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小额贷款款公司有权利把照片发到朋友圈里吗?

微信扫一扫关注
您当前位置:
&&&&&&&&&&&&&&&正文
小额贷款公司合法吗,他们有权利起诉贷款人吗
wl0699kqtb
小额贷款公司合法吗,他们有权利起诉贷款人吗
辽宁 沈阳 辽中区发表时间: 15:53
尊敬的用户请先登录后解答该咨询。
找法网认证系统
温馨提示:只有认证通过的律师才能回复咨询。
只有贷款行为合法,则对方可以选择起诉废话解决问题。
律所:辽宁宣腾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08:59
可以说的详细些吗谢谢
wl0699kqtb辽宁 沈阳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贷款人贷款
律师回答共 6 条
可以的。。。
律所: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8:01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你好!有权利起诉的。
律所:辽宁宣腾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20:10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他们有这个权利的。
律所: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20:47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有权利起诉的。
律所:辽宁名崛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3:22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应该祥细陈述案情,以便于分析。
律所: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5:36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你好!有权利起诉的。
律所:辽宁古塔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6:23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贷款人:贷款
贷款人:贷款担保人
贷款人:担保
贷款人:担保贷款
贷款人:担保人
债务债权相关词条:
遇到讨债问题您可以尝试: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找一个专业律师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看相关法律知识
不用注册,快速回复,马上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您的问题描述越详细,律师回答越及时越准确~
律师回复后第一时间短信通知您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验证码错误!
找法推荐律师
债务债权律师
专长:债务债权
找法特别推荐律师
相关法律帮助
热门找律师:
热门问题:
热点推荐:
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小额贷款公司迎来发展新曙光
小额贷款公司迎来发展新曙光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于长期困扰小贷发展的监管尺度不一、违规经营、融资渠道狭窄、身份不明等问题,逐一给予了回应,有利于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未来发展规范有序前行。
  8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再次引爆人们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关注热潮。《征求意见稿》对业界关切的问题基本都给予了回应,并给出了解决之道,无疑将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前景洒下一片阳光。
  小额贷款公司
  正在面临市场洗牌
  “当前国内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许多小额贷款公司无法独善其身,面临经营困难、市场退出的困境。”一位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
  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白澄宇说,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各地小额贷款公司问题逐渐暴露,坏账攀升,部分地区已出现小额贷款公司倒闭的情况。
  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闵路浩在2015微型金融国际研讨会上的讲话中透露,小额贷款公司的微贷模式坏账率约1%~2%,而类银行模式坏账率在15%以上,有的省份达20%以上。
  “不良贷款持续上升,2015年2月,全市36家小额贷款公司中就有35家均已产生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率高达27%,同比上升4.6个百分点。”东部某市相关监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有关方面统计,2013年至2014年初,全国已有72家小额贷款公司退出市场。2014年全国共有逾150家小额贷款公司注销牌照,月,又有9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停业退出。
  在监管方面,记者了解到,不同地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尺度上把握不一样,个别地区“只批不管”,导致机构无序增长。
  “在具体的监管过程中,还存在着监管工具和措施的不足,监管的专业水准欠缺。不少市、县等基层政府监管部门现有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应付审批工作尚应接不暇,在监管工具欠缺的条件下,日常监管难以深入。”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曾撰文指出。
  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认为,违规经营是当前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存在的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被注销多因存在违规运作。
  记者采访调查发现,小额贷款公司“小贷不小”违规经营问题较为突出,个别省份户均贷款超过50万元的占比高达90%。
  2008年银监会出台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贷款额度作出明确限制,“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
  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小额贷款公司远超这个比重。“2013年,我省小额贷款公司500万以上的贷款额度占比达15.43%。个别小额贷款公司单户和前十户贷款余额已接近或超过净额的50%。”中部某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单户贷款额度大和贷款投向集中造成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风险不断加大。&&&&
