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环卫工,原事业单位和我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了,又让我们和现在私企签仃合同了,请问我能向原单位提出:

武汉万名环卫工同工异酬 歧视后是体制之痛_职业生涯_财经纵横_新浪网
武汉万名环卫工同工异酬 歧视后是体制之痛
.cn 日&06:10 中国青年报
  8月2日,下午3时,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一位清洁工指着一辆运垃圾车边穿同样橙色衣服的两个同事说:“左边的是临时工,右边的是正式工,他们每天干一样的活,可临时工每月拿400多元,正式工每月拿1000多元。”
  这样的“身份歧视”,老工人童康健已经经历了24年。
  武汉近万环卫工遭遇“身份歧视”
  “从1981年进单位到现在,我干了24年清洁工,可还是个临时工。”54岁的老工人童康健,是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局一元环卫所的一名清洁工,是所里屈指可数的“老资格”。
  名分上的差异在工资待遇上实实在在地体现了出来。“工资加上各项福利津贴,满打满算520。”童师傅介绍说,“可是正式工就不一样了,每月有1200元~1500元。2003年的年终福利,正式工拿700元,临时工只有三四百元,分米分油,临时工是正式工的一半,就连加班工资临时工也只能拿到正式工的一半。”
  而在一元环卫所的“临时工”中,童师傅是收入最高的,有的临时工只有300多元。而根据武汉市出台的《最低工资规定》,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为400元。
  车站路环卫所两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临时工”告诉记者,她们也干了一二十年了,至今每月工资390元。他们没签过任何合同,几乎不敢想退休金,更别提给上社会保险了。
  据了解,一元环卫所现有160多名职工,按照有无事业编制分为正式工和临时工两种身份,临时工约有一半。整个武汉市环卫工人的人员编制多年未变,1.5万多名环卫工人中,临时工近9000人。
  而根据国务院1989年第41号令:临时工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下,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事实上环卫所90%以上的农民工均连续干了数年。
  一张废报纸引起诉讼
  来自湖北省黄梅县的涂中秋也是一元环卫所的临时工,1990年就进单位,至今有10多年。1995年,涂中秋曾和一元所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合同上并未标明期限,并且后来单位也一直没有组织续签。和许多“临时工”一样,涂中秋也对自己的身份和待遇心存疑惑。
  2003年元月,涂中秋在清运垃圾时捡到一份废报纸,看到了一篇名为《国务院为民工撑“保护伞”》,几天后又看到《打工仔与老板对簿公堂》的文章,反映个体老板没给工人办社会保险输了官司。
  拿着报纸找领导,领导很不以为然。于是,15个临时工联名向江岸区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但得到的答复是:环卫所是事业单位,不归他们管。
  另一名临时工李少平的弟弟李宜才,认为环卫所的做法是违法的,自告奋勇义务当大家的代理人。这些临时工中签了合同的涂中秋等5人委托李宜才申请仲裁。在申请书中,他们认为:环卫所不给合同工办理社会保险、跟正式工差别待遇等做法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条款,要求同环卫所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作以来的经济补偿、加班工资等。
  2003年3月,江岸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达仲裁裁决书,裁定环卫所支付5位工人2003年春节加班工资(3天),补办五人2002年5月至2003年2月的养老保险。2003年之前十几年的加班工资,仲裁委以“超过时效”驳回;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据《劳动法》“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驳回了5位申诉人对环卫所支付补偿金的请求。
  工人们对此不服,从《劳动法》中找到依据:“因用人单位原因,迫使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应支付劳动报酬”。他们转而向法院起诉。
  然而,经过武汉市江岸区法院的初审和市中级法院的二审,判决结果与仲裁裁决大同小异。支付长期以来的加班工资同样没有被支持,其理由是“不能提供多年间加班的证据”。至于补足同工不同酬的差额,法院认为既超过时效,又没有证据证实,也不支持。
