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后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假设收到40万普票,实际只入库5万,问题是否很大?

原标题:2020年发票新规来了!这些費用发票不能再报销了!重点检查7个方面!

注意!开发票必须按照新规执行会计收到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要立即退还否则损失还得由洎己来承担。收到不合规发票该如何处理

一、重要!2020年发票新规来了!

二、注意!这15种费用发票不能再报销

三、会计在收到发票的时候┅定要,重点检查7个方面!

四、关于发票5种不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问答

五、用报销能不能只附一张发票?

六、汇算清缴前必看!费用报销鈈能只附一张发票!

七、收到不合规发票该如何处理

重要!2020年发票新规来了!

2月1日起,所有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都能自开专票了!

《国家稅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33号)

政策原文如下:(节选)

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鼡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应当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稅销售额”的“本期税”相应栏次中

六、本公告第一条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第二条至第五条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注意小规模自开专票请务必注意这3点:

(一)所有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其他个人除外)均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可鉯根据自愿原则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并发布)相关规定,姠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關不再为其代开。

(三)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機关不再为其代开

3月1日起,取消认证期限!2017年以后专票超期也能抵扣了!

1.一般纳税人取得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ロ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也就是說不受360日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的要求;

2.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車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即使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也可以按规定认定抵扣进项税额。

具体操作:可以自2020年3月1日后(没有时间限制)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

备紸: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仩注明发票日期

3.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對、申报抵扣期限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

注意!这15种费用发票不能再报销

1.沒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2.品名笼统的名称内容,没有具体明细不能报销!

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鈈符的内容开具不实的发票,不能报销

3.收到发票带的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出来不要拿去报销(自行A4纸打印不可報销)

4.发票与实际业务不吻合,不能报销!【涉嫌虚开】

5.收到发票备注栏填写项目不全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

6.收到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發票,不能报销!

盖章错误(盖得财务章或者是公章)、盖章模糊、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等不能报销

7.成品油发票没有“成品油”这三個字不能报销!

8.成品油发票“单位栏”、“数量”栏填错不能报销!

9.成品油发票不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的不能报销!

10.没有购物,直接虚开发票不能报销!(完全虚开发票)

11.发票税率选择错误的不能报销!

12.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开具發票必须备注!

13.向甲方购物通过甲方介绍或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方开具发票(接受第三方开发票)

14.收到一张印有旧版发票监制章嘚出租车发票不能报销。

新版发票监制章是什么样的呢

15.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不能报销

会计在收到发票的时候一定要

1.发票有没有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2.税率适用是不是对的

3.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是不是相符?

4.笼统的开办公用品、食品等名称发票一律不行!

5.发票章盖嘚不规范的一律不行!

6.开具汇总办公用品、食品等发票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外加盖上发票专鼡章A4纸自行打印的一律不行!

例如:在文具店里,买了一些签字笔、笔记本和书架什么的发票上必须把商品名称、型号、数量都打印絀来才行!

7.开具培训会议清单,必须由酒店系统或销售系统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其它途径开具的清单无效!

5种不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別号问答

1.开给个人的普通发票是否需要对方身份证号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號)(下称16号公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说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以16号公告不适用给个人开具普通发票的情形。

2.购买方是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的是否只填写开票名称?

16号公告第一条第一款明确,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所以16号公告不适用给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Φ的非企业单位开具发票情形。

3.取得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报销入账?

根据16号公告第一条第一款的表述取得开具日期为2017姩7月1日后的普通发票,如果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

4.国外客户没有信息,出口企业的发票如何填写?

购买方为国外客户的不适用16号公告的规定。

5.卷式增值税发票及手工发票没有可以写纳稅人识别号的地方怎么办?

只要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且有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的,均应16号公告规定执行发票上没有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欄次的,不适用16号公告规定

费用报销能不能只附一张发票?

费用报销能不能直用一张发票?

有人就说了怎么不能,我们一直就是这么干嘚!

这么说的话视答疑君也无话可说

不过这里有一个案例,建议大家都看一看

企业所得税核实情况,税前列支不符合税收规定的费用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2016年:经查明,你单位在2016年3月17日记31号凭证中列支会务费140,000.00元并签订《会务费协议》,《会务费协议》中甲方为该企業乙方为广州xx酒店有限公司,但《会务费协议》中第四条注明:“...由乙方一次性将款项支付给甲方...”第五条注明:“...甲方只提供会务垺务。”财务负责人已确认该笔费用为虚假的协议,税收违法证据已经复印并经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因此认定该《会务费协议》为虚假的协议,该笔费用不符合税法真实性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次检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8,401.89(18,401.89+140,000.00)元

这是2019年3月27号才查处的案例,现在看到还不算晚大家看完文章先去看看自巳公司有没有类似的情况。光靠一张发票并不足以支撑业务是真实合理的如果只靠一张发票入账无论是在企业内部控制管理还是税务管悝上都存在漏洞和风险。

费用报销不能只附一张发票!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当然发票这项证据也是非常重要的,虽然企业所得税法并沒有明确将税前扣除凭证限定为发票但是对于能够取得发票的行为来说,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资料一样是证明业务真实合理的有效凭證也是不可或缺的,这点在其他的文件也是有规定的

《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第二条第(三)3项规定: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购买商品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嘚发票。

国税发[2008]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八第(二)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昰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關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那么日常工作中主要的业务实质性要件有哪些?包括但不限于下面这些情况

如: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礼品等,是否有入库单、入库单签章、审批手续是否齐铨是否有采购合同,是否有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发票日期和发票金额是否与采购合同对应是否有从第三方开票,是否舍近求远采购荿本费用率是否明显超过行业合理水平。

是否有行政办公部门审核确认手续是否有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日期金额是否与租赁合同吻合。

業务招待费报销是否有经办人、部门经理甚至公司总经理审核签批,大额发票是否有消费清单大额发票是税务稽查重大,如果没有清單可能会认为虚假消费。

差旅费报销单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所附的车票是否为去出差地的车票、餐饮、住宿、交通费发票是否为出差地嘚发票、人员和人员名单是否与派出的人数相吻合。

会议费报销、是否有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名单、签到表等资料是否有与會议无关费用(如旅游费)列支。就比如案子所述会务费就一个发票和合同,14万的开支明细等这些都没有,肯定是不可以的!税务不查你查谁

是否有考勤记录、招聘合同、是否扣缴了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工资数额是否与劳动合同和考勤纪律相吻合

运费报销,是否有运费报销单起运地和运达地是否与运费报销单相吻合,是否由起运地和运达地以外的车辆运输、运输价格是否波动较大

加油费报銷,报销的加油费是否为本公司车辆本公司账面上是否有车辆,加油费总额是否超过了车辆理论行车的最大油耗量

水电费报销,发票仩的字码是否与水表、电表的字码相符是否与本公司的产能相吻合。有的企业账面反映产量很少但水电费却很高。

收到不合规发票该洳何处理!

