。据证券业协会统计,含有“涨停”字眼的非法仿冒机构网站、网页和非法内容的博客共10个,包括“涨停牛股盘前免费送”“上海阳光私募抓涨停”等,含有“敢死队”的有3个,包括“涨停板敢死队”等。多家券商网站被仿冒除了仿冒这些“传说”中的机构外,证券公司也难逃被仿冒的“厄运”。《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看到,在尚未关闭或整改的非法网站、含有非法内容的网页、博客和仿冒合法机构的网页链接中,10余家券商尤其是中大型券商被仿冒假冒。如广发证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兴业证券、招商证券等,其中涉及广发证券最多,有3个仿冒网站。另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还有仿冒证券营业部的网页,如仿冒方正证券湘潭板塘营业部等。当《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尝试去打开上述仿冒、假冒的网站时发现,大多数已经关闭或者找不到,仅极个别还能打开。但从能打开的网站来看,网页制作粗制滥造,根本不正规。五种“套路”要当心这一黑名单上的仿冒假冒网站都是一样的江湖骗术,进行非法投资咨询,主要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五类,投资者要擦亮眼睛,不要被“套路”了。一、以招揽会员或客户为名,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的方式,非法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活动。这种形式的上榜个数最多,达31个,占比逾四成,就如前面提到的“宁波涨停板敢死队私募”等都属于这种形式。二、以保证收益、高额回报为诱饵,代客操盘,公开招揽客户,与投资者签订委托协议,从事非法证券活动。三、假冒合法证券经营机构网站或博客,发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招揽会员或客户。就比如前述提到的仿冒的证券公司网站。四、使用虚构的证券公司名称,利用门户网站的博客发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招揽会员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服务,变相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就如虚构的“上海航通证券”。五、以门户网站、网站博客、QQ等为平台,散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服务,收取咨询费、服务费。这种形式仅次于第一种,达到27个,如今年1月最新发现的“涨停板买入法的博客”等。
本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席文超_NF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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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关注|上海一中院:认可职业打假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3·15关注|上海一中院:认可职业打假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价值25万元的新车交付时有维修记录,法院判经销商退一赔三。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月12日,上海一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该院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通报该院近三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审判情况,并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典型案例”)。一中院表示,认可“职业打假人”的消费者地位和提起诉讼的权利,但对于其提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是否成立保持严格的事实和证据审查标准。新车有维修记录,法院判退一赔三在上海一中院发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中,有这样一起案例:日,消费者邓某某至上海Y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下属的4S店订购价款为25万元的新车一辆。同年10月2日,Y公司向邓某某交付车辆。该车辆维修记录显示:日,维修项目“拆装后保、后保整喷”,里程数1公里。邓某某认为,该车辆后保险杠做过维修,整体喷漆,应主动告知消费者,但Y公司明知车辆交付前已有维修记录却故意隐瞒,构成消费欺诈。邓某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Y公司退还其购车款并赔偿三倍车辆价款。经销商则辩称,涉案车辆系经售前检测维修,无需告知消费者,不存在销售欺诈行为。上海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就本案而言,争议所涉车辆保险杠有外观瑕疵,Y公司实施“拆装后保、后保整喷”的维修,超出了车辆售前正常维护的范围,不符合一般消费者对“新车”的认知标准。一中院认为,“新车”指的是全新、未经使用、未经维修的车辆,而Y公司对上述车辆的维修,亦不能使车辆部件和整体外观恢复至原装状态。故Y公司对此负有告知义务,应以消费者能够接受和理解的方式,特别提示检测及车辆瑕疵维修情况。一中院表示,本案中,根据在案证据并无法证明Y公司已履行了告知义务,其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进而侵犯了选择权,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属于故意隐瞒车辆交付前即被维修的事实,构成消费欺诈,判处经销商返还购车款25万元并赔偿75万元。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此次上海一中院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汽车、食品、美容、旅游等多个消费门类,涉及知情权、选择权、财产权和健康权等多种权利的保护;多件案件适用“退一赔三”或“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涉及对多个行业的规范,如严禁经营者非法行医和销售禁止准入的食品等,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引导相关行业合法、规范、诚信、有序发展。法院:认可“职业打假人”的诉讼权利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进入了一个新时期。据上海一中院刘力副院长介绍,近三年,该院以判决方式审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二审案件共202件,其中2017年审结116件,较上一年增长91.16%。