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非常急!谁能给我关于特朗普 贸易保护主义义的案例,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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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反倾销案件背后贸易保护主义幽灵.doc 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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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反倾销案件背后的贸易保护主义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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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为降低国际贸易中的关税壁垒以及消除国际贸易中的差别待遇,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国正致力于建立一个统一、稳定、持久的多边互利的国际贸易体系。 受惠于当前的多边国际贸易体系,中美双边贸易实现了持续稳步的增长。但是,在中美贸易关系不断发展的同时,发生在中美双边贸易中的反倾销案件也给中美贸易关系的发展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本文试图通过对美国提起的针对来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部分进口彩电的反倾销案件的案例研究,来分析美国反倾销案件的特点并建言中美贸易关系的发展前景。   众所周知,国际贸易历史悠久。实际上,新大陆的发现和开垦就是源于寻找新的国际贸易机会。这种对新的国际贸易机会的渴望,早在十五、十六世纪时,从非尼克斯人到马可波罗一直到葡萄牙、西班牙的探险者,就一直在孜孜以求。这些为追寻潜在的国际贸易利益而进行的探险行为,是伟大的并且是富有意义的。   在国际贸易发展史上,贸易各国逐渐就遵循国际贸易准则达成共识,这种国际贸易准则被各国认为是有效的并被普遍接受。为实施这些国际贸易准则,各国也努力调整各国的国内法以期使之与国际准则相适应。国际贸易准则的建立,其本意就是要维护各国的贸易利益并以此来规范各国在国际贸易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实施国际贸易准则的最大好处在于,贸易各国得以在国际贸易竞争中互相实现机会均等与互利共赢。   在遵循共同的国际贸易准则的同时,各国也认为,各国有权在多边国际贸易准则框架下针对双边贸易关系中的不公平贸易行为采取相应措施。   有鉴于此,为了消除国际贸易中的不公平贸易行为或者应对外国政府采取的损害国际贸易市场秩序的政府措施,各国在国内法中相应制定了反倾销法律规范,与此同时,反倾销协定也被纳入了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中。   虽然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体系中的反倾销协定以及国内法中的反倾销法律规范的立法初衷是针对国际贸易双边关系中的不公平贸易行为,但是,源于人类在创制非关税壁垒方面的天才, 国际法和国内法中的反倾销规范实际上演化成了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被讥讽为披着合法外衣的非关税壁垒。这些原本针对不公平贸易行为的反倾销规范被具有贸易保护主义色彩的各种利益团体所人为操控。   相应的,反倾销税的征收在一定程度上是作为双边国际贸易中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来实施的。这些反倾销税的征收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超出了对国内厂家利益的合理维护,尽管这些国内厂家往往打着因为进口产品在国内低价倾销而蒙受损失的旗号。在当今国际贸易中,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质疑。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常常成为了国际贸易整体利益增长的负担,虽然有时候对少数国内厂家而言确实能够从中获益,因为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有效打击了他们的国外竞争对手。   面对在反倾销案件方面存在的问题,中美双方在中美双边贸易中如何减少分歧、求同存异从而在一个高度互相依存的国际经济一体化中实现互利共赢?   就本文案例而言,美国的国内彩电厂家声称来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部分彩电在美国国内市场的低价倾销导致了美国国内彩电厂家的经营困境;美国相关反倾销案件受理部门经调查和审理后裁定对来自中国的部分彩电采取了反倾销措施。然而,在美国反倾销措施的大力保护下,本案中的美国国内彩电厂家有没有走出经营困境呢?在美国采取本案中的反倾销措施后,美国国内彩电产品的消费者和中国彩电出口厂家是不是双双成了美国贸易保护主义行为的受害者呢?   下文将对此结合案例予以分析。   (二)涉及国际贸易以及中美1995年以来双边贸易中的反倾销案件的概况   在美国提起的反倾销案件,是根据美国国内法采取的法律程序,包括行政调查程序、行政裁决程序以及司法审查程序,其目的是为查清在美国(进口国)市场上销售的外国产品是否构成低于正常价值销售即是否构成倾销。裁定进口产品是否在美国国内构成倾销,不仅仅要通过调查查清进口产品是否在美国国内低于正常价值销售,还要核实:进口产品是否对美国涉及相同产品 的国内产业 产生了实质性损害或有产生实质性损害的威胁;或者,进口产品是否对美国相同行业的建立产生了实质性阻碍。如果反倾销案件的行政裁定最终确认倾销以及损害的事实成立,那么美国将对案件涉及的进口产品在征收正常进口关税的基础上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的征收数额相当于涉案的进口产品在美国国内市场的倾销幅度。   各国在根据国内法实施反倾销法律规范时,世界贸易组织要求每一个成员国,采取必要步骤以使各国国内法及国内行政程序与《关于实施关贸总协定GATT1994第6条的协定》保持一致。 关贸总协定GATT1994的第6条以及《关于实施关贸总协定GATT1994第6条的协定》都明确规定,各国根据国内法采取的反倾销措施必须符合上述国际协定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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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案例集[1]1
国际贸易案例集谁在推升国际铁矿石价格? 案例一 谁在推升国际铁矿石价格? 在中国钢铁企业无奈接受了国际两大铁矿石供应商 71.5%的残酷涨价现实之后,另一大铁矿石 生产商澳大利亚必和必拓BHP再次向中国企业开出了涨幅为 103%-114%的“天价”。尽管在中国 企业联手作战的阵势面前,BHP最终回归到了国际基准价的轨道上,但由此引发的价格原罪追问 却不应当停止。 巨头垄断市场 在业内人士看来,如果铁矿石价格涨幅在 30%%以内,钢铁企业可以勉强承受。因此,当升幅 为 71.5%的价格被“基准”下来之后,中国企业除了惊愕就是不得不为此痛苦埋单。 对于资源和市场的垄断造就了巨头们的霸气。BHP认为,从巴西到中国运费远高于从澳大利 亚到中国,为了使澳大利亚、巴西铁矿石到中国的到岸价处于同一水平,BHP坚持 2005 至 2006 年每吨矿价再加 7.5 美元至 10 美元,否则将放弃与中国的长期供货合同。在中国 16 家最大的钢铁 企业死守防线的态度面前,BHP最终作出了让步。在业内人士看来,尽管中国企业赢得了本轮回 合的胜利,但国内钢厂与BHP谈判的铁矿石价格是按离岸价达成一致的,这个价格是不包括海运 运费的。而按照惯例,钢厂与矿石提供商签订的合同是按到岸价签订的,到岸价格是包括运费的。 因此,根据BHP网站上刊登的最新公告,BHP矿业总裁GraemeHunt称,虽然BHP 没能与中国钢厂就海运费价差问题达成一致,但会在今后继续对此问题进行讨论。不仅如此,目前 航运企业也正在与客户进行一年一次的航运价格谈判,新的价格合同不久也将生效。专家预测,亚 洲的运价将连续第三年上涨。而钢厂进口铁矿石的海运费又将掌握在BHP等铁矿石供应商和航运 企业手中。 日本企业下套做局 在亚太地区与国际铁矿石生产商的谈判中,日本长期垄断着价格的话语权。虽然 2003 年中国成 为最大的铁矿石进口国也加入到了谈判者的行列,但贸易格局的变化并没有增强中国钢铁企业的定 价能力。按照国际惯例,在日本和中国作为需求方与三大铁矿石巨头所进行的分别谈判中,只要任 何双方达成谈判结果,这一结果就将被其他各方接受。 与中国相比,日本本土所蕴藏的铁矿石资源可以用荒芜来形容。据了解,日本钢铁生产商每年大 约需要 1.3 亿吨铁矿石。 因今年铁矿石涨价日本钢铁生产商要增加 2000 多亿日元开支, 再加上煤炭、 锰矿石等原料以及原料运费涨价等因素,日本钢铁行业将增加1万多亿日元的成本,相当于去年该 行业的利润总和。既然如此,日本企业为什么还要在高攀的铁矿石价格面前潇洒摆阔呢? “日本企业在对中国下套做局。”――观察家们几乎异口同声。不过,与在石油等能源领域直 接向中国发起纯粹争夺不同,这次日本在铁矿石上向中国发起的挑战则更具有隐蔽性和冲击性,即 试图通过设置价格陷阱,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挤压中国钢铁企业的生存空间。 据中国钢协副会长罗冰生预计,2005 年中国出口钢材将超过 1000 万吨,这对传统的钢铁出口 大国日本将形成冲击。日本认识到,中国对钢铁的需求量正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膨胀期,巨大的需 求量使得中国比以往任何时候对外来矿石的需求更迫切,进口铁矿石的数量已占国内整个钢铁业所 需量的 50%。而大幅提升钢铁业制造成本,将扰乱中国钢铁企业的正常发展。 从短期来看,日本企业无疑会跟着中国企业一起为国际铁矿石价格的抬升付费,但专家指出, 虽然同样涨价,但是企业的承受能力不同。目前,在巴西、澳大利亚的铁矿中,新日铁等都占有很 大股份,他们已经在逐步控制钢铁业的上游产业。墙内损失墙外补,日本公司将同澳大利亚人和巴1 西人一起收获暴增的利润。特别是,由于日元对美元的升值作用,使得日本进口成本并不像实际定 价的涨幅那么大,这就为日本企业提供了很好的回旋空间。而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相对稳定,美元 的进一步走跌会拉大中国的实际进口成本, 中国企业的成本上升速度将超过日本企业。 日本上演“苦 肉计”可谓绞尽脑汁。 印度“乘人之危”? 国际市场因为多国企业的广泛参与变得扑朔迷离,同时也被多种角逐力量演绎得风云跌宕甚至 暗藏危机。当我们将目光从日本移向印度时,同样发现了印度企业也对中国做起了铁矿石的价格文 章。 不过,同日本相比,印度对中国的“设槛”可能要光明磊落得多。印度国家计划委员会顾问小 组组长普拉纳布?森日前表示,政府采取各种措施抑制铁矿石出口,目的在于“督促”中国政府制 定相应政策,增加对印度的焦炭出口。