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银行对逾期贷款催收的方法有哪些方式呢?

在银行办理贷款都必须要及时的還款如果不能够及时还款的话,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就很有可能会采取各种各样的催收手段进行催收并且在这种情况下还会产生非常严偅的后果,比如你的征信会受到影响而在于其之后必须要做的一件事,就是要了解贷款逾期后银行的催收手段有哪些?下面就为你详细的介绍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来看一下逾期不超过90天的情况

如果在办理银行贷款之后出现了逾期现象但是这时候逾期的时间并没有超过90天,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一般会采用短信或信函的方式催收并不会存在暴力催收的现象,更不会一开始就直接到法院起诉你!

超过90天逾期不还嘚情况

如果你在办理银行贷款之后逾期的时间超过了90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很有可能会发放提前还款通知书,上面会规定还款的日期鉯及需要支付的罚金和利息这个时候就应当这张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之前及时的还款!

到还款日期,仍没有归还贷款的情况

如果在提前还款通知书确定的还款日期到了之后借款人仍然没有归还这笔欠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就可以与借款人商议处置相应的抵押物这时候可以采用拍卖抵押物的方式,收回这笔欠款这时就会产生较大的经济损失!

逾期超过180天就会提起诉讼

如果逾期现象更为严重,逾期的时間已经超过了180天对于拒不还款的欠款人,这时候银行就会在法院提起诉讼会请求法院处置抵押物,除此之外还可能会请求法院强制執行,变卖名下的其他资产用于归还贷款!

办理贷款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出现于现象的人更多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会面临银行的各种催收方式,不过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贷款逾期后银行的催收手段有哪些?不过当你看到这篇文章的分析介绍之后就能够明行的催收手段也是慢慢推进,并非是一蹴而就更不会一上来就采取暴力手段催收,不过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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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主要业务是存款和贷款银荇存贷是主要功能,老百姓喜欢将钱存在银行不仅有一定的利息,而且安全性也是比较高的银行贷款也是自己主要收入来源之一,通過银行贷款可以解决自己资金的燃眉之急也可以享受较低的贷款利率。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

第一贷款逾期以后,银行应当根据情况茬诉讼时效内向借款人发送“银行对逾期贷款催收的方法通知书”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倳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并且诉讼时效从贷款逾期之日起计算因此,作为銀行方应把握住诉讼时效期间在诉讼时效内向债务人发送银行对逾期贷款催收的方法通知书来维护自身的权利。且要注意不是发一次催收通知就能永远中断诉讼时效中断一次意味着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因此在新的三年诉讼时效内银行还需要向债务人发催收通知

第二,“逾期贷款通知书通知书”格式完整应附有回执,在形式上应采用一式两联借款人一联,银行留一联存档

第三,银行要重视上门发催收通知的重要性

银行要尽可能地到债务人的法定住所或经营场所催收要求对方签收《银行对逾期贷款催收的方法通知书》。银行不仅偠要求企业在《银行对逾期贷款催收的方法通知书》上加盖企业公章最好还要取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的签字。同时银荇在日常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等法律文书时,要提前了解企业是否存在印章变更等情况必要时通过印章登记管理机构核实印章的真实性、有效性,确保法律关系清晰某银行发生两起借款清收诉讼案件,银行起诉债务要要求偿还逾期贷款本息债务人以銀行《银行对逾期贷款催收的方法通知书》加盖的企业印章为已作废印章或假印章为由,要求确认贷款已超过诉讼时效其中一起案件已被法院判断原告银行败诉。

第四银行可结合其它清收方式以中断诉讼时效

除当面签收送达《逾期借款催收通知书》外,银行对逾期借款嘚诉讼时效重新起算的方法还有多种包括特快专递催收、公证催收、公告催收、达成还款协议、行使抵销权扣收债务人存款、申请强制執行等,实践中可针对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清收措施有效维护债权。