  维权失败后的疑问
  面对法院判决,原告当事人感到很失望。代理人李宜才则认为,法院部分判决违背了相关法律规定。他认为,劳动时效的起算点应是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2003年元月,而不是侵权时,所以没过时效。至于“证据”,他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劳动者的工资、加班时间这些证据应该由用人单位提供”。而对法院认定原告主动中断就业不能获取经济补偿金,李宜才说:“法律条文中的‘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是指劳动者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先决条件是劳资双方没有发生争议,用人单位没有违法过错为前提。而本案中环卫所明显违背《劳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解释条款。”
  终审判决后,李宜才曾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但都没有结果。“事实上,环卫所的侵权行为至今仍在继续。”李宜才说。
  而涂中秋等5位上诉临时工从2003年3月起已经离开环卫所,另谋生路。
  歧视背后的体制之痛
  武汉市江岸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两年多来,他们已发生农民工用工争议、诉讼10起,其中经一裁两审就有4起,局里为此出庭应诉20多次。类似的劳动争议还有不断增加的趋势。
  他解释,环卫工中的同工不同酬问题确实存在,现象背后是体制之痛。
  首先是由于事业单位体制上的原因,各环卫所职工工资的确定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所谓的“固定工”,这类人员是经过人事局办理事业单位用工手续的,工资都是经过人事局审核的,实行的是事业单位结构工资,受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指导。
  另外,由于工作量大和经费不足,各所还使用许多所谓的“临时工”,其中农民工占多数。由于事业单位用人编制限制,这部分人不能办理事业单位正式用工手续,他们的工资由国家最低工资标准指导,视各所经济状况,由双方协商而定,所谓的同工不同酬的情况也由此而来。这种情况在全市范围普遍存在,也不可避免。
  其中最现实的是,环卫经费严重不足。他给记者算了笔经济账:目前,江岸区环卫事业经费仍然是1997年核定的基数,而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环卫作业道路面积已由1997年的263万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503万平方米,按每人平均清扫4000平方米计算,就需要增加600名清洁工人。与此同时,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延长,这至少又需要增加360名清洁工人。另外,按节假日换休系数核算,需增加326名清洁工人。以上3项共需增加清洁工人1286名,按2003年事业单位临时工平均工资7200元核算,每年需要增加经费926万元。
  财政缺口大,居民生活垃圾服务费征收也十分困难。这笔每户居民每月仅5元的卫生费靠环卫所职工一家一户地上门征收,收费率50%左右。而且环卫职工因收费而遭骂挨打的情况屡屡发生,更加剧了环卫所的经济困难。
  该负责人说,“由于经费严重不足,环卫所职工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很难提高,职工加班工资得不到保障,各环卫所对此也深感无能为力”。
  环卫所也想给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但由于经费问题和进社保的门槛过高,使农民工都进社保难度很大。
  以一元环卫所涂中秋、李少平等5人劳动争议案为例,经市中院终审判决,要求一元环卫所为5人补交1998年以来的社保资金。为此我们按照社保部门政策进行了测算,以李少平为例,如果判决支付到位,共需缴费3.5万元(其中补缴费1.2万元,滞纳金2.3万元),5人共需17万多元。而这5人所在的一元环卫所一个月的全部收入仅13万元,根本没有执行能力。
  这是5个人的“小账”,再看江岸区城管局全局的“大账”:局里现有1300多名农民工,从现在开始进社保,每人每月单位应付128.92元,一年1547.04元,全局每年共需200多万元,这样一大笔经费是环卫所无力承担的。(实习生 李程 记者 从玉)
  点击此处查询
【】【】【】【
】【】【】
新 闻 查 询
热 点 专 题
 相关链接
&nbsp 03:37:00
&nbsp 11:42:03
&nbsp 11:02:14
