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火费也扣出各人所得税招待费扣除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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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代扣手续费应计入什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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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得人理我
自己顶起来
说的是不是税务返还财务人员的那个?是的话冲财务费费用
谢谢啦,讲的很详细
是的,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手续费
bjjacky 发表于
说的是不是税务返还财务人员的那个?是的话冲财务费费用
不是冲“财务费用”,一般挂“其他应付款-某某(指财务部人员)”。对于个人所得税代扣手续费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有的地方有明确征收,如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关于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纳税问题的函
桂地税函[号& &&&日
广西瑞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你公司《关于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问题的请示函》(桂瑞函字[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纳税问题函复如下: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的有关规定,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应缴纳营业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纳入收入额,账务处理随便吧
是不是入“营业外收入-财政返还”?
不是营业外收入也不是财务费用贷方,应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征营业税,收入计入收入总额,不属于不征税收入更不属于免税收入,对于奖于个人的部分手续费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只要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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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费到底扣不扣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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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费到底扣不扣个人所得税?餐费有很多种,包括误餐费,午餐费,加班餐费,出差餐费补贴,这些餐费哪些是免税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免税,相信很多专业人士也很晕!
一、误餐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 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第二款第四项明确规定,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5〕82号规定,所谓误餐费,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神州财税网提示:误餐费只有满足上述规定,确实属于“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才属于不征税范畴。而人人有份的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午餐费
  午餐费的又包括:每月以午餐补助的名义打入工资卡(或直接发放现金补助),职工内部食堂免费就餐等。
(一)每月以午餐补助的名义打入工资卡
  每月以午餐补助的名义打入工资卡的情况是否免税,首先应确定其是否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的纳税范围。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同时,《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号)规定,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根据上述规定,午餐补贴属于员工取得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职工内部食堂免费就餐
  时下有一种观点很盛行:职工内部食堂免费就餐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理由是:财企[号第一条规定,职工食堂补贴是职工福利费,属于公共福利,不涉及个税。
  笔者不赞同这种观点!
  首先,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这个生活补助费的还是缺乏明确的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进一步解释说,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
  所以,职工内部食堂餐费属于福利费,但不属于免税的范畴,所以职工食堂内部免费就餐应也缴纳个税。如果无法分清数额,则应当把餐费分解至每个职工名下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午餐费总结:
  综上所述,不管是每月以午餐补助的名义打入工资卡,还是职工内部食堂免费就餐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就产生了一个有趣的问题!
  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属于误餐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谓“误”,应该是耽误的意思,“误餐”即耽误在工作单位就餐。那为什么在单位就餐时征税的,耽误了在单位就餐反而是免税的?
三、加班餐费
  对于国内的小白领而言,加班是家常便饭,公司出于人性化考虑一般会给加班员工报销餐费,采取实报实销的形式。这种加班餐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严格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来说,加班餐费应该属加班补贴的范畴,属于工资的一种形式(仅仅是比较少而已)。因此,针对加班餐费来说也是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但现实情况是很多企业将其作为业务招待费凭发票入账,不作为个人所得,因为谁也分不清业务招待费到底是员工消费还是招待客户的费用。
四、出差餐费补贴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与网友交流时表示,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餐费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发票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可以免征收个税。(作者-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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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毒砂 于
07:51 编辑
按照所得税理论,与所得相关的成本补偿不构成所得(量能课税原则),误餐补贴之类就是一种与所得相关的成本补偿,误餐补贴是弥补实际工作午餐费用的支出,工作午餐又是获得工资收入的成本,所以其不构成所得,因此不需要缴纳所得税。职工内部食堂免费餐费也是这个道理,不构成所得,第一,这种支出属于补偿性的。第二,它不属于具体某个人,受益的是整个职工群体,具体某个职工个人也无法支配和拥有这个补贴,因此,其不构成所得。
一项收入是否征收所得税首先要看其是否构成所得,与所得相关的成本补偿收入不构成所得,也就不需要征收所得。加班餐费(还要看具体相关制度)、出差餐费之类,理论上也大致如此。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按照所得税理论,与所得相关的成本补偿不构成所得(量能课税原则),误餐补贴之类就是一种与所得相关的成本 ...
很深奥!有没有政策文件的规定啊??
所以,职工内部食堂餐费属于福利费,但不属于免税的范畴,所以职工食堂内部免费就餐应也缴纳个税。如果无法分清数额,则应当把餐费分解至每个职工名下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哈哈哈,如果你这个月估计自己只吃了300块,但核算时,公司平均到每个人头上是3000元,你愿意吗?
很深奥!有没有政策文件的规定啊??
