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稀释比例计算公式时为什么按比例结转部分长投账面价值并确认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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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版:权益法核算的长投因处置和被动稀释股权后依然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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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版:对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1)部分处置股权后依然采用权益法法核算,按照CAS2的有关规定,处置对价与部分股权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2)对于因非同比例增资等导致股权被动稀释的原权益法核算长投,稀释后依然按照权益法核算,按照新CAS2第十一条&[size=12.863px]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相应的差额部分要计入所有者权益,但是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一期,目前并未废止),相应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请问:(1)会计准则和证监会对于同一会计事项的不同认定在实务中是如何把握的?以前期间按证监会的意见进行会计处理,2014年需要按新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吗?这是算会计政策变更还是会计差错?;(2)对于原权益法核算的长投,处置部分股权和被动稀释部分股权,我理解实质上都是股权比例的下降,想请问陈版,两种不同会计处理的分别理论依据是什么?谢谢。
目前这个问题只能按照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处理,因为会计准则的修订再后,且财政部是法定的会计准则制定和解释机构。
以前年度上市公司已根据证监会发布的2011年第1期(总第5期)监管问题解答对该类业务进行了会计处理的,此次执行修订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时,应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目前这个规定实际上并没有完善的理论基础。我个人一直认为证监会监管问题解答中的处理方法更为合理。
目前这个问题只能按照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处理,因为会计准则的修订再后,且财政部是法定的会计准则制定和解释 ...
陈版,请教一个收入确认问题
A公司生产销售沥青搅拌站,该搅拌站一般需要将主要部件运往现场按照。同时公司与客户一般约定安装完成并试运行后验收。
对于该部分设备在安装运行后验收完成确认收入。
但公司目前将安装由第三方安装公司实施,合同约定公司提供搅拌站部件,部件运至安装地点后客户前后,客户2个月后付款。同时第三方安装公司与客户签订安装协议,负责设备的安装。
公司对于该种业务认为可以在设备交付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请教陈版对于第二种模式是否可以?
目前这个问题只能按照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处理,因为会计准则的修订再后,且财政部是法定的会计准则制定和解释 ...
陈版,请教一个收入确认问题
A公司生产销售沥青搅拌站,该搅拌站一般需要将主要部件运往现场按照。同时公司与客户一般约定安装完成并试运行后验收。
对于该部分设备在安装运行后验收完成确认收入。
但公司目前将安装由第三方安装公司实施,合同约定公司提供搅拌站部件,部件运至安装地点后客户前后,客户2个月后付款。同时第三方安装公司与客户签订安装协议,负责设备的安装。
公司对于该种业务认为可以在设备交付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请教陈版对于第二种模式是否可以?
公司对安装过程须承担何种责任?交付部件后是否可以认为风险和报酬转移?安装过程是否复杂和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这个问题只能按照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处理,因为会计准则的修订再后,且财政部是法定的会计准则制定和解释 ...
陈老师,关于子公司少数股东增资被动稀释股权的处理有几个疑问:
1.少数股东增资稀释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合并报表层面: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与增资后按母公司持有的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依次计入资本公积、留存收益。个别报表层面是不是不需要做任何处理?
2.丧失控制权的但有重大影响的:个别报表层面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合并报表层面,是不是参照成本法转权益的处理方法,确认当期投资收益=(处置股权取得对价+剩余股权公允价值)-(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商誉)
那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如何计量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在这种情况下能否取得呢,如无法取得就不再确认了吗?
3.准则解释7号,仅补充了被动稀释股权后有重大影响的处理,如果是被动稀释后降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呢?是否个别报表也是先确认被动稀释损益,剩余股权重新计量。合并报表层面参照2的处理?
1、个别报表层面因为投资成本不变,故无需特殊处理。2、是。此时股权处置取得的对价即所持有剩余股权于控制权丧失日的公允价值,一般可根据新股东增资价格按比例推算确定。3、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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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损益的确认观点和方法
【网络综合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问:长期股权投资损益的确认有哪几种观点和方法?   答: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和损失如何确认,是股权投资会计中的重要问题。长期股权投资有两种收益观点,由此产生两种损益确认方法:(1)以收到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认收益。这种观点认为:股权投资成本是企业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时的实际支出,一项投资能够获得多少利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分回多少利润或现金股利,当处置某项股权投资时,计算该项投资累积获得的收益是实际分回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以及处置该项投资时实际收回金额与投资成本的差额的合计。在这种观点下,长期股权投资以投资成本计价,收到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认为投资收益。这种方法通常可称为成本法,期末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采用这种收益观点确认收益,能反映企业实际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情况。   (2)按所持股权所代表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确认收益。这种观点认为:股权代表股东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利益或损失,当被投资单位产生利润而增加所有者权益时,投资企业应按投资比例确认投资收益,同时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反之,若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而减少所有者权益时,投资企业应按投资比例计算应分担的份额,确认为投资损失,同时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这种确认损益的方法,通常称为权益法,期末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提的减值准备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在实际运用中还需视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所具有的控制或影响能力而定。我国投资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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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损益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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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股权收益和损失如何确认是股权投资核算中的重要问题。长期股权投资有两种收益观点,由此就会产生两种损益确认方法:
  ①以收到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认收益。这种观点认为,股权投资成本是企业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的实际支出,一项投资能够获得多少利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分回多少利润或现金股利,当处置某项股权投资时,计算该项投资累积获得的收益是实际分回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以及处置该项投资时实际收回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的合计。在这种观点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收到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认为投资收益。这种方法通常可称为成本法,在这种方法下,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一般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采用这种收益观点确认收益,能反映企业实际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情况。
  ②按所持股权所代表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确认收益。这种观点认为,股权代表股东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企业的利益或损失,当被投资企业产生利润而增加所有者权益时,投资企业应按投资比例确认投资收益,同时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反之,若被投资企业发生亏损而减少所有者权益时,投资企业应按投资比例计算应分担的份额,确认为投资损失,同时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这种确认损益的方法,通常称为权益法。在这种方法下,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一般按投资成本及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投资后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减份额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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