  “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动辄放贷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只要有一笔贷款发生风险或者收不回来,就足以让公司破产。”相关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曾指出:“少数小额贷款公司的不良经营行为,甚至违法违纪的行为,影响了这个行业的社会形象。”
  身份定位不清晰
  融资渠道狭窄
  小额贷款公司“身份”问题一直困扰其发展。采访中,部分省市小额贷款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反映,小额贷款公司身份定位不明确,无法享受与金融机构同等税收、风险处置等方面待遇,增加了额外的经营成本和风险。
  巴曙松认为,当前应清晰界定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和市场定位,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通过适当的制度设计来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小额信贷行业。
  中部某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省相当一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达到资本总额100%,公司资金处于满负荷运营状态,融资需求旺盛。但从2014年融资情况看,融入资金仅占全省注册资本的5.2%。”
  对此,《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
  “虽政策允许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政策机构融资,但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信用状况不明、风险监控与处置能力有限,多数银行并不愿意向其提供资金。”中部某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在谈及融资难、扩充资本金难的原因时指出。
  引导规范有序前行
  “小额贷款公司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解决就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国家应该积极引导和扶持。”中部某市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从内容看,《征求意见稿》对于长期困扰小贷发展的监管尺度不一、违规经营、融资渠道狭窄、身份不明等问题,逐一给予了回应,有利于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未来发展规范有序前行。
  对于地方完善金融监管,《征求意见稿》明确建立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监管体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监管,可授权专门部门作为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监督管理部门。
  对于违规经营问题,《征求意见稿》在说明中指出,为规范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经营行为,《征求意见稿》对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业务经营规则作了规定。同时,对违规经营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对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或者对约定的贷款本金与实际贷出的金额不一致的,视情况处于违法行为所涉金额3~5倍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经营放贷业务许可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对于身份界定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本条例旨在规范小贷公司及没有明确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非存款类放贷组织。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经省级人民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许可,经营放贷业务但不吸收公众存款的机构。同时明确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和管理措施。
  对于融资渠道和比例问题,《征求意见稿》较以往有较大的突破,规定小贷公司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可以通过发行债券、向股东或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入资金从事放贷业务。&
  对于改善小贷公司信用环境,《征求意见稿》规定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可以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征信机构提供、查询借款人的信用信息,鼓励非存款类放贷组织与市场化征信机构合作,防范信用风险。
作者:牛娟娟 许婷
&来源:金融时报
发布时间:日 14:0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邮编:100033 网站编辑:010-170605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转载 . 京ICP备号-4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历程及未来展望
我的图书馆
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历程及未来展望
