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董监高减持新规规影响流通股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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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大股东减持规定
&&上市公司减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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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新规浅析以及新规后部分减持案例的启示
  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下简称9号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深交所、上交所配套发布了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基本对大股东、特定股东、董监高的减持进行了全方位无死角的规制。本文针对新规的相关条款进行分析,并结合近期减持相关案例,探索新规下可能遗留的交易机会。  一、新规主要条款分析  适用范围  1、人员:股东(IPO、非公开发行取得股份)、董监高  2、行为:  (1)大股东减持: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减持  (2)特定股东减持:大股东以外持有IPO、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减持  (3)董监高减持行为  包括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收益权互换等减持股份的也需遵守。  主要减持途径  1、集中竞价  针对大股东、特定股东减持行为,要求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得超过股份总数1%。通过集中竞价减持非公发的股票的,除了前款约束外,明确解锁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出该次非公发股份的50%。  注意:  1.这里的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行为并不受到90日不超过1%的限制。  2.对于持有非公发的股东到期减持,这里约束的是集中竞价的减持,理论上可以集中竞价在到期的12个月减持一半,剩余的可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按照90日不超过总股本2%范围内进行转让,则12个月通过大宗最多可转让总股本的8%。  2、大宗交易  大股东、特定股东采取大宗交易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减持不得超出总股本2%,且受让方在6个月内不得转让。  注意,这里依然限制的是大股东、特定股东,对于董监高的减持没有限制。  3、协议转让  大股东、特定股东采取协议转让减持的,单个受让方比例不得低于总股本5%,价格参考大宗交易下限。  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6个月内遵守(集中竞价90日不超1%、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报备,减持期同步出现高送转和并购重组的说明关联性等义务)  特定股东通过协议转让减持的,出让方、受让方6个月内遵守集中竞价90日不超1%规定。  注意:  协议转让出现出让方失去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均需要遵守6个月内的上述义务,但这里没有同时约束不允许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理论上出让方在完成协议转让后(已不是大股东身份),如果持有的不是IPO、非公发的股票,走大宗减持不应受到前述第2条关于大宗的限制;受让方协议受让股份后如并未取得大股东身份的也不受前述第2条关于大宗的限制。也就是说,如果有机构愿意大宗接盘,出让方、受让方满足前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悉数卖出,但大宗接盘人依然遵守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董监高在任职期届满前离职,应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相关限制:  1.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法其他约束  大股东、董监高集中竞价的程序义务  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应于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减持区间内发生高送转、并购重组的应同步披露减持进展以及说明与相关重大事项的关联性。  注意:这里特定股东走集中竞价没有报告义务。  二、新规后部分减持案例的启示  中泰资管减持东方园林改变大股东身份  中泰资管原持有()6.46%股份,属于大股东身份,其中协议转让和二级市场取得流通股占比约5.66%,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取得限售流通股占比0.8%。  5月31日,中泰资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无限售股1.47%比例,减持标的为2016年3月协议受让股份。本次减持完毕后中泰资管持股比例4.99%,不再是大股东身份。  