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煤炭资源税管理办法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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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意社07月15日讯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公布《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明确了煤炭计税价格的确定方法、运费扣减范围、洗选煤折算率、混合销售与混合洗选的计税方法等内容。
  《办法》明确,在计算煤炭计税销售额时,纳税人原煤及洗选煤销售额中包含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伴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等费用的扣减,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资源税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执行。扣减的凭据包括有关发票或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的其他凭据。运输费用明显高于当地市场价格导致应税煤炭产品价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合理调整计税价格。
  《办法》明确,洗选煤折算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或其授权地市级财税部门根据煤炭资源区域分布、煤质煤种等情况确定,体现有利于提高煤炭洗选率,促进煤炭清洁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原则。洗选煤折算率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保持相对稳定,但在煤炭市场行情、洗选成本等发生较大变化时可进行调整。
  《办法》明确,纳税人申报的原煤或洗选煤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视同销售应税煤炭行为而无销售价格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原煤或洗选煤的平均销售价格、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原煤或洗选煤的平均销售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其他合理方法的顺序确定计税价格。
  《办法》明确,纳税人将自采原煤与外购原煤(包括煤矸石)进行混合后销售的,应当准确核算外购原煤的数量、单价及运费,在确认计税依据时可以扣减外购相应原煤的购进金额。纳税人将自采原煤连续加工的洗选煤与外购洗选煤进行混合后销售的,比照上述有关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纳税人以自采原煤和外购原煤混合加工洗选煤的,应当准确核算外购原煤的数量、单价及运费,在确认计税依据时可以扣减外购相应原煤的购进金额。纳税人扣减当期外购原煤或者洗选煤购进额的,应当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或者海关报关单作为扣减凭证。
  《办法》还明确了煤炭资源税的缴纳地点等内容。
  《办法》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一键关注 已关注自日,煤炭资源税实施从价计征改革以来,税收征管运行平稳,征纳秩序良好,各项工作基本落实到位,实现了改革的预期目标。但也遇到一些亟待解释、细化或明确的实际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规避涉税风险,本着简便高效、公平公正和有利于纳税人办税的原则,国家税务总局在实地调研、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分为二十条,主要明确了煤炭计税价格的确定方法、运费扣减范围、洗选煤折算率、混合销售与混合洗选的计税方法等内容:
明确煤炭计税价格的合理确定方法
根据现行和资源税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法》第九条就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及视同销售不能合理确定计税价格的情形,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原煤或洗选煤的平均销售价格、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原煤或洗选煤的平均销售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及其他合理方法的顺序确定计税价格。
明确运费扣减范围等问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资源税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2015〕70号)第三款的规定:&原煤及洗选煤销售额中包含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伴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等费用应与煤价分别核算,凡取得相应凭据的,允许在计算煤炭计税销售额时予以扣减&,《办法》第四条对运输费用的扣减凭据明确为发票或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的其他凭据。《办法》第三条明确应税煤炭的计税销售价格不包括从坑口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明确折算率的确定原则和计算公式
为方便纳税人正确核算和申报计税销售额,《办法》第五条规定了折算率确定的原则和计算公式,以有利于减少财税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提高煤炭洗选率,促进煤炭清洁利用和环境保护。
明确混合销售与混合洗选的计税方法
为方便纳税人正确核算和申报计税销售额,《办法》第十二条对自采原煤与外购原煤进行混合后销售的计税方法进行了明确,《办法》第十三条对以自采原煤和外购原煤混合加工洗选煤销售的计税方法进行了明确。对于扣减凭证,《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纳税人扣减当期外购原煤或者洗选煤购进额的,应当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或者海关报关单作为扣减凭证&。
《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第十八条还就地税机关如何建立本地煤炭价格监控体系、加强风险管理、加强协税合作等方面做了规定和指引,以进一步做好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泥巴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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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
作者:记者庞东梅
  本报讯  记者庞东梅报道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国家日前下发《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明确自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定率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  通知明确,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  根据通知,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至10%,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财税部门在上述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清理收费基金、企业承受能力、煤炭资源条件等因素提出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拟定。省级人民政府需将拟定的适用税率在公布前报财政部、国家总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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