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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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沁湖丽园廉租房工程招标公示
状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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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沁湖丽园廉租房工程招标公告
**县沁湖丽园廉租房工程,经余发改投资字[**** ]2(略),前期(略),现分一个标段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房屋建筑工程(7-9#楼), 建筑面积约****.20平米,砖混七层,总造价约717.23万元。
二、工程地点:(略)
三、计划工期:(略)
四、质量要求:(略)
五、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 1、独立的法人资格; 2、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注册建造师为建筑工程资质二级及以上;5、五大员岗位证;6、****年颁发的《**县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六、开标要求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和五大员到场(并出示本人近照及身份证)。
七、严格执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分府办发[(略),具体详见或。
八、报名资料费500元(开户银行:(略)
帐户:**县公共**交易中心 帐号:(略) 到帐时间:与投标保证金10万元同时交纳)。
九、(略),具体详见。
十、公告时间: (略)
**县房地产管理局
二0一三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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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府办字〔号
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分宜县落实江西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分宜县关于落实江西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的方案》已经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分宜县落实江西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赣府厅字〔2013〕88号)精神,建立健全我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结合《分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公共教育
(一)目标任务
1.学前教育普及发展。积极推进国家、省、市学前教育工程,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提高学前教育办学水平。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稳妥推进县城一、二、三小分校建设,逐步建成独立的小学,快速推进五中改扩建工程,力争在县城新建1所小学,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3.高中教育特色发展。做强做优分宜中学;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鼓励学校根据高中教育性质任务、学生发展要求与教学现状,形成自身办学特色。
(二)主要标准
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8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高中教育毛入学率力争达到86%&;三类残疾儿童毛入学率92%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1.0年。
2.至2015年,每个乡镇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3000人以上的行政村有1所幼儿园或小学附设学前班(幼儿班)。
(三)重点工程
1.素质教育推进工程。以学生发展为根本,以新课程改革为依托,以教科研为后盾,以教师主动参与为基础,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2.教育均衡发展工程。“十二五”期间,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工作重点,优化县城学校布局,着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专业化教师培优工程。以教师发展为本,理解、关爱、尊重教师,通过培训和搭建事业平台帮助教师实现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成就感。
4.学前三年教育普及工程。实现“六个明显”变化:学前教育入园率明显提高,公办幼儿园资源明显扩大,社会力量办园明显规范,幼儿园办园条件明显改善,保教质量明显提高,师资队伍明显优化;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初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好入园,入好园”的需求。
二、劳动就业服务
(一)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劳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以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为重点服务对象,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着力强化劳动保护,改善劳动环境,保障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提升就业服务管理。“十二五”期间,我县就业将实现一个充分、二个全面、三个完善、四个促进的目标,即社会总体上处于比较充分的就业状态;就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得到全面推进;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就业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促进公平就业、素质就业、体面就业、市场就业得到基本实现。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注重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规模,形成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相互促进的发展模式。加大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群体就业的帮扶力度,加强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零就业家庭就业。完善税费减免、财政贴息、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社会保险、技能鉴定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措施,扩大扶持对象范围,促进各类群体以创业带动就业。
2.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建立功能完善、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咨询、职业介绍等服务。扩大就业规模,力争“十二五”期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21631人。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免费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提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鼓励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将临近毕业的大学生、新成长劳动力及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力者纳入培训范围,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完成培训3000人,提供免费职业介绍8500人次。帮助3100名失业人员、1500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十二五”期间,每年保持见习单位20个,累计为800人提供就业见习。
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权益保护。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全面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加强对劳动用工的动态监管。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劳动保护和劳动调解仲裁,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完善劳动者争议处理机制,完善预防预警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应急调处机制。做好国企改制、关闭破产等失业人员以及农民工的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协调劳储关系三方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二)主要标准
劳动就䰚公共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规范等具体标准参照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钜部门制定实施。
分宜县“十二五”时期劳动就业公共服务主要标准
有就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
免费享有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职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和失业登记等服务
县人社部门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有创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
免费享有创业咨询指导、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介,获得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县人社部门负责
为人次提供创业培训
零就业家庭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免费享有公益性岗位配置和政策指导、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认定、就业岗位即时服务、就业培训等,城镇有就业需求的庭至少有一个人就业
县人社部门负责
帮助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
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残疾人、新成长劳动力
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残疾人等享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符合Ъ男鲁沙だ投嫦碛个月的补贴性劳动预备制培训
县人社部门负责
为人次提供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就业率不低于
劳动关系协调
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就业人员
免费享有劳储用工备案信息查询、劳动关系政策咨询、集体协商促进等服务
县人社部门负责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
劳动保障监察
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就业人员
免费享有法律咨询和执法维权服务
县䲺社部门负责
监察案件结案率达到以上
劳动人事争L调解仲裁
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就业人员
免费享有劳动人事䲉议调解和仲裁服务
县人社部门负责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以上
(三ﴉ重点工U
加强基层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和调解仲裁队伍y设,以及服务设施建设,形成覆盖城乡、功能齐全的就业服务保障网络。
三、社会保险
(一)目标任务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
