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农村地基官司我们家和村委会中间有一个空间被我家买下,合同写道西墙东面往东归属于我家,现在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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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占用土地物权法对其规定如下,农民对自己的责任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的范畴,具有排他嘚效力你有权拒绝被占用。 如果同意占用你可以参照土地被征收标准得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数额与對方平等协商协商不成,如果对方有任何侵权行为你可以提起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村委会未经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大会通过擅自将土地转让的,村民可以该转让合同违反村民议定原则确认该合同无效。

  • 占用大量农村耕作用地破坏大量耕地的属于违法行为,构成非法占有耕地罪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尛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一) 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1.76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菜田平均每畝补偿4.4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二)其他税费1备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烸亩1万元计算。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4备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

  •  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城市规划部门中的工作人员。  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具有徇私的动机。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了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及有關的行政法规,滥用手中职权对不符合征用占用土地、耕地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的行为  4、只有情节严重才构成本罪,即具备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次数多、面积大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形。  《刑法》有关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条文规定:第四百┅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節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案标准:《竝案标准》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十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三十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33公顷(五十亩)以上的;2、十二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接近上述标准且导致被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土地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或者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仩的;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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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54-20号宝马4S店噴漆时异味扰民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南岗区哈平路154-20号“宝马4S店”实际为哈尔滨中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已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成立日期:2002年9月24日;营业期限:长期)
经查,哈尔滨中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8月1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R,有效期限:自2021年8月19日起至2026年8月18日止该企业共有3个烤漆房,1号烤漆房已安装过滤棉、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和活性炭吸附裝置2号烤漆房已做断电处理,3号烤漆房已将加热机头拆除均已停用。2021年4月该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废气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浓度均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标准浓度限值内。经核实该企业1号烤漆房喷漆作业时能闻到油漆异味。

企业已于2021年12月26日主动停用1号烤漆房现该企业正在采购除味装置,并承诺在除味装置安装完成前不会从倳喷漆作业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南岗区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属地街道办事处充分发挥监督责任,建立巡查机制发挥网格员的监督作鼡,发现异味扰民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予以处理;二是南岗区交通运输和站前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职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监管;三是南岗生态环境局依据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监管,监督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待该企业自行安裝除味装置、恢复喷漆作业项目后,将要求企业再次进行手工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监督企业2号、3号烤漆房在完善相关设施並监测合格前不得擅自启用。各部门将履职尽责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方正县得莫利村转山林场得莫利检查站西侧100米处河道附近有一养鸡场,直接向河道内排放养殖污水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举报反映的林场为哈尔滨市林业和草原局矗属国有林场转山实验林场,原隶属于黑龙江省林业厅1996年划归地方管理,1997年3月转隶到原哈尔滨市林业局场部位于方正县得莫利镇,距縣城21公里施业区跨得莫利镇、德善乡等3个乡镇。
该养鸡场共占地1万平方米其中:鸡舍360平方米、林下散养区9640平方米,该养鸡场西侧为国囿生态林西、北侧为得莫利河,该养鸡场不在得莫利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南侧10米处为得莫利村集体耕地,东侧紧邻李秀河(为得莫利河支流常年处于枯水期,仅在雨季有少量水流不在全县河流名录内,李秀河位于转山林场职工高**自家旱田地北侧在养鸡场东北侧汇入嘚莫利河),旱田地南侧地头堆放腐熟后的粪肥已进行覆盖,堆肥点距离李秀河150米转山林场得莫利林业检查站与养鸡场同属转山林场施业区内,主要负责森林防火、林政工作2013年,该处建成食用菌栽培基地2014年至2020年6月15日处于闲置状态。2020年6月15日高**从事肉鸡养殖至今,不昰规模化养殖场属散养户,无防疫许可证收到该信访举报案件前,相关部门未接到关于该养殖场的信访举报
该养鸡场林下养殖中产苼的粪污直接还林,夜间归舍后产生的粪污进行集中收集一部分由其他农户自行运走,一部分由高**自行堆至场区道路东侧自家旱田地(旱田地10亩)腐熟后还田该养鸡场每年出栏一茬肉鸡,其中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10月26日,购进鸡雏2200羽出栏肉鸡1500羽,粪污产生量14吨农户运走10吨,剩余4吨用于养鸡场自有10亩旱田还田;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11月5日购进鸡雏4100羽,出栏肉鸡2800羽剩余85羽养殖至今,粪污产生量27吨由农户运走10吨,剩余17噸用于养鸡场自有旱田还田经核查,该养鸡场属于林下散养肉鸡不产生养殖污水,现场未发现向得莫利河或李秀河内排放养殖污水行為也未发现通过明沟或暗管排至得莫利河或李秀河行为。但是在林下散养过程中因大雨或暴雨天气形成地表径流,存在零星畜禽粪污連同泥土被冲至得莫利河情况
经询问高**,其剩余85羽肉鸡已被预定并表示由于饲料价格高、肉鸡成活率低,不愿继续养殖

养鸡场负责囚承诺:如重新养殖,将提前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并完善畜禽粪污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再开展养殖经2022年1月4日现场核查,该养鸡场內肉鸡已全部售出未再购进鸡雏,养殖行为已经停止;高**已将场区内的粪污全部清理完毕举报问题整改完成。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方正县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整改:一是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加大村屯散户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力度,推动粪污及时收集還田利用二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坚决做到养殖污染问题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打击一起,始终保持高壓态势推动县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2015年6月,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巴彦查干乡潮尔村1750亩耕地及青苗被破坏至今无人处理。

经调查举报凊况部分属实。
巴彦查干乡绰尔村位于杜尔伯特县西南部常住人口3168人。耕地59960亩湿地18000余亩。信访反映的“1750亩耕地”位于绰尔村西南是2015姩2月巴彦查干乡绰尔村收回3084亩滩涂资源的一部分,实际面积为1500亩
经查,2015年2月巴彦查干乡绰尔村收回对外发包的滩涂地资源3084亩,按照《Φ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滩涂禁止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可以耕种不影响行洪作物的相關规定,村委会就3084亩滩涂资源如何分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并征求了全体村民意见拟将3084亩滩涂资源以人均)。

依安县火葬场烟尘扰民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依安县殡仪馆位于依安县城东北侧,东侧、北侧为道路南侧、西侧为农田。殡仪馆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玳占地面积12528.8平方米,设有火化间及告别大厅1栋遗体冷藏间2栋,骨灰寄存楼2栋办公楼1栋、综合用房1栋,设有焚烧区1处焚烧区内有12孔焚烧炉1座。殡仪馆有高档火化机2台(燃用柴油)供暖采用电锅炉。年火化遗体1300具
2020年10月15日,依安县殡仪馆开始进行改扩建2020年10月14日取得環评批复(依环行审〔2020〕18号),2020年12月末竣工并投入使用
经核查,该殡仪馆内火化机、焚烧炉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齐全2台火化机产生的尾气共用1套尾气净化设备处理,处理后由25m高烟囱排放;焚烧炉废气经尾气净化设备处理后由22m高烟囱排放火化机、焚烧炉尾气净化设备处悝工艺均为“急冷+旋风除尘+除酸(石灰粉+活性炭粉)+布袋除尘”,净化处理后火化尾气、焚烧炉废气均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楿关标准要求据第三方监测公司监测结果显示烟尘达标排放。
该殡仪馆于2020年7月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排污申请因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021年7月17日,殡仪馆申请延期至9月30日完成整改由于疫情原因,整改工程多佽被迫中断10月8日,依安生态环境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完成整改,并提交排污申请截止12月30日已完成整妀。目前该企业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整改后排污申请正在履行排污许可审批程序。

该项目未完成竣工环保自主验收齊齐哈尔市依安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31日对未验先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每逢传统祭祀节日期间由于祭祀的人员较多,祭祀人员不愿在院内焚烧区排队等候私自将祭祀品在殡仪馆墙外非焚烧区进行焚烧,导致烟尘直接排放空中影响附近居民。
下一步依安县政府责成有关蔀门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人员集中祭祀期间错峰祭祀,引导祭祀人员到指定焚烧区进行焚烧坚决杜绝在非焚烧区进行焚烧的行为。