据悉,由于印度焦炭严重短缺,几乎 80%依赖从中国进口, 因此, 印度近年来一直希望能与中国达成“铁矿石换焦炭计划” (用4船铁矿石换取中国一船焦炭) , 但却一直未能如愿。而今年进口铁矿石 71%的天价涨幅则让印度重新找到了与中方谈判的砝码。 权威专家指出,目前中国焦炭配额管理的有关事宜统归商务部负责。前不久,商务部已经公布 了焦炭出口的配额数量,共 1400 万吨。这个数字不会轻易变动。而且焦炭自去年以来一直是国家宏 观调控的重要产业之一,国内焦炭企业面临着产业整合、产量控制和环境保护等多重压力,国家也 不主张增加焦炭出口。因此,今年印度可行的交换方式仅仅局限于 1400 万吨出口配额范围之内。这 就意味着,在中国无法满足印度要求的前提下,中国钢铁企业可能要承受印度铁矿石商发力的价格 “钳制”。不过,人们相信,中印经贸关系日益弥散开来的阳光迟早会驱走罩在两国间的铁矿石阴 影。 中国当自省 虽然我们可以对日本企业“损人”的行为予以谴责,也可以对印度政府的“不义”之举表示愤 慨,但我们无论如何不能忘记检讨自己作为一个铁矿石进口大国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一方面,由于国内经济强劲增长,中国已有过多次将国际铁矿石、铜、石油、棉花等商品价格 大幅推高的教训。而此次铁矿石涨价的源头之一也应该是来自中国。数据显示,2004 年中国生铁产 量同比增加 24%,达 4891 万吨,生铁增量占全球全年生铁增量的 84%;在此带动下,中国的铁矿石 进口量从 2003 年的 1.48 亿吨上升到 2.08 亿吨,同比上升 40%%;而同期日本铁矿石进口量只增加 280 万吨。值得注意的是,进口到中国的铁矿石有很大一部分被用来制造钢坯、钢锭等粗钢产品, 而生产这些钢铁初级产品的用户都是高耗能、高污染、面临淘汰的小企业,而当作为初级产品的钢 坯如果大量出口,就势必恶化铁矿石的供需矛盾。 分析题: 分析题: 1、国际市场价格是由什么决定的?谁在推升国际铁矿石价格? 2、作为铁矿石消费大国的中国应如何应对国际铁矿石价格的波动?案例二 广东酝酿发展模式之变 两头在外经济亟待转型 谈起全国的经济发展,人们总是说:东部率先,广东争先。而在广东,当地人更爱提两句话: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缩影。因此,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 记张德江说:“广东遇到的问题,有可能也是许多地区将要遇到的问题;广东的成功经验,可以成 为全国的借鉴;广东的挫折,也可以为全国提供教训。”经过 26 年的强劲发展,陆地面积只占全国 1.85%的广东,贡献了占全国 1/9 的经济总量、1/7 的财税收入、1/4 的外资总额、1/3 的对外贸易 金额,更重要的是,广东贡献了深圳速度、珠江模式、市场机制,贡献了改革开放意识和经验。今 天,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广东正试图“闯出一条新路”。一场发展模式转型的探索和创新,在 这个先行地悄然展开。2 发展到了关键时期 在广东,这些年来,许多人开始关注“清远现象”。清远市,距广州不足百公里,属粤北山区。 咫尺之遥,却在珠三角风生水起、溢彩流光的 20 多年里,沉寂甚至被遗忘。当珠三角人均 GDP 已经 超过 5200 美元时,以清远为代表的粤北山区,依然不足 1000 美元。清远穷得没道理啊―――许多 人对此大为不解。不过,当广东认真研究了自己的经济结构之后,猛然醒悟:当年,“三来一补” 的外向型经济是广东阶段性发展的必然选择,也为广东今日的财富积累立下卓越功勋,但这种“两 头在外、大进大出”的加工贸易经济,也带来了经济对外依存度相对偏大、对内辐射有限的缺憾。 清远,以及整个粤北山区和粤东粤西两翼,与珠三角之间由此出现了区域经济断层,差距节节扩大; 而珠三角地区在快速发展了 20 多年后的今天,也陷入了产业层次较低、企业规模偏小、资源消耗较 大的经济发展方式的“困局”。26 年来,广东地区生产总值增长了 85.7 倍,年均增长超过 13%,放 眼国内实为罕见。然而,眼下广东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却是:“发展面临关键时期。”现在,转型课 题又一次“先行”地摆在广东面前。如何转,才能继续保持“排头兵”地位,才能再领科学发展的 风气之先? 走出一条创新之路 两座“城”的横空出世, 颇能体现广东的“转型”思路。 一座是在广州东北部熠熠生辉的科学城。 一座是在番禺小谷围岛上拔地而起的大学城。两座城都风景绝佳,两座城都是大手笔:大学城投资 逾 300 亿元,聚集了广东 10 所高校和 10 多万学子;科学城占地 37 平方公里,吸引了上千个研发机 构、各类工程中心。但是,广东的“风景”不只于此。在广东决策者心中,这两个加起来不到 60 平 方公里的地方,某种意义上已成为实现广东模式转型的重要载体之一;它们,以及它们所代表的科 学教育文化,是广东新一轮战略构想中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在寻找经济增长方式如何由粗放型向集 约型转变的思考和实践过程中,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指出,广东经济的致命弱点就是自主创新能力 不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关系广东的发展后劲,关系科学发展。然而,要迅速拉长以自主创新为 内核的内源型经济这条短腿,广东压力不小。它表现在,以加工贸易为特色的外源型经济,造成了 广东民众自主创业意识不强、与浙江人行商文化形成对比鲜明的坐商文化;教育、科研的力量也与 其经济大省的地位不相称,一些习惯了招商引资的各级地方政府,一时还难以适应内源型经济的特 点。 不谋全局难谋一域 2004 年底,胡锦涛同志在广东视察工作时就明确指出:“积极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对 各方都有利,要搭建并利用好这个平台。”2004 年 6 月,珠江流域的 9 个省区以及港澳两个特别行 政区最高行政首脑,共同签署了 9+2 的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从那以后,他们经常坐下来,讨论如何 更快打通基础设施瓶颈,修路通江;商议着彼此之间金融业、制造业、劳动力如何互补,珠江流域 怎么携手共治,信息平台如何共享;最近,更一起谋划着 9+2 的“十一五”整体规划战略……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广东的领导深知责重山岳,常常以此自 勉。细心的人们已经发现,广东现在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已越过了一域、一时、一任。 新路为什么更难行?血路需要“破”的勇气、“革”的力度,新路则追求“闯”的技巧、“立”的 水平;为追求跨越式发展,血路的杀出难免要阶段性地难以顾及部分人群的利益,付出包括环境、 资源等成本代价,而新路的目标是在既有速度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创新,追求效率与效益,公平与和 谐。一个新思路,一种新模式,其产生和成熟的过程,往往需要较长时间。其间,还会不断伴随着 矛盾、探索、解决,这在过去 26 年的广东,本身也是一个屡屡发生的过程。广东能取得今日之辉煌, 得益于两大法宝:中央的指导、支持和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的激情、胆识和奋进。 人们期待广东,相信广东,祝福广东。 分析题: 分析题: 1、广东的加工贸易出什么问题了?3 2、你认为广东加工贸易应如何实现转型升级? 案例三 对中国成为世界工厂的看法 战后 20 世纪 60 年代,日本在经济上的表现的确令人咋舌,50 年代就恢复了战前水平,60 年代 成为世界第二大资本主义经济强国,80 年代取代苏联成为世界第二,尽管历经 10 余年通缩背景下 的萧条,依旧坐稳老二位置。我国所谓的后发优势,俨然要成为世界工厂,而在近代史上堪为世界 工厂的只有英国和日本,说实话,我国要从鬼子手里接棒,实在是路漫漫其修远兮。窃以为,世界 , 工厂绝对不是依靠人海战术就能获得的“名号” ,不能以成本低廉作为世界工厂的标识,拥有多少自 主的品牌才是衡量世界工厂的标杆,那么我国有哪一个品牌是完全自主且真正拥有国际盛名的呢? 不要告诉我是海尔,连 500 强都不是的企业是妄称世界品牌的,也不要告诉我是蛇吞象后的LEN OVO,谁都知道,没有IBM的光环,联想, “连想都不要想” 。所以我国目前充其量不过是“世 世 界加工厂” ,更象是日本在 60、70 年代经济腾飞时的水准,轻纺行业对于国际市场犹如洪水猛兽, 界加工厂” 机电产品也跃跃欲试,可惜与日本不同,核心技术掌握的太少,(而日本的品牌之多,用“抵制日货” 这四个字就是最好的诠释了)。所以,如果“人海战术”的发展模式在未来没有根本的改善,后发优 势将逐渐变成后发劣势,那么如果几十年后,与日本一战,我们是雪耻还是重蹈覆辙,可谓难以预 料。 问题: 问题: 中国当前成为“世界工厂”与当年英国、日本成为世界工厂有没有实质上的区别?如有,在哪 些方面?纺织业“曲线出口” 案例四 纺织业“曲线出口”暗藏隐忧公共商务信息导报 2006 年 1 月 25 日报道,面对欧美国家频繁启动保护措施和设立贸易壁垒, 一些纺织企业正在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各种优惠条件加快“走出去”步伐,在越南、缅 甸、老挝和柬埔寨等国家投资建厂以实现“曲线出口”。由于贸易保护的多变性、投资环境的复杂 性等多方面因素,我国纺织业掀起的“东盟热”背后暗藏诸多隐忧。 2005 年中美、中欧之间围绕纺织品的贸易摩擦接二连三,纺织行业就像坐上了“过山车”。为 了绕过壁垒,不少专家给陷入困境的纺织企业支招:中国同东盟国家的纺织业存在互补关系,中国 纺织业出口主要是向欧美等地区提供服装等消费品,而与东盟国家的纺织品贸易则更多地集中在纱 线、棉布、化纤布等半成品方面。我国纺织行业国际竞争能力比较强,不少东盟国家也把纺织业作 为招商引资的重点领域,在东盟国家投资建厂发展纺织品加工业,可以有效规避贸易摩擦、降低贸 易风险。 目前,这种取道东盟“曲线出口”的做法正在被企业纷纷采用。宁波申洲针织集团有限公司最 近表示,将斥资 3 千多万美元在柬埔寨建立服装工厂,产品将从那里直接出口美国市场。商务部的 统计数据显示,到 2005 年 8 月底,中国在柬埔寨、越南、老挝等地投资的企业已超过 1000 家,其 中相当部分是纺织品企业。 广西社科院东盟问题专家古小松对此深表忧虑,他认为,如今频遭发达国家贸易壁垒的中国, 就是外贸快速增长的东盟国家未来的样本。如果我国纺织企业不在产业升级和实施品牌战略上下工 夫,而把精力放在‘东躲西移’寻找生存空间,最后很可能是在不同的地点遭到同样的封杀。 事实上,欧美设置贸易壁垒的对象并不是仅仅针对中国,东盟国家也同样可能遭遇来自发达国 家的“阻击”。我国纺织企业在海外寻求“避风港”的意图一旦被发达国家识破,投资所在国必然4 也会遭到反倾销等手段的指控。 鞋类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2005 年夏天,欧盟分别对中国生产的劳保鞋和部分皮鞋进行反倾销 调查,其中皮鞋涉案金额高达 7 亿多欧元,涉案企业 1200 家。正当我国企业寄希望于在东盟投资建 厂“曲线出口”的时候,接受产业转移最多的越南最近也被欧盟委员会列为反倾销调查的对象,令 不少打算在越南大干一场的中国鞋企措手不及,有些企业甚至已经准备把工厂低价盘出去。 