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和服务商品和税收分类编码表更新失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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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使用商品与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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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23号)精神,已使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的纳税人,应于8月1日前完成开票软件升级,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选择相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  现将辽宁省开展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推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工作情况根据总局工作要求,自7月1日起,我省对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进行升级,并于8月1日前完成(部分7月份未开票企业,将于8月后第一次启动开票软件时自动完成升级)。本次升级将采取服务器自动升级,升级到最新版本开票软件(百旺金赋税控盘:V2.0.; 航天信息金税盘V2.1.20.),系统升级后将实现使用编码功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带有税收编码的增值税发票票面不作调整,票面中不打印税收编码,税收编码随开票信息一并上传税务机关。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升级后,纳税人可在系统中进行商品编码的预先设置,便于开具发票时快捷选择编码。纳税人不得修改目前已有编码,如需在现有商品和服务分类再进行细分,可自行在已有编码基础上增加下一层编码,系统将自动赋码。二、相关操作指南下载方式税控用户请登录服务单位网站(航天信息用户请登录辽宁航天信息有限公司.cn,百旺金赋用户请登录辽宁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cn),下载“新版开票软件如何选择税收分类编码使用手册”或通过微信关注“辽宁航信”或“辽宁百旺”订阅号,观看新增功能培训视频的有关内容介绍进行开票。也可以通过拨打税控服务单位的服务电话(辽宁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为,辽宁航天信息有限公司为)进行咨询。&&&&&&&&&&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2016年6月29日在新版开票软件添加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时提示:“此自定义编码请迁移到税局编码的叶子节点下”
添加的税收编码不可以增加在自己增加的税收编码下,必须增加在软件存在的编码下。当前位置:->->->->
关于使用商品与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郑萃妍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以下简称编码),并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增加了编码相关功能。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纳税人及新办的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2016年5月1日前已使用新系统的纳税人应于2016年8月1日前将开票软件升级后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纳税人及新办的纳税人使用的开票软件已具有编码功能,纳税人可在开票时直接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
&& 二、2016年5月1日前已使用新系统的纳税人要将开票软件升级后开票软件才已具有编码功能,税控服务单位已向使用未具有编码功能开票软件的纳税人推送在线升级通知,请纳税人按升级通知提示在2016年8月1日前在线自动完成开票软件升级。&
  三、纳税人使用编码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四、纳税人可登陆税控服务单位官网(金税盘用户:,税控盘用户:)了解开票软件升级及选择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操作指引或向税控服务单位申请给予辅导、培训。&
  &&&&&&&&&&&&&&&&&&&&&&&&&&&&&&&&&&&&&&&&&&&&&&&&&&&&&&&&&&&&&&&&&&&&&&&&&&&&&&&&&&&&&&&&&& 江门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7月5日&
编辑:郑萃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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