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换抵投消费税税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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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计税依据中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换抵投消费税品向购买方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價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计税依据中,销售額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换抵投消费税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销售数量具体为:生产销售应税换抵投消费税品的,为实际銷售数量;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应税换抵投消费税品的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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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新粮食白酒的换抵投消费稅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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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39号《》规定酒的换抵投消费税税率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3号规定:

二、配制酒换抵投消费税税适用税率

(一)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配制酒,按换抵投消费税税税目税率表“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换抵投消费税税

(二)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按换抵投消费税税税目税率表“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换抵投消费税税。

(三)其他配制酒按换抵投消费税税税目税率表“白酒”适用税率征收换抵投消费税税。

财税〔2006〕33号规定: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从量定额税的计量单位按实际销售商品重量确定如果实际销售商品是按体积标注计量单位的,应按500毫升为1斤换算鈈得按酒度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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