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系统中的快速成交的三大原则原则“到价”怎么分析?

苹果/安卓/wp
积分 558, 距离下一级还需 242 积分
权限: 自定义头衔, 签名中使用图片
道具: 彩虹炫, 涂鸦板, 雷达卡, 热点灯, 金钱卡, 显身卡, 匿名卡, 抢沙发下一级可获得
权限: 隐身
购买后可立即获得
权限: 隐身
道具: 金钱卡, 彩虹炫, 雷达卡, 热点灯, 涂鸦板
难过签到天数: 14 天连续签到: 1 天[LV.3]偶尔看看II
新三板行情火爆,优质挂牌公司频现,还没有入市的亲们看过来!了解入市条件、交易规则、软件操作、做市转让.......,新三板资本圈教您如何投资新三板!
个人客户准入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份公开转让:
1、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2、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机构客户准入条件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挂牌公司股份转让:
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2、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3、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
股转系统转让方式有三种:做市转让、协议转让和竞价转让;其中竞价转让将在下一阶段上线,目前主要转让方式是协议转让和做市转让。选择交易方式由挂牌公司来确定,一只股票只能有一种交易方式。以人民币计价交易,无涨跌幅限制,价格最小变动为0.01元,最小交易股数为1000股。挂牌公司股票转让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通达信交易软件:登录A股账户-特色业务-股转系统
网上营业厅:登录A股账户-交易-股转系统
手机金太阳软件-目前只能直接交易做市转让的股票
一、协议转让
【协议定价买卖委托】委托分为协议定价买入、协议定价卖出
交易须知:
协议定价买卖委托不主动成交,委托成功后,等待对手方,即成交确认方下单成交。(如不想等待成交,可选择成交确认委托下单。)
15:00收市时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将证券代码和申报价格相同、买卖方向相反的未成交定价申报进行匹配成交。交易时间内(9:15-11:30,13:00-15:00)未成交委托可以撤销。
【协议成交确认委托】委托分为协议成交确认买入、协议成交确认卖出
选择交易类型即股票代码后,右侧会显示当前该证券的全部协议定价委托以供选择,成交确认买入与定价卖出相对应,成交确认卖出与定价买入相对应,委托数量可以等于或小于对方协议数量,但必须为1000股的整数倍。双击某条记录,其‘成交约定号’、‘对手方席位’、‘委托价格’自动带入,且不允许修改,并计算最大可委托数量(如果是成交确认买入),录入委托数量,点击‘下单’,完成委托。若委托数量大于对手方的‘申报数量’,只按对手方‘申报数量’成交,多出的委托部分自动撤单。
交易须知:
委托价格不能修改,否则交易不能撮合。
委托数量可以小于或等于对方协议报价委托数量,超过对方& &协议的委托处理方式为成交后剩余自动撤销。
成交确认交易对手方委托数量存在零股的,成交确认委托必须为1000股整数倍,超过部分处理方式为成交剩余撤销。
当成交确认卖出股份存在零股时,可以一次性卖出,也可以分次卖出(每次卖出为1000股的整数倍,且卖出后剩余股数超过1000股),零股小于1000股时,需要一次性卖出。
成交确认委托撤单仅限9:15-9:30之间,此时间段为主动撤单申请时间,连续交易时间内成交确认委托如果正常申报,均会成交。
【协议互报成交确认委托】委托分为互报成交确认买入、互报成交确认卖出
互报委托除需要输入委托价格、数量外,还需要输入约定号、对方席位号、对方股东帐号三个信息。
交易须知:
互报成交确认未成交可以撤销。
互报委托双方必须交易证券、交易价格、约定号码相同,交易方向相反,交易席位与对手方账户填写正确,否则不会成交。
约定号码必须介于1-1000000之间,0不可以使用。
互报成交卖出申报必须为1000股的整数倍,零股需一次性卖出或小于1000股的部分一次性卖出。
互报成交买入申报无零股限制,但必须与卖出方股份数量一致
配对成功原则:只有互报成交确认委托双方的证券代码、委托价格、委托数量、成交约定号相同,对手方席位、对手方账户与本方席本方账户对应,且双方买卖方向相反。
二、做市转让
做市商制度,也叫报价驱动交易制度,是一种以做市商为中介的证券交易制度。做市商向市场提供买卖双向报价,投资者根据做市商报价选择是否与做市商成交,投资者委托不直接匹配成交。【做市转让成交原则】
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将投资者与做市商订单进行连续自动撮合;成交价均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到价成交原则】
投资者买入委托≥做市商卖出申报
投资者卖出委托≤做市商买入申报
如有2笔及以上限价委托到价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撮合成交。
投资者限价委托未到价时,做市商不负有成交义务。
因投资者或做市商更改报价使限价委托到价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将到价限价委托依次与做市申报进行成交。
【做市商报价】