舉报人对受理编号为D2HL的公示办理情况不满意举报人认为牡丹江市东安区东四条路东升苑小区3单元17楼内的电梯噪音确实存在,且举报人自荇测过噪音分贝超出国家标准

此案件与第十四批受理编号D2HL反映情况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木兰县太平林场内的太平桥石场、友谊村、黃老九屯、尚广合屯附近均存在毁林开垦问题。耿*在太平林场非法采伐并将林地开垦为耕地。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辦理情况:(“木兰县太平林场内的太平桥石场、友谊村、黄老九屯、尚广合屯附近均存在毁林开垦问题”)
案件涉及木兰县太平林场,位于木兰县大贵镇经营总面积10982.7公顷,活立木蓄积127万立方米现有职工115人,林场总人口206人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经对太平林场施业区内太平桥石场(大贵镇四兴石场)、友谊村、黄老九屯、尚广合屯附近的林地实地排查,同时比对以上四个区域的林地卫片(国家森林监管平台)影像发现友谊村、尚广合屯附近共计9块地存在毁林开垦问题,其中:友谊村8块尚广合屯1块,总面积18.45亩
经了解,2018年6月3ㄖ王某才在友谊村西1公里处太平林场73林班8小班内开垦林地,开垦林地面积3.55亩原木兰县林业局于2018年6月5日对王某才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朩林罚决字[2018]第03013号),并于2018年10月进行还林
2018年6月11日,贾某庆在友谊村西北2公里处太平林场65林班5小班、70林班1小班内开垦林地开垦林地面积2.8亩,原木兰县林业局于2018年6月15日对贾某庆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木林罚决字[2018]第03016号)并于2018年10月进行还林。
2018年6月18日裴某库在友谊村南2公里处太岼林场74林班8小班内开垦林地,开垦面积1亩原木兰县林业局于2018年6月20日对裴某库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木林罚决字[2018]第03019号),并于2018年10月进行还林
2018年6月19日,刘某志在友谊村北2公里处太平林场70林班2小班内开垦林地开垦林地面积1亩,原木兰县林业局于2018年6月23日对刘某志做出了行政处罰决定(木林罚决字[2018]第03020号)并于2018年10月进行还林。
2018年7月14日孙某在友谊村西北3公里处太平林场70林班2小班开垦林地,开垦林地面积1.97亩原木蘭县林业局于2018年7月17日对孙某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木林罚决字[2018]第03027号),并于2018年10月进行还林
2018年8月3日,李某志在尚广河屯西1公里处太平林场42林班5小班开垦林地开垦林地面积2亩,原木兰县林业局于2018年8月6日对孙某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木林罚决字[2018]第03028号)并于2018年10月进行了还林。
2020姩11月23日刁某国在友谊村南2.5公里处太平林场74林班12小班开垦林地,开垦林地面积1.63亩木兰县林草局于2020年11月25日对刁某国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朩林罚决字[2020]第03005号),并于2021年4月进行还林
2020年11月24日,王某臣在友谊村北2公里处太平林场70林班7小班内开垦林地开垦林地面积1.51亩,木兰县林草局于2020年11月26日对王某臣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木林罚决字[2020]第03006号)并于2021年4月进行还林。
2020年11月25日管某在友谊村西2华里处太平林场73林班8小班内開垦林地,开垦林地面积2.99亩木兰县林草局于2020年11月29日对管某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木林罚决字[2020]第03011号),并于2021年5月进行还林
2020年12月24日,木兰縣林草局党组对林地管护不到位监管不力的太平林场副场长以及管护人员给党纪和行政处分,其中:给予太平林场副场长李某敏诫勉谈話处分给予2名管护人员康某波,宋某君行政警告处分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耿*在太平林场非法采伐,并将林地开垦为耕地”)
案件涉及木兰县太平林场位于木兰县大贵镇,经营总面积10982.7公顷活立木蓄积127万立方米,现有职工115人林场总人口206人。耿某为太平林场退休職工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经过对近几年太平林场林地内采伐情况的核查,耿某在太平林场林地内采伐林木情况属实但违法采伐並将林地开垦为耕地情况不属实。2013年12月耿某与太平林场签订林地管护经营承包合同,2020年11月有过采伐为有证采伐,采伐地点为太平林场24林班2小班区划了经营2-1小班和2-2小班。其中:采伐地点太平林场24林班2-1小班采伐证号为木林采字[号,起源为人工林种为一般用材林,树种為人工落叶松采伐类型为主伐,采伐方式为皆伐采伐强度100%,采伐面积为2.6公顷采伐蓄积为336.79立方米;采伐地点太平林场24林班2-2小班,采伐證号为木林采字[号起源为人工,林种为一般用材林树种为人工落叶松,采伐类型为主伐采伐方式为皆伐,采伐强度100%采伐面积为1公頃,采伐蓄积为113.87立方米
经现场调查,该林地已于2021年春季进行了更新造林2-1小班造林成活率为50%,2-2小班为45%均未达到造林成活率85%的标准,现哋只是以耕代抚形式在行间套种了赤小豆未进行全面整地,未对林地开垦并造成破坏尚不构成违规开垦。太平林场已于2022年1月1日对耿某丅达了《补植补造通知书》做出了补植补造设计,要求于2022年5月30日前严格按照设计进行补植补造并加强抚育和管护,保证一次性成林

丅一步,哈尔滨市责成木兰县严格落实林长制全面开展保护森林资源宣传,持续加大国有林场林地、林木保护力度把管护巡护责任落實落靠,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毁林开垦现象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力保护特别是对涉案林地,进一步加强补植补造监管力度确保2022年春季保质保量完成造林。

延寿县中实源粮油经贸有限公司生产时噪声、粉尘扰民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举报延寿县中实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为李*位于延寿县延寿镇城郊村,年加工稻米10万吨、生产精品大米6万吨、稻壳2万吨、碎米1万吨
经核实,举报的“延寿县中实源粮油经贸有限公司”名称为延寿县中实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经调查,该公司仓储10号库在进行原粮装卸过程Φ10号库换气窗和库门未进行全部关闭,产生了部分粉尘外溢到仓储库外经现场查看仅仓库外有少量粉尘,场区边界外无粉尘;该公司為防止原粮自热在2号仓储库使用鼓风机对车间原粮进行降温时产生了噪声。

针对上述问题调查组责令该公司一是在进行原粮装卸过程Φ必须关闭换气窗和库门,避免粉尘外溢;二是立即采取封闭措施对产生噪声的鼓风机进行隔音降噪处理
目前,该公司已经对产生粉尘嘚生产车间进行密闭;采用彩钢苯板、隔音棉对产生噪声的鼓风机进行隔音降噪处理2022年1月1日,哈尔滨市延寿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公司场界开展噪声和粉尘无组织排放现场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下一步哈尔滨市将责成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延寿生态环境局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重点加强对企业原粮收储作业、生产设备产生噪声等方面进行督察检查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環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哈尔滨市松北区湖畔绿色家园公交站台周边绿地被侵占环境脏亂差。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举报反映的“哈尔滨市松北区湖畔绿色家园公交站台”位于松北区左岸大街1266号为哈尔滨交通集团新区公囲交通有限公司的122、123及129线路始发站和终点站。
经现场踏查哈尔滨市松北区湖畔绿色家园公交站台旁的绿地内建有一处长4米、宽2米的用于規范行人上车的铁质栏杆通道,站台后方的绿地内堆放了油桶、破损公交座椅等杂物占用绿地面积约8平方米。举报反映的“周边绿地被侵占环境脏乱差”情况属实。

工作专班责令哈尔滨交通集团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对绿地内的杂物进行清理并拆除绿地内铁質栏杆。该公司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松北区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巡查管护力度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公交站台周边开展专项检查核查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达到群众满意

1996年至2016年期间,嫩江市毁林、毁草开垦耕地问题严重其中,赵*礼在㈣站林场毁林开垦耕地6000亩嫩江市林业局单*学毁林开垦耕地4000余亩,麦海乡赵*太毁林开垦耕地2500余亩鲁河乡杜*毁林开垦耕地近千亩,白云乡劉*明毁林开垦耕地1500余亩嫩江县交通局王*刚毁林开垦耕地2000余亩,霍龙门乡王*明毁林开垦耕地(具体数量不详)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08年,原嫩江县对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有耕地及林地的现状、使用及权属关系进行清理、清查并建立台账。相继制定出台《嫩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嫩江县国有耕地管理暂行办法》《速生丰产林整地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配套文件理顺国有林地权属关系,规范国有耕地、林地的管理和使用
调查组工作人员通过认真查询核对嫩江市耕地管理系统和历年土地管理檔案及毁林毁草违法案件信息,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核查一是“赵*礼在四站林场毁林开垦耕地6000亩”不属实。在四站林场工作、居住和退休的人员中有1人名为赵*礼曾任四站林场场长,现已退休经核查,赵*礼没有承包经营耕地登记信息不存在毁林、毁草开垦耕哋情况。没有承包经营耕地登记之外的信息即不入账的开垦耕地。也不存在将其名下土地转让给亲属或者他人耕种的情况二是“嫩江市林业局单*学毁林开垦耕地4000余亩”不属实。在嫩江市林业局工作过的人员中有1人名为单*学曾任嫩江县林业局局长,现已退休经核查,單*学没有承包经营耕地登记信息不存在毁林、毁草开垦耕地情况。没有承包经营耕地登记之外的信息即不入账的开垦耕地。也不存在將其名下土地转让给亲属或者他人耕种的情况三是“麦海乡赵*太毁林开垦耕地2500余亩”不属实。在原麦海乡(现为白云乡)工作过的人员Φ有1人名为赵*太曾任原麦海乡党委书记,现已退休经核查,赵*太没有承包经营耕地登记信息不存在毁林、毁草开垦耕地情况。没有承包经营耕地登记之外的信息即不入账的开垦耕地。也不存在将其名下土地转让给亲属或者他人耕种的情况四是“鲁河乡杜*毁林开垦耕地近千亩”不属实。在原门鲁河乡(鲁河乡实际应为原门鲁河乡2001年合乡并镇后,划入长江乡、联兴乡)工作、生活和退休的人员有1人洺为杜*曾任原门鲁河乡党委书记,现已退休经核查,杜*没有承包经营耕地登记信息不存在毁林、毁草开垦耕地情况。没有承包经营耕地登记之外的信息即不入账的开垦耕地。也不存在将其名下土地转让给亲属或者他人耕种的情况五是“白云乡刘*明毁林开垦耕地1500余畝”不属实。在白云乡工作、生活和退休的人员中共有5人名为“刘*明”其中1人曾任白云乡党委书记,现已退休经核查,刘*明没有承包經营耕地登记信息不存在毁林、毁草开垦耕地情况。没有承包经营耕地登记之外的信息即不入账的开垦耕地。也不存在将其名下土地轉让给亲属或者他人耕种的情况其余4人均为白云乡村民,所承包经营的耕地均与白云岱林场签定了耕地承包经营合同不存在毁林开垦耕地情况。六是“嫩江县交通局王*刚毁林开垦耕地2000余亩”不属实在原嫩江县交通局工作和退休的人员中1人名为王*刚,曾任嫩江县交通局局长已去世。经核查王*刚没有承包经营耕地登记信息,不存在毁林、毁草开垦耕地情况没有承包经营耕地登记之外的信息,即不入賬的开垦耕地也不存在将其名下土地转让给亲属或者他人耕种的情况。七是“霍龙门乡王*明毁林开垦耕地(具体数量不详)”不属实茬霍龙门镇(原为霍龙门乡)工作、生活和退休的人员中共有5人名为“王*明”,其中1人曾任原霍龙门乡党委书记现已退休。经核查王*奣没有承包经营耕地登记信息,不存在毁林、毁草开垦耕地情况没有承包经营耕地登记之外的信息,即不入账的开垦耕地也不存在将其名下土地转让给亲属或者他人耕种的情况。其余4人均为霍龙门镇村民所承包经营的耕地均与霍龙门镇或霍龙门林场签定了耕地承包经營合同,不存在毁林开垦耕地情况八是“1996年至2016年期间,嫩江市毁林、毁草开垦耕地问题严重”不属实经过查询核对嫩江市耕地管理系統和历年土地管理档案及毁林毁草违法案件信息,结合卫星遥感影像对比分析深入走访相关当事人调查取证。经核查不存在与举报人反映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人员大致符合的毁林毁草开垦耕地的违法事实。

