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公报的翻译是:什么意思

导读:台湾财务会计准则演变的解读与启示,(郑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河南郑州450000),摘要:台湾地区上市柜企业自日始直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这一事件探讨了台湾地区财务会计准则从主要依照美国的GAAP到实现国际趋同、继而采,并介绍了台湾地区为这一转变而做的法律修订和其他准备及推广工作,关键词:台湾地区,台湾上市柜公司②正式全面采用(adoption)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编台湾财务会计准则演变的解读与启示
----- 从U.S. GAAP到IFRS ① 郭红彩
(郑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 河南 郑州 450000)
摘要:台湾地区上市柜企业自日始直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本文就这一事件探讨了台湾地区财务会计准则从主要依照美国的GAAP到实现国际趋同、继而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背景和过程。并介绍了台湾地区为这一转变而做的法律修订和其他准备及推广工作。
关键词:台湾地区 ; U.S. GAAP
一、引言 伴随着日的渐行渐近,台湾上市柜公司 ②正式全面采用(adoption)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编制报表的日期也将如期而至。回望过去的十几年,台湾财务会计准则完成了由以美国的GAAP为指导的会计实务向直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会计实务的转变。这一关键性的改变是否显得突兀?台湾地区的企业是否能适应这一转变?由于台湾的会计实务曾先后受到了全球资本市场中的两大阵营U.S. GAAP和 IFRS的影响,所以具有典型的代表性,极具研究价值。 二、台湾财务会计准则的发展历程 (一)起步阶段:以U.S. GAAP为主 这一阶段涵盖期间为1982年到1998年,其主要特点是受U.S. GAAP影响甚多。 19世纪80年代,台湾经济迎来了新的转机,美国大通银行等诸多外商银行开始在台湾开设分行,但对台湾本土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客户放款时往往发生呆账,所以外商等都对台湾会计师的查核质量产生怀疑,会计的发展已经制约到了经济的发展,规则的重新建立提到了日程,变革迫在眉睫。 台湾地区在1982年颁布了第一个会计准则《一般公认会计原则 》,后经多次修订更名为《财务会计观念架构及财务报表之编制》。1984年,由民间团体募集基金成立了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确定了准则制定的框架、导向等,成立财务会计基金会等。因受到美国留学归来的专业人士的影响,这一时期主要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为参考,其成果几乎和美国
①本文为郭道扬教授主持的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会计通史系列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1&ZD145)的阶段性成果。 ②台湾股票市场中集中市场进行交易的被称为上市股票;在店头市场进行交易的称为上柜股票。兴柜公司通常是指处于上市辅导期的公司,为未上市市场交易的股票。 的财务会计准则如出一辙(陈皓萍,1995)。 台湾在1982年至1998年间共发布《租赁会计处理准则》、《借款费用会计处理准则》等27个准则。这些财务会计准则八、九成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为基础,整理后制定。
(二)转变阶段:向IFRS趋同 这一阶段涵盖期间为1999年到2009年,其特点表现为逐步转向以国际会计准则为基础,并基本实现国际趋同。 台湾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99年至2009年之间共发布财务会计准则14项。最后一个发布的是2009年的《营运部门信息之揭露》。至此,台湾地区共发布财务会计准则41个之多。 期中,第4号准则《财务状况变动表》被之后发布的第17号《现金流量表》代替。这一现象和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SFAS)以及国际会计准则(IAS)的动态一致。2006年,第21号准则《转换公司债之会计处理准则》被《采用金融商品之会计处理》代替,第26号《附认股权公司债会计处理准则》和第27号财务会计准则《金融商品之揭露》分别由《金融商品之会计处理准则》、《金融商品之表达与揭露》代替。此外,在2011年,第13号准则《财务困难债务整理之会计处理准则》被《金融商品之会计处理准则》代替,第20号准则《部门别财务信息之揭露》被第41号《营运部门信息之揭露》取代。已经发布的41个准则中仍然生效的有35个。目前仍然被尚未届期直接采用IFRS的公开企业和中小企业作为备选准则采用。 美国于1998年开始了IAS和U.S. GAAP之间的比较项目,旨在找出两者之间的差异,用来作为依照IAS编制报表的公司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市时的调整依据。同年,IASC完成了和IOSCO之间的核心准则计划。受其影响,台湾也于1999年启动了一个三年期的计划,主要对台湾会计准则和IAS之间的区别进行评论和差异的比较,并对业内人士和企业界进行调研。之后,台湾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决定依照这一结果对台湾过去所发布的财务会计准则按照IFRS进行修订。在2006年之前完成了诸如《财务会计观念架构及财务报表之编制》、《租赁会计处理准则》等37个准则的修订。此外还决定对新出现的、迫切的(urgency)、重要的(importance)和常见的(pervasiveness)问题发布新准则时也要依照IFRS。 台湾会计准则实现国际趋同的里程碑是2003年发布、2006年实施的第34号准则《金融产品之处理会计准则》。该准则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要求会计人员具有会计和金融的基础知识,并有职业判断的能力。 台湾地区还于2004年对53个会计主管、68个注册会计师、41位学者和19位官员进行了关于影响台湾会计准则和IFRS趋同因素的调研,不论是企业界、机构投资者还是学术界都强烈要求准则的国际趋同,尤其是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的使用等。台湾地区为了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还会修订相应的法律来进行配合,比如,如台湾地区的原商业会计法规定“商业盈余的分配,如股息、红利等不得作为费用用或损失。”这一做法导致薪酬费用低估,从而高估会计盈余。