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家级企业泛亚技术中心2017面试 申报通知怎么还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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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杭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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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经信局&点击率:
各镇街平台,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和杭州市经信委文件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和评价的对象 &(一)认定对象:《办法》中规定的企业,包括制造业、信息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类企业等。 &(二)评价对象:部分已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2016年评价不合格的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详见附件2)。 &二、认定和评价工作安排 &(一)认定工作安排 &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请于4月23日前向区经信局报送杭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装订好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材料)。 &(二)评价工作安排 &评价企业应在6月8日前将企业技术中心2016年度总结和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相关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送至余杭区经信局(如附件太大可用u盘报送)同意报送至杭州市经信委。参加评价企业如有更名的,请一并报送更名申请报告。&&  联系方式: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 任佳磊 ,,区企业服务qq群。&  附件 1.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需提供的材料要求&  &&&& 2.2017年杭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企业名单(余杭区部分)&  &&&& 3.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杭经信联技术(2012〕85号)&&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3月31日&  附件1&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需提供的材料要求&  一、需提供的纸质材料&  1.《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申请认定企业填写),《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企业填写)。&  2.《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含应填写的评价表附表及证明材料)。&  3.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参见国家统计局L107-1、L107-2表式及说明),其中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报表合并填报。&  4.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其中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报表合并填报。&  5.区、县(市)国税部门出具的企业涉税证明和地税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6.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安全监管局出具)、质量(质监局出具)及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环保局出具)的证明。&  7.企业营业执照等的复印件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需提供的电子文档&  企业技术中心所有申请材料(或评价材料)的电子文档及excel格式的汇总表。&  三、装订要求&  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  标题(使用宋体二号加黑;一级标题、二级标题、三级标题分别使用宋体三号、四号及小四号并加加黑);&  摘要、关键字(需使用宋体小四号);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行距20磅)&  装订材料顺序:&  (一)封面 &  1、白色铜版纸装订。统一的标准封面字体、字号、间距、不得改变。 &  2、需打印标题、单位名称、所在地区、提交时间&  标题:杭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材料 ( 宋体,二号,加粗);单位名称: 杭州XXX有限公司(宋体,三号,加粗,居中);所在地区: XX区(县)、市(宋体,三号,加粗,居中); 提交时间: 2017年 X月(数字用Times New Roman三号,居中)&  3、需打印书脊。单位名称、所在地、时间。&  (二)目录&  1、“目录”两字中间空一字,用仿宋小三号加粗居中,段前、段后间距1行。目录书写至三级标题(没有三级标题写至二级标题);下一级标题缩进一格;标题应标明页号。字体为仿宋_GB2312小四号,一级标题加粗。1.25倍行间距。&  2、一级目录顺序依次为:(1)申请报告;(2)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含附表和证明材料);(3)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L107-1);(4)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L107-2);(5)企业年度审计报告;(6)企业涉税、纳税证明;(7)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证明;(8)附录;(9)其他资质证明。&  (三)申请报告&  参加评价企业填写上一年度总结报告,新认定企业提交申请报告,字体为仿宋_GB2312小四号,25磅行距,加盖企业公章。&  (四)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附表&  参加评价和新认定企业均需提交,字体为仿宋_GB2312小四号,25磅行距,加盖企业公章。&  评价表附表顺序:&
企业及技术中心基本情况表&
企业及技术中心建设情况表&
附表1 年末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清单,附照片证明;&
附表2 技术中心人员信息,按人员信息表内的顺序提供社保证明(需原件),中级和本科以上职称,请提供学历和职称件证明(复印件,按表格人员顺序,缩略图形式每页每页打印一名员工学历、职称信息);&
附表3. 企业拥有的其它类型研发机构,提供相关证明;&
附表4 来技术中心从事开发工作的外部专家情况表,提供专家的学历、职称、聘书证明,缩略图形式每页打印一名专家信息;&
附表4 通过省、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实验室或检测中心信息,需提供证明材料;&
附表6 完成的科技项目信息,提供完成情况的立项报告、验收报告等证明,按表格内顺序;&
附表7 列入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信息,提供被列入的文件证明;&
附表8 被受理的专利申请信息(含取得的著作权证);提供2016年至今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每页打印一个,表格中顺序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证明材料按表格中顺序;&
附表9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信息 ,提供企业开办至今拥有专利申请,每页打印一个,表格中顺序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证明材料按表格中顺序;&
附表10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标准,附标准内容,本单位为第1或第2起草单位的;&
附表11 企业拥有的驰名(著名)商标信息表,附获奖奖牌照片,缩略图形式每页打印四个;&
附表12 企业拥有的名牌产品信息表,附获奖奖牌照片,缩略图形式每页打印四个;&
附表13 通过国际组织体系论证数,提供相关证明;&