另一方面,大部分东盟国家欢迎投资的是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产业,对蜂拥而至的我国原 料加工型企业持观望态度,一旦我国纺织企业抢夺了东道国的出口市场或者挤垮了本土企业,便会 遭到种种歧视性干扰政策的排斥。 汽车组装产业在越南市场的困境很能说明问题:近年来,越南汽车市场掀起了“中国热”,约 有 30 多家汽车组装企业的进口零配件绝大部分来自中国,引起了本土汽车企业的恐慌和打压。越南 工业部在对 36 家企业进行突击性检查后称,只有 14 家企业达到越南标准。 纺织品可能比汽车零配件遇到的麻烦还要大得多,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负责人认为,目前, 纺织品在越南、泰国、老挝等东盟国家出口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但随着拥有规模优势和资本优势 的我国直接投资企业的介入,原来的“蛋糕”将被重新切分,外来企业必然面临东道国的种种刁难 和排挤。 此外, 由于东盟国家投资环境差异性很大, 急于寻找出口新渠道的我国纺织企业很容易陷入“走 出去易、站得稳难”的尴尬局面。东盟各国的投资体制、产业基础、配套条件和劳动力素质等各不 相同,有些看似充满商机的“乐土”却是布满危机的“泥潭”。 中越边境城市崇左市商务局副局长严耀新说,事实上,外商在越南申请办理投资项目和生产经 营活动过程中会遇到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如进口关税政策多变,越南进口关税政策经常会随着其 产业政策的调整或为保护其国内企业利益而变动,而企业在申请投资和生产经营过程中,除按规定 应交付的各种费用外,大量的其他额外收费现象普遍存在。 根据上述情况,试分析: 根据上述情况,试分析: 1、 中国纺织企业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曲线出口”的原因。 2、 “曲线出口”遇到了哪些问题? 3、 谈谈中国纺织企业“走出去”的策略案例五 中国企业必须建立有效的风险机制案情介绍 2004 年 12 月 1 日,一直备受关注的中航油董事会披露,由于在投机性石油衍生产品贸易(石油 期货)中蒙受重大损失,截止到 2004 年 11 月 29 日,该公司预期累计损失达 5.5 亿美元。这一亏损 额已相当于中航油新加坡上市公司的市值,公司不得不寻求法院破产保护。对于中航油事件,外电 评论此事堪比“巴林银行丑闻” 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仍会“余波未了” , 。 我们所说的金融风险是指金融机构或公司在从事金融运作中,因某些因素发生意外的变动而蒙 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它属于经济风险,纯粹或投机风险,可管理风险。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 种类型: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国家风险和系统风险。中航油 事件主要涉及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1)市场风险主要指有关主体在金融市场上从事金融工具交易5 时,因金融工具的市场价格发生变动,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拿中航油公司本身来说,主要是 在石油期货中错误估计形势:做石油期货空头,2004 年 7 月份左右,国际原油价格在每桶 40 美元的 时候,中航油错误判断原油市场,大量抛空原油期货,但在投资期内石油期货价格持续上涨,到 10 月 26 日国际原油价格迅速攀升到每桶 56 美元,使该司蒙受巨额损失;(2)操作风险主要指有关主体 在营运过程中,因交易系统不完善或失灵,模型选择失当,管理失误,控制缺乏,欺诈或其他人为 错误,而导致经济损失的可能性:据报导,中航油违规操作主要有三个方面,①做了国家明令禁止 的事:根据《国有企业境外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对于国内目前具有从事境外期货交易资格的上 市公司来说,只能做套期保值,不允许做投机交易,但中航油公司似乎对此视若惘然。②场外交易。 ③超过了现货交易总量:到 2004 年 10 月,中航油持有的期货交易总量已达到 5200 万桶,超过了公 司每年实际进口量三倍以上。除了对上述原因外,中航油集团的内部监控机制形同虚设,陈久霖违 规操作多时,但总公司却无人知晓,最终导致该司 5.5 亿美元巨额损失惨剧的发生。 评析 “中航油”事件暴露了我们的不足,痛定思痛,当务之急是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防范, 才能避免类似惨剧的发生:(1)树立风险意识,加强金融风险的教育:改革开放 20 年来,尽管市场化 程度越来越高,但由于国家对各种金融风险大包大揽,总体上国内市场处于低风险运营状态。如此 环境下成长的中国企业对何谓金融风险,其危害有多大及如何防范知之甚少,一旦走出国门,即使 有规可循,也聘请了投资顾问,但深层的风险意识淡薄问题并未解决,加之国际金融市场本身危机 四伏,倘若企业内控制度稍有疏忽,中航油事件就在所难免。因此,加强对金融风险的教育迫在眉 睫。(2)必须建立机构高层人员的约束机制:众所周知,巴林银行的倒闭就是因为制度上出了漏洞, 而此次的中航油事件与巴林银行事件有着惊人的相似,就是高层个人失误导致的机构巨额损失。中 航油规定亏损在 500 万美元就必须上报,但实际情况是亏损达到了 5.5 亿。为此,中国企业必须在 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资本运营,亏损限额控制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加大监管 力度,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3)尽快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应当规定,跨国经营的企业,一旦因经营 管理原因出现严重亏损的,就要像对出现矿难的煤矿领导一样,对直接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严加处 罚。当然,要赏罚分明,避免挫伤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4)加快完善和出台相关金融法律法规:金 融经济活动应在严格明确的法律法规制度界定下进行。为此,应针对我国已经开始运行的证券,期 货,信托业加快相关法规的立法进度,对已有的法律法规,应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在健全监管体 制的同时,强化执法力度,维护金融秩序。 启示 从中航油事件中, 我们不难总结出一个简单而深刻的教训:中国企业特别是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 必须在严酷的市场竞争条件下树立金融风险的意识,并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要说十年前巴林银行的倒闭给全世界的投资者和监管者上了一课, 那麽 2004 年的中航油事件再 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愿国人从中汲取深刻的教训,莫让惨剧再次上演! 问题分析: 问题分析: 1、海外经营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那些? 2、我国企业金融风险的防范机制有那些?案例六 关于对国际采购中唯一供应商大幅提价的处理 随着中国企业不断融入世界经济大潮中,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积极投身国际分工, 参与跨国企业 的配套协作,加快融入全球生产配套体系和跨国公司采购供应体系之中。这些跨国公司在发出分包 生产合同给中国企业的同时,往往会指定专门的原料供应商以保证其工艺品质,这些供应商往往分6 布在欧美各地。因此,国内企业在安排好生产的同时,也卷入到国际采购行列中。由于国际采购的 复杂性和国际贸易固有的风险,加大了这些国内企业在采购和供应上的成本和经营风险,尤其是遇 到某些原料只有一个可选供应商的情况。 T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为某世界知名整机厂制造和加工部件。在部件表面处理的工序中,需要大 量使用某种耗材。整机厂在工艺手册中,详细说明了该耗材的技术参数,指定唯一的供应商是 W 公 司。因此,长期以来 T 公司一直从 W 公司在英国的工厂进口这一物料。2007 年 8 月,T 公司收到 W 公司的加价要求,加价幅度高达 20%。如此,不仅将大大地增加 T 公司的采购支出,而且由于 T 公 司与整机厂的合作协议,这类耗材的成本是由 T 公司包干的,没法转嫁到整机厂身上,这意味着 T 公司的利润会因此降低。 案件处理 T 公司的采购人员对此进行了一系列的努力。 首先,要求 W 公司解释大幅加价的理由。 其次,根据工艺手册中说明的该耗材的技术参数向相关的供应商询价,了解行情。由于 T 公司 在行业中的知名度和可观的使用数量,很快就收到了不少厂家的回复。在同等的规格下,价格要比 W 公司低很多,并有一些厂家积极地提供了产品的相关认证,以此说明本身的产品与 W 公司的产品 质量相当甚至更好。 W 公司自恃在行业中的地位,在以前业务中一直有“牌大欺客”的作风,这次也不例外。在 T 公司的连连追问下,只简单解释加价是因为“成本增加” 。因此,T 公司判断,W 公司一直作为 T 公 司该物料的唯一供应商,可能认为采购方已势成骑虎,从而提价盘剥采购方。 T 公司一方面继续联系 W 公司要求解释具体是哪方面的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向整机厂反映情 况。同时,要求整机厂在手册中增加可选的供应商,引入竞争,从而打破 W 公司唯一供应的垄断地 位。整机厂答复可以考虑,但表示试验新样品和认证新供应商的时间会比较长。由于 T 公司现有的 库存不断减少,明显等不到新供应商通过认证进入供应商清单的那一天。 T 公司进而希望整机厂直接协调买卖双方的价格问题,或者,由整机厂牵头联合其它也使用该 耗材的分包厂,跟 T 公司一起组成一个采购联盟。如果能组成联盟进行集团采购,将增加与 W 公司 谈判的筹码,应该可以取得更好的价钱和服务。但整机厂的反应令人失望。 这么看来,只有和 W 公司短兵相接了,谈多少是多少,谈不动就只能挨宰了。 这时,W 公司终于回复了。这次物料提价除了每年例行的 2%的涨价以外,主要是其原料来自中 国,而中国在今年的 7 月 1 日取消了出口补贴,导致了成本的大幅上升。T 公司迅速查证,证实该 物料的原料的确来自中国并且中国政府确实刚刚对对该原料取消了 5%退税。 这只说明 W 公司找到了个很好的机会提价,但提价的幅度不合理。 T 公司的采购人员进行了简单测算。 假定中国的原料生产者为补偿退税损失而向 W 公司提价 5%, 而该原料约占该耗材成本的 50%, 反映为成品价格上升 2.5%, 加上例行的每年涨价 2%, 合计为 4.5%。 考虑到英镑对人民币持续升值,保守估计 W 公司的外汇收益可以在 1.5%左右。因此,T 公司向 W 公 司还价:只同意加价 3%。 经过艰难的谈判,最后双方同意加价 5%。大致符合 T 公司的预期,节省了大量的资金。 案件启示通过这次事情,T 公司认识到 W 公司的价格已高过市场行情,并且还会不断地借机提 价,任其发展下去,对公司的营利目标相当不利。