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3年合同期没到遇到国家拆迁。请问国家拆迁期间的临时租房合同补助该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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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遇上拆迁 租客损失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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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租房遇上拆迁 租客损失咋办?)
本报记者陆杨肥东县八斗镇青年小杨半年前在合肥市瑶海区某城中村租了一间门面开饭店,为此他花了近2万元对门面进行了装修。可正当他的饭店生意有点起色时,房东找到他,说是政府即将拆迁,让他腾空门面。“房东说,拆迁是政府行为,不关他的事,所以他不愿意给我补偿。 ”近日,小杨告诉本报记者,由于拆迁通知很急,他的2万元装修投资根本没有收回来,如果房东不愿承担部分损失,他将血本无归。小杨说,他和房东签订的合同是2年期,租金一年一付,刚过半年就遇到拆迁,他压根没有想到。 “现在不但装修投资没有了,多付的房租都难讨回。 ”小杨表示,由于房东很强势,他十分被动。记者根据小杨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上他的房东陈先生。陈先生得知记者采访十分抵触:“拆迁不是我定的,是政府行为,我怎么赔偿他损失? ”一番沟通后,陈先生表示会考虑给小杨一定补偿。那么,小杨的损失究竟该由谁来承担呢?为此,记者联系了律师沈智伟。他告诉记者,首先应看小杨和房东之前的租赁合同上有没有对拆迁等情况作出约定,如果有,则依约,如果没有,则依法。“《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人应当对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损失。 ”沈律师表示,依此规定,小杨应该获得一定补偿。沈律师解释说,合同未到期时的房屋拆迁,尽管是不可抗因素,但是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房东理应对小杨给予一定的补偿,此外,由于合同没有履行完,多出的租金也应退回。
同时,沈律师介绍,最高法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因此,小杨的装修投资也可获得房东的有关补偿。针对目前的局面,沈律师建议小杨和房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法院诉讼解决此事。沈律师最后提醒,城中村由于房租低廉,成了很多农民进城租房的首选,但城中村经常遇到政府拆迁,所以租客若与房东签订租房期限较长,一定要对政府拆迁等不可抗因素做出明确规定,并在合同中标出损失部分应由谁承担。这样当合同未到期遇上政府拆迁,才能权责明确,避免纠纷。
(原标题:租房遇上拆迁 租客损失咋办?)
本文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农村版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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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小伙租房开店装修完遇拆迁 向房东索赔40万
  陈嘉租房开了一家面店,前后忙碌了四个多月不说,还花了加盟费、租金、装修装饰费等40万费用。可刚装修完不足3个月,店面便面临拆迁,想到自己的投资和努力都要付诸东流,陈嘉又气又急,便告上法院要求房东赔偿。
  面店新开却面临拆迁
  陈嘉今年28岁,大学毕业后,便打算创业开家面店。他相中了位于迈皋桥附近的一处门面房。这里原本是经营废品回收的,老板也是个“二房东”,正急于转手。最终,陈嘉以5.8万元的转让费,拿下了店铺,随后又跟大房东毛强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交了4万元的租金。之后,陈嘉又找了一家口碑很好的加盟品牌,一口气交了3年的加盟费2万元。陈嘉对店面进行彻底地改造和装修,并配上了有线电视和空调。面店终于开业了,生意还不错。可不久陈嘉便从食客处听到一个消息:这一带要拆迁了。陈嘉赶紧找到房东毛强求证,在得到肯定回复后,陈嘉又气又急。
  房客向房东索赔40万
  毛强要求陈嘉搬走,并提出补偿。陈嘉认为毛强此前就知道这一带面临拆迁,在他租房时却没据实以告,故把自己的房租费、房屋转让费、加盟费、装修费等所有费用都折成损失40万,要求毛强赔偿。毛强一听,断然拒绝。陈嘉只得起诉到法院。
  庭上,毛强辩称,当初租约只有一年,期满前自己已经通知陈嘉不再续约。至于转让费,陈嘉是交给“二房东”的;至于装修费,装修材料拆下来可以再使用,而加盟费更是和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不但不愿赔,毛强还提出反诉:到了搬迁期限,陈嘉却一直占着房子不肯走。毛强诉请法院判令陈嘉立刻搬走,并赔偿逾期占用房屋的“使用费”。
  法院:房东得作部分补偿  房客也需承担商业风险
  法院了解到,日,栖霞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毛强租给陈嘉的门面被列入征收范围。2013年4月,毛强与政府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拿到了包括拆迁费、过渡费、固定电话安装费、空调费和其他装饰装修及附着物款18万余元,还有其他营业补助66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都该给对方补偿。陈嘉在租赁的房屋内安装了固定电话和空调等,并进行了装修,由此毛强才获得相应补偿,所以毛强应当对陈嘉进行部分补偿。至于毛强拿到的营业补助,主要还是跟陈嘉的经营有关,所以毛强也该对陈嘉给予适当的补偿。房屋转让费系陈嘉从他人处转租毛强房屋所花费,该费用系商业风险,应由陈嘉自行承担;至于加盟费算是商业风险,得陈嘉自行承担。而搬迁补助费系补给产权人而非承租人,故不予支持。
  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法院酌定毛强将营业补助66万元的8%计5万元补偿给陈嘉,并支付陈嘉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等补偿款2万元,法院要求毛强合计赔偿陈嘉7万余元。另外,法院认为毛强的诉求也算是合理。法院判陈嘉应搬离,并支付逾期占用房屋所产生的使用费,按照自日起至实际迁出时止,以4万元一年的标准计算。(文中人物均系化名)扬子晚报记者 邢媛媛
(原标题:小伙租房开店 刚装修好就要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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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没到期遇拆迁可以要求赔偿吗?
  法律咨询:我于2010年9月与房东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合同期为5年(到2015年9月止),但在2014年9月起开始口头通知我要拆迁(但没有告知真正准确时间),并在拆迁办对我所租厂房测算、拍照时口头说明会对我进行补偿。但在测算、拍照过后,房东以合同上有以下一条约定&合同期内,如因政府政策拆迁等行为导致合同终止,则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日内无条件搬出租赁房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地方政府索要任何损失赔偿及搬家费。租金结算至乙方搬出之日止,多退少补。如乙方超出甲方规定的搬出期限,经双方协商不成后乙方仍留置物品在租赁房屋内,则该留置的物品甲方均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处置。届时,乙方对本条款无任何异议。&为由,拒绝给我任何补偿。我房租是交到号,但在12月28号(离15号还未满30天)房东就断水断电逼我搬迁。 我有3个问题咨询各位律师:1、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律师能通过法律帮拿到我正常的搬迁费、营业损失费、装修补偿? 2、如果拿不到上述的正常的拆迁补偿,那我能不能对房东提前断电对我造成的营业损失要求赔偿?或得到其它补偿?3、因断水断电我只好开始搬迁,目前还有部分物品在原厂房内未搬迁,房东催我再不搬迁后果自负,我下一步该怎么做?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对方如果未在合理期限内就断水断电逼您离开,给您造成损失的,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其次,如果因对方行为造成您的直接损失,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例如正常的搬迁费、装修补偿,但是营业损失费应该不予支持;
  再次,关于未搬迁的物品,您要跟房东协商,要求给予一定宽限期,如果对方不给予宽限期造成您损失的,您可以要求赔偿。
  最后,建议您积极跟房东协商,就房屋装修费用及相关物品是拆除还是归房东所有,然后进行折价补偿。必要时,委托当地律师处理。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
  附相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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