附表14 企业获得国家、省及市级科技奖励项目信息,省级以上经信、科技部门的奖励,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以上材料电子版按附件中表格提供,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  (五)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  参照国家统计局L107-1,字体为仿宋_GB2312小四号,数字用Times New Roman小四号,居中25磅行距,加盖企业公章。&  (六)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  参照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L107-2,字体为仿宋_GB2312小四号,数字用Times New Roman小四号,居中25磅行距,加盖企业公章。&  (七)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含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报表合并填报),可复印件件装订。(如2016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完成的,可先提供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财务报表)&  (八)涉税、纳税证明&  由国税部门出具的企业涉税证明、地税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均需原件装订。(评价企业的该项证明由区经信局统一联系开具,新认定企业如需统一开具的请尽快联系区经信局任佳磊)&  (九)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证明&  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证明(安全监管局出具)、 两年内未发生质量事故证明(质监局出具),均需原件装订。(评价企业的该项证明由区经信局统一联系开具,新认定企业如需统一开具的请尽快联系区经信局任佳磊)&&& (十)附录&  附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可复印件装订。&  (十一)其他资质证明&  企业其他想附的资质,可复印件装订。&  四、电子版要求&  电子版按装订顺序以PDF的形式制作,文件名为&  [时间][所在地][单位名称][标题].pdf&  &  附件2&  杭州市级企业技术2017评价企业名单(余杭区部分)&
杭州鸿光浪花豆业食品有限公司
杭州奥坦斯布艺有限公司
杭州国能汽轮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西子石川岛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杭州康德权饲料有限公司
杭州泰格电子电器有限公司
浙江群力电气有限公司
浙江安迪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贝克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图讯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华惠阀门有限公司
杭州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中艺实业有限公司
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浙江泰昌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博创机械有限公司
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
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
杭州天都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杭州中昊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智诺英特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捷尚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天允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德创电子有限公司
杭州斯沃德电梯有限公司
浙江卓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3&  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杭经信联技术〔2012〕85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我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我市企业创新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和加强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第53号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杭州海关等部门2010年颁布的《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企业建立和引进研发机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2006〕2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重点产业(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20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加强和推进我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战略需要。为鼓励和支持我市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绩效显著、在行业或区域内具有较好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以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条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杭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技术中心的主要职能&  第四条 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主要载体,在本企业的技术开发活动中,起着主导和牵头作用,其主要职能如下:&  1. 参与制定和执行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进步发展规划;组织技术创新重大项目的论证和实施,对企业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使企业对本行业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和市场信息有较强的获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  2. 负责根据市场需求,组织开展中长期有市场前景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研究与开发,为本企业的产品更新换代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对引进国内外新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主导产品。&  3. 负责企业与国内外技术合作和交流,不断提高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和研究成果进行应用性研究。充分利用企业外的研究开发力量和成熟的技术成果进行综合集成和二次开发,使企业用最少的投入、最短的周期和最便捷的办法获取新技术和新产品,形成企业在技术和产品上的优势。&  4. 负责人才的引进、凝聚和培养,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国内外技术人才以多种形式为企业工作;凝聚企业现有科技人员,充分发挥其作用;以提高企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为目标,加强企业科技人才的培养,为企业培养和造就一支科技人才队伍。&  5. 负责对企业内部多层次技术开发的指导和服务,协调解决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组织学习和引入企业外部成熟的共性技术,并在企业内进行应用。 &  6. 负责行业和区域特色产业的服务。分析市场需求,跟踪和研究行业和企业技术发展趋势,利用人才、技术和信息优势,发挥技术的集散和辐射、信息集聚与扩散、共性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技术服务与咨询、产品分析、检测、试验以及人才交流与培训等职能,在行业、区域和企业技术开发体系中发挥核心作用。 &  第三章 认 定&  第五条 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自主创新意识,企业技术创新运行机制、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健全,具有较为完善的创新发展战略、实施计划和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良好的条件。&  2. 企业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创新能力,综合经济技术指标和技术开发能力处于本市同行前列,产品技术附加值高或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传统产业成绩显著,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 企业技术中心应具有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产学研联合创新的组织架构以及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具有稳定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中心财务实行单独核算。&  4. 企业技术中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研发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5. 企业上一年度的销售收入不低于1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5000万元;科技活动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5%以上;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其中软件企业不低于100万元);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技术中心职工总数的50%;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少于15人。&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两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  1. 