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道死过人的怎么把房子租出去还租出去算犯法吗

请问死过人的房子到底能不能买?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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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死过人的房子到底能不能买?
房主是一位老奶奶,80岁了,她老公四年前在房子里由于心脏病发而猝死,当时77岁。老人现在年纪大了要去投奔儿女所以要卖掉房子,请高人点评一下吧~这两天很纠结
首先,这肯定是封建迷信,但是如果硬要一个说法,也可以解释的通,环境显像,一个人在一个环境呆久了,如遇下雨打雷自己平时的一举一动可能被房子中的某面墙记忆住,可能三个月之后物体自动放电就不会出现这种现象了。也可以用十大镇宅宝器:一、风水画:水代表财富;客厅摆设山水画时,就必须注意画中水流的方向不可以朝门口、屋外,而水流的方向最好是主卧房、屋内。而尤其是卧房内不要摆放“万马奔腾”、“猛虎下山”的画作,否则容易破坏夫妻和谐。二、风水对联:自然山水好风水 天地乾坤良云天;横批:风生水起 ,据杨筠松国师记载,大门张贴此对联风水好。三、风水剑:种类繁多,七星剑、桃花剑,或者其他材质做成的剑,主要的功能是用来克制屋外的尖角、电线杆的煞气,以及避官司口舌。须注意风水剑并不需要开锋,甚至可说,不宜开锋,因为开了锋的剑锐利,容易伤人,钝剑不伤人,却仍然可以驱除阴灵。四、八卦镜:镜子的化煞功能实属一等一,走在大街小巷中,很容易可以发现悬挂在屋檐墙壁上的八卦镜。悬挂八卦镜有三点要留意:1、中午12点整悬挂;2、开光;3、反射出去的方向不可射到别人房屋,不可将自己居家的煞转向别人居家。五、风水缸:养一盆风水鱼,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改运方法。但是因为简单,反而让人以为养了鱼就有效。实际上养鱼的注意事项相当多,包括要招财的话必须放在明财位,也就是家中大门的斜对角;鱼只要照顾好,不要动不动就生病、死亡。六、神佛图画:民众会将神佛的图画表框回家供奉、祭拜,却不知须经过法师开光、请神佛附身在此图画上才行。因为据说不好的秽气,邪魔妖道及有可能附身神佛的形体上,破坏点香祭拜之人的运气。七、盆栽植物:扭转乾坤、带来好运的盆栽植物不少,金钱竹、马拉巴栗、兰花等等都是大家爱用的前几名。当这些象征吉祥的盆栽植物花谢了、叶枯了,一定要马上更换一盆,才能继续聚气。八、风铃:风铃碰撞的声音,清脆响亮,加上造型可爱,吸引许多人喜爱。风水上风铃是制煞的工具,尤其适合挂在大门入口处。但是绝对不要挂在小孩子的书房或主卧室,因为风铃的声音听久了会让人心浮气躁。九、祥狮瑞兽:包括狮子、鹿、马、龙、麒麟、咬钱蟾蜍、貅等都是改风水时会列入考量的祥狮瑞兽。狮子、麒麟、咬钱蟾蜍的头须朝向门口,表示将各方财气、福禄吸引进来。但鹿、马的奔走方向及头部须朝向屋内,代表吉神入宅。十、风水地板鲁班乃木开山鼻祖,木地板自然也是鲁班始创,鲁班符咒记载:伏以,自然山水,镇宅地板,抵抗一切灾难,家宅吉祥如意,家庭兴旺发达安康。每天念此符咒家庭会平安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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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岁也算是自然生老病死了。如果感觉房子结构和价格合适没有什么问题的。如果出现非正常死亡事故则有可能风水有问题。
感谢您的回答风水应该没问题,老两口应该都属高寿了,如果风水有问题应该不会那么高寿
对的,搬家之前清理一下旧东西,然后再粉刷一下房子。完全可以放心购买,安心入住。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死过人的房子是可以买的,但有意外横死的人是不能买的,有意外横死的要特殊处理后才能买。
老死人有什么关系,,,又不是病死或者其他非正常死亡
是心脏病发引起的猝死,算是病死或非正常死亡吗?
