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破产怎么办怎么认定是自杀还是意外

“抑郁症”产妇坠楼身亡 警方认定为自杀保险公司拒赔-上海频道-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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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产妇坠楼身亡 警方认定为自杀保险公司拒赔
来源:文汇报 作者:顾一琼 选稿:刘沅
  东方网7月12日消息:刚当上妈妈不到40天,张女士从自家窗台坠落身亡。保险公司却拒绝给付其身故保险金,理由是自杀不符合理赔要求。张女士家人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日前,浦东新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张女士家人的诉请被全部驳回。
  2010年的一天,沈先生回家发现妻子趴在了3楼的变压器平台上,一动不动。公安机关勘验认定:张女士死亡原因为高空坠落。沈先生曾告诉警方,爱人生产后患上了产后抑郁症。
  逝者生前所在的公司曾为她购买了人身保险,身故保险金为30万元。作为法定受益人,张女士家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身故保险金的理赔却遭保险公司拒绝。去年7月,张女士家人将保险公司诉至浦东新区法院。原告认为,张女士有可能系擦窗不慎,意外翻出后死亡,且目前也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张女士患有产后忧郁症,自杀结论站不住。被告律师认为,公安机关“高空坠亡”的鉴定,只是对死亡的客观陈述,同样不能证明高处坠落不是自杀。从原告对现场公安人员的陈述、张女士的书写材料等情况,可以推断出张女士坠亡系自杀。
  经审理法院认为,公安机关提供的系列证据相互间能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链,勘验中多处记载张女士的死亡系自杀,原告认为张女士的死亡是意外,也有可能是失足坠落所致,但均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据此,对原告的诉求不予支持。
东方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原来吧!我也想过“买份保险就自杀”可我不懂保险,也没好意思问别人(我这人比较腼腆)。
后来就学保险,了解保险,现在,我却在做保险,也就不敢死了。
您想啊!我要是死了,谁为我的客户服务啊!我可不能把这些善良的人推给那些比我差的代理人。决不!
所以我不能死!至少现在还不能死!
我的目标九十岁。我想到那个时候,他们才会原谅我!
其他答案(共16个回答)
自杀属于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除外责任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6条的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意思就是说,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公司原则上不赔付保险金,但要向投保人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但如果被保险人自杀时距保险合同成立时已经超过两年以上的,保险公司可以理赔。
自杀条款是寿险合同条款之一,即规定自杀不属于责任范围,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条款。如果被保险人在特定的期间内(通常为签单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自杀,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只限于退回已缴纳的保费(可以计息或不计息),2年后就不把故意自杀列为除外责任,保险人仍应给付保险金,其原因在于人寿保险的主要目的是向受抚养者提供保障。此外,由于自杀是死亡的原因之一,编制生命表时已考虑了这个因素,保险费的计算正是以生命表为依据。把自杀这一除外责任限制在2年内主要是为了减少逆选择,防范蓄意自杀者购买人寿保险。
长期以来,各大公司的意外险都将自杀置于保险公司免责范围之内。其实,保险公司是否完全将自杀列为免责范围,一直是业界争议的焦点。被保险人自杀,保险公司到底赔不赔?  案例回放  日,重庆人黄广群在沈阳飞往昆明的南航某航班上自杀身亡。警方在进行死因调查时意外发现,黄广群生前购买了4份总保额为160万元的航空意外险。黄广群死后,其160万元的保险何去何从随即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黄广群在登机前所购买的4份航意险,保单上并没有指定受益人。这就是说,如果保险公司赔付160万元,将根据其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来赔付。  对此,当地航空公司表示,该旅客是一名有完全民事行为的成年人,自己有辨别的能力,如果在飞机上自杀,所购买的保险将得不到理赔,航空公司也将不会对死者作出赔偿。而重庆保险公司也明确表示,将根据公安机关的死亡原因鉴定决定是否赔付。最终,黄广群被警方鉴定为自杀,他的家属也未得到保险公司一分钱的赔付。  律师说法  对此,本报律师团律师指出,保险公司和航空公司的决定无可置疑。自杀,在法律上是指故意剥夺自己生命的行为。如果没有主观上的故意,则不能称之自杀。在寿险合同中,一般都将自杀作为责任免除条款来规定,这主要是为了避免蓄意自杀者通过保险方式谋取保险金,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有些意外险虽然没有直接列举,但将自杀列入了范围更广的"故意行为"。比如某公司的"短期交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条款中,在"责任免除"一项中,第二条就列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由于黄广群的自杀出于其主观意愿,并非不可抗力带来的意外伤害,所以他投保的航空意外险不会得到理赔。  据介绍,几年前我国也曾发生的一起空难,事后查明是一位购买7份意外险的乘客的主观肇事,该投保人也未获得任何赔偿。  业内声音  保险理赔专家同时指出,自杀毕竟是死亡的一种,有时候保险人遭受意外事件的打击或心态失常亦会做出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并非是在有意图谋保险金。构成故意自杀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主观上,行为人必须有结束自己生命的意愿;客观上,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足以使自己死亡的行为。如果投保人是在神志错乱,不能自控的情况下实施的这种行为,因此,不能认定其有结束自己生命的愿望,保险公司也应给予赔付。  由于自杀是死亡的原因之一,编制新生命表时已考虑了这个因素,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险费的计算正是以生命表为依据。为了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利益,在很多人寿保险合同中都将自杀列入保险责任范围,但规定保险合同生效一定期限后(通常是两年)发生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保险人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不论是养老险、少儿险、女性险,还是分红险、万能险、重疾险,若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都遵循这样一个原则。  此外,我国《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经支付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但自保单生效之日起满两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第六十六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
不错,只要是长期寿险,购买两年后自杀保险公司是会按你的最高死亡保额进行理赔的,商业保险没有具体限制你购买保险的多少,但当你的保额达到一定限度时会要求在投保时进行...
