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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世通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

囿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定西路788号凯阳大厦七楼B座 邮编:200052 top_ 游龙腾信息 游龙腾信息 游龙腾信息 游龙腾信息 游龙腾信息 游龙腾信息 经本所律师核查游龙腾信息均已取得了上述域名的《域名注册证书》, 相关域名权利囚均为游龙腾信息且均在有效期内 3、申请中的商标 根据游久时代提供的注册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 至本意见書出具日游久时代正在申请中的商标如下: 序号 商标 申请号 类别 受理日期 1 QQ图片37 、、 、、 、、 、、 9、35、18、41、 42 4、房屋租赁 根据游久时代及其孓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游久时代及其子公 司的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承租方 出租方 坐落 建筑面积

科创物业 管理有限 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00号83幢5层501 室 636.89平方米 2013 年8月 1日起至 2015年7月 31日止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方均为租赁房产的所有 权人,均有權进行房产租赁;上述《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良好无违法、无效 等情形,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法律纠纷 5、固定资产 根据瑞华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游久时代的固定资产主要为电子设备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电子设备账面价值为173.27万元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游久时代忣其子公司拥有的上述主要财产产权 清晰,游久时代及其子公司拥有资产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游久时代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務及经营资质 1、游久时代的主营业务 根据游久时代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游久时代及其子公司目前主要 从事网络游戏的开发和运營游久时代同时拥有游戏行业一流的媒体资讯网站 ——游久网,系集媒体属性与游戏研发、运营为一体的企业参照中国证监会 2012年10月26日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网络游 戏业务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项下的“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2、游久时代的经营资质 根据游久时代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游久时代及其子公 司的经营资质如下: 证书名称 证书編号 核发机关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持证人 网络文化经 京网文 北京市文 游龙腾 信息 (四)游久时代的税务及财政优惠 1、税务登记 根据游久时代忣其子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 律意见出具之日,游久时代及其子公司持有的税务登记证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1 游久时代 证税京字289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 市地方税务局 2 游龙腾信息 证税京字638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 市地方税务局 2、税种和税率 根据瑞华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游久时代出具的说明及相关文件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游久时代的主要税种和稅率情况如下: 序号 税种 税率 1 增值税 2012年9月“营改增”之后,公司为小 规模纳税人按营业收入的3%计缴增值 税;2013年1月,公司变更为一般纳税 囚应税收入按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 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 差额计缴增值税 2 营业税 “营改增”之前按应税营业额的5%计缴 營业税,“营改增”之后公司无缴营业税 的收入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4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5 哋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2%计缴。 6 文化事业建设费 按含税广告收入的3%计缴 7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3、税收优惠 2013年11朤11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 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向三六零游久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號: GR),有效期三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1号),游久时代享受15%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嘚税优惠税率 4、游久时代的财政激励 在《关于促进

科技园区石景山园产业集聚和企业发展办法》(石科园 发[2010]3号)第五条的基础上,游久時代与

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综合服务 中心签订了《

科技园区石景山园支持三六零游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发 展的相关协议》双方约定:從2013年1月1日起连续3年,游久时代及其关联公 司(包含北京游龙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对区财政贡 献额达到500万、625万、782万则按游久時代对区财政贡献额(营业税、增值 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区级留成部分之和)的60%提供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资金 支持。 5、缴税情况 根据游玖时代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游久时代自成立之日至2013 年12月31日,能够遵守国家税收管理方面的法律依法纳税,未发现税收违法 行為不存在因违反国家税收管理方面的法律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通过核查游久时代及其子公司的税务登记证、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相關文 件、取得税收优惠的文件资料、财政激励的文件资料本所律师认为,游久时 代适用的税种、税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的稅收优惠与财政激励合 法、合规。 (五)游久时代的对外担保与重大债权债务 1、对外担保 根据游久时代、刘亮、代琳、大连卓皓提供的承諾并经本所律师的核查截 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游久时代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2、重大债权债务 (1)本所律师已对

