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2018年医疗保险免交吗有退的吗

&&& 2018年病退办理新规定:办理条件、流程、养老金待遇
2018年病退办理新规定:办理条件、流程、养老金待遇提交需求,马上获得5家保险公司报价给谁投保:出生年月: 职工因为特定的疾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病退。不过申请病退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那么有哪些呢?病退怎么办理呢?并退后能拿多少养老金呢?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病退办理所需条件办理病退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可以(1) 参保并按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累计满15年及其以上,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哪些病可以办理病退?因为中枢神经系统导致瘫痪的、呼吸困难的、**功能有问题的、严重贫血的……有这些症状的都可以申请办理病退。哪些疾病可以办理病退呢?具体可以参考文章《》。病退办理所需材料及流程职工办理病退,要准备以下材料:职工身份证、个人档案、退休审批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务技术鉴定结论;
欠费企业职工退休,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退休职工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出生年月以及是否同意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待遇。准备好上述材料后,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即可:1. 向企业劳动科提交材料,等待审核结果;2. 审核过后,企业张贴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日期10天;3. 办理病退手续: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可以办理病退。病退养老金怎么算?病退职工,每提前一年(满12个月为一年),基本养老金减发2%(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病退人员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病退相关咨询&&&1. 病退后去世养老金怎么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员待遇如下:(1)丧葬补助金:按2000元的标准发放。(2)15个月的一次性救济金。(死亡前最后一个月养老待遇的标准发放)(3)退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扣除已发放的养老金部分)2. 病退后医疗保险怎么缴费?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单位缴纳本人工资总额的8%,这部分由财政局全额拨款,个人缴纳本人工资总额的2%,这部分由教职工个人承担。但职工退休后即使没有缴足30周年的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财政局也不再向单位拨单位承担的8%部分,没有缴足30周年的男教职工或没有缴足25周年的女教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协商解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问题。前一篇:后一篇:
热门资讯热门关键词热门计划热门产品索 引 号: & &K7-00220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区政府办文件 / 通知
发布机构: & &溧水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 &
生效日期: &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  号: & &溧政办发〔号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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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溧政办发〔号
各镇(街),区各局办,区各直属单位:  & & 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的分类  对具有我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实行统一分类如下: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以下简称“老年居民”);  (二)年满16周岁及以上,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且无固定职业、无稳定收入、无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其他居民”);  (三)各类在校中小学生(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高、特殊学校)、婴幼儿(以下简称“学生儿童”)。  二、调整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一)老年居民、其他居民缴费标准为105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310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为740元/人·年;  (二)学生儿童缴费标准为100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260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为740元/人·年。  财政补助中,市财政承担后的部分,由区、镇(街)财政按比例补助。各镇(街)(不包括开发区)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筹资目标任务的,财政补助部分由区财政奖励补助;完不成下达任务的,由相应的镇(街)财政承担。  三、落实困难人群参保缴费补助政策  切实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做好医疗救助对象及符合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参保个人缴费补助政策。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分别负责各类困难人群身份的确认工作。困难人员种类及认定部门如下:  (一)本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和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等6类困难人群,身份认定由区民政局负责;  (二)特困职工家庭子女,身份认定由区总工会负责;  (三)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员,身份认定由区残联负责;  符合条件且已认定的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补助。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按规定负担。  四、完善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一)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仍按《2017年溧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办法》(溧政办发〔号)执行。对个别条款调整如下:  1.对经转诊到区外指定医院就医的住院起付标准,日起由原先的1200元降低为1000元;  2.新增“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住院分娩医药费用定额补助600元/人”。  (二)从日起,对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医保的困难群体,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原先的2万元降低为1万元,各报销费用段报销比例在现有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五、明确参保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  具有我区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本区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常住人口(包括外出务工人员),应当应保尽保。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无障碍进入。  重复参保的,冻结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个人参保费不退还。  开发区、各镇(街)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筹资目标任务详见附件1。  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截止日期为日,外出务工等特殊人员延长至2018年2月底。截止日期后,不再收取个人筹资款(当年度出生的婴儿、退役士兵和符合条件的动态管理的困难群体人员等除外)。  六、相关要求  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关系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关系到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关系到基金的安全和社会稳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1.开发区、各镇(街)要落实征收主体责任,制定征收方案,完善征缴机制,严格缴费标准,规范业务流程,强化政策宣传,做好个人筹资款及时上缴和参保人员登记造册工作(附件2),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2.区民政、总工会、残联、扶贫办等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严格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做好相关符合条件人员的认定审核和相关信息报送等工作。  3.区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全区在校学生的认定工作,督促做好全区在校学生在户籍所在地随家庭成员一起参保缴费。  4.区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调度,保证参保补助经费的落实,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应补尽补。  5.区人社部门做好与相关部门的业务衔接,统筹协调困难群体医疗保障工作,做好系统开发维护,规范参保经办服务流程,及时落实应保尽保、待遇享受等工作。  附件:1.溧水区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目标任务表  2.溧水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登记表   & & & & & & & & & & & & & & & & & &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  溧水区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目标任务表
