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企业社保,取消一个退伍老兵每月补贴800的补贴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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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基础知识(2)
本章共分为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及其含义 二、社会保障的特点和功能 三、社会保障的内容和体系 四、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与给付 五、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节 社会保障的概念与含义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 1.一般定义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 旨在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经济生活安全各种项 目的总和。 2.国外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 英国:认为社会保障是一种公共福利计划,旨在保护个人及其家庭免除因失业、年老、疾病 或死亡而在收入上所受到的损失,并通过公益服务(如免费医疗)和家庭生活补助,以提高 其福利。 美国:社会保障是安全网,对生老病死、伤残孤寡、衣食住行、工作学习等方面提供安全性 保护。 德国:认为社会保障是为因生病、残疾、老年等原因而失去劳动能力或遭受意外而不能参与 市场竞争者及其家人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其目的是通过保障使之重新获得参与竞争的机 会。 法国: 社会保障是使在竞争中失败的人不致遭受不预之灾, 为那些由于失去劳动能力或遭受 意外困难而不能参加竞争的人,在生活上提供保障。 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是通过采取一系列综合性的政策和措施而追求到的一种社会成果, 这些政策和措施是对因疾病、失业、年老以及死亡而中断收入来源、陷入贫困的公众(或者 是其中的大部分)加以保护。 我国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因年老、疾 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遇到障碍的社会成员提供 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3、各国对社会保障定义理解的共同点 认为社会保障是为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需要某些特殊帮助者提供的维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保 障制度。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不仅与政治、文化有关,而且还受到经济发展与社会环境的制约,是个 多维的概念。 二、社会保障的含义 对社会保障的概念要给予比较全面的、 准确的、 科学的概括, 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社会:补偿弱化的家庭保障功能,解决特定的社会问题以 稳定社会。 2、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一是基于人的生存权的保护,二是受制于经 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3、社会保障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社会成员只要符合社会保障的条件,就应该无一例外地成 为社会保障的对象。但是就具体的保障项目来讲,谁被保障,谁不被保障,是有严格的限制 的。如社会救助只包括在基本生存上遇到困难的特殊社会群体; 4、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保证和依据是社会立法:即国家以立法的形式来确定社会保障的范 围、资金来源及支付标准等基本内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其得以实现。 三、社会保障的范围和对象 1.保障的一般对象 社会保障的一般对象全体社会成员。 按经济活动性质大致可分为四大类, 国家公务员 即, (包 括军人、我国包括比照国 家公务员待遇的人员) 、工商业工人、农业工人(包括渔业)实现农业商品化如在农场工作 的人员以及个体劳动者。 2.具体的保障范围:视保障的原则及国情而定。 实现普遍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为全体社会成员; 实现特殊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有选择,为部分社会成员; 我国的社会保障范围:面向社会全体成员,但许多项目只面向城镇的工薪阶层,农村社会保 障体系尚在建设之中,由我国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决定。大多数地区农民是家庭保障。但如 果进城打工,就应该受到保障; 发展趋势:随保障内容的完善而不断扩大。但何时扩大到更广的领域,要视各国经济发展的 情况、经济承受能力而定。 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一般概念 2、社会保障的含义 选择题: 1. 社会保障制度旨在满足人们什么水平的生活需要?(单选) A.小康生活需要 B.基本生活需要 C.富裕生活需要 D.现代化生活需要 2 .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依据是什么? (单选) A.社会立法 B.企业和个人的自觉性 C.思想教育 是非题: 1、社会保障不是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1) 错,社会保障是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2) 因为社会保障的目标是保障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使社会成员不至于因为年老、疾病、失 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陷于贫困。 第二节 社会保障的特点与作用 一、社会保障的目的和意义 制度设计的目的:维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1、经济目的 通过社会保障,使社会成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最基本的生活条件; 2、政治目的 通过社会保障, 保证国家的各项政策得到贯彻和实施, 维持社会稳定, 巩固现存的社会制度。 二、社会保障的特点 一是社会性 社会保障对象具有社会性,即其保障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 社会保障组织管理机构的社会性; 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社会性。社会共同承担制。 二是强制性 各国均用法律的形式将社会保障制度固定下来, 以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 避免了主观随 意性。 社会保障所规定的某些保障项目, 不论个人或雇佣单位愿意与否, 都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规定 参加并接受其保障;社会成员个人无权选择所参加的社会保障的项目、待遇,社会保障机构 也无权拒绝社会成员享受其权利的要求;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以立法形式保证实施, 符合缴纳条件的个人和团体, 都必须按要求缴纳, 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 某市外商投资企业以本企业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为理由, 拒绝参加企业的基本社会保 险。问外方老板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要点: (1) 不对。 (2) 城镇企业参加基本社会保险是政府立法规定的,立法范围内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3)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 费。 ”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是应参保企业的义务,是其职工应享有的权利,因此不能 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社会保险。 三是普遍性 保障项目普遍:社会保障的项目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险又包括养 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多个方面; 保障对象普遍:覆盖至全体社会成员; 四是公平性 符合保障的对象能够均等地获得社会保障的机会和权利; 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公平和进步。 案例分析 某企业以经济效益不好以及留住人才为由, 只为企业中层以上干部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问该 企业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要点: (1)不正确。 (2)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为所有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只为部分职工 缴纳社会保险违背了社会保障的公平原则。 五是互助性 横向互济:部分保障项目如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遵循的是一种大数法则,也即是多数成 员实现对少数遭遇风险成员的收入补偿,此外,还有企业间、地区间的互济; 纵向互济:代际之间的互济。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部分体现的是下一代对上一代的反哺。 案例分析:某企业是一家私营企业,于 2001 年建成投产,招收的均是 30 岁左右的年轻劳动 力。 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该企业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 但该私营企业主以本 企业没有退休职工为由, 只答应承担与本企业员工相关的社会保险费用, 拒绝缴纳社会统筹 的其他社会保险支出。请问:该企业老板的做法是否正确?请简要说明理由。 分析要点: (1)该企业老板的做法是错误的。 (2)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实现社会统筹的原则,也即全社会各类企业按照相同的 资金筹集原则,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基金。 (3)企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基金中,一部分划入本企业职工的帐户,另一部分纳入社会 统筹基金, 在不同的地区包括不同企业之间统筹。 因此仅为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违背 了社会互济的原则,不利于社会统筹。 六是储蓄性 一部分社会保障项目的资金是先行扣除、缴纳和储存,然后分配和使用。其实质是“取之于 已,用之于已。 ” 三、社会保障的功能 1.社会保障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市场经济的特点:一是通过市场机制作用于社会,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市场机制 存在不可避免的弊端:盲目性、外部不经济、无法协调效率与公平等。 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有效手段之一。 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由竞争性的市场 体系与以政府为主体的宏观调控体系两部分组成,二者相互作用,进行资源配置。国家运用 社会保障干预市场失灵。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公共利益。 2.社会保障的社会性功能(对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的作用) 社会保障的稳定功能: 通过保证劳动者乃至国民在特殊情况下的生活问题, 从而实现整个社 会乃至统治秩序的稳定。 被誉为“社会安全网”和“社会减震器” 。国际劳工组织在总结各国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作 用时指出: “没有社会的安定,就没有社会的发展;没有社会保障,就没有社会的安定” ,客 观地描述了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稳定机制的重要性和功能。 社会保障的公平功能(即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关系的功能) 起点公平:通过社会保障,使社会成员不致于因先天不足或生活无保障而陷入生存困境; 过程公平:则意味着能够通过社会保障,让一部分竞争的失败者重新参与社会的公平竞争; 结果公平: 而社会保障所具有的收入再分配功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 差距,在客观上起到了降低社会成员发展结果的社会不公平性的作用。 (公平是相对的) 2、社会保障的经济性功能(对应于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调节投融资功能:社会保障的资金直接来源于社会保障费、国家资助(财政补贴)以及资金 运营收入, 经过长期积累, 数量巨大, 并具有较高的稳定性, 成为国家调节投资的一大支柱。 平衡需求功能: 经济要保持健康的发展, 就要保持需求与供给的总体平衡。 在经济扩张时期, 就业比较容易,失业率低。