启示:  1.按照大股东走大宗交易规定,90日内不得超过2%,中泰资管符合新规要求。  2.程序上减持前虽然中泰资管是大股东,但其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故不必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  3.减持后,中泰资管持股比为4.99%,不再是大股东身份,除发行股份募集配套对应的流通股可能受9号文约束外,其余股份应不再受9号文约束。  4.中泰资管改变大股东身份的方式为大宗交易转让,故不受法规分析中第3点协议转让第2款关于出让方、受让方的6个月内集中竞价交易不超1%的限制,但受让方遵守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限制。中泰资管通过这种方式巧妙的解除了对于之前协议受让股票在后期的减持限制,发行股票募集配套的股票是否继续受9号文约束有待观察。  规则明确的是非公开发行股份对应特定股东减持受到约束,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配套募集资金方式取得股份是否也受9号文约束有待释明。  掌趣科技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引入重要战略合作伙伴  近期,()公告宣布将引入重要战略合作伙伴腾讯。值得注意的是,掌趣科技引入腾讯的方式既不是通过定向发行新股,也不是腾讯在二级市场大举买入后举牌,而是通过其实际控制人姚文彬大宗交易减持一定比例的股票给腾讯,从而达到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目的。  姚文彬拟通过大宗交易分两批转让总股本2%比例的股份,交易价格约定为交易申报日前一交易日掌趣科技股票收盘价的90%。而受让方为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林芝腾讯”,为深圳市腾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启示  1.收益权互换锁定大宗交易价格  交易方案设计上采用了收益权互换,姚文彬、腾讯通过与中金公司签订协议锁定大宗交易减持的价格;交易双方为对冲交易风险,姚文彬认购国富期货有限公司(简称“国富期货”)管理的“国富期货金诚123号资产管理计划”(简称“资管计划”),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收益互换相关协议。  如果未来大宗交易的价格高于8.84元/股的价格,比如10元/股,那么姚文彬可从林芝腾讯处多获得0.64亿元。姚文彬需将多出来的0.64亿元支付给中金。鉴于中金与林芝腾讯同时对赌的缘故,中金应将0.64亿元支付给林芝腾讯。这就相当于姚文彬与林芝腾讯‘实际的交易价格’仍为8.84元/股。  2.存量定增样本  从交易目的看掌趣科技为了引入战略投资者腾讯,带有定增特点;但并未采取非公发股票的方式,而采取大股东存量股票大宗交易转让的形式。姚文彬作为出让方实现了减持,受让方实现了战略入股的目的,腾讯作为大宗交易受让方原本受到6个月不得转让的限制,但作为战略投资方而言本身具有长期合作目的,故而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大宗交易转让对于受让方转让的不利限制,由于腾讯原本即为掌趣科技上游企业,双方在业务方向上本有较多的合作机会,该案例也为具有战略入股需求和存在业务合作的投资方提供了较好的设计思路。  被动减持利器——私募EB:本钢板材:控股股东3天减持3%  日至日,()控股股东通过分批发行四期私募EB换股方式,被动减持上市公司3.05%的股份。本钢板材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在2017年一季度末高达77.88%,股份性质应当为IPO前取得股份,控股股东本钢集团减持股份受9号文的限制。私募EB实际上是一种内嵌个股期权的债券,投资者买入私募EB,即可获得看涨期权。  启示  1.本钢板材分批次发行私募EB,设置不同的换股价格,减轻投资者换股集中度和对二级市场抛售的影响。  2.私募EB条款设计较为灵活,可通过下修条款、非换股期内赎回、回售条款等分别设置融资型EB或减持型EB,但二级市场股价表现是决定EB持有人是否换股的根本因素。  3.尽管9号文针对EB减持要求接受监管,且参考协议转让的操作;但从EB特点看,无论是EB换股行为以及换股后的减持行为参照协议转让操作都有不少问题,而监管目前对此尚未明确具体适用方式。  笔者认为目前针对EB减持尚处于政策法规的朦胧期,在新规未明确操作方式前,应依然按照之前EB规则进行换股和相应减持。近期也看到有()、()的股东通过私募EB方式进行了减持操作。  有关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梧桐特邀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闫鹏和律师带来《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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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新规影响多大
  市场研判
  减持新规难改市场趋势
  新规的发布很容易被解读为短期维稳,但这不是改变股市中期走势的决定性因素。
  本刊记者 张学庆
  在市场处于弱势调整的背景下,监管层出手对重要股东减持行为进行规范,一方面,遏制非理性减持冲动,防止资金“脱实向虚”;另一方面,提振投资者情绪,重塑市场信心。
  趋势难改
  这一严格控制主要股东减持的新规,在短期内对市场应该有所提振,但节后首日A股仍然高开低走,显示出投资者对此并不乐观,监管层的措施总体上无法改变市场趋势。
  从历史上来看,2007年的5月30日调高印花税行情,2015年的1月19日去杠杆行情,无法改变牛市运行轨迹;2008年重新调低印花税,00点的强力救市,也最终无法阻止市场下跌。这一次严格控制主要股东减持的新规,是不是可能改变市场的自身运行趋势呢?
