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已久 个人网店被投诉到工商局都要工商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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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开网店要不要工商登记?电子商务法草案这样说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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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开网店要不要工商登记?电子商务法草案综合了各方意见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实习生 曾雅青
  个人开网店要不要工商登记?
  12月19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审的电子商务法草案给出这样规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但是,依法无需取得许可的以个人技能提供劳务、家庭手工业、农产品自产自销以及依照法律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事实上,在草案起草期间,关于个人开网店要不要工商登记,存在颇多争议:有的主张登记,有的主张不需要登记,也有的主张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
  各自主张的理由如何?12月22日,澎湃新闻()获悉, 工商总局电子商务法课题组等认为,自然人网店进行登记有利于加强监管,提升电子商务品质;开展相关调研工作的浙江省人大财经委、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等建议,采取鼓励创业、分类监管的办法,避免给自然人网店经营者增加不必要的负担。综合各方意见,电子商务法起草组提出,要从发展、改革和法治维度进行制度设计。
  登记的理由:与其说是行政权力,不如说是行政服务
  个人网店应当向第三方平台实名登记、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这是工商总局2010年制定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这一规定意味着,个人在第三方平台开网店,若不具备工商登记条件,只需在平台实名登记即可。
  不过,时隔6年之后,工商总局电子商务法课题组认为,这一规定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和条件,包括个人网店在内的市场主体均应进行工商登记。
  课题组称,网络购物的年交易额达到了3.88万亿元,用户达到4.13亿人,不规范的个人网店容易产生销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在产生侵权行为、消费者争议时,常难以查找到涉嫌违法犯罪人。
  由于目前平台认证的方式门槛较低,使得网店经营主体鱼龙混杂,且违法成本低廉,导致假冒伪劣泛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频发,引发的国际知识产权纠纷,拖累了中国电子商务的市场形象。课题组认为,对个人网店工商登记,虽不是解决所有侵权假冒问题的充分条件,却是减少违法行为、改善市场环境的必要手段。
  课题组还指出,信用评价体系是构建网络商品交易的基础,但普遍存在的“刷信用”、“职业差评师”等现象,表明网络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已逐渐显现其局限和缺陷。而政府搭建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信用信息归集经营者名下,更有利于建立公开透明的信用制度。但进行该信用信息归集的前提是政府部门需掌握市场主体信息,工商登记是必要条件。
  课题组表示,在实践中,监管部门对未经登记网店的法定执法手段极其有限,如查无下落或遇店主不配合,调查便无法进行,关店又无手段,只能仰仗第三方平台处理,执法成本高昂而收效甚微。而自然人网店实行工商登记后,执法部门可依据登记信息查找,如查无下落还可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实施相应的信用惩戒措施。
  “登记与其说是一项行政权力,不如说是一项行政服务。”课题组总结道,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既要照顾到个人网店和第三方平台经营者的利益,也要兼顾企业和个体户网店经营者的权益,更不能忽略广大消费者和实体经济经营者的呼声,要求自然人网店进行工商登记是有利的。
  优化的建议:分类监管可减少不必要的负担
  浙江省人大财经委为此进行了专题调研,结果显示,作为全国最大的C2C网络零售平台,淘宝网卖家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已经进行工商登记的企业主体,另一类是未经工商登记的自然人网店。而目前淘宝网经过认证的企业店铺占比不到3%。
  专题调研的数据表明,截至2016年3月,淘宝网(不含天猫)的总体卖家已达1000多万,其中连续6个月有成交且每月成交金额均达到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3万元)的卖家数不足5%,不过其营业额占全网60%以上。政府管理好这不足5%的活跃卖家,就可以实现对全网60%以上交易情况的监管。
  根据行业研究机构的相关报告,截至2015年,阿里巴巴零售平台创造就业机会1500多万。浙江省人大财经委表示,如果简单地要求未达到条件的自然人进行注册登记,将会提高创业创新的门槛,甚至会使这些卖家放弃网店、退出平台,影响创业者的创业热情。据调研情况看,有37%的卖家可能因工商登记而退出平台。
  浙江省人大财经委认为,在电商发展起始阶段,政府更应多采取鼓励的措施加以扶持,对自然人网店以鼓励创业、分类监管为原则,有利于鼓励创业创新。
  因此,浙江人大财经委建议将自然人网店分为三类:一是偶然有成交或长期无成交的非活跃卖家,他们仅需向电商平台提交信息登记;二是对于已达到持续经营的活跃卖家,由电商平台将向其平台提交的信息登记内容报送行政主管部门;三是对于持续经营且成交销售额达到达到一定规模的活跃卖家,可基于其自身需求向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为个体户或注册登记为企业。
  此外,对于具有行业特性需要特定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商品或服务品类,由其专属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但卖家经营信息由平台报送。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同样主张对自然人网店进行分类监管,仅要求具备工商登记条件的自然人进行登记。
  该协会认为,从产业界的实践来看,真正进行营利性活动,进行持续性电子商务经营的自然人只占少部分,如淘宝网真正从事持续经营活动的卖家不足5%,其余为利用其个人技能、个人零散时间经营,偶尔有收入甚至长期无收入的非活跃卖家。如果要求全部进行自然人登记,会将登记负担不合理地加到没有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自然人身上。
  该协会建议,将相关条款规定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商事登记。自然人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应当向交易平台经营者提交其姓名、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怎样应视为具备登记注册条件?该协会表示,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其一,经常性、持续性地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根据现有情况,可以采用连续6个月成交作为判定指标。其二,经营规模达到一定的量,有进行工商登记的必要,营业规模在现阶段可以设置为营业额达到个体工商户增值税的起征点。
  综合考虑:从发展、改革和法治维度进行制度设计
  “自然人开网店从事电子商务,是否需要工商登记,具体情况比较复杂。解决这一问题,要从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实际出发,按照完善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要求,结合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和进展进行研究设计。”全国人大财经委电子商务法起草组表示,目前,自然人开网店,大部分属于兼职或偶然经营,要求所有自然人网店工商登记既无必要,也不经济。按照工商总局现行规定,这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并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仅需由第三方平台核验真实身份信息。