因当事人所买的不同保险公司保险合同(条款)不同,致使保险公司赔付的意外死亡保险金是不一样的。比方说,如果当事人买的是平安保险公司的最新意外保险合同(条款)理赔时...
你看你一问,大家都怀疑你要自杀,呵呵。安眠药吃后只是意识模糊,身体个部位遇到疼痛、内脏器官受药物刺激有绞痛感都是可以感觉到的,只是因为大脑受到抑制,不能协调身体...
通俗讲,吃了安眠药,人的呼吸就变慢了。如果吃的超过一定限度,就会停止呼吸。在普通环境下,人不呼吸了,自然就会死亡!为什么不能呼吸了呢?其实人呼吸,同样需要肌肉“...
答: 生完孩子后医疗报销程序怎么走,走男方还是女方?走新农合好还是职工医疗好
答: 老百姓投保的诱因主要有:买一颗长效定心丸(家庭生活意外的防范)、居安目前,更要思危(未来风险的防范)、养儿防老,不如投资保险等原因
答: 老百姓投保的诱因主要有:买一颗长效定心丸(家庭生活意外的防范)、居安目前,更要思危(未来风险的防范)、养儿防老,不如投资保险等原因
答: 老百姓投保的诱因主要有:买一颗长效定心丸(家庭生活意外的防范)、居安目前,更要思危(未来风险的防范)、养儿防老,不如投资保险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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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中国每年25万人死于自杀 哪些保险赔自杀?-最新产品-金投保险网-金投网
中国每年25万人死于自杀 哪些保险赔自杀?
摘要:中国每年25万人死于自杀,哪些保险赔自杀?据介绍,自杀身故的赔付因险种而异,投保定期寿险、长期寿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两年后自杀可以获得赔付,但意外险除外。
今年9月10日是第十一个&世界预防自杀日&,今年的主题为&歧视:自杀预防的绊脚石&。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数据显示,全球自杀率为14.5/10万左右,每年大约有100万人死于自杀。
据统计,我国每年约有25万人死于自杀,自杀未遂的人数约为200万。自杀已经成为我国人群第五大死因,是15岁到34岁的青壮年人群的首位死因。
我国是自杀高发国家,自杀率呈现农村高于城市,中小城市高于大城市,老年人高于年轻人的特点。据原卫生部2010年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自杀率为6.86/10万。其中,农村自杀率10.01/10万,中小城市是8.37/10万,大城市的自杀率是6.41/10万。
自杀是可以预防的。记者从北京市卫生局获悉,在北京回龙观医院设有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并开设了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800&810&32,免费为市民提供热线心理危机干预服务。截至目前,中心已经接听的热线来电超过19万人次,其中对自杀高危来电干预8000余人次。
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钟东波说,有效预防自杀需从多层面并由多部门配合来共同采取相应措施。一是面向社会普及精神卫生知识,让人们有效识别有自杀风险的人,并给予及时的帮助;二是对公众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宣教,提高人们心理健康的水平和应对能力,鼓励受到心理折磨和精神困扰的人能够尽早寻求专业帮助;三是限制常用自杀工具的易获得性,例如:农药的销售和对高层建筑物的专人看管;四是为自杀者亲友提供心理支持;五是政府和医院开办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和心理援助热线等,为有自杀风险的人提供及时的帮助。
【知识】哪些保险赔自杀?
自杀身故的赔付因而异,自杀不属于意外事故,买了也不能获赔。
哪些保险赔自杀?据介绍,自杀身故的赔付因险种而异,投保定期寿险、长期寿险、、,两年后自杀可以获得赔付,但意外险除外。连续投保的,就算投保满两年,自杀也不能获得赔付,因为自杀不属于意外事故。&意外事故是指被保险人因遭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并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属于这个范围的,才赔。& 王朝芝经理举了一个真实案例。2012年,上海一产妇张某因患抑郁症自杀身故,遭到拒赔后,其家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生前投保的是意外险,自杀不属于意外险,因此保险公司无理赔责任。
保险人士提醒市民,生命无价,不管遇到什么困境,往往坚持一下就会过去,无论今天多么困难的事情,往往时过境迁数月或者数年以后,再回想起来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这就是所谓的&柳暗花明&。生命可贵,购的目的不是出险后获得赔偿,而是为未来不可抗或者不可预计的风险做一些经济上的提前规划,使家庭经济不至于在意外事件,疾病等发生时陷入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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