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厂家我占他股票销售技巧股 应该如何处理

朋友叫我入股他的公司,该如何算投资和占股比例问题?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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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叫我入股他的公司,该如何算投资和占股比例问题?
山东-临沂&10-11 10:34&&悬赏 20&&发布者:singer…… & 回答:(3)
朋友自己的广告公司,主要做些广告设计和制作方面的业务,我是做设计的,以前经常给他做些设计方面的工作,钱是按单结算的,现在朋友又涉足到装修行业,加上家庭的事情没有更多精力管理广告这块,想拉我入股,公司事务全部交由我来管理,他只负责业务拓展。公司以前的业务不错,但都是他个人关系拉到的业务,在客户那边公司知名度远远不如他个人的名字,但是现状是原有业务都已是末尾,没有多少赚钱的活,客户需要重新拓展,公司以前也赚了一些钱,但赚的钱都不在公司,全部在他个人那里,公司固定资产现只有几台电脑和一些简陋的办公家具,新的办公场所等待装修,想问下这种情况的公司能有多少估值,我入股资金和得到股份比例怎么算,后期公司全部由我管理,加上我的强项设计(这也是现在公司所欠缺的),这些能不能当作入股的资本来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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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表达得很清楚,这取决于双方的实力对比,现在你相对要强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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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你们两人需要协商
协商后建议你们找专业律师写协议
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
[山东-临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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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入股,应当到工商局变更股东名册,明确出资和股权比例。劳务不能作为出资。但知识产权作品可以作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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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跟人合伙创业的问题:当时朋友开了一个私人小厂,我出资20W ,他口头承诺给我20%的股份
照理说他应该出资80W ,可是他说设备,厂房,供出货渠道都由他搞定,所以具体他出了多少钱我也不知道。由于是小厂,什么都由他负责,两年了我一分钱也没拿到,他说赚的不多,赚来的钱又投进去了,现在我想拿回那20W,他说都投进去了,想要钱就只能把设备,模具...
我有更好的答案
公司的财务报表我是做合伙生意的过来人,先跟你说说参股成分有现金入股也就是你这种。统计出一个金额,有管理入股,如果这个金额的比例过低那么说明他资金可能用在他处了。另外他说赚得不多,但是总是有的赚,赚了投入了,你要了解投入到哪里。为什么投入不跟你商量??如果都没有,这一切都是你自己的错了。我甚至怀疑现在的设备都是用你的钱投入而他根本没出多少钱。现在告诉你如果是我,我怎么去处理的思路。首先统计设备等硬性投入大概多少钱(如果机械设备你可以告诉我附上型号,我可以帮你了解价格),合作生意需要谨慎啊。股份比例口头答应能做准吗?根本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应,而你的钱入股在他那里有什么样的凭证呢?章程内是否写明的投资比例另外占公司的股份比?好像股份高于9%还是11%的股东都是有参事的权利。楼主,这个你有权利看,技术入股,订单入股等。在这件事情上你个人就出了很大的问题,亲兄弟明算账
没有财务表,我们是小厂。 统计了硬性投入之后我应该怎么办呢?管理入股,技术入股,要怎么算呢,很抽象化的东西,当初他说我占1/5 的股份,意思是赚了钱我分到1/5 可是快两年了他说赚了没多少钱(我不知道到底赚了多少)所以我想退出,现在我该退出还是继续合并?
退出能那到原来的20W吗?
你跟他坐下来好好商谈,毕竟你也是参事的,你也有投资有权利去知道业务的运转。硬件金额统计了以后,假如设备资金没超过20万或者接近20万,你可以向他投资了多少,你占这样的股份合不合理。看他怎么回答,最重要的是你入股的凭证有没有?没有的话你基本上没有话语权了,看你那朋友有没有良心了
采纳率:52%
而且每个月的财务报表要清楚,很高兴为您解答,合作双方都要签定一份合同的您好
这块问题是很多人都遇到的,关键是你有没有出资20万的证据,还有就是那个厂子除了口头的还有没有私下的合伙协议,如果都没有就很麻烦了,建议你先找他聊聊,录下录音,要不估计你是没什么希望了,没人证物证的从法律上是没赢数的。等你取证了先别说开,先找律师问问,看看你还要准备什么,为必要时用法律来解决好维权。以后可要记住了,口说无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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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提 示
如 阁下对本招股章程的任何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徵求独立专业意见。
Sanro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善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 份 发 售
发售股份数目 : 360,000,000股股份 (包括300,000,000股
 新股份及60,000,000股销售股份,
 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
公开发售股份数目 : 36,000,000股股份 (可予重新分配)
配售股份数目 : 324,000,000股股份 (包括264,000,000股
 新股份及60,000,000股销售股份,可予
 重新分配及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
发售价 : 不高於每股发售股份0.4港元及预期不低於
每股发售股份0.35港元,另加1%经纪
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
联交所交易费 (须於申请时以港元缴足,
多缴股款可予退还)
面值 : 每股股份0.01港元
股份代号 : 1660
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账簿管理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章程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招股章程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招股章程的副本连同本招股章程 「附录五-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及备查文件」所述文件已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 (清盘及杂项条文) 条
例第342C条的规定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章程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
容概不负责。
预期发售价将於定价日或本公司(为其本身及代表售股股东) 与丰盛东方(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 协定的该等较後日期由本公司 (为其本身及
代表售股股东) 与丰盛东方 (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 协商厘定。除非另有公布,否则发售价将不高於每股发售股份0.4港元,且现时预期不低
於每股发售股份0.35港元。申请认购公开发售股份的投资者必须於申请时全数缴付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0.4港元,连同1%经纪佣金、
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倘发售价低於每股发售股份0.4港元,则多缴款项可予退还。
丰盛东方 (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可於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上午或之前,随时将发售股份数目及u或本招股章程所述的指示性发售价范围
调 低 。 在 此 情 况 下 , 有 关 调 低 发 售 股 份 数 目 及 u 或 指 示 性 发 售 价 范 围 的 通 知 最 迟 将 於 公 开 发 售 申 请 截 止 日 期 上 午 於 联 交 所 网 站
www.hkexnews.hk及我们的网站刊登。
倘基於任何理由本公司(为其本身及代表售股股东)与丰盛东方 (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未能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 (星期二)或之前就发售价
达成协议,则股份发售将不会进行并将告失效。
在作出投资决定之前,有意投资者应仔细考虑本招股章程所载的一切资料,包括本招股章程 「风险因素」一节所载的风险因素。
根据包销协议所载有关发售股份的若干条文,在若干情况下,丰盛东方 (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有权於股份首次开始在联交所买卖当日上午
八时正(香港时间)之前随时全权酌情决定终止包销商根据包销协议的责任。有关该等条文的进一步条款详情载於本招股章程 「包销」一节。 
阁下务须参阅该节,以了解进一步详情。
发售股份并无亦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登记,且根据美国证券法不可在未经登记或豁免登记的情况下在美国境内或向美国人士,或以其名义或
为其利益提呈发售、出售、质押或转让。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
预 期 时 间 表 (1)
倘股份发售的以下预期时间表出现任何变动,我们将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
及我们的网站登载公告。
二零一七年(1)
通过指定网站www.hkeipo.hk以网上白表服务
 完成电子认购申请的截止时间(2) .................................二月三日 (星期五) 上午十一时三十分
开始登记认购申请(3) ..................................................... 二月三日 (星期五) 上午十一时四十五分
递交白色及黄色申请表格及
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
的截止时间(4) ........................................................................... 二月三日 (星期五) 中午十二时正
透过网上银行转账或缴费灵转账
 完成网上白表申请付款的截止时间 ................................... 二月三日 (星期五) 中午十二时正
截止辨理认购申请登记 ............................................................. 二月三日 (星期五) 中午十二时正
预期定价日(5) .........................................................................................................二月六日 (星期一)
在本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
刊登最终发售价、配售的踊跃程度、公开发售的
申请水平及公开发售股份分配基准的公告 .................................................二月九日 (星期四)
在多个渠道 (请参阅本招股章程 「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
11.公布结果」一节) 公布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
(连同获接纳申请人的身份识别文件编号 (如适用)) ...............................二月九日 (星期四)
在 .hk/ipo/result
(附设 「按身份证号码u商业登记号码搜索」功能)