一、公司的历史沿革小额贷款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孟加拉国著名经济学家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的小额贷款试验。尤努斯教授针对穷人很难获得银行贷款来摆脱贫穷现状的问题,成立了以互助组织的一种小额贷款模式。1994年,小额的模式被引入中国。起初,只是国际援助机构和国内NGO针对中国政府1986年开始的农村扶贫贴息贷款计划中存在的问题而进行的一种尝试。1996年开始受到政府重视,进入以政府扶贫为导向的发展阶段。1998年底,仅联合国系统的组织在华援助的小额贷款项目资金就达300万美元。2000年以来,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正规金融机构开始试行并推广小额贷款,中国小额贷款发展开始进入以正规金融机构为导向的发展阶段。2005年10月,我国在五省成立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2008年5月,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出台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定义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并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规定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在限定范围内自主协商,最高不能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农村金融和、规范民间借贷以及促进金融市场多元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09年6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暂行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成立村镇银行,以银行身份参与金融市场的竞争。201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公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其中《意见》第九条提出,要进一步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发挥民间资本在村镇银行中的积极作用,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这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转型都释放出了积极的信号。图1:小额贷款公司的历史沿革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1.小额贷款公司基本情况截止到2013年6月末,全国总有7086家机构,从业人员82610,实收资本6252亿元,贷款余额7043亿元,全年新增贷款1121亿元。其中,江苏省共有529家机构,辽宁省共有499家机构,内蒙古共有472家机构。江苏省的贷款余额位居全国第一,共有1090.68亿元。图2: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及从业人员图3:小额贷款公司实收资本和贷款余额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向贷款人发放高息贷款获得收益。贷款多采取质押、抵押和保证方式,信用贷款额度较低。目前业内平均年利率在18%左右,是同期6%的银行基准利率的3倍。其中国有企业背景的小额贷款机构平均利率偏低,有些甚至不超过10%。而民营企业背景的小贷公司平均利率则偏高,从15%到20%左右不等。图4:小额贷款公司地区分布图5:小额贷款公司地区分布占全国比例与国外小额贷款公司比较,我国对银行基准利率还有利用空间,盈利能力没有完全释放。而且我国单笔贷款规模远大于国外小额贷款机构,具有规模经济效应。据统计,小额贷款公司管理费用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为2.42%,最小值为0.1%,最大值为14%,远远低于国外20%以上的水平。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目前服务的客户群是具有一定规模和生命力的中小企业、具有相当经营实力养殖种植专业户和中等以上收入的城市居民,加上质押、保证等手段保证了较高的还款率。而国外小额信贷机构服于中低收入居民,信贷风险较大。国外的小额贷款机构的资金主要来源是商业贷款,某些国家已经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吸收存款,然而我国依然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仍有许多限制。图6:与国外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比较图7:中外小贷公司管理费用占贷款金额比例2.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问题1.身份不明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不吸收存款、只发放贷款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工商企业之名进行金融业务操作,引起这一身份,对于针对一些金融机构的补贴无法享受。融资也无法和银行一样以SHIBOR为基准加点确定利率,只能按基准利率浮动,同时也不能办理小额贷款的土地房产抵押,这些都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发展,加大了其融资成本。监管归属不清按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审批权和监管权归属于省级人民政府。但在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方面,银监和公安部门负有监管的职责,人民银行则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管。多个监管机构使得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法规成本增加。融资杠杆不到位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向不超过两家银行融入不超过资本金50%的资金,用于发放贷款。在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存款的情况下,最大融资杠杆只有1.5倍,和担保公司的10倍、银行平均的12倍相差甚远。由于资金融通渠道不畅,可贷资金不足已成为当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最大的瓶颈因素。在目前融资环境里,主要靠高成本资本金运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实际上异化成为投资公司,要承担巨大风险,不可能形成持续盈利的商业模式。2.赋税过重小额贷款公司征以5%的营业税和25%的所得税,在开业的前期也无任何的减免和优惠,对冲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能力,也使得小额贷款公司面对借款人时只能尽量选择高利率,影响了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支持效果。风险分散转移机制缺乏以及人才建设落后小额贷款公司在追求自身利润的过程中,还具有“支农支小”和扶贫减贫等正的外部效应。由于不可预测的市场变化和自然灾害使得中小企业和“三农”客户的小额信贷回收存在较大风险。小额信贷公司的风险控制是否到位,主要取决于对借款人信用的了解程度。这就需要它有足够的风险评估技术和人才。而小额贷款公司由于业务繁琐,薪酬待遇不高,无法从外界吸引有知识技能的人才,管理水平难以提高,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这也构成了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一大隐患。三、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1.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加入央行征信系统小额贷款公司尚未加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获取客户信息的成本高、难度大,既阻碍了其业务发展,又加大了自身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小额贷款公司来源于民间,具有自身的优势,但随着业务的发展,同样面临借款人信息不透明、贷款风险难控制问题。