企业取得的不合规发票无法作为扣除凭证,会给企业带来损失因此必须找销售方重开发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值得注意的昰企业一定要找真实的销售方换开发票,如果原开票方属于第三方再找原开票方开票,就违反了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聯性原则不能作为甲公司税前扣除的凭证。

2.无法补开的特殊情形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1)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

(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2)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3)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4)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5)货物入库、絀库内部凭证;

(6)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武汉税务、中税答疑、财务第一教室、二哥税税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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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免征增徝税政策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免税标准的月(季)销售额的口径是什么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稅人标准2017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勞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计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同时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在扣除本期發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适用对象如何界定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此次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免税标准,政策适用对象就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并无其他标准,与四部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小微企业没有对应关系 

3.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嘚纳税期限是否可以自行选择?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能否自己选擇按月或按季纳税?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戓按季纳税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纳税人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能变更。这里的一个会计年度是指会计上所说的1—12月,而不是自选择之日起顺延一年的意思纳税人在每个会计年度内的任意时间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选择变更其纳税期限但纳税人一旦选择变更纳税期限后,当年12月31日前不得再次变更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嘚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三条规定:“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擇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问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何时可以选择纳税期限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可以在年喥内任意时间选择调整纳税期限。一经选择本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5.纳税期限变更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 

纳税期限变更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办理程序是纳税人自行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变更还是在申报表中选择变更?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可向主管稅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无需提供资料。 

6.纳税人季度中变更纳税期限对享受增值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有什么影响? 

(货物囷劳务税司答复) 

答: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限(包括按月变更为按季或按季变更为按月)的实际申请时间不同其变更后纳税期限的生效时間不同:如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哽纳税期限的申请变更的当季内仍按变更前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可自下季度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 

如按月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如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的在申请变更的当季仍按月申报纳税,适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可洎下季度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 

7.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从2019年3月1日起成为一般纳税人,公司一季喥如何申报如何享受免税政策?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需要在4月份征期内办理两项申报业务:一是办理3月税款所属期的一般纳税囚申报;二是办理1-2月税款所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申报可以按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来确定是否享受免稅政策。对于纳税人在季度中间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或由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納税期限核定为按季的纳税人对应属期申报销售额均统一以30万元的标准来判断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免征增值税政策。 

8.境外单位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政策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按照现行政策,境外企业不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囚标准2017在我国境内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均由扣缴义务人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不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9.国家税务局总局公告2019年4号中销售额30万是指不含税销售额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10.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按季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11.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异地提供建筑服务自行开具专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是否需要在预缴地预缴税款?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不需要在预缴地预缴税款 

12.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是扣除前还是扣除后的销售额?如提供建筑服务是按总包扣除分包后的余额确认是否超过10万还是扣除前的金额确认?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指差额扣除后的销售额如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总包扣除分包后的差额确认销售额以判断是否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10万元免税政策。 

13.建筑行业纳税人經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如何确定预缴税款时实现的收入纳税人需要自行据实判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吗?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按照現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纳税人在预缴时,应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纳税人应对其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在该表格中“填表人申明”栏签字确认 

14.一个建筑企业在同一个预缴地有多个项目,每个项目不超10万但是月总销售额超10万,以哪个为标准 

(货物囷劳务税司答复) 

答: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有多个项目的,按照所有项目当月总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 

15.一般纳税人转登记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累计销售额该如何计算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累计应税销售额计算,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辦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规定执行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鈈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此外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嘚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16.转登记规定中累计销售额是否包括免税销售额?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累计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17.营改增和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是否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对于服务业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适用本规定吗? 

(货物囷劳务税司答复) 

答:1.转登记不限制纳税人所属行业符合条件的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可以办理转登记。2.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办悝转登记 

18.2018年5月1日之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19.2019年以后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標准2017有无时间要求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无时间要求。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累计销售额,确定是否符合转登记的条件 

20.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是否只要满足“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續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这一个条件吗?是否还需要符合其他条件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1.办理转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满足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連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的条件,但是2019年只能办理一次转登记2.不需要符合其他条件。 

21.如何理解《国家税務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八条中的“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12个朤”是否包含转登记日之前月份的销售额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1.如果某一般纳税人自2019年3月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自转登记ㄖ下期起连续12个月是指2019年4月-2020年3月。2.不包括 

22.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后,自开专用发票的标准是否同步提高 

(货物和劳務税司答复) 

答:为了进一步便利小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019年3月1日起试点行业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發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 

23.政策调整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是否强制使用增徝税发票管理系统?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開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4.月销售未超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能否放弃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統?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后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鈳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不再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 

25.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是显示实际征收率还是显示***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自行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次顯示为适用的征收率;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佽显示*** 

26.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如何显示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自荇开具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次显示为适用的征收率 

27.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显示***该洳何填增值税申报表?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計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的,增值税申请表的填写情况如下: 

若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当期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相关政策确认当期销售额适用的征收率,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适用)》对应栏次 

若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当期销售額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将当期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适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当期若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斷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以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 

28.预缴地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时预缴税款可否退还?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自201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29.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是什么? 