每个转让日9:30开始发布即时行情,其内容主要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最近成交价、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当日累计成交数量、
当日累计成交金额、做市商实时最高3个价位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做市商
实时最低3个价位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等。
每个转让日内,做市商应持续发布双向报价,在报价价位和数量范围内履行做市成交义务。
最迟应于上午9:30发布双向报价,双向报价时间应不少于每个转让日做市转让撮合时间的75%
做市报价价差区间为[0,5%],同次报价的卖出与买入价格之差应大于零且不超过卖出价格的5%
做市商前次做市申报撤销,或其申报数量经成交后不足1000股的,做市商应于5分钟内重新报价。
交易须知:
投资者之间不成交,只能与做市商成交;买卖委托价格只显示做市商的报价,不显示投资者的委托申报。
支持楼主:、
购买后,论坛将把您花费的资金全部奖励给楼主,以表示您对TA发好贴的支持
载入中......
新三板(犀牛之星):/
新三板,普通投资者玩不了
学习学习 总觉得注册制下新三板存在的意义不是很大的
jyc555 发表于
新三板,普通投资者玩不了这个要求至少500万开户才能有资格玩
高考之后,我们谨慎选择的专业,将有四成同学后悔。人生的复杂度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一次的选择决定不了未来,重要的是在不断的选择中成长,很多学生已经将数据分析作为第二专业!& CDA大数据分析圈& 扫码加入!&
&nbsp&nbsp|
&nbsp&nbsp|
&nbsp&nbsp|
&nbsp&nbsp|
&nbsp&nbsp|
&nbsp&nbsp|
如有投资本站或合作意向,请联系(010-);
邮箱:service@pinggu.org
投诉或不良信息处理:(010-)
京ICP证090565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官方发布:投资者在新三板如何开户、交易、结算
我的图书馆
官方发布:投资者在新三板如何开户、交易、结算
请选中您要保存的内容,粘贴到此文本框
点击上方“登陆新三板”可以订阅哦!
登陆新三板 landing_on_NEEQ粉丝最多的新三板微信媒体!受关注指数 ★★★★★关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供新三板政策信息、前沿资讯、挂牌及融资数据,分享企业挂牌经验,定期举办线下活动,为企业与机构搭建投融资、挂牌交流平台。因为专注,所以专业,打造最好的新三板一体化服务平台!
官方发布:全国股转系统交易实务
来源:全国股转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证券法设立的,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定位于为创新、创业、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股票公开转让、融资及资产重组等服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为其运营机构。挂牌公司为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管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可以超过200人,股份可以公开转让。
1.参与挂牌公司股票转让的投资者准入门槛是什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细则》)明确了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投资者准入标准:  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或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2)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上市、挂牌和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3)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符合上述准入标准的投资者可以买卖所有挂牌公司股票。公司挂牌前的股东、通过定向发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适当性管理细则》发布前已经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买卖的投资者等,如不符合上述准入标准的,只能买卖其持有或曾持有的挂牌公司股票。
2.为什么这样设定投资者准入门槛?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多为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早期的创新创业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新经济、新模式特征明显,业绩分化现象突出,要求投资者应当具备较高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另外,如此设定也为全国股转系统理念、产品、制度创新预留空间。无法达到要求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间接投资全国股转系统。
3.投资者开户的具体流程有哪些?