因此,加入央行征信系统,对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未来在国家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大背景下,随着小额贷款公司在可能加杠杆的前提下业务规模的扩张,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不足的缺陷将进一步暴露。加入征信系统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以低廉的成本获取客户信用信息,提高贷款决策的科学性。贷款公司看重未来转为村镇银行甚至民营银行,加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有助于提高运营水平,有助于为未来转型和为村镇银行提供准入参考数据,有利于从目前的政府监管体系顺利平稳地过渡到银行业监管体系。目前小额公司多头监管的局面下,有些监管很难有效进行。将小额贷款公司加入征信系统有利于监管机构掌握其发放贷款的质量以及投放方向是否符合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的大政方针,有助于地方政府高效履行监管职责,监督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国家宏观调控和央行货币信贷政策的要求安排贷款投向。2.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比例—加杠杆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不是金融机构,不可以接受存款,也不能接受银行的同业拆借利率,只能按银行一年期基准利率下浮10%。未来在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增强小额贷款公司盈利能力的过程中,应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融资比例的限制,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比例实行差异化政策。其次是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给予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利率、再贷款资格,降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成本。并且,通过增资扩股增加资本金,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小额信贷领域。此外,通过私募、股权投资、等方式,利用资本市场筹措资金帮助小额贷款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拓宽服务小微企业的深度。小额贷款公司的历史沿革及发展前景 18:07:18 来源:好贷网&(0人参与)  公司已经成为贷款市场的新星,它以贷款额度高、还款方式灵活等特点备受借款者的青睐,一路走来,小额贷款公司今天取得的成绩不禁让人惊叹。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历史沿革  小额贷款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孟加拉国著名经济学家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的小额贷款试验。尤努斯教授针对穷人很难获得银行贷款来摆脱贫穷现状的问题,成立了以互助组织的一种小额贷款模式。  1994年,小额信贷的模式被引入中国。起初,只是国际援助机构和国内NGO针对中国政府1986年开始的农村扶贫贴息贷款计划中存在的问题而进行的一种尝试。  1996年开始受到政府重视,进入以政府扶贫为导向的发展阶段。  1998年底,仅联合国系统的组织在华援助的小额贷款项目资金就达300万美元。  2000年以来,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正规金融机构开始试行并推广小额贷款,中国小额贷款发展开始进入以正规金融机构为导向的发展阶段。  2005年10月,我国在五省成立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  2008年5月,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出台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定义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并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规定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在限定范围内自主协商,最高不能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农村金融和中小企业、规范民间借贷以及促进金融市场多元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09年6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成立村镇银行,以银行身份参与金融市场的竞争。  201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公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其中《意见》第九条提出,要进一步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发挥民间资本在村镇银行中的积极作用,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这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转型都释放出了积极的信号。  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1.小额贷款公司基本情况  截止到2013年6月末,全国总有7086家机构,从业人员82610,实收资本6252亿元,贷款余额7043亿元,全年新增贷款1121亿元。其中,江苏省共有529家机构,辽宁省共有499家机构,内蒙古共有472家机构。江苏省的贷款余额位居全国第一,共有1090.68亿元。  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向贷款人发放高息贷款获得收益。贷款多采取质押、抵押和保证方式,信用贷款额度较低。目前业内平均年利率在18%左右,是同期6%的银行基准利率的3倍。其中国有企业背景的小额贷款机构平均利率偏低,有些甚至不超过10%。而民营企业背景的小贷公司平均利率则偏高,从15%到20%左右不等。  与国外小额贷款公司比较,我国对银行基准利率还有利用空间,盈利能力没有完全释放。而且我国单笔贷款规模远大于国外小额贷款机构,具有规模经济效应。据统计,小额贷款公司管理费用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为2.42%,最小值为0.1%,最大值为14%,远远低于国外20%以上的水平。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目前服务的客户群是具有一定规模和生命力的中小企业、具有相当经营实力养殖种植专业户和中等以上收入的城市居民,加上质押、保证等担保手段保证了较高的还款率。