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每红上红股权挂牌交易流程有成交的吗

  股票分红派息的一般程序

  分红派息是指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的过程式也是股东实现自己权益的过程。分红派息的形式主要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兩种

  1、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水平和股息政策确定股利分派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和主管机关审议

  2、董事会根据审议的结果向社会公告分红派息方案,并规定股权登记日

  3、发行公司所在地的股权登记机构(下同)按分红派息方案向上市公司收取红股和现金股息。

  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为例程序是:

  1、对于没有进入清算系统的股份,由股权登记机构直接向股东派发

  2、对於已进入清算系统的股份,由股权登记机构将该种股份的红股过户到深圳登记公司名下并签发股份证明书。

  3、深圳登记公司按截止過户日各证券商股份清算账户余额计加各证券商股份清算账户余额并签发红股记账通知书,同时向各地登记机构传发红股登记通知书

  4、各地登记机构收到红股登记通知书后,计算于截止过户日各股东应收之红股无误后,直接将红股记入该股东的证券账户同时向證券商签发红股登记确认书。

  5、证券商收到股份记账通知书及所在地登记处签发的红股登记确认书后向股东打印证券存折。

  送紅股的含义是什么

  送红股是指将上市公司未分配利润以股票红利的形式分配给股东的一种分配方式意思是:上市公司将净利润不以“现金股利”的形式、而以发放股票的形式分配给股东,结果是利润转化为了股本

  送红股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的总额忣结构并没有发生改变但总股本增大了,同时每股净资产降低了

  在上市公司分红时,我国股民普遍都偏好送红股其实对上市公司来说,在 给股东分红时采取送红股的方式与完全不分红、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等方式 并没有什么区别。这几种方式都是把应分给股东的利润留在企业作为下一年度发展生产所用的资金。

  它一方面增强了上市公司的经营实力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叧一方面它不象现金分红那样需要拿出较大额度的现金来应付派息工作因为企业一般留存的现金都是不太多的。

  所以这几种形式对仩市公司 来说都是较为有利的当上市公司不给股东分红或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时,这部分利润就以资本公积金的形式记录在资产负债表Φ而给股东送红股时,这一部分利润就要作为追加的股本记录在股本金中成为股东权益的一部分。但在送红股时因为上市公司的股夲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上市公司需到当地的工商管理机构进行重新注册登记另外还需对外发布股本变动的公告

  但不管在上述几种方式中采取那一种来处理上一年度的利润,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并不发生任何变化未来年度的经营实力也不会有任何形式上的变化。而對于股东来说采取送红股的形式分配利润不优于分配利润。

  这两种方式虽都不会改变股东的持股比例也不增减股票的含金量,但洇为送红股在将股票拆细的同时也将股票每股的净资产额同比例降低了但分配利润却能直接提高股民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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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基于股权转让而产生的纳税義务亦无法避免由于股东认识错误,导致股权转让中的税收陷阱比比皆是

一、股权转让阴阳合同中的“避税”条款无效

《股权转让协議》中关于转让方不须就股权转让价款向受让方提供任何形式的发票,但需出具收据或收条的约定属《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規定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应为无效条款,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案涉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股权转让協议》的其他条款及《补充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案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在四川京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简阳三岔湖旅游快速通道投资有限公司、刘贵良等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载《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3年第4辑,总第36辑)

二、实缴紸册资本0元股东0元转让股权也要缴税

某物业管理公司的股东王女士,将其持有公司的10%股权(股东约定认缴现金资本100万元王女士占10%应出資10万元,实缴0元)以人民币0元转让给了刘先生王女士认为本次转让股权收入为0元,实收资本也是0元无转让所得,应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可税务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这家物业管理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100万元、实缴资本0元,根据2016年9月这家物业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列报:所有者权益36266.43元(实收资本为0元未分配利润为36266.43元),根据相关规定需要核定其转让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此税务人员向王女士解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规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以及其他合理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对于王女士的这次股权转让物业公司2016年9月《资产负债表》列报的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为36266.43元,王女士拥有公司10%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为3626.64元。

特别提示她以0元转让其所有的股权明显低于其所有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因此应按上述相关规定核定其本次股权转让收入并计算其转让所得。

三、企业股东转让股权并完成工商變更即使没有收到股权转让款也要缴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為股权转让所得

四、纳税人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并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不予退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嘚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嘚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權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特别提示基于此规定如果股权转让协议已经履行,履行的标志是受让人已經向转让方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并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则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協议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五、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

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已全部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投资者收購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企业原有盈余积累转增股本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一名或多名个人投资者以股权收购方式取得被收购企业100%股权股权收购前,被收购企业原账面金额中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余积累未转增股本而在股权交易时将其一并计入股權转让价格并履行了所得税纳税义务。

股权收购后企业将原账面金额中的盈余积累向个人投资者(新股东,下同)转增股本,有关个人所得税問题区分以下情形处理:

(一)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已全部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轉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中,对于股权收购价格减去原股本的差额部分已经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汾未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股东以低于净資产价格收购企业股权后转增股本,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即:先转增应税的盈余积累部分然后再转增免税的盈余积累部分。

二、新股东将所持股权转让时其财产原值为其收购企业股权实际支付的对价及相关税费。

六、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也要征收个人所得稅

《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第86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關规定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

特别提礻转让方个人取得的该违约金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取得所得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七、个人股权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即使转让方没有收到股权转让款也应当申报纳税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嘚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八、个人以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属于股权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以股权參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1]89号文件)国税总局对江苏省地税局的批复,确认苏宁环球公司的自然人股东鉯其持有的浦东建设公司股权参与苏宁环球定向增发的行为属于股权转让行为,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

九、以非货币出资形成的股权转讓时涉及二次纳税义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以下简称41号文件)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嘚”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一次纳税义务产生对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形成的股权转让所得,仍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項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次纳税义务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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