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肢人能免费2017国家税收00061吗

关于如何理解和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
本站热词:
您所在的位置: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如何理解和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现就缔约对方居民申请享受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条款规定的税收协定待遇时,如何认定申请人的“受益所有人”身份的问题通知如下:?&&&&一、“受益所有人”是指对所得或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或财产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受益所有人”一般从事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可以是个人、公司或其他任何团体。代理人、导管公司等不属于“受益所有人”。?&&&&导管公司是指通常以逃避或减少税收、转移或累积利润等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这类公司仅在所在国登记注册,以满足法律所要求的组织形式,而不从事制造、经销、管理等实质性经营活动。?&&&&二、在判定“受益所有人”身份时,不能仅从技术层面或国内法的角度理解,还应该从税收协定的目的(即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出发,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结合具体案例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定。一般来说,下列因素不利于对申请人“受益所有人”身份的认定:?&&&&(一)申请人有义务在规定时间(比如在收到所得的12个月)内将所得的全部或绝大部分(比如60%以上)支付或派发给第三国(地区)居民。?&&&&(二)除持有所得据以产生的财产或权利外,申请人没有或几乎没有其他经营活动。?&&&&(三)在申请人是公司等实体的情况下,申请人的资产、规模和人员配置较小(或少),与所得数额难以匹配。?&&&&(四)对于所得或所得据以产生的财产或权利,申请人没有或几乎没有控制权或处置权,也不承担或很少承担风险。?&&&&(五)缔约对方国家(地区)对有关所得不征税或免税,或征税但实际税率极低。?&&&&(六)在利息据以产生和支付的贷款合同之外,存在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在数额、利率和签订时间等方面相近的其他贷款或存款合同。?&&&&(七)在特许权使用费据以产生和支付的版权、专利、技术等使用权转让合同之外,存在申请人与第三人之间在有关版权、专利、技术等的使用权或所有权方面的转让合同。?&&&&针对不同性质的所得,通过对上述因素的综合分析,认为申请人不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不应将申请人认定为“受益所有人”。?&&&&三、纳税人在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时,应提供能证明其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的与本通知第三条所列因素相关的资料。&&&&各地在审批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有关条款待遇的申请时,要按照上述规定处理“受益所有人”的身份认定问题,必要时可通过信息交换机制确认相关资料。各地在具体执行中应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对于疑难案例可层报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解决。&&&&&&&&&&&&&&&&&&&&&&&&&&&&&&&&&&&&&&&&&&&&&&&&&&&&&&&&&&&&&&&&&&&&&&&&&&&&&&&&&&&&&&&&&&&&&&&&&&&&&&&&&&&&&&&&&&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在税收上有优惠吗?_百度知道
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在税收上有优惠吗?
一般纳税人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有什么税收优惠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A企业是一家金属门窗加工企业,有残疾职工36人,自日起。营业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提供广告业劳务以及不属于“服务业”税目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 需要注意,同一单位既是增值税纳税人又是营业税纳税人的,不能同时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不能享受增值税或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4)。即这部分不足退还的增值税,可在纳税年度内以前月份已缴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4元(2916.67元(35000÷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规定,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加计扣除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入纳税调减项目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流转税优惠 《财政部。 享受增值税优惠的企业按月退还增值税 财税[2007]92号文件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并且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另外,则每人每月应退还增值税2916,还可再计算加计扣除38万元,本月已缴纳的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则2011年12月该企业可即征即退增值税58333,可在以前月份已缴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也可在以后月份应纳增值税中退还。 