而国外小额信贷机构服于中低收入居民,信贷风险较大。国外的小额贷款机构的资金主要来源是商业贷款,某些国家已经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吸收存款,然而我国依然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仍有许多限制。  2.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问题  1.身份不明确: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不吸收存款、只发放贷款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工商企业之名进行金融业务操作,引起这一身份,对于针对一些金融机构的补贴无法享受。融资也无法和银行一样以SHIBOR为基准加点确定利率,只能按基准利率浮动,同时也不能办理小额贷款的土地房产抵押,这些都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发展,加大了其融资成本。监管归属不清按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审批权和监管权归属于省级人民政府。但在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方面,银监和公安部门负有监管的职责,人民银行则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管。多个监管机构使得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法规成本增加。融资杠杆不到位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向不超过两家银行融入不超过资本金50%的资金,用于发放贷款。在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存款的情况下,最大融资杠杆只有1.5倍,和担保公司的10倍、银行平均的12倍相差甚远。由于资金融通渠道不畅,可贷资金不足已成为当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最大的瓶颈因素。在目前融资环境里,主要靠高成本资本金运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实际上异化成为投资公司,要承担巨大风险,不可能形成持续盈利的商业模式。  2.赋税过重  小额贷款公司征以5%的营业税和25%的所得税,在开业的前期也无任何的减免和优惠,对冲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能力,也使得小额贷款公司面对借款人时只能尽量选择高利率,影响了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支持效果。风险分散转移机制缺乏以及人才建设落后小额贷款公司在追求自身利润的过程中,还具有“支农支小”和扶贫减贫等正的外部效应。由于不可预测的市场变化和自然灾害使得中小企业和“三农”客户的小额信贷回收存在较大风险。小额信贷公司的风险控制是否到位,主要取决于对借款人信用的了解程度。这就需要它有足够的风险评估技术和人才。而小额贷款公司由于业务繁琐,薪酬待遇不高,无法从外界吸引有知识技能的人才,管理水平难以提高,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这也构成了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一大隐患。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  1.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加入央行征信系统  小额贷款公司尚未加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获取客户信息的成本高、难度大,既阻碍了其业务发展,又加大了自身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小额贷款公司来源于民间,具有自身的优势,但随着业务的发展,同样面临借款人信息不透明、贷款风险难控制问题。因此,加入央行征信系统,对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未来在国家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大背景下,随着小额贷款公司在可能加杠杆的前提下业务规模的扩张,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不足的缺陷将进一步暴露。加入征信系统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以低廉的成本获取客户信用信息,提高贷款决策的科学性。  贷款公司看重未来转为村镇银行甚至民营银行,加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有助于提高运营水平,有助于为未来转型和为村镇银行提供准入参考数据,有利于从目前的政府监管体系顺利平稳地过渡到银行业监管体系。目前小额公司多头监管的局面下,有些监管很难有效进行。将小额贷款公司加入征信系统有利于监管机构掌握其发放贷款的质量以及投放方向是否符合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的大政方针,有助于地方政府高效履行监管职责,监督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国家宏观调控和央行货币信贷政策的要求安排贷款投向。  2.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比例—加杠杆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不是金融机构,不可以接受存款,也不能接受银行的同业拆借利率,只能按银行一年期基准利率下浮10%。未来在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增强小额贷款公司盈利能力的过程中,应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融资比例的限制,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比例实行差异化政策。其次是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给予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利率、再贷款资格,降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成本。并且,通过增资扩股增加资本金,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小额信贷领域。此外,通过私募、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利用资本市场筹措资金帮助小额贷款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拓宽服务小微企业的深度。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前景一直被看好是不可否认的,因为借款者的需要就是小贷公司的发展方向,而小额贷款公司一直存在的融资难的问题却也不能忽视,想要扩大发展必定先要解决融资的问题,不过,就现在的发展现状,这一切问题在不久的将来都会迎刃而解。