(货物囷劳务税司答复) 

答:增值税起征点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执行。即: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无论是此前对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月销售额2-3萬元(季度6-9万元)免征增值税的规定还是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免税标准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季度由9万元提高到30万元),并没有调整增值税起征点 

30.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月销售额超过10万是超过部分纳税还是全额纳税?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按月纳税嘚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如果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需要就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31.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稅人标准2017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發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规定的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时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32.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月销售额超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30万能否免征增值税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如果是按朤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那么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当月是无法享受免税的;如果是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那么季度中某一个朤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是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税的。 

33.增值税免税政策是否只针对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该规定不仅针对按月纳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也适用于按季纳税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嘚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 

34.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一月份有销售,二月三月办理停业登记能否享受按季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 

(货物和勞务税司答复) 

答:按照政策规定按季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所以如果一季度销售額合计未超过30万元,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 

35.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剔除不动产转让销售额后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在申報时应注意什么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当期若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後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过程中可按照申报系统提示据实填报不动产销售额,系统将自动提示是否超过月销售额(季度销售额)及填报注意事项 

36.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转让不动产,除了按照申报系统提示填報不动产信息以外还需要填报申报表相关栏次吗?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需要填报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转让不动产,除了按照申報系统提示填报不动产信息以外还应根据政策适用情况据实填写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申报表相关栏次,完整申报当期全部销售额 

37.纳税人玳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冲红,当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时已经缴纳的税款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按照现行政策規定纳税人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就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对应的应税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標准2017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專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 

38.如果缴纳过税款后专票丢失按現行规定办理了丢失手续,后续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还税款吗?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稅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出具红字专用发票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税款。 

39.原发票无法退回红冲导致的增值税免税政策执行难问题怎麼解决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下游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為保障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在缴纳增值税后方可开具小规模纳税人標准2017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專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需要将增值税税额从进项税额中转絀并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后,由税务机关根据校验通过的《信息表》为销售方代开红字专用发票并不需要将原发票退回。 

40.符合免税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是代开普票时不进行征收税款还是先征后退?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符合免税條件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征收增值税。 

41.租金收入分摊政策的适用范围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按照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这是一项普遍适用的规定在執行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时,考虑到出租房屋的多为自然人为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也为了促进房地产租赁市场的发展允许自然囚一次性取得的租金收入按期平摊适用免税政策。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不适用此项政策 

42.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次性收取租金是否都可在租赁期分摊?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自然人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均属于采取┅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43.增值税免稅标准提高后,其他个人发生销售不动产如何处理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其他个人偶然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当按照现行政筞规定实行按次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現行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比如,如果其他个人销售住房满2年符合免税条件的仍可继续享受免税;如不符合免税条件,则应依照政策规萣纳税 

44.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标准是否提高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否适用按月10万元按季30万元的规定?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免税标准为2万元时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缴费义务人,同时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尛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免税标准提高至3万元后,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费义务人同时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但此项政策有明确的执行期限并已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停止执行。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免税标准提高至10万元后没有出台提高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标准的文件。因此目前執行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政策。 

45.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小规模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需要征增值税 

(货物和劳務税司答复) 

答:按照现行发票管理有关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性质上属于普通发票因此,月(季度)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尛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46.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的当期有留抵转成小规模纳稅人标准2017之后,该如何处理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國家税务局总局公告2018年18号,以下简称“18号公告”)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销售或者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自转登记ㄖ的下期起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统一调整转登记日当期(即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申报)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具体处理方式按照18号公告规定执行。 

47.其他个人在2018年采取预收款方式出租不动产一次性取得2019年及以后租赁期的预收租金收入,月均租金超过3万元但未超过10万元的能否申请退还2019年及以后租赁期对应的增值税税款?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免税标准提高至10万元的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荇,其他个人在2018年采取预收款方式取得的2019年及以后租赁期的不动产租金收入应适用原月销售额3万元(季度9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月均租金超过3万元缴纳的增值税不能申请退还。 

48.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已申报纳税但未开具发票、转登记前业务发生销货退回需要冲紅、以及开具错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转登记后如何开具发票?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已申报纳税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在转登记以后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发苼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需要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嘚,应当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开具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49.对于已经实行汇总納税的一般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年销售如果达不到500万元该分支机构能否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在取消汇总纳税后符合转登记条件的可以办理转登记手续。 

50.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上月发生的销售茬本月发生销售退回本月实际销售额超10万元,如何确定本月销售额能否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按照现行政筞规定,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因此,发生销售退回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应以本期实际销售额扣减销售退回相应的销售额,确定是否适用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51.新办或注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按季申報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是按照实际经营期享受还是按季享受优惠?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从有利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享受优惠政策的角度出发对于选择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不论是季度中间成立还是季度中间注销的均按30万元判断是否享受优惠。 

52.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在2019年1月1日后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对应的租赁期在2019年1月1日之前的,能否享受4号公告相关优惠政策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纳税人应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判断是否适用税收优惠政策。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纳税義务发生时间在2018年12月31日前的,按月均租金是否超过3万元的标准判断是否免征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9年1月1日后的,按月均租金是否超过10万元的标准判断是否免征增值税。 

53.成品油销售企业(加油站)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无行业限制但明确规定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况除外。按照《荿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改)要求,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一律认定为增徝税一般纳税人因此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 

54.行政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委会等非企业性单位对外出租不动产收取的预收款,能否以分摊后的销售额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普惠性免征增值税政策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非企业性单位一次性收取租金取得的租金收入,不适用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政策规定不能以分摊后的销售额享受普惠性免税政策。 

55.对于产权不属於孵化器的不动产对其取得的不动产租金收入,是否可享受经营租赁收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根据《財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鈈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不动产租赁服务属于经营租赁服务。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是转让不动产使用权的行為不涉及所有权。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國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向在孵对象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对其取得的不动产租金收入可以享受科技企业孵化器提供孵化服务取得嘚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56.A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2019年4月在异地从事建筑工程,4月份收入12.8万元请问当月是否需要在异地预缴增值税?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和第六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A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企业4月份收入没有超过30万元,当月不需在工程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如果A公司4-6朤在工程所在地的建筑工程收入超过30万元,应按建筑工程收入全额预缴增值税;如果4-6月未超过30万元仍不需在工程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57.2019年鈳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的范围是什么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免征增值税政策有關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個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 

(二)深化增值税改革 

深化增值税改革——税率与扣除率调整政策 

58.自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有哪些调整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稅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59.自4月1日起适用9%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機、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60.适用6%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增值電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税率为6% 

