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销售公司预收账款开票缴税问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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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06:5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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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销售有些不开票,每月库存与账不符,怎么调整呢?
我公司销售有些不开票,每月库存与账不符,怎么调整呢?头疼死了。
jossonli于,21:01:10补充问题
官方答疑老师
高级会计师
楼主形成库存与帐不符的原因是不开票收入未记入销售收入,因而实际已经销售了也未库,方法很简单,该做收入的按客观性原则记入销售、减库。
相关税务实务问题
您好,公司支付的拍卖佣金,属于支付给国家的费用支出。该拍卖佣金属于土地的成交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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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直播课()关于销售返利会计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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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销售返利会计和税务处理
一、销售返利形式  为激励经销商,很多企业都会制定返利奖励政策,目的是通过返利来调动其积极性。返利是指厂家根据一定的评判标准,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对经销商进行奖励,它具有滞后兑现的特点。通过对销售返利的处理降低本企业的销售收入,从而降低销售利润。  在商业活动中,为了达到促销和及时回款的目的,企业通过采取以下方式: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商业返利,以平价低于进价销售,它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例如:在一个月内,销售电磁炉30台,赠配套橱具10套;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例如:让利2.1万元若直接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返还百货公司,即为直接返还货款;  3.冲抵货款的形式。例如: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购买2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购买至5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5%,以此类推,返利直接在二次货款中扣减。二、销售返利处理  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中国会计社区,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  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对于这种返利方式会计处理方法各异,有的会计人员做如下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因为现金返利是在购货日后发生的,无法注明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因此,返利不能冲减增值税,只能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销售返利方,冲减销售成本,如果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冲抵货款的形式。  国税发[号文件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会计上应按销售折让处理。  按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方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而购买方应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进项税额。  销售返利如采用在销售发票直接扣减方式,性质上类同销售折让,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商品折让购销的会计处理一样。支付销售返利方收入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的净额计入销售收入;收到销售返利方成本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净额计入采购成本。  如果将返利额另开发票,对于直接冲抵货款的形式来兑现的返利,在开具发票后发生的返还费用,或者需要在期后才能明确返利额,销售方据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出红字发票冲销收入,并相应冲减销项税额。  支付销售返利方:  支付返利方凭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折让增值税发票。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返利方,持通过税务局认证的红字折让增值税发票,抵减进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库存商品)
1.公司是经销商,收到厂商支付的现金返利,公司开具了现金收款收据,并无发票,请问公司就收到的现金返利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税务专门有规定,属于折扣,要冲减进项税额。 借:现金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平销返利和商场收取管理费,双方各做什么样的账务处理无论是收到货币性资产还是实物资产,均应于收到当期冲减当期进项税金。会计处理: 1. 收到返利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如果收到的是货物,并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袁,应同时作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 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平销返利公式: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返还的金额实际是含税价格,换算为不含税价格再 ×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 实际就是含税价格和不含税价格的问题& && &&&平销返利公式《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对买方向卖方收取费用的税务处理问题进一步加以明确,下面举例说明。 例一:B公司是A公司的供货单位。根据供货协议,2004年3月,A公司按供货金额的1%向B公司收取广告促销费10000元。(所购货物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只考虑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下同) A公司账务处理: 1、如果A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国税发[号文件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的纳税处理,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因此,A公司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452.99(红字) 贷:其他业务收入(库存商品)8547.01 (注:如果A公司实际提供了相关劳务,则应记“其他业务收入”,如果A公司只是以广告促销的名义收取费用,没有实际提供劳务,则应冲减库存商品购进成本,下同。) 2、如果A公司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借:银行存款1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库存商品)10000 需要注意的是,国税发[号文件规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例中,A公司收取的费用不征收营业税,因此也不能使用服务业发票,由此推断,A公司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B公司账务处理: 借:营业费用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1、销售返利的概念
销售返利是厂家为了鼓励和促进购货方(商家)对本企业产品的销售,根据销售情况而给予购货方(商家)一定的利润返还。销售返利方式较多,如由供货方直接返还商家资金、向商家投资、赠送实物、给商家发放福利品,提供旅游等。返利是税收“概念”而非会计概念,会计准则对其无明确规定,按其性质应当列作营业费用。
2、税务处理
销售返利虽然从表面形式上称之为“返利”,但本质上仍属于价格上的减让,只是因为该减让需根据供货方年度(或一段时间)销售情况到年终(或结算期)才能决定存在与否和存在多少。在日常实务中让利的处理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销售方根据购货方购货量的大小从自己的销售利润中让出一定份额给购货方,销售方往往凭购货方的合法票据(或销货方自行开具的红字销售发票)作销售费用或冲减销售收入的处理,这种情形不可以抵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如果是销货方自行开具的红字销售发票还不可以抵减计算所得税的销售收入。所以,这种处理方法对销售方很不利;二是比照销售折扣进行处理。销售方请购货方到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后,由供货方向购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这样销货方不但可以凭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冲减当期销售收入而少交流转税,而且也可以合法抵减计算所得税的销售收入。
3、销售返利发票的正确开具
按照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生产企业从销售企业那里取得的返利收入发票有两类,一类是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一类是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经销企业向生产厂家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应开具服务业发票,缴纳营业税。
在实践当中,不少企业往往把销售返利发票开成“劳务费”,这种做法存在以下四大税务风险。
风险一:生产厂家要多缴增值税
“销售返利”实质上就是企业的销售折扣。生产厂家在销售货物的实际收入为扣除”返利”后的余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文件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而生产厂家取得的“劳务费”返利发票由销售企业单独开具,这显然不符合“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条件。所以,对生产厂家给予销售企业的销售“返利”部分就不允许抵减其销售额,从而增加了生产厂家增值税负担。
风险二:销售企业要多缴营业税
根据相关规定,销售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为生产厂家代开服务业发票时,将按“服务业”税目征收5%的营业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甚至于还会附征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等,这对于并未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经销企业来说,额外承受了本不应当缴纳的税收,大大增加了税收负担。
风险三:生产厂家的促销费将不能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一、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二、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因此,销售额与销售”返利“并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反映,生产厂家支付给销售企业的“促销费”,即便索取的是符合规定的服务业发票,在企业所得税上也是不承认实际支付的折扣额,也就不能享受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的税收优惠了。
风险四:交易双方都违法发票管理规定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销售企业为增值税纳税人,如果其为生产企业开具“劳务费”发票,就应当是以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为前提,如果没有,其不论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服务业发票还是自开的服务业发票,其发票开具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税收违法行为;而作为生产厂家,要求销售企业变更发票名称的做法也同样是税收违法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双方都有可能被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某企业为酒类生产企业,为促进销售,给予销售达到一定数量购货方一定的利润返还。购货方一般为增值税纳税人,企业取得购货方开具各类服务业发票,作为销售费用处理,上述税务处理是否存在税务风险,如果存在税务风险,如何进行正确的操作?