在经济紧缩期,找工作困难,失业率高,可支配的收入减少,容 易造成有效需求不足。 社会保障被称之为调节经济的蓄水池, 具有非常有效的平衡需求的作 用。 当经济衰退而失业增大时,由于失业给付,抑制了个人收入减少的趋势,给失去职业和生活 困难的人们以购买力,从而具有唤起有效需求的效果,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复苏。 而当经济高涨失业率下降时,社会保障支出相应缩减,社会保障基金规模因此增大,减少了 社会需求急剧膨胀,最终又使社会的总需求与总供给达到平衡。 可见, 社会保障支出自动地随着国民经济运行变化情况呈现出反方向增减变动, 这就是社会 保障支出手段的“内在稳定器”功能,以支出为手段,调节社会总供求关系,自动地平抑经 济过热或过冷的现象,维持社会安定,促进和保持国民经济良性循环。 国民收入再分配功能:通过税收的环节,在一次分配的时候,将高收入者以征税的形式收上 来,通过财政手段转移支付,再分配低收入者,缩小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 平。 保护和配置劳动力功能 维持劳动力再生产:通过失业救助,使失业者能够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通过就业培训,又 使得失业者得到了新的技能,重新就业。 促进劳动力有效配置: 通过社会保障调控, 劳动者无后顾之忧, 可以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实现劳动力要素的有效配置。部分劳动力则通过失业救助,找到了最能发挥其能量的工作, 也即实现了有效配置。 选择题:以下哪些是现代社会保障所具有的基本功能?(可多选) A.实现共同富裕 B.维护稳定社会 C.保持社会公平 D.促进经济发展 三、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1、经济发展状况对社会保障的影响作用 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社会保障的对象范围:发达国家“从摇篮到坟墓”的全民高福利,发展中 国家面向部分成员的保障,我国主要面向城镇居民。 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社会保障的项目和内容: 社会保障项目和内容的扩大基本上和当地经济发 展水平同步前进。 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社会保障的水平: 社会保障的支出要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有关方面的 承受能力相适应,它不仅可以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而且又可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 速及健康发展。 2、社会保障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作用 (社会保障的经济性功能) 社会保障通过国家财政政策对宏观经济产生影响:社会保障收支是调节经济的自动稳定器, 政府可以利用膨胀性和紧缩性政策,刺激经济稳定增长。 社会保障对人力资源投资及经济增长具有影响作用:社会保障为劳动者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提供各种教育、培训机会,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素质。 社会保障对资金积累和资本市场具有影响作用: 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有二个基本模式, 现收现 付制和完全积累制。 不同的筹资模式对资金积累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产生不同的影响。 现收现 付制,对资本市场的作用不大;但完全积累制作用较大。在完全积累制下,每年巨额的社会 保障基金流入资本市场, 提供经济增长所需的货币资金。不仅使社会保障资金不断保值、增值,而且推动了资本市场 的发展。 社会保障为经济增长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社会保障所起的稳定社会作用, 在一定程度上弥 补了市场机制造成的分配不公,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 3、社会保障应与经济保持协调发展 社会保障发展速度如果超前或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都是有损于社会发展的。 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特点 2、社会保障的功能 3、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是非题:社会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不大。 分析要点: (1) 错,社会保障能够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2)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保障通过维护劳动者的生存权益,能够保证劳动力 的再生产,从而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二是社会保障基金能够起到调节积累与消费的功能, 从而引导经济正常平稳地向前发展; 三是社会保障承担了诸如义务教育、 困难救助等社会发 展方面的责任,发挥了稳定社会的作用,从而能够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第三节 社会保障的内容和体系 一、社会保障的体系构成 一般大致划分为核心(基本)保障与补充保障两大层次。社会保险是核心保障,因为社会保险 覆盖了人口群体中最重要的部分―劳动者群体, 因此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主导地位, 是实现 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 其他社会保障项目包括社会救助、 社会福利、 社会优抚等为补充保障。 二、各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美国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退伍军人补助、老人医疗服务、教育、 住房。 英国:包括:社会保险、社会补助(住房、儿童、食品、高龄老人) 、社会救助(低收入户、 贫穷老人、失业者) 、保健服务、社会服务。 瑞典: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义务教育、家庭福利、职业培训。 日本:包括社会保险、国家救济、社会福利、义务教育。 中国: 社会救助――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保障最低生活; 社会保险――基本保障,保障劳动者失去劳动能力,从而失去工资后仍能享有基本生活; 社会福利――增进城乡全体居民生活福利的高层次社会保障; 社会优抚――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保障社会上备受尊敬的军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 三、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主要介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社会优抚。 1、社会保险 定义: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 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作用: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主导地位,是实现社会保障的基 本纲领。 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概念的区别与联系 社会保险只是一个属概念;社会保障是个种概念,也就是社会保障涵盖了社会保险的概念。 二者都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保障的范围不同。 英文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的意义,而非我们某些译著所译的“社会保险” 。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 共同点:二者都是对某种风险开办业务,在资金平衡上都遵循大数法则,都属于“保险”范 畴。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人身保险在保障对象、风险性质和保障功能上是一致的,它们都 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老、病、残、伤等为保险责任,都为社会成员提 供经济生活保障,维持社会安定。 区别:目的不同,商业保险以盈利为目的,而社会保险则不能,其目的是保证劳动者的基本 收入;资金来源不同,商业保险的资金为源完全依靠投保人的缴费,社会保险除了参加保险 者的缴费外,在不同程度上还要依靠政府财政的支持。效力不同:商业保险实行的是自愿原 则,而社会保险则由国家参与组织和管理,带有强制性。 2、社会救助 定义: 指国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 障制度。 作用:社会救助是每一个公民应享受的权利,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社会救 助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要实现的最低纲领和目标。 3、社会福利 定义: 是为全体成员提供的各种福利性补贴和举办各种福利事业的总称。 包括一般的社会福 利、职工福利和特殊的社会福利。一般的社会福利,是国家和社会有关部门团体举办的社会 文化教育事业以及市政建设、社会服务等,享受的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 职工福利,是职工所在单位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建立各种补贴、提供劳务或发放实物, 以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享受的对象是本单位的职工及家属。特殊的社会福利,是国家 和社会为残疾人和无劳动生活能力的人举办的福利事业,包括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老人 福利等。 作用:社会福利是最高层次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的最高纲领和目标。 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 西方福利国家大福利小保障:社会福利外延最宽包括社会保障、医疗服务、住房福利、个人 福利甚至于教育福利。 我国是大保障小福利: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险一样,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 4、社会优抚 定义: 是指政府和社会对军人等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及其家属予以优待、 抚恤和妥善安置的 一类社会保障制度。 内容:社会优抚的内容主要包括向烈属、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废军人提供抚恤金、优待 金、补助金;举办荣誉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提供服 务等。 作用:社会优抚是社会保障的特殊构成部分,属于特殊阶层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的特殊 纲领。社会优抚目的在于安定军心,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稳定。 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及其作用 第四节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与给付 一、社会保障基金的含义 定义:社会保障基金是为实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所建立起来的、法定的、收支平衡的、专款 专用的经费。这种基金一般是按不同的社会保障项目分别建立的,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 助基金、社会福利基金、社会优抚基金等。 特点:社会三大基金体系(补偿基金、积累基金、消费基金)中消费基金的组成部分。它属于 社会消费基金, 与个人消费基金有所不同, 个人消费基金一般是通过劳动报酬的形式分配给 个人,由个人掌握。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掌握在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手中,按照保证基本生活需 要或最低生活需要的原则分配给那些暂时或永久性离开劳动领域、需要帮助的人们。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 1、定义: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又称社会保障基金的征集,是指由专职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和计征对象征收社会保障费(税)的一种法律行为。 2、筹资的总原则:社会共同责任制原则,也即由三方合理负担。包括两个层次的涵义,一 是三方共同出资,二是各方出资比例应适度合理。 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坚持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同出资的原则,主要资金来源是 企业(雇主)和个人的双投保,政府以目的税(一般是薪给税或社会保障税)形式从企业和 个人那里收取用作社会保障的资金, 然后再分配给那些需要保障的人, 不足部分由政府以非 目的性的各种直接税和间接税补足或补贴。 