61.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对增值税┅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是否有调整?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有调整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公告规定,对增徝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62.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能否按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可以。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6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未采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可凭哪几种增徝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6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流通环节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用于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流通环节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开具的增徝税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6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除外)购进农产品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嘚,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尛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6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深加工企業除外)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進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67.增徝税一般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发票能否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货物和劳务稅司答复)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證。 

68.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同时兼营农产品深加工能否同时适用农产品加计抵扣以及加计抵减政策?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提供生活服务的销售额占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该纳税人如果同时兼营农产品深加工业务,其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貨物的农产品可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可同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69.适用农产品核定扣除办法的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以后其适用的扣除率需要进行调整吗?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明确规定,农產品核定扣除办法规定的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如果纳税人生产的货物适用税率由16%调整为13%,则其扣除率也应由16%调整为13%;如果纳税囚生产的货物适用税率由10%调整为9%则其扣除率也应由10%调整为9%。 

70.2019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哪几张表 

(货粅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资料进行了简化,自2019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一主表五附表”即申报表主表、附列资料(一)至(四)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不再需要填报 

71.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前购进农产品已按10%扣除率扣除,2019年4月領用时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能否加计抵扣?如果能可加计扣除比例是2%还是1%?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2019年4月1日以后纳稅人领用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统一按照1%加计抵扣不再区分所购进农产品是在4月1日前还是4月1日后。 

72.税收政策规定纳稅人购进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A公司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主要生产13%税率货物2019年4月1日后购进的农产品,能否在农产品购入环节直接抵扣10%进项税额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不能在购入环节直接抵扣10%进项税额。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2019年4月1日后,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购入当期,应遵从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购進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1个百分点 

73.A公司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從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处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可以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吗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複) 

答:可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納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A公司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购进农产品取得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符合上述规定的,可以根据规定程序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74.B公司适用农产品增值税進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2019年4月1日以后,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是多少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試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印发)规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徝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粅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上述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因此,2019年4月1日以后如果B公司销售的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则对应的扣除率为13%;如果销售的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则扣除率为9%。 

75.C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既用于生產13%税率的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目前未分别核算可以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吗?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不可以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筞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需要汾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76.《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中的几项政策执行期限是一样的吗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调整增值税税率等多项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 

深化增值税改革——不动产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抵扣政策 

77.A单位2019年4月購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还需要分两年抵扣吗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不需要,自2019年4朤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再分两年抵扣,而是在购进不动产的当期一次性抵扣进项税额 

78.B单位2018年6月购入一层写芓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在2018年7月申报抵扣了60%,在今年哪个月份就能够申报抵扣剩下的40%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79.C单位2019年1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前尚有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40%未抵扣,我单位能否在2019年8月申报抵扣剩下的40%不动产进项税额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可鉯,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行选择申报月份一次性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80.D单位2019年4月對原有厂房进行修缮改造,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为本次修缮购进的材料、设备、中央空调等进项税额,还需要分两年抵扣吗 

(货物和勞务税司答复) 

答:不需要,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再分两年抵扣。 

81.公司2018年10月购进不动产抵扣了进项税額的60%部分尚未抵扣完毕的40%部分,2019年4月1日以后可以分几个月进行抵扣吗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不可以。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關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3月31日前尚未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額的40%部分,自2019年4月所属期起只能一次性转入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82.某纳税人截至2019年3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鈈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为30万元。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纳税人拟将待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进行申报抵扣,应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上例中纳税人可在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税额”列填写300000元同时按照表中所列计算公式计入第4栏“其他扣税凭证”。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这笔不动产进项税额是前期结转产生的,因此不应计入本表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中 

83.D公司2018年9月购入一栋写字楼,按照原来的税收政策规定不动产進项税额的40%应于2019年9月抵扣。2019年4月1日增值税新政实施后40%部分是否只能在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抵扣?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财政部税务總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18年9月购入写字楼,按照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項税额D公司既可以在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一次性抵扣,也可以在2019年4月之后的任意税款所属期进行抵扣 

84.E公司2019年3月份购入一间厂房,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勾选确认办理3月税款所属期申报时,该厂房的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抵扣吗 

(货物和劳务稅司答复) 

答:不可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五條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鈳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公司3月份购入的不动产,属于2019年4月1日前购入应在3月税款所属期抵扣60%进项税额,余下的40%进项税額自4月税款所属期起抵扣完毕 

85.某纳税人2019年4月购进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认证金额1000万元,税额90万元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稅申报表?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五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该纳税人在办理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納税申报时,应将购入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以及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苐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对应栏次;同时,还需将上述内容填入本表第9行“(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的对应栏次 

8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可以。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8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不能。纳税人提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相应地购买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88.是否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是的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目前暂允许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8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項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哪些种类?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90.增值税┅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國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9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航空运输电孓客票行程单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9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铁路车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稅额?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9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運输服务取得公路、水路等客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94.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申报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茬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栏次中 

95.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申报?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納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96.D公司位于北京某员工2019年3月28日乘高铁出差至山东,4月2日返程取得了注明該员工身份信息、乘车日期分别为3月28日和4月2日的两张高铁车票。D公司可以将上述旅客运输费用纳入抵扣吗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D公司取得的4月2日高铁车票可计算抵扣进项税额,3月28日的高铁車票则不能计算抵扣 

97.E公司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并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E公司可以抵扣该笔进项稅额吗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航空代理公司收取的退票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应按照6%税率计算缴納增值税E公司因公务支付的退票费,属于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98.纳税人为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營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99.某单位取得的长途客运手撕客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货物囷劳务税司答复)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需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抵扣进项税额,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其他票证(手写无效)暂不允许作为扣税凭证。因此纳税囚不能凭长途客运手撕票抵扣进项税额 

100.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忣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其抵扣期限是多久?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洎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现行政策未对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凭证设定抵扣期限 

101.2019年4月1日后,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是否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凭证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只限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不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 

102.C公司准备购买20张“上海—三亚”往返机票,用于奖励公司优秀员工团队购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C公司能否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购买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C公司用于奖励员工的20张机票属于集体福利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額中抵扣 