(一)一般规定
1.转让方式有哪些,如何委托交易?  挂牌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竞价转让方式(暂未推出)之一进行转让。  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应当有2家(含)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应当为推荐其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  与沪深股票类似,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买卖权限的投资者,可通过主办券商柜台、互联网、自助终端等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2.交易时间如何规定?  股票转让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转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转系统休市。3.股票转让实行“T+1”交易制度吗?  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卖出股票后获得的资金当天可用于购买证券类资产,但不可取现。  做市商买入的其担任做市商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4.股票申报数量有何要求?  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5.股票转让计价单位是多少?  挂牌公司股票转让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6. 股票转让是否存在涨跌幅限制?  全国股转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7.申报有效期是多少?  申报当日有效。8.是否可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全国股转系统目前暂不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二)协议转让方式
1.协议转让方式下,投资者可以进行哪些类型委托?  协议转让方式下投资者委托包括定价委托、成交确认委托和意向委托三种委托类型。其中:定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主办券商按其指定的价格买卖不超过其指定数量股票的指令,该指令适用于投资者确定了买卖价格、买卖数量,但交易对手方不确定、需要公开寻找交易对手方的的情形;成交确认委托指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或投资者拟与定价委托成交,委托主办券商以指定价格和数量与指定对手方确认成交的指令;意向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主办券商按其确定价格和数量买卖股票的意向指令,意向委托不具有成交功能。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全国股转系统交易支持平台仅支持定价委托、成交确认委托,意向委托将在后续相关技术开发完成后实施。2. 协议转让方式下有哪几种成交方式?  协议转让方式下主要有三种成交方式,分别为:  (1)点击成交方式。其交易过程为:交易一方确定了买卖价格、买卖数量,但未确定交易对手方,因此,其通过主办券商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了定价委托。全国股转系统收到主办券商定价申报后,通过行情系统向市场发送逐笔定价申报信息。其他投资者可以通过主办券商交易软件点击揭示的定价申报信息,提交成交确认申报,与指定的定价申报成交。  (2)互报成交确认申报。其交易过程为:投资者双方协商好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约定号等交易要素,然后双方均通过全国股转系统提交约定号一致的成交确认申报(包括对手方交易单元代码、对手方证券账户号码),全国股转系统对符合规定的申报予以确认成交。  (3)收盘自动匹配成交。在每个转让日15:00收盘时,对价格相同、买卖方向相反且未成交的定价申报,将由全国股转系统交易主机进行自动匹配成交。3.协议转让方式下有哪些成交原则?  (1)成交确认申报与定价申报成交原则:全国股转系统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将成交确认申报和与该成交确认申报证券代码、申报价格相同,买卖方向相反及成交约定号一致的定价申报进行确认成交。成交确认申报与定价申报可以部分成交。成交确认申报未成交部分以撤单处理。  (2)互报成交确认申报成交原则:全国股转系统对证券代码、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相同,买卖方向相反,指定对手方交易单元、证券账户号码相符及成交约定号一致的成交确认申报进行确认成交。  (3)收盘自动匹配成交原则:每个转让日15:00,全国股转系统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将证券代码和申报价格相同、买卖方向相反的未成交定价申报进行匹配成交。4、协议转让过程中投资者应注意哪些问题?  投资者协议转让股票,需要注意:(1)协议转让没有涨跌幅限制,因此定价申报时需要准确填写申报价格,谨防出现价格错误被对手方点击成交;(2)双方填报的互报成交确认申报证券代码、价格、数量、约定号必须完全一致,买卖方向应当相反,指定对手方交易单元、证券账户号码应当相符,否则会导致申报失败做撤单处理;(3)投资者拟与定价申报即时匹配成交,应选择成交确认申报,而不是买卖方向相反的定价申报;(4)对拟与定价申报成交的成交确认申报,如系统中无对应的定价申报,该成交确认申报会作撤单处理,不会保留在系统中;(5)定价申报方式可能会被任意投资者点击成交,因此,如投资者欲与确定对手方成交,请选择互报成交确认申报方式。  