在认定前两年内,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的。&  2. 在认定前两年内,企业发生重大安全、质量或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  3.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4. 被撤销其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  第七条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申请,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5月31日。&  第八条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程序:&  1. 申请认定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的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如下申请材料(一式1份加电子文档)。&  (1)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2)《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含需提交的报表及证明材料)。&  (3)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参见国家统计局Ⅶ502、Ⅶ503表式及说明),其中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报表合并填报。&  (4)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其中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报表合并填报。&  (5)区、县(市)国税部门出具的企业涉税证明和地税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6)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或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证明。&  (7)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2. 区、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技术中心的认定条件,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依据《杭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数据核查和计算分析,得出评价结果。&  4.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专家评价结果,部门联审意见等进行综合审查,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提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拟认定名单,经审核确认并在杭州市工业经济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第四章 评 价&  第九条 杭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应在每年的5月底之前,把上一年度的运行情况做成评价材料,按要求上报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依据《杭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每两年进行一次评分。   &  第十条 评价程序:&  1. 经认定的市级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企业注册地工业主管部门和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交如下评价材料:&  (1)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  (2)《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3)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参见国家统计局Ⅶ502、Ⅶ503表式及说明),其中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报表合并填报。&  (4)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其中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报表合并填报。&  (5)区、县(市)国税部门出具的企业涉税证明和地税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6)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或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证明。&  (7)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2. 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对所属技术中心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上报的评价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按照《杭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的规定,对技术中心年度总结、评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形成初步评价结果。&  4.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评价结果予以审核确认后公布。&  第十一条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1. 评价得分在80分及以上并位于全部参评企业技术中心前10%的为优秀。&  2. 60分(含60分)以上至优秀以下的为合格。&  3. 评价得分低于合格线、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评价材料或评价材料中有弄虚作假并经查实及其它突出问题的为不合格。&  第五章 调整与撤销&  第十二条 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因更名需变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称的,应向注册地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申请,并附上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和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注册地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确认后报送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理更名等手续。&  第十三条 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因重组、搬迁等原因需变更企业技术中心依托单位的,应由新的依托单位按认定要求重新办理申请手续,对符合要求的,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时间可连续计算,原依托单位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再保留。&  第十四条 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因重组、搬迁等重大调整或因受不可抗拒外部因素影响的,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注册地市、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经注册地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确认,行文报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后,可暂缓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消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1. 不申报年度评价材料的。&  2. 连续两年评价不合格的。&  3. 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的。&  4. 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  5. 所在企业有涉税违法行为的。&  6. 所在企业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 &  第十六条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调整与撤销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审核确认并在杭州市工业经济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与年度评价结果一并予以公布。&  第六章 管理和政策&  第十七条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 组织并受理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  2. 指导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3. 会同相关部门公布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结果。&  第十八条 经认定的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其所在企业给予财政政策扶持。