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拍黄瓜被假一罚10万合理吗?

火锅店卖“拍黄瓜”被罚1万!谁说不合理?!
文、整理 / 洪广玉全文共1998字 / 阅读大约需要5分?钟“拍黄瓜”、“青椒皮蛋”、“川北凉粉”都是大家在外就餐经常会点的凉菜,但是近日,广州黄埔区一间火锅店因超出许可范围售卖这些凉菜,收入139元,却被通知行政处罚1万元,这份处罚告知书不仅让媒体和公众不解,餐饮企业和部分监管者也很吃惊。到底是罚得太重还是有什么内情?火锅店被罚冤吗?监管部门吹毛求疵?不管是去火锅店,还是其它餐饮店,如果你拿到菜谱,发现没有凉菜可点,简直可以给这个店打差评了。但是,卖凉菜怎么就违法经营了?实际上,火锅店并不是因为卖“拍黄瓜”被罚款1万元,而是火锅店超越了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很多火锅店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并没有申请经营凉菜,而只是申请了经营火锅。“拍黄瓜”没错,没有获得相应许可经营“自己不能经营的凉菜”那就是你的不对了。一旦被定性为超许可证经营,那么处罚就会相应重一点,因为涉及许可的事项,都是很重要的法律红线。《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违法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因此,如果只论处罚有没有法律依据,黄浦区食药监部门做的总体上是没有毛病的。问题在于,营收139元,却被罚1万元,而且是制作凉菜这么普通的事情,怎么会罚这么重?法律的规定经由一个具体案例呈现时,和公众的直觉产生了冲突。说白了,公众看不懂你的依据,反正是觉得这个处罚太重了,这种错位,有相当程度是由于各方对食品安全风险认知的不对称。小小凉菜,是食品安全风险高发区火锅店卖拍黄瓜获利139元却被罚1万?想吃拍黄瓜自己做吧!
火锅店卖拍黄瓜获利139元却被罚1万?想吃拍黄瓜自己做吧!
火锅店卖拍黄瓜获利139元却被罚1万?想吃拍黄瓜自己做吧!是的,不是拍卖黄瓜,是卖拍黄瓜!最近一家火锅店在网络上火了,为什么火,因为被罚出来的,它因涉嫌超范围售卖凉菜而被罚款1万元,并且需要将违规所得获利的139元上缴。拍黄瓜出名了!事情是怎样的呢?不妨让小优来讲讲,记得拍黄瓜要请别人吃,不要随便帮别人做收钱哦,哈哈。
故事发生在5月份了,一家火锅店由于超出许可范围售卖凉菜被处罚,21天卖“拍黄瓜”“青椒皮蛋”等凉菜,赚了139元,却在一次检查中查出了他们的经营许可中并没有资质经营凉菜一类的食品,违反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被通知行政处罚1万元并没收139元违法所得,黄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该处罚依法依规没有问题。
为什么罚这么重呢?有人表示说凉菜属于冷加工,容易染细菌,引发一系列肠道疾病,甚至食物中毒,而夏季,细菌滋生的速度快,食物非常容易腐败,属于比较难处理的食品,在设施和操作上比其他菜品要求更高,没有经营资格,所以要坚决杜绝!至于是不是处罚过重就留给各位自行判断了。
接下来是最重要的事了,让小优来教教你们做一款正宗的拍黄瓜!好吃的话记得请朋友吃吧,不过不要收钱啊,不然你就有危险了!准备的材料有:黄瓜、蒜瓣、香菜、生抽、醋、盐、白糖、香油、芝麻、老干妈。最重要是老干妈哦。黄瓜要浸泡些时间并清洗干净,毕竟是生的,手要先清洁好再动瓜;可以稍微去皮,刮几下,切成合适的瓜段,再用刀拍;放盘,撒盐混匀,稍微腌制下;香菜切断,蒜瓣切粒(拍也行);黄瓜滤好水,扔蒜粒,加香油、醋、老干妈、白糖、生抽,摇匀;最后加香菜再拌匀一下,撒芝麻后完成!分量嘛大家就跟着感觉走好了,试试几次就有感觉了!