 公布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 ..............................................................................二月九日 (星期四)
预 期 时 间 表 (1)
发送/领取根据公开发售
全部或部分获接纳申请的股票(6)(7) ...................................................二月九日 (星期四) 或前後
倘最终发售价低於申请时应付的价格 (如适用) ,
则就全部或部分获接纳申请发送网上白表电子自动退款指示
 /领取退款支票,以及就根据公开发售全部或部分不获接纳
申请发送/领取网上白表电子自动退款指示/退款支票(6) .......二月九日 (星期四) 或前後
预期股份於联交所开始买卖 ..............................................................................二月十日 (星期五)
1.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时间及日期均指香港本地时间及日期。有关股份发售架构 (包括其条件) 的
详情载於本招股章程 「股份发售的架构及条件-股份发售的条件」一节。
2. 於截止递交申请日期上午十一时三十分後, 阁下将不可透过指定网站www.hkeipo.hk向网上
白表服务供应商递交申请。倘 阁下已於上午十一时三十分前递交申请并在指定网站取得付款
参考编号,则 阁下将获准继续办理申请手续 (完成支付申请股款) ,直至截止递交申请日期中
午十二时正,即截止办理认购申请登记之时为止。
3. 倘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 (星期五) 上午九时正至中午十二时正期间任何时间香港悬挂 「黑色」暴
雨警告信号或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则当日不会开始或截止办理认购申请登记。进一
步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 「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10.恶劣天气对办理申请登记的影响」一节。
4. 透过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申请认购公开发售股份的申请人应参阅本招股章程 「如何申
请公开发售股份-6.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申请」一节。
5. 预期发售价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 (星期一) 由本公司 (为其本身及代表售股股东) 与丰盛东方
(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 协商厘定。除非另有公布,否则发售价将不高於每股发售股份0.4港
元,且现时预期不低於每股发售股份0.35港元。申请认购公开发售股份的投资者必须於申请时
全数缴付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0.4港元,连同1%经纪佣金、 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
0.005%联交所交易费,倘发售价低於每股发售股份0.4港元,则多缴款项可予退还。
丰盛东方 (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 经我们同意後,可於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上午之前,随时
将发售股份数目及u或本招股章程所述的指示性发售价范围调低。在此情况下,有关调低发售
股份数目及u或指示性发售价范围的通知最迟将於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上午於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的网站登载。倘基於任何理由本公司 (为其本身
及代表售股股东) 与丰盛东方 (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 未能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 (星期二) 或
之前就发售价达成协议,则股份发售将不会进行并将告失效。
预 期 时 间 表 (1)
6. 申请人倘以白色申请表格或网上白表服务申请认购公开发售的1,000,000股或以上公开发售股
份,且已提供申请表格规定的全部资料,则可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 (星期四) 上午九时正至下
午一时正亲临我们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领取退款支票 (如适用) 及股
票 (如适用) ,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符合资格亲自领取的个人申请人不
得授权任何其他人士代为领取。符合资格亲自领取的公司申请人,必须由该公司的授权代表携
同盖有该公司印监的授权书领取。个人及公司授权代表於领取时必须出示我们的香港股份过户
登记分处接纳的身份证明及文件 (如适用) 。
申请人倘以黄色申请表格申请认购公开发售的1,000,000股或以上公开发售股份,且已提供申请
表格规定的全部资料,则可亲自领取退款支票 (如相关) ,惟不可领取股票,因该等股票将存入
中央结算系统,以寄存於其指定的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股份账户或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
有人股份户口 (如适用) 。黄色申请表格申请人领取退款支票的程序与白色申请表格申请人的有
关程序相同。
未获领取的股票 (如适用) 及退款支票 (如适用) 将会於发送股票及退款支票日期的领取时限过後
随即以普通邮递方式寄出,邮误风险概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详情载於本招股章程 「如何申请公
开发售股份- 14.发送u领取股票及退回股款」一节。
7. 预期发售股份的股票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 (星期四) 或前後发出,惟须待股份发售在各方面
均已成为无条件及包销协议於上市日期上午八时正前并无根据其条款终止,方会成为有效的所
有权凭证。
股份发售的架构 (包括其条件)详情载於本招股章程 「股份发售的架构及条件」一节。
於股份发售在各方面均已成为无条件及包销协议并无於上市日期上午八时正前任何时
间根据其条款终止的情况下,股票方会成为股份的有效所有权证明。投资者在领取股票或
股票成为有效的所有权证明前买卖股份,所有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担。
致投资者的重要通知
本招股章程由本公司专为股份发售而刊发,并不构成提呈出售或游说购买本招股章程
根据股份发售提呈的发售股份以外任何证券的要约。本招股章程不得用作亦不构成在任何
其他司法权区或在任何其他情况下的要约或邀请。本公司并无采取任何行动寻求获准在香
港以外任何司法权区公开提呈发售股份或派发本招股章程。
阁下仅应依赖本招股章程及申请表格所载资料作出投资决定。本公司并无授权任何人
士向 阁下提供有别於本招股章程及申请表格所载的资料。 阁下不应将并非载於本招股
章程或申请表格的任何资料或陈述视为已获本公司、保荐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包销商、
我们u彼等各自的任何董事、高级职员、雇员、代理人或代表、或参与股份发售的任何其
他人士或各方授权发出而加以依赖。
预期时间表 .................................................................................................................................... i
目录 ................................................................................................................................................. iv
概要 ................................................................................................................................................. 1
释义 ................................................................................................................................................. 15
技术词汇 ........................................................................................................................................ 25
前瞻性陈述 .................................................................................................................................... 28
风险因素 ........................................................................................................................................ 30
有关本招股章程及股份发售的资料.......................................................................................... 42
董事及参与股份发售的各方 ...................................................................................................... 46
公司资料 ........................................................................................................................................ 49
行业概览 ........................................................................................................................................ 51
监管概览 ........................................................................................................................................ 70
历史、发展及重组 ....................................................................................................................... 77
业务 ................................................................................................................................................. 90
财务资料 ........................................................................................................................................ 148
与控股股东的关系及不竞争承诺 .............................................................................................. 209
股本 ................................................................................................................................................. 214
主要股东 ........................................................................................................................................ 218
董事、高级管理层及员工........................................................................................................... 220
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 229