与此相悖的是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IAS19)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123号SFAS123:Accounting for Stock Issued to Employees)的规定亦均规定如果发给员工的认股权股票分红,应当按照公平市价原则列为费用。台湾著名企业台积电2005年同时在不同的资本市场上市交易的时候,单是这一项会计处理就导致了利润的差异近40亿元人民币。2006年,台湾地区修改了商业会计法,使其可以作为费用入账,从而消除这一国际差异。 但在2004年至2006年之间,由于IAS也处于不断变动的状态,所以对按照台湾现有财务会计准则还是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处于一个两难的境地。比如,台湾的第34号准则《金融产品之处理会计准则》在2006年正式实施之前,就于2005年按照IAS39进行修订。国际趋同就意味着改变,针对一些有争议的难题,在强烈要求修订的愿望和修订成本之间做出平衡(Mike Rake,2005)。这些都要求台湾的金融、经济等为其做出改变。当然也涉及到对会计专业的教学,比如要加强学生的职业判断,对会计处理的原则导向的教育等。 (三)替代阶段:直接采用IFRS 这一阶段从2009年至今,其特点表现为开始全面推动直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台湾金融监督委员管会③日正式发布的台湾企业直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架构的时间安排: 1、在日至日,进行了一年的过渡试采用,对于已发行或已向金管会申报发行海外有价证券,或总市值大于新台币100亿元的公司,报经金管会核准后,这些公司的季报和年报得提前开始分别按照台湾财务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合并报表,依规定无须编制合并报表者,则得依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增加编制其个别财务报告(individual financial statements); 2、从日始台湾企业全面直接采用IFRS开始第一阶段的实施。即台湾地区的所有上市、上柜公司、兴柜公司及金管会主管的金融业(不含信用合作社、信用卡公司、保险经纪人及代理人)于2013年全面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编制报表; 3、按规定,非上市、上柜及兴柜的公开发行公司、信用合作社及信用卡公司也应当从日开始试采用IFRS编制会计报表。并于日正式采用。 此外,对于中小企业则暂按台湾财务会计准则公报或IFRS二选其一来编制会计报表。 2009年以来,台湾地区不再发布新的会计准则,曾经发布的会计准则仍然生效,但鲜有修订。有关专家正在对原有的准则和IFRS整合出适合中小企业的商业会计准则,并计划于近期发布。未来,随着全面采用IFRS以及推出适合于中小企业的商业会计准则, 曾经发布的41个会计准则将会完成其历史使命,彻底的退出台湾的资本市场。 三、对台湾会计准则制定和转变的分析 (一)顺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从其发展历程中不难发现有两个重要的契机:一是上世纪80年代,外资企业如美国大通银行等的进入对台湾地区的会计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标准,从而促成基于GAAP的台湾地区会计准则的制定;二是国际间资本的流动对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亚洲的新型资本市场,台湾是以出口为导向的贸易体系,国际间商业交流日趋频繁。台湾的本土企业在海外上市或发行债券
③台湾金融监督委员会是台湾证券业、银行业和保险业的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金管会, 募集资金已经成为常态。所以提供可比的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必然要求,这样才能真正的配合台湾企业价值的提升。 (二)紧随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互动的步伐 台湾会计准则的演变似乎给人一种这样的疑问:难道一个地区的会计模式可以采取两种截然不同的会计模式(accounting models)?通常而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会计模式是和当地的法律、企业资金的来源、税制、文化、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水平等密切相关的(常勋 ,2005)。回顾过去二十年,台湾在决定会计模式的主要因素方面并没有重大的变革,台湾某种程度上还是“彼时”的台湾,所以实质上发生变化的是美国的 GAAP和IFRS之间互动和差异的消除(江美艳,2009)。 自1993年始,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OSCO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以制订全球单一准则,提供高质量、透明及可比的会计准则为主要目标。而台湾,作为IOSCO的成员之一,也无时不在关注这方面的进展。之后,随着欧盟对IASB的认同,以及美国随着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的互动和趋同,美国也于日颁布了《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潜在效用路线图》这标志着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得进一步趋同。同时期,处于美国FASB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准则持续整合期。双方正在尽力消除差异、调和准则内容及通过发布解释等方式持续合作(David Tweedie,2009)。截至2009年,全球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直接采用或准备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已经成为国际资本市场的主要准则体系。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以制订全球单一准则,提供高质量、透明及可比的会计准则为主要目标。IFRS也越来越被众多国家采用和认可。 台湾地区从1999年使开始逐步转变经过十年的准备和过渡,先是实现财务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继而于2009年推出直接采用IFRS的计划实际是水到渠成,具有现实操作性。其是与时俱进,顺应会计国际趋同的发展而已。 四、直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IFRS的法律支持 台湾地区目前使用的会计法律有《会计法》和《商业会计法》,前者主要适用于非营利组织,其最早可追溯于1935年国民政府制定公布的《会计法》,目前在用的是日修订的版本。《商业会计法》则主要是针对营利企业的会计法律,最早制定于日,日在台湾实施,中间历经七次修订。