  镇(街)
  参保任务数
  开发区
  永阳街道
  东屏镇
  白马镇
  晶桥镇
  和凤镇
  洪蓝镇
  石湫镇
  246446
  附件2:  溧水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登记表  &&&&&&&镇(街)&&&&&&&&&&村(居)委员会&&&&&&&&&组
  人员分类
  人员性质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缴款收据编号
  收费登记人员签字:
  联系电话:
  信息录入人员签字:
  联系电话:您当前的位置是:&&&&&&
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有新规
浏览数:次&&&
2018年度铜仁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个人缴费标准和时限也有了新的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含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120元/人。参保人员实行“集中+灵活”以家庭(户、个人)为单位的征缴方式,实行参保个人身份证号实名登记制度,不得重复参保。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为2018年度的集中参保缴费期。新生儿在出生后,监护人应当在90日内为其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新入学的未参保学生(含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城镇中小学生)按学年度参保,缴费期为2017年8月至10月,享受待遇起止日期为日至日。对城乡居民中特困人员、计生“两户”、精简退职老职工、家庭经济困难的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及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它特殊困难人员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资助。
主办: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办: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ICP备案号:黔ICP备号
电子邮件: 电话: 政府网站标识码:
公安机关备案号: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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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医疗保险补缴政策 医疗保险补缴如何计算?
发布:股城理财
医疗保险如果中间中断了,可不可以补缴使其延续呢?一般来说,医疗保险要保持连续的缴费时间,不能随意中断,在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应该在续保的时候补足,在没有续保之前,医保卡是统筹的冻结状态,那么关于2018年医疗保险补缴政策是怎样的呢?下面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未达年限者退休一次补足
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
二、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
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医疗保险补缴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2018年医疗保险补缴条件
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职工,均须医保行政部门认定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后,方可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如工龄年限不足的需要进行工龄补缴。
2018年医疗保险补缴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
2、由医保科初步认定的《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
2018年医疗保险补缴流程
1、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龄补缴;
2、用人单位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交费;
3、用人单位携交款发票,办理在职转退退休业务。
医疗保险补缴如何计算?
按规定,参保人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参保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但仍有不少市民由于工作变动,或者灵活就业者等自己缴费的个人原因,耽误了缴费时间,到了退休年龄因为缴费年限不足,被视作“超龄人员”,将不能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或享受退休人员医保报销待遇。而今年,市劳动保障局将自3月1日起,允许“超龄人员”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继续缴纳保费。
补缴标准:
①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缴纳参保人员按照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继续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年满15年。如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仍不满足规定缴费年限的,本人自愿也可以按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当年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差额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补缴政策
②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保费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0%为基数,按7%的比例,继续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③对于延期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并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但仍不满足基本医疗保险年限要求的,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保费。补缴后基本养老金将不低于最低标准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补缴保费至规定年限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次月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低于本市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发给。
补缴方式:
①在职介中心、人才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参保人员,应于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前30日,向存档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于次月起继续缴费。
②档案存在其他存档机构的参保者,应于达到规定年龄的前60日,向存档机构提出转移档案和社保关系的书面申请。存档机构应于参保者达到规定年龄的前30日,将档案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并转至其户口所在地职介中心。参保者达到规定年龄的当月,向职介中心提出申请,并于次月起缴费。
③参保人员系单位职工且符合享受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应于达到年龄的前30日,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应于职工申请的当月,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并将职工个人档案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在15日内,一并转至其户口所在地职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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