包销 ................................................................................................................................................. 234
股份发售的架构及条件 ............................................................................................................... 244
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 ............................................................................................................... 252
附录一-会计师报告 ................................................................................................................... I-1
附录二-未经审计备考财务资料 .............................................................................................. II-1
附录三-本公司组织章程及开曼群岛公司法概要 ................................................................ III-1
附录四-法定及一般资料........................................................................................................... IV-1
附录五-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及备查文件 .................................................................... V-1
本集团提供(i)建筑机械贸易 (主要为地基机械及钻孔配件) ;(ii) 建筑机械租赁 (主要为
电力及能源机械) ;及(iii)提供本地运输服务。下表载列我们按业务分部划分的收益: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七月三十一日止四个月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收益 占总收益 收益 占总收益 收益 占总收益 收益 占总收益
千港元 百分比 千港元 百分比 千港元 百分比 千港元 百分比
建筑机械贸易
 买卖地基机械 17,484 15.5 73,609 35.5 62,261 30.3 20,732 35.4
 买卖钻孔配件 56,066 49.7 72,883 35.1 64,696 31.5 11,862 20.3
 其他 7,797 6.9 8,239 4.0 10,171 5.0 - -
81,347 72.1 154,731 74.6 137,128 66.8 32,594 55.7
建筑机械租赁
租赁发电机 24,158 21.4 33,189 16.0 43,635 21.2 16,024 27.4
租赁空气压缩机 2,587 2.3 10,939 5.3 11,100 5.4 3,062 5.2
租赁地基机械 3,872 3.4 7,626 3.6 7,829 3.9 2,566 4.4
租赁其他机械 314 0.3 306 0.1 2,479 1.2 994 1.7
 其他服务 556 0.5 743 0.4 1,950 0.9 759 1.3
31,487 27.9 52,803 25.4 66,993 32.6 23,405 40.0
运输服务 - - - - 1,318 0.6 2,485 4.3
合共 112,834 100.0 207,534 100.0 205,439 100.0 58,484 100.0
我们的历史可追溯至一九九一年,当时我们的创办人兼执行董事萧先生 (彼於业内拥有
逾25年经验) 收购善达有限公司 (现称善达运输) 的49.99%股份,以在香港发展地基机械贸易
业务。我们拥有全面的产品组合,包括反循环系统钻机、磨桩机、全回转磨桩机、钻机及
各种相关配件。我们乐意为建筑机械贸易业务的客户提供我们广泛的增值服务。我们随後
於二零零三年将业务扩展至电力及能源机械租赁市场及於二零一五年拓展至运输服务。於
最後实际可行日期,我们维持包括618部发电机、32部空气压缩机及八部地基机械的租赁机
队。於最後实际可行日期,我们配备有不同输出功率介乎25千伏安至400千伏安的多种发电
机,及不同输出功率介乎175cfm至1,119cfm的空气压缩机。我们以每日、每月、每程或每
项工作基准出租吊臂式货车连同司机藉以提供运输服务。於最後实际可行日期,我们有11
辆吊运能力由17吨到55吨不等的营运中吊臂式货车。
就我们的建筑机械贸易业务而言,我们专注於买卖地基机械及钻孔配件,两者主要用
於建筑项目早期工程如地盘平整及地基工程。地基机械可分为三类,即(i)打桩机械;(ii)炮
钻机;及(iii)钻孔桩机。钻孔配件为地基机械所附必要元件及连同地基机械使用,其直接影
响机械的功能性。我们主要向位於南韩、日本、德国、瑞典及意大利的海外制造商采购建
就我们的建筑机械租赁业务而言,我们专注於租赁电力及能源机械,该等机械主要用
於为建筑地盘的运作提供能源或电力。我们的租赁机队主要集中在发电机,於往绩记录期
内贡献我们租赁收益的约76.7%、62.9%、65.1%及68.5%。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三个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四个月,我们的租赁机械的整体使用率分别为
约93.2%、 91.8%、 88.8%及83.8%。
董事与建造业的承建商定期联络以了解建筑市场趋势。当客户需要购买或租赁建筑机
械时,彼等会与我们接洽及要求我们报价。
至於我们的建筑机械贸易业务,我们一般根据成本加成法为我们的地基机械及钻孔配
件定价。我们亦会计及各种不同的主要因素,包括类似产品的市场供求、来源及规格以及
付运时间。
至於我们的建筑机械租赁业务,我们根据多项因素设定租赁费用,包括(i)建筑机械的
采购成本;(ii)建筑机械的性能及型号;(iii)租赁期的长短;(iv)地盘的工作状况;及(v)客户
的信誉。同样,我们为运输服务定价时会考虑上述因素。
我们的客户及供应商
我们从世界各地的建筑机械制造商 (包括来自南韩、日本、德国、瑞典及意大利的部分
主要行业参与者) 采购建筑机械。董事相信我们与主要供应商已建立紧密而稳定的工作关
系。我们与五大客户大多数已有超过五年的业务关系,且於最後实际可行日期已与五名供
应商订立长期独家经销安排。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六年
七月三十一日止四个月,向五大供应商进行采购的金额分别占我们购买机械总金额约
56.2%、 76.5%、 59.5%及84.1%。
我们的客户包括从事香港建筑工程的建筑公司。我们的主要客户包括着名建筑公司,
而我们与当中部分客户已维持逾十年的长久业务关系。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
个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四个月,来自我们五大客户的收益分别占我们总
收益的约60.4%、54.7%、59.3%及54.4%。同期,来自我们最大客户的收益分别约为30.9百
万港元、 48.6百万港元、 43.2百万港元及 10.6百万港元,分别占同期我们总收益的约
27.4%、 23.4%、 21.0%及18.2%。
我们租赁机队中主要机械的使用率
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四个月,
我们租赁机械的整体使用率分别为约93.2%、91.8%、88.8%及83.8%。下表载列我们的租赁
机械於往绩记录期内按类别及输出功率范围划分的详情:
於三月三十一日/ 於七月三十一日u截至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七月三十一日止四个月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单位数量 使用率(%) 单位数量 使用率(%) 单位数量 使用率(%) 单位数量 使用率(%)
(i) 45千伏安至100千伏安 53 90.0 80 89.3 81 80.2 79 93.7
(ii) 125千伏安至220千伏安 186 96.3 316 94.2 360 90.9 381 79.6
(iii) 300千伏安至500千伏安 89 96.3 95 92.9 114 93.9 123 91.9
空气压缩机
(i) 175 cfm至390 cfm 12 79.2 12 84.5 11 74.3 11 72.1
(ii) 900 cfm至1,119 cfm 16 61.6 39 86.6 24 88.0 24 93.0
地基机械 5 37.6 8 49.1 6 36.0 6 41.7
总计/整体 361 93.2 550 91.8 596 88.8 624 83.8
更多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 「业务-我们的租赁机队」一节。
香港建筑机械贸易及租赁市场的竞争环境
根据F&S报告,我们於二零一五年为香港第三大建筑机械贸易公司,市场占有率为
4.1%。香港建筑机械贸易市场於二零一五年的总收益为3,305.8百万港元。於二零一五年,
香港建筑机械贸易市场有约50名竞争者,年度贸易收益至少10百万港元。五大参与者的贸
易收益占二零一五年建筑机械贸易市场总市场规模的50.8%。
根据F&S报告,我们亦为香港第二大电力及能源机械租赁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市场占有
率约为8.9%。电力及能源机械租赁市埸於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五年间由234.3百万港元迅速
增长至612.7百万港元,复合年增长率为21.2%。於二零一五年,香港的电力及能源机械租
赁市场有近20名竞争者,年租赁收益至少3百万港元。五大参与者的租赁收益占二零一五年
电力及能源机械租赁市场的市场总规模的38.0%。
我们相信,我们的竞争优势将有助我们保持作为香港建筑机械行业的其中一名活跃市
场参与者的地位。我们的竞争优势包括以下各项:
1. 在香港建筑机械行业的稳固市场地位及持续发展;
2. 拥有大型及保养良好租赁机队的市场领导者;
3. 地基机械技术知识;
4. 由我们富经验的技术团队提供专业操作及技术支援;及
5. 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稳定关系。
本集团的竞争优势详情载於 「业务-竞争优势」一节。
我们拟透过采取以下策略进一步巩固我们於建筑机械行业的地位:
透过替换及扩充我们的租赁机队以巩固我们作为香港电力及能源机械租赁市场其
中一名市场领导者的地位;
扩充及发展我们的运输服务;及
增聘及扩充技术人员团队并加强员工培训。
本集团的业务策略详情载於 「业务-我们的策略及未来计划」一节。
汇总全面收益表、汇总资产负债表及汇总现金流量表的选定数据
截至七月三十一日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止四个月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计)
收益 112,834 207,534 205,439 81,326 58,484
毛利 27,260 53,382 57,962 19,135 18,727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及
 全面收入总额 12,563 29,447 32,985 10,071 5,583
於三月三十一日 七月三十一日 十一月三十日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计)
流动资产总额 40,359 70,736 93,294 92,991 107,277
流动负债总额 52,229 84,442 84,150 90,009 116,443
流动资产/ (负债) 净额(附注) (11,870) (13,706) 9,144 2,982 (9,166)
非流动资产 78,213 114,038 136,042 148,041 153,269
非流动负债 10,333 14,875 26,744 26,998 25,361
权益总额 56,010 85,457 118,442 124,025 118,742
附注: 於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以及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即厘定本集团债务
的最後实际可行日期) ,本集团分别有流动负债净额约11.9百万港元、13.7百万港元及9.2百
万港元。本集团於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以及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的
流动负债净额增加,主要由於本集团於相关年度以购买机械及设备的方式为租赁机队进行
重大添置以扩充业务。截至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
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四个月,本集团购买的机械及设备分别为24.4百万港元、61.4百万港元
及19.7百万港元。基於业务性质,本集团主要采用经营业务产生的正数现金流量及提取银行
借款,并 (在较少范围内) 使用银行透支及融资租赁,以拨付租赁机队的该等重大添置。此