  “新规属于制度建设和完善,对股市的中长期影响有待观察。但其直接效果是缓解了减持套现带来的市场流动性压力。”瑞银证券中国首席策略分析师高挺表示,“A股市场自4月以来在去杠杆、金融监管加强的大背景下风险偏好下降,5月以来部分上市公司遭遇股东“清仓式”减持,此时新规的发布很容易被解读为短期维稳,市场可能反应偏正面。但我们不认为这是改变股市中期走势的决定性因素。”
  七方面完善
  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新规),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上交所与深交所也随即公布相关实施细则。新规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股东减持管理,确保股份有序转让,维护二级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对比2016年1月旧规,新规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七大方面:一是完善“过桥减持”监管安排;二是完善非公开发行股份解禁后的减持规范;三是完善适用范围;四是完善减持信息披露制度;五是完善协议转让规则;六是规定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七是明确股东减持应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等。
  具体来看,限制减持数量,提出大股东在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合计不得超过3%。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其持股量的50%。
  限制减持渠道,新规提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扩大监管范围,将上市公司IPO前已持有股份的小股东、以及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减持行为一并纳入监管。此外还新增如强化减持披露、严格减持罚则等若干细则。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在现行证券体系下,完善后的减持制度将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股东和董监高规范、理性、有序地减持股份,有利于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治理,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因此,修改后的减持制度将更加有利于引导产业资本专注实业,对市场流动性以及投资者预期的影响应该说都是正面的。
  减持压力知多少
  不过,投资者在对新规解读时存在一定分歧。相当多投资者认为,减持新规缓解短期供给冲击,有利于市场。但也有部分谨慎的投资者担心,新规加大定增参与方的退出难度,削弱上市公司股东与董监高业绩诉求,降低市场流动性。
  新规将减少多少减持压力?
  中泰证券认为,相对于大股东和董监高而言,以 Pre-IPO和PE/VC等身份进入公司的股东减持动力将更强,相对于IPO解禁,定增解禁对市场的影响可能更直接。而考虑到当前市场状态,短期内减持压力更多的来自定增市场,而4月、5月的数据显示大股东是净增持的。
  从日至年底,共有402家上市公司有定向增发解禁,其中主板164家、中小板147家、91家,占对应板块上市公司数量的比例分别为9.5%、17.2%和14.3%。合计解禁规模8812.1亿元,其中1361亿元为3年期定增。主板有6028.8亿元,中小板有2122.2亿元,创业板有661.1亿元,占对应板块总市值的比例分别为1.5%、2.2%和1.3%,占对应板块流通市值的比例分别为1.9%、3.4%和2.3%。
  由于大多数定增股份都是去年发行,受市场波动影响,402家上市公司只有182家定增价格没有倒挂。如果剥离这部分倒挂的股份,剩余的全部定增解禁规模只有不到6000亿元。按照解禁后12个月内减持不得超过50%的规定,估计6~12月每月定增解禁带来的减持压力约为400亿~500亿元。
  小股票受益
  (,)策略分析师荀玉根、钟青认为,减持新规和5月底IPO规模缩减,有利于改善股市资金微观供求关系,有助改善投资者情绪。
  而中期转机仍需要时间,资金和盈利对比力量逐步改变。2638点以来市场中期格局是非牛非熊的震荡市,资金面和盈利面整体势均力敌,市场阶段性的涨、阶段性的跌源于两个变量的力量对比阶段性失衡,正面变量略占优时涨,负面变量略占优时跌。市场出现中期转机,形成新一轮的上涨还需要时间。6月市场仍面临资金面的考验。
  减持新规和IPO规模缩减短期对小股票刺激更明显。今年以来中小创明显跑输主板,除了盈利估值匹配问题,微观供求关系也是重要影响变量。月,从产业资本净减持数据看,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净减持额/流通市值分别为-0.05%、0.6%、1%,中小创减持压力较大。从IPO发行的分布看,1~5月主板、中小板、创业板IPO企业数量分别为103、36、72家,占各板块存量上市公司比例分别为6%、4%、11%。展望下半年,中小创的解禁压力同样比主板大。减持新规整体上放缓了大股东和特定股东的减持节奏,对中小创的微观供求改善更加明显。