&nbsp 06:08:00
&nbsp 15:20:10
&nbsp 10:29:21
&nbsp 03:56:29
&nbsp 10:13:13
 李程 从玉其他文章
 中国青年报其他文章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 :  密码:
电话:010-3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长沙临聘环卫工多“老无所依” 生病自己掏钱请代班_新浪湖南新闻_新浪湖南
长沙临聘环卫工多“老无所依” 生病自己掏钱请代班
中国青年报评论
住在临时搭建的屋棚,每天回家,彭跃进都要穿过那条狭长、堆满杂物的过道。
  一天清扫十多个小时,没有休息日,没有加班费
  9平方米的房子堆满了杂物和废品,放了一张双人床后,两个人站立的空间都显得局促。
  门口处站着笑容满面的彭跃进,身旁的墙上挂着春节她从老家带来的一大块腊肉,上面已有绿色的霉斑。
  3月17日,在长沙最繁华的解放东路附近的二里牌社区,沿着一家五星级酒店旁的马路走不到200米,在左侧的一个小花园边,中国青年报记者看到,6间房子里住着5位芙蓉区环卫局的临聘环卫工人。其中有几位因春节前后被环卫局辞退而走上了诉讼之路。
  彭跃进是其中之一。
  今年55岁的彭是湖南省汨罗市人。2006年,她丈夫来到长沙做环卫工,一年后,彭也跟着几位同乡到了长沙。“开始我们4个人花600元租了个房子,后来因为附近居民嫌弃运垃圾的车子太臭,撵(我们)走了”。
  2007年起,彭和另外两人在长沙市中心区域的五一路、朝阳路等地担负起一段路面的清扫任务。每天5点开始清扫路面,直到中午才能回家。每个月能拿到800元的工资。
  “工资太低了,干一个单班每月工资才千元,根本就不够一个人花销。”彭说,2009年后,彭负责的路面越来越多,为了多挣点钱,她选择干长白班(早上5点到12点,下午1点到6点)。为确保数百米路面一天都保持清洁,她反复打扫,腿关节常常疼痛难忍。
  “(这里)人流量大,刚刚扫完稍等下就有纸屑、树叶,抓到了就要扣钱。”彭跃进说,她和丈夫没有选择的余地:老家的地早就荒了,不多挣钱今后怎么活?
  如此大的工作量,每月工资也不到两千元。“没休息日,有时市里举行大活动或领导来检查,就要加班,也没有一分钱的加班费。”
  2013年七八月间,湖南高温达40摄氏度,彭所在的环卫局首次发了50元的高温津贴,这让数千环卫工人欣喜不已。但彭后来听律师说,省里的规定是暑季高温补贴应发三个月,每月150元。
  2014年春节前,彭因年满55岁被长沙市芙蓉区环卫局辞退。此前不久,彭的丈夫也因同样原因被辞退。夫妻俩这才意识到,那间堆满废品、臭气熏天的小屋,他们待的时间也屈指可数了。
  彭和丈夫犹豫再三,终于走进了离家300米外的湖南一律师事务所。
  绝大多数临聘环卫工生了病得自己掏钱请人代班
  每接待一位找上门来的环卫工人,律师刘丹阳就觉得心里发堵:“他们的劳动每个人都能看到,但却是最不受劳动法保护的群体。”
  在她眼中,彭跃进是长沙众多环卫工的一个缩影。据她了解,彭所在的长沙市芙蓉区环卫局的数千名环卫工人中,绝大部分是临时工。这些临时工没有假期,没有加班费,每天起早贪黑,甚至有时要冒生命危险,大部分却没有一纸劳动合同作为保障。
  刘丹阳是湖南律师协会公益委的成员之一,曾起诉电信运营商“流量清零”。在2013年八九月间,公益委联合了12位律师组成调查小组,把目光聚焦到了“马路天使”身上。
  对长沙市的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共五个城区(未包括新设立的望城区)123位环卫工人的走访调查中,律师们发现绝大多数环卫工缺乏基本劳动保障:46%的人一年365天都上班。82%的人没有享受过元旦、春节等法定节日的休假待遇。94%的人如患病,需由自己请人代班,并向他人支付代班工资。“有一名环卫工人反映,2009年,她因肿瘤切除左侧乳房,单位都未安排休息,治疗期间她不得已全部请人代班。”
  刘丹阳称,环卫工人最关心的问题是社保。“譬如,调查中85%的人表示愿意参加社保,但长沙没有一个区为环卫工人买社保。”刘丹阳说,大部分来长沙从事环卫工作的,都是因为农村收入差、自身学历低等原因,从农村流入城市;其中半数以上的人从事环卫工作的年限为3~10年。
  律师的调查显示,长沙市环卫工人一直处于低工资收入水平:月工资1200元以下的,约占11%,月工资元之间的,占被调查人数的81%。
  由于大部分来长沙做环卫工作的人年龄多在40~50岁之间,一旦到了年龄被辞退,又没有购买社保,很多人的处境堪忧。
  正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李双林用“心酸”一词描述当前的生活状态――在为长沙市芙蓉区环卫部门工作20多年后,日,她过55周岁生日的当天,被环卫局辞退,仅给予了200元/年的补偿了事。
  而李曾是长沙市芙蓉区环卫部门树立的一面旗帜。由于工作表现出色,芙蓉区人民政府分别在2010年、2011年授予“李双林先进工作者”、“芙蓉环卫先进个人”的称号。
