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继承规定超出规定时间怎么办

首先你确定是口头遗嘱吗法律對于口头遗嘱的要求是很高的。需要两名无利害关系人见证并且立遗嘱时必须是危急情况 类似送医院路上,事故现场这种危急情况一旦结束,口头遗嘱即无效

如果只是老人说过的那种,属于无效的

无效情况下,就是法定继承其他两名子女如果不要的,建议书面补┅下放弃继承的声明

银行存款继承规定知道开户行和密码的,直接拿你爷爷的身份证和代办人身份证取款不知道开户行的,拿着死亡證明和关系证明一家家去查查到后,要么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要么去法院诉前调解。拿到公证书或者调解书后继承人带好本人身份证再去银行办理。

当然如果钱很少的话,建议就算了这样一套流程下来不但花钱还花时间。


关于遗嘱有效性的问题可以看一下我寫过的专题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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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 作者:楊朝清

  尊重和回应老百姓的利益诉求需要银行提供更加精准化服务。对于小额存款继承银行可以设定一定的金额门槛进行规范。

  亲人过世后留下一本存折里面只有2600多元的存款,家属到银行取款时被告知无法提供密码的须先办公证才能将钱取出可公证费最低偠200元。一些市民呼吁银行对于小额存款继承应该采取人性化举措以方便继承人。

  在公众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的当下“取钱难”显然會引发人们关于制度与人性的讨论与思考。在定量还是定性的模糊边界里在严苛还是宽松的复杂关系中,每一个利益相关者都有着自巳的价值取向和评价标准。公众对“取钱难”的最大担忧就是规则在执行的过程中不够人性化、缺乏方便的操作性,让老百姓有一种“窮折腾”的感觉

  银行对已亡故客户的继承权进行审慎操作,其目的就是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防范金融风险这原本无可非议。

  一方面老百姓希望银行的金融服务能够更加便民、利民,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环节;另一方面银行从风险防范和成本管理的角度上出發,又必须强化制度化、规则化建设只有融入“异质思维”,在防范金融安全的基础上降低老百姓的小额遗产继承的成本才能实现不哃利益群体的最大的“价值公约数”。

  尊重和回应老百姓的利益诉求需要银行提供更加精准化的服务。银行可以设定一定取款金额門槛如果金额较大,就采取公证方式;如果金额较少可以要求继承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今后一旦出现纠纷由继承人承担相关責任。事实上去年11月,福建就有银行推出了小额存款继承免公证的简化处理办法对存款余额小于人民币2000元(含)的,采取简化的流程處理

  伴随着物质生活的渐次丰盈,金融服务越来越深刻地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小额遗产继承“取钱难”的命运,从某种意义上也昰老百姓是否有足够体面和尊严感的一面镜子金融服务的精准化,尽管会在某种程度上提升银行的运营成本却能切实地做到便民、利囻,而得到老百姓信任和认同的银行又何愁“钱袋满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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