&宁夏小额贷款公司再发展的思考——兼论宁夏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 && && && && && && &背景颜色&& && && && && && && && &白色&& && && && && && && && &黑色&& && && && && && && && &粉红&& && && && && && && && &灰色&& && && && && && && && &绿色&& && && && && && && && &蓝色&& && && && && && && && &青色&& && && && && && && && &综色& && && && && && && &&& && && && && && && && &字体大小&& && && && && && && && &9 pt&& && && && && && && && &10 pt&& && && && && && && && &12 pt&& && && && && && && && &14 pt&& && && && && && && && &16 pt&& && && && && && && && &19 pt& && && && &&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始于2006年。截至2014年5月,全区共批设小额贷款公司217家,开业运营的211家,从业人员2126人,注册资本金93.86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67.06亿元,其中“三农”占比71.01%,中小微企业占比23.61%,26万农户、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受益,2013年年底实缴税金9680.79万元。2009年前,宁夏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作为农村金融创新,领跑全国,受到中央领导的肯定。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已成为我区地方金融业的重要补充,为我区“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宁夏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日益显现,尤其是后续资金来源不足、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不明确、信贷资产的高风险性、享受不到税收优惠政策等问题已经一定程度上影响其生存和发展。  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的困难困惑  (一)放贷资金严重不足  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的性质和资金来源渠道,决定了小额贷款公司只能通过银行贷款和股东增资两种主要形式获得后续资金。截止2012年底,全区小额贷款公司共获得银行贷款8.96亿元,此后中央监管部门限令,严格控制对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严格控制向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发放贷款,严格控制向小额贷款公司法人及其实体公司发放贷款。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只有通过股东增资方式解决后续发展资金不足问题。但事实上,一些股东增资能力非常有限。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开业一二个季度就已处于无贷可放的状况。面对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以及自己做大做强的良好愿望,小额贷款公司显得力不从心。  (二)法律地位不明确  银监会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这种“只贷不存”的定位决定了小额贷款公司不是金融机构,而是进行金融产品经营的普通工商企业。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身份没有确定,小额贷款公司被排除在正规的金融体系之外,在同业拆借、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法律诉讼等方面难以享受与金融机构同等待遇。  (三)未能共享信用信息资源  2008年,央行指出,“小型金融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在内,在未来发展过程中是应当纳入到整个的征信系统里面来的。”但小额贷款公司对接央行征信系统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由于未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小额贷款公司无法查询贷款客户在银行的贷款和负债结构,这直接导致了小额贷款公司与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融资对接中出现信息不对称问题,增大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风险,降低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审贷效率。  (四)优惠政策难落实  面向“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国家都给予税收、费率、财政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在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方面没有相应的优惠政策。比如税收优惠方面。一是金融企业可享受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二是农村金融机构单笔贷款在5万元以下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其利息收入按9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小额贷款公司虽然从事贷款业务,但国家有关部门未按金融企业对待,因此,无法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  (五)自身经营管理不足  小额贷款公司出现了一些良莠不齐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治理结构的有效性、经营理念、业务模式、内控机制、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差异非常大。二是投资者、监管者、融资服务提供者、贷款服务的购买者,都面临选择的困难。可以说,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是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淘汰的客户,也是风险较高的客户。小额信贷发展处于一个交叉路口,如果加强自律规范发展就能向前,个别机构发展不好也许会影响整个行业。  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如何破解后续资金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通知》指出:“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工具,不断创新网络金融服务模式。”