3、筹资渠道:各类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渠道有所不同,归纳起来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支出,来源于一般税收; (2)社会保障费中由企业(雇主)缴纳的部分; (3)社会保障费中由个人缴纳的部分; (4)社会保障基金的资产运作收入; (5)社会保障基金的自身增值部分,如利息、红利等; (6)其他来源:包括各种捐助和借款等。 具体至各类社会保障项目,社会救助基金与社会福利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和社会捐赠, 而社会保险基金则采用国家、企业和个人多方筹集的模式。国家的资助:国家对社会保障的资助和补助,可分为三种方式:财政拨款(根据预算的事前 拨款和事后拨款) 、国家让税(根据政策对税收让利使社会保障基金增加,分为三种形式: 税前征收、免税、享受的待遇也不征税) 、国家让利(社会保障基金的存款利率提高、投资 的收益也不征税) 。个人和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都是税前的,个人帐户的利息收入也免征 利息税。 用人单位(企业或雇主)缴纳的社会保障费: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缴纳。关键 是如何确定一个恰当的比例的问题。 一般应该根据经济发展速度确定。 带有很强的地区性特 点。没有包括企业利润留成的福利基金。 社会成员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法律规定按个人收入一定的百分比缴纳。 三、资金筹集的模式 1、现收现付制: 原则: 采用的是近期横向平衡原则。 即先作出当年或近一二年内社会保障所要支付的费用预 算,然后按一定比率分摊到参加该保障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当年提取当年支付。 特点:收支平衡,以支定收,收费的比率必须根据支出的需要而加以调整,费率调整灵活但 不同的年份之间波动较大。 2、完全积累制 原则:采用的是长期纵向平衡原则。即在对未来较长时间的宏观预测的基础上,预计保障对 象在保障期内所需享受保障待遇的总量, 据此按一定比例将提供保障所需费用分摊到保障对 象的整个投保期间。换句话说,本代人需要的保障金靠其在职时自身的储蓄积累,其本金和 利息作为保险金。 特点:在较长时期内收费率保持相对稳定,并在计划初期形成大量的储备金。 3、部分积累制 原则:综合了上述两种原则,即一部分资金的筹集采用现收现付方式,以保证当前开支的需 要,另一部分资金采取积累的方式以满足支付增长的需求。 特点:以支定收,略有积余。收费率分阶段调整,一般初期低些,以后逐步提高,以保持相 对稳定。 此外, 还有个人帐户储存制模式, 如新加坡的基金积累模式。 在自愿储蓄基础上加以法制化。 发展中国家较普遍。四、社会保障资金的保值和增值 1、意义:是一种刚性支付,是保命钱。 2、只有积累制基金才需要保值增值 3、如何运作才能保值与增值 (1)储蓄:消极、保守的保值手段。特别是在银行利率低于通货膨胀率时,容易导致贬值; (2)投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或受其委托的机构,用社会保障储备金购买国家政策和法律许 可的特定的金融资产或实际资产,以期获得适当预期收益的基金运用行为。是一种主动、有 效保值增值的手段,但风险相对较大。 有形资产的投资:如建设医院、其他基础设施、住房等;可以防止高通货膨胀,但投资流动 性差,安全性也较差,不利于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的随时支付。 投资于公债:这项投资具有很强的安全性,且可以随时变现,是一种相对比较稳妥、可靠的 投资选择,但是收益并不是很高。目前各国社会保障基金这种投资比重比较大。 证券投资:该项投资盈利较高,风险较大,在金融市场健全的条件下,其变现能力较强,可 以抵消一定的风险,但就我国目前的情况,尚须加强这方面的监管。 信贷投资 :主要有工商业信贷、住房信贷和个人信贷。这种方式在我国运用的不多。 四、社会保障资金的支付 1、支付原则 社会保障资金的给付一般按照供款基准原则和受益基准原则进行。 供款基准原则:是指受益人的受益标准取决于其缴费数额。它强调谁缴费谁受益、受益标准 的给付与个人缴费的多少相联系。强调的是权利与义务对等。 受益基准原则: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确定受益水准,给付与缴费数额没有直接关系。 强调 的是公平。 2、给付形式 一律定额型:只要被保险人符合规定的某些统一的资格条件,如缴纳保险费的期限和数量, 就业年限,等等,就可以领取同样数额的保险金以保障最低生活水平。如生育津贴、保健津 贴、价格补贴等采用的就是这种支付方式。 所得比例型: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不同的保险项目, 确定各个保险项目的保险金支付方 式,然后根据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前的收入情况,确定具体的给付标准。这种支付方式适用于 享受社会保险前有劳动收入的社会成员,具体的社会保障项目包括养老、失业等。 二阶层型:结合了前两种制度的优点,也即在给予符合条件的居民基本保险金,保障其基本 生活的基础上, 再按收入比例发放另一部分的补充津贴。 旨在在保障所有国民最低生活水准 的基础上,使在职劳动者能尽可能维持过去的生活水准 3、支付的形态 一是实物形式,是指政府直接为社会成员提供特定商品或劳务的一种社会保障基金支付形 式。 二是货币形式。货币支付比较简单,但有时名义货币与实际货币会有出入,就是有钱买不到 或不够买想要的东西。 常用的支付形态: 通常社会福利基金、 社会救济金和优抚安置金支付中程度不同地采用实物 支付形式。包括免费医疗,也是世界各国所采用的。美国实物支付占 70%。在我国,货币 形式是社会保障待遇支付的主要形式。 4、支付的水平 (1)生存需要是确立待遇支付水平的立法基准; (2)社会保障待遇水平适当调整的原则:第一,随物价上涨而调整待遇水平的原则:只是 保值。第二,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原则:是实实在在的增长。 五、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专款专用。 案例分析:某市企业领导社会保险意识差,不愿缴纳社会保险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工 作,仍拒不缴费。为处罚该企业,社保经办机构采用了停发该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做法, 请问这样的处理是否妥当? 分析要点: (1) 不妥当。 (2) 国务院明确规定“要严格实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 ,也就是说缴费和养老金 支付是不能挂钩的。 (3) 按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办法,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为在职职工缴费,与退休人员毫无 关系。如果不缴费就不拨付养老金,等于拿退休人员做人质,是错误的。 案例分析:某地政府在于 2000 春节期间,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企业职工的关怀,要求 劳动保障部门从社会保险基金中拨 20 万元,用于慰问职工。请问:该地政府的要求是否正 确,为什么? 分析要点: (1) 该地政府的要求是不正确的。 (2) 这一要求违反了《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暂行规定》 中关于社会保险基金 “要保证专款专用, 严禁挤占挪用”的规定。 选择题:按社会保障的给付原则分类,社会保障资金的给付一般可分为哪几种类型? A.一律定额型 B.所得比例型 C.就业关联型 D.二阶层型 计算题:假定某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为 8%,通货膨胀率为 5%,社会保险基金期初投资 额为 1000 万元,要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有 10%的增值,则投资的期末收益应达到多少万元? 解答: 社会保障基金要做到保值和增殖, 取决于二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通货膨胀率及其程度, 二是投资的收益率,而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无关。因此,要确保社会保障基金有一定比 例的增殖,则必须考虑通货膨胀率与投资收益率: 投资的期末收益应该达到:%+10%)=1150 万元。 本节重点: 1、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的意义; 2、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主要模式; 2、社会保障基金如何保值和增值。第五节 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 英国:世界上第一个颁布社会救助法规,称《济贫法》 。 贫民救济:具有恩赐性和惩罚性的特点,1601 年颁布了《伊丽莎白济贫法》(俗称《旧济贫 法》),该法具有强迫劳动和福利救助的性质,成为未来社会保障的雏形。 社会救济:1834 年颁布了新的《济贫法》 ,认为救助不是一种消极行为,而是一项积极的福 利举措,新《济贫法》被看成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德国:世界上第一个以立法形式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 2、美国:最早颁布《社会保障法》 。 三、现代社会保障的制度模式 世界各国由于保障的项目和内容不同, 所以保障模式也不尽相同。 从保障资金的筹集方式分, 主要有四种不同的模式。 1、传统型保障模式。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社会保障基金筹集采用国家、雇主和雇员三方 负担的原则, 社会保障待遇给付标准与劳动者个人收入和保障缴费相联系。 这种模式更注重 效率目标的实现。 2、福利国家模式。以英国、瑞典、挪威等国为代表。为全民保障,保障项目无所不包,社 会保障费用主要来源于国家税收, 保障水平偏高。 其资金筹措方式是课税资助下的现收现付 制。这种模式更注重公平目标的实现。但国家的财政负担严重,目前这些国家也正在实行改 革。 3、国家保障型模式。以东欧及前苏联为主要代表。与计划经济相适应,受保人个人不需要 缴纳费用,保障水平较高,保障待遇与劳动贡献相联系。而且在管理体制上实行中央集权管 理体制。实行这种模式的国家把公平与平均主义相混淆,不但牺牲了效率,而且助长了社会 保障负功能――惰性和依赖性。 4、储蓄保障型模式。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国家通过强制储蓄方式进行。实行个人账户积累 制。保险费由劳资双方按比例缴纳。政府不提供资助,职工之间没有互助互济也不共同承担 风险,完全是一种“自助式”的保障模式。 我国实现的是中国特色的一体化多途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 五、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生 1、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第一阶段,国家保障模式。建国初期到 1966 年,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创建阶段。与前苏 联的国家保障模式相类似,低工资、高保障;社会保险金在全国范围内由总工会统筹调剂, 但农村没有社会保障。 第二阶段,企业保障阶段。1966 至 1976 年十年动乱时期,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被解体 成为企业保险制度, “企业办社会”成为这一阶段的特征。企业保险制度导致了两个严重的 直接后果:一是社会保险金的统筹调剂工作停止,社会保险的调剂职能丧失,造成行业间、 企业间负担的不平等;二是社会保险基金停止积累,由企业实报实销,加重了企业负担,加 重了企业办社会的责任。 3、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特征: 是以计划经济为基础,其内容主要由国家保障、单位保障、农村集体保障等三大板块组成, 各保障项目分别按三大板块来设置的,形成了相互独立、互不交叉,又不成体系的“三张安 全网” 。 国家保障是以中央和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 面向全体社会成员, 无偿提供有关物质援助, 它包括救济,福利,补贴,优抚和赈灾等。 单位保障是以单位为责任主体,以本单位职工及其家属为对象,包括了就业、养老、工 伤、医疗、生育、遗属、困难和福利。 农村集体保障是以农村集体组织为责任主体, 以农民为对象, 进行合作医疗和对五保户 等特困人员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国家对各个保障项目,是按照行政职能分工,分别由劳动、人事、卫生、民政、工会等有关 部门,来对不同的对象组织实施。除农民和城镇社会闲散人员外,由于城镇进入劳动年龄段 的公民几乎都进入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 单位承担了保障的主要职能。 尽管传统的社会 保障制度层次单一,不成体系,但它对稳定社会,发展经济起到了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 改革开以来,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与之相适应也进行了 一系列改革,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由于社会保障的各个项目分别由几个有关部门承 担,造成多头管理,多家经办,政出多门,加之改革又是从地方先起步,固然给形成完善的 社会保障体系带来了困难。 2、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社会保障覆盖面小,实施范围窄:主要是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实施,县以上大集体单位参照执 行, 社会保障层次单一 :只有国家法定保险一个层次 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单一 :个人不交保险费,容易养成依赖思想,缺乏自我保障意识,不利 于群众参与社会保险,也加重了国家财政负担。 保障资金的社会化程度低,保障不力:不仅影响了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而且阻碍了劳动力 在企业之间的正常流动。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分散, 政出多门: 我国社会保险工作由政府不同部门分别管理, 效率不高。 