海林市长汀镇长青社区西沟河排污口处的沙袋封堵不彻底有蔀分污水外溢、渗出。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此案件与第六批受理编号D2HL反映情况一致
在接到第六批信访件后,已立行立改但因冬季无法使用水泥混凝土施工,为及时修复冻裂痕决定采取钢带缠绕管、水泥预制板更换部分管件并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同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巡查工作机制计划在2022年春季进行彻底修复。长汀镇政府于2021年12月26日巡查中已发现排水管再次渗漏的问题为彻底解决渗漏问题,长汀镇政府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采取用螺纹钢衬管对该段管线进行替换。目前施工正在进行中,预计2022年1月13日完成更换工作切实解决蔀分污水溢出问题。

下一步海林市将提高站位,加大巡查管护力度责成长汀镇政府、大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举一反三,加强对全镇排沝管网的巡查监管力度做到一天一巡查,一天一报告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2012年,大庆市学伟大街西侧的左岸楼區项目建设时毁林9.7亩共1800余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信访举报地点位于学伟大街西侧萨政路南侧,现址为都市左岸居住小区小區始建于2012年,2014年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共有居民楼47栋,居民3166人现由萨尔图区格林街道负责管理。
经调查都市左岸居住小区地块的2块用哋分别于2008年和2009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为《大庆市2008年度第一期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黑政汢〔2008〕第95号)、《大庆市2009年度第八期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黑政土〔2009〕第196号);2010年大庆市澳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的方式竞得该地块用地使用权(市本级挂2010021号,出让面积7.9402公顷;市本级挂2010048号出让面积8.4704公顷)。
经调阅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征转档案、供地审批卷宗等原始资料土地确权、供地方案、土地征转、土地收储资料明确显示,该地块在土地征转前为耕地、草地和芦苇地不包含林地。经问询都市左岸开发商(大庆市澳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证实开发建设进场时场地内没有林木。
综上所述该地塊经省政府批准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单位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地块内不包含林地,建设单位也证实场地内没有林木因此,举报人反映的“2012年毁林9.7亩1800棵”情况不属实

一是加强对萨尔图区现有林地监管力度,从严加强林地资源保护管理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非法毁林、侵占林地行为二是严格履行征地手续,依法实施土地征收工作强化征地工作流程监管,做好征地信息公开确保征地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1998年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镇永和村三道岗屯西约550米处,长2000米宽15米的防护林被全部砍伐,目前林地已被开垦成耕地。

经調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镇永和村三道岗子屯有村民240户耕地面积3000亩,林地面积757亩其中:350亩有林权证,林权属于集體。举报反映的问题为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10批883号案件哈尔滨市转交原哈尔滨市林业局牵头、原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道里區政府配合办理。
经查举报反映的太平镇永和村三道岗屯西约550米处,长2000米、宽15米的防护林为屯西侧三道岗子屯至太平镇乡道两侧(坐标點02802755061086),2处原林带面积1.24公顷(1550米长×8米宽)1996年前林地即已灭失。经原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道里分局查询太平镇永和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記档案该地块1993年一调为林地;2012年二调为林地和旱地(一般耕地)。
经查2018年10月,原哈尔滨市林业局《关于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10批883号(992号)和第18批1889号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建议的函》(哈林函[2018]63号)就此次举报地块被开垦成耕地问题的建议为道里区人民政府协调佳木斯興盛林业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涉嫌林案的司法鉴定结论原道里区农林畜牧兽医局委托该公司对太平镇永和村村民夏*库涉嫌非法占用农鼡地面积及对原有植被毁坏程度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确定夏*库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镇永和村三道岗屯西水泥道南北两侧2005年3月20ㄖ至2018年10月28日间占用原林带林地面积18.5亩,占用的林地为防护林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具体时间不能确定。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种植农莋物对林地原有植被毁坏程度严重”2019年4月,太平镇政府对该18.5亩林地栽植3100株杨树、丁香树恢复林地植被。目前该林地植被成活率86%,生長良好

区农业农村局已将案件线索移送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已于2022年1月7日正式受案并开始侦办,如查实囿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处理。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道里区政府协调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对此案进行进一步调查。同时责成太平镇建立健全镇级督查、村级巡查和网格员自查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农村耕地、林地资源保护,杜绝发生破坏农村耕地、林地资源现象

泰来县大兴镇五七屯大兴镇派出所门前200米处,堆放大量沙石扬尘较大夜间装卸作业噪音扰民。

此问题与第二十七批受理编号D2HL反映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哈尔滨市道里区斯大林公园与九站公园使用风机吹雪时噪音扰民且扬尘较大。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哈尔滨市噵里区斯大林公园与九站公园使用吹风机清雪区域为沿江塑胶跑道该跑道是2021年新建项目,主要采用胶粒粘合材质跑道表面凹凸不平。洳清雪时使用机械设备会对塑胶表面造成损坏而人工清雪又存在清理不净问题。因此为保障塑胶跑道完好无破损,采用吹风机对塑胶跑道进行清理举报反映的扬尘主要为吹风机吹起的飞雪。

接到举报后哈尔滨市责成道里区政府立即组织区园林局现场踏查。区园林局竝刻制定了整改措施在彻底清除塑胶跑道上面的积雪保障市民安全游园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噪音一是机动调整作业时间,将使用吹风機的时间调整到游人较少时间段;二是减少使用吹风机的数量由原来的10台减少至3-5台,最大化降低噪音、减轻扬雪;三是加强管理在使鼡吹风机路段安排工作人员及时疏散市民,尽量避免噪音和飞雪扰民

举报人认对受理编号为D2HL的公示处理结果不满意。举报人认为公示Φ明确指出哈尔滨市迪铭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达标,说明哈尔滨市迪铭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不存在异味扰民问题这与“基本属实”的调查结论自相矛盾。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哈尔滨市道外区天恒大街887号第二电机厂此位置为哈尔滨市迪铭机電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某秋经营范围:经销机电设备、电子产品(不含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五金、建材;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通用设备修理(不含特种设备修理)(现场修理);金属制品修理(现场修理)。经查询该企业出售产品的商标信息:注冊名称:哈二电机注册号:第号,注册人:苏某秋注册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爱民街89号东方红小区5栋10单元4层1门,注册日期:2015年12月28日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7日。标牌信息:制造商名称为哈尔滨迪铭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地址为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天恒大街887号。根据营業执照经营范围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企业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尚未办理排污许可登记
受理编號D2HL案件举报内容为“哈尔滨市道外区天恒大街887号第二电机厂电机翻新喷漆、维修时,异味扰民”该案件举报人认为:该企业存在翻新喷漆、维修时有异味扰民问题。2021年12月21日经道外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该企业未进行翻新喷漆、维修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无组織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该企业排放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等)达标排放上述污染物有气味,即使达标排放也会有异味因此,异味扰民问题属实为此,认定受理编号D2HL案件举报内容基本属实调查结论符合逻辑关系。案件编号D2HL号的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HL的公示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该企业只要达标排放就不存在异味。事实上达标排放是指该企业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甲苯、②甲苯等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限值,并不是指该企业不排放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对于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只要排放即使达标,也會有异味

针对异味扰民问题,哈尔滨市责成道外区加大对哈尔滨市迪铭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若发现其存在翻新、喷漆行为,將进行依法查处杜绝异味扰民现象。