  “从1990年9月起从事环卫工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平均每天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全年无休,直到2011年才开始每月可休息两天,且这两天也要自己出钱请人代班才能休息。”李说,特别是在长沙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她常常工作到凌晨1点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因马路中间的栏杆上污痕难以洗尽,工人们常用硫酸擦拭,她的裤子被烧破、手被烧伤了,都没有一句怨言。
  李双林称,虽然单位一直没有为自己办理社会保险,但她总想着自己勤奋工作,成绩突出,单位一定会考虑并妥善解决,没想到现实却如此悲凉。
  日,她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年休假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总计816407元。
  湖南六成环卫工没劳动合同护身
  律师的调查报告指出,在劳动合同权方面,被调查的人中,有27%的人从未签订过劳动合同,有62%的人签订过劳动合同。可实际上,很多环卫工人都不知道合同中究竟有啥内容。
  彭跃进回忆,当时局里要求签订合同时,只让他们在最后一页签字并摁上手印,“前面的几页不让看,合同也不给我们一份”。
  刘丹阳指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一切权益的前提,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诉诸仲裁机关、人民法院解决纠纷时常会因为缺乏依据而败诉。
  更多环卫工人的遭遇比彭跃进更为悲凉。湖南省总工会2013年12月的问卷调查显示,湖南省各城区环卫局(中心)、环卫所共有职工66262人,临时工占81.9%,直接承担保洁、维护管理任务的道路清扫面积约25298万平方米。从聘用环卫工人的身份来看,有正式环卫工人(本单位聘用或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外固定职工和临时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3种方式。其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环卫临时工占总人数的80%以上。
  该调查指出,环卫工人的社会保障缺失较为严重。湖南省各地60.4%的环卫工人没有购买任何保险。究其原因:一是政府财政拨款只能满足编制内职工的社保,没钱为编外人员缴纳社保;二是一线环卫工人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年龄老化,有很多工人来应聘时就接近退休年龄,按规定不能办理养老保险;另一部分人因缴费年限较短自己要补缴数万元,没有能力缴。
  工会人士在调查中还发现,由于常年租住在城市中,有相当一部分临时工没有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这部分人抗风险能力极弱。
  据悉,这一调查抽取的样本高达9500多份。
  湖南省总工会副巡视员田良玉说,他们还到一些地市作了详细了解,发现湖南6万多人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往往超出额定任务量很多。《湖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标准》规定的劳动定额标准是每人每天平方米,“实际上往往在5000到1万以上。”田良玉说,“一些人(累得)走路都打瞌睡,肯定不安全。”
  他指出,环卫临时工待遇低,月薪1500元以下的占92%,很多县里的环卫工人收入多在千元以下,加之工作环境危险大,2012年全省发生意外的1200多人,20名环卫工人死亡。2013年仅衡阳县就有20多人伤亡。由于环卫行业属于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机械化程度低。垃圾“清扫―清运―转运―处理”4个环节,职业危害程度越来越高,造血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妇科系统等患重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收入低身体多病、又没有社保医保,一旦到龄被辞退,多数环卫工人的生存立刻成了难题,他们心里很恐惧。”刘丹阳说,这是今年以来,很多环卫工人纷纷走进律师楼的原因。
  有条件的区没有给临聘环卫工上养老险原因之一是,市里担心给全局工作带来不稳定
  面对临聘环卫工人的接连仲裁之诉,长沙市芙蓉区环卫局的解释却是另有苦衷。
  芙蓉区环卫局党委书记梁卫告诉记者,2014年春节前,该局有1666名临聘职工,现在1700多人。环卫局是事业单位,原来有编制的约600人。近10年来这些人中一些待岗或转业,现在上班的大概200多人。由于城市扩张,原有的队伍不能满足需要,只能临聘环卫工,门槛也很低。“40~50岁的,拿得动扫把的都可以来。”最开始临聘人员每月工资600~800元,正式工2000元。
