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房主哪里租房子有什么要注意的再分租别人 别人出事责任谁付

A您好(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在共同居住的中确定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按他处住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時间长短。(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上文所提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實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一对一咨询或用其它方式联系我会给您提供更详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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