外,本集团亦使用银行借款为营运资金提供融资。由於租赁机队的所有重大添置分类为非
流动资产,而用於购买机械及设备以及为营运资金需求融资的大部分借款则分类为流动负
债,租赁机队的重大添置导致本集团於相关财政年度产生流动负债净额。有关本集团於往
绩记录期内及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的流动资产/负债净额的进一步资料,请参阅本
招股章程 「财务资料-流动资产及负债」。
主要财务比率
下表载列於年内/期内及截至所示日期我们的主要财务比率:
七月三十一日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止四个月u於
於三月三十一日 七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流动比率 0.8 0.8 1.1 1.0
资产负债率(附注) 27.9% 19.2% 32.4% 36.8%
债务权益率 23.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利息保障倍数 31.7 56.2 44.1 17.7
总资产回报率 10.6% 15.9% 14.4% 2.3%
权益回报率 22.4% 34.5% 27.8% 4.5%
附注: 资产负债率基於相关年末的总债务 (包括全部借款及融资租赁应付款项) 除以总权益再乘以
100%计算。
我们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112.8百万港元增加约83.9%至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207.5百万港元,并略减约1.0%至截至二零一六年三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205.4百万港元。该趋势乃主要由於我们应其中一名主要客户於截至二
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的特殊要求而采购一些我们通常不会提供的高价值履带式
起重机所致。因此,我们的贸易业务於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较高收
本集团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四个月约81.3百万港元减少约22.8百万
港元或约28.1%至截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四个月约58.5百万港元。该减少主要是由
於建筑机械贸易下跌约28.5百万港元 (与F&S报告内所说明的目前市场上客户更倾向於租赁
而非购买的当前行业趋势一致) 所致,已因建筑机械租赁同时增长约3.2百万港元而部分抵
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
一日止四个月,我们的毛利分别约为27.3百万港元、53.4百万港元、58.0百万港元、19.1百
万港元及18.7百万港元。我们的毛利率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保持稳定,分别约为 24.2%及 25.7%,并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增至
28.2%,主要是由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们租赁业务的收益增加而租赁业
务的毛利率高於贸易业务所致。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四个月,本
集团的毛利率约为23.5%及32.0%,该增长主要是由於(i)来自租赁业务的毛利贡献增加,而
租赁业务的毛利率高於我们的贸易业务;及(ii)截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四个月来自
我们的贸易业务的毛利率提升所致。下表载列於往绩记录期内按业务分部划分的本集团毛
利及毛利率详情: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七月三十一日止四个月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毛利 毛利 毛利 毛利 毛利
千港元 毛利率% 千港元 毛利率% 千港元 毛利率% 千港元 毛利率% 千港元 毛利率%
(未经审计)
建筑机械贸易 14,042 17.3 27,098 17.5 27,394 20.0 10,295 16.8 8,030 24.6
建筑机械租赁 13,218 42.0 26,284 49.8 31,433 46.9 8,982 44.5 10,807 46.2
运输服务 (附注) - - - - (865) (65.6 ) (142 ) (887.5 ) (110 ) (4.4 )
27,260 24.2 53,382 25.7 57,962 28.2 19,135 23.5 18,727 32.0
附注:我们的运输服务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开始。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周转天数
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四个月,
我们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平均周转天数分别为约84.8天、49.3天、56.1天及70.4天。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周转天数由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84.8天减少至二零一五年三
月三十一日的49.3天,原因是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的期初结余高。周转天数由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49.3天增加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
日的56.1天,乃由於接近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时接获较多销售订单所致。
周转天数进一步增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的70.4天,是由於(i)接近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时的销售订单引致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录得高结余;及(ii)截至二零
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四个月的收益减少所致。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周转天数
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四个月,
我们分别录得平均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周转天数约73.7天、58.7天、72.8天及105.5天,
均介乎於我们供应商授予的信用期范围内。供应商授予的信用期一般介乎10至60天,而於
往绩记录期内,我们其中一名主要供应商向我们授出最多两年的信用期。
下表载列我们於所示年度的现金流量概要: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七月三十一日止四个月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计)
於四月一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354 2,240 26,291 26,291 37,420
经营活动所得/ (所用) 现金净额 27,265 64,211 31,336 (26,539) 38,879
投资活动(所用) /所得现金净额 (24,848) (57,631) (17,480) 4,974 (18,191)
融资活动(所用) /所得现金净额 (3,531) 17,471 (2,727) 14,511 (13,78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减少)/增加净额 (1,114) 24,051 11,129 (7,054) 6,900
於三月/七月三十一日的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 2,240 26,291 37,420 19,237 44,320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我们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用於购买交易用的建筑机械及部件以及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其他经营开支。
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净额约为31.3百万港元。
该金额主要源自营运资金变动前经营现金流量约61.0百万港元,已就(i)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
票据增加约10.1百万港元;(ii)受限制现金增加约9.2百万港元;(iii)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
项减少约2.2百万港元;(iv)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减少约1.8百万港元;及(v)衍生金融工
具减少约2.0百万港元作出负面调整。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净额约为64.2百万港元。
该金额主要源自营运资金变动前经营现金流量约57.9百万港元,已就(i)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
票据增加约11.1百万港元;(ii)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减少约3.1百万港元作出正面调整;
以及就(iii)存货增加约7.7百万港元作出负面调整。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净额约为27.3百万港元。
该金额主要源自营运资金变动前经营现金流量约29.4百万港元,已就(i)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
票据增加约6.7百万港元;及(ii)存货增加约2.6百万港元作出负面调整,以及就(i)贸易应付款
项及应付票据增加约4.0百万港元;及(ii)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增加约4.4百万港元作出正
截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四个月的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净额约为38.9百万港
元。该金额主要源自营运资金变动前经营现金流量约16.2百万港元,已就(i)贸易应付款项及
应付票据增加约11.7百万港元;(ii)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减少约5.7百万港元;(iii)存货
减少约4.2百万港元;及(iv)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增加约4.2百万港元作出正面调整。
截至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四个月的经营活动所用现金流量净额约为26.5百万港
元。该金额主要源自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增加约19.4百万港元,已就(i)受限制现金增加
约16.9百万港元;(ii)存货增加约7.4百万港元;(iii)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增加约
6.2百万港元作出正面调整;以及就(i)营运资金变动前经营现金流量约21.5百万港元;(ii)应
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增加约1.9百万港元;及(iii)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增加约1.2百万
港元作出负面调整。
我们估计上市所产生的开支总额将约为25.3百万港元,包括包销佣金4.7百万港元以及
其他上市开支及费用 (包括证监会交易徵费及联交所交易费) 约20.6百万港元。售股股东将承
担包销佣金0.8百万港元,即在配售中出售销售股份应占的包销佣金。余下上市开支、费用
及包销佣金约24.5百万港元将由本公司承担,其中约8.6百万港元预期将於上市後自权益中
扣除。其余15.9百万港元费用及开支已经或预期将於本集团的损益中扣除,其中2.1百万港
元及5.0百万港元已分别就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
一日止四个月扣除,而8.8百万港元将於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剩余期间内确