  他说,正式员工绝大部分都在管理岗位上。临聘环卫工工作根据人流密集、污染条件划工作面积,人流量大的1500平米,少的5000平方米左右,清扫工作6个半至7个小时一个班,1200元工资+300元绩效。考虑上两个班,职工体力吃不消,他们设定两天三班制度,大部分临聘环卫工每月收入高于1600元。
  “雇佣一个临时工,包括工伤、意外险在内,一年要3万元。”梁卫称,芙蓉区财政2011年大幅度增加了对环卫工作的投入,达到了7500万元,今年可能会追加。这些经费中刚性支出的有35万吨垃圾的转运,100多台机械的运作,两项超过2000万元。虽然长沙市去年取消了垃圾处理费,将其涵盖到了自来水收费中,每年按规定环卫部门可以从中收取1500万元。但实际上,这些费用是优先用于弥补城市管理工作费用不足的,给各个区环卫部门只有象征性的一点补助。
  梁卫承认,曾经给部分临聘环卫工签订了合同,后来又没有继续推行,原因是《劳动法》规定要签订合同,但签了合同又没有给临聘环卫工买保险,“这样既理亏,又违法,所以没有搞了。”
  他说,芙蓉区经济条件较好,区里倒是很重视,早在3年前就做了预算,核心问题就是解决养老保险。按照今年的基数算,单位(环卫局)每年需负担1510万元,环卫工个人部分要扣去250元/月,由此产生了两个新问题:农村来的临聘环卫工考虑眼前利益,有些人不愿意买社保;另一个问题是,芙蓉区愿意推动,但是全市步调不一,市里担心给全局工作带来不稳定。
  芙蓉区人社局副局长王伟京说,该区对环卫工人的状况比较重视,在全市最早帮环卫工人办理了工伤保险,2011年启动社保的准备工作。考虑到全市的统一安排暂时没有推行。但这一问题在去年有重大突破,日,长沙市政府召开了专门会议,明确环卫工人参加“五险”,时间表也有了。
  当记者问到以前辞退的临聘环卫工将如何对待时王伟京回复称,我们在等政策。(洪克非 文并摄)
长沙最正宗法式甜点
探店:喜欢:评论:
驻扎星城岳阳老牌虾尾
探店:喜欢:评论:
深巷人气火爆飘香卤猪脚
探店:喜欢:评论:
var QrcodeMediaDataPV = ".cn/click?type=nonstd&t=REowMDAwMDA3OQ%3D%3D" //湖南您所在的位置:
& 滚动新闻 & 正文
劳动合同法草案征得意见披露:合同短试用长成焦点
日08:08  
  自3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以来,各界群众纷纷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和来信提出意见和建议。截至3月27日上午8时,共收到意见4769件。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言人27日向媒体披露的。
  据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介绍,这些意见涉及劳动合同法草案的主要条款,对一些条款既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更多的是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见与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 | ?推广 |
  一、草案应扩大适用范围,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员、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灵活就业的从业人员等纳入调整范围。另外,有的建议引入“雇主”、“雇员”的概念,这样既可以把个人用工纳入调整范围,也可以把董事长、总经理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排除在本法调整范围之外。
  二、草案应禁止用人单位利用企业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特别是应严格限制利用企业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草案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往往会成为用人单位开除员工的借口。应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合法,明确什么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应当对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作出针对性的规定。现在许多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都呈现出短期化趋势,一年一签的做法很普遍,有的意见反映甚至有一年签四次合同的现象。