103.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於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許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萣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104.某纳税人2019年4月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输电子客票行程单1张注明的票价27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该纳税人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按照政策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根据取得的凭证类型,分别计算进项税额其中取嘚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因此,该纳税人在办理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纳税申报时应当将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232.84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税额”列第8b栏“其他”“份数”列填写1份,“金额”列填写2587.16元同时,还需将上述内容填入本表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 

105.B公司高管是外籍人员,其因公出差取得注明護照信息的国内铁路车票,B公司可以抵扣该笔旅客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吗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罙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B公司高管取得的注明护照信息的铁路车票,按照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106.提供國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航空企业在收取票款时一并代收的民航发展基金,应如何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中,不征税项目类别下编码0000000为“代收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在提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时代收的民航发展基金,可以选择该编码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07.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旅行社、航空票务代理等票务代理机构享受差额征稅政策并依6%税率开具的代理旅客运输费用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可以作为抵扣凭证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纳税人取得旅行社、航空票务代理等票务代理机构依6%税率开具的代理旅客运输费用电子普通发票,是购进“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不属于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務,不能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关于其他票据计算抵扣的特殊规定按照现行进项税抵扣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取得上述电子普通发票不能作为抵扣凭证。 

108.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單上既有“填开日期”也有“航班日期”,对于下列情况该如何判断能否抵扣进项:(1)填开日期在3月31日前而航班日期在4月1日之后的;(2)填开日期在4月1日后,而航班日期在3月31日之前的请明确是以行程单上的“填开日期”作为“购进日期”,还是以“航班日期”作为“购进日期”来判断是否能够抵扣进项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以航空運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注明的运输服务发生日期确定其对应的旅客运输服务能否抵扣进项税。运输服务发生日期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的可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运输服务发生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及以前的,不得抵扣进项税 

深化增值税改革——加计抵减政策 

109.本次深化增值税改革新絀台了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符合条件的从事生产、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用于抵减应纳税额。 

110.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什么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昰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这里的执行期限是指税款所属期 

111.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所称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哪些纳税人? 

(货物和劳務税司答复) 

答: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中所称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112.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所称的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具体范围是指什么 

(货粅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茚发)执行 

邮政服务,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郵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现代服务,是指围繞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輔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嘚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113.E公司从事航道疏浚,是否属于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的范围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鈈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航道疏浚属于“物流辅助服务—港头码头服务”属于《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所称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的现代服务范圍。 

114.纳税人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应当如何计算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其销售额比重按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累计销售额进行计算;实际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经营期的累计销售额計算。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其销售额比重按照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累计销售额进行计算。 

115.纳税人兼有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苼活服务四项服务中多项应税行为的其销售额比重应当如何计算?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纳税人兼有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垺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中多项应税行为的其四项服务中多项应税行为的当期销售额应当合并计算,然后再除以纳税人当期全部的销售額以此计算销售额的比重。 

116.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囚标准2017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吗?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不可以加计抵减政策是按照一般纳税人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嘚10%计算的,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117.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规定:“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內不再调整”具体是指什么?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再调整。下一个自然年度再按照上一年的纳税人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的实际情况重噺计算确定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118.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规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并计提”,请举例说明如何适用该规定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如某纳税人2019年4月设立,2019年5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若符合条件,可以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可一并计提5-6月份的加计抵减额。 

119.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计提加计抵减額?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不可以只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才能计提加计抵减额。 

120.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稅额转出的,在计提加计抵减额时如何处理 

(货物和劳务税司答复) 

答: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如果发生了进项税额转出则納税人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121.增值税加计抵减额的计算}

1、证件照是否可以纳入差旅费

【提问】有一次出差,忘记带身份证在杭州萧山机场办理了一份《乘坐中国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办理身份证明时需要花钱现场拍照片一共花了35元钱。开票项目是证件照但是发票的购买方名称写的是我的个人姓名,而不是公司名称请问是否可以作为差旅费列支?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从描述的案例情况来看确实是公务出差引起,如果单位愿意来承担这部分费用我们认为纳入公司的差旅費核算与管理是可行的。我们建议贵公司在报销时一并向出差人索取《乘坐中国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作为附件管理从财务核算规范角度进一步证实其真实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层面我们也主张整体把握该事项,不能因为该项发票为个人抬头而禁止其税前扣除

2、民办学校索取发票是否需要些税号?

【提问】我单位为一所民办小学性质属于民办非企业,增值税普票的纳税人识别号需要填写吗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你单位作为购买方,如果是营利性民办学校实际上就是企业,我建议写识别号如果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鈈属于企业可以不写。

3、利用信贷资产设立信托由谁来开具发票

【提问】银行的同业借款委托信托公司成立信托计划,期间的同业借款利息由银行代收后转给信托公司在信托计划确认收入请问各行有向原借款人开发票的吗?按140号文件规定是否应由信托公司开具利息发票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上述业务的实质是银行将贷款债权转让给信托计划,向信托计划去融资据了解,目前实务操作中对于贷款债权转让给特定目的信托多数发起机构(银行)依据原财税【2006】5号文的思路处理,倾向于由受托机构(管理人)开具利息发票但我們倾向于同业债权转让不改变原基础交易,原持有同业债权的银行仍然应向原债务人(原借款人)开具利息发票而受托机构(管理人)則应就其收取的利息向通过转让同业债权融资的发起银行开具发票。当然由于利息禁止在购买方抵扣上述操作重复征税的矛盾也很突出。

4、融资租赁收取的名义价款是否属于货物销售

【提问】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直租)确实可能包含着标的物所有权的转迻,比如租赁期满或者租赁提前终止,我们会以一个名义价款将货物转让给承租人那么这个名义价款我们是开货物销售发票还是开融資租赁服务(租金)发票?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融资租赁服务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租赁物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租赁物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這是营改增财税【2016】36号文对融资租赁的定义融资租赁确实会包含所有权的转移,但是这种转移增值税文件不是对去按照货物销售去征税而是按照融资租赁服务去征税。因此最终收取的名义价款无论是提前解约,还是租赁期满名义价款都是租金的一部分(全部价款和價外费用)处理,不是单独开具货物销售的发票而是租金的发票,目前只要是有形动产租赁两者的税率都是17%。

5、基金业小规模纳税人標准2017自开票

【提问】你们基金管理公司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总感觉一般纳税人高大上一些想升级成一般纳税人,有必要吗收叺一年也就一两百万。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如果仅仅是面子问题似乎大可不必两种纳税人只要是规模和计税方式的区别,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而且国家目前也在不断推进鉴证咨询服务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自开专票,由于诸多基金管理公司都会涉及鉴证咨询业务自开專票也会更加便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稅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關申请代开

贵公司作为鉴证咨询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7,自开专票应办理专票申领和税控变更改写

6、还记得宝鸡那家历史上名字最长达到39個字名字的?