老年常见的啦,,,,没什么的啦,,,压一压价格合适就下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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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我自己的房子租出去 如果对方在出租房干了违法犯罪活动,我是不是有责任?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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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的房子租出去 如果对方在出租房干了违法犯罪活动,我是不是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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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肯定是有责任的,建议您事先签一个免责声明,或者是在您知道他们干非法活动的时候向警察举报望采纳,谢谢
要看你当时办理租房时的手续是否齐全。毕竟这个需要判定你是否知情且造成不当得利。
你在出租前知道承租人要利用房子从事犯罪活动还出租,是有责任的。在出租后知道未进行检举,也有着责任。
你明知还租就有责任,你不知道出租对方做违法事,与你无关。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是什么违法活动,你是否知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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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死过人的房子我不要 中介:在医院过世不算凶宅 &
  “签了合同才知道,原住户曾经因病在这个房子里去世,这样的房子,我不敢要!”市民马女士(化姓)最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签了约,交了定金后,却听说这套房中曾有人去世。她认为,中介公司事先没有告知她真实情况,因此中介公司应无条件解除合同。
  而中介公司却认为,房子的原住户是在医院因病正常死亡的。如果马女士因单方面原因取消购房,根据此前签署的合同,还是需要支付中介费用。&&&法官:发生过自杀等可认定凶宅
  签约后得知原住户已过世
  市民马女士在今年6月6日,通过中原地产中介华侨路店,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去看房的当天,我对房子大小、位置都挺满意。”并且听房主说,该房是因为自己姐姐的女儿要出国,才决定卖掉的,她因此并未多想,只觉得房子很符合自己的要求,便交付了定金,并签下了合同。
  而令马女士感到蹊跷的是,签约后的一个晚上,她突然闪过不祥的念头,决定一个人再去看看房子。
  “看房时,巧遇一老太太,她听说我要买这房子,赶紧劝我不能买,说这个房子曾经的住户,已经因病去世了。”马女士回忆,这个老太告诉她,该房原来的住户,是个40多岁的妇女,因患癌症,已经去世了,并且就是在这所房子里去世的。&&&桥北二手房叫价4741元/平米
卖主称是”凶宅”
  购房者:中介未履行告知义务
  得知这个信息,马女士说她当时头就大了,立即打电话向中介询问,而中介也承认,该房的确有住户去世,但绝对不能算是凶宅。&&&南京二手房惊现低价"凶宅"
半价被投资客秒走
  可房屋的这段历史,却一直压在马女士心头,她说,虽然签了合同,其它问题都能克服,唯独房中曾有人过世这一点,她和家人无法克服这层心理障碍,说什么也不愿再要该房。
  而抛开是否“凶宅”的争议不论,马女士称在购房中,还遇到了另外一个问题,“我手头另有两套住房,我并不知道根据新规,拥有两套住房的,不得再购买第三套。”可她认为,自己年纪大了,对新政策理解有难度,可中介公司却有义务告知。但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在购房时,却只字不提,导致如今很被动。
  “本想买个房子改善一下居住条件,现在什么也没得到,还要白白赔上中介费。我实在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马女士表示,她和丈夫都觉得很冤枉,无法接受中介方面提出的索赔要求。
  中介:原住户在医院过世,不算凶宅
  中原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总务部李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他们了解的情况,这套房并不是所谓凶宅,房主的亲属是因绝症,去世在了医院里,而并非在该住宅中。而且房主当初并未向中介公司告知这一情况,中介公司也是事后才了解到的,并非有意隐瞒。
  而且中介公司认为,原住户在医院过世,并不能成为马女士解除合同的理由。既然双方已经签署了合约,马女士就有义务支付中介公司的中介费。
  至于马女士反映的中介工作人员并未告知“已有两套房者无法购买第三套房”的说法,中介公司表示,马女士在购房时,曾表示自己打算卖掉其中的一套房,而按此实施,与新政并不冲突。因此工作人员才按照正常程序操作的,并非未尽告知义务。
  而且中介公司认为,新政是今年4月出台的,如果是在此期间因新政实施,导致购房计划“卡壳”,中介公司只能因其不可抗力,无条件解除合同。但马女士购房,已是新政实施两个多月之后,购房者自身也应把握政策导向。因此这笔中介费,只能按照合同要求,正常收取。
  对于中介公司的解释,马女士表示无法接受。到记者截稿时为止,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中介公司表示愿意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此事。
  目前,法院正对此事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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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1-08-17 12:52
出过事的房子,能不能退?
