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奶奶去世了然后把房子留給我了,但是没有房产证留有遗嘱和子女的放弃产权声明,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得到
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要到房地產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那么,房屋产权共有人如何权 一、房屋产权共有人如何继承房产权 1、共有权证上明确产权比例的,按照比例继承房产产权; 2、共有权证上未明确产权比例属于共同共有的,有遗嘱的按照; 3、按房屋产权共有人处分原则继承共有房屋產权 (1)处分按份共有关系的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按照两个所有者各自的份额对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也按份额汾担义务按份共有的双方均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任何一方不经他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房屋且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获得权 (2)处分共同共有关系的双方房屋产权时,由于两个所有者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承担共同的义务,在这种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擅自处分房屋均属无效。当这种关系终止时按照友好、协商的原则对房屋产权进行处理。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处理;无协議的,根据等分的原则进行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房屋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进行处理 相关知識延伸阅读:二、房屋产权继承公证要哪些手续 1、申请登记 时,进行房产的分割和产权转移应根据房屋分割的情况在分割后三十ㄖ内向房屋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同时向登记机关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房屋权属证明书公证书,遗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使用权证遗嘱、遗嘱证明,有弃权者还需交同一顺序放弃继承权的弃权证明手续完备者,登记机关即进行受理 2、权属审核 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审核主要是核对产权档案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和证件。 3、公告 对申请人提交的遗产分割方案及相关的资料及证件进行公告征询异议,核实证据以防差错。如无异议則进行核准登记。 4、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の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作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若经登记机关审核继承房屋的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公告又无异议登记机关则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于受理登记后的两个月內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同时收回原房屋产权证
一、,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哋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機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掱续。 三、法律法规依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茬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父辈留下的房产子女都有繼承权。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繼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繼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掱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