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采取实际利润额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与利润总额预缴方式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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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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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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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序号:3行使主体 (责任主体):云南省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子项名称:无设定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28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云南省政府审改办《关于州(市)、县(市、区)两级地方税务局机关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审核意见的函》附件2“云南省县(市、区)级地方税务局保留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共5项)”。承诺时限:责任事项: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资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阶段责任:初审以及集体审议,对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制作相关文书,送达申请人。5.事后监管责任:不定期抽查,是否符合规定,如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作出处理。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追责情形: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三、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五、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六、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责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七章第七十二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第七十三条: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十四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第七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七条: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督方式:宜良县地方税务局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17。救济途径:对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作出的税务行政许可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州(市)地方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自知道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该县(市、区)地方税务局所在地县级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备注:办理流程图:正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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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为湖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下辖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地方税务局和1所财税职业学院,实行省以下编制、机构、干部、经费垂直管理的管理体制,全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7万余人,目前主要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12个地方税种、5项社会保险费及5项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一、督促湖北省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二、检查湖北省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向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及时报告。三、经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初步核实反映湖北省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的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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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来源:湖北省省级权责清单&作者:&&点击次数:&&&&【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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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28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54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许可范围及条件
&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困难的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纳税人确有困难不能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预交企业所得税的情况证明。
20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特别程序及期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证照批复名称
职权运行流程
&申请→受理→调查核定→公示→审批→送达→公布
&1.受理责任: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信息转税源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处理。&
2.调查审批责任:税源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查,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决定。
3.送达责任:办税服务厅收到反馈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办理结果。
4.公布责任: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告。
5.监管责任:对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调整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28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54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需经行政许可。
一、职责分工&&&&&&&&&&&&&&&&&&&&&&&&&&&&&&&&&&&&&&&&&&&&&&&&&&&&&&&&&&&&&&&&&&&&&1.省级:由省局对其作为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的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进行核定。&
2.市(州)级:对其作为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的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进行核定。
3.县(市、区)级:对其作为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的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进行核定。&&&&&&&&&&&&&&&&&&&&&&&&&&&&&&&&&&&&二、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9号发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第一次修改、日主席令第二十三号第二次修改)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027-,武汉市东湖路101号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征管处
监督投诉方式
027-,武汉市东湖路101号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监察室
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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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九条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
1、受理责任:公示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的许可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照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许可的条件和标准,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现场考察,抽样检验。
&3、决定责任;作出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的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
4、送达责任:准予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许可的,制发许可证书或批件,送达并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按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的许可规定和要求落实的;
2、对应当办理的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的许可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延不办,顶着不办的;
3、未一次告知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的许可申请人必须补齐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的;
4、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理由的;
5、对不符合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的许可规定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6、被主要新闻媒体披露有行政失当或行政过错的;
7、未严格审查申报材料,造成税款流失的;
8、因监管不力而造成税款重大流失的;
9、凭借职权向纳税人吃、拿、卡、要、敲诈勒索以及在审批过程中发生其他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章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七十六至第八十五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规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12〕第26号)
【规范性文件】1.《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国税发〔2005〕42号)
2.《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晋地税发〔号?
一、行政处理:1.训诫或者书面告诫;
2.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通报批评;
4.调离原岗位;
5.停职离岗学习;
6.责令辞去或建议免去领导职务;
7.取消执法人员执法资格;
8.经济惩戒;
二、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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