认为开支。
所得款项用途
我们拟将股份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88.0百万港元 (经扣除本公司所承担与股份发售有关
的相关包销费用及估计开支并假设超额配股权概无获行使且发售价为0.375港元 (即发售价范
围的中位数)) 作如下用途:
自最後实际
可行日期 截至下列日期止六个月
至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九年 二零一九年
三月三十一日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九月三十日 总计 百分比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
扩充我们的租赁机队 15.1 12.3 7.2 5.7 4.8 3.0 48.1 54.7
扩充我们的运输机队 7.7 6.6 6.4 5.9 6.4 5.6 38.6 43.8
一般营运资金 1.3 - - - - - 1.3 1.5
24.1 18.9 13.6 11.6 11.2 8.6 88.0 100.0
来自销售股份的所得款项净额将不会由本集团收取并且将会支付予腾狮企业有限公
司,该金额按照发售价每股0.375港元(即发售价范围的中位数) 计算估计为约21.7百万港
本公司目前并无股息政策,可能以现金或我们的董事认为合适的其他方式分配股息。
宣派及派付任何股息的决定需要我们的董事批准,并由彼等酌情决定。此外,本公司派发
某财政年度的任何末期股息均须股东批准。日後 (如有) 分派股息将取决於其经营业绩、现
金流量、财务状况以及上述法定及监管限制及其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并由其酌情决定。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善乐机械租赁向其当时的股东 (为萧太太及叶女士 (其以信
托方式为萧太太持有250,000股普通股)) 宣派有关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
期股息12.0百万港元及特别股息3.0百万港元,该等股息已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向其
当时股东悉数派付。
本公司自其注册成立以来并无派付或宣派任何股息。
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 「财务资料-股息」一节。
我们的控股股东
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九日,为筹备上市,萧先生与萧太太订立一致行动确认,当中彼等
确认存在彼等的较早前一致行动安排,以及彼等有意於上市後继续该等安排以巩固彼等对
善乐机械租赁、善乐国际及善达运输的控制。紧随资本化发行及股份发售完成後,萧先
生、萧太太、腾狮企业有限公司、Diamond Vista Holdings Limited及BNP Paribas Singapore
Trust Corporation Limited (作为JANTS信托的受托人) 将控制我们已发行股本30%以上。就
上市规则而言,萧先生、萧太太、腾狮企业有限公司、 Diamond Vista Holdings Limited及
BNP Paribas Singapore Trust Corporation Limited (作为JANTS信托的受托人) 为我们的控股
股东。萧先生、萧太太、腾狮企业有限公司、 Diamond Vista Holdings Limited及BNP
Paribas Singapore Trust Corporation Limited (作为JANTS信托的受托人) 各自确认,其并无
持有或进行与我们的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
我们的业务、收益模式及成本架构於往绩记录期後大致维持不变。
於最後实际可行日期,我们已在董事定期审阅我们的租赁机队後就出售12台发电机订
立销售合约。我们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购买104台发电机,於最後实际
可行日期,所有发电机已付运予我们并投入运作。
於最後实际可行日期,我们已就贸易业务下的建筑机械收取九项确认订单。就我们的
租赁业务而言,於最後实际可行日期,我们维持一组拥有671台机械的租赁机队,其中535
台发电机、 21台空气压缩机及六台地基机械已经租出。
除有关上市的专业费用约13.8百万港元 (其将记录於我们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的汇总全面收益表) 外,董事确认,自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即本集团最近期经
审计汇总财务报表的编制日期) 起及直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本集团的营运、财务或贸易状况
或前景概无重大不利变动,且自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起及直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概无发
生任何会对本招股章程附录一会计师报告所载的资料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非道路移动机械规例及技术通告
非道路移动机械规例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生效,以将非道路移动机械 (包括非道路车
辆及受规管机械) 的控制与环保先进国家保持一致。除非获得豁免,否则受该规例条文规管
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须遵守非道路移动机械规例订明的排放标准。由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起,
所有在香港出售或租赁供使用的受规管机械必须获环境保护署发出规定格式的适当标签予以
核准或豁免。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起,仅附有适当标签的获核准或豁免的非道路移动机
械方可用於指定活动及地点,包括建筑地盘。然而,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或之前已存
在於香港的现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将获豁免遵守有关排放规定。当时存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将
获给予六个月期间 (即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
申请豁免。於最後实际可行日期,本集团已就所有受规管机械取得核准或豁免。
根据技术通告,设有一项涉及淘汰使用四类获豁免非道路移动机械 (即发电机、空气压
缩机、挖泥机及履带吊机) 的实施计划,据此,公共工程的所有新基本工程合约 (包括估计
合约价值超过2亿港元及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或之後招标的设计及建造合约) 须规定承建
商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後不得使用获豁免发电机及空气压缩机。尽管存在上述实施计
划,倘无可行替代方案,政府指派的有关建筑师或工程师仍可酌情允许使用获豁免非道路
移动机械。上述实施计划并无就私营界别的机电工程项目的四类获豁免非道路移动机械禁
止使用获豁免非道路移动机械,或公营工程的新基本工程合约 (估计合约价值不超过2亿港
元及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或之後招标者) 。
就非道路移动机械规例及技术通告而言,董事相信该等规例将对本集团建筑机械贸易业
务 (往绩记录期内占我们总收益的约72.1%、74.6%、66.8%及55.7%) 构成的影响轻微,因为
於最後实际可行日期,(i)我们通常为新建筑机械贸易业务发出背对背订单及(ii)我们的存货
中并无任何获豁免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此外,本集团将继续增加获核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於租
赁机队中受规管机械的比例,以根据我们的扩展计划应付获核准机械的未来需求。有关扩展
计划的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 「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就获豁免遵守非道路移动
机械规例的受规管机械而言,董事认为,执行技术通告将不会对本集团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
构成重大影响,此乃鉴於(i)该等规例对我们主要业务分部建筑机械贸易的影响轻微;(ii)本
集团已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相应就购买104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获核准发电
机订立购买协议;(iii)本集团订有一项扩展计划;(iv)我们会就扩展、出售及替换各建筑机械
继续定期检讨租赁机队;及(v)预期私营机构工程建设项目的市场规模将高於公共机构。我们
的董事确认,於往绩记录期内我们为机队采购新机械时,并无遇到任何机械供应短缺或延
於所示日期就项目类别的积压金额
下表载列於有关各财政年度/期间结束日期积压金额 (相等於出租人的经营租约承担)
关於项目类别 (本集团建筑机械是否出租予属於技术通告实施计划范围内的项目) 的进一步
资料,资料为基於本集团的内部记录以及在适当慎审查询後就董事所知者:
於七月 於十二月
於三月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项目属於技术通告的实施计划范围内 - - - - -
项目不属於技术通告的实施计划范围内 6 127 165 219 11,722
总计 6 127 165 219 11,722
附注: 於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的积压
金额较低,是由於根据租赁订单的条款及条件,我们的租赁客户往往毋须承担租赁订单订
明的整个租赁期。就此,关於该等租赁订单未有成交金额将不会包括於有关日期的积压金
额,而此举符合本招股章程附录一所载会计师报告附注24(c)。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的积压金额较高,是由於来自新购买的高端全回转磨桩机的租赁订单,我们董事确认我
们购买乃基於机械价值高,客户承诺约一年的租赁期。董事亦确认上述高端全回转磨桩机
普遍在准确度高的复杂平整工程用以去除旧桩插入新桩。此外,就此项特别订单,预期将
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积压金额分别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确认约3.3百万港元及8.3百万港元的租赁费用。
股份发售统计数字
上市时的市值 420百万港元至480百万港元
於股份发售及资本化发行完成後 1,200,000,000股股份
 将已发行的股份
发售规模 360,000,000股 股 份(包 括 300,000,000股 新 股 份 及
60,000,000股销售股份)
发售价 0.35港元至0.4港元
每手买卖单位 8,000股股份
发售架构 公开发售的36,000,000股股份及配售的324,000,000
股股份 (包括264,000,000股新股份及60,000,000股销
每股股份未经审计备考经调整 0.18港元至0.19港元
 有形资产净值
有意投资者务请细阅本招股章程 「风险因素」一节方作出发售股份的任何投资决定。部
分较特别的风险因素包括:
1. 我们与客户的聘约乃基於客户手头上的项目。概不保证我们的现有客户於未来的
建筑项目中将再次聘用我们
2. 概不保证我们的供应商在协议届满後,将与我们延长有关独家经销协议,我们的
未来溢利及市场占有率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3. 有关公共项目的政治争议、受影响公众人士的政治阻挠及反对或法律行动令拨款
议案延迟审议等因素,可能导致公共项目延迟动工,可能令我们的营运及经营业
绩受到不利影响
4. 我们的客户基础集中,且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及截至二零一
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四个月,五大客户分别占同期我们收益约60.4%、 54.7%、
59.3%及54.4%。若五大客户向我们批出的合约或租赁安排数量减少,我们的营运
及财务业绩或会受到不利影响
5. 概不保证技术通告或政府颁布的其他类似行政措施不会对本集团造成任何负面影
6. 我们计划动用大部份股份发售所得款项购置新的出租机械及运输车辆。我们不能
保证该等新机械的使用率将达到我们的预期,且新机械可能削弱我们租赁机械整
体的使用率。我们的盈利能力亦可能受我们投资出租机队潜在的折旧开支增幅所
於本招股章程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本招股章程所载的若干数额及百分比数字已经作出凑整。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数字
均凑整至一个小数位。任何表格所列总数与个别数额总和之间的差异乃因凑整所致。因