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当务之急是推动整机厂尽 快增加新供应商。但整机厂庞大的机构和拖拉的作风,新供应商的认证工作迟迟不见有实质的进展。 T 公司再次建议,根据整机厂工艺手册上的材料规格对应一个同等的或更高的行业标准,将这个标 准写入工艺手册。由此一来,只要符合这个行业标准并取得该认证的众多厂家就可以自动地获得该 整机厂合格供应商的资格。从而解决了唯一供应商的问题。这也省去了整机厂认证新供应商的手续。 为了给整机厂施加压力,T 公司表示如果整机厂没有在日程内完成相应的事项,T 公司会在将来的合 同中收取相应附加费以转嫁 W 公司的提价。 问题分析: 问题分析:7 1、T 公司遭遇供应商提价的经历,说明了什么问题? 2、你认为 T 公司化解风险的手段有何可以借鉴的经验? 案例七 非洲成为全球资本竞逐的新市场 从北京首届非洲投资论坛到开普敦第 16 届非洲经济峰会,从华盛顿第五届非洲成长与机会论 坛到第一届世界经济论坛非洲峰会,近期围绕着非洲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主题所召开的一个又一个 大型国际性会议让人们在强烈感受辽阔非洲魅力的同时,更加清晰地看到了穿梭和忙碌于非洲大地 上许多国家的身影。 八方伸出橄榄枝 五十多种贵重稀有矿产品、八百万桶的原油日产量、具有丰厚经济价值的可可、咖啡与棕榈, 富饶的非洲对外部世界产生了强大的诱惑。 无论是美国还是日本, 这些财大气粗的富国一度曾根本没有将非洲纳入自己的投资视野和合作 版图,可如今纷纷放下架子并走进非洲。布什及其他美国高官排着长队访问非洲,创造了美国对非 关系的历史纪录。美国宣布取消对利比亚长达 20 年的经济制裁,此举表明白宫的目的非常明确:美 国要与所有的非洲国家交朋友。无独有偶,日本首相小泉也在前不久造访埃塞俄比亚、加纳等国, 这是小泉出任首相以后首次访问非洲。日本的底气也很充足:日本与非洲既没有殖民主义历史,也 没有经济与政治瓜葛的记录,完全可以和非洲成为铁哥们。 为非洲描绘出一幅经济发展的诱人蓝图是发达国家示好的又一促销手段。 布什政府策动智囊机 构制定了消除非洲饥荒计划、贸易促进非洲发展计划、非洲教育计划以及保护刚果盆地雨林合作计 划等一系列合作方案。欧盟精心策划推出了《对非战略文件》 ,并在文件中公开打出了“非洲人自己 治理非洲”的鲜明旗帜,其讨好对方的动机不言自明。不仅如此,欧盟日前还在马不停蹄地为非洲 制订一项经济发展“总平面图”,目标是建设诸如交通、电信和铁路服务等跨非洲的基础设施网络。 然而, 被贫困浸泡太久的非洲人民更加渴望的是具有实质性意义的扶持与帮助, 于是减免债务、 增加贷款等金融工具都派上了用场。一年前的八国峰会上, “富人俱乐部”决定免除非洲 18 个重债 贫困国 400 亿美元的债务,与此同时,八国首脑还一致同意在今后 5 年增加 100 亿美元对非洲的政 府开发援助贷款。当然在所有向非洲提供援助的国家中,日本似乎显得特别卖力。就在前不久访非 期间,小泉信誓旦旦地承诺今后3年日本对非洲的直接援助将翻一番。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向非洲释放出的友好能量愈发热烈。目前,中国已经与 31 个非 洲国家签署了债务勾销协议,勾销的债务总额占这些国家积欠中国债务的 60%强。而一个更加具有 战略性的全新举措是,在首届非洲投资论坛上,中国政府发表了《中国对非洲政策文件》 ,这是中国 政府第一次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对中非关系进行战略总结,也是继《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之后中国 政府发表的第二份对外政策白皮书。 竞逐投资贸易大市场 谋求投资与贸易的多元化以分散国际市场的风险是所有国家的选择, 特别是在发达国家贸易保 护主义盛行和新兴市场国家产品竞争力日渐强大的国际经济生态中,非洲以其不可替代的资源与要 素优势吸引了许多国家投资贸易的眼光。 过去 5 年中,非洲经济达到了年均增长 5%的速度,世界银行预计,未来 5-10 年,非洲经济 年均增长有望保持在 3.5%左右。这种日益增长的经济总量一方面将为非洲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提 供可靠的物质保证,另一方面加大了非洲国家的消费需求能力和支付能力。 事实也正是如此。资料显示,目前 1/3 的非洲国家人均年收入已经超过了中国。另据南非一家 公司的最新调查表明,非洲目前拥有 7.5 万多名百万富翁,他们的财产共计 7000 亿美元左右。谁最 先抓住了这一庞大的消费群体,谁就能够抢到非洲市场的最大发言权。 还须注意的是,作为一个新兴市场,非洲地区由于具备了市场成本优势,因此外国直接投资回 报率一般要高于世界其他地区。据美国商业部最新统计,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的外部直接投资回报8 率达 24%-30%,大大高于发展中国家 16-18%的平均回报率。 由于历史原因,欧洲一直在非洲市场保持着强于美国的凌厉攻势。目前,欧盟占有撒哈拉以南 的非洲市场 40%,在此处的投资占其全球总投资额的 32%,不仅如此,欧盟早在 4 年前就与南部非洲 关税同盟(SACU)签订了《贸易、发展与合作协议》 ,协议规定,南非与欧盟在 12 年内相互开 放市场,这就使得超过 86%的欧盟出口商品免税进入了南部非洲大市场。但与欧盟相比,美国在撒 哈拉以南的非洲市场只占了 7.7%,投资仅占 8%。这种尴尬的结果让美国很难接受,因此,加大对非 洲的投资和贸易成为布什政府主攻非洲的重头戏。据有关资料显示,美国对非投资正在以年 30%以 上的比例增长。 与发达国家进入非洲投资贸易市场相比, 中国虽然慢了半拍但却后来者居上。目前中国在非洲 设立的合资企业已超过 600 家。2005 年,中非贸易总额达到近 400 亿美元,中国已超越英国,成为 排在美国和法国之后的非洲第三大贸易伙伴。与发达国家仅仅进行能源和工业品的投资贸易不同, 中国在非洲投资更多的是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兴行业。在塞拉利昂,中国投资 2 亿美元启动该国的旅 游业;在安哥拉,中国正在重建颇具传奇色彩的本格拉铁路;在苏丹,一项总额 12 亿美元的水电大 坝建造工程的大部分技术由中国提供。 作为一项全新的贸易举措,中国政府日前在非洲国家正式启动了建立“境外经贸合作区”计 划, 首期建设投资 2.67 亿美元的第一个非洲经贸合作区――尼日利亚Lekki自由贸易区将于两 年内完成。此举初衷虽然在于避开发达国家的贸易壁垒,但客观上为中国商品和投资进入非洲广阔 的腹地开辟了新的途径。 争夺石油资源话语权 资料表明,非洲已探明的石油储量超过 950 亿桶,约占世界总储量的 8%。 作为全球第一大石油消费国,美国对非洲石油的依赖与日俱增。目前,美国从非洲进口的石油 占其全部进口比重的 15%,而到 2015 年将提高到 25%。正因如此,美国能源部已拟定计划,每年对 非洲石油产业投资要达到 100 亿美元。 由美国政府直接推动和支持的美国石油公司正在非洲疯狂攻城略地。 石油巨头埃克森―美孚公 司投巨资铺设了一条长达 1000 公里左右的输油管道,将乍得的石油输往喀麦隆的大西洋沿岸;雪佛 龙公司计划在今后 5 年内投资 200 亿美元,扩大其在非洲的石油生产能力;埃索公司在安哥拉获得 的 3 个深海石油开采项目的总投资近百亿美元。在几内亚湾地区,美国石油勘探和开采活动已经覆 盖 20 万平方公里,涉及近 10 个国家。 以非洲作为自己根据地的欧洲国家, 由于感觉到了美国的凌厉攻势,促使其挥师跃进的势头更 加凶猛。英荷壳牌公司不仅是非洲最大的油储国尼日利亚的头号产油商,而且一直霸占着其他国家 与利比亚的绝大多数合作项目。法国道达尔等石油公司正在喀麦隆、乍得和加蓬大把撒钱,其在安 哥拉的项目将分别于 2008 年和 2006 年建成投产,而且,道达尔计划在今后五年内投资 100 亿美元 用于尼日利亚石油上游生产和开发利用。 作为进入非洲石油市场的一个后来者, 代表中国利益的“国家队”也在与国际石油巨头们的竞 争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在尼日利亚,中海油前不久以近 23 亿美元的价格获得了在该国开采天然气 和石油的权利; 在安哥拉, 中国以提供 20 亿美元的长期援助为条件, 一举拿下了该国的石油开采权。 在苏丹,中国已经砸下 40 亿美元的巨额投资,成为了这个国家最大的外国投资者。目前中国从非洲 获得的石油资源占全部石油进口的 28%,但这个数字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被放大。 分析题: 分析题: 1、为什么非洲成为全球资本竞逐的投资贸易大市场? 2、非洲为什么没有在“众星捧月”的环境下实现经济振兴? 案例八 由一宗外贸代理纠纷案引发的思考9 我国南方某出口企业 A 与当地一家知名外贸公司 B 签订了《代理销售合同》,并约定:A 公司 为委托人,B 公司为代理人;B 公司替 A 公司寻找海外买家,并以 B 自己的名义从买家接单,A 公司 负责组织货物生产并安排出运。2002 年 3 月,B 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美国买家 C 公司签订了贸易合 同,合同金额 50 万美元。A 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组织货物生产并如期装运,C 公司以货物存在质量问 题被其下家退货为由,在应付款日届至后拖欠货款,并向合同签订方 B 公司提出了高额的反索赔要 求。B 公司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仅仅是 A 公司的代理人)为由进行抗辩,同时主张应由 A 公司对 C 公司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而 A 公司以并非贸易合同签订方为由,认为应由 B 公司对 C 公司承担 责任。 法理分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外贸代理纠纷案件,争议的产生源于我国传统外贸代理体制的混乱和对外贸 易经营权的限制。 在我国当前的法律背景下, 外贸代理业务的主要法律依据是 《民法通则》 63 条、 第 原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现已作废)第 15 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 402~403 条的有关规定。而在代理理论及实务中,大陆法系将代理区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 代理”,英美法系将代理区分为“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其中“隐名代理”又可细分为“公 开代理人身份的代理”和“不公开代理人身份的代理”。下文逐一进行讨论分析: (一)间接代理 在本案中,实际上存在着两个连续性的合同: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委托合同以及代理人与外 商之间的贸易合同。代理人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贸易合同,直接享有合同 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承担合同责任,其法律依据是原外经贸部 1991 年下发的《关于对外贸易代理 制的暂行规定》(现已作废)第 15 条的规定。学界称此种代理模式为“间接代理”。