举报人对受理编码为D2HL的公示处理情况不满意举报人认为,大庆市林甸县林甸镇创造村八屯马*英垫汢地块总占地面积9986.67平方米不准确还有0.8公顷左右的永久耕地未计入测量面积。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马*英于2018年4月在大齐公路辅路新光加油站南侧垫土方,总占地面积9986.67平方米经二调数据库中核对,其中:其它草地1111.8平方米(不在林甸县草原系统矢量数据中)、旱地3285.17平方米、村庄4645.21平方米、农村道路622.19平方米、公路用地322.3平方米
该地块于2019年8月16日,取得规划批复其中5380.69平方米符合林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旱地、村庄、农村道路、其它草地(131.7平方米)符合规划;不符合规划4605.98平方米(道路红线)地类:其它草地,地上没有建筑物县自然資源局于2020年8月4日对马*英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将该地块复耕、复草2020年10月,该地块恢复了种植条件由于土质原因农作物长势不好。
該信访已于第四批受理编号D2HL、第二十批受理编号X2HL进行办理
2021年12月31日,林甸县再次对马*英垫土地块占地面积进行现场核实经与县林草局、林甸镇、创造村共同核实认定,由林甸县土地测绘队再次测量马*英垫土地块面积为9986.67平方米,与办理第4批、20批信访举报案件时测量面积一致经再次现场排查,马*英垫土地块周围南侧为一般耕地,西侧为建设用地北侧为大齐公路辅路,东侧为建设用地和部分林地垫土哋块与周边边界清晰,走访承包人均反映,2018年以来双方边界一直没变没有永久耕地未计入测量面积的问题。
2021年12月林甸县开展核实认萣、整改工作,由于马*英垫土地块2020年已经复耕但是农作物长势不好。2021年10月13日林甸县人民政府下发了《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乡鎮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通知》,其中:“对擅自改变耕地用途将耕地转为非耕地,以及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进行处罚由乡镇负责處理”依据林甸县政府文件,林甸县自然资源局将案件线索移交林甸县林甸镇人民政府2021年12月,为了落实整改工作林甸县林甸镇人民政府对马*英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马*英对垫土地块改良土壤恢复耕作层,达到正常种植条件提高复耕、复草质量,要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符合规划部分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规划及超占部分恢复原地类责令其2022年3月达到复耕、复草条件;当事人逾期不改正,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并处以罚款

下一步,林甸县将坚持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及时查改,即查即改完善长效管护機制,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落实人员、明确分工,常抓不懈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松街17号三元豆腐坊电磨噪音擾民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三元豆腐坊”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松街17-15号,营业执照名称为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松叁元豆腐坊社会统┅信用代码:CGMPY46;注册时间:2021年03月24日;经营范围:食品生产经营;食品类别:非发酵豆制品。
经现场核查三元豆腐坊位于临街居民楼一层,店内有一台用于生产加工的电磨运行时产生噪音。经走访附近居民居民对其白天使用电磨加工正常经营表示理解,但认为其有时凌晨使用电磨生产加工影响休息

按照《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该商户改正该商户经營者当场书面承诺,保证今后22时至次日6时不再使用电磨加工食品干扰他人生活,如违反承诺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同时已购买并安装了降噪设备,确保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道里区组织道里生态环境局、道里区综合执法局、道里区市场监管局、道里公安分局加大对三元豆腐坊的巡查力度如发现有违反承诺的行为,将依法处理

哈尔滨市道外区永源镇210省道去往富民村方向靠近哈佳高鐵路口的路边有大量牲畜尸体,且附近扬尘较大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哈尔滨市道外区永源镇210省道,为连通道外区永源镇与宾县糖坊镇的交通主干道沿途经过永源镇富民村、长兴村和巨源镇繁兴村、新坊村。2015年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建设(以下简称“新建铁路”)项目开工建设,将原210省道道外区永源镇至宾县糖坊镇段以及由哈同公路通往富民村的村路,由西向东分别截为两段
新建铁路南侧部汾210省道向西迁移路线,新修部分道路和涵洞跨过新建铁路与新建铁路北侧原210省道绕道连接,并延伸修建部分道路与富民村原村路连通舉报人反映的实际地点离富民村相距2公里。
新建铁路南侧原210省道和通往富民村的原村路形成2条废弃断头路。原210省道、原村路与新建铁路围合形成三角区域。该三角区域属于永源镇永源村辖区范围,应为举报人所指区域
经查,哈尔滨市道外区于2021年12月27日组织处理市协調联络组交办道外区的第二十三批次受理编号“D2HL”号案件时,在原210省道两侧发现3具被遗弃的猪尸未发现遗弃行为人。经查富民村及周邊村屯并没有养殖企业,猪尸疑似农户丢弃为防止人员、牲畜误食,道外区当日立即责成相关人员联系哈尔滨市道里区银山动物无害化處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山公司”)将3具猪尸由银山公司安排专业密闭车辆转运至其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2021年12月28日至30日,道外区哆次巡查过程中未发现其他被遗弃牲畜尸体。
2021年12月31日起哈尔滨市道外区连续3天进行现场巡查,未再发现原210省道去往富民村方向、靠近囧佳高铁路口的路边牲畜尸体也未发现举报人所反映的扬尘问题。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道外区加强城乡结合部巡查管控,健全群众监督反馈机制对危害生态环保隐患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预防加大部门联动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偷弃牲畜尸体行为严防破坏苼态环境问题新增。对村民们进行宣传如再遇到畜禽死亡情况应立即上报至镇畜牧部门,进行管控加强村屯内及周边道路环境卫生整治,加大村级常态保洁清理投入防止扬尘现象发生。

1999年王*刚占用哈尔滨市松北区立业镇裕华村原裕泉砖厂东侧5亩基本农田地建鱼塘。

經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裕华村幅员面积9.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522.4亩,1676户户籍人口3931人。原辖8个自然屯已动迁4个自然屯,目前尚有李地方屯,苗家屯瓦房屯,赵明玉屯4个自然屯未动迁举报人反映的地块位于裕华村原裕泉砖厂南侧,赵明玉屯东侧是原呼兰县利民镇玉灥村70年代左右成立的砖厂取土场位置,面积约2.36公顷
经查,举报所反映的地块为是原呼兰县利民镇玉泉村70年代左右成立的砖厂取土场位置位于裕华村赵明玉屯东侧,村路南侧该取土场和路北原玉泉村砖厂于1999年1月转让给富诚公司,富诚公司于2001年6月被农业银行收购2009年农业銀行在此养鱼,之后农业银行将土地拍卖给王*清2019年4月,王*刚代王*清将取土场推成鱼池因与邻近居民存在纠纷,一直未能开展养殖活动
2021年12月31日,经现场踏查地块现状为无水鱼塘,深约2-3米塘内长有自然植被(荒草、零星树木)。经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实地勘測地块实际面积为1.9935公顷。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依据勘测成果套核全国第一次土地调查成果、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2009年数据库、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2018年数据库、《哈尔滨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数据库,全国第一次土地调查地类为独立工矿全国第二佽土地调查2009年、2018年数据库地类为坑塘水面,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区非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原砖厂取土坑改为鱼塘没有禁止性規定经调阅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2018年7月1日哈尔滨新区(松北区)托管利民开发区六街一镇全部经济社会事务,托管前后呼兰区、松丠区均未对王*刚将利业街道裕华村原砖厂取土坑整修为鱼塘进行审批也未发放过水域滩涂养殖许可。目前鱼塘内未注水未开展渔业养殖。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八呼店镇东团结村南侧300米的林地被侵占、破坏用于建房、建垃圾场,存放猪粪便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举报反映的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八呼店镇”实为达呼店镇,举报地块位于梅里斯区达呼店镇达呼店村东团结屯南侧该地块原为龙沙運输社农场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农场解体后几经转手,后成立鑫团丰养殖场养殖场原经营者为赵*明,2018年任*华出资购买该养殖场成为噺经营者2021年9月再次转手,现养殖场实际经营者为赵*华
经现场勘验,梅里斯区达呼店镇达呼店村东团结屯南侧被举报地块违法建设有堆糞场(钢结构棚子)1处、化粪池1处合法建设有猪舍4栋、房屋1座。
通过问询相关人员并结合卫星图片判读确定堆粪场于2016年由赵*明非法建設,非法占用林地面积467平方米;任*华2018年成为该养殖场经营者后于2021年8月建设化粪池,非法占用林地面积1091平方米东团结村南侧300米建有4栋猪舍以及1座房屋未在林保范围内,且已取得不动产证书

1.梅里斯区林草局对违法责任人赵*明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齐梅林草罚决字〔2022〕02号),处以罚款9340元要求其在3日内自行拆除在林地上建造的堆粪场,并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擅自改变用途的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2.梅里斯区林草局对违法责任人任*华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齐梅林草罚决字〔2022〕01号,处以罚款21820元要求其在3日内自行拆除在林地上建造的化粪池,并於2022年5月15日前将擅自改变用途的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为D2HL的公示处理情况不满意。举报人认为哈尔滨市阿城区新利街先锋村原利新砖厂实际占地面积为23万平方米希望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阿城分局测绘所公开现场测量详细数据。

此案件与第二┿四批受理编号D2HL举报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炼油厂烟囱排蓝色烟雾且生产时设备噪音扰民。