社会保障制度办法及待遇结构不合理。管理上存在某些混乱和漏洞。 我国的社会保障改革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就作为国民经济改革的配套措施提到议事日程 上来,开始迈开改革的步伐; 1992 年党的“十四大”召开,是我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改革的一个历史性标志。把 历来实施的国家统筹模式, 改革成为大多数国家实行的、 强制劳动者个人也缴费的投保资助 模式; 党的十四大以来,是我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阶段。 3、我国社会保障的构成与特点 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发源地; 2、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有哪几种模式,各有什么特点? 3、我国社会保障的构成与特点。职场案件剖析:高薪不能替代养老保险 案件回放:某外商独资公司,高薪聘用了一位博士毕业生赵某,担任副总经理。当时,在谈 到工资待遇时,公司说: “董事会给你定的工资为 1.2 万元。不过,除了工资以外,没有其 他福利待遇了。像什么医药费报销、养老等问题都得自己解决,公司概不负责。 ”听了这话, 赵博士心里盘算开了: “公司给我的工资的确是够多的,可就是将来万一得了什么大病,或 者老了怎么办呢?”但他转念又一想: “我刚 30 多岁,一般也不会有什么大病,至于养老问 题,现在考虑还为时过早倒不如趁年轻多挣些钱,实惠。 工作以后,赵博士为了解除自己 ” 的后顾之忧,每月从工资中拿出 1000 元,向保险公司投了一份养老保险。 几个月后,由于赵博士与董事长在公司的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被董事长炒 了“鱿鱼” 。赵博士不服,双方为此打到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赵博士认为,公司未给他缴纳养老保险,是侵犯他合法权益 的行为。但公司认为不缴纳养老保险,是事先讲好的。你既然干了,就说明咱们的协议已经 达成,你现在无权反悔。再说,你不是自己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了养老保险了吗? 点评: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也是 社会保险的一种。劳动法规定的社会保险,不同于保险公司的金融保险,主要区别在于:1、 前者是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但后者却不是;2、前者是强 制性的,即企业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而后者是自愿性的,所以,赵博士自己向保险公司 投保的养老保险,不能代替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 最终结果: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这说明,参加社会保险,缴 纳社会保险费不光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也是劳动者的义务。 它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共同义 务。 2、养老社会保险的类型 (1)世界各国通行的养老保险类型 投保资助型。以法国为代表,其特征是: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保险费,国家适当资助。 强制储蓄型。以新加坡为代表。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纳入个人的帐户,不具有共济的特 征,国家也不承担资助。 国家统筹型。 (2)我国的养老保险类型 传统的养老社会保险 建立:1951 年开始到“文革”前,我国初步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不仅规定了统一的支付 条件、待遇标准和缴费比例,而且规定劳动保险金的 30%上缴全国总工会做为社会保险总 基金,对各地和各企业进行调剂,实际上实行了全国统筹。 1966 年起,取消了社会统筹的 养老保险制度,使之变成了企业保险。 特点:起点高,发展快。从 1951 至 1957 年覆盖面达到 94% 作用:前半段主要是改善人民生活,巩固新生政权。后半段主要是为计划经济体制服务。没 有预积累,全部转为建设基金。企业统负盈亏,无自身利益可言,也不承担最终责任。 现行的养老社会保险 产生: 1991 年,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 “随着 经济的发展, 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社会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社会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 社会保险相结合的制度。 ” 我国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大部分地区仍沿袭原有的模式; 构成:我国企业职工养老社会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社会保 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社会保险;第三部分为企业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社会保险。 基本养老社会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社会保险,它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 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企业补充养老社会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社会保险。 它是在国家法定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的基础 上由企业为提高本企业职工的养老社会保险的待遇水平, 用自有资金而设立的一种辅助性的 养老社会保险。 个人储蓄性养老社会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社会保险。 它是在国家法定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的基 础上由企业为提高本企业职工的养老社会保险的待遇水平, 用自有资金而设立的一种辅助性 的养老社会保险。补充:对我国现行的基本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评价 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在世界上首创的一种新型的基本养 老保险制度。 这个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 即由国 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 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 强调个人 帐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 总之,该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帐户模式的长处;既体 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 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还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 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并可以规定将 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 入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实际上,目前,一些地区已经按此办理。 ◇简单一句话, 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在城镇就业的所有劳动者。 包括户籍不在当地 的城市户籍职工和农民工。判断题:1.实行多层次的养社会保险制度完全符合我国的国情。 答案要点:(1)对。 (2)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稳,应该允许不同地区、不同企业之间的 养老社会保险水平在国家统一政策下存在一定差别。 (3)建立多层次的养老社会保险体系可以减轻国家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的负担,适应不同经济 条件企业的需要,满足不同企业不同层次、不同水准的多种保障需求。 本节重点:1、我国为什么要实现多层次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第二节 养老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 一、资金筹集的模式 1、基本养老保险的筹资模式: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也即部分积累制, 个人帐户部分预积累,社会统筹部分现收现付制。 社会统筹部分在省级乃至国家层面上按退休前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 (一般较低, 维 持最低生活水平)实行平等分配,其基金来源为企业缴纳和国家财政支持;个人账户积累金 额则完全归属个人。 2、实行部分积累制的原因: 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资金紧张的压力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未富先老、发展不平衡、发展速度快、三个高峰合一。 如现收现 付制,则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要求政府在提高养老金缴纳比例、延长退休年龄,增加财 政支出方面作选择。 而在完全积累制下,一旦出现政治、经济不稳定等整体风险,在职人员不但要承担自己积累 资金的风险,而且要承担已退休人员的积累资金的风险,风险加倍。 在部分积累制下,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一部分来自于现收现付制筹资方式,一部分来自于完 全积累制筹资方式,当出现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危机时,可以用在职人员的积累来应付;当 出现整体风险时,承受风险的主要是已积累起来的这部分资金,它是一种刚性支出,它的风 险需要由现实经济来承担。 而现收现付部分并不是累积的风险, 而是一种与现实经济相结合 的风险,政府可采取实际情况采取应对措施。 与完全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比较, 部分积累制应付风险的空间较大, 制度本身的风险较 小。 便于在承认各地保障水平差别的前提下实现全国统一制度的目标模式。 如全国实行统一的基 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则发达地区缴得多,享受得少;落后地区缴得少,享受得多。 部分积累制通过利益机制强化了受保人的自我负责精神与参与意识。 个人积累部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就好比是储蓄,多一份储蓄多一份保障,职工乐于接受这 种保障。 部分积累模式兼有其他两种模式的优点,具有较为灵活的制度特征。案例分析:小王在某市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每月基本工资 1000 元,补贴 7000 元,企业 只按 1000 元/月的标准为其代扣养老保险费,对此,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这种做法是 错误的。老板称:6000 元是补贴,不必缴纳养老保险费,请问这种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1) 错误。缴费工资基数包括固定的津贴和补贴。 (2) 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应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收入的组成部分计算, 即:计时或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 照此计算本人工资低于当地企业职工平均工资 60%时,应按 60%计算,高于 300%时, 只按 300%计算。 (4) 小王的缴费工资基数应为:1000 元×300%=3000 元。案例:老李、老张和小梁同为某市工人,老李月收入 5000 元;老张没有固定职业,靠打零 工为生,不知道自己上一年度的确切收入;小梁今年 4 月份刚参加工作,当月的收入为 800 元。他们所在城市职工平均工资为 1000 元,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 8%。请问,三人应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是多少?并请计算出具体缴费额。 分析要点:(1) 老李的工资收入超出了本地平均工资的 300%的标准,超过部分不缴费,也 即缴费工资基数为 3000 元,缴费额为 3000 元×8%=240 元/月;(2) 老张无法确定自己上 一年收入,按职工平均收入为缴费工资基数,缴费额为 1000 元×8%=80 元/月;(3) 小梁 当年工作,按第一个月的工资为工资基数,缴费额为 800 元×8%=64 元/月。 2、缴费的年限 ◇ 缴费的年限新人 15 年以上;缴费年限至退休年龄时不满 15 年的,不发放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 ◇《规定》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此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 年限满 10 年,不足 10 年者个人账户一次支付。 ◇参保人员因工作流动在不同地区参保的, 不论户籍在何地, 其在最后参保地的个人实际缴 费年限,与在其他地区工作的实际缴费年限及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应合并计算, 作为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劳社厅函〔 号《关于对户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办理 退休手续有关问题的复函》通知。△如何计算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 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为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已参加统筹的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固定工,缴清了社会统筹基金的,1993 年 12 月 31 日以前的实际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 企业职工在实行养老保险人个缴费制前的工龄按国家规定一律视同缴费年限。 其视同缴费的 年限与实际缴费的年限合并后为职工计算退休养老待遇。 工龄计算有关问题? 复员军人的军龄计算为工龄,但其退伍后回家务农的时间不能计算为工龄。 下乡劳动期间可算工龄。此段时间可以与回城招工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凡是带薪上学的,学习期间可以计算工龄。? 工作人员因病,经组织批准离职疗养,其疗养期在六个月以内者,工龄可以连续计算。? 退职、辞退、辞职人员,前段工龄可与再次就业后工龄合并计算。? 停薪留职期间仍可以连续计算工龄。? 职工被判处有期徒刑或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不能计算工龄。没有被开除公职 的 ,其劳动教养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被开除公职的,就应该从其重新参加 工作 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职工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如果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其缓期间可以计算连续工龄,如果 被剥夺了政治权利,他的合并工龄应该从恢复政治权利后重新进行计算。? 被除名的职工,除名前和除名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民办教师或乡村医生, 工龄计算方法: 民办教师被直接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经组织批 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结业) 或成为国家正式职工的,其转正前最后一次组织批 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和转正后的工作 时间合并计算。乡村医生(原赤脚医生)转为正式 职工或进入各级医药院校学习毕业(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 职工的,其转正前最后一次经 组织批准任乡村医生的工作时间(含原当赤脚医生的工作时间) 可以与转正后的工作时间合 并计算。? 农龄不能算工龄。因城市建设征用土地,被占地农民转为正式工人后的工龄,应从其被吸收 为工人到单 位报到并领取工资之日起计算。? 临时工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与本单位录用为长期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案例分析:某女,1978 年 1 月 1 日参加工作,先是在一企业工作,1988 年 1 月 1 日调入当 地政府机关工作,1995 年 1 月 1 日进入一家企业任职,2000 年 1 月 1 日开始缴纳养老金, 2018 年 1 月退休。问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各为多少? 分析:2000 年以前没有缴费,要计算视同缴费年限的时间。 1978 年至于 1995 年期间的 16 年工龄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1995 年至 2000 年期间 5 年应该 缴而没有缴,因此应该扣除。 2000 年 1 月 1 日到 2018 年 1 月 1 日 18 年为缴费年限。 因此该女士视同缴费年限与缴费年限合计为 34 年。 替代率基准:是指养老金额相对过去所得的比例,分外国替代率和中国替代率。 国外替代率=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临退休前在职工资 中国替代率: 基础养老金替代率=退休人员的平均退休金÷在职人员平均工资收入; 现行规 定为 20%。 个人积累部分=11%*缴费年限*12/120 ,按一个人缴费年限满 35 年算,在不考虑工资增长、 物价上升以及积累资金能够保值的前提下,一个中等收入者的个人积累替代率为 38。5%左 右。合计为 58。5%。即其退休金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资的 58。5%。假定其一生的平均工资 是退休前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 80%,则个人积累部分的替代率降为 30。8%,全部退休金收 入的替代率大约为 50。8%。 按最低限额缴纳的人员,其替代率只有 38。48%,按最高限额缴纳者,其替代率达到 112。 4%。 养老金调整机制:亦称“指数化”或“自动调整制” 。在物价或工资指数变动的情况下,对 原有养老金额实行调整,主要有两种办法:一是根据指数变动,自动调整养老金金额,二是 参考指数变动,经审议或立法措施而改动养老金额。 2、我国的养老金给付水准 可分为传统模式和现行模式。 在传统的养老保险模式下,替代率是按照退休时职工工资计算的;替代率偏高,平均在意 88%左右。国外一般在 50-60%左右。 而在现行养老保险模式下, 社会统筹部分以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 个人帐户部分则是以职工 本人历史缴费工资为基数的。浙江省 1998 年 1 月 1 日建立个人账户, 1992 年以前统一用 1。 的替代指数计算, 则 279 1993 年至 1997 年底的年限用本人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方法: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92 年前的视同缴费年数 × 1 . 279+93 年本人月缴费工资/1992 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94 年本人月缴费工资/1993 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97 年本人月缴费工资/1996 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 视同缴费年限×1.4% ×退休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案例分析:某男,生于 1948 年 3 月,乡邮员,1969 年 1 月参加工作,2003 年退休,1993 年前的连续工龄为 21 年。 1993 年至 1997 年历年缴费基数为 772 元、 元、 元、 其 833 900 1075 元、1200 元,个人帐户储存额为 15981.91 元。1992 年至 1996 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依次 为 376 元、429 元、519 元、586 元、639 元,2002 年全省平均工资为 999 元,他退休后的 养老金计算如下: 1、 月基础养老金=999 元×20%=199.8 元 2、 月个人帐户养老金=15981.91 元÷120=133.18 元 3、 月过渡性养老金= (21 × 1 . 279+ 772/376+833/429+900/519+0/639) ×1.4% ×26 ×999=1320 元 合计应享受月养老金为 1653 元。 总结:企业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 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和职工,有依法参与和行使监督的权利。 企业有权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监督机构,要求社会保险机构合理有效地管理使用养老保险金。 职工有权随时查询本人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情况, 有权在退休后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如果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费,职工认为其养老保险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举报,或提请劳动监察 机构或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依法维护自己 的合法权益。 研讨: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尴尬 尴尬之一:不同人员不同待遇。地方政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主要是对外来工的歧视, 而且根据是否城市户口,歧视程度又有所不同。如北京,外埠城镇劳动者退休后只有基本养 老金,没有过渡性养老多和综合补贴;外来工不论缴费年限是否超过 15 年,均只有一次性 领取补贴。上海外来工的老年补贴只能一次性领取。理由:为了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 投资环境,担心未来城市承受不了,不愿承担“过多”责任。 尴尬之二:企业长期拒缴、不缴、少缴。 《人民日报》(2002 年 01 月 05 日第二版)《33 家欠 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大户被曝光》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当天公布了 33 家欠缴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名单。经查,截至 2001 年 11 月底,这些具有缴费能力的企业仍欠缴基 本养老保险费在 1000 万元以上,其中包括部分上市公司。欠费单位大概是想通过偷缴费来 降低“成本” 。 《光明日报》2003 年 7 月 19 日《十六家欠缴职工养老保险费大户被曝光》报道说,按时足 额发放职工的养老保险金是国家政策的一贯要求, 而部分企业仍公然违反规定。 劳动和社会 保障部今天公布了截止 2003 年 5 月底欠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千万元以上的 16 家企业名 单。 尴尬之三:外来工主动退保 。深圳《晶报》《外来工退保挤爆社保局昨起此项业 务恢复办理社保部门呼吁分阶段办理》说, “非典之后市社保部门恢复外来工退保业务的第 一天,当天上午前往社保局办理退保的外来工多达 5500 多人,超过了以前一个月的退保工 作总量。 ”《昨日又有 7700 人退保》又报道, “昨天下午,市社保局里外来工退保 人潮仍然汹涌,虽较前日统计的一天 1 万多人有所减少,但还是有 7700 多人蜂拥而至。退 保人比平时增加 10 倍” 。质疑,认为不符国情、超前等。对政府的不信任,投保期十分漫长, 到时候能否或者可否方便地取得自己保险金? 尴尬之四:巨额“隐性债务”问题。养老制度改革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养老保险基金存在巨 大缺口,这巨大缺口就是一笔国家对国有企业老职工――包括已经退休的“老人”和工作多 年、行将退休的“中人”――的社会保障隐性负债。由于没有实行预筹积累的制度,至今累 积了 1―3 万亿元的养老保险“隐型债务” 。 尴尬之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困难重重。目前各地的做法:养老保险的筹资 模式为共济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型,由财政、个人共同缴费。缴费比例大体与企业 相同,而当计算退休待遇时,则仍然沿用计划体制下的按工龄来计算退休待遇的办法,只是 发放的途径由原来财政全额支付, 改为由一部分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一部分仍由财政支付, 退休待遇水平保持不变。待遇的享受和缴费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引起了各方的不满。不 利于事业单位改革。 第四节 补充养老社会保险(企业年金) 一、补充养老保险的产生及其作用 1.补充养老保险的产生和发展 早在 19 世纪 80 年代,补充养老保险就在一些欧美国家产生。在基础养老金没有普及之前, 补充养老金曾起到主要的养老保障作用, 基础养老金在很大的范围之内适用之后, 企业养老 金才明确作为补充基础养老金的配角位置。 我国提出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在 1991 年。概念: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 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它居于多层次 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与企业内部决策执行。 《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 1991 年 33 号)中指出:国家提倡、 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能力为本企业职工建立。 1994 年颁布的《劳动法》规定: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 养老保险” ,确定了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 1997 年 26 号)再次提 出: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2、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区别 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与国家的基本养老保险有所区别,主要表现在: (1)水平因企业而异。