  另一方面,3月末以来的市场调整,中小创也成为重灾区。3月末以来,上证50、上证综指、中小板指、万德全A、创业板指涨跌幅分别为4%、-5%、-6%、-8%、-10%,中小板指、创业板指跌幅居前。减持新规和IPO规模减小对中小创的供需改善更明显,加上前期中小创股价回调幅度更大,短期以中小创为代表的小股票受政策刺激更明显。但中期业绩为王的风格不会变。而投资者结构变化助推市场风格偏向价值股。
  2016年1月底以来市场进入震荡市,整体上存量资金稳定,结构上散户资金占比在下降,而机构投资者占比在上升,从2016年初到2017年一季度剔除掉法人股后A股自由流通市值中,散户投资者占比从63.8%降至60.2%,机构投资者占比从28.5%升至32.7%。而机构投资者中绝对收益资金占比上升尤为显著,绝对收益(包括、公募基金专户、险资这三类投资股票部分的资金)与相对收益资金规模(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的比例从2016年初的16:10上升至2017年一季度的23:10。所以市场的边际增量资金主要是绝对收益资金,而它们投资风格更偏价值,如主要持有金融、地产、医药、食品饮料等价值股。
  未来随着A股机构投资者占比不断提高,A股将逐渐向、中国香港等成熟市场靠拢,龙头股的估值最终将从折价走向溢价,而目前这一趋势正在发生。
  利好优质公司
  瑞银证券高挺认为,由于定增退出获利时间被延长,预计定增融资吸引力进一步下降。由于再融资难度增加,上市公司外延式增长受阻,预计市场将会关注内生增长型公司。
  在近期金融监管加强下,银行间融资成本增加,债市调整,A股投资者风险偏好也逐渐下降。但根据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提到的“跨部门监管协作”以及银监会官员的言论,如绝不因为处置风险而引发新的风险,可以认为监管强度可能已经见顶,市场情绪有望企稳甚至改善。建议回避强周期的材料和板块,而选择食品饮料、医药、电力和大型银行和保险。
  海通证券认为,消费龙头股业绩稳健增长,估值与业绩匹配度高,在震荡市业绩为王风格特征下,有望强者恒强。成长股方面,虽然中小创整体估值仍然偏高,但内部个股分化明显,部分白马龙头企业的估值和盈利匹配度已经合适。
  此外,继续看好金融股,目前金融股是最低估、低配的板块,容易出现预期差。金融股低估低配本质上原因是对宏观经济企稳没信心,下半年只要经济增长平稳,就会修复对金融股的预期,而且金融监管加强最终利于大银行。
  安信证券认为,当期市场核心问题是金融去杠杆背景下,利率上升及资金撤离金融市场预期,及经济走过短周期拐点后企业盈利下行预期。市场应该引导的不是短期拉抬股价诉求,而是中期做强企业基本面的诉求。所以,核心还是投资于优秀公司。优秀公司的价值不会受减持新规影响,优秀公司运营依赖于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优秀的管理人员。对于董监高的积极性,大部分高管所占股份不足1%,即使是董事长持股集中,只要公司治理结构清晰,人员稳定,管理人员积极性也并不会改变。
  目前看,国内的1年期Shibor利率与贷款基础利率(LPR)倒挂,预期上升。美联储6月份加息概率极高,美联储一旦加息,国内很可能提高政策利率。金融去杠杆后续动作仍然值得观察。虽然目前市场处于修复阶段,但依然脆弱,一旦利率出现超预期上升,市场将再次陷入调整。事实上,A股市场还未着陆安全区域。
  双轨制?
  对新规持批评态度的观点认为,新规是反市场化的方向。因为A股自诞生以来就是一个融资市,而且之前是花了大代价才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而这次减持新规,分明就是又让同样的股份具有不同的权利,存在这样二元化的区别,就是一种双轨制的做法。
  更何况,A股长期得到高估值的待遇,就是因为市场流动性特别好,而流动性在资产定价中是非常重要的因素。而减持新规出来后,相当于直接减少了很多股本参与到市场的权利,这个削弱流动性的做法,会对全市场的估值产生致命的影响。
  证监会表示,希望市场各方主体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自觉遵守减持制度规则,切实做到规范、理性、有序减持股份,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证监会将持续跟踪市场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规则。
  减持新规能否成为重塑资本市场生态的契机,尚需等待实践的检验。
(责任编辑:彭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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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之后,如何合法合规减持?