 现房现卖、立即入住、配套成熟,相比新盘,二手房有不可替代的优点。但是,一所房子既然有过去,也不可避免会有故事,这个故事中的细节我们通常不得而知,如果一定要探究,有时反而会有无尽的烦恼。市民周帆最近在购买二手房时,就遇上一件令其无比烦恼的事。
  看中“急售”房
  签协议
  市民周帆原本一直和父母居住在城北下关一处二居室的老房子里。随着婚事被提上日程,周帆打算和女朋友一起买套房子结婚。双方家境都一般,只能凑出30万左右,好在周帆和女友都在江北上班,他们就打算将新家安在桥北,由于房价相对较低,他们打算买套大点的精装修房,又实惠又省事。小两口的运气非常好,没问两家中介就碰上了一套要“急售”的房子。
  这是桥北某楼盘一套位于9楼118O三室两厅两卫的房子,精装修,总价80万,划到单价只要6779元/O左右。周帆和女朋友都非常感兴趣,约了房主实地看房,发现房子的装修很新,户型也不错,最主要是相比周边单价8000左右的房源,这套房子真的很便宜。房主陈先生介绍,之所以低价急售,主要是因为孩子马上要出国留学,急需一大笔现金。房主表示,要是周帆看中了就要赶紧定下来,等着看房的很多,谁先交定金房子归谁。周帆情急之下就签订了《买卖协议》并交了2万定金。一周后,周帆按照合同约定交给房主三成的首付款24万,并办理了过户、贷款等手续。
  所购房屋
  着过火伤过人
  在等放贷的日子里,虽然还没有拿到钥匙,周帆抑制不住买到新房的喜悦,下班后会经常和女朋友去准新居的小区散散步,体验一下未来的生活氛围。有一天傍晚,周帆和女友又来到新居楼下,正好碰上单元门出了点问题,一位老人被关在里面出不来,周帆帮他叫来了物业修好了门,老人十分感谢,周帆说以后大家就是邻居了,不用客气。老人听说周帆买了9楼的房子,十分惊讶,欲言又止。周帆觉得很奇怪,联想到房子特别便宜,就疑惑地向老人打听有什么内幕。
  结果,老人说出的一番话让周帆心中七上八下,女朋友更是花容失色。原来,周帆买下的这套房子曾经失过火,房子里的东西被烧得一塌糊涂,家里的老人也被严重烧伤,后来出动了两辆消防车才灭了火。自从失火之后房主一家就不在这里住了,前几个月重新把房子装修了一番,要是不了解内情根本看不出来房子被烧过。
  要求房主
  解除合同
  周帆和女友心事重重,花了这么多钱,买到的却是着过火的房子,还有人在里面严重烧伤,心中别提有多别扭。他们立刻打电话给房东质问这件事,陈先生见无法隐瞒承认此处房产确实曾经失火,周帆指责陈先生当初刻意隐瞒,没有在看房时告知实情,陈先生反驳,要不然怎么可能以这么低的价格出售。周帆提出解除合同,让陈先生退还相关房款。陈先生认为过户手续都办好了,一切已成定局,而且合同上也没有相关的违约条款,所以不同意解除合同。
  周帆见陈先生不认账,只能找中介协商。中介公司听说房源情况也很惊讶,称陈先生从来没提起过失火这回事,对于周帆解除合同的要求,中介公司也表示只能以协商为主,无法强迫。见周帆焦虑不堪,中介出主意让他先把房子买下来,如果真的不想住可以再转手。对于这个办法,周帆女友是坚决不同意,一来自己无法按计划在新居结婚,二来这个烫手山芋一旦到了自己手中,还要找下家接手,可万一下家也知道失火的事情还是牵扯不清。
  买卖合同
  能否撤销
  周帆无奈之下只能采取法律手段,以欺诈为由将陈先生告上了法庭。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周帆这个二手房协议到底能不能撤销呢?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宋辉为其做了详细分析。宋律师指出,“凶宅”通常指发生过非正常死亡或重大意外事件的住宅,这只是民间叫法,不是法律定义。在房屋交易中,房主为顺利脱手,通常会隐瞒实情,而当购房人发现买了“凶宅”想退房时,却未必会获得法院支持。
  “在司法实践中,对买方以购买到凶宅为由要求退房的案件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明文规定,在判决中存在争议。”宋辉列举,在以往案件判决中有法院判决原告不得以购买到凶宅为由要求退房的,理由(1)卖方并没有将“凶宅”事件告知买方的法定义务;(2)房屋本身是否符合使用条件,是合同能否实现的根本,“凶宅”事件并不能证明房屋不符合居住使用的要求。