本案中的 B 公 司既然在间接代理模式下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合同,当然应对合同买方 C 公司承担第一性的合 同责任。尽管 B 公司与 A 公司之间签订的《代理销售合同》在性质上属于“委托代理协议”,但由 于 B 公司在对外签约时并未披露自身的代理人身份和委托人 A 公司的存在,因此 B 公司对 C 公司第 一性的违约责任并不因此而免除。至于 B 公司对 C 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后能否转而向 A 公司追索,则 要视《代理销售合同》的具体约定而定。 (二)直接代理/显名代理 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委托人对代理人签订的贸 易合同,向外商承担民事责任。显然,如果代理人 B 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 A 的名义与外商 C 签 订买卖合同,一切合同法律后果均应由委托人 A 自行承担。直接代理是大陆法系中的概念,在英美 法系中与其相对应的概念是“显名代理”。直接代理属于代理制度中最一般的情形,其法律依据是 我国《民法通则》第 63 条的规定。 (三)公开代理人身份的代理 公开代理人身份的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外商订立合同, 外商在订立合同时知道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外商,但有确 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代理人和外商的除外。显然,在公开代理人身份的代理中,委托人 A 享有 “直接介入权”,即只要外商 C 在订立合同时知道代理关系的存在,则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 A 和 外商 C,代理人 B 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除非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代理人 B 和外商 C,其法 律依据是我国《合同法》第 402 条的规定。 (四)不公开代理人身份的代理 不公开代理人身份的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订立合同时,外商不知道代理人与 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时,可区分以下情况讨论: 1.代理人的“披露义务”:如代理人 B 因外商 C 的原因对委托人 A 不履行义务,或者因委托人 A 的原因对外商 C 不履行义务,代理人均负有向非违约方披露违约方的义务。 2.委托人的“介入权”:如代理人 B 因外商 C 的原因对委托人 A 不履行义务,代理人 B 应当向10 委托人 A 披露外商 C,委托人 A 因此可以行使代理人 B 对外商 C 的权利,但外商 C 与代理人 B 订立 合同时如果知道委托人 A 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委托人 A 行使代理人 B 对外商 C 的权利的,外商 C 可以基于买卖合同的约定向委托人 A 主张其对代理人 B 的抗辩。 3.外商的“选择权”:代理人 B 因委托人 A 的原因对外商 C 不履行义务,代理人 B 应当向外商 C 披露委托人 A,外商 C 因此可以选择代理人 B 或者委托人 A 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外商 C 不得 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在外商 A 选定代理人 B 作为相对人的情况下,由 B 对外商 A 承担合同卖方责任, 自不待言;在外商 C 选定委托人 A 作为其相对人的情况下,委托人 A 可以向外商 C 主张其基于委托 代理协议对代理人 B 的抗辩,以及代理人 B 基于买卖合同约定对外商 C 的抗辩。 显然,在不公开代理人身份的代理中,情况相对复杂:在违约情形发生时,委托人 A 享有“介 入权”,外商 C 享有“选择权”,代理人 B 负有“披露义务”,代理人 B 履行“披露义务”是委托 人 A 行使“介入权”和外商 C 行使“选择权”的前提,其法律依据是我国《合同法》第 403 条的规 定。擅自改变补偿贸易补偿形式的后果谁承担? 案例九 擅自改变补偿贸易补偿形式的后果谁承担?1998 年 10 月,中国甲公司与比利时乙公司签订了《补偿贸易合同》 ,合同规定由乙公司向甲公 司提供一种生产成套设备,设备金额 150 万法国法郎,甲公司以其使用乙公司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 产品分三年偿还全部设备款,合同还规定了返销产品的价格与违约金。该合同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而生效。合同生效后,乙公司按照合同规定交付了设备,甲公司依照合同规定用该设备生产的产品 向乙公司偿还了第一年的设备款 50 万法郎。到了第二年,国际市场发生激烈变化,该产品价格上涨 幅度达 30%。甲公司认为,原合同对返销产品的作价不合理,要求修改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提高 返销产品的价格,乙公司不同意。于是,甲公司擅自将产品直接出口,在国际市场销售,并用所得 外汇向乙公司偿还设备款 50 万法郎。为此,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1999 年 12 月 2 日, 乙公司遂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提起仲裁,要求甲公司交付产品或按 130%支付设备款,并按合同 规定支付 5%的违约金。在仲裁庭辩论中,甲公司认为,其已如数支付了设备价款,就履行了合同。 而乙公司则认为,合同规定用产品偿还,该产品国际市场价格上涨 30%,其转售产品应得的利益被 剥夺,故甲公司应补偿 30%,并支付违约金。 【审理结果】 经调查审理,仲裁庭认为,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乙公司提供生产设备给甲公司, 由甲公司进行生产并以合同规定的价格返销其产品偿还设备的交易方式属补偿贸易。甲公司不交付 产品而直接支付外汇改变了补偿贸易的性质,违反了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和经批准的补偿贸易合同的 约定。据此,仲裁庭裁决支持乙公司的仲裁请求,甲公司按 130%支付第二年的设备款,支付 5%的违 约金,第三年继续用产品偿还设备款。仲裁费由甲公司承担。 【评析】 本案涉及补偿贸易合同的性质和特点。补偿贸易是国际贸易中一种特殊的贸易方式。它是由一 方当事人提供设备,包括机器设备、技术(有的合同还包括必要的原材料) ,在一定期限内,由设备 进口方用该设备、技术投产后所生产的产品进行偿还,即直接产品作为抵偿另一方提供设备、技术 的价款。它的法律特点在于不仅是以货物对货物的交换,而且不同于一般以货易货,它是以用设备 生产出来的产品进行直接交换;它的“偿还”是在取得设备后的一定期限以后完成的,即具有商品 信贷的性质。因此,补偿贸易是在信贷的基础进行的,这是构成补偿贸易的前提条件。设备供应方 必须承诺回购产品或劳务的义务,这是构成补偿贸易的必备条件,这是补偿贸易与延期付款的根本 区别。 补偿贸易的补偿办法主要有三种形式: (1)返销。返销又称直接补偿,是指引进设备、技术的一方,以引进的设备、技术投产后的产 品,即“直接产品”作为抵偿另一方提供设备、技术的价款。这种做法是开展补偿贸易的最基本的11 形式。但其直接产品必须是提供设备技术方所需要或国际市场上可以销售的。 (2)回购。回购又称间接补偿,是指引进设备、技术的一方不是以引进设备技术所生产的产品, 而是以其他产品,或称“间接产品”作为抵偿提供设备技术方所供设备技术的价款。当引进设备技 术所生产的直接产品不是提供设备技术方所需要或在国际市场销路不好时,由引进方和提供方进行 协商,采用这一做法,用引进方可以供应的其他产品替代补偿。 (3)混合抵偿。混合抵偿是指引进设备技术方对应付价款,部分以直接产品、其余以间接产品 或现汇进行抵偿或支付。这是一种介于返销和回购两种方式之间,也就是把这两种抵偿方法结合起 来的补偿形式。 本案中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设备,由乙公司以该设备所生产的产品偿还设备价款的贸易方式属 于补偿贸易中的返销形式,是补偿贸易的最基本形式。按照补偿贸易合同的规定,补偿贸易应以进 口机器设备所生产的产品返销提供设备方,以偿还设备价款。甲公司用其向第三方出口所收取的外 汇偿还乙公司的设备价款的做法,实际是一般贸易的分期付款方式,已改变了补偿贸易的性质,完 全违反了补偿贸易的规定和双方签定的合同,所以,仲裁庭支持乙公司的请求主张。 在签订补偿贸易合同时,双方均应考虑未来几年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变化因素,各自承担风险。如 果确要改变补偿方式,双方应重新谈判,签订补充协议,并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单方面按有利于 自己的做法改变补偿形式,只能承担违约的后果。 请简要分析 1、补偿贸易的性质和特点。 2、补偿贸易的形式有那些? 3、引进方要如何应对国际市场价格变化?案例十 日本的资源进口战略 日本是世界贸易大国,也是极度依赖进口的国家。作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能源消费国,日本 的资源却极其匮乏,所需石油的 99.7%、煤炭的 97.7%、天然气的 96.6%都需依赖进口。同时,日本 在粮食、矿产品等资源方面也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进口地补给。由于自给率极低,资源安全处于极大 的风险之中,强烈的资源危机意识驱使历届日本政府以战略的眼光来看待资源短缺问题,制定和实 施了一系列资源政策和措施。 近来年,中国进口资源的速度不断加快,石油、铁矿石、铜、铝、钢材、化肥甚至是粮食,都 是进口“大户”。对于中国而言,借鉴和学习日本的“进口之道”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一、进口渠道多元化 实行进口渠道多元化,是日本抵御价格波动的有力武器。在当今世界,风云变化的进口商品价 格令不少国家在国际商战中败走麦城。作为进口大国,日本为防止价格“陷阱”坚持走“进口渠道 多元化”道路的确收到良好的成效。在他国为“进口价格波动”而忧心忡忡时,多元化的进口战略 使得日本“稳坐钓鱼台”,避免了经济上的损失。 日本对中东石油的依存度高达 90%,远远高于其他发达国家。一旦中东因战乱或政治格局地改 变而断油,日本的经济将命悬一线。由于中东的紧张局势长期没有出现缓和的迹象,开拓新的石油 进口渠道、减少对中东的依赖,对日本的能源安全来说,势在必行。从 20 世纪 70 年代末期,日本 就增加了从印度尼西亚、中国和墨西哥等非中东产油国的石油进口。而作为能源输出大国的俄罗斯, 更是日本“能源外交”的重点。从 2004 年的“安大线”、“安纳线”之争就可以看出,日本在开拓 石油进口多元化方面可谓是煞费苦心。经过多年的外交努力,日本的能源进口渠道多元化格局基本 形成,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对中东石油的过度依赖,能源安全进一步提高。 