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户籍居住证撼动不了户籍制如何办理残疾人个体工商执照

残疾人开店要交税和办理工商执照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想在中山古镇开个修电动车店店。。需要交税吗?我有肆级残疾证、、
该家庭中 男子非常有钱曾经在国企当过副主任,所以有四处房产总共平米在300㎡以上,有一辆轿车价值9万多.而他的 妻子是在纺织厂因倒闭失业的,有失业证,而男子给她妻子钱开了一家连锁模式的快餐店,但是没有卫生许可证,没有工商许可证\没有税务证,然后说我是傻B,他说 只要有 失业证,那么不需要办理任何证不需要上税,这对吗?如果告到当地的部门有用吗??
代办核名;办理工商执照等,做代理人有什么法律责任吗
我今年20岁,已由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个人专著。想在家里办一个作训补习班,人数大概20人左右,请问需要办理工商执照吗?并且我只有高中文凭,不知道可否办理?我们这一般在家里开的都没办这些,但是没有这么多人补课,一般就只有七八个。如果不办,被查出来了是什么后果呢?另外,是否可以发广告传单?
我是开珠宝店的;我加盟了中国黄金;但是去办理执照时;他说不可以用中国两个字;我就随便取了一个字号名称;工商的说我的照字号名称和招牌不一样;应该怎样取
乡村维修部[摩托车],请问需要办理工商执照吗?只是远离城镇的一个农村摊位,月收入也不超过1000元。为何工商部门一来就收取工商执照费用,我们也不知道具体标准是多少,就由他说了算,请问这合理吗
请问一下我想开一家服装店,店名叫我行我素,这个名字是否可以办理工商执照!!求咨询。。
密山市工商局根据密山市政府7届2次常务会议纪要规定,平房一律不给办理工商执照违不违背《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怎么办
我个人开网站卖闲置二手书,数量和金额都不太大,请问是否必须办理工商执照?包含两个方面,在淘宝等可以个人开网店的网站开店用不用?个人购买域名和空间,而且进行了域名备案,还是否需要办理工商执照?我查看国家工商总局的法律法规,只说必须实名登记,没说必须办照,只要达到一定条件的次需要办照,我不知具体的条件是什么,是否有强制规定,还上采取自愿?而我肯定是进行了实名登记的,域名备案就是实名的。可现在我们当地工商局非说我没有工商执照,也没有文化许可,是违法...
我是一个个体工商户,是11年9月办理的工商执照,现在工商讲,因为我的房产证是住宅,要吊销执照,或者要我搬迁走,他们可以随意这样做吗? 因为我的那个房产证是是老家农村的闲置房,现在用了,工商讲我是做的假的房产证明,我应该怎么办?
我新租了房子 办理个体工商执照
租的是旅店隔出来一间营业的 去工商局的时候人家说我房东旅店隔出来太多间了 不给办....太上火了求解: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残疾人是否拿的到户籍所在地的低保?(已办理残疾证)_百度知道201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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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指南
作者:广州市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 文章来源:广州市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17:07: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规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社会各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凡未按法规规定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下称“保障金”)。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行年度申报和保障金地税代征制度,现将2015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下称“用人单位”),包括在本市登记的外地、外商驻穗单位。
  二、申报时间
  日至7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一)市属用人单位到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或到税务登记地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二)区属用人单位到税务登记地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或到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四、申报所需资料(需原件及复印件)
  (一)《广州地区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广州地区在职残疾职工花名册》一式两份。无残疾职工的不需填报花名册。以上表格可在广州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网下载。
  (二)2014年统计局《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2-2表;月的《社会保险费分险种申报汇总表》(可在地税网报系统打印);《2014年度劳动保障年审综合情况表》。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地税)》等复印件各一份。
  (四)如有招用残疾职工,应提供该职工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2.2014年缴纳社保情况凭证《个人缴费历史信息表》(可在市社保网打印);
  3. 2014年度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残疾职工工资的有效凭证。
申报所需要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报基本资料(用人单位均需提供)
1.《广州地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表I):一式两份盖公章。
2.在职职工人数凭证:2014年度统计局《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2-2表; 2014 年1至12月单位《社会保险费分险种申报汇总表》( 可在地税网报系统打印);《2014年度劳动保障年审综合情况表》。
3.相关证照的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地税)》。
有安排残疾人的单位还需要提供的资料
1.在职残疾职工花名册(表II):一式两份
2.残疾人证:一式两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 ;
3.残疾人职工参保凭证:2014年度1至12月《个人缴费历史信息表》;
4.残疾人职工工资凭证:2014年度1至12月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发放 工资的清单或其他有效凭证。
5. 非广州市户籍的残疾人职工提供其在本市居住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其它相关证明。
劳务派遣的单位还需要提供的资料
1. 2014年度劳务派遣、人才租赁等劳务机构人员构成情况表;
2. 2014年度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情况一览表;
3. 2014年度劳务机构代理灵活就业、个人社保情况一览表,及相关依据。
(以上三表均可在广州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网下载)
  五、小型微型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省残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粤残联[2015]29号)的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应于残联年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年审,经同级残联审核符合免征条件的,由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具《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证明》,依法享受免征残保金。
  自日(含1月1日)起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5%,且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6个月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日前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5%,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日止未满36个月的,免征不足月份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不在免征范围内的仍需履行法律义务,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六、保障金缴纳