  当然也有极少数案例是法院判决被告有违诚信,撤销合同的。理由(1)住宅虽未在实物形态上受损,但已因忌讳而贬值,构成合同标的物重大瑕疵;(2)卖方故意隐瞒事实,违背诚信原则,其行为已构成欺诈;(3)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判决撤销买卖合同,由买方退房,卖方返还购房款。
  但是,宋律师也指出,由于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在买卖双方也未作出特殊约定的前提下,周帆以购买到凶宅为由要求退房,法院一般会采纳不退房的判决,周帆胜算较小。
  律师提醒
  在二手房市场中,有房主刻意隐瞒凶杀、自杀等恶性事件,将“凶宅”出售,买方一旦购买完成,那么将处于自住或出卖均不可能的两难境地。为避免发生此类纠纷,建议购房人在签订合同前主动了解房屋各方面状况;同时,在购房合同中将买方对相关信息的披露义务纳入合同条款,赋予买方在卖方违反披露义务时的合同解除权,以及追究卖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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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1-08-17 13:00
二手房隐藏了多少秘密 法官:发生过自杀等可认定“凶宅”
“二手房”与“一手房”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二”字代表着这套房子背后有着一段或长或短的历史。在这段历史中,这套房子里到底发生过什么样的故事,它是一直“素面朝天”,还是曾经“削骨整容”?它的旧主曾经金榜题名还是意外死亡?对于这些二手房背后的故事,新的房主或租客是否有知情权,许多房主、中介、买房人和租房人,都没有去深究过。毕竟隐瞒不是欺骗。
  但朝阳法院的一份调研材料显示,近一两年来,不少二手房合同纠纷,就是由于一方故意隐瞒影响交易成功的重要信息,或对有特定需求的人风险提示不够而造成的。
  住进去后才发现
  沙发下有“孝”字牌
  朝阳法院的兰楠法官不久前审理过这样一个案子。去年9月,房客因工作需要,在安贞医院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并交了三个月的租金8100元、押金2700元以及1000元中介费。但签合同的当天晚上,他到出租房内打扫卫生时,发现屋内的沙发下面,有老人过世时使用的“孝”字牌。因为离医院比较近,房客怀疑房子里死过病人,不敢继续租住下去。于是找到中介公司要求退掉这处“凶宅”,由于多次找中介沟通未果,房客把中介公司起诉到法院,他认为经纪公司在隐瞒了房屋的真实情况的前提下,与租户签订合同,应当可以退房并得到中介公司的双倍赔偿。
  此前,朝阳法院还遇到过此类纠纷。当年,购房人李先生考虑到孩子上学,购买了朝阳区望京一小区刘女士的房子。李先生搬进新居没多久,就听物业和邻居说房子里发生过死亡事件,并拿到花家地派出所的证明:这间房子里曾发生一男子坠楼事件,排除他杀,属于意外死亡。
  李先生认为,房主没有向自己说明房子的历史,有故意隐瞒事实的行为,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经济上还有精神上的损失。李先生的妻子自从听说那事后连自家卫生间都不敢去了。他找刘女士退了房,还向朝阳法院起诉,要求经济索赔。
  朝阳法院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房主或中介不向买房人或租房人如实说明其已知的可能不利于成交的待售房屋的历史情况,由此而造成的房产纠纷越来越多。
  这里面还包括隐瞒待售房屋质量问题,如房子经常漏水或存在较为明显的装修污染;
  隐瞒周边环境问题,如房子紧邻配电室存在噪音污染、住处周边是大型垃圾处理场等;或隐瞒必要生活设施情况,如饮用水质不合格、小区为临时用水或用电等。
  此外,对有落户、上学等特殊需求的购房人,中介未如实详尽地向其告知有关政策,提示诸如学区划片发生变化、该住房内尚有户口未迁出、落户居住未达一定年限等种种因素,均可能对买房人实际享受重点学区名额产生不利影响,致使买房人无法实现购房目的。支付了高昂佣金的买房人势必要向中介公司、房主打官司追责了。
  尽量不骗人能瞒就得瞒
  小何是本市一家中介公司安定门店的经纪人。对于隐瞒二手房历史情况的问题,他笑着对记者说:“太常见了”,并承认自己也做过这样的事儿。