法律应对这种情况作出针对性规定,否则将会导致劳动合同短期行为的合法化,严重损害劳动者的长期利益。有的建议增加规定,劳动者连续在一个单位工作超过十年,或者还有不到十年就要退休的,原则上不应该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可以保护下岗再就业的“40、50”人员的劳动权益。有的建议明确规定,同一单位同一岗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连续签订两次,再续签的时候就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是众多劳动者关注的焦点。很多意见提出,法律应当明确工资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计算方法,明确工资就是工资性收入,杜绝劳动合同中只签最低工资。现在很多企业基本月工资非常低,有的企业答应给月工资二三千元,而签劳动合同时只写几百元,往往到年底才按业绩或工作量以奖金或提成方式发放剩余的劳动报酬。这样企业可以少给职工交保险,而且如果按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劳动者就要吃大亏。
  五、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提出不同意见。草案第39条规定了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与标准,许多意见表示,这一条规定得好,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有的意见认为终止劳动合同还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合理,劳动合同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就终止了,用人单位可以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劳动合同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现在企业的用工形式非常多,不同用工之间收入差别很大。有群众来信反映其所在单位有国营工、集体工、国营合同工、集体合同工、临时工、临时代办工等等,不同的身份,工资和福利待遇差别非常大,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严重,劳动合同法应当解决这个问题。
  七、有的建议缩短试用期、明确试用期待遇和解除条件。目前关于试用期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试用期过长。二是试用期工资待遇太低。三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随意解除合同。有些单位在试用期间走马灯式地更换试用工。许多意见提出应该对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随意解除合同的行为加以限制。
  李援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与有关部门一起认真研究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希望在以后征求意见的时间里各方面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使制定的劳动合同法更符合实际,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袁祥)
  相关链接:
  [劳动合同法草案]百姓关注的八大热点
  劳动合同法草案已征得意见4769件|意见简报 评
  [职场]北京职工年薪首超三万
  劳动合同法草案 听百姓声音
  开门立法 盼劳动合同法能成护身符
  劳动合同法草案的亮点和缺陷
  劳动合同法草案公布并征求意见
更多关于“”的新闻
( 16:54:00)
( 00:00:00)
( 03:45:00)
( 00:31:00)
( 13:24:00)
( 09:18:00)
( 02:16:58)
腾讯微博:
同时更新资讯所属地
暂无更新,休息一会儿
白羊座(03.21-04.19)
金牛座(04.20-05.20)
双子座(05.21-06.21)
巨蟹座(06.22-07.22)
狮子座(07.23-08.22)
处女座(08.23-09.22)
天秤座(09.23-10.23)
天蝎座(10.24-11.22)
射手座(11.23-12.21)
摩羯座(12.22-01.19)
水瓶座(01.20-02.18)
双鱼座(02.19-03.20)
今日运势:
本日可多参与公众事务,将自己的意见与兴趣结合,提供同好们做参考,让欢乐的气氛添加一些趣味性...