这是理论了,那有写入文件的,不过都是按这些理论来制定文件,误餐补贴和差旅费补贴那个有文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啊。
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1994]89号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楼主提到了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我记得会计家园专家讲堂也提到,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说对于非现金形式的,不可分割的集体福利是不交个人所得税的。职工食堂内部就餐就属于这种情况,所以,在实务中,对于职工食堂免费就餐没有扣个税,税务机关也不查这块。
不是我们税制有问题吧,连餐费也要交税,老百性真是负担重呀!应该股票及股权交些税,
本帖最后由 神州财税网 于
16:36 编辑
这是理论了,那有写入文件的,不过都是按这些理论来制定文件,误餐补贴和差旅费补贴那个有文件,不征收个 ...
这个我知道!
不是每个财税人士都有想您这么深厚的理论功底!
税务机关执法还是需要法律条文的!
楼主提到了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我记得会计家园专家讲堂也提到,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 ...
职工食堂内部有些是发放餐券,有些打入员工卡,条件不一而足,是否属于卢云说的不可分割非现金的福利还不好说!
这个我知道!
不是每个财税人士都有想您这么深厚的理论功底!
有时候没条文,就得靠道理了,总得讲点什么嘛!
税务机关对内部食堂用餐是不计入当月工资收入的。
每月以午餐补助的名义打入工资卡(或直接发放现金补助),属于员工取得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午餐属于职工福利费,不在免个税的范围
职工食堂内部有些是发放餐券,有些打入员工卡,条件不一而足,是否属于卢云说的不可分割非现金的福利还不 ...
我想这种更多可能是,不打入卡中,也不发餐券,而是来上班就免费去食堂用餐,没来上班的,也就没有了。如果发餐券或打入卡中,自然就有可用于征税的金额了。哈哈~
我想这种更多可能是,不打入卡中,也不发餐券,而是来上班就免费去食堂用餐,没来上班的,也就没有了。如 ...
如果是这种情况,你的说法还是很正确的!
意见各异,标准不清楚
按照所得税理论,与所得相关的成本补偿不构成所得(量能课税原则),误餐补贴之类就是一种与所得相关的成本 ...
按此,雇主组织集体旅游也是同样的原理,至少个人所得税是无须缴纳的。
意见各异,标准不清楚
是故意作出这样规定还是无意为之呢?
按此,雇主组织集体旅游也是同样的原理,至少个人所得税是无须缴纳的。
雇主组织集体旅游--还是有区别的,像误餐补贴之类是直接与获得工资收入有关的业务活动中的支出,所以有补偿性质。而雇主提供免费旅游就不同了,旅游和雇员获得工资收入无直接关系,要区别对待。
对于非现金形式的,不可分割的集体福利是不交个人所得税的。职工食堂内部就餐就属于这种情况,所以,在实务中,对于职工食堂免费就餐没有扣个税,税务机关也不查这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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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计算可扣除的费用有哪些?(一)
发表时间: 02:37:13 文章来源:
《个人所得税计算可扣除的费用有哪些?(一)》是有华当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
  个人所得税计算可扣除的费用有哪些?   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国家通过税种的设置以及在税目、税率、加成征收或减免税等方面的规定,可以调节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发生了一些变化,但从税收对社会经济宏观调控的职能来看,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对个人收入起不到应有的调节作用。现阶段如何调整和改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弊端,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该税种的开征是为了调节收入差距和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发展。自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成了人民关心的问题。、年6月和2007年12月(2008年开始实施),经历了五次修正,这五次修正历经27年,本文想对扣除费用进行一些浅薄的分析。  一、个人所得税开征的作用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税收的作用: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税收主要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再分配、稳定经济和维护国家政权四个方面的作用。国家通过影响消费倾向改变社会资源配置;高收入者多负担税收,低收入者少负担或不负担税收,以达到调节公平;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稳定公共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其次,我们看看个人所得税开征的作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最直接可见的就是调节收入,以达到调节税后收入的公平。另外,随着经济发展,个人收入不断提高,国家税收增加,为我国公共产品的供给提供了物资基础。  二、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时允许扣除的费用比较  1.第一次修正&1993年   (1)工资、薪金所得,按每月收入减除费用800元,就超过800元的部分纳税。   (2)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满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然后就其余额纳税。  2.第二次修正&1999年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第三次修正&2005年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第四次修正&2007年6月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第五次修正&2007年12月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次修正,仅对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数进行了两次调整,调整的幅度也很小,1980年的800元,至2005年才调整到1600元,至2008年才调整到2000元;而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的费用扣除数却没有丝毫变化。   三、工资、薪金费用扣除规定存在的问题   2007年的修正提高了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数,减轻了工薪阶层的纳税负担,一定程度缓解了社会贫富的差距。但是,2007年两次修正也只是&微调&,并没有考虑全面因素进行改革,使得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仍然存在公平缺失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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