  “我刚入行的时候,我师傅就告诉我,对买房、租房的客户,一句也不要多说,多说了,对自己一点儿好处都没有。我现在的原则就是,尽量不骗人,但对一些不利于成交的,能瞒就瞒,特别是大家比较忌讳的房子里死过人这种事儿。”
  小何告诉记者,他们门店所在的片区中,有不少老的单位宿舍,其中一些是上世纪50年代的房子,比如中石油、冶金部的一些年代比较久的宿舍,四五十年的房子了,房子里死过人不是什么新鲜事儿,要是老人正常死亡的,有一半左右的人不太在意,如果是高寿的老人留下的房子,有的人还愿意要呢,但如果是发生过凶杀等恶性事件的,买的、租的都忌讳。“我们也看不出来谁忌讳谁不忌讳,索性就都不说。我们不能自己砸自己的买卖,您说是不是?”小何反问记者。
  说起凶宅,小何讲了一件他亲自经历的事儿。一年前,他们门店曾经接过这样一套房子,户型、环境都很好,报价也合理,但缺点是女主人半年前在这里喝农药自杀了。办完丧事儿后,男主人情绪也一直不好,亲人就想把这套房子卖掉,于是找到他们,希望把房子尽快出手。
  接房的当天晚上,就有人交定金,买主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按计划将3天内签合同,但第二天,买主要求再看看。这次来,陪他来的还有一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男子。
  离开房子,买主和陪他来的朋友单独聊了一会儿,然后,买主的朋友就走了。买主和他们回了门店后,当即提出马上退定金,表示他的朋友帮他看了,这套房子不吉利。买主的态度非常坚决,店长和他谈了3个多小时也没用。
  这事儿僵持了半个多月,后来,买主找到总公司,总公司让他们“妥善处理”,房主自己心虚只好把定金退了。到现在为止,小何说,他也不确定是不是那个买房人的朋友从邻居处打听到了什么。但结果是,他们的隐瞒没成功。当然,这并不影响他“一句话不多说”原则,也未影响这套房子的再次出手。一周后,这套房子就从小何手里卖出去了,他很快拿到了近万元的佣金。
  不告诉你没有管道煤气
  算不算“隐瞒重要事实”?
  租房人许静听朋友说过“凶宅”这种事儿,但她自己没有遇到过,也没什么切身感受。不过,她对中介“一句话不多说”这一点却深有体会,并深受其害。
  前不久,许静通过中介从东城区北新桥附近租了一套房,一居室60平方米,月租金5500元,价格不低,但许静考虑到位置好,适合自己,还是咬咬牙租下来了。入住当天,许静惊讶地发现,这房子没有管道煤气,还用的是液化煤气罐。许静说:“我当初看房的时候,看的、问的都挺仔细的,包括暖气冬天能达到多少度,窗户的纱窗是否有洞进蚊子,供电是否能带得动两个空调等等,但就是没想到,二环里的楼房还有没通管道煤气的。另外,煤气罐是在灶台下面的橱柜里,关上门谁也看不出来,房主、中介都没提这事儿。”
  许静很生气,马上打电话给中介:“这房子怎么用的还是煤气罐呀?我花5000多元租的房子,还得吭哧吭哧往三楼搬煤气罐?”中介听了很平静地说:“大姐,您别生气。这儿是没有管道煤气,不过,不影响您使用,也不用您自己搬,您花10块钱,就有人给您送上门……”
  “我为什么要多掏这10块钱呀?再说,我都20年没用过煤气罐了,我都不知道怎么用了,总担心一不小心煤气泄漏,你们怎么没人和我说一声呀?”许静质问道。“您也没问呀?”中介的态度开始生硬,也没有了继续和她解释的耐心,许静的心里这个堵呀。
  后来,许静本想退租,或起诉中介,但她辨别不清这是中介的责任,还是她自己的责任;也不知道合同中“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损失”这一条款中的“隐瞒重要事实”,是不是包括她这种情况。于是,这件事就被她暂时放下了。&
  发生过自杀、凶杀的
  重大伤亡的可算凶宅
  像许静一样,许多购房人、租房人都分辨不清:对于二手房的一些特殊情况和历史,哪些是中介应该主动告知的,哪些是不必告知的?一些影响自己决策的信息,中介没有告知,是否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是否应承担因隐瞒形成的责任?对此,许多中介经纪人也向记者表示:说不清楚。他们普遍存在着隐瞒不是欺骗、不用担责的侥幸心理。