此,若干表格总计一栏所示数字不一定为前述数字的算术总和。
除明确说明或文义另有所指外,本招股章程所载的一切数据均更新至本招股章程日
在适用情况下,单数词汇亦具众数涵义,反之亦然。在适用情况下,表示阳性的词
汇亦具阴性或中性涵义。
「一致行动确认」 指 萧先生与萧太太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九日订立的一致行
动确认,当中彼等确认存在彼等的较早前一致行动安
排,有关概要载於本招股章程 「与控股股东的关系及不
竞争承诺」一节
「二零一七年AMSC GRAT」 指 萧先生为其本身及萧太太的利益而设立的不可撤回授
予人保留年金信托,当中萧先生为受托人
「丰盛东方」 指 丰盛东方资本有限公司
「申请表格」 指 就公开发售所用白色申请表格、黄色申请表格及绿色
申请表格,或文义所指其中任何一种表格
「组织章程细则」或 「细则」 指 将於上市後生效的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其概要载於
本招股章程附录三,并经不时修订
「联系人」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的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财政预算案」 指 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案
「营业日」 指 香港持牌银行一般开门经营日常银行业务的日子 (星期
六、星期日或香港公众假期除外)
「英属处女群岛」 指 英属处女群岛
「资本化发行」 指 如本招股章程附录四 「 A.有关本公司的其他资料- 5.於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通过的唯一股东书面决议案」
一节所述将我们股份溢价账的若干进账金额拨充资本
後发行899,999,996股新股份
「中央结算系统」 指 由香港结算设立及营运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
「中央结算系统 指 获准以直接结算参与者或全面结算参与者身份参与中
 结算参与者」 央结算系统的人士
「中央结算系统 指 获准以托管商参与者身份参与中央结算系统的人士
 托管商参与者」
「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 指 获准以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身份参与中央结算系统的人
 户口持有人」 士,可为个人或联名个人或法团
「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 指 中央结算系统结算参与者或中央结算系统托管商参与
者或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
「主席」 指 董事会主席萧先生
「紧密联系人」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的涵义
「公司法」或 指 开曼群岛法例第22章公司法 (一九六一年法例三 (经综
「开曼公司法」 合及修订))(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公司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 (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
他方式修改)
「公司 (清盘及 指 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 条例(经不时
 杂项条文) 条例」 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本公司」 指 善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根据开曼群岛法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公司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的涵义
「关连交易」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的涵义
「建造业议会」 指 香港建造业议会
「控股股东」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且除文义另有所指外,
指紧随股份发售後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即萧先生、萧
太太、腾狮企业有限公司、 Diamond Vista Holdings
Limited、 BNP Paribas Singapore Trust Corporation
Limited (作为JANTS信托的受托人) 或彼等任何一方。
其他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 「与控股股东的关系及不竞
争承诺」一节
「核心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的涵义
「弥偿保证契据」 指 我们的控股股东以本公司 (为其本身及为其不时的附属
公司的受托人) 为受益人签立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
十三日的弥偿保证契据,详情载於本招股章程附录四
「法定及一般资料-E.其他资料-2.税项及其他弥偿保
「不竞争契据」 指 我们的控股股东以本公司 (为其本身及作为其附属公司
受托人) 为受益人签立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若干不竞争承诺的不竞争契据,详情载於本招股章程
「与控股股东的关系及不竞争承诺-不竞争契据」一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环保署」 指 政府的环境保护署
「欧元」 指 欧盟机构采用的货币及欧元区的法定货币
「 Frost & Sullivan」 指 Frost & Sullivan Limited,独立市场研究机构
「二零一四财年」 指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
「二零一五财年」 指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
「二零一六财年」 指 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
「 F&S报告」 指 本公司委托Frost & Sullivan编制有关香港建筑机械租
赁及买卖行业的独立市场研究报告
「政府」 指 香港政府
「鼎成」 指 鼎成证券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可从事第1类
(证券交易) 、第4类 (就证券提供意见) 、第6类 (就机构
融资提供意见) 及第9类 (提供资产管理) 受规管活动的
持牌法团,为联席牵头经办人之一
「 绿色申请表格」 指 将由本公司指定的网上白表服务供应商填妥的申请表格
「本集团」或 「我们」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或 (按文义所指) 就本公司成为其
现有附属公司的控股公司前的期间而言,指本公司的
现有附属公司或该等附属公司或其前身公司 (视乎情况
而定) 所经营的业务
「 网上白表」 指 透过指定网站www.hkeipo.hk递交网上申请,认购将
以申请人本身名义发行的公开发售股份
「 网上白表服务供应商」 指 如指定网站www.hkeipo.hk所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
白表服务供应商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指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结算」 指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香港结算代理人」 指 香港中央结算 (代理人) 有限公司,香港结算的全资附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指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
「独立第三方」 指 并非本公司关连人士 (定义见上市规则) 的个人或公司
「联席牵头经办人」或 指 丰盛东方及鼎成,为股份发售的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账
「联席账簿管理人」 簿管理人
「日圆」 指 日圆,日本法定货币
「最後实际可行日期」 指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即本招股章程付印前就确定
本招股章程所载若干资料的最後实际可行日期
「 Liloy Holdings」 指 Liloy Holdings Limited,一家於一九九一年八月十四
日在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并为本公司
的全资附属公司
「上市」 指 股份在主板上市
「上市委员会」 指 联交所上市委员会
「上市日期」 指 股份在联交所上市并开始买卖的日期,预期为二零一
七年二月十日 (星期五) 或前後
「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经不时修订、
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主板」 指 联交所经营的证券交易市场 (不包括期权市场) ,乃独
立於联交所创业板,并与其并行运作
「组织章程大纲」或 「大纲」 指 本公司将於上市後生效的组织章程大纲 (经不时修订、
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萧先生」 指 萧振耀先生,本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兼控股股东
「萧太太」 指 王菲香女士,萧先生的配偶,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控
「新股份」 指 根据股份发售将予提呈发售以供认购的新股份
「非道路移动机械」 指 非道路移动机械
「非道路移动机械规例」 指 香港法例第311Z章空气污染管制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
「发售价」 指 每股发售股份以港元支付的最终发售价(不包括1%经
纪佣金、 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
易费) ,将不高於0.4港元及预期不低於0.35港元,该价
格将於定价日或之前由本公司 (为其本身及代表售股股
东) 与丰盛东方 (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 协议厘定
「发售股份」 指 公开发售股份及配售股份
「超额配股权」 指 预期本公司授予配售包销商的选择权,可由丰盛东方
代表配售包销商根据配售包销协议行使
「配售」 指 配售包销商按发售价向专业、机构及其他投资者有条
件配售配售股份,其详情载於本招股章程 「股份发售的
架构及条件」一节
「配售股份」 指 324,000,000股 股 份( 包 括 264,000,000股 新 股 份 及
60,000,000股销售股份) ,可按本招股章程 「股份发售的
架构及条件」一节所述重新分配及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
「配售包销商」 指 配售的包销商,预期将订立配售包销协议以包销配售
「配售包销协议」 指 预期将由 (其中包括) 本公司、联席牵头经办人与配售
包销商於定价日或前後就配售订立的有条件配售包销
协议,其详情概述於本招股章程 「包销」一节
「施政报告」 指 香港行政长官的年度施政报告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旧有公司条例」 指 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日废除并由公司(清盘及杂项条
文) 条例替代前的公司条例 (香港法例第32章)
「定价协议」 指 预期将由本公司 (为其本身及代表售股股东) 与丰盛东
方 (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 於定价日或之前订立的协
议,以记录有关最终发售价的协议
「定价日」 指 将就股份发售厘定最终发售价的日期,预期为二零一
七年二月六日 (星期一) 或前後但不迟於二零一七年二
月七日 (星期二)
「公开发售」 指 按发售价 (另加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
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 提呈发售公开发售股份以供香
港公众人士认购,申请时须缴足股款,并须遵守本招
股章程及申请表格所述的条款及条件
「公开发售股份」 指 我们根据公开发售初步提呈发售以供认购的36,000,000
股新股份,可按本招股章程 「股份发售的架构及条件」
一节所述重新分配
「公开发售包销商」 指 名列本招股章程 「包销-公开发售包销商」一节的公开
发售包销商
「公开发售包销协议」 指 由 (其中包括) 本公司、联席牵头经办人及公开发售包
销商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订立有关公开发售的
有条件公开发售包销协议,其详情概述於本招股章程
「包销」一节