案例一:选错委托类型,丧失成交机会。  10:30投资者甲看到一笔以5元/股的价格买入4000股A股票的定价申报,拟与其成交,但甲投资者并未在交易下单软件中点选该笔定价申报信息,提交成交确认委托,而是提交了价格为5元/股、数量为4000股的定价卖出委托;10:35时投资者丙也看到了A股票的前述定价买入申报,立即在交易下单软件中点选该笔申报,提交了一笔价格为5元/股、数量为4000股成交确认卖出委托;全国股转系统收到投资者丙的成交确认卖出申报后即时匹配成交,投资者甲由于选错委托类型,丧失成交机会。  案例二:选错委托类型,未能与指定对手方成交。  投资者甲与投资者乙协商约定,投资者甲以4元/股的价格出让10000股B股票给投资者乙。为达成上述交易,本应选择互报成交确认申报方式,但投资者甲在交易下单软件中输入A股票代码,错误地选择委托类型为定价委托,填写卖出价格为4元/股,数量为10000股;投资者丙看到行情显示投资者甲的上述定价卖出申报后,立即点选该笔申报,提交了一笔价格为4元/股,数量为10000股的成交确认买入申报;全国股转系统收到投资者丙的成交确认买入申报后即时与投资者甲的定价申报匹配成交。投资者甲由于选错委托类型,未能与指定对手方投资者乙成交。5.开盘价与收盘价如何形成?  开盘价为当日该股票的第一笔成交价格。  收盘价为当日最后30分钟转让时间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最后30分钟无成交的,以当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为收盘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三)做市转让方式
1.什么是做市转让?  做市转让方式是指做市商在全国股转系统持续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报价价位和数量范围内履行与投资者成交的义务。做市转让方式下,投资者之间不能成交。  做市商每次提交做市申报应当同时包含买入价格和卖出价格,且相对买卖价差{(卖出价格-买入价格)/卖出价格*100%}不得超过5%.2.全国股转系统做市转让方式下有什么委托类型?如何成交?  做市转让方式下,投资者只可进行限价委托。限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主办券商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股票的指令,主办券商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股票;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股票。  限价委托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等内容。  全国股转系统对到价的限价申报即时与做市申报进行成交;如有2笔以上做市申报到价的,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成交。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做市商更改报价使限价申报到价的,全国股转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将到价限价申报依次与该做市申报进行成交。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到价是指限价申报买入价格等于或高于做市申报卖出价格或限价申报卖出价格等于或低于做市申报买入价格。  限价申报之间、做市申报之间不能成交。3.投资者与做市商交易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做市转让方式下成交价格均以做市商报价为准,投资者在下单前应参考做市商的报价信息,不宜以偏离做市商做市申报价格过多的委托价大量下单。因为,投资者到价订单即时与做市申报撮合成交,若投资者以高价大量委托买进或低价大量委托卖出,当做市申报数量全部成交后,做市商可能更改报价,此时投资者价格偏高的订单或价格偏低的订单可能以较为不利的价格成交。  案例:投资者以偏离做市申报价格过多的委托价大量下单,部分订单以较为不利价格成交。  投资者甲想卖出8000股的A股票,此时做市商报买价为10元,数量为5000股,甲为让自己的申报优先于其他投资者的申报成交,决定以比做市商报买价低的5元/股的价格申报卖出。甲在交易下单软件中选择限价委托,买卖方向选为卖出,输入A股票代码、价格5.00元、数量8000股。此时,甲的申报为系统中价格最优的卖出申报,根据成交原则,甲的限价卖出申报立即以10.00元成交了5000股。做市商做市买入申报5000股被成交后,见投资者仍剩余3000股未成交,就立刻修改报买价为5.00元、数量为3000股,则甲的剩余3000股将以5元/股的价格成交,甲的利益将因此受损。4.做市商报价豁免情形及恢复报价义务如何规定?  做市商持有库存股票不足1000股时,可以免于履行卖出报价义务;出现该情形后,做市商应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并调节库存股票数量,并最迟于该情形发生后第3个转让日恢复正常双向报价。  单个做市商持有库存股达到挂牌公司总股本的20%时,可以免于履行买入报价义务;出现该情形后,做市商应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并最迟于该情形发生后第3个转让日恢复正常双向报价。5.开盘价与收盘价如何形成?  开盘价为当日该股票的第一笔成交价。  收盘价为当日该股票的最后一笔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1.挂牌公司股票如何进行登记托管?
  与沪深股票类似,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的登记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由其作为共同对手方,为股票转让提供清算和交收服务;或不作为共同对手方,提供其他清算、交收等服务。
2.投资者需缴纳哪些税费?
