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常发〔2016〕9号
关于张祥兰等同志職务任免的通知
崇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7月19日决定任命:
张祥兰同志为崇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宇伟同志为崇义縣司法局局长
刘乔夫同志的崇义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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