Copyright & 1998 - 2017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招聘排行榜
招聘排行榜
招聘排行榜
招聘排行榜
招聘排行榜
招聘排行榜
招聘排行榜
招聘排行榜
招聘排行榜
招聘排行榜
武汉万名环卫工同工异酬歧视后是体制之痛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一位清洁工指着一辆运垃圾车边穿同样橙色衣服的两个同事说:“左边的是临时工,右边的是正式工,他们每天干一样的活,可临时工每月拿400多元,正式工每月拿1000多元。”  这样的“身份歧视”,老工人童康健已经经历了24年。  武汉近万环卫工遭遇“身份歧视”  “从1981年进单位到现在,我干了24年清洁工,可还是个临时工。”54岁的老工人童康健,是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局一元环卫所的一名清洁工,是所里屈指可数的“老资格”。  名分上的差异在工资待遇上实实在在地体现了出来。“工资加上各项福利津贴,满打满算520。”童师傅介绍说,“可是正式工就不一样了,每月有1200元~1500元。2003年的年终福利,正式工拿700元,临时工只有三四百元,分米分油,临时工是正式工的一半,就连加班工资临时工也只能拿到正式工的一半。”  而在一元环卫所的“临时工”中,童师傅是收入最高的,有的临时工只有300多元。而根据武汉市出台的《最低工资规定》,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为400元。  车站路环卫所两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临时工”告诉记者,她们也干了一二十年了,至今每月工资390元。他们没签过任何合同,几乎不敢想退休金,更别提给上社会保险了。  据了解,一元环卫所现有160多名职工,按照有无事业编制分为正式工和临时工两种身份,临时工约有一半。整个武汉市环卫工人的人员编制多年未变,1.5万多名环卫工人中,临时工近9000人。  而根据国务院1989年第41号令:临时工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下,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事实上环卫所90以上的农民工均连续干了数年。  一张废报纸引起诉讼  来自湖北省黄梅县的涂中秋也是一元环卫所的临时工,1990年就进单位,至今有10多年。1995年,涂中秋曾和一元所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合同上并未标明期限,并且后来单位也一直没有组织续签。和许多“临时工”一样,涂中秋也对自己的身份和待遇心存疑惑。  2003年元月,涂中秋在清运垃圾时捡到一份废报纸,看到了一篇名为《国务院为民工撑“保护伞”》,几天后又看到《打工仔与老板对簿公堂》的文章,反映个体老板没给工人办社会保险输了官司。  拿着报纸找领导,领导很不以为然。于是,15个临时工联名向江岸区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但得到的答复是:环卫所是事业单位,不归他们管。  另一名临时工李少平的弟弟李宜才,认为环卫所的做法是违法的,自告奋勇义务当大家的代理人。这些临时工中签了合同的涂中秋等5人委托李宜才申请仲裁。在申请书中,他们认为:环卫所不给合同工办理社会保险、跟正式工差别待遇等做法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条款,要求同环卫所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作以来的经济补偿、加班工资等。  2003年3月,江岸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达仲裁裁决书,裁定环卫所支付5位工人2003年春节加班工资(3天),补办五人2002年5月至2003年2月的养老保险。2003年之前十几年的加班工资,仲裁委以“超过时效”驳回;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据《劳动法》“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驳回了5位申诉人对环卫所支付补偿金的请求。  工人们对此不服,从《劳动法》中找到依据:“因用人单位原因,迫使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应支付劳动报酬”。他们转而向法院起诉。  然而,经过武汉市江岸区法院的初审和市中级法院的二审,判决结果与仲裁裁决大同小异。支付长期以来的加班工资同样没有被支持,其理由是“不能提供多年间加班的证据”。至于补足同工不同酬的差额,法院认为既超过时效,又没有证据证实,也不支持。  维权失败后的疑问  面对法院判决,原告当事人感到很失望。代理人李宜才则认为,法院部分判决违背了相关法律规定。