&  第十九条 已认定的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应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报表。&  第二十条 企业报送的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工作总结、评价材料以及相关报表,内容数据应真实可靠。&  第二十一条 已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无故不参加国家、省、市依法组织的企业技术中心正常活动,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督促所在企业进行整改,拒不改正的,将撤销其技术中心资格。&  第二十二条 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申报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的重点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列入国家、省、市技术创新项目计划。&  第二十三条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作为推荐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必要条件。 &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日起30天后实行,原《关于印发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杭经技术〔2007〕105号)同时废止。&   &  附件:1.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 2.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 3.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 4. 相关附件&  附件1&  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一、企业(集团)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技术来源等。&  (二)企业主营业务涉及哪些行业领域,以及在该行业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与国内外同行业领域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三)企业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  二、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  (二)目前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含组织结构图)及运行机制,包括:各项制度建立、组织建设、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产学研合作等。&  (三)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  (四)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原创性创新、自主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技术合作、主导产品的关键技术知识产权等。&  (五)企业及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情况。?&  (六)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的情况,以及人才培养情况。&  (七)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3年之内)及其经济效益。&  附件2&  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一、企业技术创新战略与规划的实施情况,包括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制定与调整,年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涉及企业秘密可作技术处理)。&  二、企业主营业务涉及哪些行业领域,以及在该行业领域的地位和作用。与国内同行业领域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  三、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包括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基本情况、技术中心组织建设(内部组织设置与调整、下属企业组织设置、与外部单位共建组织及运行情况等)、技术中心创新机制建设(技术带头人培养、人才激励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投入制度及执行情况等)、合作创新情况(产学研之间、企业之间及国际合作情况)、企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试验设施、检测设施、信息化设施)。 &  四、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年度重点创新项目的实施效果、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的自主创新情况、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等创新情况。 &  五、企业信息化建设情况。 &  六、其他有特色的工作情况。 &  附件3&  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企业名称: (盖章)&  填表日期: &  主管部门: (盖章)&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二月&  一、企业及技术中心基本情况&
企业注册地&
企业负责人&
技术中心名称&
中心负责人&
中心联系人&
  二、企业及技术中心建设情况表&
定量数据名称&
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T-1)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
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其中: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
(T-1)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新产品销售收入&
新产品利润额&
年末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
企业职工总数&
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
其中: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技术中心职工人数&
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高级职称人数&
其中:高级职称人数&
其中:博士人数&
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
企业拥有的其它类型的研发机构&
来技术中心从事开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通过省、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检测中心)数&
其中: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数&
企业全部在研科技项目数&
其中:中长期项目数&
其中:对外合作项目数&
完成科技项目数&
其中:国内领先水平以上项目数&
列入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数&
 其中:国家级项目数&
被受理的专利申请(含取得的著作权证)数&
其中: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其中:取得的著作权证数&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其中:授权发明专利数&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
企业获得国家、省及市驰(著)名商标数&
企业获得省及市名牌产品数&
企业通过国际组织体系认证数&
企业获得国家、省及市级科技奖励项目数&
其中:国家奖励项目数&
  注:1. “T-1年”指统计年度之前一年。&  2. ★号项目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或证明材料,请企业在申报材料中合并装订。&  ?&  三、申请人(单位)承诺&
本企业法人郑重承诺:本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所涉及的有关文件、证件、附件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因申请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企业法人(签字): 日期:&
  四、认定评价意见&
区、县(市)&
综合认定评价意见&