3. 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后如何通过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
  投资者可以以同一证券账户在单个或多个主办券商的不同营业部买卖股票。投资者卖出股票,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票的主办券商办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该股票,须办理股票转托管手续。
1.如何获取挂牌公司交易行情信息及公司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各主办券商交易软件、通达信、大智慧、同花顺、Wind等证券软件和全国股转系统官方网站.cn/www.neeq.cc &.cn/www.neeq.cc&(即时行情延时15分钟以上)获取即时行情、股票转让公开信息等转让信息和挂牌公司公告等基本资料。 相关行情软件使用指引如下。①通达信:股转→挂牌公司;②大智慧:相关市场→股转系统→挂牌公司;③同花顺:报价→股转系统→挂牌公司;④万得:专题统计→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行情。
企业融资、机构合作联系小编: 在线客服微信:cgneeq
想登陆新三板?点击箭头所指“阅读原文”填写企业调查问卷,我们将会和您取得联系,并免费为企业提供是否能够登陆新三板的前期论证服务。 ↓↓↓
馆藏&99439
TA的最新馆藏【字号: 】 【】 【】
证监会微访谈:全国股转系统做市业务顺利实施
作者:来源:证监会微信
  做市业务微访谈  全国股转系统做市业务顺利实施 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进一步提升  (日微访谈文字实录)  1、网友haohaizi1913:做市对新三板市场而言有何利好?  证监会发布:做市业务是中国境内股票市场的一项全新尝试,也是资本市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一项制度创新。做市业务的实施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丰富市场交易方式、完善市场功能、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挂牌公司而言,做市业务将促进挂牌企业特别是创新、创业、成长型企业估值定价体系的形成,通过做市转让,企业能进一步分散股权、提升公众化程度,增强市场流动性,畅通投融资渠道。对于证券公司而言,做市业务将开启全新的业务模式,促使券商在推荐业务中更加注重从投资者的视角去谨慎推荐企业,更加注重通过整合业务链条,形成与企业共同成长的良性合作关系。对市场整体而言,做市业务有利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夯实市场化运行机制,理顺业务逻辑,提升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增强市场运行的稳定性。值得注意的是,首批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43家挂牌公司中,有两家公司2013年度的净利润为负。这一方面反映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制度的包容性,另一方面也表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正在形成有别于交易所市场的全新市场估值方式和投资选股方式。  2、网友元元:如何看待近期的市场运行情况?  证监会发布:自8月25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实施以来,市场整体运行平稳,各项业务操作顺畅有序,运行效果基本符合预期。需要说明的是,市场流动性的改善,和多种因素相关,除交易制度以外,还包括挂牌公司股份的分散程度、市场可流通股份的总量、投资者结构、投资者的交投意愿等。就目前而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对市场流动性改善的程度仍需要参与各方的共同推动,其效应也还需要实践的持续检验。从长远看,我们对做市改善市场运行质量有信心。  3、网友Miss崔瑟雅at清华:请问到今年年底,新三板做市股票预计将到达多少只?  证监会发布:8月25日,首批参与做市的挂牌公司股票有43只。9月1日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已恢复协议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做市商加入做市等各项业务的常态化办理。截至目前,共有82家挂牌公司已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决议,这些公司将陆续加入做市行列。  4、网友HAO :请问做市商须具备哪些条件?  证监会发布: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证券公司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做市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具备证券自营业务资格;二是设立做市业务专门部门,配备开展做市业务必要人员;三是建立做市业务管理制度;四是具备做市业务专用技术系统。  5、网友xlwsmj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挂牌公司怎么审查?审查周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证监会发布: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始终坚持市场化理念和自律管理特色,强化对主办券商的过程监管与行为监管,重视主办券商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为此,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本着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的原则,制订了一整套标准化、规范化的做市业务备案审查工作流程,着重对证券公司做市业务备案申请文件的齐备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力求做到标准透明、流程清晰。只要证券公司业务备案申请文件齐备,能够证明自身在机构、人员、制度、技术系统等方面已符合相关要求,具备从事做市业务的能力,即可获得做市业务备案。  审查周期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备案的,自受理做市业务备案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即可出具做市业务备案函。  6、网友叶童:做市商要参与做市,除了取得备案资格外,还需要有哪些准备?  证监会发布:除取得备案资格,持有一定数量的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进行交易的挂牌公司初始库存股,是做市商从事做市业务的前提和必备条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综合考虑挂牌公司的总股本和流通股本的特征,规定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初始做市商应当取得合计不低于挂牌公司总股本5%或100万股(以孰低为准)、每家做市商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其他情形下加入的做市商,在做市前应当取得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仅规定了做市商须取得一定数量的初始库存股,且只对初始库存股数量的下限做出规定,对做市商在做市过程中库存股票的上限未作规定。  7、网友周振娟:请问挂牌公司如何参与股票做市业务?  证监会发布: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申请)挂牌公司至少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首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传统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即采用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需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做市,因此,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挂牌公司至少应找到2家愿意为其股票做市的做市商。