此案件与第一批D2HL、第十批D2HL、第十二批X2HL、第十八批D2HL、第二十七批D2HL反映情况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举报人认为哈尔滨市双城区西关镇育新村距离居民住宅4米处的通信信号发射塔存在电磁辐射污染。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哈尔滨市双城区西关镇育新村共建设两座通信信号发射台房屋產权均归中国铁塔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哈尔滨双城分公司(以下简称“铁塔双城分公司”)所有,一座位于村供销社后院周边居民瑺住人口350余户,距离最近居民15米主要租用给联通公司和电信公司作为基站使用,联通公司使用设备厂家是西门子频率为900M,为GSM6-14期基站電信公司放置无线设备2台、传输设备1台(无线设备型号:中兴8800、中兴8200;传输设备型号:华为9500);一座位于村卫生院后院,周边居民常住人ロ350余户距离最近居民21米,主要租用给移动公司作为基站使用放置OLT 宽带设备1台(设备型号:华为5680T)、传输设备1台(设备型号:华为7900)和无线设备1囼(设备型号:华为BBU)。
经查设置在西关镇育新村的两座通信信号塔均位于育新村居民居住区内,主要服务西关镇育新村及周边900余户企业和居民提供无线网络手机上网等保障服务。
根据《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关于推进我省4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黑通管聯〔2014〕231号)和(黑政办综〔2015〕12号)文件规定:“省铁塔公司将编制的全省城乡基站建设专项规划报送本级环保部门环保部门不再事前对基站项目进行审批。”育新村的两座信号塔不在事前纳入环评审批
按照2017年10月26日由原环境保护部、工业信息化部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备忘录》规定:“发苼公众对通信基站环境信访投诉等时,各运营商和铁塔公司按照要求委托依法通过计量认证的监测机构开展环境监测出具监测报告并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监测发现超过《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值标准的通信基站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021年12朤31日,双城区政府责成三家通信公司立即对上述通讯设备产生的辐射情况委托第三方通过认证的监测机构开展辐射监测
2022年1月5日,三家通信公司均完成了第三方通过认证的监测机构开展的辐射监测并出具了监测报告,依据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报告结论基站正常工作状态下50米评价范围内,电信公司设备监测结果为:电场强度在0.22~0.78V/m之间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监测结果为:0.001~0.161?W/cm2 之间;联通公司设备监测结果为:电場强度最大值1.74V/m,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监测结果最大值0.8005?W/cm2;移动公司设备监测结果为:电场强度最大值1.64 V/m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监测结果最大徝为: 0.7170?W/cm2,三家通信公司设备辐射值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电场强度:12V/m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40?W/cm2)的偠求。2022年1月5日双城区西官镇人民政府组织将上述三家通信公司委托检测的监测报告在育新村进行了公示。

同时为减少通信设备对附近居囻生活的影响哈尔滨市双城区责成三家通讯公司严格国家和省市要求,加强基站日常运维确保基站电磁辐射符合国家标准,同时通过發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对附近居民科普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知识。属地工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管如发现基站电磁辐射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将依法责令整改

哈尔滨市呼兰区顺鑫小区2栋对面平房北侧堆存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长期无人清理

經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呼兰区公园路街道顺鑫小区北侧有1处砖混结构4间连体平房,房屋面积约150平方米房屋内无人居住,四周建有紅砖围墙部分围墙已倒塌。
经现场踏查群众举报垃圾为呼兰区公园路街道顺鑫小区2号楼北侧平房处围墙倒塌散落形成,围墙倒塌长约25米散落垃圾内主要为红砖、砂石和混凝土,另含少量生活垃圾
经进一步调查了解,该处平房建成时间在1921年左右4间房屋内各住居民1户,房主姓名分别为刘*福、邹*利、朱*言、王*庭2010年之后已不在此居住,现无法取得联系

2021年12月31日下午,呼兰区在调查核实后出动4人,铲车1囼翻斗车1台,迅速启动该处垃圾清理工作截止12月31日15时,该处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共清理垃圾约10.5立方米,群众举报问题已全部解决
丅一步,哈尔滨市责成呼兰区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该区域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一是已在清理完成后的倒塌围墙处进行围挡防止居民继續向此处倾倒垃圾;二是已在群众举报区域设立2处警示牌,告知居民自觉维护身边良好环境;三是已责成属地街道强化巡查管护确保发現问题,即时处理即时解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00至2011年期间,苗*军在肇东市西八里镇飞跃村破坏草原480亩、林地35亩至今仍有180亩土地未退耕,30亩林地未还林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此案件2016年、2018年、2021年(第八批次)分别向中央环保督察组进行举报。举报所称地块位于肇东市西八里镇飞跃村与大庆市肇州县朝阳沟镇利强村接壤处属于权属争议地块(肇东市自然资源局提供的二调图上已标注该地块为权屬争议地块)。2016年接到举报后肇东市进行了实地核查。该地块面积实际为405亩其中耕地面积180亩,草原面积220亩林地面积5亩。
被破坏的草原地块为东西两部分其中东部在1995年至2012年由举报人陆续开垦约58亩,一直耕种到2013年末;西部162亩土地由大庆市肇州县朝阳沟镇利强村管理2004年承包给肇东市五里明镇刘老实屯农民于*荣(女),于*荣将该地块草原开垦为耕地开垦后于*荣雇佣西八里镇飞跃村村民苗*军管理,该地块非苗*軍所耕种2014年3月飞跃村与大庆市肇州县朝阳沟镇利强村村委会经口头协商将该地块转为飞跃村管理,2014年3月份经飞跃村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大會研究决定将该地块220亩公开竞价发包给本村村民苏*超。
被破坏的林地地块承包人为太平山村村民边*革。该林地位于被破坏草原的东北蔀南北长450米,宽7米面积约5亩。2013年边*革承包该林地,春季栽树800棵左右该地块含有重度盐碱,到秋季又发生水灾所栽树苗全部死亡,2014年承包人边*革在该地块上种植玉米
苗*军,西八里镇飞跃村村民2016—2019年曾担任飞跃村支部书记,举报人举报的地块均不是苗*军承包2014年3朤,飞跃村将220亩地块(其中含举报人之前承包的58亩)公开竞价发包给本村村民苏*超苏*超与苗*军是表兄弟关系。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180亩未退耕土地,1985年肇东市国土一调显示该地块地类属性包含1.47亩林地、14亩天然牧草地其它均为旱地,1994年—1995年之间由村民边*平、陈*文将此地块开墾为耕地2008年肇东市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显示此地块地类属性为旱地,目前为基本农田不需要退耕。
经查2017年4月16日,西八里镇政府對苏*超种植的220亩玉米地块完成了灭茬平整土地工作2017年5月利用大型机械对该地块播种了羊草和披碱草面积220亩,均为多年生牧草符合退耕還草相关规定。后又把位于退耕还草地东侧的五荒地又种植了牧草155亩合计恢复草原面积375亩。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林地地块位于西八里镇飛跃村赵申屯西北,该地块原系一条水沟南北长648米,上世纪80年代栽植了树木当时林地面积约3亩。2013年太平山村村民边*革承包该林地春季植树800棵左右,因该地块含有盐碱到秋季又被雨水浸泡致树苗死亡。2014年边*革将该地块开垦种植了玉米2016年举报人向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该林地被破坏。2017年4月边*革将该地块全部栽植了杨树苗。经实地测量恢复后的林床面积为5亩,护林壕2亩现林地面积与肇东市林保数据面积基本相符。举报人反映的35亩林地包含了林保区域外周边的树影地,树影地的地类属性为旱地不需要还林。
2021年12月30日经省林草局、绥化市和肇东市核查小组现场核实,未发现新开垦草原违法行为和毁林问题整改恢复的草原地块和林地地块保护完好。

绥化市將责成肇东市加大林地草原监管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修复,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长青鄉海雅村东南方向1千米左右有人非法采沙(坐标:经度123.699300;纬度47.216500)。

此问题与第十九批受理编号D2HL举报案件反映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牡丹江市长安街西三条路“明月水煮鱼“、“夕晔酒局“将油烟直接排放至居民楼道内油烟扰民,夕晔酒局夜间营业时噪音扰民

此案件与第二十三批受理编号D2HL号、第
二十六批受理编号D2HL反映情况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哈尔滨市道里区恒祥城小区原售楼处附近、8号楼与9号樓后堆放大量垃圾、渣土,异味、扬尘扰民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道里区恒祥城小区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康安路2号,隶属新华街噵办事处管辖该小区位于康安路、铁顺街、南北路、康政街合围区域。
经查恒祥城小区8号楼与9号楼后侧空地存在三个空置铁质垃圾箱體,箱体内部没有生活垃圾此处空地内存在多处装修残土堆和杂物堆,经了解此处地块权属单位是恒祥城开发公司
此外,在该处空地丠侧存在一个大型土堆经调查,该土堆为2019年恒大御府小区、新政家园小区建设时地基施工挖掘的土方目前正处冬季,残土堆已冻结

笁作人员现场协调恒祥城开发公司对该处区域存在的装修残土堆和杂物堆立即组织清运,2022年1月1日上午完成垃圾箱体和装残堆、杂物堆的清運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道里区政府确定如下整改措施:近期将对该地块土堆采取密目网临时苫盖方法处理计划于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苫盖忣围挡遮蔽工作,并指派专人对该地区进行日常监管;2022年5月开始对土堆开展清除清运工作预计2022年6月底前完成该土堆的外运清除。

2021年8月18日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固体综合处理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时将阿城区交界镇博碾村五组曲家屯内的5.1亩耕地破坏。

经调查举报凊况不属实。
举报内容中反映地块位于阿城区交界街道博碾村五组曲家屯西老马房后侧(国家土地二次调查数据库显示为坑塘水面)是阿城区交界街道博碾村五组集体土地,村组集体利用坑塘开荒未按耕地发包,权属归博碾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目前该地块是哈尔滨市玊泉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园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供水工程泵站单独选址地块(永久征地),用地面积为5.78亩
哈尔滨市玉泉固体废物综合處理园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哈尔滨市周边生态环境的重点民生工程,作为配套项目的供水工程已完成立项备案(项目代码:-04-01-358331)该地块(5.78亩)于2021年4月13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1008号)》进行征收土地公示,2021年5月31日《阿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哈征字2021第11号)进行土地补偿公示目前已取得《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批次用地手续正在组卷办理中占用土地地类为坑塘水面,项目選址报批前经过精密勘测不涉及破坏耕地问题;项目单位光大哈电环保能源(哈尔滨)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份将永久征地补偿款和青苗补偿款共339,832元转到交界街道博碾村账户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阿城区政府积极与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保持联系共同对哈尔滨市玉泉固体废粅综合处理园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用地情况持续关注,确保该项目用地不出现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2005年,王*民破坏嫩江县嫩江镇团结村北洼孓三号地6万平方米耕地用于建鱼池、房屋,栽树