  注 1.*号项目需提供相应的说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依次与申报材料合并装订;&  五、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指标解释&  报告年度:指评价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评价表的上一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指明,均为报告年度。(T-1)年指报告年度的前一年。&  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是一个企业中与技术创新活动及创新资源的配置和利用相关的各种机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推动创新的组织系统、关系网络,以及保证系统有效运行的制度和机制。根据经营规模、创新活动的特点,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应当包括多层次的技术创新组织系统、健全规范的技术创新规则系统、创新决策系统和技术创新资源配置系统。&  技术创新战略:指企业建立明确的技术发展战略和创新战略,包括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  技术中心组织结构:指企业技术中心建立明确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技术中心经费投入预算制度:指企业在年度预算中,提取不低于上年度销售收入的3%作为技术中心科技活动经费并实行专户管理的制度。&  (一)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指企业除房地产、贸易、投资等以外,销售自己生产的产成品、试制半成品的收入和提供生产性服务收入总额。(T-1)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指上一年度工业企业销售自己生产产品所实现的总收入。 &  (二)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指企业除房地产、贸易、投资等以外,自己生产的产品及工业性服务的销售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税金后的余额。是缴纳企业所得税前的利润总额,即税前利。&  (三)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实际支出的全部科技活动费用,包括列入技术开发的经费支出以及技措技改等资金实际用于科技活动的支出(注意:仅限技措技改中用于科技活动部分的支出,不能够包括全部技措技改资金支出)。不包括生产性支出和归还贷款支出。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分为企业内部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内部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发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外部支出)。&  企业内部开展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内部支出):指企业在报告年度用于内部开展科技活动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外协加工费。不包括委托研制或合作研制而支付外单位的经费。科技经费内部支出按用途分为科技活动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购买与自制设备支出和其他支出。&  委托外单位开发科技活动经费支出(科技活动经费外部支出):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内委托其他单位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给其他单位的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指报告年度在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项目以及这三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费用的支出。&  (四)新产品销售收入: 指报告年度企业销售自己生产的新产品所实现的销售收入。新产品销售收入是产品销售收入的组成部分, 计算口径与产品销售收入一致。新产品即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 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 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 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  新产品: 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 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新产品包括全新型新产品和重大改进型新产品两大类。&  全新型新产品: 指与以前制造的产品相比, 其用途或者技术设计和材料三者都有显著变化的产品,这些创新可以涉及到全新的技术, 也可以基于组合现有技术新的应用, 或者源于新的知识的应用。&  重大改进型新产品:指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 产品性能得到显著提高或者重大改进的产品, 若产品的改变仅仅是在美学上(外观、颜色、图案设计、包装等)的改变及技术上的较小的变化, 属于产品差异, 不作为新产品统计。在填报新产品的销售收入时,注意按合并报表原则进行填报。&  (五)新产品利润额:指报告年度企业通过生产销售自己生产的新产品所实现的利润。&  (六)年末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指报告年度末整个企业用于科研、技术开发的仪器、科研设备、中间试验设备的原值(帐面原值)。其反映了企业用于科研、技术开发方面的仪器设备的累积存量。在统计时,注意统计范围应该包括整个企业的科研、技术开发仪器设备,不仅仅是企业技术中心。&  请填写附表1.年末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清单。&  (七)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 指报告年度企业出口自己生产的产品和向国外出口自有技术所收入的外汇。&  (八)企业职工总数: 指报告年度末在册的企业从业人员数。&  (九)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指报告年度企业在册全部职工一年的货币收入的总额。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货币收入的总和。&  (十)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指企业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以及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累计从事科技活动的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10%(不含)以下的人员不统计。1.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的人员包括:企业所属的技术中心及中试车间(基地)等机构中从事科技活动的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及其它辅助人员;虽不在上述机构工作,但编入科技活动项目组(攻关小组)的人员。2.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企业主管科技工作的负责人,企业科技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处、部、科等)的工作人员,直接为科技活动提供资料文献、材料供应、设备维护等服务的人员。&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指企业科技活动人员中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活动的人员。包括直接参加上述三类项目活动的人员及这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人员。&  (十一)技术中心职工人数:在技术中心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从业人员年平均数。包括技术中心科研开发人员、直接管理人员和直接为其服务的人员等。&  技术中心大学本科和中、高级职称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具有高级、中级职称或尚未获得高级、中级职称但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的人员数。&  请填写附表2.技术中心人员信息。&  高级职称人数: 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高级职称的人数之和。高级职称:指高级工程师,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等。&  博士人数: 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数。在站的博士后可以作为博士进行统计。&  (十二)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统计年度技术中心在册全体工作人员的年货币总收入,包括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收入的总和。&  (十三)技术中心人员国内外培训费: 指报告年度企业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在国内外地区接受继续教育和专项培训的费用总和。&  (十四)企业拥有的其它类型研发机构:指设在企业的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等。&  请填写附表3. 企业拥有的其它类型研发机构&  (十五)来技术中心从事开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指来技术中心从事研究、技术开发工作的具有较高科技开发能力的海内外专家累计工作时间(人月)。最小统计单位为:0.5人月。&  请填写附表4. 来技术中心从事开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十六)通过省、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中心)数: 指经浙江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部门和国际组织认定认证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实验室、检测中心的数量。&  请填写附表5.通过省、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实验室或检测中心信息。&  (十七)企业全部在研科技项目数: 指报告年度企业立项并开展研发工作, 以前年份立项仍继续进行研发的科技项目数, 包括当年完成、年内仍在进行、年内研发工作已告失败的项目, 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项目。