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浙江省用地指标打工,工厂用地被政府收回。工厂不开了,但是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会给我们多少补偿?

我是一位外地来打工的女孩
在这间工厂工作快两年了
是一名办公室文员
我们每天白天上班8.5小时
晚上加班2个小时
一个月只休息两个礼拜天
这就是我们一个月的工作时间
工资方面呢
白天多了0.5小时没有算加班 晚上加班也没有加班费 星期六也不是算双薪
星期天上班的话也没有双倍工资 老板说我们是拿月薪的
就算晚上加班再晚星期天天天上班也都没有钱的 就是固定的月薪工资
我想问问各位
拿月薪是这样算工资的吗
进厂到现在我们都没有签正式劳动法合同
只是厂里随便打了一份入厂合同让我们签 里面的内容说我们的月薪工资要包括加班星
我是一位外地来打工的女孩
在这间工厂工作快两年了
是一名办公室文员
我们每天白天上班8.5小时
晚上加班2个小时
一个月只休息两个礼拜天
这就是我们一个月的工作时间
工资方面呢
白天多了0.5小时没有算加班 晚上加班也没有加班费 星期六也不是算双薪
星期天上班的话也没有双倍工资 老板说我们是拿月薪的
就算晚上加班再晚星期天天天上班也都没有钱的 就是固定的月薪工资
我想问问各位
拿月薪是这样算工资的吗
进厂到现在我们都没有签正式劳动法合同
只是厂里随便打了一份入厂合同让我们签 里面的内容说我们的月薪工资要包括加班星期天上班在内
当时为了能找到一份工作也只好签了 请问各位朋友这份厂里自己写的合同合法吗
在劳动局里能生效吗
现在厂里我们晚上加班和星期天上班都不许打卡
只是由人事部统计
为了就是怕劳动局来查
工资方面也是做两份
一份真一份假
有时想来心头真有点气
工作时间太长了 人老是头痛 有时真想让公司炒掉我
让公司陪钱给我
假如炒掉的话 我能向公司索取多少赔偿呢
我只知道我做了两年他就要补给我两个月的工资
还有我以前那么多的加班费和星期天加班费能要让公司补给我吗
有时看看车间里的工人加班到11点多 加班费只有1元钱 真的有点心痛
想告到劳动局去
但我们这里村上有一家劳动站好像都不怎么管事一样 老板给点钱就算了
假如要告的话最好是告到哪里去呢
有电话号码或地址吗 各位朋友能告诉我吗
小妹先在这里谢了
注明 我们工厂是在布吉
最好换一家正规企业或公司, 当然要公司索赔补助你所在公司了违返了我国劳动法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相关信息、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
最好换一家正规企业或公司, 当然要公司索赔补助你所在公司了违返了我国劳动法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相关信息、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依据以上条款,你可以在收集证据(公司考勤记录、工资条、两份劳动合同、工作守则、工资支付制度等),然后依据第91条向原单位追索应得的工资、加班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
你所说的2年赔两个月是经济补偿,除此之外还可以向公司提出其他经济赔偿。
如不赔偿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由法律给你一份满意的答案。
其他答案(共1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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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96年始接触电脑,诚交IT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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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依据以上条款,你可以在收集证据(公司考勤记录、工资条、两份劳动合同、工作守则、工资支付制度等),然后依据第91条向原单位追索应得的工资、加班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
你所说的2年赔两个月是经济补偿,除此之外还可以附带经济赔偿。
申请劳动仲裁
她纯属于好玩儿,
我给你讲,不管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只要是这样说出来的,危险性都降到0.0000......1%了.呵呵~!所以放心啦~!
第一、保安没有义务给你开门,如果没有到上班时间的话;所以,你没有理由在此点上生气与不理解,反而你要对他们的工作要支持;
第二、你可以寻求律师,收集相关的证据,...
肯定是你让他觉得没有安全感了啊
而且你自己都说你喜欢去那样的娱乐场所,当然会让她对你有看法了
说句实话,既然你经常去那样的娱乐场所难道还非要你女朋友的那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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