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归谁我,丈夫外债没用及共同生活上,有他自己承担,法院有权保全我的房子吗?房子的不动产是我自

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
我和丈夫离婚时,协议房子和存款等都归丈夫所有,他一次性付我现金,目前他
我和丈夫离婚时,协议房子和存款等都归丈夫所有,他一次性付我现金,目前他没有付过现金房子和存款等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精选优质答案
地区:江西-九江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1135 次
点赞人数:4 人
依法不是共同财产咨询专业庄律师,采取合法手段维权。
相似优质问题答案
姓名:小嘟。女;30岁,和孩子的爸结婚12年,因感情不合,他两次出轨是事实,但没有有力度的证据,他对我和儿子没有承担起丈夫及父亲该有的责任,还经常对我暴力,摔坏东西,最严重的一次暴力导致我脚受伤缝了5针,全身挂彩。从2012年到2015年,这三年期间他每年的4月左右去外省打工,年底一月左右回来,从2013年到现在,家里一切开支他一分也不负担,只管每月的房贷月供年到2012年,家里一切开支包括他的吃穿用全由我承担,他的钱存起来。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我撑了这么多年,现在实在撑不下去了,孩子我想离婚,现有按揭住房一套,总价28万。分10年付清,每月月供2280元。首付加一切费用给了9万5千元左右,是2013年2月开始付的月供,装修花了6万。(首付我承担了3万,装修我承担了2万的家具钱,还有搬家收礼的2万左右也用在了装修上,而平时人情世故送礼的钱一直是由我负担)现有外债:32000元。他有没有存款我也不知道,更不知道他现在到底有多少钱。还有一辆小货车,今年以我的名字买的,加上保险上户花了42000左右。还有一个10岁的儿子。儿子从小基本是我一个人照顾,从2009年开始,儿子的吃穿用所有花费也是由我一个人承担的!这些年基本算是和儿子相依为命,儿子非常懂事体贴,目睹了这些年我所有的经历。儿子说死也不会和他爸过,我也离不开儿子。说到离婚他不答应协议,执意要走法律程序,要法院判决,他才离。如果我想要儿子和房子,可不可以让他一次性付清娃娃的抚养费。除去他该付的抚养费,我该给他一次性拿多少钱才算对双方都合理?谢谢!
地区:江西-九江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238 次
点赞人数:0 人
如果通过法院判决一般不会判决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但是通过法院调解,是可以的,即法院调解时可以把抚养费和财产一起调解,该抵消的抵消。小孩应当归你抚养。
相关优质咨询
热门法律咨询
最新法律咨询被告的房产已有多人查封,我的债权如何得到保障,法院会如何执行?
提问者:热心网友
您可能对以下关键字也有兴趣:
被告欠我100多万元,以通过法院打赢官司,拿到了判决书。
被告名下有2套房产;一套是被告和被告父母的房子,价值230万,有44万银行抵押;一套是被告和被告父亲、被告爷爷的房子,价值140万。
被告签了很多人的钱,被告已逃走。我的借款不是抵押,其他产权人也没有出面。
外面大概欠了300万,也都在诉讼,这样的情况,我申请执行能拿到多少钱?
现实生活中,有关于债权的纠纷到处,虽然很多纠纷债权债务关系非常明确,但是却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导致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实现。那么,债权人要怎么保护自己的债权可以得到实现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通过担保和保全制度来保护自己债权的实现。下面就由不良资产网小编来为大家简单的介绍如何保障自己的债权得到实现。  一、债的担保  债的担保,是指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债的担保包括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人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以一定民事主体的资信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其实人的担保就是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之外,又附加了相关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其实质是使债的责任财产扩展到了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上。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保证人、连带债务人、保证的债务承担均属此类。  2、物的担保。物的担保是指以某一项特定的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保障,使债权人对该财产享有了一种优先受偿的权利。保证之外的其他担保都是物的担保,它们都是以债务人或其他人的特定财产作为责任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该财产折价,从中优先受偿。其方式主要有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广义的物的担保,还包括所有权保留。所有权保留,是在分期付款买卖中,标的物的所有权不因交付而转移,而是随着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而转移,从而使买受人积极支付价款,保障出卖人获得全部价款的制度。  3、金钱担保。金钱担保,是债务人在约定给付以外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返还与否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使当事人双方产生心理压力,从而促其积极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制度。其主要方式有定金、押金。  4、反担保。所谓反担保,是指在商品贸易、工程承包和资金借贷等经济往来中,为了换取担保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担保方式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该担保人提供担保,该新设担保相对于原担保而言被称为反担保。  二、债的保全  债的保全是债的法律保护措施,是为了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以清偿,法律赋予债权人对债务人或与之有关的第三人享有一定权利。债的保全赋予债权人两项权利——代位权和撤销权:  1、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债权人的代位权虽然是债权人的一种固有的权利,但仍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得以成立:第一,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金钱债权且怠于行使该权利。第二,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第三,须债务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所谓有保全权利的必要,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危及到了债权人权利的实现。第四,债权人代位行使的范围。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的司法解释,可以直接诉请次债务人向自己履行所欠债务人的债务。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应由次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但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债务超过债权人债权的,其超过部分应当向债务人履行。  2、债权人的撤销权又叫“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处分其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请求法院对债务人的行为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的行使需具备以下要件:第一,客观上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第二,主观上行为人有恶意。即债务人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时,双方明知行为有害于债权而为之的心理状态。值得注意的是,债务人为无偿行为而有害于债权时,只需具备客观要件,债权人即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望采纳
可申请执行,参与财产分配。
我们现在已有三个债权人对被告你只冻结金额达50万我是第三位
我们三个申请执行人都分别对被执行人的工资申请冻结金额已达50万请问执行局会怎么样执行给我们是按照我们申请冻结的时间先后顺序执行还是我们三个人平分
相关问题:>>
交房过户中
购房完成后
账号不能为空
密码不能为空
验证码必须4位
用户名4-20位数字字母中文下划线
密码不正确且不能为空
*确认密码:
确认密码和密码不一致
验证码必须4位
我已阅读并同意
城市房产:
热门城市房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离婚后房子归孩子所有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