「 S规例」 指 美国证券法S规例
「重组」或 「企业重组」 指 我们为筹备股份在联交所上市而进行的重组安排,进
一步详情载於本招股章程 「历史、发展及重组」一节
「购回授权」 指 唯一股东就购回我们的股份授予董事的一般无条件授
权,详情载於本招股章程附录四「法定及一般资料-
A.有关本公司的其他资料- 5.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
三日通过的唯一股东书面决议案」一节
「销售股份」 指 由售股股东提供发售的60,000,000股股份,如本招股章
程 「股份发售的架构及条件」一节所述
「善乐国际」 指 善乐国际 (香港) 有限公司,一家於一九九六年九月二
十六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间接
全资附属公司
「善乐机械租赁」 指 善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之前於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二
日至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称为Huddy International
(Far East) Limited,乃一家於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二日
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并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
「善达运输」 指 善达运输有限公司,之前於一九九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至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称为善达有限公司,为一家
於一九九一年七月二十五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
司,并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售股股东」 指 腾狮企业有限公司,一家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在
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经不时修订、补充
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
「股份发售」 指 配售及公开发售
「购股权计划」 指 本公司有条件采纳的购股权计划,其主要条款概述於
本招股章程附录四「法定及一般资料-D.购股权计划」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保荐人」 指 丰盛融资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可从事第4类
(就证券提供意见) 、第6类 (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及第
9类 (提供资产管理) 受规管活动 (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
例) 的持牌法团,为股份发售的保荐人
「稳定价格操作人」 指 丰盛东方及鼎成
「借股协议」 指 腾狮企业有限公司与稳定价格操作人於定价日或前後
可能订立的借股协议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的涵义
「主要股东」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的涵义
「收购守则」 指 证监会颁布的 《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经不时修订、补
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技术通告」 指 发展局工务科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八日发出的技术通告
「 JANTS信托」 指 萧太太为其本身以及为萧先生与萧太太所生子女的利
益而成立的不可撤回信托,而BNP Paribus Singapore
Trust Corporation Limited为该信托的受托人
「往绩记录期」 指 包括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财政年度及
截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四个月的期间
「包销商」 指 公开发售包销商及配售包销商
「包销协议」 指 公开发售包销协议及配售包销协议
「美国」 指 美利坚合众国
「美国证券法」 指 一九三三年美国证券法 (经修订) 及其颁布的规则及规
「美元」 指 美国的法定货币美元
「 白色申请表格」 指 要求将相关公开发售股份以申请人或申请人本身名义
发行的公众人士所使用的申请表格
「 黄色申请表格」 指 要求将相关公开发售股份直接存入中央结算系统的公
众人士所使用的申请表格
技 术 词 汇
本技术词汇载有本招股章程内使用的若干词汇的解释。该等词汇及其涵义可能与行业标
准涵义或用法有差异
「扩底」 指 经扩大的钻孔桩基座
「钻孔桩」 指 桩类的一种,透过在地下挖孔或钻孔,继而在孔中填
以普通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而成
「复合年增长率」 指 复合年增长率,为评定某数值在一段时间内的平均增
「 cfm」 指 每分钟立方尺,工业卫生及通风工程惯用的一种计量
单位,描述气体或空气流入空间或从空间排出的速率
「钻机」 指 用作在地面制造钻孔的机器
「 DTH」 指 潜孔,普遍指钻柱在钻m不断敲进地下的同时转动的
「地基工程」 指 地基工程,主要包括钻孔桩、驱动工字桩、套接工字
桩、微型桩、基脚地基及桩帽工程
「 GDP」 指 本地生产总值
「 ISO」 指 以 瑞 士 日 内 瓦 为 基 地 的 非 官 方 机 构 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 for Standardisation (国际标准化组织) 颁
布的一系列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标准的首字母缩拼
词,以评估商业机构的品质系统
「 ISO 9001」 指 ISO发布的品质管理系统要求
「 ISO 14001」 指 ISO发布提供环境管理系统框架的国际标准
「千伏安」 指 千伏安,视在功率的计算单位,为一种电功率单位
「总承建商」 指 获项目雇主委任的承建商,一般负责管理及全面监督
建筑项目涉及的全部建筑工程并将建筑工程的特定工
作任务分配予不同分包商
技 术 词 汇
「职业健康安全 指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评估规范) 的首字母缩拼词,为机构提
供框架以识别及监控其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
「 OHSAS 18001」 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框架,就管理与企业有关的
健康及安全风险而建立
「打桩」 指 透过锤击、顶托、旋拧、挖钻、钻孔、高压水射流、
震动、浇铸或任何其他方式令桩柱沉入地面或於地面
成桩的任何工作,亦指任何将套管或接管推入或沉入
地面以作为地基的井筒或桩柱,而不论套管或接管其
後是否会被取出
「优质机动设备」 指 优质机动设备,一种明显较为宁静、环保及高效率的
「优质机动设备机械」 指 优质机动设备制度包含的十五类常用建筑设备,包括
(1)履带式推土机;(2)轮动式推土机;(3)履带式搬土
机;(4)轮动式搬土机;(5)挖土机;(6)发电机;(7)流
动起重机;(8)振荡式滚压机;(9)道路滚压机;(10)沥
青摊铺机;(11)振动式压实机;(12)机动夯土机;(13)
手提撞击式破碎机;(14)空气压缩机;及(15)混凝土压
碎机,而最後三类由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开始新加入
「优质机动设备标签」 指 优质机动设备标签,由供设备供应商或拥有人应用,
根据环境保护署设立的优质机动设备制度授出
「优质机动设备制度」 指 优质机动设备制度,自二零零五年起於香港推行的行
政标签制度,制度的优化措施於二零一三年四月实
行,以提供使用环保建筑设备
「反循环系统钻机」 指 反循环钻孔系统是一种钻孔方法,其中压缩空气在低
於水位但刚好高於钻头的位置注入钻杆。这样会减少
内部水体的密度及开始循环,然後水、空气及岩屑的
混合物会通过钻杆冲走至沉淀池
技 术 词 汇
「受规管机械」 指 由内燃机发动且额定输出功率为19千瓦至560千瓦的任
何移动机械或可运输工业设备 (而非第374章道路交通
条例附表1所列的一类交通工具)
「地盘平整工程」 指 包括在倾斜土地上的挖掘工程、填土工程、防止山泥
倾泻工程、山泥倾泻补救工程及地下水排水工程在内
的任何工程
「平方尺」 指 平方尺
「十大基建项目」 指 香港行政长官於二零零七年十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中宣
布的十项大型基建项目,包括南港岛线、落马洲河套
区、沙田至中环线、西九文化区、屯门至赤t角连接
路及屯门西绕道、启德发展计划、广深港高速铁路、
港珠澳大桥、新界东北新发展区及港深西部快速轨道
「 %」 指 百分比
前 瞻 性 陈 述
本招股章程载有若干有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前瞻性陈述及资料,该等陈述及资料
乃基於管理层的信念、其作出的假设及目前所掌握的资料而作出。在本招股章程中, 「旨
在」、「预计」、「相信」、「能够」、「估计」、「预期」、「今後」、「有意」、「或会」、「应当」、
「计划」、「预测」、「寻求」、「应」、「将会」、「会」以及该等词汇的相反词及类似表述,当涉
及本集团或其管理层时,即指前瞻性陈述。
该等前瞻性陈述反映管理层目前对未来事件、营运、变现能力及资本资源的观点,当
中若干观点可能不会实现或可能会改变。该等陈述受若干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 (包括本
招股章程所述的其他风险因素) 所影响。
阁下应审慎考虑,依赖任何前瞻性陈述涉及已知及未知的风险及不明朗因素。本公司
面临的风险及不明朗因素可影响前瞻性陈述的准确性,该等风险及不明朗因素包括但不限
於下列各项:
本集团的经营及业务前景,包括其现有及新业务的发展计划;
我们经营所在行业及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及状况;
本集团的业务目的、业务、策略及达成该等策略的计划;
本集团经营所在市场的整体经济、政治及业务状况;
本集团经营所在行业及市场的监管环境及整体前景;
全球金融市场及经济危机的影响;
本集团的财务状况;
本集团降低成本的能力;
本集团的股息政策;
本集团业务未来发展的数量、性质及潜力;
本集团可能寻求的各种商机;
原料价格的波动以及本集团将任何价格上涨转嫁予客户的能力;
前 瞻 性 陈 述
本集团雇用及挽留人才的能力;
竞争对手的行动及发展,以及本集团在该等行动及发展下竞争的能力;
利率、汇率、股价、交易量、业务、利润、风险管理及整体市场趋势的变动或波
本招股章程 「风险因素」一节所述的其他因素;及
本集团无法控制的其他因素。
除根据上市规则或联交所其他规定的持续披露责任外,我们并不拟更新该等前瞻性陈
述。由於该等及其他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本招股章程所讨论的前瞻性事件及情况未
必如我们预期的方式发生,或根本不会发生。因此, 阁下不应过分依赖任何前瞻性资
料。本节所载此警示声明适用於本招股章程中的所有前瞻性陈述。
在本招股章程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有关我们或董事意向的陈述或提述乃於本招股
章程日期作出。任何该等资料或会基於未来发展而改变。
风 险 因 素
在投资发售股份前, 阁下应审慎考虑本招股章程所载全部资料,包括下述风险及
不明朗因素。本集团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可以受到任何该等风险的重大不利影
响。由於任何该等风险,股份的交易价格或会下挫, 阁下可能损失 阁下全部或部分
我们相信,我们的营运涉及若干风险,部分在我们控制之外。我们将该等风险及不明
朗因素分类为:(i)与我们业务有关的风险;(ii)与行业有关的风险;(iii)与香港有关的风险;
及(iv)与股份发售有关的风险。
与我们业务有关的风险
我们与客户的聘约乃基於客户手头上的项目。概不保证我们的现有客户於未来的建筑项目
中将再次聘用我们。
我们的客户主要为从事公营或私营建造项目的建筑公司,其中不少在是我们业务营运
中的常客。我们的收益可能甚依重客户获批出项目的数量及规模以及我们於该等项目动用
机械的数量。当客户完成我们在建筑项目参与其中的有关阶段,我们与客户的受聘关系将
会终止。无法保证客户於将继续按相若规模聘用我们为日後的建筑项目服务,亦不保证客
户将再聘用我们。此外,我们通常不会与客户订立任何长期租赁合约,客户一般只受租赁
年期为至少七天至30天的租赁期所约束。因此,我们的客户可以在短期内终止与我们的现
有租赁协议。客户可选择向我们的竞争对手租赁或购买建筑机械,以供其日後的建筑项目
所用。倘若我们日後未能与客户维持聘用关系,则我们的业务营运及日後溢利可能受到不
概不保证我们的供应商在协议届满後,将与我们延长有关独家经销协议,我们的未来溢利
及市场占有率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截至最後实际可行日期,本集团已与五家供应商就其产品於香港市场的代理权订立独