火锅店卖拍黄瓜获利139元却被罚1万?想吃拍黄瓜自己做吧!对于这样的事件你觉得处罚过重还是必须严格执行呢?其实拍黄瓜是比较简单的,有意愿的小伙伴可以自己做的,安全卫生,彰显自己的厨艺,跟着小优有瓜吃!我们下次再会吧。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百家号 最近更新:
简介: 一个唯有美食不可辜负的吃货故事
作者最新文章凤凰号出品
卖拍黄瓜被罚1万 出事就要怪监管
作者:张洪泉广州一火锅店因超范围销售拍黄瓜等凉菜,被开出行政处罚1万告知书,并没收139元违法所得。近日,一份由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朋友圈流传后引发热议。(信息时报7月27日)拍黄瓜大概是夏季各地最普通的菜肴了,因为卖拍黄瓜被处罚,好像不太合乎情理,但是作为一个省会城市,任何管理都必须有法可依,按规矩办事。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出现事故后,公众还会埋怨监管的。互联网的传播,尤其是智能手机的快速传递,公众几乎随时可以看到食物中毒的案例。百度一下“食物中毒”,更会发现年年有,处处有,几乎随处可见。因食物中毒造成的人员伤亡,更是不计其数,损失财物,家破人亡。而每次出现事故后,无论是媒体还是公众,都会不约而同的问:监管去哪里了?反观广州此次处罚火锅店卖拍黄瓜,确实有法律依据。根据相关规定,没有取得许可就进行经营,或者超过许可范围经营属违法行为。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条: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罚款10000元是在条例规定的范围内。”像食物中毒的案子,年年监管年年有,而且层出不穷,这里面实际就存在着监管不严、违法不究的因素。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小城市、小乡镇,囿于各种社会关系,一些小违法后,找熟人托关系后,往往就免除处罚,造成了一些店铺违法成本过低,于是在监管上乏力,让更多的公众因此受到伤害。卖了几天拍黄瓜,一共才赚了139元,看起来违法行为不大,不过一旦出现食物中毒,或许就是多人受到伤害,甚至死亡。而由此涉及的经济赔偿,救治费用,就不是一个小数了。作为一个大城市,频繁出现食物中毒,势必会影响游客或者投资方的信心,事就大了。依法办事,按规矩办事,应成常态。
本文来自凤凰号,仅代表凤凰号自媒体观点。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朋友圈
凤凰争鸣微信号
来点暖心的!扫这里火锅店超范围卖拍黄瓜被罚1万?药监:处罚合法合规_凤凰健康
火锅店超范围卖拍黄瓜被罚1万?药监:处罚合法合规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原标题:火锅店超范围卖拍黄瓜被罚1万元?黄埔食药监局:该处罚依法依规南都讯记者李春花实习生王仙妮火锅店超范围卖拍黄瓜挣了139元,被开出行政处罚1万元告知书,并没收139元违法所得。近日,一份&ldq
原标题:火锅店超范围卖拍黄瓜被罚1万元?黄埔食药监局:该处罚依法依规南都讯记者李春花实习生王仙妮火锅店超范围卖拍黄瓜挣了139元,被开出行政处罚1万元告知书,并没收139元违法所得。近日,一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朋友圈流传后引发热议。25日,黄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应:超范围经营属常见违法行为,该处罚依法依规。现场处罚告知书注明&罚款10000元&南都记者走访发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就张贴在店门口。25日上午,南都记者来到位于黄埔区丰乐北路附川锅火锅店,该门店已停止营业。玻璃门上了锁链,透过玻璃窗可见店内仍有餐桌椅和散落的厨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就张贴在门口,旁边还有电费欠费通知单,一旁酸菜鱼店服务员介绍该火锅店才开了半年,已经关门一个月了。根据贴在门上&告知书&显示,何灵(广州市黄埔区川锅演义火锅店)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备注项目不包含从事凉菜加工销售的情况下在经营场所生产销售&川北凉粉&、&酸辣蕨根粉&、&青椒皮蛋&、&拍黄瓜&、&开胃小木耳&等凉拌菜式,从日至5月21日期间销售收入139元。该店违反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此,没收违法所得139元,罚款10000元人民币。回应:超范围经营凉菜被罚,并未全国首例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只是卖个拍黄瓜就要罚款1万块?有公众号为此指责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务正业&,对一家火锅店拍黄瓜进行吹毛求疵、小题大做。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表示,此次调查是接到市民举报,调查发现该火锅店超范围经营,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违法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该车处罚依法依规,并没有故意为难,目前是告知阶段,当事人人收到告知书三天内可申辩,联系不上当事人的将走公告程序,60天联系不上交由法院处理。有公众号称超范围经营凉菜被罚是全国首例,黄埔区食药监局表示超范围经营是常见的违法行为,南都记者也在网上搜索到多篇相关报道。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很多消费者以为只要有营业执照就可以卖任何东西,但其实不同食品对经营场所都有不同卫生条件要求,凉拌菜比热菜更容易产生卫生问题,与热菜相比,凉拌菜没有经过高温杀菌的过程,更容易受到致病微生物的感染,餐厅需要符合凉菜加工条件才可经营,餐饮单位里的凉菜,基本上都是批量加工,或是提前加工的,所以要有食品安全保障才行。
[责任编辑:晏霏霏 PQ016]
责任编辑:晏霏霏 PQ016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凤凰健康官方微信
播放数:2136608
播放数:522655
播放数:1636458
播放数:5808920}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以一赔十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