证券时报公司舆情
日,证监会修订《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同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统称“减持新规”),进一步强化了对特殊股东、特定股份的减持安排要求,即增加特殊股东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延长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的减持期间。
减持新规之后,上市公司A股流动性相对减弱,持股人的久期被动延长,对以A股为标的进行的交易、赠与、质押、发行可交换债券、收益互换等场内外“变现”行为有重要影响。
在二级市场,减持新规导致存量股份难以一次出清,非公开发行业务将进一步被削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现金支付比例或将提高;大宗交易逐渐受追捧,以往在非公开发行中出现的大股东“保底”将更多出现在大宗交易安排中;股权质押率进一步走低,金融机构依靠资金优势获益空间进一步缩小。
对A股持有人而言,需要综合考虑流动性限制规则和信息披露要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化解流动性的约束。观察减持新规之后3个的市场表现,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发现,(1)规避对特殊股东的强制信披要求、(2)找到可以长期持股的交易对手方,已经被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在减持时所采用。
锁定期和减持双政策约束减少存量股解禁冲击引导资金脱虚向实
市场主流认为,本次减持新规的推出,从中长期角度看,在提速及年非公开发行潮后,2017年的A股市场将迎来史无前例的解禁持续供给冲击。特别是非公开发行,已经变成了跨市场套利、过分关注价差造成资金流向以短期逐利为目标,不利于资源有效配置和长期资本的形成,并在限售期满后套利中减持,对市场形成较大冲击的资本运作行为。
在短期方面,自2016年底至今,一些上市公司股东集中减持套现问题突出,市场反映强烈。上市公司股东和相关主体利用“高送转”推价配合减持、以及利用大宗交易规则空白“过桥减持”、减持后业绩变脸等问题时有发生。监管层认为,这些无序减持、违规减持问题不但严重影响中小股东对公司的经营预期,也对二级市场投资者信心造成非常负面的影响。同时,产业资本的大规模减持,不但会令股市承压,也会给宏观来危害,使实体经济面临“失血”风险。
简单来说,减持新规主要内容有:
受限制股东: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5%以上股东减持时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董监高;IPO前股东、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东;
受限制的股份:特定股份(IPO前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董监高持有的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股票收益互换等方式取得股份的减持;
减持比例:在原来的减持比例限制下新增大股东和特定股东连续90天内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总股本1%,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2%,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6个月内不得转让,定增股东解禁后12个月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得超过定增股份的50%,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
强化信息披露: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备并公告、减持区间内(不超过6个月)减持数量或事件过半应披露持续进展情况,减持达到1%、减持计划执行完毕、减持区间届满后的,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5%以上股东股权被质押的应在2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减持区间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大股东、董监高应当立即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是否有关。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减持新规不涉及锁定期问题。因此,A股流动性受到锁定期和减持规则双重约束。目前A股主要锁定期安排见附1内容。
减持新规下的最快的减持安排
1.非公开发行的第三方投资者:限售期满后配合大宗交易可一年内卖出。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现金认购和资产认购两种方式。对通过任何一种方式取得的股份,在限售期满后减持时,均适用减持新规。一般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约占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16.7% [ 20%÷(1+20%)]。对非公开发行投资者来说,平均每家持股比例在3.33%~1.67%。
限售期满后通过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至完全出清,不到1%的可以在第一个交易日一次出清,1%以上至2%需要12个月+1个交易日,2%以上至4%需要15个月+1个交易日,4%以上至6%需要18个月+1个交易日,6%以上至8%需要21个月+1个交易日。
超过5%的股东因提前1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报备减持计划并公告导致减持期间延长。上述减持期间的计算也适用IPO前股东或大股东的通过集中竞价的减持安排。
如果配合大宗交易,则减持进度将加速。非公开发行投资者锁定期满后,通过集中竞价减持非公开发行股份的,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持有数量的50%;剩余50%可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大宗交易受让方在6个月之内不能卖出),该部分股票在1年内完全推向二级市场。
2.除了持有非公开发行股份、董监高之外的所有IPO前小股东的快速减持
不超过1%:可通过集中竞价一次性减持股份,不需要披露减持计划,最快用时1个交易日;
超过1%但不超过2%:在两个90天内分两次集中竞价卖出,最快91天,或通过大宗交易1次卖出;
超过2%但不超过4%:可将其中的2%通过大宗交易转让给A,余下用前款方法退出;A持有6个月后集中竞价卖出,完全推向二级市场最快181天;