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兴起,互联网金融模式快速发展。而作为普惠金融典型代表,互联网金融模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这给宁夏小额贷款公司再发展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和对策。  目前我国大部分省区都建立了互联网金融平台,宁夏还处于空白。利用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优势,激活和引入区内外民间资本服务我区中小微企业,发展互联网金融是个有利的选择。  截至2013年底,宁夏网民规模达到416.9万人,占总人口的近三分之二,网站数量约为3074个。一年前,宁夏电子商务协会成立,预示着宁夏的电商行业从“单兵作战”阶段跃升到“集团作战”,有助于推动宁夏本地电商企业参与全国电子商务行业竞争,推动宁夏当地的产品或服务走向全国,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国家批复的《宁夏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规划》,国家给予了宁夏多方面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支持政策,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氛围,为金融创新提供了先行先试的优惠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已将西部云计算及电子信息产业确立为五大新兴产业予以重点扶持,可以说我区发展互联网金融有庞大的客户基础和优惠政策,以及信息技术的支持。  伴随着经济多元化的迅速发展,作为传统金融业未来最大的竞争对手,不是其他传统金融企业,而是现代科技行业。传统金融业现在所面临的,是一场现代科技与传统金融业之间的竞赛,互联网将为宁夏金融插上腾飞的翅膀。  二、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宁夏模式  近年来,以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和互联网金融门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其独特的经营模式和价值创造方式,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促进了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飞跃发展。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金融业的分工和专业化被淡化,市场参与者更为大众化,互联网金融市场交易衍生出的巨大效益更加普惠于普通民众。企业家、普通民众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各种金融交易,风险定价、期限匹配等复杂交易都大大简化、易于操作。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P2P、线下P2P是宁夏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最佳模式。截至2014年2月底,全国线上P2P平台共626家,平均每家注册资本1360万元,交易金额在1100亿人民币左右。相较2012年,市场规模增长了8倍左右。网络时代的到来,也为各大银行传统业务的推进和创新注入了新的生机。2013年9月,招商银行上线“小企业e家”P2P平台投融资业务。日中国工商银行电商平台“融e购”上线。  (一)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扶优限劣  分类评级是小额贷款公司参与互联网金融的基础工作。小额贷款公司是以小微企业、低收入群体和农户个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草根金融机构。评级制度作为规范管理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评价风险控制能力的一种有效手段,对行业健康发展尤为重要。  评级分类为:A类机构将被认定为行业龙头企业,在政策扶持方面予以倾斜;B类机构为重点发展企业,鼓励其做大做强;而对于C类机构,则予以警示并责令限期整改;D类机构视情节轻重,将被处以收回经营牌照、退市等不同程度的处理和处罚。比如,评为A级的小额贷款公司,今后其股份可以进入股权交易中心质押融资,而且融资比例可以放大到200%,可以定向借款,可以跨区域经营,可以办理票据贴现、代卖保险等新业务。在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中可以赋予其担保职能、咨询服务职能,直接参与寻找客户和为客户提供担保职能。  (二)发展宁夏互联网金融的两个平台  P2P作为一种点对点的借贷模式,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壮大起来。我国P2P主要有三种模式,即纯线上模式、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模式、债权转让模式。所谓纯线上模式,也就是纯信用的网络借贷,贷款申请、资金匹配、风险审核、贷款发放都在线上进行,P2P公司只是提供一个双方撮合的平台。而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模式,与银行存款贷款方式无二。从当前互联网金融风险高发因素看,纯线上模式与债权转让模式只完成了网络信贷命题的一半,只解决好了资金进口的问题,而资金出口没有解决好。  我区要发展的P2P平台模式就是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和纯线下两个平台。宁夏将要开创的“开心贷”是一种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P2P互联网金融模式,宁夏开心贷互联网金融公司运作三个核心环节:一是通过互联网平台,把来自全国各地的资金吸引到平台上;二是开心贷通过中国银行网银支付结算,保证资金安全;三是全区评级为A级以上的小额贷款公司寻找贷户并进行担保。  “开心贷”平台通过融资端在线上,放款端在线下,破解了小额贷款公司为小微企业三农发放贷款资金融入瓶颈。小额贷款公司向“开心贷”推荐借款人,为其承担担保责任,并进行贷后管理,借款人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反担保,或者小额贷款公司直接作为资金使用者,从“开心贷”平台融入资金用于发放贷款,由宁夏担保集团或宁夏西部担保集团等大型国有担保公司为小额贷款公司借入“开心贷”平台资金提供担保。在融资一端,“开心贷”将融资信息公布在自己的网站上,投资者可以以类似于网络购物的方式,在网上直接“购买”标的。后台交易系统撮合完成交易后,资金经由中国银行托管、划转。当资金筹集额满之后,中国银行便转入到借款人开设在中国银行的账户,至此交易宣告完成。  宁夏民间资金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也可以说是一种纯线下P2P互联网金融模式。它类似政务大厅,温州、长沙、济南、昆明等城市都已开办此类纯线下P2P业务。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并不直接参与借贷业务,而是让小额贷款公司(承担寻找借款人,考察借款人偿还能力,为借款人担保职能)、担保公司(承担寻找借款人,考察借款人偿还能力,为借款人担保职能)、评估、律师、公证、车管所、房产所等各类中介机构和服务机构入驻,为达成借贷提供一个公共平台。  