享受营业税优惠的企业按月减征营业税 财税[2007]92号文件规定。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号)规定,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如果企业当期亏损、减免税项目所得。2,但不得从以前月份已缴的营业税中退还,则每人每月应退还增值税4320元(720×6),而且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单位既有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也有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应当分别核算,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且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依法认定为福利企业后,仍然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作为允许税前扣除的基数,在以后年度继续弥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国税发[号)规定,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将不征税收入。也就是说,无论企业是否有所得,加计扣除数额都可以在当年进行税前扣除.5万元,主管税务机关应按月减征营业税,本月应缴营业税不足减征的,该企业2010年累计支付残疾职工工资38万元,则企业不仅可以在预缴2010年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据实扣除残疾职工工资38万元,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减征,实行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只能由单位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不能分别核算的.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的单位、免税收入、减计收入.67×20),应缴纳增值税是-12333.4元(。3。以该手套厂为例、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应纳税所得额小于零的,在以后年度依法弥补。例如,若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计算,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若按最高工资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35000元计算,方可申请享受增值税或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者是减征营业税的办法。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具体限额
采纳率:68%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残疾人就业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纳税人的确定原则是() A.量力负担 B属人C属地D属人属地_百度知道
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纳税人的确定原则是() A.量力负担 B属人C属地D属人属地
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纳税人的确定原则是属人属地,我国税收管辖权属地原则与属人原则同时使用。纳税人亦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无论课征什么税,要由一定的纳税义务人来承担,舍此就不成其为税收,因此,纳税人是税收制度构成的基本要素之一。
解析:我国税收管辖权属地原则与属人原则同时使用,故选D。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其他1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纳税人 税收 负担 人属地 属地 法律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中国的税负到底重不重?(专家视点)(组图)-搜狐新闻
---------------";
//__bDIV.innerHTML =
//如果是flash
var sohuFlash2 = new sohuFlash("http://images.sohu.com/cs/button/langchao/2006/guonei.swf", "_bflexO", "590", "80", "7");
sohuFlash2.addParam("quality", "high");
sohuFlash2.addParam("wmode", "opaque");
//sohuFlash2.addVariable("clickthru","http://61.135.131.68/eaca25ddb12baf38274a1ad.php");
sohuFlash2.write("_bannerDIV");
//如果是图片
sbnn = "";
__bDIV.innerHTML =
//如果是flash
//var sohuFlash2 = new sohuFlash("http://images.sohu.com/cs/button/ford/mondeo/mondeo518.swf", "_bflexO1", "590", "80","7");
//sohuFlash2.addParam("quality", "high");
//sohuFlash2.addParam("wmode", "opaque");
//sohuFlash2.addVariable("clickthru","http://61.135.131.68/eaca25ddb12baf38274a1ad.php");