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水平可以高些,经济效益差的 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水平可以低些, 甚至可以不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是否参加完全由企业 自行决定,国家不强制统一。 (2)办法比较灵活。经济效益好时可以多补充,经济效益不好时可以少补充或不补充。 3、补充养老保险的作用 (1)可以缓解因人口老龄化而造成的养老金的支付危机。由于退休人数逐年增多,致使退 休金的支付迅速增加, 从而使企业负担加重, 补充养老金的实行相当于退休金的事前分期积 累,使负担均衡化; (2)企业实行补充养老金制度,可以吸引人才。 (3)可以鼓励职工在企业长期连续工作(中途退职不予支付) ,以增强企业活力和稳定性。 二、补充养老保险的类型 1、国外补充养老保险的类型 比较典型的有两种做法: 一种是自愿性的,以美国、日本为代表,国家通过立法,制定基本规则和基本政策,企业自 愿参加;企业一旦决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必须按照既定的规则运作;具体实施方案、待遇 水平、基金模式由企业制定或选择; 另一种是强制性的,以澳大利亚为代表,国家立法,强制实施,所有雇主都必须为其雇员投 保;待遇水平、基金模式、筹资方法等完全由国家规定,雇员不必缴费。 共同点:保险待遇水平高于基本养老保险。 2、我国补充养老保险的类型 采用自愿的方式,是一种企业行为; 补充方式、待遇标准、发放形式等由企业与职工以协议形式确定; 企业可以自主选择经办机构,实行利益调节,允许经办单位之间的平等竞争; 国家和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政策指导和宏观调控,以及在政策上给予支持。 三、补充养老保险的资金渠道与待遇水平 1、资金渠道 国际通行的做法:补充养老保险的资金渠道来源于企业,补充保险费允许计入成本,个人缴 费不计入个人所得税征缴基数。 我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基金来源有两种: 一是由企业全部负担, 根据其经营状况的好坏而 确定提取数额;二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出资,计入个人账号,国家不负担任何费用的供给。 2、筹资模式:现收现付制、部分积累制和完全积累制。 3、待遇水平 国外的补充养老保险一般不控制待遇水平, 有的国家雇员退休后得到的补充养老保险金高于 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金,二者之间完全脱离,没有直接联系。 我国一些地区的补充保险方案中, 对待遇水平的上限规定均高于一个月工资总额的水平, 一 般规定为一个半月至两个月。 我国养老社会保险的参考法规 1.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1991 年 6 月 26 日国务院发布) 2.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1995 年 3 月 1 日国务院发布) 3.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1997 年 7 月 16 日国务院发布) 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 (劳办发[ 号) 5.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劳部发[ 号) 6、 《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1〕20 号)2、失业主体必须具备五个条件 一是在法定的劳动年龄之内,二是具有劳动能力,三是愿意工作,四是没有工作,五是虽有 工作但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缺少了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失业的定义就不完整。 3、衡量失业的指标 衡量失业的状况用失业率来表示, 失业率是失业人口占社会劳动力人口的比率。 失业率高说 明失业问题严重,否则相反。在西方国家,当失业率为 4%-5%时,则视为实现了充分就业, 适度失业率是调节劳动供给的蓄水池。是非题:凡是有工作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成员,在一定时期内失去工作机会和相应报酬的,都 算作失业。 分析要点:(1) 不完整。 (2) 失业的主体至少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在法定的劳动年龄内, 二是具有工作能力; 三是失去了工作正在寻找工作。 由此可见, 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外的人员即便有工作能力和就 业意愿,但不算就业。 二、失业社会保险的概念和含义 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 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 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 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失业社会保险有何作用? 它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一起,构成 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 失业社会保险的目的是什么? 对暂时不能实现就业的劳动者给予帮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并提供再就业服务,失业保 险是一种竞争与保障相结合的制度。 失业保险与养老保险有什么不同? (1)对象不同,养老保险的对象是依据退休年龄的规定,被视为失去劳动能力,从而退出 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 而失业保险的对象则是具有劳动能力, 暂作为劳动力市场剩余形态的 失业人员。 (2)目的不同,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向劳动者年老时提供基本生活需要费用,而失业保 险的目的则不仅是为了向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需要,其另一项重要目的是为了促进就业。 使失业人员尽快找到工作。 (3)保险金给付期限不同,失业保险有期限限制。对失业人员起作用只是在市场竞争中暂 不能劳动的情况下维系这一部分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基本需要, 但决不包一生, 而养老保险 则是要长期给付,包到底。 三、失业社会保险的产生 1911 年,英国颁布国民保险法,第一次将失业保险纳入强制性社会保险范畴;根据美国社 会保障总署统计,到 1940 年,有 21 个国家或地区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到 1985 年,建立失 业保险制度的国家增至 40 个; 我国的失业社会保险制度经历了一个从传统的就业保障制度到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 过程。 1986 年国务院颁布了 《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办法》 建立起我国的待业保险制度; , 1993 年 4 月 12 日,国务院又颁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 ,同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1994 年开始,我国根据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将待业改为失业;1999 年 1 月 22 日,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 ,同时废除 1993 年的规定。 《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200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研讨:我国失业社会保险制度的特色 特色之一: 最鲜明的特色就是我国的失业保险严格来说应称为城镇失业保险。 即只对以户籍 划分为基础的城镇劳动者提供就业保障和失业保护。 而对于处于不充分就业状态下的大量农 村剩余劳动力, 目前国家还没有任何形式的失业保护措施。 甚至长期无视一些持农村户口的 劳动人口长期在城镇就业、居住这一事实(如合同工) 。 特色之二: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的失业下岗双轨运行。下岗保障制度是在 1990 年代企业的下 岗分流力度加强、 下岗人员规模巨大并影响整个社会稳定的情况下产生的一种针对国有企业 身份失业人员的过渡性失业保障措施。从 1999 年起我国开始提倡下岗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 并轨,并计划用五年的时间完成这项行动,如顺利实现,这种双轨制的特色将不复存在。 特色之三:失业保险和社会救助双重保护。由于失业保险是短期支付待遇,并有严格的期限 和其他资格限制, 不能满足失业保险资格条件要求的失业人员, 或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仍不能 维持最低生活的人员可以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本节重点: 1、失业的概念 2、失业保险与养老保险的区别 第二节 失业社会保险的类型、特征与作用 一、失业社会保险的类型 (1)由政府实行的强制性失业保险。凡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人员,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 目前世界上约有 30 多个国家实行该制度;其基本内容都包括保障范围、资金来源、资格条 件、给付标准、给付期限和管理体制等。 (2)非强制性失业保险。目前实行这种制度的有丹麦、瑞士和芬兰三个国家,其特征是并 非由国家管理,而是由工会自愿建立的失业基金会管理,政府则给予大量的补贴,但自愿加 入失业基金的各工会委员,必须加入失业保险; (3)失业补助制度。这种失业保险只适用于符合经济情况或收入情况调查规定的失业者, 以及无资格享受正常保险的失业者,带有一定的社会救济色彩,目前澳大利亚、匈牙利、南 斯拉夫和新西兰等四个国家采用的便是这种类型的保险制度; (4)失业补助制与强制或非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并存的双重失业保险制度,目前只有德国 实行双重性的失业保险制度,也即既有强制性的失业保险制度,也有失业补助制度; (5)由政府机构或雇主支付一次性失业救济或一次性解雇费。 二、失业社会保险的特征 (1)普遍性 (2)强制性 (3)互济性三、失业社会保险的作用 (1)能够有效地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内的基本生活,对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2)有利于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3)增强了企业职工的竞争和风险意识,并对企业改革起到了推动作用。 本节重点: 1、我国为什么要建立失业保险制度? 2、我国失业社会保险制度的特点。 第三节 失业社会保险的对象和适用范围 一、失业保险的适用范围 就强制性的失业保险制度而言, 约有半数的国家的实施范围包括大多数企业雇员, 其余国家 的实施范围则以工商业雇员为限。 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只面向城镇地区。主要是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失业保险条 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本条例适用于本行政 区域内的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事业单位含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案例二:某市一所小学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颁布施行后,小学 所在区的劳动保障部门到学校宣传失业保险政策,并要求学校教职员工参加当地的失业保 险,而该校校长则认为,学校是实施义务教育的部门,不可能有人失业,所以,不愿意参加 失业保险。请问该校长的认识对吗?请说明理由。 分析要点: (1) 不对。 (2)《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而该小学属 事业单位,所以,应该无条件地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 (3)社会保险是一种互助互济行为,不以风险的大小来决定是否参加社会保险。案例一:职工小林在一家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工作比较辛苦,且企业经济效益滑波,收入一 年不如一年,她于是辞职回到家中,并在职业介绍所登记要求重新工作。过了不久,职业介 绍所为她介绍了一份工作,但她借口拒绝,一连几次都是如此。为此,职业介绍所向当地劳 动保障机构报告,要求停止其失业救助,小林知道后大吵大闹,她认为她在工作期间按时缴 纳失业保险费,现在她也有工作的愿望,政府没有理由不给她享受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失业期间是否需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停止缴纳, 但如果经济条件许可, 可以将档案存放在职业介绍中心或人才 市场,以个人名义缴纳。 第四节 失业保险金的筹集和给付 一、失业保险金的筹集 国外失业保险的筹集方式:一是由雇主和雇员双方负担,如法国;二是由雇主和国家双方负 担;三是由雇员和国家双方负担;四是由雇员和雇主负担,如瑞士日本等;五是全部由雇主 负担。 各国主要采取的是征缴费用、建立基金的方式。这一基金的来源分为几种,一是全部由企业 和被保险人双方负担;二是企业和被保险人双方负担,政府资助;三是全部由企业负担,如 美国。