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學法学硕士,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12348法援律师原任职于中央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长期从事政法领域的相关工作有丰富的工作经驗。擅长企业法律顾问、婚姻家庭与继承、房屋买卖与租赁及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等领域
【原告】李某 【原告代理律师】 朱现领【被告】郭某 商某
原告李某系从事个体运输的司机被告北京某印刷厂系从事书刊印刷、排版、装订的行业。2014年1月原告开始为被告运输图书,并负责装卸被告方系其员工郭某、商某负责与原告接洽相应的运输及装卸业务,截止2014年12月共产生运费及装卸费157,460.00元现原告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的运费、装卸费157,46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最终判决由被告北京某印刷厂给付原告运费装卸费共计人民币十五万七千四百六十元;诉讼费用,由北京印刷厂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