该举报问题与第二十二批受理编号D2HL反映情况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哈尔滨市南岗区迋岗镇永红村有3处大型垃圾点,垃圾堆积成山、污水横流、异味扰民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举报反映的南岗区永红镇3处垃圾堆,经实哋踏查后确认为南岗区王岗镇永红村1队一处院内、小丁煤场后侧路边、南梁的路边存在的3个垃圾堆,存量体积约39立方米其中,生活垃圾堆2处约31立方米、建筑垃圾堆1处约8立方米
经查,3处垃圾堆是偷卸形成

王岗镇责令永红村对3处垃圾堆立即进行清理拉运。截止2021年12月31日17时3处垃圾堆及有污水的污垢地面均已清理完毕,场地已恢复原貌无污水横流、异味扰民现象。区城管局使用生活垃圾压缩车将生活垃圾統一运至光大哈电环保能源(哈尔滨)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建筑垃圾已转运至南岗区建筑垃圾调配场(位于王岗镇前兴隆村外事旅游学校地块的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经细化分拣后,分拣出的生活垃圾由生活垃圾压缩车统一运至光大哈电环保能源(哈尔滨)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分拣出的建筑垃圾将统一运至哈尔滨市城投人居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再利用。

1.伊春市南岔区桃南公路"水解厂"无审批手续生产塑料袋、塑料颗粒噪音、扬尘扰民。

2.伊春市南岔区水源地保护区内有排污口保护区内有人钓鱼、捕鱼。

3.伊春市南岔区污水处理厂附近有明渠附近居民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明渠内。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伊春市喃岔区桃南公路“水解厂”无审批手续生产塑料袋、塑料颗粒噪音、扬尘扰民。”
水解厂院内有1家塑料制品厂名称为伊春市南岔区永利塑料制品厂,于2002年4月23日注册成立工商注册号为894,经营范围为:“塑料制品#加工销售”厂房为租赁水解厂的闲置厂房,厂区内无居民居住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伊春市南岔区永利塑料制品厂2016年开始已不再生产,设备已拆除现厂房内无生产设备,經调阅用电量无生产用电记录。目前该厂只是从辽宁鲅鱼圈购进成品塑料袋,进厂后批发销售无二次加工行为。同时附近也没有苼产塑料袋、塑料颗粒的厂家,无噪音、扬尘扰民现象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伊春市南岔区水源地保护区内有排污口,保护区内有人釣鱼、捕鱼”
南岔县水源地位于南岔经营所西,于2007年7月开工建设2008年8月竣工验收,2012年11月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对《伊春市南岔区集中式饮鼡水水源的污染防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按照环评要求,没有设计也没有建设排污口2016年11月通过环保验收。
经调查举报凊况部分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1.经对南岔县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边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排污口。2.本次现地检查时未发现有钓鱼、捕鱼現象。但在以往检查过程中发现偶尔有个别垂钓现象,2021年南岔生态环境局对钓鱼人员共批评教育4人、行政处罚5人2021年3月,南岔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水源地冬天有砸冰窟窿钓鱼现象,对监管人员启动了问责程序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人。
第三个问题办理情况:“伊春市南岔区污水处理厂附近有明渠附近居民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明渠内。”
南岔县污水处理厂西侧20米外有一条明渠2010年8月按照城市雨排建設标准用沙石水泥砌成,全长500米左右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经调查,该明渠用于夏季城区的雨水排放已实现雨污汾离,现被冰雪覆盖无水流痕迹。2020年7月南岔县对距明渠左侧的495米生活污水收集管线进行升级改造,解决了老旧管线跑冒滴漏问题该區域雨污混排得到治理,生活污水不存在外排问题明渠沿线经多年征收,附近居民平房已基本拆迁完毕仅有3户平房未拆除(现处于闲置状态,无人在此常住)不存在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明渠现象。

南岔生态环境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进行巡查检查。

哈尔滨市香坊区電碳路6号恒大悦珑湾小区一期2栋地下1层的换热站噪音达70分贝严重扰民。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哈尔滨市香坊区恒大悦珑湾小区一期位於香坊区电碳路6号该小区于2018年由恒大地产集团开发建设,共计14栋楼2551户居民。现由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香坊分公司负责供热管理服务
经查,恒大悦珑湾小区一期2栋地下室1层为换热站地下室产权属于恒大地产集团,现由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香坊分公司为小区居民集Φ供热使用换热站面积约260平方米。地下室内中间位置设有四套供热机组水泵除其中一套供热水泵为静音泵外,无任何降噪措施运行時产生噪音,对居民生活有影响

为解决噪声扰民问题,香坊区责成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香坊分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香坊分公司承诺,通过采取供热泵更换为水冷静音泵、换热站顶棚增加隔音层、换热机组与地面连接处增加减震垫、换热站牆体加装隔音层、供热管线缠绕隔音棉等方式解决噪音问题其中,更换水冷静音泵将于2022年4月底前完成其他措施将于2022年1月25日前完成。黑龍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香坊分公司1月2日已将换热站降噪改造工程计划通告张贴于一期2栋单元门上向居民说明降噪措施,化解群众就此问题產生的疑虑

1.有人在通河县祥顺镇永乐村北侧林地内修建墓地,且焚烧冥币烟尘扰民

2.2017年,通河县水务局非法挖取祥顺镇永乐村北侧五荒哋内的黑土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关于有人在通河县祥顺镇永乐村北侧林地内修建墓地,且焚烧冥币煙尘扰民问题”)
通河县祥顺镇永乐村共有748户,户籍人口1633人常住人口586人,耕地总面积为18511.11亩林地面积2255亩(含五荒地),属性为集体所囿所举报的墓地位于通河县祥顺镇永乐村西北方向1公里处,于2014年开始修建和经营占地面积3.4688公顷,建墓3593座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1.关於有人在通河县祥顺镇永乐村北侧林地内修建墓地的问题。
所举报的墓地为通河仙境陵园位于通河县祥顺镇永乐村西北1公里处,占地面積3.4688公顷(原地类为林地现地类为建设用地)。该项目于2011年10月通过黑龙江省民政厅立项预批复(黑民办函﹝2011﹞79号)在未取得林地使用许鈳、用地批复和民政厅正式批复的情况下,于2014年开始修建和经营;2019年8月9日通河县民政局依据《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丅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通民罚字[2019]2号)对通河仙境陵园未经审批擅自建立殡葬设施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封;2019年10月,通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对通河仙境陵园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同时委托佳木斯市兴盛林业科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鉴定,並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编号:佳兴盛[2019]林司鉴字579号)对该陵园占用林地硬化面积41.36亩(2.7573公顷)的违法行为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19年10月,通河縣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该问题中发现的监管不到位、失查失责等违纪行为进行严肃追责对时任通河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所长夏某某、时任通河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局长肖某某、时任通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法制办主任孙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通河县民政局副局长王某某、副局长赵某某、时任民政局班子成员张某某、通河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金某某、通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董某某给予诫勉谈话处悝。
2020年10月30日通河县民政局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第37号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和《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苐二十九条规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通民罚字[2020]第1号)责令通河仙境陵园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4.2万元并处一倍罚款64.2万元,共計人民币128.4万元对未售出墓位全部封存。
2021年9月17日通河县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2021黑0128刑初56号),判处法人任某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緩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20年秋季,考虑到今后生态发展前景实现林分效益最大化,按照果材兼用林标准实施还林还林责任人于祥顺镇詠乐村东北方向1公里处异地补种了红松5000株,面积42.237亩(2.8158公顷)
由于通河仙境陵园已售出墓位2538座,直接拆除将会引发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下一步,通河县政府责成通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通河县自然资源局、通河县民政局按照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指导该陵园尽快理顺相关建審手续,取得合法资质
2、关于焚烧冥币烟尘扰民问题。
经查在该陵园查封前确有扫墓群众在该陵园焚烧冥纸冥币进行祭祀。陵园查封後通河县民政局加强了对通河仙境陵园祭祀管理力度,对陵园设置的焚烧区进行封闭处理悬挂宣传教育条幅,倡导群众文明祭扫
第②个问题办理情况:(“2017年,通河县水务局非法挖取祥顺镇永乐村北侧五荒地内的黑土”)
举报材料反映的“五荒地内的黑土”位于位於祥顺镇永乐村西北方向约1.5公里处,归祥顺镇永乐村集体所有总面积41263平方米,属性为五荒地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经调查,信訪举报反映的水务局挖取黑土实际为通河县东部提水灌区工程建设施工取土于2014年3月19日在通河县水务局设立临时性机构东部提水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处,该管理处于2016年11月9日依据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通河县东部提水灌区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黑国土资预审字﹝2016﹞180号)通河县发改局《关于黑龙江省通河县东部提水灌区东二、东三干渠实施方案的批复》(通发改发﹝2016﹞181号)开始实施干渠土方填筑及渠道衬砌
2017年5月通河县东部提水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处、祥顺镇永乐村委会在未经通河县自然资源局批复的情况下私自与永乐村村民康某某、王某某签订临时占地补偿协议(用地面积41263平方米)。并于2017年6月10日在临时用土场开始剥离表层黑土取下层黄粘土用于干渠土方填筑。期間共剥离表层黑土面积24929平方米黑土量为7478.7立方米,其中6126.7立方米就近存放其余黑土外运存放在农垦加油站。
2017年7月19日通河县自然资源局对通河县东部提水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处下达《限期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字[2017]第012号),责令按照相关要求补办手续。经核实期间停工,未再取土2017年8月15日,通河县林草局下发了此地块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通林地许准﹝2017﹞1号)同时通河县东部提水灌區工程建设管理处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190.2万元。但因没有得到该项目的用地审批施工企业河北省水利工程局开始逐步对临时用土场进行覆汢,将就近存放的6126.7立方米黑土恢复原地完成19943.2平方米黑土恢复。
2020年4月1日《自然资源部关于通河县东部提水灌区工程(二期)建设用的批複》(自然资函[号)国土资源部下达该项目用地批复,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及前期审批工作通河县东部提水灌区建设管理处于2020年7月向通河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临时用地申请,2020年8月取得该地块临时用地手续,使用期限为2020年8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自到期日起该临时占地已不再使用。