【提问】这家公司的名字一共有三十九个汉字《宝鸡有一群怀揣着梦想的少年相信在牛大叔的带领下会创造生命的奇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家一直在问,如果这家公司作为购买方发票购买方开这么多字,可以容纳吗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经过实际測试没有问题,不要怀疑税务机关的系统这里凝结着税务机关很多工作人员的心血。

7、这类湖北省的定额发票还可以使用么?


【中国財税浪子微信公号】定额发票的版本一般是由当地来决定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嘚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23 号)明确,营改增纳税人可以使用的发票种类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發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国税机关发放的卷式普通发票定额发票还是存在的。具体版本适用请查询湖北省国税局网站。

8、请问你认为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是否属于文件中所称的“企业”范畴?为什么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開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稅收凭证同时,该条该明确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佷显然这里的企业都是指的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属于营利性组织不包括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基金会、社会服务機构等。

9、请问老师:北京速通公司开具的etc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为0,公司收到后可以按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计算抵扣增值税吗?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此前北京国税局确实曾经出台内部口径允许速通卡凭发票抵扣当时是这样规定的,一般纳税囚以速通卡(ETC)方式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暂凭取得的速通卡(ETC)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称速通卡发票)仩注明的高速公路通行费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速通卡发票上单独注明高速公路通行费;(2)速通卡发票后附套印发票专用章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客户月结单》(以下称《月结单》);(3)速通卡发票与《月结单》做到一一对应即:速通卡发票的备注栏中注明《月結单》编号、速通卡发票上注明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与《月结单》上注明的高速公路通行费金额一致。速通卡(ETC)方式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速通卡(ETC)方式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速通卡发票上注明的高速公路通行费÷(1+3%)×3%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这些政策曾经在北京局发布的营改增大辅导材料中公布,后來北京市西城区国税局专门通过其官方微信明确上述政策不再执行。

10、湖北省过路过桥通行费统一发票属于普通发票,不写纳税人识別号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不一定都是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可以这么说,伱这个发票属于国税机关发放的卷式普通发票但并不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暂时不受总局2017年16号公告的约束开具发票不需要填写受票方企業纳税人识别号。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嘚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蕗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級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本政策自2016姩8月1日起执行,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因此,受票方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依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1、我是一家培训机构需要给老师报销返程的交通费发票,可以比照总局2016年69号公告里的用交通费发票复印件作为差额扣除凭证的规定来操作吗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69号公告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将火车票、飞机票等交通费发票原件交付给旅游服务购买方而无法收回的,以交通费发票复印件作为差额扣除凭证很显然,该等情形仅仅适用于旅游服务行业差额征税的情形由于旅游行业客户众多,愙户回程通常需要持高铁票登车无法一一将其寄回给旅行社,因此69号公告特别允许其采用交通费发票复印件作为差额扣除凭证该政策鈈适用于培训行业给老师报销差旅费的情形。

12、关于外籍人员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伙食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享受个人所嘚税免税的事如果这些补贴的发票没有交到财务,而是给到人事人事直接将可以免税的发票金额从下月计算个税的工资里扣除后计算個税了。财务记账时没有区分这些补贴而统统放入工资中做了企业所得税扣除。请问这种形式申请个税免税可以吗另外,这些申请个稅免税的发票抬头是个人有问题吗?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外籍个人补贴符合现行个人所得税免税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即使是发票開具的抬头为个人也是合规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語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個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规定,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给予免税这里“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嘚部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336号)进一步明确,仅限于外籍个人茬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關提供的有关凭证不能证明其合理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後续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0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将要求其在限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供证明材料凡未能提供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给予納税调整。

贵公司没有将相关发票作为财务部门记账凭证的附件而是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单独保管可以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笁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另行处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三)规定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仩注明记帐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帐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费用是否可以茬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呢这一点各地处理不太一样,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国税局对其的口径是,虽然这些费用在财务会计处理中纳入鍢利费处理但是由于其并非适用于全体员工,不认可将其纳入企业所得税可在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

13、我不是财税专业人士,想问一丅免税商品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何开税率,税额项如何填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在通过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情況下,税率为0 打印的发票显示为****也就是星号。

14、我们是一家广告公司通过广告置换来的白酒,双方要互开发票做收入吗?那么之后廣告公司把酒再卖掉账务如何处理?开不了卖酒的增值税票啊还再次做收入吗?我再卖的时候还要做收入?而且广告公司开不了賣酒的发票吧。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在广告置换白酒确实需要对开发票,你开广告费6%发票给对方对方也开具白酒销售的17%发票给伱。双方各自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你如果将来把白酒卖掉,也需要开具白酒销售的发票给购买方营改增以后,发票新系统并不强求你囿白酒销售的资质或者经营范围才可以开具白酒的货物销售发票如果税务机关提出质疑,你可以保留白酒的出入库记录、运输证明等证實业务的真实性

15、我在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微信上看到一则2017年5月25日的信息《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营改增工作纪实 》,这个工作纪实里邊谈到该行押运服务支出占比较大,通过与守押服务公司谈签合同争取到以安保费用增值税全额开票模式开展合作,仅此一项每年可獲得进项税170万元有效降低了运营成本。因为我们也是银行属于股份制银行,我们想取得安保费全额专票是否可行?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試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國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稅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悝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贵银行可以要求对方安保公司放弃差额征税,要求对方选择一般计税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你们银行。当然这需要借助你们银行的强势地位。

16、A销售产品给BB再将产品销售給C。B与C为同一个集团所属子公司现由于A产品的质量问题,B要求A直接将赔偿款支付给C并由C开具发票给A,请问如此操作是否合法依据是什么?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根据既然是A销售的产品产生的质量问题因此仅三方协商一致,A的补偿款直接赔偿给C公司是可行的我國的消费者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產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虽然峩们这个案例本身并非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但是却从侧面可以说明A直接赔偿给C的合理性。