  起草组表示,当前我国正在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今年10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更大降低创业创新制度性成本进行了部署,提出在今年10月起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扫除妨碍创业创新的制度羁绊,可以更大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促进扩大就业。相信随着改革的深化,商事登记将更加便利,自然人网店登记的问题也将随着改革和市场化的进程逐步解决。如可运用“互联网+”的办法,推进网上商事登记办理,推动信息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
  起草组认为,对一部分不以持续经营为目的、小规模的经营者免于工商登记符合我国国情和电子商务发展具体实际,有利于国家创新创业大局,可以保持线上线下一致,也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但具体的免除登记范围及实施办法十分复杂,只能在草案中作出原则性规定,具体办法宜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起草组还向澎湃新闻透露,就自然人网店工商登记问题,他们曾专门组织调研,并与有关部门和相关各方反复多次沟通协调、研究讨论,各部门基本达成一致,作出如今草案一审稿规定。
责任编辑: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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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最新文章工商总局:个人网店不强制工商登记 应向平台登记
新京报讯 “三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已两年多,市场准入门槛降低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也成了重心之一。在昨日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介绍,今年年底前,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全国一张网”;并在对企业信用抽查时通过电脑摇号,抽检企业、抽检人员“双随机”,每年的比例不低于3%。同时,张茅表示,不强制要求个人网店进行工商登记,不具备工商登记条件的网店,应向其所在的第三方平台登记相关信息。此外,对未开业的企业、无债权债务的“僵尸企业”,将“简易注销”,简化手续。企业信用抽检电脑摇号,每年比例不低于3%张茅介绍,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天的访问量已将近1600万。该系统可以把企业的法人代表、出资规模等基本信息,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到每一个企业的名下,使社会各方面都能够随时查询。同时,工商部门还和其他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机制,包括安全生产、金融部门、法院对企业的处罚等。目前,企业信用信息的公示率都达到了85%以上。去年被纳入了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有275万户,占企业总数的12.8%,多半是由于没有公示年报信息,或者公示信息弄虚作假。张茅介绍,企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之后,如果在三年内不改正,就会被纳入严重违法企业的名单,就是所谓的“黑名单”。张茅介绍,今年,将对企业的信用抽查“双随机”抽查,被抽查的企业是随机的电脑摇号,每年不低于3%的比例;检查人员也是随机产生的,并不一定是由平常主管的工商分局来查。随机抽查的时候,对有些企业还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深入调查企业年报和信用情况,抽查结果在网上公示。而非像现在对企业的巡查,只是简单看一看营业执照,看一看商品是否过期等。今年年底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形成全国“一张网”,使这个体系跟各省份衔接、在全国推广完善。主张有条件网商可以注册企业张茅表示,目前正在完善网络平台企业注册的办法,还没有严格的政策。不强制要求个人网店进行工商登记。对于有注册条件的网络市场主体,将要求其注册个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于没有注册资格的主体,就要在第三方平台上注明经营主体的真实情况。电商平台上网络购物过程中存在的企业信用问题,首先第三方平台要首要负责。例如有消费者投诉,第三方平台就要承担责任,帮助7天内无条件退货或赔偿。■ 焦点简化注销手续清退“僵尸企业”张茅介绍,据调研,企业的活跃度在70%左右,在这70%的企业当中,有78%的企业已经有了营业收入。而部分企业注册后则未开业,成了所谓的“僵尸企业”。关于新增企业未开业的原因,张茅表示,一方面是企业拿到了营业执照,但后续一些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可能达不到门槛,或者行政审批的手续比较慢。其次,有些企业经营可能在企业招工、融资等方面存在困难,所以它虽然注册了,但没有开业。第三,确实也存在着一些盲目注册的情况。张茅表示,企业有进有出是市场经济的规律,但不少企业表示退出太麻烦。对此,现在工商部门对退出企业试行了“简易注销”改革。对于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僵尸企业”,简化和完善注销流程,以方便企业退出。张茅说,去年年初就选择了上海的浦东新区、江苏盐城、浙江宁波、深圳等地方,进行“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大幅度简化企业注销程序。今年还要继续扩大试点,推广“简易注销”,使企业尽快办好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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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将实行实名登记 违法将被列入黑名单
  据悉争议已久的“开网店实名登记”最终将写入国家规章。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国家工商总局研究起草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征求意见。其中规定,个人网上开店应实名注册,具备条件的还要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违法经营者将被列入“黑名单”。
  实名注册并非一刀切
  征求意见稿中写明: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淘宝”等网上交易平台也有义务核实店主信息,否则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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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淘宝”要协助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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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淘宝回应
  实名注册早已不是问题
  淘宝网相关负责人昨日对记者回应说,在注册方面,买家们在淘宝开店一直都遵循实名注册的原则,而对于什么样的卖家“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需要办理网店执照,这位负责人则表示具体细节需要工商部门来认定。
  咨询机构艾瑞的高级分析师张艳平说:“相比之前的政策法规,这次管理办法更侧重实际交易行为中的规范和约束,更具实操性”。个人网店不强制工商登记 “掌声过后”还须加强监管
登记之争背后,亟须打通的是投诉维权通道。
在近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不强制要求个人网店进行工商登记。个人网店是否登记对于店主、消费者来讲有着什么样的影响呢?个人网店不登记,消费者的权益又将如何得到进一步保障呢?