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 一直实行基金制, 在基金来源上采取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和财 政补贴的方式。案例分析:小张、小李家住河南农村。1999 年 9 月,两人一同来到某市一个机器加工厂做 工,并与厂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 3 年。在该厂执行《失业保险条例》过程中,厂劳资 部门将他们纳入了参加失业保险的范围, 并同其他职工一样, 每月从其工资中扣除个人应缴 的失业保险费。一天,两人一起上街,正赶上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搞社会保险政策咨询活动。 通过咨询,他们了解到,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失业保险,是条例规定的。但单位从本人工资 中代扣代缴失业保险费,不符合规定。他们找到厂劳资部门的同志询问,答复是:我们代扣 你们工资中的一部分作为失业保险费缴纳,是和其他职工一样,没有错。请问,小张、小李 本人该缴费吗? 分析要点: (1)单位从小张、小李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失业保险费的做法无法规依据; (2)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应该参加失业保 险,但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3)单位应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2%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率能否随时调整? 《失业保险条例》明确规定,报经国务院批准,才可适当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省级政府无权 自行决定这一事项。 ▲ 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 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人员按照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领取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医疗补助 金、死亡丧葬补助金和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等。 案例:职工小王在失业期间不幸生病死亡,家中现有一女年龄不足 13 岁,其伯父因为膝下 无子女,生前也与其住在一起并由其供养,请问家中哪些人能够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 分析:直系亲属仅限于三代以来,小王的伯父超过了三代以外,故只有他女儿能够得到供养 抚恤金。 三、失业保险基金的构成 (1)失业保险对象缴纳的保险金; (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率与利息; (3) 财政补贴, 即失业保险费经办机构所需经费由财政补助; 各省市有 “失业保险调剂金” , 各省规定从财政中拿出一定比例组成调剂金,目的是协调各地的失业保险金; (4)依法纳入失业保险金的其他资金。 这是我国 1999 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所作的规定。 本节重点:1、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采用何种方式?失业社会保险基金由哪几部分构成? 第四节 失业社会保险发放的标准及程序 一、失业社会保险的发放标准 (1)在统筹地区采用统一的发放标准,不考虑家庭经济状况、失业人员失业前的收入状况 及个人缴费时间等因素; (2)参加失业保险并符合其他条件的失业人员才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 (3)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时间确定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期限; (4)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 二、失业社会保险的待遇 1、确立失业社会保险待遇的原则 给付标准无论如何不应该高于失业前的工资标准; 给付标准无论如何不应低于,甚至不宜等于享有最低生活水平所需的收入。三、失业社会保险的申领条件 1、申领手续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 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 7 日内报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到当地规定的失业登记管理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3)领取失业保险金。 2、申领期限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由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决定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失业社会保险条例规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 1 年不足 5 年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 的期限最长为 12 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 5 年不足 10 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18 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 10 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24 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 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24 个月。案例一:王女士自工作后依法缴纳失业社会保险费,工作 6 年后失业,按规定享受失业社会 保险,半年后重新就业,2 年后又失业。请问:她现在可领取多长期限的失业社会保险金? 分析要点: (1)王女士在第一次失业前已缴费 6 年,按规定可以享受 10 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其在领取 了 6 个月后重新就业,按规定未领取的 4 个月可以保留; (2)王女士第二次失业前工作了二年,按规定可以领取 4 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王女士总共可以领取的失业保险期限为:4+4=8 个月。 案例二:职工小李下岗在家,领取失业保险已满二年,后经职业介绍所介绍,找到了一份工 作,但过了三个月她又失业了,要求继续享受失业保险,请问这一次她能享受多长期间。 分析要点: 因为重新就业后缴费时间没有达到年满 1 年的要求, 所以这一次失业不能领取失 业津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失业保险的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应如何处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失业保险的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 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 失的,视情分别给予批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失业社会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 1、国务院 1986 年发布《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 ; 2、国务院于 1993 年发布《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 3、1999 年 1 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失业保险条例》 ; 4、2000 年 11 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 第一节 医疗社会保险概述 一、医疗社会保险的概念 1、一般概念 是指由国家立法, 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医疗资金, 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 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 2、国外的医疗社会保险,如英国的 NHS 制度。 3、我国的医疗社会保险构成 传统的医疗保险制度 公费医疗制度: 是我国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大专院校学生实行的一种医疗保险制 度,属于国家保险。始于 50 年代初,后历经改革,但仍存在公费医疗制度。 劳保医疗制度:是对国有企业职工实行的医疗保险制度,属于企业保险。 合作医疗保险: 是农民群众依靠集体力量在自愿和互助互济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一种医疗保险 制度,属于一种初级的医疗社会保险模式,层次较低。 现行的医疗社会保险制度:多层次的医疗社会保险模式。 由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 1998 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开始在全国建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国家为公务员建立了医疗补助制度。 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各地还普遍建立了大额医疗互助基金制度,以解决门诊、急诊大额医 疗费用以及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上的医疗费用。 二、我国建立基本医疗社会保险的目的意义 (1)通过建立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的机制,实行社会化管理,更好地解决医疗保险 基金的稳定来源和职工医疗保障苦乐不均的问题,切实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能够落到实处。 (2) 通过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和给付水平,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发挥社会互助共济和个人自我保障的作用,形成医、患、保三方制约机制,并通过加强医疗 保险费用的支出管理和基金管理, 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 遏制医疗服务中的浪费现 象。 (3)通过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引进竞争机制,给职工提供方便、优质、放 心的医疗服务, 扩大广大职工的就医选择权, 使职工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医院, 选择医生。 三、医疗社会保险的特点 (1)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关联性强; (2)服务面广量大。医疗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广大的工薪劳动者; (3)带有较强的福利性; (4)具有短期的、经常性的特点; (5)按实际需要提供服务。 四、医疗社会保险的建立原则 (1)医疗保险的待遇实行机会均等原则; (2)医疗保险应该体现社会共同责任和分担风险原则。五、我国的医疗社会保险改革 1998 年 12 月《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 基本思路及遵循的原则是: “基本保障、广泛覆盖、双方负担、统帐结合”“基本保障”是 。 指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根据目前我国财政和企业的承受能力确定, 只能保障职工的基本医 疗需求; “广泛覆盖”是指基本医疗保险要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 “双方负担”是指 实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合理负担; “统帐结合”是指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 单位和个人共同合理负担; “统帐结合” 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建立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并明确各自的支付范围, 统筹基金主要支付住院医疗费 用,个人账户主要支付门诊医疗费用。本节重点: 1、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中所要建立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哪些主要特点?案例:某企业共有职工和离退休人员 1202 人,其中在职职工 1000 人,退休人员 200 人,离 休人员 2 人。则该企业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所有 1202 人都应参加并相应缴纳基本医疗 保险费,你认为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 (1) 错误。该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应为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之和,即 1200 人。