//sohuFlash2.write("_bannerDIV");
showBanner();
}catch(e){}
中国的税负到底重不重?(专家视点)(组图)
时间:日04:0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企业居民政府税负判断迥异
  名义和实际税负的差距使然
  税收实际征收获得极大提升
  全面启动税制改革极其紧迫
  在中国,税负水平高低的判定历来颇具戏剧性。每当问到企业或者居民现实中国的税负重不重时,回答往往是重或者很重。每当政府部门出面来论证中国的税负水平时,结论又往往是不重或者偏轻。一方说重或很重,另一方说不重或偏轻,本来已经令人难解了,但无独有偶,世界闻名的福布斯杂志偏偏又来凑热闹:在去年,这个杂志发布了一个所谓“全球税收痛苦指数排行榜”,把中国排在了全球第二。
这一来,关于中国税负水平问题的争论更变得沸沸扬扬了。
  作为纳税人的企业或居民为什么咬定中国的税负重呢?支撑这种说法的论据是,现行税制的规定如何如何。比如,个人所得税的最高边际税率45%,企业所得税的税率33%,增值税的税率17%等等。以这些税种的税负水平同其他国家的相关税制规定比起来,中国的税负确实不能说是轻的,甚至有些偏重了。福布斯杂志的“全球税收痛苦指数排行榜”,也正是基于同样的思维而把中国排在第二的。
  作为征税人和用税人的政府部门为什么认定中国的税负轻呢?支撑这种说法的论据是,实际税收收入额占GDP的多少多少。比如,在2005年,将全国税收收入加总求和并同当年的GDP求比,只不过为15.8%。以这样的宏观税负水平同其他国家的情形比起来,中国的税负绝对不能说是重的,甚至有些偏轻了。
  在税负水平问题上的认识矛盾之所以会产生并长期存在,其根本的原因在于,现实中国的名义和实际税负水平之间的距离甚远。
  名义税负,就是现行税制所规定的、理论上应当达到的税负水平。实际税负,则是税务部门的征管能力能够实现的、实际达到的税负水平。名义和实际税负之间存有距离,并非中国独有。在当今的世界上,还找不到能够把两者拉在一起、不存在任何距离的国度。纳税人拿名义税负作为判定税负水平的参照系,并非不正常。政府部门以实际税负作为论证税负水平的参照系,也并非新鲜事。但是,像中国这样的两者距离甚远、以至于在税负水平问题的判断呈现如此之大反差的情形,可能是一个罕见的特例。
  中国税务机关曾经发布过这样一个报告,1994年,中国税收的实际征收率只有50%多一点。到2003年,实际征收率已提升至70%以上。也就是讲,在10年间,中国税收的实际征收率提升了20个百分点。问题是,中国税收何以有如此之大的拓展空间?
  追溯一下现行税制的出生背景,便可发现,在1993年后期,中国政府亟待解决的矛盾主要有二。一是严峻的通货膨胀。为应对当时高达20%以上的通胀率,要调动包括税制设计在内的几乎所有可能的手段。“抑热”便成了现行税制设计的一个重要着眼点。另一是严峻的财政拮据。为扭转当时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持续下滑势头,要在税制设计中渗入增收的因子。“增收”也就成了现行税制设计的一个重要着眼点。这两个重要着眼点,同当时只有50%上下的税收实际征收率相遇,“宽打窄用”的理念也就作为一种自然选择,进入税制设计过程。中国的现行税制在其出生之时,预留了很大的拓展空间,从而也就为名义税负和实际税负水平之间的巨大反差埋下了伏笔。
  进一步的问题在于,随着税务部门加强征管和税收实际征收率的稳步提升,不仅税收收入呈现了持续高速增长的势头,而且,名义税负和实际税负之间的差距已经在一步步拉近。由此,企业和居民实际感受到的税负水平也在一步步加重中。如果说,现行税制诞生之时“宽打”的名义税负虽然偏高,但“窄用”的实际税负是一种比较适当的税负水平,那么,在13年后的今天,企业和居民所承受的实际税负还仍是一种比较适当的税负水平吗?
  说到这里,我们得到的一个重要启示是:在经济社会环境已经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税收实际征收水平已经获得极大提升的今天,全面启动新一轮税制改革已经变得极其紧迫。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匿名发表: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精彩图片新闻】
【热门新闻推荐】
精品专题推荐
&精彩生活&
今日运程如何?财运、事业运、桃花运,给你详细道来!!!
秋天不回来
频道精彩推荐
唱给你的歌
··········
··········
···············
Copyright & 2017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搜狐不良信息举报邮箱: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_百度知道
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
我爸爸办完加工厂以后
双目失明(有3级残疾证)
请问厂里在税收方面有什么优惠吗?
国家对残疾人税收的优惠政策如下:一、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三、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财税[2007]92号)四、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财税[2007]92号)五、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六、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采纳率:93%
来自团队:
(财税[2007]92号)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残疾人优惠政策1。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财税[2007]92号)5、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6、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各行业免的金额也不同.2、如果你爸爸不是法定代表人1、你爸爸办完加工厂,到税务局办理增值税退税手续(每人一年可免35000元)?你爸爸是工厂的法定代表人吗,到税务局办理免税.免的税种及金额各地方不同,及免房产土地税手续,工厂如果有10个以上的残疾人,拿你爸爸及其他人的残疾证?如果是的话
其他1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国家税收政策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