家经销协议,我们据此进行的采购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及截至二零
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四个月的采购总额分别占约41.5%、42.2%、48.2%及41.8%。我们依
赖该等供应商持续供应建筑机械,以维持我们的业务营运。
我们现有的独家经销协议设有有效年期,於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至
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期间需要重续。有关我们独立代理权协议的详情,
请参阅 「业务-独家经销协议」一节。然而,无法确保我们可与该等供应商维持关系,并於
风 险 因 素
协议届满时重续所有独家经销协议。因此,我们可能需要物色其他供应商作为代替,而倘
若我们未能及时按优惠订约条款觅得适合的代替供应商,又或未能物色代替供应商,可能
对我们的建筑机械贸易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即使我们能够从其
他供应商采购,但对方或未能向我们提供与我们目前独家经销商类似质素的产品或所供应
的全面售後服务。我们的未来溢利及/或市场占有率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有关公共项目的政治争议、受影响公众人士的政治阻挠及反对或法律行动令拨款议案延迟
审议等因素,可能导致公共项目延迟动工,可能令我们的营运及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根据F&S报告,政府不断增加的基建需求及於建筑项目的庞大投资是香港建筑市场的部
分主要推动力。根据政府公布的二零一五至一六财政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基建的公共开
支於该财政年度估计达到700亿港元。除了正在进行的十大基建项目外,政府亦已进行其他
建筑及土木工程,如 「楼宇更新大行动」及 「活化历史建筑」。鉴於即将进行香港国际机场的
三条跑道系统项目、港珠澳大桥及屯门至赤t角连接路以及市区更新计划等公共建筑项
目,预期建筑项目的投资额将维持在较高水平,并且将促进来自公共机构对相关建造业的
销售及需求。基建不断增加的需求是香港整个建造业的主要推动力。
公共项目延迟动工的原因可能是 (当中包括) 有关该等项目的政治争议、议员的政治阻
挠令公共项目的拨款议案延迟审议,及受影响居民、实体或其他公众人士的反对、示威或
法律行动。我们能否受聘於我们的客户取决於香港立法会委员会批核拨款的时机,而近年
部分立法会议员延长的讨论经常导致公共项目拨款议案延迟通过。我们的所有收益来自香
港,有关政治环境任何变动亦可能会影响此地的经济及建造业,可能令我们的营运及经营
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的主要客户包括於香港从事公共项目的若干总承建商。因此,倘公共项目延迟动
工,而我们未能在其他项目以同等或类似程度使用我们的机械,则我们机械的使用率及经
营业绩可能直接受到影响。除任何延迟动工情况外,相关项目动工时的不明朗因素亦令我
们更难就我们机械的需求、部署及使用作准确计划,这可能对我们的营运及财务表现造成
不利影响。
我们的客户基础集中,且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六年七月
三十一日止四个月,五大客户分别占同期我们收益约60.4%、54.7%、59.3%及54.4%。若
五大客户向我们批出的合约或租赁安排数量减少,我们的营运及财务业绩或会受到不利影
於往绩记录期内,我们的相当部分收益来自少数的客户。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三个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四个月,五大客户於同期分别占我们收益
风 险 因 素
约 60.4%、 54.7%、 59.3%及 54.4%。 同 期 , 我 们 最 大 客 户 分 别 占 我 们 收 益 约 27.4%、
23.4%、 21.0%及18.2%。
截至最後实际可行日期,我们并无与客户订立任何长期服务协议。因此,我们未能保
证日後将能够挽留客户,或客户日後将维持现时与我们业务往来的程度。倘因任何理由导
致五大客户与我们的业务聘约大幅减少,而我们未能获得相若的业务聘约代替,则我们的
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将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再者,倘我们任何一名五大客户於往绩记录
期内出现任何流动资金问题,这或会延迟或拖欠向我们的付款,从而将会对我们的现金流
量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不能保证将会从新客户或其他现有客户取得大量业务聘
的,成功把客户基础多元化。
概不保证技术通告或政府颁布的其他类似行政措施不会对本集团造成任何负面影响。
根据技术通告,在香港非道路移动机械规例下获豁免受规管机械将於二零一五年六月
一日起逐步被淘汰,而获豁免受规管机械 (包括发电机、风机、挖泥机及履带吊机) 将不可
参与估计合约价值超过200百万港元的任何公共工程的新基本工程合约 (包括设计及建造合
约) 及二零一九年六月一日前的招标项目。有关非道路移动机械规例及技术通告的详情,请
参阅本招股章程 「监管概览」一节。
截至最後实际可行日期,本集团合共有超过600部受规管机械,当中482部受规管机械
根据非道路移动机械规例获授豁免。政府相关工务部将会采纳技术通告,其直接涉及政府
及建造业总承建商订立合约时的合约条款。其对本集团的业务营运并无约束力,亦无监管
效力,即使违反任何条款,也是相关政府部门与有关总承建商之间违反合约条款,而本集
团并非其中一方。董事相信实施技术通告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营运造成重大影响。然而,我
们不能保证政府将不会扩大技术通告之涵盖范围或诠释,或颁布其他类似行政措施,致使
我们的业务营运受到任何潜在影响。於此情况下,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及前
景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计划动用大部份股份发售所得款项购置新的出租机械及运输车辆。我们不能保证该等
新机械的使用率将达到我们的预期,且新机械可能削弱我们租赁机械整体的使用率。我们
的盈利能力亦可能受我们投资出租机队潜在的折旧开支增幅所影响。
如 「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详述,我们计划将估计股份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
86.7百万港元 (或98.5%) 用於投资出租机队及运输车辆。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
风 险 因 素
个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四个月,我们自有机械的整体使用率分别约为
93.2%、91.8%、88.8%及83.8%。我们计划购置新机械及运输车辆或会减低租赁机械整体的
使用率。受经济变动及香港的建造活动表现逊色、或市场需求有变等因素所影响,我们的
出租及/或运输机队的整体使用率或会下降,概不保证新机械或运输车辆使用率将达到我
们的预期。倘新机械及/或运输车辆的使用率未达我们的预期,我们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受
到不利影响。
我们按估计可用年期以直线法计算机器及运输车辆的折旧。更多有关相关会计政策的
资料,请参阅附录一所载的会计师报告。由於我们持续於租赁及运输机队作出重大投资,
预期会产生更多折旧开支。倘我们无法以预期的使用率使用新机械或运输车辆,则我们租
赁或运输机队的使用率、我们的纯利率及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倚重我们的主要管理人员。
我们的成功及增长取决於我们能否物色、聘请、培训及挽留合适、熟练及合资格的雇
员,包括具备必要业内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我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特别是我们的执行
董事) 为我们的重要成员。倘任何该等执行董事日後不再参与本集团的管理而本集团未能及
时找到合适的替代人选,则可能会对本集团的业务、经营业绩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我们不一定能获得适合的物业,以储存机械及作为办事处,可能须作搬迁,另觅他址。
我们已为一幅位於新界坪f的土地订立租赁协议,以供储存机械及存货。无法保证我
们在有关协议届满後可以继续租用该土地。倘若我们未能重续现有租约,觅得适合的新物
业,或对我们出租机械的需求出现突变,我们可能需要另觅他址。由於储存设施需安置於
符合土地规划及土地使用规定容许的物业,有关物业可能并非需要时可以即时获得。倘我
们在有需要时却未能延长现时的租约及/或未能觅得他址或其他物业,此将对我们的营运
造成困扰,从而有损我们的经营。
风 险 因 素
我们须承担外汇风险。
我们一般利用港元、美元、日圆及欧元支付采购款项。另一方面,我们收取客户的付
款则仅为港元。因此,我们须承担外汇风险,因为在我们根据有关协议下发订单时港元与
外币的汇率可能明显有别於我们需向供应商付款时的汇率。此外,若汇率波动使我们的销
售成本上涨,我们未必能及时地调整售价将增幅转嫁客户,对我们的溢利造成负面影响。
本集团已采纳对冲政策,以确保我们的对冲活动得以妥善进行。有关我们对冲政策的
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 「财务资料-有关市场风险的定量及定性披露-对冲」一段。我们
须承担汇率波动,而有关风险或对我们的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四个月,
我们分别录得汇兑收益/ (亏损) 约123,000港元、 1,793,000港元、 (47,000)港元及(736,000)
新机械的成本可能上升,或使我们更换机械的开支大幅上升,在若干情况下,基於供应商
的限制,我们甚至无法采购机械。
我们定期更换我们机龄在15年以上的发电及能源机械,为租赁机队加入全新机械。新
机械的成本可能上升,或使我们更换机械的开支大幅上升,在若干情况下,基於供应商的
限制,我们甚至无法采购机械。我们出租机队所用机械的成本可能上升,原因并非我们所
能控制,例如通胀、遵守政府法规或材料成本上涨。价格上涨可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
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我们未必可及时采购所有必需的替换机械,因为供应商未必可配合我们的采购
时间表。若新机械的需求大幅上升,生产商未必能够及时满足客户的订单。因此,我们在
购置若干类别机械方面可能遇到较长的前置时间,而我们无法保证能够取得充足所需的机
械类型或数目,以按照我们的预期计划更换较旧的机械。因此,我们或需使用超逾我们认
为最理想适用机龄的机队或缩减机队,两者均可能限制我们业务增长的能力。
风 险 因 素
我们的业务面对建造业常见风险,而我们现有的保险涵盖范围未必就该等风险为本集团提
供充分保障。
我们或会因日常营运中发生火灾、水灾、盗窃或其他意外而面临物业及建筑机械的损
失或损坏风险。有关事件可能导致业务中断,并因而对我们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我
们现时为租赁机队的大部份机械投购所有厂房风险,涵盖火灾、水灾及其他灾害,并为运
输车辆投购全面保险。倘我们因存置设施发生盗窃或任何其他意外而面临建筑机械、租赁
机队或存货损失、损坏或业务中断,有关损失未必获保险范围覆盖,故我们亦未必能够获
得赔偿,这其後将对我们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尽管我们承担雇员保险及我们仓库及办公室的第三方责任保险,倘我们因意外而被追
讨索偿,保险未必能够全面涵盖我们的责任。在该情况下,我们的盈利能力及财务表现将
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聘请第三方进行我们营运周期内的若干工作。若该等第三方表现欠佳或拖延工作,则
可能对本集团的声誉产生不利影响。
本集团聘请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将建筑机械付运至客户的建筑地盘及於客户的建筑地盘
组装u卸装我们的建筑机械。本集团对该等服务供应商表现的审核及监察未必犹如我们管
理属下员工般直接及有效。倘我们无法确保该等第三方服务供应商的服务质素,则可能会
窒碍我们及时向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由於聘请彼等进行各类项目,本集团承受与第三方
服务供应商表现欠佳或延误有关的风险。倘发生有关风险,我们向客户提供服务的质素或
会转差,因而影响本集团的盈利能力、财务表现及声誉,并导致诉讼或损害索偿。
此外,倘第三方服务供应商违反任何有关健康及安全事宜的规则及法规,本集团或会
遭检控及u或面对损失及损坏索偿。如有违反,我们的营运以至声誉及财务状况将受到不
我们并不保证日後将派付股息。
本集团并不保证会宣派股息。未来任何股息的宣派、支付及金额均由董事会酌情决
定,视乎 (其中包括) 本集团的盈利、财务状况及现金需求,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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