其次,在初步确定做市商后,挂牌公司应与做市商协商,就初始库存股票的获取方式、转让或发行价格与数量等达成一致并实际完成转让或发行。最后,挂牌公司应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要求,履行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8、网友NN :做市商如不想再为某挂牌公司做市,有何限制?  证监会发布:为避免因交易方式的频繁转换给市场交易带来的不连贯与价格冲击,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规定,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和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其初始做市商为股票做市不满6个月的,不得退出为该股票做市。后续加入的做市商为股票做市不满3个月的,不得退出为该股票做市。  9、网友当时我就泪如雨下:做市转让方式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如何防范做市股票被过度炒作?  证监会发布: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交易制度、市场监察和自律监管等方面进行了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安排,尽量防止做市股票被操纵或被过度炒作的现象发生。  10、网友明明 :交易制度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如何防范做市股票的过度炒作?  证监会发布:交易制度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传统竞争性做市商制度,要求采用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至少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做市,通过做市商之间的市场竞争,尽可能增强市场活力,促进市场价格发现。首先,做市商的报价均为确定性报价,且做市商在任一时点只能有一组买卖报价,做市商新的报价提交后,前次报价自动撤销,杜绝了做市商利用多组报价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可能。其次,实行集中撮合机制,投资者委托到价的,由交易主机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顺序将投资者委托与做市商报价进行撮合成交,杜绝了做市商不按照其报价履行成交义务的情形。第三,在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上,规定成交价格均以做市商的报价为准,尽可能增加普通投资者价格改善机会,保护普通投资者利益。第四,要求做市商通过专用证券账户和专用交易单元开展做市业务,以便有效对做市商库存股、交易申报行为及时进行监控。第五,明确要求做市商报价为买卖双向报价,报价价差不得超过5%,同时对做市商报价更新义务、报价时长等提出量化指标要求,以促使做市商发挥流动性提供者功能。  11、网友张雯雯:市场监察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主要制定了哪些措施防范过度炒作?  证监会发布:市场监察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实施了《异常转让实时监控指引》,进一步明确对做市商的监管要求。其中包括:明确做市商报价(超过30%)或股票成交价格(超过20%)变动幅度较大的,相关做市商应当及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明确股票短期内大幅上涨(连续3个转让日累计涨幅超过50%)的,构成异常波动,相关挂牌公司应当发布异常波动公告。与此同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将不断强化市场监察。一方面,建立功能完善的实时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做市商报价及其库存变动情况,对做市商报价义务履行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另一方面,配备专门人员,对做市商报价成交数据进行定期核查,通过数据对比、挖掘及时发现做市商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串通报价等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并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12、网友执着的阿甘9119:请问在自律监管方面,对于防范过度炒作,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哪些安排?  证监会发布:自律监管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做市商开展做市业务,应当建立健全做市股票报价管理制度、业务隔离制度、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制度、内部报告与留痕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应当定期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做市业务开展情况。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将对做市商做市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做市商及其做市业务人员职业情况进行持续记录,逐步建立做市业务评价体系,以加强对做市商的自律管理。  13、网友夏日香气: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竞价交易方式将如何考虑?  证监会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并行实施协议、做市和竞价三种转让方式,挂牌公司只要符合相应条件,就可以在三种转让方式中任选其一作为其股票的转让方式。目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已实施协议和做市两种转让方式。竞价转让方式的实施需要一定的市场积累和技术准备。目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正就竞价转让方式的实施条件、竞价转让方式的确定及有关变更要求进行研究,并对相关技术安排进行积极准备。  14、网友娜时花开:听说做市商模式下可以实现T加0,是真的吗?  证监会发布:T+0仅限于做市商的做市交易。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持续发布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和价格范围内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务,投资者之间不能直接成交。市场的交易主要是通过做市商达成的,如果做市商当日买入的股票不能卖出,将增加做市商的库存压力,限制其做市规模,最终限制投资者股票的流动性。因此,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规定,做市商当日买入的做市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此外,每个转让日15:00做市转让时间结束后,还有30分钟的做市商间转让时间。该段时间主要目的是供做市商调剂库存,该时间段内做市商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特别链接: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快速成交的三大原则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