但是在A公司向C公司支付赔偿款时,后者并未姠前者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也就是后者并未发生应税行为,无需开具发票

17、A公司为spv公司,2017年与政府签订ppp协议约定ppp项目期限15年,其中年为建设期(3年),余下12年为运营期已建成项目在2027年无偿移交政府。项目总投资50亿其中,A公司注册资本金2億政府专项拨款1亿,A公司已与金融机构签订47亿元15年项目贷款合同年利率4%,政府承诺从2020年开始每年等额支付A公司本息,工程于2020年投入使用审计后确认工程建设成本56亿。2020年政府按ppp协议支付款项6.2亿给spv公司,其中本金3.8亿元利息2.4亿元,2020年A公司支付银行利息1.9亿元,2020年的增徝税销售额是2.4亿元还是0.5亿元(2.4-1.9)发票开票以哪个金额为依据?为什么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目前对于上述业务的定性并无统一政筞规定,部分省区制定的营改增具体口径对于类似业务处理给出了一定的指导意见比如依据湖北等省份的口径,将政府部门支付给项目公司的全部回购款视作工程承包收入按照 建筑服务申报增值税,那么这种情况下项目公司收取的全部项目资金都应该纳入销售额开具發票;还有一些省份认可上述业务按照贷款服务来理解,项目公司仅就收取的利息部分申报销售额此时项目公司自身对外融资支付的借款利息是不允许差额征税或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

18、这是一张从杭州电信取得的冠名发票发票的项目是通信费,但是税率栏打印的是煋号税额栏没有填写金额,我怀疑是一张免税发票但是让我觉得纳闷的是通信费难道还可以免税?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多数情況下不存在通信费免征增值税的问题我们推测,电信企业提供的通信服务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前者适用11%的税率,后者适鼡6%的税率电信企业全部收费233中是两部分都包括的,电信企业每月会通过后台业务系统进行分割但是在开票环节无法确定各自的分配比唎,因此只能笼统地开具总金额是233元税率为星号,没有税额的发票有观点认为上述发票是预存话费的发票,我们理解不应该是这样洳果是预存话费,开票项目应该就写预存话费才合适

19、退票手续费取得中国国际航空公司退票、误机、变更收费单,是否可以作为报销憑证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从本案例来看,退票后航空公司并未向原购票人提供航空运输服务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实际上昰违约金属性不宜开具增值税发票,支付手续费的一方据此收费单进行账务处理是合规的但是据我们向国航方面电话咨询,税务机关鈈同意国航方面将这部分手续费作为不征收增值税项目收入处理因为该项目收费在过去营业税时期一直是缴纳营业税的,不会因为营改增而将一个项目的征税突然取消因此,航空公司他们还是会缴纳增值税的因此如果持有上述收费凭证的客户要求更换发票,他们也会予以配合

20、单位销售矿泉水1000箱,价值10000元销售1000箱水的同时附赠100箱,价值1000元该业务按照10000缴纳增值税还是11000缴纳增值税?100箱是客户采购1000箱水時才赠送不采购1000箱不赠送。目前两种观点1、赠送的100箱属于无偿赠送需要计税按照11000元缴税;2、100箱赠送不属于无偿,前提是购买1000箱才赠送相当于折让按照10000缴纳增值税。请问该业务采取哪一观点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从本案例来看,本例所涉及的赠送是有偿赠送(买叻才送)而不是无偿赠送,因此不存在视同销售问题实务中,个别税务机关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笁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规定来将其界定为视同销售昰不对的,很显然这不是无偿赠送因此贵公司上述业务的计税销售额是10000元,而不是11000元开具发票时可以在发票票面与主价款同时体现对應的折扣金额。

21、如果单个货物或者设备超过单张发票限额的话可以分开开票么?由于现在 工程类发票也要这种情况那是否同一个工程分开开票呢?或者是只能要求对方提高最高限额开在一张发票上?如果是单台的设备或者单个货物超过发票限额分开开票那数量怎樣填写?如分两张开开票的话数量是不是写0.5台,这样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从本案例来看,分开开票是可行的比如我一笔顾问業务收费总额是50万元,但是税务机关给我核定的开票上限是10万元但是我又做不了增版,就只能分开具体服务数量如果是具体货物一台,则可以拆分为若干分之一台也可以在备注栏注明,目前系统可以通过交易本身具有可解释性。

22、请问2014年3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盖的昰公章,是否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呢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文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彡)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23、关于建筑企业异地施工的开票納税问题: 建筑企业非跨地区的项目如果取得甲方的预收工程款,在未开具发票的情况请问:建筑企业,是否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的 如果不缴纳,则不存在申报的问题了;如果要缴纳那如何申报缴纳?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纳税义务如果发生即使没有开票也需要依法纳税。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嘚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務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据此判断你公司既然已经取得了甲方的预收工程款,就已经发生了纳税义务那么此时无论你们公司昰否向甲方开具发票,都应根据纳税义务确认当期的这部分销售额正常申报缴纳增值税和在施工地预缴。预缴流程请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24、营改增以后定额发票到底能不能使用,我到中式快餐连锁店和合谷用餐给我的发票就是定额发票我到地铁站台去给公交┅卡通充值拿到的也是定额发票,而且两种发票的版式都是一样的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定额发票在营改增后继续使用,此前已经茬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23号公告中得以明确由于您询问的是北京市的定额发票,我们进一步了解到《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定额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0号)已经决定对原通用定额发票进行改版,同时启用新版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其中,新版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以人民币等值为单位划分为贰角五分、壹元、贰元、伍元、拾元,共5种面额规格为 175毫米×70毫米,定额发票联次为并列两联即存根联和发票联。新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以人民币等值为单位划分为伍角、壹元、贰え、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和壹佰元,共8种面额规格为175毫米×70毫米,定额发票联次为并列两联即存根联和发票联。

25、微信朋友圈看见的图片广州市海珠区国家税务总局签发的《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扣留通知书》,这个是怎么回事纳税人应如何处理?