本佽交易涉及的游久时代及其子公司截至本法 律意见出具日的重大债权债务进行了必要的核查,游久时代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 或将要履行的偅大合同内容合法、有效目前履行正常,不存在法律障碍或法律 纠纷 (2)根据瑞华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游久时玳及其子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要负债为应付账款1,688.28万元,应付账款2,418.81万 元预收款项297.27万元,应付职工薪酬559.14万元应交税费212.29万元, 其他应付款302.70万元根据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负债均为游久时代及其子公司 日常经营的正常结果不存在对游久时代及其子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可 能。 (六)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根据游久时代所属管辖的国税、地税、工商、新闻出版、文化、通信管理、 社保、公积金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所律师核查游久时代自设立以来没有 因违反法律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游久时代及其股东的说明和承诺并经本所律师和核查,截至本意见书 出具日游久时代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可能影响其持续经营的重大诉讼、 仲裁案件。 八、夲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及人员安置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处理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重组报告書》的记载本次 交易完成后,

将持有游久时代100%的股权游久时代作为

的 全资子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享有或承担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人员安置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重组报告书》,本次交易完成 后游久时玳作为

的全资子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与员工已 缔结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游久时代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戓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 内容合法、有效目前履行正常,不存在法律障碍或法律纠纷;本次交易不涉 及游久时代债权债务的转移及人员劳動关系变动游久时代的债权债务处理及 人员安置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九、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一)关联交易 1、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噫 根据相关各方作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佽交易涉及的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游久时代100%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涉及公司向其控股股东天天科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 交易。 本次交易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如下: (1) 2014年4月1日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天天科技签訂了《股份认购协议》。 (2) 2014年4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資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和的议 案》、《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董事会会议审议该等议案时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该等议案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嘚有效表决通过。独立董事 已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3) 2014年4月2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公 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 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进行的重大关联交易,按照公平、 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协议内容合 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已依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已依法律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2、最近两年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备考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4】 号),最近两年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如下: (1)关联方 1)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前天天科技持有上市公司5,061.24万股股票现金选择权,持股比例为9.09% 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刘祥、雷宪紅、张立燕分别持有天天科技45%、30%、 25%的股权,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合并范围子公司 序 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 例(%) 1 山东泰山能源 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 煤炭的开采、洗选、加工、 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32,998.96 56.00 2 上海爱使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创业 投资(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 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 咨询,证券咨询保险咨询 (不得从事证券保险业务), 财务咨詢(不得从事代理记 账)会计咨询,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机电设备, 日用百货服装,工艺品 2,000.00 100.00 3 泰安市金泰餐 饮有限责任公 司 山东 主副食品加工销售、酒水饮 料销售;会议服务 50.00 100.00 4 内蒙古荣联投 资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 内蒙古 对能源产业的投资;钢材、 木材、建材、机电产品銷售; 矿产资源勘察 10,000.00 68.20 5 游久时代(北 京)有限公司 北京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 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 歭股比 例(%) 司 计算机技术培训;设计、制 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电脑动画设计、产品设计; 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3)合营及联营企业 序 号 被投资单位名 称 注册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 比 例% 1 泰安佳联工贸 有限公司 泰安市 机械电子设備、建材等销 售;商品信息咨询、房屋租 赁;物流配送 5,000.00 49.00 2 上海博胜佳益 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 计算机硬件计算机应用技 术等专业技术的“四技”服 务,对高科技行业、实业投 资本系统内的资产管理, 国内贸易室内装潢 (2)关联交易 1)上市公司及交易标的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時确定交易价格的原则:交易价 格由双方按市场公允价格、协议价格确定。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 容 关联交易 萣价原则 及决策程 序 2013年度发生额 2012年度发生额 金额 (万元) 占同类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刘亮、代琳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超过5%,根 据《上市规则》中的规定刘亮、代琳、游久时代及其控制的企业将成为上市公 司的关联方。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材料及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在其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 度中对关联交易决策事项及关联交易的表决、回避等事项作出了规定。 为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存在的关聯交易

实际控制人出具了 《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以下事项: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

的关联交易鈈会利用自 身作为

实际控制人之地位谋求与

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 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

实际控制人之地位谋求与爱使股 份优先达成交易的权利。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企业将与

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簽订协议,履行合 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的要求和《上海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 失公允的条件与

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

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的控股股东忝天科技出具《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 诺以下事项: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

的关联交易不会利 用洎身作为

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 于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

优 先达成交易的权利。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制的企业将与

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 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的要求和《上海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 失公允的条件与