  保障金由地税部门代征。应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须于办理完年审之日起15天后、45天内通过地税网报系统自行缴纳,或到机构所在地的地税办税服务厅缴纳。逾期未缴纳的,由机构所在地的地税机关直接划扣其应缴保障金、滞纳金。
  七、广州市、各区年审办理地址、咨询电话可登陆广州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网查询。
  八、本通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逾期不申报的,将按《广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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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热线:1 ICP备案序号: 有关残疾人社会保险问题?
有关残疾人社会保险问题?
我家孩子今年22岁,属智商三级残疾,一直没有工作。现在档案关系在街道,每月领取最低保障金。我想咨询一下向他这样的残疾在社会保险上有优惠政策吗?能否参加社会保险?不然将来老了怎麽办?
城镇个体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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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鼓励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或实现灵活就业,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4号)、《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市政府令第183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05〕2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社〔号)、《北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京劳社就发〔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体就业残疾人是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残疾人(以下简称个体就业残疾人):
  (一)从事个体经营并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残疾人个体户和从业的其他残疾人(含盲人保健按摩个体);
  (二)在集贸市场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
  (三)由街道、乡镇或社区安排,在社区内从事便民服务的残疾人。
  第三条 个体就业残疾人没有档案的,由区县、街道(乡镇)残联配合劳动保障部门为其建立档案。个体就业残疾人在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档的,减半缴纳存档费。
  第四条 自日起,按下列标准对个体就业残疾人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一)基本养老保险2007缴费年度以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为基数,2008年至2010年各缴费年度分别以45%、50%、55%为基数,2011缴费年度及以后以60%为基数,补贴14%;
  (二)失业保险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为基数,补贴1.5%;
  (三)基本医疗保险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0%为基数,补贴6%。
  本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第五条 个体就业残疾人可持下列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残联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一)《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集贸市场个体经营证明、实现灵活就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原件。
  第六条 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个体就业残疾人应填写《个体就业残疾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经街道、乡镇残联审核盖章后,由区县残联审批。
  第七条 经批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个体就业残疾人,应按规定到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存档和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第八条 对个体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先缴纳后补贴,一年一补”的方法,即:个体就业残疾人个人应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持缴费票据原件和有关证明到街道(乡镇)残联申领补贴。
  第九条 个体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资金从区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
  第十条 符合《北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京劳社就发〔号)等文件精神的失业残疾人,可以先享受劳动保障部门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停止享受劳动保障部门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后,可继续享受本办法规定的补贴政策;享受劳动保障部门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间,不能重复享受本办法的补贴政策。
  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社会保险补贴:
  (一)实现其他形式就业的;
  (二)停止个体就业或自谋职业的;
  (三)符合并享受其他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
  (四)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人应缴纳部分);
  (五)超过法定劳动年龄或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
  (六)弄虚作假,骗取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个体就业残疾人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由街道、乡镇残联填写《停止个体就业残疾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样式附后),报区县残联备案,并告知残疾人本人。
  第十三条 各级残联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反规定给予个体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的,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 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和残联要密切配合,做好个体就业残疾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各级残联要按照补贴范围认真进行审核,严格执行政策,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并指定专人做好服务工作,对于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要主动上门服务;劳动保障部门要指导残联做好个体就业残疾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为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便利服务;财政部门要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入库情况,严格审核和及时安排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并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30日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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