案件数量逐年增长的同时,所涉及的消费领域、门类也在扩展。经统计,消费者维权纠纷除传统的买卖合同纠纷,网络购物合同和服务合同纠纷合计占比超26%;所涉消费品种除商品型消费如汽车、家具、食品、药品等,也有较多服务型消费如美容、旅游、法律、健身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白皮书获悉,上述202件案件中,二审维持原判的150件,改判的52件,改判占比25.74%。支持十倍惩罚性赔偿的40件,占比19.80%;支持三倍惩罚性赔偿的15件,占比7.43%。白皮书还显示,该类案件呈现诉讼主体特定化如“职业打假人”。在目前法律尚未作修改的情况下,上海一中院表示认可“职业打假人”的消费者地位和提起诉讼的权利,但对于其提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是否成立保持严格的事实和证据审查标准。白皮书还显示,该院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审理中发现,当下存在商品标签标识、宣传不规范、惩罚性赔偿责任认定有待进一步细化、经营者相关义务范围有待进一步确定、普通消费者理性维权意识有待提高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上海一中院副院长刘力表示,该院已深入研判,努力探索司法保障消费维权的多项举措:一是严格适用法律法规,区分民事责任层次。如在欺诈行为的认定上,着重考量经营者诱导消费者作出错误选择的主观故意;在对食品安全十倍惩罚性赔偿的认定上,注重违法情形对人体健康的实质性影响。二是加强类案专题研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借助专家学者等外部智力支持,对消费维权相关法律问题开展研讨交流。通过向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发送司法建议等,做好司法延伸工作。三是创新法制宣传方式,优化公平诚信营商环境。发挥舆论宣传作用,指导消费者理性、合法维权,警示违法经营者,促进市场主体提高诚信合规意识。四是加强横向多方联动,推动社会协同共治。发挥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整合多方资源,努力建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公众参与、司法保障”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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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s Reserved第二届3?15打假论坛在京举行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 朱祝何)12月5日,第二届3?15打假论坛暨21CN聚投诉2015年度大会在京举行。该论坛由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主办,重点研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22年以来,贯彻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准确理解实施新消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将3?15打假纳入法治轨道,推动其健康发展。
  在作主旨演讲时,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指出,3?15打假和民间打假是一个含义,它是针对行政机关、公检法司法机关等的打假来讲的,包括受骗后的打假索赔、知假买假索赔、民间职业打假、媒体曝光假冒等。“3?15打假必须依法理性索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三倍赔偿,《食品安全法》规定十倍索赔,要按这个数字,这是一条法律线,不可逾越。”
  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曹三明看来,消法实施以来,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来,所谓的职业打假空前活跃,取得了许多值得赞扬的成果。但在3?15打假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官方打假与3?15打假、惩罚性赔偿与维权过度等。
  论坛媒体特别支持、21CN副总裁王刚表示,移动互联网和互联网发展为消费者保护事业提供了巨大空间,互联网的大企业,特别是电商类企业,对中国经济和消费者的影响力空前。谁来监督他们的行为,成为需要不断探讨和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希望通过21CN聚投诉这样的平台和方式,来推动互联网+消费者投诉服务创新。
  中国消费者报原社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学寅说,个人打假的示范作用可以激励和鼓舞广大消费者,参与到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净化市场的斗争当中,形成打假维权的社会共治氛围。
  “希望打假者坚强,勇于担当,在依法进程过程当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张进先表示,人民法院对消费者维权提出了一个理念,就是要支持依法维权,倡导理性维权,抑制过度维权。希望消费者维权不要偏离法治轨道,把打假的重点放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上,而不仅仅针对现有商品的标签说明。
  论坛同时发布了消法二十年3?15打假维权九大典型案(事)例,包括王海购买假冒索尼耳机获双倍赔偿案等。另外,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共同决定成立3?15打假论坛组委会,并为3?15打假论坛网揭牌,宣读了《依法打假维权倡议书》。会上,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与京师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论坛上,王海、叶光等多位民间打假人作了打假典型案例介绍和主旨发言。
  在21CN聚投诉2015年度大会环节,发布了《21CN聚投诉2015年度报告》。截至11月13日,聚投诉平台今年共接到有效投诉13309件(已屏蔽重复发帖),解决投诉2915件,投诉解决率22%(投诉解决的依据,采用最严格的标准:投诉人确认解决),推出集体投诉专题67个。
  同时,21CN聚投诉等机构现场颁发了2015年度中国消费维权奖和2015年度最佳客服奖,并举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在线服务联盟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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