从开发项目的性质看, 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开发项目数之和。&  中长期研发项目数:指研究开发周期不少于三年的技术开发项目数。&  对外合作开发的项目数: 指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业联合开展的科技项目数。&  (十八)完成科技项目数: 指企业统计年度完成(结题)的科技项目数,包括列入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项目、高新技术产品、新产品、科研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国际合作项目、企业自立项目及其他项目(请注明)。&  国内领先水平以上项目数:是从项目的技术水平进行统计,包括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国际领先的项目数。 &  请填写附表6.完成科技项目信息&  (十九)列入国家、省及市级科技项目数:指统计年度列入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项目、高新技术产品、新产品、科研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等。&  请填写附表7.列入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信息&  (二十)被受理的专利申请(含取得的著作权证)数: 指企业在统计年度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已经获得专利申请号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数及取得的著作权证数。&  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指企业在统计年度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件数。&  取得的著作权证数:指软件企业在统计年度取得的软件著作权证。&  请填写附表8.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含取得的著作权证)&  (二十一)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指企业作为专利权人拥有专利权属、经国内外专利机构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全部发明专利件数。&  请填写附表9.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二十二)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 指企业在最近三年主持和参与制定,目前仍有效执行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数量。 &  请填写附表10.三年内主持和参加制定标准信息&  (二十三)企业获得国家、省及市驰(著)名商标数:指企业拥有且在有效期内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数(含国际驰名商标数)及省市著名商标数。&  请填写附表11.获得国家、省及市的驰(著)名商标信息&  (二十四)企业获得省及市名牌产品数: 指企业拥有且在有效期内的经省、市质量监督管理局评定的名牌产品数。&  请填写附表12.获得省及市的名牌产品信息&  (二十五)企业通过国际组织体系论证数:指企业通过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职业健康与安全体系OHSAS18000等认证的情况。&  请填写附表13.通过国际组织体系论证数&  (二十六)企业获国家、省及市科技奖励项目数: 指统计年度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优秀新产品新技术奖的项目数。&  请填写附表14.企业获得国家、省及市级科技奖励项目数&  六、各行业加权系数&
技术开发经费&
支出额与产品&
销售收入之比&
新产品销售收入&
占企业产品销售&
收入的比重&
新产品利润占&
企业产品利润&
总额的比重&
  注:其他行业指烟草、煤炭、交通、建筑、石油等行业,这些行业的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和新产品利润占企业产品利润总额的比重两项指标按满分的60%计算;轻工Ⅰ为家电、轻工机械行业,轻工Ⅱ为轻工的其他行业。&  附件4&  相关附件&  1.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统计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含附注)。&  2. 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Ⅶ502)、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Ⅶ503)(未列入市统计局科技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两个表的格式填报后提交)。&  3. 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Ⅶ502)、(Ⅶ502)表合并填报。&  4. 区、县(市)国税部门出具的企业涉税证明和地税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5. 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或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证明。&  6. 其它证明材料(附表1-14)。&  附表1 年末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清单&
  注: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包括整个企业用于研究开发和中试的仪器设备。&  附表2 技术中心人员信息&
  请出具技术中心人员劳动(聘用)合同或当地有关部门对人员情况的证明&  注:职称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等高级职称,工程师、讲师等中级职称及博士、在站博士后,其他(请说明)。需附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  附表3 企业拥有的其它类型研发机构&
  注:需提供批准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  附表4 来技术中心从事开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主要研究领域&
工作时间(人月) &
开发工作内容&
  专家类型:(1)享受国家级政府津贴;(2)享受省(部)级政府津贴;(3)国家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省(部)以上政府科技人才;(5)博士/在站博士后;(6)其他(请说明)。&  附表5 通过省、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实验室或检测中心信息&
实验室名称&
认定机关名称&
认定证书号&
是否对外服务及服务情况&
  注:需提供认定证书复印件。&  附表6 完成的科技项目信息&
  注:完成的科技项目指在报告年度内完成的科技项目;&  项目水平指国际先进、国际水平、国内领先、国内先进等。&  附表7 列入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信息&
  注: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指列入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项目、高新技术产品、新产品、科研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等,应附立项的文件复印件。&  附表8 被受理的专利申请信息(含取得的著作权证)&
  注:1.专利类型包括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和著作权证;&  2、需提供受理证书复印件或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附表9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信息 &
  注:①专利类型包括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发明专利;&  ②需提供获得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附表10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标准信息&
是否现行有效&
  注:①标准类型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②三年内指在报告年度当年、T-1年、T-2年三个年度内颁布的标准;&  ③需提供标准文本或能证明企业作用的资料复印件。&  附表11 企业拥有的驰名(著名)商标信息&
驰名(著名)商标&
认定商标与类别&
  注:①企业拥有的中国驰名商标或省、市著名商标;&  ②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附表12 企业拥有的名牌产品信息&
名牌产品名称&
证书号或文件号&
  注:①企业拥有的省级及市级名牌产品;&  ②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附表13 通过国际组织体系论证数&
证书号或文件号&
  注:体系包括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职业健康与安全体系OHSAS18000等。需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附表14 企业获得国家、省及市级科技奖励项目信息&
  注:①需提供获奖证书或奖状复印件;&  ②含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和优秀新产品新技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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