超过4%但不到5%:可将其中的2%通过大宗交易转让给A。剩下3%分别通过3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且不需要披露,完全推向二级市场最快181天;
5%以上但不超过7%:将其中的5%协议转让给C,并同时向证监会报备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最快第22日(15个交易日约3周)集中竞价卖出1%,最快第112日卖出余下的部分;C在6个月后将其中2%通过大宗交易转让给B,B持有6个月后集中竞价卖出,C在6个月后(C受让后达到短线交易标准,并受1%的集中竞价减持规模和2%的大宗交易减持规模限制),第1个交易日以后向证监会报备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最快第22日集中竞价卖出1%,第112日集中竞价卖出1%,202日集中竞价再卖出1%。完全推向二级市场约13个月。
超过7%的股权:可以前述方法加上5%的倍数,就是不论多少的股权比例,都可以拆成一个一个5%来进行减持;考虑到每次寻求大宗交易对手方都需要3~6个月时间,最终实现完全推向二级市场会在25个月左右。
5%以上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在6个月内应当遵守连续90天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董监高增加预披露及任期届满规定,其他沿用原规定
按前述内容,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新增15个交易日前预披露,以及进展公告和特定进展公告;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此前,证监会及沪深交易所对大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形成了:惩罚性禁止减持,短线交易禁止规则,法定限售和减持节奏控制,法定限售和减持节奏控制等规定。减持新规公告之后,现行董监高减持规则依然有效。
减持案例:规避信息披露要求找到长期持股的对手方
1.中泰资管减持协议受让的无限售条件东方园林股份
5月31日,中泰创展(珠海横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泰资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去年通过协议受让的东方园林(002310)无限售流通股3943.34万股,占东方园林总股本的1.47%,其合计持有的东方园林股份占比降至4.99%。
从中泰资管的减持案例可以看到:
不通过集中竞价出售股份——即使5%以上股东——不需要按照新规提前15个交易日报备交易所并公告;但5%以上股东减持触及低于5%时需要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减持比例1.47%,符合大宗交易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总股本2%限制;
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未来减持无需预披露(协议转让导致失去大股东身份的,仍有预披露要求)。
信立泰大股东和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对敲减持
日,信立泰(002294)大股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在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无限售条件股份股,占公司总股本1.18%,减持金额约3.498亿元。交易对手方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国联证券。
本次香立泰大宗交易对手方为国联证券管理的“国联信立泰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主体,参加员工为公司8名董监高(不含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内的260人。该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
信立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7年4月公告成立,规模6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和大股东有偿借款。大股东不参加持股计划,不为持股计划兜底,持有人按持有份额承担亏损。
从信立泰药业的减持案例可以看到:特定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特定股票,难点之一是找到满足“大宗交易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受让方。本次香港信立泰选择员工持股计划作为大宗交易对手,既找到了可以长期持有特定股份的对手方,更是一种间接向员工融资的方法。
3.设计减持计划的基本思路
从上述案例可以梳理出设计减持计划的基本思路:
(1)看身份:大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合并计算)、董监高;
(2)是否存在不能减持的情况:公司、董监高违法受处罚、董监高离职6个月内、窗口期;
(3)看股票来源:一级、一级半、二级市场、股权激励、特殊来源等
(4)看是否有限售条件:限售期何时届满;
(5)对可以减持的,先看能否规避提前15个交易日报备交易的预披露要求:大股东、董监高以集中竞价转让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备交易所并公告;大股东采取协议转让减持后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该大股东和受让方在6个月内遵守信披规定。
(6)选择减持方式,选择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的对手方。
(7)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对手方的相关安排:如对赌、担保等。
减持新规之后,二级市场的变化
1.难以将存量股票一次推向二级市场
第一,股票减持更为平缓——买卖双方平衡,维持股价相对稳定。第二,减持周期的显著拉长——大股东无法一次变现,投资收益与上市公司长期绑定
讲故事、蹭热点、拉股价掩护大股东撤退不再好使:上市公司积攒未分配收益,在解禁周期内高送转,或者发布签署重大合同、发现金矿油田、引入某某明星、业绩预计高增长等等利好消息,刺激股价快速上升掩护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撤退的手段不再好使了。
股东投资收益和上市公司长期绑定:短期投机收益下行必然会导致大股东们寻求长线投资收益,从而更加严格的筛选参与投资对象或者定增标的。
2.定增业务受影响最大
定增产品在期限设计、退出策略和产品设计层面综合考虑。在发行的时候,通常都会在条款中,约定后续退出可能受到政策变动的影响;现在新规定出来之后,如果产品直接受到影响,只能跟投资人做好相应的沟通和解释。针对在流动性方面有特殊需要的群体,可以考虑用其他基金来接盘,在流动性上要求比较紧急的LP先退;在流动性上比较宽裕的,可以延迟退出。
