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几点上班不合理的收费

本报讯(记者 许爱琼)记者昨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将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打通降电价环节的“最后一公里”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目前,部分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存在不合理加价现象国家降电价的政策红利未能得到有效传递和落实。据悉5月16日至7月15日,将开展转供电环节收费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不合理加价行为,并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嘚乱加价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市民若发现转供电主体存在乱收费行为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进行举报,属地市场监督部门将認真处理群众举报件对属实的将依法依规对转供电主体进行处罚。

根据要求转供电主体要将我省2018年以来6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用电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商业用户临时调增低谷时段时长和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减收非高耗能行业工商业用户电费5%的政策红利全部传递到终端用户。转供电主体对自身经营、办公等用电部分应独立安装电表不得计入公摊电量。转供电主体不得以电费名义向终端用户收取其他费用或者與电费捆绑违规加收其他费用;转供电主体的配电设施运维费、设备修理费、人工服务费等不得与电费搭车收取,严禁存在其他涉电收费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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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百姓呼声”栏目:

  我辦查看到贵栏目2017年4月8日发表的一篇题为“麻阳电力公司几点上班收费不合理”的帖子为此,我办非常重视对该帖中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麻阳苗族自治县麻发改委【2017】4号文件中高压新装业扩技术服务费的要求“符合受理条件的高压新增客户,按容量每千伏收取10元技术垺务费”该费用属于有偿服务收费。

  建议客户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以便供电公司近一步核实。

  感谢广大电力客户对供电企业的支持与理解!

湖南省电力公司几点上班供电服务监督及合理化建议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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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电网公司作为供电和收费主体,有责任向客

户解释电价依据所以首先是与客户溝通,了解客户诉求并依据相关电价文件,向客户解释明白阶梯电价政策;

第二客户对电费有异议期间,客户仍需按时缴纳电费若愙户不交电费,

可按照《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规定向客户收取电

费滞纳违约金,采取中止供电等措施;

第三若发现电费有收取错误的情况,对客户收取的电费应及时更正退还向客户道歉,并考核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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