开发性进口” 二、“开发性进口”战略 日本是最大的农产品纯进口国,除大米、蛋类之外,大部分农产品需要国际市场供给。自 20 世12 纪 80 年代以来,农产品的进口量一直呈扩大的趋势,截至 2003 年日本农产品进口量已占到国内农 产品消费量的 60%。为此,日本提出了“开发性进口”的策略。 开发性进口是日本食品加工产业近几年来所采取的重要发展战略之一。它以不发达国家和发展 中国家为主要开发进口对象,以与国产商品差别化和按自己的标准采购新商品为特征,在低价格化 和确保一定利润的前提下组织开发性、垄断性进口,对本来地位相对降低的日本农产品贸易的发展、 填补农产品自给不足的缺口和满足日本国民的饮食需要发挥着重要作用。开发性进口相对于一般进 口方式,属于以开发为前提的进口。主要指在生鲜食品及其相关的加工领域,业者根据本国标准, 以独自或与对象国(地区)有关企业合资、合办、合作等形式,组织进口性生产,实行垄断性进口的 交易。 日本开发性进口填补了自给率低的生鲜果蔬及其加工原料的缺口,既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消费 者对接近本国标准要求的产品的需要,又符合进口商保持低价格和一定利润的预期,同时也不失为 减少贸易摩擦的有效方式。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尽管日本的农产品进口在总进口额中所占份额 下降,但是开发性进口在逐渐增加。 反客为主” 三、“反客为主”战略 积极推行海外矿产勘察补贴计划,鼓励境外开矿,是日本全球资源战略的另一核心。对于日本 这样的一个经济发达、资源极端贫乏的岛国来说,资源过度依赖进口,其供应是相当脆弱的,一方 面进口矿产的价格较高,另一方面也容易受制于人。精明的日本人明白,只有掌握资源的所有权才 有真正的资源安全。作为资源小国,日本却凭借着经济实力到处收购资源公司,希望能成为资源盟 主。从上世纪 70 年代开始,为了保障矿产资源稳定供应,日本大量组织各种团体,以经济援助为前 导,以各种名义向世界各地派遣事业调查团,收集包括资源信息在内的各类信息。在此基础上,日 本政府以海外矿产勘察补贴计划的形式,主要通过金属矿业事业团和海外经济合作基金会等机构, 对日本公司开展海外地质调查、矿产勘察及矿山基本建设提供资助或贷款担保。 为了从非洲国家获取更多的石油资源,日本通过淡化政治、突出经济、提供财经援助、发展经 贸关系等手段,发展与非洲国家的关系。据悉,日本政府已从非洲国家购买了部分石油资源储量。 日本企业在政府的优惠政策支持下,纷纷在埃及、安哥拉和阿尔及利亚等国勘探和开采石油。合作 方式包括购买股份参与开发、签订产量分成协议和转让协议、直接投资开发油田等,以图拥有更多 的油气资源和更多的“股份油”。 日本还积极参与俄罗斯萨哈林大陆架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工程。三井公司和三菱公司的子公司 分别获得了该工程的 25%和 12.5%的股份…… 日本企业之所以能在国外大规模投资矿产资源,是与日本政府的支持分不开的。日本企业在境 外开矿从本国中央银行和进出口银行贷款时,金属矿业事业团出面做担保人,仅收 0.4%的担保费。 政府从产业投资特别账项中支付事业团担保的资金。日本政府正是通过这项海外矿产勘察补贴计划 的实施,在许多资源丰富的国家和地区自主建设了一批海外矿山,保证了矿产资源的稳定供应。 四、战略储备确保资源安全 日本全球资源战略的主要内容之一是:长期、大量进口,并进行有计划地储备。日本的财力储 备相当雄厚,外汇储备是全世界最高的,因此,财大气粗的日本拥有丰富的物资储备。物资储备不 仅有石油、天然气、煤炭、铀、钢铁及众多稀有金属等,而且还有粮食、木材、大豆、动物饲料等。 日本的战略储备物资分为法定储备和任意储备两种类型, 也分为国家储备和民间企业储备两个部分。 石油储备作为日本战略储备的重中之重,是通过立法形式实施强制性储备的。为了防范有可能 出现的石油危机,1975 年,日本通过了《石油储备法》,正式开始建立石油储备制度。2003 年底, 日本政府拥有的石油储备量可供全国使用 92 天,民间的石油储备量也可供日本全国使用 79 天。加 上流通领域的库存,日本全国拥有石油储备足够使用半年以上。 日本的矿产战略储备始于 1983 年 10 月,开始时储备对象为稀有金属中的镍、铬、钴、钨、钼、 钒、锰,后来逐步扩展到稀土原料,甚至煤炭和铁砂石。稀有金属储备目标为国内 60 天的消费量,13 国家和民间各占 70%和 30%。 日本还将大米、小麦、大豆等粮食储备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并用法律的形式将其纳入战略储 备物资的行列。日本的粮食储备大约能够供全国消费 6 个月左右。 大量的物资储备需要巨额资金。为此,日本通过多种方式建立了物资储备专项资金,支持国家 和民间的战略物资储备工作。日本由于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备的战略物资储备制度,在维护国家能源 和经济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分析题: 分析题: 1、日本资源进口战略的主要内容及其对我国的启迪? 2、日本在节约资源方面又有哪些经验可资借鉴?中国动漫倒在日本剑下? 案例十一 中国动漫倒在日本剑下?“我平时都看日本动漫,中国动漫跟日本的没法比。”一位正在读高中的动漫迷告诉记者。他 在动漫节上已经花了 300 元钱,全部买了日本动漫作品和模型。 据“中国青少年喜爱的动漫作品”调查显示:喜欢日本动漫的人占 60%%,欧美动漫占 29%,而 中国动漫(包括港台地区)的比例只有 11%。 另有调查表明:中国儿童最喜爱的 20 个动漫形象中, 有 19 个是“外国人”,只有“孙悟空”一人填补了国内空白。 据了解,日本是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动漫产业国,2002 年动漫产业的市场总规模达 2 万亿 日元,成为该国仅次于旅游业的第二大支柱产业。 据日本有关方面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2004 年,日本国内电影院上映的动漫片约为 81 部,日 本的电视台每周播放动漫节目 80 多集,一年播放的动漫作品节目接近 4000 集。在日本所有的出版 物中,漫画读物就占了 40%,平均每天有 25 本漫画单行本问世。 据日本经济产业省统计,2002 年日本动画片在美国的销售额达 43.6 亿美元,是美国进口的日 本钢铁产品价值的 3 倍多。而去年,中国的动漫产业总收入也不过 100 亿元人民币?其中相当一部 分是外商支付的加工费?。 根据中国国家广电总局要求,国产动画片在电视台的播出应当占动画片播出总量的 60%,实际 上,2004 年,我国国内动画片生产总量只有 2.9 万分钟,市场需求却在 26.8 万分钟,电视台动画 片资源严重不足。 中国动漫后知后觉 相对而言,中国的动漫产业起步并不晚。1982 年,中国的连环画出版达到 8.6 亿多册,但仅仅 3 年过后,连环画市场就崩盘了,大量的图书积压在仓库里,64 开连环画(俗称小人书)从此退出 历史舞台,留存下来的只有几本连环画杂志。 上世纪 80 年代末 90 年代初,盗版日本动漫产品在中国市场大规模产生,客观上做大了日本动 漫在中国的市场。 “在三、五年间,中国的盗版商引进了日本三、五十年的动漫精华作品。中国的少年儿童一下 子就深陷进去了。” 漫友文化传播机构出版人、漫友杂志社社长兼总编金城说。 “5155 工程”是在这个大背景下出台的 “5155 工程”是中宣部和当时的新闻出版署 1995 年起实施的中国儿童动画出版工程,即力争 在两三年内建立 5 个动画出版基地(分别由辽宁少儿、中国少儿、少年儿童、接力和四川少儿 5 个 出版社牵头),重点出版 15 套大型系列儿童动画图书,创立 5 个儿童动画刊物(即《中国卡通》、 《北京卡通》、《少年漫画》、《漫画大王》、《卡通先锋》)。 市场定位不恰当 在绝大多数中国人眼里,动漫的受众就是儿童。这就致使目前中国动漫作品定位的低龄化,主 流社会消费变成了低幼儿童的消费,限制了行业的发展空间。“其实,动漫产品的核心消费群体是 10―30 岁的人群”,金城向记者指出,“小孩也向往大人的世界,他们都有一种超前的探求欲望;14 而成人往往也具有孩子的某些消费特征,他们对动漫产品有潜在需求。” 处在成长期的青少年们,应该有感情宣泄的途径,我们也应该对他们的感情进行健康的引导, 而不是从社会、文化方面去约束他们。一味约束的结果就是,他们选择盗版的日本动漫,因为这里 面有他们的需要。闫向记者分析指出。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青少年都会有一种追随时尚的心理,而日本动漫正好符合这种心理需 求。”李中秋指出。 管理体制落后 “原来,国产的动漫一直都是由国家来做,政府投资,全国性的制作。如《大闹天空》这样的 精品,其美术设计由当时中央美院的院长张光宇担任,不可谓不精良。但就是缺乏市场化的环境和 手段去运作。”李中秋向记者指出。 “动漫是个商业和文化结合的产业,两者缺一不可。”金城说。 目前,国内缺的不是动漫形象的设计,而是良好的品牌意识,是对一个动漫形象的培育过程, 陈廖宇也向记者指出。 而在日本是怎样的一种情况? “据我了解,日本政府对动漫企业没有什么特别的帮扶政策。”李中秋说,日本的动漫业是完 全商业化操作,其巨大的国内需求,都是日本动漫自己创造的。 “日本非常注重动漫的肢体语言, 路线导视牌等一些公共设施, 都是由一些卡通形象构成的。 ” 国华星辰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董玉来告诉记者。 “中国入世后,市场越来越开放,动漫产业也一样。现在,动漫业的发展是趋新、趋潮流化、 多样化,消费者选择的空间非常大,如果国内动漫没有商业化的运作,没有优秀作品的持续出现, 那只能被市场淘汰。”李中秋说。 缺少合理的产业模式 日本动漫有整套的产业模式,其基础是漫画。整个动漫产业的运转如同一个有序链条,一环紧 扣一环,各个单元组合成了一个合理、完整的产业链。 首先是漫画原创作品出现,紧接着就是平面出版物的出版,再接下来,就是电视动画片拍摄播 出、相关电影出现,最后是动漫衍生产品推出,以及品牌授权和服务。金城指出,日本的这一产业 链是非常有序而合理的。而目前中国的动漫产业,却违背了这个产业链发展规律,动漫公司大多对 产业链的前几个环节不够重视,而直接就到了衍生产品开发和品牌授权上了。 “这样一来,动漫原创的投入显得严重缺乏,投入者也很难获得回报。”金城说。 动漫工厂” “动漫工厂”打倒原创 1988 年,动画加工开始进入中国。外商看中的是中国“价廉物美”的劳动力。中国动漫企业也 乐得不费脑筋赚取加工费,将大量精力用于动漫产品的来料加工。目前,中国已经成为美国、日本 等动漫大国的重要代工基地,替海外加工的动漫作品已经远远高出原创动漫的产量。在为他人作嫁 衣的同时,便顾不上创作自己的原创作品和品牌了,中国动漫与国际动漫间的差距越拉越大。据日 本动画协会公布,日本动画绘制工作 90%已依赖海外,而有 70%以上流向了中国等亚洲其他国家。 动画加工是我国动画发展历程中的一个变奏,造成今天中国动画产业两头(策划、营销)小, 中间(中期加工)大的格局,但另一方面,它也让中国动画了解了世界,带来了先进的技术与观念。 当然,关键在于要善于消化吸收这些东西。(“同样是发展较晚的韩国,却从外包日本动画加工,顺 利转型为本土原创动画的繁荣,而中国却没能这样。”陈廖宇说。) 精英短缺失去行业血液 有调查显示,目前全国动漫从业者不到 1 万人,只及韩国的 1/3。全国影视动漫人才总需求量 达 15 万人,游戏动漫人才总需求量在 10 万人左右,但中国动漫专业毕业生每年只有 300 人左右。 仅上海地区的人才缺口就在 3000 人至 8000 人之间。 