从源头看,2月17日再融资新规下,定增不允许锁价发行,并至少锁定12个月, 要求采用发行期首日以市价发行,发行价格与市价基本一致;从出口看,定增股份在锁定期结束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最多减持50%,因此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加。未来参与定增资金的属性逐步偏向于产业基金而非一级半市场套利资金,定增逐步会成为寻找优质标的的机制和渠道。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中,现金支付的比例可能会提高。配套募集资金与非公开发行政策一致,减持新规出台后,配套募集资金难度大增。至于借壳的,或卖上市公司控股权,希望注入资产通过炒作赚钱也很难了。
3.大宗交易有望成为存量股转让主要方式
大宗交易未来可能会成为老股转让方式之一:这些从上市公司研究、产业链角度出发的资金,会更加看重产业和公司基本面。只要能够做好六个月的风险管理,以后股东会更加重视大宗交易等减持方式。以6月1日市场数据为例,两市共有22笔大宗交易溢价成交,其中安井食品溢价成交高达14.41%,福达股份、红阳能源、华铁科技和万丰奥威分别溢价成交9.74%、8.95%、8.74%和 8.27%。
大宗交易变相成为“6个月非公开发行”(不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大宗交易受让方在6个月内不得转让,不等于没有操作空间。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可能要求转让方有一定的承诺或者对赌,如果6个月后股价低于转让价格,则要求股票转让方给予一定的补偿。毕竟在二级市场直接竞价交易减持一年只能减持4%,而大宗交易一年能减持8%。
4.股权质押率普遍下调商业银行直接参与A股市场受抑制
首先,国企和民企资信水平有较大的差别,国企的资信水平要比民企要高,国企的质押率要比民企的要高。其次,流通股质押的折扣率4-6折,新规出台后,经营业绩较差和资信较差的个股质押率未来有可能降到1折、2折,甚至降到1折、2折也没有人愿意做它的股权质押。未来做股票质押之前,可能会要求出一个关于上市公司质地的报告。
在现行质押合同生效期间,资金融出一方不一定要求大股东补充质押物或者追加保证金;但是在原质押协议到期之后,将会面临质押率的普遍下调。
场外质押中,债务违约必须通过司法程序或者强制执行,新规限制了场内股权质押平仓,金融机构对单个股东的融资规模可能会出现紧缩。
不仅股票质押业务,商业银行直接大规模参与的行为都将受到抑制。依靠资金规模优势获取收益空间在缩小,在资产端筛选和获取优质资产变得更加重要。对于包括股票质押在内的非标准化资产,存量资产流转将成为商业银行的新方向。
5.债需要灵活安排
对于偏股性的可交债,投资者可能会要求转股价格更低的溢价甚至折价,以补偿股票减持的时间拉长后的不确定性。通过发行可交债,6个月后的换股期,投资者可以选择一次性或分批转股。
达到协议转让条件的可交债换股,大股东和投资者均受新规的限制。而换股获得大股东身份的投资者每年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比例最多12%。未来,转债投资者相信会更为分散。
由于交换债券本身可以转让,如果投资人持有交换债券潜在换股的股权比例超过了1%,可以通过转让给其他投资人获得换股的潜在收益,以规避直接卖出股票的数量限制。
附1:A股主要锁定期安排
IPO前已发行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突击入股股东锁定36个月,其他股东锁定12个月。
短线交易: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锁定6个月;不但包括存量股票交易,也包括认购新股。
非公开发行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认购后成为上市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锁定36个月;其他投资者锁定12个月。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取得控制权的新投资者,若交易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突击入股锁定36个月。
借壳: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与新控股股东锁定36个月,新进股东锁定24个月。
上市公司收购: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股份,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持有的全部股份锁定12个月。
其他情形:基于挽救财务危机上市公司要约豁免的股份锁定(36个月);董监高持股锁定;股权激励中的锁定;自愿性锁定等。
附2:减持新规相关概念解释说明
控股股东:持股50%以上;表决权超过30%;决定半数董事会成员;第一大股东(上交所);
集中竞价交易,指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交易,包括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
大宗交易,指股东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交易,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大宗交易分协议大宗交易与盘后定价大宗交易。
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相关业务办理指南》,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需要通过人工受理方式。
协议转让,指协议双方就上市公司股份达成转让合意、不经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直接在登记结算机构过户交割的转让。如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所涉及的股份转让。
股份总数包括A+B+H;减持股份指减持A 股(深交所);持股比例“以上” 指大于等于本数(深交所);持股比例“达到”取该持股比例的±100股(上交所)。
股东可能同时持有特定股份和非特定股份: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所减持的股份均视为受到减持限制规定的股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超出部分视为减持不受减持规定限制的股份。
股东同时持有IPO前股份和上市后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计算相应减持比例时,IPO前股份将优先计入减持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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