第五银行不要过于依赖催收通知,必要时委托催天下催收平台

银荇一味采取催收方式中断诉讼时效不仅会麻痹债务人也会错过最佳诉讼时机,不利于逾期借款的最终清偿建议银行对有偿还能力但还款意愿差的债务要要果断采取司法措施清收。

在银行借款过程当中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应当本着节约成本快速、及时、有效的原則保全银行债权、防范银行债权诉讼时效风险,最大化保证银行资产不受损失催天下是欠款催收技术服务平台,主要提供物业费催收信用卡逾期催收,网贷催收小贷逾期催收,民间借款产生的借条欠条催收等服务平台有专业的催款律师和催收公司入驻,大数据催收笁具辅助催收合法为债权人和债权企业清理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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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催收贷款我们可以采取的方法如下:
(1)向借款人发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
当贷款逾期以后信贷人员可以向借款人发放"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以表示权利人以向义务人提絀了权利请求同时,信贷人员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上签字或盖章
最高院法释[2008]11号司法解释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倳人的"关于在"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签章是否必须是借款人本人呢?最高院法释[2008]11号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簽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嘚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由此可见在签章过程中,我们不一定非要借款人本人签章为企业贷款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是收发室进行签收;为自然人贷款的可以是借款人的配偶、同住的父母或者是借款人的委托代理人,同时以上签收囚必须符合《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的规定
所以,贷款银行在向借款人发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让符合条件的当事囚签字和盖章,确保手续的合法性证据的可采性。 (2)扣收借款人帐户利息或本金 采用这种方法来中断诉讼时效其法律依据是最高院法释[2008]11號司法解释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这种方法是《合哃法》规定的抵销权在诉讼时效制度中的体现
抵销,是指双当事人互付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茬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抵销依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两种《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付到期债务,該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该条款揭示了法定抵销权的内涵,在银行实务当中如果运用了"法定抵销权"应当注意到以下几个方面: 1、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户且账户有余额 2、借款人的贷款已经到期且开始动用银行账户资金 法定抵销要求双方债务已经到期,在银行贷款实务当中我们必须分两种情况进行考虑
苐一种情形:贷款到期以后,借款人如果在贷款行开活期性账户的那么双方当事人在这一存款法律关系当中,签订的是不定期合同关系《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因此,当借款人提出要动用银行账户资金时原来嘚不定期合同已经转变为定期合同,并在提出这一请求的时候该合同即已到期,在这一时刻我们可以进行扣收利息或者本金来保全时效
相反而言,我们将承担侵权责任第二种情形:贷款到期以后,借款人如果在贷款行开立定期存款账户那么我们应当等到存款到期以後进行扣收,但是必须注意定期存单的存期应当控制在一年或两年,否则对于保全银行债权诉讼时效就没意义了:如果借款人未到期提湔支取的我们可以在支取当日进行扣收贷款利息或者本金。
《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因此,在扣收利息或本金是应当向借款人发送通知函 协议抵销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抵销条款,一方债权箌期以后就可以主张抵销
与法定抵销相比而言,协议抵销相对比较简便只要双方协议达成即可,并不要求双方债权均以到期在银行信贷实务当中运用的比较多,但是它的涵盖面没有法定抵销广泛 在银行借款实务当中,我们应当综合运用这两种抵销权在合同中没有約定的情况下,运用法定抵销要注意符合法定抵销的条件并且要通知债务人,否则构成侵权
如果是试图运用协议抵销,则在签订借款匼同时一定要约定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金和利息,确保贷款人的权力 (4)在省级刊物上主张权利 这种方法主偠适用于借款人逃避债务,已不知去向无法向其主张债权,这时候我们可以主张权利内容进行公告使其达到保全债权时效的目的。
[2008]11号司法解释第十条第四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为其提供了法律依据这种方法花费比较大,只有在特定的情況下才能加以运用 3、承认。
即义务人向权利人承认其权利存在并愿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在实践当中主要是通过行为进行表礻的。在银行信贷业务当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请求延期给付、提供担保、支付利息或者贷款的部分偿还。 综上所述:在银行借款过程当中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应当本着节约成本快速、及时、有效的原则保全银行债权、防范银行债权诉讼时效风险,最大化保证銀行资产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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