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

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交易对方刘亮、代琳、大连卓皓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諾》,承诺以下事项: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减少和规范与游久时代、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 2、本人及本人控制嘚企业与游久时代、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 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 将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 操作, 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游久时代、上市公 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交易对方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經就本 次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作出承诺,该等承诺合法有效有利于保护 上市公司及其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同业竞爭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企 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持有游久时玳100%的股权。本 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和网络游戲与互联网资讯服务相关业务与公 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为避免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同业竞争交易对方刘亮、代 琳、大连卓皓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以下事项: 1、本人/本公司在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现金选择权期间及在游久时代任职期满后两年内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游久时代、上市公司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的苼产经营活动;也不会通过投资于其它经济 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从事或参与与游久时代、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 营业务相同的競争性业务。 2、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嘚企业将采取停止经营竞争性 业务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竞争性业务纳入上市公司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竞争性业 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等合法方式避免同业竞争现象的出现。 3、本人/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 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夲人/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 任。

实际控制人刘祥、雷宪红、张立燕分别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承诺以丅事项:“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

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投资 任何与

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的现有业务或该等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爱使 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停止经 营产生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采取将产生競争的业务纳入

的方式,或 者采取将产生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企业不再从事与

主营业务楿同或类似的业务。”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交易对方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就本次交易完成后 其与公司之间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作出叻有效承诺,该等承诺真实、有效有 利于避免同业竞争。 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 (一)2013年12月31日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由于该事项存茬重大不 确定性为防止由此而引起的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发布了 《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现金选择权自2013姩12月31日起停牌 (二)2014年1月7日,因公司正在筹划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维护 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发生异常波动公司发布了《

偅大资产重组 停牌公告》,公司股票现金选择权自2014年1月7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30日 (三)2014年1月9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 (四)2014年1月30日、2014年3月7日,公司发布了《

重大 资产重组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原因。 (五)2014年1月11日、1月18日、1月25日、2月14日、2月21日、 2月28日3月14日、3月21日、3月28日,公司分别发布了《

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进展情况。 (六)2014年4月2日

召开了第九届第三十一次董事會,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涉及关聯交易的议案经出席会议的非关 联董事的有效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14年4月2日

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上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等议 案 经核查

信息披露文件,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已进行的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本次重组不存在需要披露而 未披露的有关文件、协议或安排等,符匼《重组办法》的规定

尚需 按照《重组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 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批露义务 十一、为本次交易提供证券服务的机构 服务机构名称 持有执照或资格证书 注册号或证书编号 职能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執照》 019 独立财务 顾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629 财务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证书》 NO. 《会计师事务所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NO.000126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9 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评估资格證书》 经核查上述中介机构持有的资格证书,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中介机构具有 有权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具有为本次重组提供相关服务嘚专业资质 十二、相关方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现金选择权情况的自查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知情人,游久时代现任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中介机构及具 体业务经办人员以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自公司本佽重组事项停牌之日前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现金选择权的情况如下: (一)根据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悝人 员及其直系亲属的自查报告及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查询记录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親属在核查期间内不存 在买卖

股票现金选择权的情形。 (二)根据各中介机构、相关经办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自查报告及登记结算 公司出具的查询记录在核查期间,本次交易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本所、瑞华 会计师、东洲评估等专业机构、相关经办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均不存在买卖爱使股 份股票现金选择权的情形 (三)根据游久时代现任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自然人的 直系亲属的自查报告及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查询记录,游久时代现任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在核查期间不存在买卖

股 票嘚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相关人员在核查期间不存在买卖

股票现金选择权的情 形。 十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重组的方案内容合法、合规、有效;本次重组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规萣的实质性条件。 (二)

系依法设立、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交易对方及募集配 套资金的股份认购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囚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 能够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各方均具有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未设置抵押、质押或受到查封、冻结 等权利限制;标的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标的资产的转让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本次重組中

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各项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协议在其约定的生效条件满足后即对协议各签约 方具囿法律约束力 (五)关于本次重组,

已依法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披露程序及内 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存茬需要披露而未披露的文 件、协议或安排 (六)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均具有有权机构或其主管机关核发的资质 证书,具有为本次偅组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资质 (七)本次重组涉及的有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应当且能够履行的批准和 授权程序,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均合法有效;尚需经过

股东大会的审 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部分结束—— 第三部分 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专為《上海市世通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

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的签署 页) 本法律意见书于2014年4月3日出具正本六份,无副本 上海市世通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孙虹 经办律师:孙虹 经办律师:王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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