  对此,朝阳法院的兰楠法官表示,中介在居间的经营业务中,应承担主动告知的义务。合同法第425条规定:居间人应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兰楠法官还说,至于什么是“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法院在裁量时,主要考虑两个方面:一个是必须,另一个是重大。“必须”是指影响居住者正常使用的,包括水、电、气、暖等问题,比如许静遇到的天然气管道问题,罐装液化气确实会给居住者造成不便,中介是应当主动告知的。
  “重大”是指对居住的安全性、便利性造成影响的,比如房子的水管曾经爆裂过,房子曾经失过火,这套房子是所谓的“凶宅”等。
  拿凶宅来说,因为房子里一旦发生过凶杀,自杀或其他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意外事件后,人们普遍认为,再住在这样的房子里便会感觉到不吉利,甚至恐惧。对于房子过去的历史,中介机构作为专业的经营机构,在从房主手中承接房子时,应有一个基本的审核义务。
  我爱我家副总胡景晖表示,二手房在交易中是有“历史隐瞒问题”。许多中介也知道房屋有问题,如果采取隐瞒手段达成交易,在法律上会裁定交易无效。但他们有一个很重要的有利条件:我国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房屋档案、工程图纸、历史资料等内容没有档案,而有些信息又不是完全凭肉眼能看出来的,必须通过专业手段才能知道。
  我国现有的房屋档案仅限于“房主以前是谁,现在是谁”,并没有房屋历史的详细记载,而在一些发达国家,许多房屋都有比较详细的房屋档案,很好地从源头上避免了因信息不全产生的合同纠纷。
  胡景晖建议,购房人、租房人通过经纪人了解房屋是必要的,但最好也要通过周围的邻居,居委会和物业公司了解房屋的情况,并注意分别在白天、晚上来多看几次。在现有条件下,这也不失一种保护自己权益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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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过人的房屋千万不要租,不然迟早会有一些恐怖诡异的事发生
我乖乖地让路了,马小玲活动了一下手指,从头发上面摘下了一个发卡。马小玲走到门口,对准了房门,发卡插了进去转了几圈之后,咔嚓一声,门锁就被她打开了。马小玲转身对着我晃了晃手指,说道:“小弟弟,你还差得远。”“你这是溜门撬锁。”我反驳道。“身为驱鬼师,要是连门都打不开,还怎么去除魔。”马小玲的话让我竟然无力反驳。就在我们两个扯咸蛋的时候,一阵阴风吹过,房门竟然被吹开了。那三只小鬼吓得瑟瑟发抖,三只鬼四散而逃,一只藏到了冰箱里面,一只藏进了电视,还有一只最后无路可逃,索性直接趴在地上装死。那只鬼有那么厉害吗?竟然让他们这么害怕。马小玲的脸色凝重了很多。房门打开,满屋子的地上都是纸钱,我和马小玲两个人走进房门,那些纸钱猛地一吹,全都飞到了我们两个的身上。马小玲用桃木剑挥舞了两下,那些纸钱就被撕碎了,我就比较惨了,那些纸钱紧紧地贴在我的身上。不过在接触到我胸口那块灵玉之后,这些纸钱就失去了作用,散落在地上。这块玉佩名字貌似叫灵玉,我还没有来得及问马小玲这灵玉是什么来历,有什么作用呢。屋子的门一下子就关上了,我尝试了一下,根本打不开。鬼的力气比人要大多了,想要靠蛮力打开门是不可能了。房间里面有一种很重的发霉的味道,桌子上面的灰尘和蜘蛛网,应该是很长时间都没有人进来过了。我眼睛上的柚子叶还没有摘下了,环顾四周,却什么也没有发现。“果然,那三只鬼在撒谎,我要出去教训他们。”我撸起了袖子,那三只鬼竟然敢耍我。把我们骗进来然后在外面把门关上,我饶不了他们。“等等。”马小玲拦住了我,她的表情自从进入了这个房间之后就变得很凝重。“你看出了什么吗?”马小玲的经验比我丰富,她知道的事情也比我多,也许她真的看出了什么也说不定。“你仔细看看,房间里面到底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我仔细看了一番,房间很小也很简陋,只有一张桌子,桌子上面摆放了一些香和蜡烛,还有一个青花瓷罐子。青花瓷罐子摆在中间,看样子很像是供奉起来的东西。这一幕似曾相识,我总觉得自己在哪里见过。“这是养小鬼!”我惊叫着,这一幕我确实看见过,因为爷爷家里面也有一个紧锁的房间,里面摆放了八个泥罐子。这不和眼前的一幕很像吗?马小玲没想到,我竟然看得出来。不过看到她肯定地点了点头,我心里面产生了一丝恐惧。