目前为了应对IFRS的实施,消除其中不合时宜的条款,正处于第八次修订当中。 为了配合日台湾上市柜企业对IFRS的采用,日,台湾官方修订了证券交易法第十四条,由于商业会计法第四章(会计科目及财务报表)、第六章(入账基础)和第七章(损益计算)所涉及的会计处理的规范和财务报表组成的内容,与IFRS的规定很不一致,为了配合IFRS的实施,证券法第十四条进行修订,明确表示上柜公司编制财务报表的作业程序、编制等应遵行由主管机关(金管会)制定的财务报告编制准则,不再适用商业会计法第四章、第六章及第七章的规定。在未来,由于金管员会认可并推行的是IFRS,所以,证券交易法的修订意味着为直接采用IFRS,提供了法律支持。 另外,修订的证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条,主要是对期中财务报表的会计师签署意见及申报期限的日期进行限定。为了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第三十六条还增加了期中财务报告应提报董事会的规定。 按照规划的第一步最先采用IFRS的上市、上柜公司、兴柜公司和第二步继而采用IFRS的非上市、上柜及兴柜的公开发行公司、信用合作社及信用卡公司都指的是公开发行的公司。对于非公开发行的中小企业,目前尚可在台湾的财务会计准则与IFRS之间二选一来进行报表的编制。在未来,台湾地区会修订《商业会计法》的第四、六、七章。结合IFRS和台湾已发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制定出《商业会计法》的子法《商业会计处理准则》,主要适用于台湾地区的中小企业,类似于中国大陆日实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 直接采用IFRS而产生的税收问题,比如企业的交易和事项要不要交税以及怎么交等问题会和之前会计处理有不一致的地方,税法也会适当修订进行配合,相关的讨论工作也正在进行中,计划近期报台湾地区立法院通过。 五、采用IFRS相关的解释及准备工作 尽管经过了十余年的准备和部分移植,即便台湾文化,经济的包容性足够强大,但当IFRS首次全面实施于台湾资本市场时,也可能会出现一系列问题。台湾金管会于2008年成立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专案小组,IFRS专案小组成立的宗旨是协助企业实现日如期采用IFRS财务报表的目标,研究和解决在台湾企业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可能衍生的问题。 IFRS专案小组主要由来自产业界(会计师公会、商业公会、工业公会和国际四大事务所)、官方以及学术界(台湾大学、台湾政治大学)的专家、教授构成。该小组按照工作内容下设筹备组外加四个小组构成。筹备组主要负责直接采用IFRS的蓝图规划。第一小组主要配合台湾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翻译。 第二小组是财务会计问题研讨小组,该小组主要收集针对外界关注的问题并进行解释,解决导入IFRS过程中的一些难题,从而辅助IFRS顺利实施,小组讨论的内容同时在金管会的网站设“Q&A”专区进行公开披露。第三个是成立法令修订小组,对相关的法律部分进行研究并提出调整建议,主要研究财税差异、特许行业,公司监理和报表编制的法规等。第四个成立倡导和训练小组,对IFRS的推广作宣传和培训,使台湾企业全面采用IFRS的观念得到普及。 从1999年到2013年,台湾地区实现了从U.S. GAAP到IFRS的华丽转变,这个时期虽然漫长,但也为转变酝酿了足够的条件。无论是台湾企业在2012年的报表中已经过渡性的对IFRS进行试采用,还是上市柜公司在董事会报告中一并披露采用IFRS的情况。无论从对IFRS的翻译、解释到准则的宣传和推广。还是从IFRS项目小组的成立到相关法律的修订;从官方、学术界、到会计师实务界,无不在对IFRS全面采用做着精心和全面的准备。所以,就台湾的资本市场而言,从U.S. GAAP到IFRS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也期待台湾地区在对IFRS直接采用的过程中带来好的经济后果。
六、结论与启示
经过以上对台湾地区会计准则的解读,有几点可供我国大陆地区借鉴。
(一)台湾地区每一次为配合会计的变革,都能迅速的修订法律等,包括商业会计法、证券交易法等。至今商业会计法已经处于第八次修订之中,法律修订之迅速,是大陆所需要借鉴的。
(二)台湾地区会计从U.S. GAAP到IFRS的转变,体现更多的是会计准则的技术性特征,而不是政治属性的一面。台湾地区的会计规范的演变完全是顺应经济发展和国际趋势的结果,而不是政府将其作为一种政治程序和政治目的的结果。这点而言,也恰好印证了著名会计学家利特尔顿和佩顿在1940年提出的观点,即会计本身就是一种纯客观的约束机制和规范手段。
(三)台湾财务会计准则的转变是一个循序渐进,先后为直接采用IFRS做了13年的准备,这个过程为台湾的资本市场提供了一个适应和消化的阶段,这样不至于太突兀而带来恶性的经济后果。台湾地区在直接采用IFRS 的过程中,如采用试用期过渡的做法,在董事会报告和财务报告附注中定期披露由于导入IFRS而产生差异的信息等都为我们提供了借鉴的地方。想比而言,中国大陆2006年2月颁布的国际趋同的新会计准则的转变就显得前期准备工作稍微少了些。
参考文献: 1. 常勋.国际会计[M]. 大连,大连财经出版社. 2005 2. 江美艳 . 经济日报
2009 3. 陈皓萍.台湾制定会计准则的启示 [J]. 商业经济与管理. . 付磊. 对比台湾与大陆会计研究中国财经报
第003 版 5.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www.fsc.gov.tw/ch/ 6.台湾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网站 http://www.ardf.org.tw/ 7.钟怡如. 配合采用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编制准则暨其他法令之调整方向[J].证券暨期货月 刊 8.Mike Rake,Insight into IFSR,2005 Edition ,KPMG
作者简介:郭红彩,女,汉族,1973年生,郑州大学商学院教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河南洛阳人,联系方式:.cn, 。 说明:由于本学期在台湾蹲点研究,如果有需求,请E-Mail洽联我,为给您增加的不便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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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于日以财政部令第33号公布,根据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修改。该《准则》分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附则11章50条,自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基本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2]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改决定
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
为了适应我国企业和资本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决定,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修改为:“(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1-2]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日财政部令第33号公布,自日起施行。日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修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 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 企业应当编制(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 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 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 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 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 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1-2]
第二章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第十七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第十八条 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第十九条 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1-2]
第三章 资 产
第二十条 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二条 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1-2]
第四章 负 债 
第二十三条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一)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五条 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1-2]
第五章 所有者权益
第二十六条 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第二十七条 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第二十八条 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第二十九条 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1-2]
第六章 收 入 
第三十条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第三十一条 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第三十二条 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1-2]
第七章 费 用 
第三十三条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第三十四条 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第三十五条 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六条 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1-2]
第八章 利 润 
第三十七条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第三十八条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第三十九条 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
第四十条 利润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1-2]
第九章 会计计量
第四十一条 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又称财务报表,下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
第四十二条 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
(一)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三)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四)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第四十三条 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1-2]
第十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四条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第四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六条 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七条 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八条 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1-2]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准则自日起施行。[1-2]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他准则
2014年印发 39号、40号准则、41号准则 (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引用日期]
.中国警察网.[引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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