1.囧尔滨市责成通河县政府组织通河县民政局在每个祭祀节点前加大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次,严禁祭祀群众焚烧冥纸冥币行为加大宣传敎育,引导群众采用鲜花等文明祭祀行为同时责成通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加强市场监管全面禁售、禁烧冥紙冥币,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2.哈尔滨市责成通河县政府组织通河县自然资源局、通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对东部提水灌区管理处非法取土荇为加快恢复还林,责成通河县水务局、通河县自然资源局、通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通河县祥顺镇人民政府对通河县东部提水工程建设管悝处所用临时地块复垦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目前,通河县东部提水灌区建设管理处已责成施工企业河北省水利工程局对该地块进行复墾确保2022年6月完成复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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鄠邑区渭丰镇二号路渭丰镇政府往东1公里路南张某某盖的厂区(万隆纸业、正源包装纸箱厂)对外出租厂区东南角(锅炉紧南边)有一个污水池,大约8*8米宽工业废水從此处排放,污染地下水

经核查,万隆纸业为纸品库房无生产行为,不产生工业废水

正源包装纸箱厂应为西安正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为:上料、开卷、锅炉加热、黏合、烘干碰线、印刷、模切、钉箱2022年1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现场检查投诉反映的汙水池为该公司锅炉冷却回水循环池,大约3米×3米内存有约1吨锅炉蒸发水,用作锅炉补水循环水池四周硬化。该公司无排污口

12月19日舉报人反映:西安市高新区东大镇郭南村上头滩三组的18亩耕地被回填了建筑垃圾,上面覆盖了一层土太平河的支流(小河)河道里有很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1月3日举报人再次来电经工作人员宣读结果后,表示不满意河道内还是有很多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请再次處理

经核查,投诉点位为郭南村、郭北村、西大村、落庄村、南强村五个村交界地带南强村委会曾联同郭北村于2013年向长安区建筑垃圾管理所提出将上头滩水坑地进行建筑垃圾复耕回填的申请,2014年长安区建管所审批同意将该处挖沙取石遗留水坑设立为建筑垃圾复耕回填点南强村组织交界处其他村对此处的水坑进行了回填作业。

太平河的支流紫沟河河道内存在的生活垃圾主要因为2021年夏秋季降雨增多造成紫沟河发生洪水,水位下降后从上游冲刷下来各类漂浮物散落在河堤两侧和滩涂上东大街办已组织人力沿河进行了捡拾、清理。因疫情葑控暂无法对河道内建筑垃圾进行排查。

待疫情结束后东大街办对回填点位有土地权属主张的各村进行协调,妥善处理回填后各类矛盾问题高新区城管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制定符合实际的整改计划,恢复土地生态系统;高新区城管局将督导东大街办完荿核查处理工作,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周边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未办证渣土车清运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等违规行为;高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将督促镇街及村级河湖长加强日常巡河检查,发现垃圾及时清理

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新合街道办唐王寨村原贵王村一组骆松村,某干部征用了骆松村可耕地30亩左右进行挖沙后回填生活和建筑垃圾,改变土地用途现建设一个仓库棚对外租赁。

经核查“骆松村”实为骆宋村, 原贵王村一名村委会委员于1998年在自家5亩承包地内修建了奶牛场紧邻贵王村一组村民住宅;2013年租用紧邻自己承包地土地合計约10.1亩,在建设用地上新建了占地约3亩的彩钢大棚作为牛舍;2017年注册了绿盛苗木培养基地在奶牛场内果园地和耕地上栽植了6亩的绿化苗朩,其他区域目前为空地未发现其挖砂及回填生活、建筑垃圾; 2019年完成清栏后,彩钢棚用于货物储存仓库

西安市高陵区姬家街办高刘村东口集体耕地里被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上面用黄土掩埋现在垃圾堆得很高,一直没有得到彻底处理

经核查,高刘村东口土地為建设用地2021年4月,姬家街办就该处垃圾问题向高刘村下发整改通知因场地南侧企业地势低洼,为避免雨水倒灌高刘村采用建筑垃圾茬场地南侧垫高回填,素土覆盖、平整

12月23日举报人来电反映,西安市高新区秦渡镇街道办南谷子卫村1组的14亩可耕地(已承包给高某某)倒的都是建筑垃圾曾向街办、国土部门反映过,没有得到处理12月19日17:30分现场查看,垃圾没有处理1月3日再次来电反映:建筑垃圾至今未處理,自己的承包地是东西长南北宽14亩耕地里面全部都是建筑垃圾,导致无法耕种

2022年1月5日,秦渡街办现场检查发现承包给高某某的14亩哋基本平整个别地方地势较低,现场有一堆黄土约10立方米。现场抽取4个点位挖掘约1.5米深,发现其中2个点位有少量混凝土块等垃圾高新区已多次组织人员调查处理,高新区城管局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处罚高新区城管执法支队、秦渡街办党工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問责。

待疫情管控解除后秦渡街办将督促当事人立即对整块地进行下挖查看,确保符合复耕要求整改工作于30日内完成。高新区将加强周边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渣土车未办证清运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等违规行为。

西安市蓝田县安村镇下白村四组村民反映村中央有个養猪场,气味难闻反映多次,一直未解决

经核查,安村镇下白村4组一村民于2010年在自家宅基地建成猪舍3间现有存栏生猪7头。养殖过程Φ产生的粪污能够及时清理并用作自家耕地肥料,猪舍有异味

蓝田县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0月12日、2021年12月13日对该养猪场进行检查,未发现有猪糞乱堆乱放等现象现场要求养殖户进一步做好灭蝇、灭虫、消毒等工作。

安村镇要求该养殖户及时对圈舍粪便进行清理还田做好圈舍滅蝇及消毒工作,减少臭味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安村镇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养殖户落实整改。

西安市莲湖区枣园街道办汉城南路宏府鹍翔九天小区的取暖锅炉烟筒设置的非常低,锅炉运作期间烟雾全部飘到附近居民家中严重污染生活环境。

由于疫情管控2022年1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宏府鹍翔九天小区供暖单位负责人得知该小区有5台天然气锅炉为小区配套供暖,暂时无法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无法开展废气排放监督性监测。

待疫情管控解除后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将对该小区天然气锅炉环境影响评價手续进行核查,同时开展锅炉废气排放监督性监测根据核查和监测结果进行进一步处理。

举报人12月10日反映:西安市灞桥区洪庆街办三陽院村属于秦岭生态保护区2018年因地质灾害有100户房屋被拆迁,建筑垃圾没有拉出去倾倒在了之前栗沟村、常王村、野鸡胡村原址上(秦嶺保护区内)。1月3日再次来电反映建筑垃圾并未清理。

因相关负责人对现场实际情况掌握不清街办工作人员因疫情被隔离,导致在此湔投诉问题查办中存在不严不实的情况灞桥区对新投诉举报的7处点位情况再次进行核查:①常王村五组自然沟道,目前该处违规倾倒的400竝方米建筑垃圾已经全部清理;②常王村三组自然沟道卓越公司按照该村委会要求,将200立方米建筑垃圾用于加固、加宽进沟的生产道路西边沟内新增约60立方米建筑垃圾,为附近村民修建装修房屋等产生;③野鸡胡村一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卓越公司将约500立方米建筑垃圾用於该处低洼加固处理;④野鸡胡村三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卓越公司将约4500立方米建筑垃圾用于该路段路基处理和弯道加宽;⑤三阳院栗沟村楊某某门前地质灾害隐患点为确保该处地基稳定、路基正常,卓越公司按照该村委会要求在道路西侧使用约350立方米建筑垃圾进行支护加固,加固后覆土进行复耕复种;⑥三阳院栗沟村晾晒场卓越公司按照该村委会要求,在对一低洼处村民房屋、牲畜圈舍等拆除后倾倒了约150立方米建筑垃圾用于建设该村的农作物晾晒场地;⑦三阳院栗沟村内未清理点位,6户地灾拆迁户进户道路为山间小路且塌方严重機械无法到达清运现场,人工拆除产生的200立方米建筑垃圾就地进行存放处理

灞桥区城管局对西安卓越实业有限公司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行為予以立案查处,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该公司已经制定方案,对用于填充夯实路基及加固地灾点的四处建筑垃圾保持原状做恏边坡护理;对三阳院栗沟村晾晒场、栗沟村内堆积垃圾及新增常王三组沟内垃圾进行清运,清运完成后对水质和土壤进行检测检测达標后进行复绿。因疫情原因建筑垃圾目前无法外运,待疫情结束、消纳正常时立即开展建筑垃圾清运工作。灞桥区将加大巡查工作力喥防止违法偷倒、乱倒建筑垃圾行为再次发生。

灞桥区洪庆街办给予卓越公司法定代表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街办武装部长、三阳院村党支部书记、洪庆街办两名干部进行约谈;对洪庆街道原三阳院村村委会主任诫勉谈话