我的心里面很抗拒,爷爷说把我的八个哥哥姐姐养成小鬼是为了救我。都说因果循环,把他们养成小鬼是昨日的因,那最后会结出什么样的果呢,我不知道,不过肯定不是什么好结果。“去打开那个罐子,看看里面有什么?”马小玲不容置疑对说道。我颤颤微微地走上前去,伸出手想要打开那个罐子。可是我的手却很不听话,在罐子上方一厘米的地方停住了。冷汗顺着我的额头流下,我的手颤抖着,我怕,因为不知道罐子里面有什么。未知的才是最恐怖的。打开罐子之后,会不会有一只厉鬼扑上来咬我的手,或者是发生更加可怕的事情。昏暗的房间,满地的纸钱,还有一只未知的鬼怪。我吞咽了一下口水,然后壮着胆子果断地伸出了手。如果我现在连这个勇气都没有,那我还如何就解救那八个带我受苦的兄弟姐妹。我的手一点点的靠近,最后终于抓到了罐子的盖子。盖子上面还贴了一张符,就是普通的镇魂符,不过威力却是要比我画出来的要高深的多,镇魂符上面还留下了名字,是一个叫酒颠的道士写下的。看这个名字就能想象得到,这个道士一定是个疯疯癫癫的。镇魂符被我一撕开,青花瓷罐子开始猛烈地颤动,随之而来的,桌子也跟着一起颤动。然后,然后就什么也没有发生。一切似乎恢复了平静。“这小鬼不会被养死了吧。”我脱口而出。说完之后,我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会不会是那个老道士的道法太强,直接把这个小鬼给封死了吧。突然,我觉得自己的肩膀有些沉重,应该是我太紧张了吧。我转过身去,对着马小玲耸了耸肩,表示什么也没有。我还把坛子竖起了看了一下,里面有一张生辰八字的黄纸,黄纸里面还包了一些头发。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马小玲瞪大了眼睛望着我,似乎见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手中的桃木剑竟然对准了我。该死的,不会是她被鬼上身了吧。“你,你背后”马小玲指着我的身后,桃木剑已经念好了咒语。我转过身去,身后除了那张桌子之外,什么也没有。“你别和我开玩笑了,哪有什么脏东西。”我以为是马小玲在吓我。嗯?我感觉到有人抓着我的肩膀,扭头一看,瞬间,我的三魂七魄就被吓丢了一大半。我的背上正背着一个小女孩,女孩的皮肤发青,眼睛还是白色的,此刻,小女孩正用手抓着我的肩膀,在我看向她的同时,她也转过头来望着我。刚刚手里面的镇魂符还有,我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拿出来就贴到了女鬼的头上,还拿出怀里的灵玉,准备贴在女孩的头上。“哥哥。”女孩歪着头看着我,轻声说道。我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哥哥,哥哥。”女孩除了肤色和眼睛之外,和正常的七八岁的小女孩没什么两样。也许是我的八个哥哥姐姐也被养成了小鬼,我现在竟然不忍心对这个小女孩下手。马小玲的桃木剑对着小女孩横砍过来。眼看着阻止不及,我把小女孩抱在了怀里,用自己的背接下了桃木剑。桃木剑抽在我的肩膀上,生疼,疼的我呲牙咧嘴的。“你干什么?让我杀了她!”兴许是我的八个哥哥姐姐被养成了小鬼,我下意识地护住了她。小女孩紧紧地抓住我的衣服,脸上有些惊慌,小脑袋深深埋在我的胸口。“三水,你干什么!她是小鬼,让我收了她!”马小玲作势要咬破自己的手指,涂抹在桃木剑上。“别冲动,兴许她是好鬼也说不定呢。”在我心底里,不愿意让马小玲伤害这个小女孩,从她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那未曾见过面的八个兄妹的影子。“鬼哪有什么好东西,你让开!”马小玲不依不饶,手上的桃木剑指向了我怀里的小女孩。小女孩的身体瑟瑟发抖,显然是受到了惊吓。马小玲好像对鬼有着成见,谁说鬼没有好的,二狗叔就是个好鬼,他救过我的命!我一把夺过了马小玲手中的桃木剑,狠狠地丢在了地上。然后看到马小玲手指还在流血,我竟然鬼使神差的把马小玲的手指放到了自己的嘴巴里面,电视里面不都是这么演的吗?马小玲的手指凉凉的,在我的舌头上面就像是含了一块冰块一样。可惜,好景不长,马小玲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一拳打在了我的肚子上面,嘴里面还嘀咕着:“不学好的色小鬼。”然后,马小玲离开了这个狭窄的房间。我跪倒在地上,腹部就像有刀子在绞一般的疼痛,不过匆匆一瞥,我也看到了马小玲的白皙的颈部变得有些红润,不知道是羞的还是气的。