他认为,劳动时效的起算点应是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2003年元月,而不是侵权时,所以没过时效。至于“证据”,他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劳动者的工资、加班时间这些证据应该由用人单位提供”。而对法院认定原告主动中断就业不能获取经济补偿金,李宜才说:“法律条文中的‘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是指劳动者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先决条件是劳资双方没有发生争议,用人单位没有违法过错为前提。而本案中环卫所明显违背《劳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解释条款。”  终审判决后,李宜才曾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但都没有结果。“事实上,环卫所的侵权行为至今仍在继续。”李宜才说。  而涂中秋等5位上诉临时工从2003年3月起已经离开环卫所,另谋生路。  歧视背后的体制之痛  武汉市江岸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两年多来,他们已发生农民工用工争议、诉讼10起,其中经一裁两审就有4起,局里为此出庭应诉20多次。类似的劳动争议还有不断增加的趋势。  他解释,环卫工中的同工不同酬问题确实存在,现象背后是体制之痛。  首先是由于事业单位体制上的原因,各环卫所职工工资的确定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所谓的“固定工”,这类人员是经过人事局办理事业单位用工手续的,工资都是经过人事局审核的,实行的是事业单位结构工资,受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指导。  另外,由于工作量大和经费不足,各所还使用许多所谓的“临时工”,其中农民工占多数。由于事业单位用人编制限制,这部分人不能办理事业单位正式用工手续,他们的工资由国家最低工资标准指导,视各所经济状况,由双方协商而定,所谓的同工不同酬的情况也由此而来。这种情况在全市范围普遍存在,也不可避免。  其中最现实的是,环卫经费严重不足。他给记者算了笔经济账:目前,江岸区环卫事业经费仍然是1997年核定的基数,而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环卫作业道路面积已由1997年的263万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503万平方米,按每人平均清扫4000平方米计算,就需要增加600名清洁工人。与此同时,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延长,这至少又需要增加360名清洁工人。另外,按节假日换休系数核算,需增加326名清洁工人。以上3项共需增加清洁工人1286名,按2003年事业单位临时工平均工资7200元核算,每年需要增加经费926万元。  财政缺口大,居民生活垃圾服务费征收也十分困难。这笔每户居民每月仅5元的卫生费靠环卫所职工一家一户地上门征收,收费率50左右。而且环卫职工因收费而遭骂挨打的情况屡屡发生,更加剧了环卫所的经济困难。  该负责人说,“由于经费严重不足,环卫所职工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很难提高,职工加班工资得不到保障,各环卫所对此也深感无能为力”。  环卫所也想给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但由于经费问题和进社保的门槛过高,使农民工都进社保难度很大。  以一元环卫所涂中秋、李少平等5人劳动争议案为例,经市中院终审判决,要求一元环卫所为5人补交1998年以来的社保资金。为此我们按照社保部门政策进行了测算,以李少平为例,如果判决支付到位,共需缴费3.5万元(其中补缴费1.2万元,滞纳金2.3万元),5人共需17万多元。而这5人所在的一元环卫所一个月的全部收入仅13万元,根本没有执行能力。  这是5个人的“小账”,再看江岸区城管局全局的“大账”:局里现有1300多名农民工,从现在开始进社保,每人每月单位应付128.92元,一年1547.04元,全局每年共需200多万元,这样一大笔经费是环卫所无力承担的。
电力职位随时知晓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
李先生010-
李女士010-
选择行业火电风电水电核电光伏节能环保电气LED工程电力信息化煤炭
微信公众平台
求职手机版
环保企业招聘:
工程企业招聘:
电气企业招聘:
光伏企业招聘:
火电企业招聘:
核电企业招聘:
Copyright & 北极星电力招聘网版权所有 网站运营:北京火山动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广告总代理:北京瀚鹏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