企业个人如需借款或者投资,可到民间资金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现场免费登记,也可访问民间借贷登记服务网,免费注册登记。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的借贷流程分五部分:建立资金供求信息库,提供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和民间资金供给信息;通过信息服务系统进行信息配对和资金供需配对;安排资金供给方和需求方见面;协助资金供给方、需求方办理借款手续,通过该中心的中介机构签订规范的借贷款协议;为借贷双方整理资料,归档。借贷双方自行商量贷款利率、还款时间等,另外,借贷双方在中心之外自行洽谈好后,也可以到该中心找中介机构登记办理。通过该中心交易的民间借贷款,双方协商的利率,必须控制在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以内。  通过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的借贷款,有规范的借款合同,有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发挥第三方担保的风险防范措施,该中心入驻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收取的用款人的抵质押物作为反担保。如果借款方赖账,可根据合同约定,由担保公司或小额贷款公司代偿,这两类公司再向借款人追偿或拍卖抵质押物。通过该中心达成的借贷如房产、汽车等抵质押物直接抵质押于借款人,则抵质押物变现后直接归还借款人。各中介机构在降低民间借贷的风险上也有相应服务。  宁夏开心贷互联网金融公司和宁夏民间借贷资金登记服务中心都要求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参股,民营企业牵头创办,引领我区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为我区小额贷款公司突破借贷资金瓶颈,有效解决投资人无处投资和借款人融资困难的问题发挥积极作用。  (三)线上线下P2P和线下P2P投资人参与小贷公司私募债、资产证券化业务  小额贷款公司发行私募债和实施资产证券化是小额贷款公司进入资本市场寻求融资的一种新型手段。私募债的推行,是小贷行业探索融资创新的一项突破性举措。私募债完全由市场主导,发行人可以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与投资者协商确定债项设计条款,在发行方式、派息周期、评级和增信措施等方面进行市场化选择。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主体来发行私募债,谁来为小额贷款公司发债担保?谁会来购买小额贷款公司私募债?  通过宁夏“开心贷”和宁夏民间资金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平台,可以解决这些问题。这两个平台融入资金可以用于购买私募债和证券化产品,也可以说,这两个平台的投资是一支私募债投资基金,而小额贷款公司则是这支私募债基金的管理人。比如宁夏金融办备案的通过宁夏产权交易所发行的2014万乘和私募债产品,发行金额5000万元,存续期2年,浙江财通证券公司承销,中海信达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大股东2亿元股权质押担保,并以公司全部财产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投资人年收益率9.5%,年付息一次不计复利。这种方式小额贷款公司间接获得了资金。  小额贷款公司信贷资产证券化是针对信贷资产、表外资产及小额贷款公司拥有的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资产进行结构化设计,通过信托计划、券商及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载体转换成不同类型的证券化金融产品,在交易所市场或通过私募方式进行发售,从而为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再次融资。比如某小额贷款公司发放1000万元一年期贷款,可以设计成950万元一年期证券化产品在宁夏产权交易所交易,合格的投资人可以买进卖出。  根据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其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次优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级、次优先级份额面向合格投资者(即P2P的投资人)发行;次级份额全部由小额贷款公司持有,保证在已发放的信贷资产在存续期内发生风险而调整出投资人的投资范围,或者说置换到小额贷款公司自己手中。而在风险控制方面,不仅通过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内部增信,还可以通过其它A级小额贷款公司或国有担保公司合作提供担保,增加外部增信,同时还从资产准入、资金运营和实时监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风险防范与管理。  (四)拓展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职能,大力发展P2P融投资业务  2014年,是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金融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突破口。今后要逐步为小额贷款公司“松绑”。比如,拓宽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允许小额贷款公司买卖债券、对外提供担保、代理销售理财产品、小额贷款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有了政策的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联手P2P才能创新出新的业务、新的金融产品,更好地服务大众。  宁夏发展P2P应秉持“结合自身特点,发挥自生优势”的思路与方向,打造“宁夏模式”。小额贷款公司与P2P合作的核心优势在于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以及成熟的客户交易方式。小额贷款公司有对客户信息的充分分析、整合、挖掘的条件,可以对客户信用水平、客户等级、还款能力进行准确、实时地观测和把控,通过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优质的客户信息给平台,P2P平台整合交易过程中所形成的数据和信用,解决了传统金融行业对个人和小企业贷款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流程复杂的问题,大大提高了中小企业和个人融资效率。  宁夏目前有小额贷款公司217家,A级的占1/3。担保机构56家,注册资金过亿元的11家,可以做一个产业链合作,由小额贷款公司把他们掌握的优质用户推荐给平台,并且承担项目的贷款调查,贷后管理。再由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借款人按时还款付息提供担保,最后经过担保、小贷两类公司风险审核再推荐给需要投资的人,分工清楚。平台不承担发掘、寻找、审核项目的工作,这种方式搭建起了借款人、风险控制机构、P2P平台、投资人等多方共赢的平台。  (自治区金融办副主任 吴琼)}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支付宝小额贷款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