网店不登记 动了谁的奶酪
“我的网店真的要开始动手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在微博平台上,网友“川北小哥”给这则新闻连发了数个赞。他说:“国家工商总局‘一把手’的发言,够权威了吧?这下关于个人网店要不要办理工商登记的争论该歇下来了吧?”
与这位“川北小哥”观点一样,不少身为网店店主的网友,纷纷给这则新闻发来了“大拇指、鼓掌、微笑”等表情,并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网友“小杰”说:“这个不错。网店大部分是大学生创业,我就是其中之一,本来就没有人脉,就是靠执着。”网友“善德百福”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草根嘛,如果都要去登记,估计一大批个人网店要关门。”
但是也有部分网友拿起了“砖头”。网友“叶儿”说:“所以骗子也就多了起来,查也查不到。”网友“孙涵”则表示:“那就意味着不收税了呗!”
省电子商务协会副会长何道斌介绍,阿里研究院发布的《2015年中国淘宝村研究报告》显示,福建省县域电商发展指数排名全国第三,全省有淘宝村71个,淘宝镇7个,个人网店蓬勃发展。按照此前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我省工商部门也是实行“并没强制要求个人开网店注册办照的制度”。
在众多网友争论“个人开网店要不要进行工商登记”的背后,究竟隐含着什么呢?何道斌表示,在“大众创业、万众创业”的大潮下,尤其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个人网店如雨后春笋般多了起来。但要看到一点,不少个人网店经营状况并不是很理想,让他们进行工商登记,也就意味着增加网店运营、管理成本,要去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缴纳税收。对于这些初始创业实力较弱的电商们来说,他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提供倾斜性支持政策。至于为什么部分网友会持相反意见,他说:“这部分网友大多是消费者,因为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个人网店实行工商登记之后,将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
登记之争 凸显监管难题
尽管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的明确表态已经让不少店主吃了定心丸,但是此前“个人网店需要登记”一说又是从何而来呢?据了解,今年1月,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发出声明,称“网店无须办照的特殊规定不宜长期延续”,并建议在电子商务法草案中,写入“平台商必须履行向执法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主体信息的义务,以及配合调查取证的义务”的规定。网监司在声明中认为,自然人网店免除工商登记,导致监管部门长期无法掌握相关主体信息,即便找到了违法经营者,也常常因为工商执法人员无权进入个人民宅而无法取证执法,不规范的自然人网店已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和损害我国国际形象的薄弱环节。
对于网监司给出的理由,《2015年福建省12315信息系统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情况综合分析》报告显示,近两年,福建省网购类投诉连续攀升,2014年受理网购类投诉1364件,比上年增长171.17%;2015年受理网购类投诉2091件,比2014年增长53.30%。投诉问题中,营销问题最为突出,主要问题是虚假夸大产品性能,刻意夸大、虚构商品的功效或性能误导消费者;质量问题和退换货问题是网购投诉另外两大热点。
“强制工商登记 难解假货问题”
对于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的表态,有法律界人士表示,他们也支持这个观点。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太清认为,目前网购类投诉案件增多表明了网店监管已经成为亟须剖解的难题,如果仅从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来讲,实行“对自然人网点进行工商登记这一制度”,意义并不大。工商登记虽然能够获得经营者主体信息,但并不能有效保证店主以后不卖假货、不违约。
面临电商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难题,怎么监管?由谁来监管呢?魏太清更认同这一观点:“网上没有法外之地,第三方平台负首要责任。”魏太清认为,以前政府都是把网络经济平台当成单一的被监管对象,现在更应该将平台视为一种从事监管活动的合作伙伴,发挥第三方平台的作用,这样合作监管效率才会更高。他说:“监管部门依靠第三方平台的网络技术对各个商户进行信息收集,远比自己进行信息收集简单得多。此外,还可以依靠第三方平台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对不诚信的个人网店注销经营资质等。”
(东南网记者 张立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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