分析题: 分析题:15 1、日本、欧美及韩国等动漫大国对中国动漫行业的影响是“经济侵略”、“文化侵略”或二者 都不是?为什么? 2、推动中国动漫行业在崛起主要应做些什么?海运惊现“负报价” 案例十二 海运惊现“负报价” 2006 年 9 月 21 日晚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了一期节目:海运惊现“负报价”。最 近 3 年来,在我国部分港口国际海运航线上出现一种奇怪的现象,部分航运公司的货运报价连创新 低,有的航线甚至出现零运费、负运费。业内人士介绍这种状况的出现是由于航运企业恶性竞争造 成的。焦点访谈记者调查得知,参与其中的都是国有航运企业,恶性竞争让这些国有航运企业损失 惨重。面对损失有些国有航运企业至今还乐此不疲。恶性竞争最终给这些国有企业带来的不是多赢 而是全输,受损失的还是国有资产。 所谓负运费就是航运公司帮客户运货还要倒过来给客户钱。上海是我国重要的海运港口。在上 海到东京航线上, 许多航运公司的运费报价达到负 210 美元 (小集装箱) 和负 420 美元 (大集装箱) 。 业内人士介绍,这种怪现象出现的原因是运力的过度扩张。首先,进入日本航线由过去的审批制变 成了现在的备案制,门槛降低了;其次上海通往日本航线几年前航线运费曾出现过 1000 美元一标准 箱的高运价。许多航运公司纷纷进入这条航线,运力极度扩张而航线货物却没有增加多少,过度竞 争一发而不可收,几乎每天都把 100 万元白白送给他国货主。 据记者了解,面对俱败俱伤的结果,各家公司曾经尝试过协调行动,2005 年夏由上海船东协会 牵头,上海各公司曾开过协调会并达成提价协议。为防止有人偷着降价,当时还每家收取了 35 万元 保证金。但业内人士介绍,这个协议最终没有得到真正执行。 零运费、负运费的恶性竞争,企业却没有选择退出。除了海运行业的特殊性外,一个重要原因 就是一种奇怪的竞争心态在作怪,那就是想让自己成为最后的赢家。上海至日本的航线表面上热闹 繁荣,打得不可开交的全是国有企业,外国公司一家也没有。就是这样,还有公司在租船扩大规模, 一些退出竞争的日本航运公司则干脆把船租给中国公司,使竞争进一步白热化,自己则坐收渔翁之 利。 根据上述案例,试分析: 根据上述案例,试分析: 1、中国海运为什么会出现“负报价”? 2、负运费的恶性竞争会对我国对外贸易带来什么不利的影响? 3、中国海运应如何提高国际竞争力?案例十三 中国与新西兰签署自由贸易协定2007 年 4 月 7 日,在温家宝总理和新西兰总理海伦?克拉克见证下,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与新西 兰贸易部长菲尔?戈夫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 自由贸易协定》《协定》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是我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 。 第一个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也是我国与发达国家达成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 新西兰创下四个“第一” 新西兰创下四个“第一”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谈判是 2004 年 11 月胡锦涛主席与新西兰克拉克总理共同宣布启动的。 历经 15 轮磋商,最终在今年完成。截至目前,新西兰在经贸方面创下四个“中国第一”:第一个完 成中国入世双边谈判的国家,第一个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第一个与中国展开自贸谈 判的发达国家,第一个与中国建立自贸区的发达国家。 该《协定》将于 2008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根据《协定》 ,在货物贸易方面,新西兰承诺将在 2016 年 1 月 1 日前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其中 63.6%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 税;中方承诺将在 2019 年 1 月 1 日前取消 97.2%自新西兰进口产品关税,其中 24.3%的产品从《协 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16 在服务贸易方面,新西兰在商务、建筑、教育、环境等 4 大部门的 16 个分部门做出了高于WT O的承诺; 我国在商务、 环境、 体育娱乐、 运输等 4 大部门的 15 个分部门做出了高于WTO的承诺。 在人员流动方面,双方承诺将进一步便利两国人员往来,新西兰将为中医、中餐厨师、中文教 师、武术教练、中文导游等 5 类职业提供 800 个工作许可,并允许车工、焊工、计算机应用工程师、 审计师等 20 类职业至少 1000 名中方人员赴新工作。 在投资方面, 《协定》就投资促进和保护等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解决与投资相关的争端建 立了有效的机制。此外, 《协定》还针对中新两国在海关、检验检疫、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合作做出了 **性安排。 减少贸易壁垒 克拉克在声明中表示,自贸协定减少了新西兰与中国的贸易壁垒,以两国目前的贸易量计算, 取消新西兰对华关税将每年节省 1.155 亿纽元, 预计新西兰对华出口将每年提高 2.25――2.35 亿纽 元。 对中国企业来说,实行中新自贸协定后,对新西兰出口产品或者到新西兰投资,都将逐步享受 更为优惠的关税或国民待遇,从而降低出口成本。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发表谈话指出, 《协定》的签署将进一步全面提升中新两国的合作关系,为双 方经贸合作提供**性保障,营造更加开放和稳定的商业运行环境,创造更多的贸易投资机会。 2007 年中国新西兰货物双边贸易额约为 37 亿美元,同比增长 26%。中国是新西兰第三大贸易 伙伴国,是新西兰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中国出口新西兰的主要产品包括电子机器 和设备、机械设备、服装、家具、玩具、钢铁产品等。新西兰出口中国的主要产品则包括乳制品、 木材、纸浆及其他纸制品和羊毛等。 分析题: 分析题: 1、什么是自由贸易协定?中新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有哪些具体安排?中国还与哪些中国签 有自由贸易协定? 2、中新《自由贸易协定》对双方经贸往来有什么好处?案例十四 国际技术许可贸易中的价格日本某公司项我国某市一企业提供一种型号的数码产品的组装技术,项目内容为组装该想好数 码产品的图纸、技术要求、工艺规程等技术资料,并派工程技术人员指导培训。日本公司提出技术 许可费为 120 万美元,并项该企业输出部分设备,金额为 30 万美元,签约后,厂方即支付 50 万美 元的技术许可费,安装调试完毕再支付 30 万美元。达到规定的日产××台的生产能力时,将所余 40 万美元付清。进口设备则采区信用证方式付款,同时也作来件装配,装配的该型号数码产品全部 由日方销往境外,每台给厂方×美元加工费。 案例点评:本案例涉及国际技术许可贸易中的价格问题。 国际技术许可贸易由于其标的是专利、商标和专有技术等无形商品,且许可的主要是该商品的 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因而在确定交易价格条件时,与一般商品贸易有着很大不同,在技术的作价 方式,价格构成以及支付方式等方面要比一般商品贸易复杂和困难得多。 本案例中的我方厂家由于未能很好把握以上几点,以致向日方公司支付高额的技术许可费。下 面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本例中我方厂家在确定技术作价时对一下几个方面欠考虑: 首先,日方向我方厂家许可的技术,虽然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但并不是国家鼓励引进的、急需 的先进技术,作为一种数码出品的组装工艺,其技术广度和深度都十分有限。 其次,在授权权限方面,我方既未得到独占许可,也无权对此技术进行分许可。因此,日方不 仅可以在该地区继续使用该项技术,而且可以与任何第三方在该地区再签订技术许可合同。这对我17 方厂家的经济利益构成潜在的威胁,这种许可形式,由于授予技术受让方的权利比其他合同小,技 术许可费应比其他许可形式低得多。 再次,从合同本身来看,由于采用了来件装配的生产方式,因此此种技术许可可以看作来件装 配中委托方根据加工或装配工作的需要,为承揽方提供的必要的技术服务,而非真正意义上的专有 技术许可,前者价格构成要比后者简单得多,费用也低得多。 最后,依国际惯例,技术许可方在技术转让中获得相关利润份额一般在 20%左右比较合理。而 本案中,若按我方厂家预计生产能力及加工费收入计算,要白干 3-5 年方能完全支付这笔技术许可 费。由此可见,本例中方支付 120 万美元作为数码产品组装工艺的技术许可费用,是非常不合理的。 第二,本例采用的是一次清算的技术作价方式,这种方式虽然有利于技术被许可方估价自己的 偿付能力,并可以节省一定的外汇,但由于大部分金额支付是在制造、销售合同产品之前。技术被 许可方在投产时一旦发现许可技术有缺陷就要承担风险,而技术许可方则不承担任何风险,一次在 实践中一般都采用提成费作价方式,这样做对技术被许可方有以下几个好处: 一是将技术许可方与技术被许可方的利益和风险密切结合在一起,有利于促使技术许可方更加 关心和愿意协助技术被许可方进口掌握许可技术并投产,加强其对技术被许可方生产和经营的责任 感; 二时有利于改善被许可方的财务负担,技术被许可方一次不用支付很多外汇和国内资金,财务 风险小; 三时在技术许可方不履行协议或许可技术达不到规定技术指标时,可以调整提成费甚至停止支 付。 第三,本例中我方采用的是技术资料交付后付款,合同价款按预付、技术资料交付后付款和合 同产品质量保证期过后付款三批进行,把主要金额安排在第二期支付。这种方法支付的价款大部分 是在制造、销售合同产品之前,对技术被许可方不利,一般在采用时要格外谨慎,在具体操作上, 通常确定预付合同金额的 10%左右,合同产品质量保证期过后 10%,最多 80%左右集中在急速资料 交付后支付,若合同的技术资料分若干次支付,则该部分的合同金额也分若干次支付,且每次支付 的比例应该与技术资料支付的比例相同。而在本案例中,我方三次支付的比例大约分别为 42%、25% 和 33%,这样既不利约束技术许可方履行有关义务,又不利于减少我方风险。尤其是预付金支付比 例,依我国外汇管理机构有关规定,无论是技术部分,还是设备部分,一般应在 5-15%之间,最高 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15%,而在本案中预付金支付比例约占到合同总价的 33%,若不算设备部分则高 达 42%,这显然是不符合国家政策的。 据上述材料 1、请问国际技术许可贸易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2、本案例中的我方厂家哪些工作存在漏洞?案例十五 一起专利权纠纷案引发的思考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环境污染特别是水污染的问题日趋严重。正是看到了城 镇生活污水处置设备的市场,甲公司决定开发专门用于生活污水处理的 A 设备。 