  销售返利是厂家为了鼓励和促进购货方对本企业产品的销售,根据销售情况而给予购货方一定的利润返还。贵公司为促进销售,给予销售达到一定数量的购货方一定的利润返还,显然属于销售返利。销售返利虽然从表面形式上称之为“返利”,但本质上仍属于价格上的减让,只是因为该减让须根据既定目标才能给予。
  贵公司取得购货方开具各类服务业发票,作为销售费用处理,该项税务处理存在以下税务风险:
  1、销售返利不能冲减销售额,增加增值税负担。贵公司销售货物的实际收入为扣除“返利”后的余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文件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而贵公司取得的“返利”服务业发票由购货方单独开具,这显然不符合“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条件。因此,贵公司给予购货方的销售“返利”部分就不允许抵减其销售额,从而增加了贵公司的增值税负担。
  2、购货方通常为增值税纳税人,而开具服务业发票,应该以存在应税劳务为前提,但实际并不存在劳务,开具发票与事实不符,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贵公司存在该类销售费用不能税前列支的风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根据:
  “一、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二)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二、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
  “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在日常实务中让利的税务处理主要有三种情形:
  一是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经销企业向生产厂家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应开具服务业发票,缴纳营业税。销售方往往凭购货方的合法票据作销售费用或冲减销售收入的处理,这种情形不可以抵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
  二是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这种情形也不可以抵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
  三是比照销售折扣进行处理。销售方请购货方到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后,由供货方向购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这样销货方不但可以凭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冲减当期销售收入而少交流转税,而且也可以合法抵减计算所得税的销售收入。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建议贵公司对于销售返利,直接出具红字专用发票,冲减当期销售收入而少交流转税,而且也可以合法抵减计算所得税的销售收入。同时购货方凭此红字发票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同时冲抵当期已销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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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我公司销售产品给有些客户时,对方不需要发票,但是对方公司又通过对公账户给我公司的基本账户里以货款的名义打进了货款.请问1.基本账户的这笔账应该怎么做?2.如果不是以货款名义打进款项又该怎样做?谢谢!
由于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好开票,说的不好听一点就是对方只想借用我们公司的基本账户走一下账,然后要我们以现金的名义提出来还给他,可是关健进来这笔如何做账好呢,如何把这笔账给平掉。
1.基本账户的这笔账应该怎么做?
(1)销售商品客户不要发票,应该视同无票收入入账。
(2)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基本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如果不是以货款名义打进款项又该怎样做?
(1)如果不以货款名义打款,可以视同借款。
(2)对方打款时,你单位给对方单位开借款收据,根据收据入账
借:银行存款--基本账户
贷:其他应付款--XXX
(3)还款时,对方给你单位开还款收据,根据收据入账时
借:其他应付款--XXX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3、建议,如果属于销售款,最好按无票收入进行帐务处理。如果是对方单位借用账户支取现金,可以按视同借款进行帐务处理。
其他答案(共6个回答)
有规定,帐户不能出借的.
对方一定是用个人账户打款,开具单位名称发票吧?如果是这样,你公司最好也开几个不同银行的个人账号,这样可以做现金收入。如果对方用个人账户打入你公司对公账户货款,和...
1.首先当然要货好 让客户满意 2.公司形象好 有牌子 国外认识你
3.价格是很重要的啦 优惠的价格 自然客户优先考虑你
4.收发邮件要及时
电话时要亲切...
那你就等税务机关来处罚你。
1、这个月购进的货物可以暂估做帐。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等--暂估价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等 31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943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957
增值税是价内税,也就是说税款是包括在向客户收取的价款中的...
答: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哪些?
答: 工行有个理财产品,月存.每年利息好几百。连存10年有分红,我算了一下很划算,比基金和单纯的存款都好,你去了解一下。
答: 工行有个理财产品,月存.每年利息好几百。连存10年有分红,我算了一下很划算,比基金和单纯的存款都好,你去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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