因 为按照有关规定, 离休人员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其医疗待遇不变, 医疗费用按原渠道解决。 (2)缴费人数应为 1000 人。因为退休人员本人及单位均不另外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 社会统筹医疗帐户基金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剔除记入个人医疗帐户基金 后的剩余部分,进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帐户,形成医疗保险的社会统筹基金。 ■个人帐户 记载那些款项? 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按规定划入个人帐户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个人帐户存储额的利息; 4、依法纳入个人帐户的其它基金。案例:老李现年 46 岁,在上海一家企业工作,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 5000 元,假定宁波市 上一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水平为 1500 元。请问今年他应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月工资基 数是多少,到年底,他可支配的个人账户资金总额将达到多少? 解答:个人应该缴纳的月基数:4500 元(超过 300%部分不作为工资基数) ; 个人每月的缴费额:4500 × 2%=90 元; 每月单位缴费划入: 元; 年底时可支配帐户总额由二部分组成: (90+90) ×12=2160 元。 第三节 医疗社会保险基金的发放 一、基本医疗保险的享受资格 1、在职职工在缴费的次月即可享受; 2、退休人员有最低缴费年限的要求:各地不一样。宁波:医保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满 15 年(计算方式同养老保险) ;实限缴费年限满 5 年;但近年退休人员只要连续缴费就没 有 5 年的限制。医保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不足的,可在办理退休变更手续时补缴,按补 缴当年的基数补,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 二、医疗社会保险的支付范围 社会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和标准各不相同。 1、社会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 支付范围: 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包括参保人员住院 (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 和门诊大病 (含 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和放疗)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的住院、急诊观察室医疗费 用,也即一般的门、急诊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支付标准:统筹基金的支付设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称封顶线) :医疗费用在起付 标准以下,由个人账户或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封顶线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 中支付;超过封顶线的医疗费用,主要通过地方附加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统筹基金不予支 付。起付标准:采用“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和新人新办法” 。老人、中人及新人的确定标准 与养老社会保险相同。 上海: 退休人员为当地城镇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 5%; 中人为 8%, 新人为 10%, (最高支付限额为当地城镇上年度职工工资收入的 4 倍,由于工资与经济发展 相联系,因此最高限额随当地平均工资的波动而波动) 。 分担比例: 在社会统筹支付部分, 个人仍需承担一定的比例, 具体的比例视年龄而定, 上海: 45 岁以上承担 30%;35-45 岁承担 40%;35 岁以下承担 50%。此外还同医院的等级有关。 特殊处理:在职职工的门诊大病(含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和放疗)和家庭病床医 疗费用,统筹基金的支付不设起付标准,但设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 ,最高支付限额同上。 2、大额医疗互助基金的支付范围:个人自负段以外的门诊、急诊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段以 上的费用,均按比例支付。 例题 1:某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为 800 元,最高支付限额是 2.5 万元,统筹基 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比例为 10%。现假定某职工一次住院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为 3 万元, 其中 2000 元为非《药品目录》所列药品发生的费用。试问,该职工的医疗费用如何支付? 1)该职工自付段费用:800 元; 2)个人需承担的非《药品目录》所列药品发生的费用:2000 元 3)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发生的费用: 00=27200 元 4)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27200*90%=24480 元; 5)该职工承担的自付部分:=5520 元。 例题 2:某市同时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附加保险;某在职参保职工,48 岁(统筹基金起 付标准内个人负担 30%) ,2004 医保年度预划个人帐户金额 525 元(无往年余额) 。 该职工原已办妥肾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的门诊特定项目审批手续, 其在医保年度内先发生 抗排异药物费用 15000 元, 后发生其他门诊医疗费用 1000 元, 该年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 1000 元。地方附加医疗保险的个人自付段为 800 元,在共同支付段内个人负担 40%,问其个人 全年共需自负多少? ⑴个人帐户支付:525 元; ⑵符合门诊特定项目结付范围的费用:475 元;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付:1132.5 元; 门诊特定项目个人自负部分:142.5 元; ⑶可进入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结付的费用: 5342.5 元, 其中:个人自负段:800 元;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结付:%=2725 . 5 元;个人 自负:%=2517 元; 累计个人自负:800+ 元。三、医疗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方式 世界通行的做法: (1)直接支付。也即当患者生病,其医疗服务费用由医疗社会保险机构统一支付; (2)报销医药费。也即患者在看病时先垫付全部医疗费用,然后凭单据到医疗社会保险机 构进行报销; (3)向患者提供服务。也即病人必须在医疗社会保险机构定点的医疗服务点就医,享受其 指定的免费医疗服务。 我国的支付方式:主要采用前二种方式,也即采用直接支付和患者报销两种方式。 三、医疗社会保险准许及不予支付的规定 准允支付的项目种类 (1)个人医疗账户当年计入资金的支付范围是:门诊急诊医疗费、急救车中的急救费和在 定点零售药店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购买的药品费用。 (2)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的支付范围是:除(1)中列的项目外,还可支付住院、急 诊观察室留院观察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和起付标准以上规定个人自付的医疗费; 门诊大病、家庭病床医疗中规定个人支付的费用。 各地具体有所不同。不予支付的服务和医疗项目 第一类是服务项目类: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 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第二类是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型手术等;各种减 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 鉴定。 第三类是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 、电子束 CT、眼科 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 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 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第四类是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 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 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第五类是其他类: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 诊疗项目。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 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膳食费;文娱活动费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准予支付的药品类:只有纳入《国家基本医疗药品目录》的药品,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 范围。 哪些情形下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具体包括: (1)工伤(含职业病) 、生育及其并发症; (2)因犯罪、打架、斗殴、酗酒、自杀、自伤自残、蓄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3)交通事故; (4)出国、出境期间; (5)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6)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7)医疗事故; (8)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 案例:小李是某企业的一名职工,其所在企业参加了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小李最近外出时遭 遇了一次意外的交通事故而受伤,经有关部门鉴定小李负主要责任。小李在医院接受治疗, 康复后隐瞒了交通事故的事实, 医疗费用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报销。 请问小李的这种做法对 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 (1) 不对。 (2)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因交通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医疗 社会保险费用的支付范围。 (3)小李隐瞒发生交通事故事实的做法,违反了我国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规 定,是错误的。其由统筹医疗基金支出的费用应该予以追回。 四、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付费方式 1、一般的门、急诊费用:按规定,由个人帐户支付,用完后自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 支付,如参加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者,可在支付了自付段后,超过部分由地方附加基金和个人 共同支付;宁波:分为三段:个人帐户段、个人自负段、统筹基金与个人共付段。 2、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分为三段。 第一段:在统筹起付标准以下,称为自付段。 第二段:当自付段结束后,就进入了社会统筹段。此阶段个人仍需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称 为共付段。 第三段:超过统筹支付标准范围,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这时可参加大病医疗保险。 本节重点:1.世界通行的医疗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做法有哪些? 2 .我国基本医疗社会保险待遇采用什么样的支付方式? 第四节 我国医疗改革的难点 一、我国医疗社会保险改革的作用 (1)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有了稳定的来源。 (2)医疗费用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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