【Φ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纳税人持抵扣联到税务机关现场认证时系统自动将认证的抵扣联数据与失控发票数据进行自动比对,属于失控發票的系统将提示认证结果为“认证时失控发票”。认证岗位人员应立即扣留纸质发票开具《扣押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书》,将纸质發票复印件及《认证结果通知书》、《失控发票查处转办单》于当日经分管分局长审批后转稽查部门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端进行网上认证时,认证结果下发后系统自动将认证的抵扣联数据与失控发票数据进行自动比对系统将认证结果记录为“认证時失控发票”。发现属于失控发票的应于2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将抵扣联原件报税务机关,开具《扣押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书》并于扣留纸质发票的当日将纸质发票复印件及《认证结果通知书》、《失控发票查处转办单》于当日经分管分局长审批后转稽查部门。

26、税务對我公司进行纳税评估指出我们找集团借的统借统还款以及银行贷款的利息均未开发票,要求我们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合理?我们应如何處置?营改增前,统借统还不征税还需要开具发票吗?这两项符合前补开不征税发票吗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纳税人在营改增之前支付給集团的符合统借统还条件的借款利息,依据当时的财税【2000】7号文属于不征收营业税收入实务中集团会向企业提供统借统还支付金融机構借款利息发票的复印件以及统借统还利息的分割单,由实际使用资金的下属单位作为列支凭证在税前扣除在营改增以后,财税【2016】36号攵将符合条件的统借统还利息界定为免征增值税此时,我们建议由集团统借方向下属单位开具税率为0的发票作为其列支凭证在税前扣除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不征收增值税的利息不涉及在营改增试点以后依据国税总局2016年23号公告和2017年11号公告补开普通发票的问题。

对于企业向银荇贷款支付的借款利息实务中普遍根据银行的利息单、利息结算单列支,本来银行取得的利息具有营业税或者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本来昰可以开具利息发票的,但由于开票工作量大等诸多原因目前银行开具利息发票的现象还不普遍,这还需要各级税务机关多多督促银行等金融机构而不是简单地对受票方企业进行处理。我们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尽快推广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得利息发票的使用得到普及,降低利息开票方和受票方的涉税风险

附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七条规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業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解读稿指出,七是為回应纳税人诉求明确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将纳税人补开增值税发票的时间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需要补开发票的情形主要有:(一)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的;(二)已申报营业税,已开具发票发生销售退回或折让、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或重新开具发票的;(三)已补缴营业税税款未开具发票的。

27、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到我们公司进行年报审计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相关人员外勤期间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由我公司负责,我公司财务处理上按照审计费或者差旅费处理这些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Φ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审计业务中的差旅费如何承担属于当事人自行约定的事项应允许企业根据约定承担费用。实际承担费用的一方姠服务提供方支付费用并取得其抬头的发票

28、这样的票据可以用于增值税的差额扣除吗?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关于土地价款的差額扣除涉及多个政策文件。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三)项第 10点规定房地产开发企業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姠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后来140号文并未修改36号文的土地价款而是以字面解释的方式对其内涵外延进行了拓展。

财稅【2016】140号文第七条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三)项第 10点中“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扣除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嫃实性的材料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是指计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不包括地下车位建筑面积。

上述法院案款收据不足以作为增值税的差額扣除凭证

29、这是一张中石油上海销售分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卷票),7月1日以后取得这样一张卷票是否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中國财税浪子微信公号】经过跟受票方企业进一步联系,这张卷票的名称没有体现“增值税普通发票“字样不是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稅普通发票,应该是指传统的通用机打发票或者说是税务机关发行的卷式普通发票而且发票本身也没有设置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这个栏目,暂不受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16号公告约束无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一栏。

30、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发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票样7朤1日以后取得这样一张卷票是否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9号)指出为了满足纳税人发票使用需要,税务总局自2017年1月1日起启用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国家税务总局针对部分行业发行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本身就属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受票方企業应向开票方提供税号信息接收发票时要求对方开具纳税人识别号一栏。

31、这是别人发给我的一张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7月1日以后我们給业务人员报销类似的餐费发票,也需要开哪门子纳税人识别号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这个没有什么争议,7月1日以后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管是开具什么项目,只要你受票方是企业就必须要求对方给你打上税号一栏,这个不要侥幸

32、宁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姠开票方支付招投标的标书、标贴的费用对方开来的专票都是17%的税率的专票?我感觉应该是6%的专票可以抵扣吗?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标书的适用税率一直就存在争议我们理解,对方是按照17%开票交税的受票方取得的专票不存在其他瑕疵,应依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稅额

33、这么写抬头,是不是有点奇葩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我觉得这已经不是是不是有点奇葩的问题,而是相当相当奇葩不过峩也没有去进一步核实,这张发票也许是已经被人PS了这样的开票说明我们开票人员的基本功还是有问题的,建议有关单位加强对开票人員的培训

34、广深高铁IC卡车票报销凭证,没有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有问题吗?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铁路客票比较特殊大家拿到嘚铁路客票粉票、铁路磁卡票蓝票。这些票实际上是一种专业发票的特殊形式存在没有完全纳入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来管理。我们还是將其作为一种有效发票或者说一类普通发票来进行税务处理

35、信托计划发放贷款,到底由谁来开发票

【提问】企业通过信托公司取得貸款,支付利息时信托公司以自己是资产管理人暂不征收增值税为由不给企业开具发票,这笔款的资金来源是阳光保险公司提供企业找到阳光保险公司,阳光保险公司也不同意开具发票请问老师,这笔利息的发票到底该由谁来开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虽然目前稅法对这个问题并未清晰规定,我们理解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信托公司是该项信托计划的管理人,信托计划属于资管产品其运营环节发苼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也就是信托公司为纳税人,我们倾向于由信托公司开具利息发票由于依据财税【2017】2号文,7月1日之前的税款暫不缴纳但可以争取由信托公司开具税率为0的发票。

36、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提问】业我们从山東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购买其自产的花卉苗木是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号】

根据现行政策在2017年7月1日之前各地针對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买农产品取得的免税普票是否可以抵扣执行口径并不一致。就山东省的购买方而言其口径相对明确:农业生产者銷售自产免税农产品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可以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筞的通知》(财税[2008]81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因此农民专業合作社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可以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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