我躺在地上滚来滚去的,小女孩摸着我的头,问道:“哥哥,哥哥,你怎么了,你不是要死了吧。”我翻了翻白眼,得罪了马小玲,以后没有好日子过喽。这个时候,我才仔细地看了看这个小鬼。除了脸色有些铁青之外,这个小鬼和其他同年龄的小女孩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穿着白色的公主裙,梳着可爱的双马尾,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她的眉心有一滴血,这滴血应该是养鬼之人留下的。这滴血可不是普通的血,一定要是养鬼之人的心头之血,这滴血不管经过多长时间都不会干涸,应该是养鬼之人和小鬼之间联系的媒介。我接触道术的时间毕竟还短,根本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这么残忍,把一个小女孩养成小鬼。趴在地上缓了一会,我的肚子好些了之后,我就从地上爬了起来。走出了这个房间之后,马小玲正坐在我的床上。我牵着小女孩的手慢慢走了过去,小女孩还有些害怕马小玲,身体躲在我的身后,双手紧紧地抓着我的手指。“你为什么要护着她,你知不知道鬼是世间至阴至邪之物。”马小玲质问道。然后,我给她讲了二狗叔的故事,告诉她并不是所有的鬼都是坏的。二狗叔虽然是鬼,却救过我的命。听了我的话之后,马小玲表情柔和了一些,没有刚才那么冰冷了。“小鬼,说说你还记得什么,别装傻,我有的是办法让你说实话。”小女孩还是有些害怕,声音有些颤抖地讲述了自己记得的事情。“我不记得被关在罐子里面多久了,我只记得我有爸爸妈妈,我们以前就住在这里”小女孩讲述着她的记忆,她叫王玉嫣,死的时候只有七岁。七岁之前,她和父母过着平静的生活。那一天,她高高兴兴地从学校放学回到家中,可是一回家就发现自己的妈妈倒在血泊中,接着,她自己也被人从背后杀死。等她再一次有意识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被关在一个漆黑狭窄屋子里面,然后过一段时间,就会有人丢一块生肉下来。后来王玉嫣实在饿得不行了,就抓起有些腥味的肉吃下去。再后来,肉也没得吃了,王玉嫣就活在一片黑暗当中。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和外面那几个小鬼取得了联系,因为她被关在房间里面,可是身上散发着的至阴之气让外面的这三个小鬼吓得瑟瑟发抖,对她也是言听计从。所以就有了后来,王玉嫣把新住进来的房客全都恶作剧了一番,然后这个房子就变成了远近闻名的鬼屋。房东这才不得不降低租金,给了我住进来的机会。说着说着,王玉嫣竟然靠在我的身上昏昏欲睡。“不想让她有事的话,就赶紧松开她。”马小玲的眉头还是紧锁着,然后解释着说道:“你身上的阳气太重了,小鬼最怕的就是处男身上的阳气。”我赶紧把王玉嫣放到了床上。看着我有些手足无措,马小玲指着我怀里的灵玉。“这东西能够温养她的魂魄,以后就把她放到里面吧。”我把玉佩对准了王玉嫣,然后她就化作一阵青烟,玉佩晶莹剔透,隐隐看过去有一个小人的形状。“我困了,这床归我了,你找地方睡觉去吧。”我只能去冰冷的沙发上面睡了一晚上,一晚上下来,浑身疼痛,很是难受。第二天一大早,我看到马小玲还熟睡着,就没叫醒她,买了一些早餐放到桌子上我就去学校了。值得一提的是,我出门的时候,又遇到了对门的老奶奶,老奶奶对我笑了笑,让我很莫名其妙,在我还没缓过神来的时候,老奶奶又关上了房门。我挠了挠头,直奔学校。到了学校之后,我发现向伟他们几个人脸色很难看,不过却没什么大碍,就是昨天晚上受到了惊吓而已。过几天自然就好了,只不过这几天可能会走些霉运罢了。在我走进教室的时候,我就发现,那个狐媚子和带着耳钉的不良少年视线一直落在我的身上。向伟有些心不在焉,手指死死地攥着,手指的关节泛白。“淼哥,谢谢你昨天晚上救了我。”狐媚子径直走到了我的面前,抓着我的手臂在她的胸口上面摩擦着。看到了这一幕,向伟的脸色更加难看了。我刚想说些什么,班主任就走进了教室,我只好回到了座位上。友情提示:本文为连载故事,为了更好的阅读,请从第一章开始阅读!点击下面链接即可!上一章:下一章:文/《最后一个驱鬼道士》/15-16章/书海小说网喜欢的朋友关注我吧!每天挑选精品故事分享给大家,感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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