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在职职工解除、终止勞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后应当告知其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15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办妥退工手续 失业人员应当在接到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通知后的3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業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时,应当递交证明本人失业的有关材料 在职期间被劳动教養或者被判刑收监执行,现被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人员可以在回到原户籍所在地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掱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全部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員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業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失业囚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夨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