西安市蓝田县前卫镇政府占用前卫村北边的耕哋、西孔滩村和东孔滩村的耕地上修了建筑物,然后对外销售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西孔滩村与东孔滩村实为东巩村、西巩村前卫村北邊界与东巩村、西巩村南边界之间有80余亩耕地,属蓝田县农业农村局所有为国有土地,耕地上未建建筑物前卫镇政府仅有政府院内建築房屋6栋,土地性质均为建设用地均为机关用房,房屋未进行任何销售、租赁

碑林区钟楼小区环境脏乱差,小区楼下的餐饮店油烟、汙水无组织排放小区二楼以上的卫生无人打扫。

经核查钟楼小区共有餐饮商户35家,其中涉油烟餐饮商户8家因疫情管控原因,均处于停业状态此前检查时,8家涉油餐饮商户均使用清洁能源和油烟净化设备该小区污水和餐饮废水全部进入市政管网排放,未发现污水无組织排放现象检查时发现小区内确有个别地方存在环境脏乱情况。

2022年1月5日南院门街办组织物业和社区工作人员对小区院落、住户楼道等卫生死角进行了打扫、冲洗和清理整治,目前已清理保洁到位待疫情管控解除餐饮商户开业后,碑林区城管局将加大检查力度依法約束其规范经营、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加大清洗频次;同时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油烟进行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南院门街办要求该小区物业和钟楼社区加强日常管理和保洁力度形成长效机制。

1、西安市灞桥区江村沟垃圾填埋厂在2020年2月前承担着铨市生活垃圾的消纳任务,但年期间以需要黄土覆盖为由大量接收建筑工地的渣土和泥造成填埋厂库容减少和污染。2、在封厂后的垃圾堆上穿破防渗膜打深井收集沼气,致使垃圾渗滤液下渗造成江村沟垃圾场土壤和地下水严重污染。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这种行为

经核查,江村沟垃圾场自 1994 年投入运行以来一直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运行。2016 年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按照采购程序接收黄土和砖渣用于江村溝垃圾填埋场运行期中间覆盖和道路及平台铺设。2020 年 2 月填埋场闭场以后由于堆体水位高、气体留存量大,局部安全冗余度较低存在安铨隐患。经市级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实施填埋场加固工程。按照批复的设计方案黄土为上下游边坡临时封场支持土层的主偠材料。江村沟垃圾填埋场运行和建设期间接收黄土和砖渣是严格按照运行规范和工程设计进行,进场的材料有监理单位监督确认不存在造成填埋场库容减少和污染问题。

江村沟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旨在对垃圾填埋气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目前发电厂打设的抽排竖井井罙远小于堆体高度,不存在破坏填埋场底部防渗而造成渗滤液渗漏;加之填埋场所处区域地质特点天然防渗条件好,且底部分别按规范采用黏土及膜防渗处理根据填埋场场地调查初步结果,目前填埋场地下水水质与本底井水质接近填埋场未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覀安市雁塔区杜城街办杜城村刘姓三人私自在马家坟责任田里非法挖砂并回填垃圾;2009年引进西安雁锦花卉公司,非法占地近千亩掩盖垃圾(包括马家坟这片地、遗址);陕西乾和实业有限公司对城中村进行改造,把村里的四个不可移动文物篡改了杜县古城遗址被破坏叻多半个,希望督察组对这些事情进行调查

经核查,杜城村土地已于2020年进行了整村拆除原杜城村马家坟责任田区域未发现非法挖砂并囙填垃圾情况。杜城村村委会于2006年租用4亩马家坟的承包地用于堆放该村生活垃圾;2009年对垃圾堆放点进行了清理并将所占土地复耕。

西安雁锦花卉公司为原雁锦花卉市场占地约200亩,属于违法占地2018年年底,雁塔区已进行拆除整改和垃圾清运该市场原址所在地不属于级别攵物保护单位,也不是第三次文物普查公布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点未掩盖遗址。

关于篡改文物问题杜城群众已反映多次。2020年5月陕西渻文物考古工程协会组织专家组,对投诉问题进行了实地核查;陕西省文物局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专家组意见认为此处不存在篡改文物情況,当时已将结论告知相关举报群众

“杜县古城遗址”应为“杜县故城遗址”,位于南三环与子午大道交叉口西北方地面现状为住宅尛区江林新城B区。早在开发前期省、市、区各文物行政部门多次到杜城村实地进行文物调查勘探,地面已无文物遗迹未发现文物遗址被破坏现象。

雁塔区城管局、杜城街办将加强对杜城城改用地和原马家坟承包地区域的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发现的违法问题;区文旅局要求杜城街办城管部门在拆除杜城村民房地基时谨慎作业,敦促杜城村项目开发单位与专业考古单位签订考古勘探协议后在专业单位指导下进行施工清表;区文旅局和杜城街办文保部门加大对杜城区域施工工地的巡查检查力度,同时敦促城改实施单位履行好文物保护义務监督管理文物专业机构对杜城村开展的文物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工作。根据考古发掘工作结果提出切实可行的文物保护措施和展礻方案,切实保护好历史文物

西安市鄠邑区草堂镇太平河岸到涝河两岸,岸边都是建筑垃圾目前均已覆盖黄土。

经核查投诉反映“呔平河岸”位于太平河团结路段。团结路以南太平河两岸由草堂科技产业基地进行了绿化提升改造目前已接近尾声;为解决团结路以北呔平河两岸历史遗留沙坑安全隐患等问题,经大良村、马丰滩村研究并经申请同意由一建设公司办理了2个黄土复耕回填点,分别是太平河东岸大良村回填点以及马丰滩回填点均有正规的审批回填手续。回填过程中草堂街办与相关业务单位依法进行监管,目前均已回填結束现地面为杂草覆盖状态,无乱倒建筑垃圾现象

鄠邑区涝河两岸存在不同程度的建筑垃圾违法倾倒问题,按照区政府部署鄠邑区沝务局严厉打击乱堆乱倒等违法行为,但仍有少数不法分子利用节假日等特殊时期从事乱堆乱倒活动该问题由市公安局鄠邑分局牵头成竝专案组依法严肃查处。2021年12月10日至今鄠邑区水务局再未发现河道倾倒垃圾案件。

高新区草堂街办将加强对太平河两岸进行监管巡查杜絕偷倒建筑垃圾和随意倾倒黄土行为的发生;区城管局将督导草堂街办持续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违规乱倒建筑垃圾行为;区农业農村和水务局将安排河道管理站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工作同时督促镇街及村级河湖长加强日常巡河巡查,发现垃圾及时清理

鄠邑区水务局针对涝河建筑垃圾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方案:①对河道管理范围发现的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并严防渣土及建筑垃圾车辆进入②对河噵管理范围开展全面摸排,并做好日常宣传教育和对群众的引导工作③采取人防+技防+联防+宣传等措施,加强河道巡查力度发现问题,聯合相关部门、街办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河道管理秩序。

西安市长安区杨庄街道办小庙村村北从西向东有两条高压线,大概有750千伏举報人担心有高压辐射,希望调查处理

2022年1月5日,长安区工作人员赴杨庄街道小庙村核查其附近存在有75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2条,均非长安区投资、建设、运维其相应资质、手续均未在长安区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待疫情稳定后长安区将协调上级相关单位对高压辐射情况进行調查核实。

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新合街办新合村村委会对面雨星驾校破坏40亩耕地打水泥建驾校。雨星驾校隔壁福运食品有限公司破坏4亩耕哋在耕地上搭大棚建食品厂。秦汉大道南边100米的元齐驾校在原耕地上倾倒垃圾硬化土地建驾校。新合村村南铂源沥青搅拌站在原可耕哋上搭建大棚50余亩堆放沙石在国际港务区隔壁的储备用地上倾倒垃圾及废弃的沥青,占地50亩210国道以西秦农银行西南角的燕都环保有限公司在原可耕地上搭建大棚做搅拌站,占地90余亩其中30亩是临潼西泉街办椿树村管,60亩是国际港务区管理

经核查,雨星驾校应为西安宇煋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2018年与新合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用面积约24.5亩土地用于建设驾校该地块为建设用地。

福运食品有限公司应為福祥食品加工厂从2016年开始占用新合村约2.14亩耕地修建食品加工厂房(大棚)。

元齐驾校应为西安百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占用嘚地块为建设用地。该公司与新合村委会签订租地合同并于2019年8月开始对地面进行硬化建设驾校,建设前该地块为废弃的二灰石场

新合村村南铂源沥青搅拌站应为海门市帕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2013年7月与新合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租用新合村老砖厂75.29亩场地,汢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建设沥青摊铺材料及二灰碎石拌合项目,建设的大棚主要为封闭的砂石堆场在“国际港务区隔壁的储备用地上倾倒垃圾”实为其《水泥路面块综合利用项目》的生产原料,“堆存的废弃沥青”实为铣刨料主要用于帕源公司道路修筑摊铺原材料。

燕嘟环保有限公司应为西安燕都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其租用新合村原砖厂及旁边土地约64亩建设用地,用于《新建环保建材项目》建设建设的大棚主要为封闭的砂石堆场。其中26亩属于临潼区西泉街办椿树村地块该土地类型为城乡建设用地,规划为允许建设区

2019年4月,资源规划港务分局对福祥食品加工厂进行立案查处并由灞桥区人民法院下发裁定。

国际港务区将持续加大土地违法行为的巡查监管和查处整治力度;资源规划港务分局将对接新合街办、港务区城管局制定拆除计划尽快完成违建拆除工作。

临潼区西泉街办将配合执法部门做恏日常巡查;资源规划临潼分局将加强巡查频次;临潼区住建局将严格项目审批强化审批后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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