当甲公司开发出了第一套样机,推向市场时,却忽然接到了海南乙公司的专利侵权的律师声明, 声称 A 设备所用技术一年前已由乙公司申请了专利保护。乙公司要求甲公司立即停止销售 A 设备, 如果甲公司在未支付专利使用费用的情况下,继续其销售行为,乙公司将起诉甲公司侵权。 原来,甲公司为开发 A 设备,与国内某大学的 X 教授合作。双方约定 X 教授负责提供技术原理, 甲公司负责结构设计,共同开发。X 教授一直致力于污水处理方法的研究,两年前遇见了刚刚回国 的 Y 先生,Y 先生在国外就接触污水处理,回国后一直想在这方面做些事。两个人商定,由 X 教授 负责理论及实验部分,Y 先生负责结构设计方面,两人共同研究合作开发新设备。一年之后,新设 备开发成功。X 教授因新设备获得了科研项目拨款。Y 先生则以新设备吸引投资成立了海南乙公司,18 并以个人名义申请了专利。当 X 教授得知专利是由乙公司以 Y 先生个人名义申请的时候,立即提出 了质疑。Y 先生解释说 X 教授只是负责讲述原理,整个设备的结构是他设计的,所以专利以个人名 义申请,而 X 教授以新设备获得了拨款,也已经得到了回报。至此双方合作破裂。在和 Y 先生合作 破裂后,X 教授就找到了甲公司,与甲公司合作并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然后就有了甲公司接到律师 函的一幕。 企业质疑 甲公司觉得自己很无辜,不仅为研制新设备花费了大量的开发费用,还投资厂房、人员、设备 等做实验及样机,但出了成果却要交别人钱。这时,甲方想起在与 X 教授合作初期,签订过合约, 合约中第五项―――义务中明确写明“乙方负责提供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的研究技术及专利技术;共 同开展产业化研究”。甲方提出,根据合约,他们不负责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的问题,也不存在连带 责任。 对此律师的解释是,甲公司推出的 A 设备确实因为与乙公司产品的专利部分相似,所以构成侵 权,虽然非甲公司主观故意生产,但是因其事先没有进行调研,造成侵害乙公司利益,不存在连带 责任,但是有民事责任,即民事侵权。 甲公司又发现,乙公司所申请的发明专利是“一种污水资源化处理工艺及其设备”,其申请的 权利要求书第一条就是对处理工艺进行保护。甲公司对此也有疑义,认为物质氧化分解是自然现象, 而整个污水处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化学变化是一种科学理论,这种处理工艺方法是否可以进行专利保 护?同时是否仅因为自己设备与乙公司设备采用同样的科学原理,就可以被视为侵权了呢? 对于第一个疑问,律师解释,乙公司是可以对其设备的处理工艺进行保护的。专利法所称的发 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针对第二个问题,律师的咨询结果是:如果乙公司申请的专利保护范围覆盖了现有技术,使得 公众不能合法利用现有技术,则甲公司可以利用现有技术抗辩原则,主张其行为没有侵犯专利权。 但是对于根据相同科学原理,采用同种处理方法的设备属于侵权。 专家观点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强,类似甲公司的问题也时有发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 甲公司应当如何应对呢?难道甲公司面对这样一种情况,就真的束手无策了?笔者认为其尚有 3 种 方案作为选择,以达到维护自己利益的目的,也希望这几种方案能为遇到类似情形的当事人提供参 考。 一种是以被控侵权的 A 设备是公知技术为由对抗专利权人乙公司的专利权,以免除侵权责任。 甲公司只需证明 A 设备采用的技术是公知技术,或证明乙公司的专利权相对公知技术没有新颖性或 创造性,其覆盖了属于公知技术的内容,那么侵权就不成立。 “对持战略”是指当遇到专利纠纷,其所涉及的技术界定又不十分清晰时,专利权人和被控侵 权人都经常会利用等同原则和公知技术抗辩原则,相互对持。甲公司的这种选择即是运用对持战略, 利用公知技术抗辩原则来应对等同原则。但是要求甲公司确实可以证实自己所用为公知技术,而不 是侵权行为。 第二种是利用自己研发设备时所做的技术改进,申请新的专利。然后采取交叉许可战略,使自 己可以继续做这部分市场。但是前提是这种二次开发的技术改进专利可以限定了乙公司设备进一步 的发展。如果乙公司可以绕过这些技术改进,那甲公司还是受制于人。 “交叉许可战略”是指企业许可对方使用自己的专利技术,来换取使用对方的同类或不同类的 专利技术权力,以求得“双赢”的战略。利用“交叉许可”战略,对甲公司的技术改进要求较高, 只有当甲公司所做的技术改进足够密集,或是技术改进的方面是设备发展必经之路时,才最有效, 也是 3 个选择中最能够达到双赢的。 第三种是选择就是放弃这一年多的研究,开发新的产品。对于已投入的资金,只有向 X 教授追 讨。但是由于合作协议中并未提及索赔事项,而且 X 教授个人无法承担赔偿,所以这几乎是无法要19 回的投入。至于最后这种选择,可能是最无奈之举。 这个案例还给我们这样的一个启示:甲公司陷入这个事件中,根本原因就是由于在上项目初期, 没有进行相关方面的查新,忽视了行业专利调查。如果甲公司本身有专利战略的意识,那么在完全 可以一开始就避免这个事件的发生。 问题分析: 1.这是国际贸易中哪个领域的问题? 2.甲公司陷入这个事件中,根本原因是什么?案例十六“Microsoft”“MS-DOS” 案例十六“Microsoft”“MS-DOS”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MS1992 年 3 月 9 日,深圳市工商局受理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代理商标注册人美国麦克 罗斯夫特公司的投诉: 深圳大学反光材料厂 (以下简称反光材料厂) 生产、 加工&microsoft&、 &ms-dos& 标识,侵犯了美国麦克罗斯夫特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深圳市工商局对此案进行了调查,查明:深圳大学反光材料厂根据自称为台湾微软股份有限公 司的李德仁及其国内代理人马良(广西桂林衡量具刃具厂产品经销部副经理)提供的由&台北市政府 &发给的《台北市政府营利事业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台湾&经济部&发给的《经济部公司执照》复 印件一份,台湾&经济部中央标准局&发给的《经济部中央标准局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并根据 台湾微软股份有限公司任命马良接洽国内生产镭射全息“Microsoft”“ms-dos”标识业务委托书一 、 份, “Microsoft”标识模具一个,于 1991 年 6 月 10 日、7 月 30 日、11 月 4 日与马良分别订立了三 份加工“Microsoft”“ms-dos”标识的合同,并于同年 7 月 24 日开始生产。截止到 1992 年 1 月, 、 共生产 “Microsoft” 标识 282849 枚, 已交付 269630 枚, 收取加工费 55381.51 元港币; 生产&ms-dos& 标识 211617 枚,已交付 211260 枚,收取加工费 83759.90 元港币。同是韦取制版刀模费 34000 元港 币。总计收取港币共
元,折合人民币
元。库存尚未交付的 13576 枚标识以及 “Microsoft”“ms-dos”标识的模具由深圳市工商局封存。 、 深圳市工商局认为,使用在光盘等商品上的“Microsoft”“ms-dos”注册商标,注册人为美国 、 麦克罗斯夫特公司,该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深圳大学反光材料厂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为 马良制造加工“Microsoft”“ms-dos”标识的行为,构成了《商标法》第 38 条第(2)项(1993 、 年修订前)所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 深圳市工商局根据《商标法》第 39 条、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 43 条的规定,于 1994 年 4 月 对深圳大学反光材料厂的侵权行为作出如下处理: 1. 责令停止侵权行为; 2. 责令赔偿被侵权人经济损失 22375.97 元人民币(以侵权所获得润计算) ; 3. 处以非法经营额
元人民币 20%的罚款,计 26317.49 元人民币; 4. 依法收缴被封存的标识和模具; 5. 委托加工人马良的侵权行为移交广西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 在深圳市工商局作出上述处罚决定后,美国麦克罗斯夫特公司认为:1.处罚额偏低,应以法 定最高额处罚;2.以利润赔偿法计算赔偿额偏低,而应以其实际损失额 2000 万美元计算。因此,该 公司委托其代理人向广东省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广东省工商局贪污维持了原处理决定。 案件评析 本案是一件非法印制他人商标标识构成的商标侵权案。 此案发生在 1993 年《商标法》修订前,由深圳市工商局立案。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工商局曾 应投诉人请求,中止处理八个月。直至《商标法》修订后,该案于 1994 年 4 月结案。在本案中,关 于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深圳市工商局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选择了从旧兼从轻的法律适用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该局依法对本案作出了处理。 一、 定性:反光材料厂在承揽此项印制商标业务时,委托人出示的台湾方面的各种书面材料20 的复印件及身份证明,均无法证明印制“Microsoft”“ms-dos”商标标识的合法有效性。同样,作 、 为承印人,反光材料厂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此次负责制的合法性。因此,深圳市工商局认定:反 光材料厂未经“Microsoft”“ms-dos”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印制注册人商标标识的行为,构成了 、 商标侵权行为。 二、 处罚:反光材料厂作为指定印制商标单位,承印此批侵权的标识数量较大,情报较为严 重。因此,以法律规定的最高罚款额,即非法经营额 20%处以罚款,较为适宜。 三、 赔偿:深圳市工商局就赔偿方式征求了权利人意见,但权利人一直未对是采用利润赔偿 还是损失赔偿的方式提出看法。对此,该局根据事实、情节依法责令反光材料厂以利润赔偿权利人 的损失,并借鉴司法方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审计,对权利人的利润赔偿额进行了确认。 对本案的处理,深圳市工商局定性准确,处理适当,适用法律正确。 问题分析: 问题分析: 1、本案中深圳大学反光材料厂违反了什么法律? 2、深圳大学反光材料厂应该承担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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