&&&&1.鞅狙媳O铡R耘┟窆ぁ⒎枪米橹右等嗽蔽氐憷┐笾肮せ狙媳O崭哺敲妫贫ú⑹凳┏钦蚓用裆缁嵫媳O罩贫ﴌ逐步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䴑人员、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等城镇无保障的K体纳入城镇养老䷝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进一步建立并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度,认真研究新农保与城镇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其他保障制度的过氡和转移接续办法,积极探讨对残疾人、贫困户等农村弱势群体E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不同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互相协调和无缝衔接,最终目标是实现统一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全覆盖。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经济发展、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岔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按照哽家统一部署,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和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财政投入等渠道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2.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y制度覆盖范围,重点提高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率,全面实喑钦蛑肮せ疽搅票O帐屑锻吵铮贫疽搅票O展叵底平有旆ﴌ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X移接续问题。
&&&&3.工伤和生育保险。健全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度,完善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办法,适度提高待遇水平。将企业老工伤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完善国有企业老工伤䲺员伤残待遇政策。制定全省统一的工伤受理、认定、鉴定、送达、举证、委托等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工伤认定办法》、《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v》等规v的配套制度的修改完善工作。推进城乡医保对接。充z利用好现有医疗岷复资源,加强工伤康复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试点工作。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建立健全生育䷝险医疗服务管理体制和费用结算办法。
(二)主要标准
&&&&社䴚保险服旎股枋┙ㄉ琛⑸璞概渲谩⑷嗽迸浔浮⒎窆娣兜染䵓标准,愉照省规定实施。
&&&&&分宜县“十二五”时期社会保险服务主要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䲺员
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基本养老金
用人单位纳一般不超过工资总额的,职工缴纳本人工资的,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由县级以上政府给予补贴
制度覆盖所有目标人群,参保人数万人左右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周岁以上,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基础养老金不低于每人每月元,并逐步提高标准
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负担,个人缴费部分政府适当补贴
制度覆盖所有目标人群,参保人数万人左右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年满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基础养老金不低于每人每月元,并逐步提高标准
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负担,个人缴费部分政府适当补贴
制度覆盖所有目标人群,参保人数万人左右
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
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倍左右
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左右,职工缴纳本人工资的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由县级以上政府给予补贴
制度覆盖所有目标人群,参保率稳定在以上
工伤和生育保险
基金支付工伤医疗和康复、伤残、护理及工亡等待遇;用人单位支付停
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及护理待遇、5-6级伤残津贴待遇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根据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缴费,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由县级以上政府给予补贴
制度覆盖所有目标人群,参保人数1.6万人左右
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用人单位缴费,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由县级以上政府给予补贴
制度覆盖所有目标人群,参保人数万人左右
(三)重点工程
顺利完成全省在我县试点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合一”统征统缴工作,确保2013年底“五险合一”上线运行,推行“五险合一”社会保障卡的发放。
四、基本社会服务
(一)目标任务
到“十二五”末,实现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民政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走在全国全省全市前列,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民政体制机制充满活力,民政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作用更加明显。
(二)主要标准
1.健全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以农村五保供养、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力争到2015年,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全县医疗救助封顶线达到省定标准50000元。二是初步完善医疗救助与城镇医保、新农合的网络同步结算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合力。三是落实临时救助制度,财政预算资金由全县人均0.24元提高到0.32元,最高救助标准提高到5000元。四是落实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完善救灾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灾害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处置和救助、灾后恢复重建和社会动员机制。五是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完善村(居)委会、乡镇、县“三级联动”救助工作网络。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教育矫治和安置帮扶,努力消除未成年人街头流浪乞讨现象。
2.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逐步拓展社会福利的保障范围,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逐步提高福利水平。一是完成城乡居家养老示范点建设,逐步建立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二是继续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完善孤儿供养机制,供养标准达到县平均生活水平。四是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3.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大力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按规划和标准新建一个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心)。对低收入老年人的家庭保洁、配餐送餐、看病陪护等三项基本服务实行政府购买,由财政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的无偿、60元的抵偿居家养老服务券补贴。二是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改善五保供养服务设施,把农村敬老院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公办“三院”开展公办民营等多种养老服务形式。健全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三是扶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到农村社区兴办、联办养老机构,探索解决农村就地养老服务的路径。
4.加强优抚安置服务,全面落实抚恤优待政策。一是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弘扬人民群众爱国拥军、情系国防的优良传统。加大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力度,推进军、地在经济、科技、教育、人才、文化等领域深度融合。创新双拥方式,丰富双拥内容,拓展双拥领域,维护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子女的就业就学工作,支持国防建设。二是加强优抚褒扬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确保军人军属等各类优抚对象享有适当优厚待遇,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综合保障水平。做好烈士审批、评定和褒扬工作,完善和落实英雄模范褒奖办法。三是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和军休工作。贯彻落实《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健全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的技能培训。落实士兵退役金制度和创业优惠政策,促进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刚性手段与沟通协调、制度激励等柔性措施,安排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就业。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完善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政策。
5.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发展慈善事业。一是进一步完善慈善组织机构建设。落实县慈善总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充实工作人员。二是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增强公众慈善公益意识,广泛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探索公民慈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建立慈善信息公开制度,着力提高公益慈善组织公信力。三是拓宽福利彩票发行渠道,加大福彩公益金筹集力度,促进福利彩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6.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加快社区居委会建设,提高社区服务功能。一是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社区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新型的社区管理模式。二是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完善社区党组织管理体制。三是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建立社区工作人员聘任管理、绩效考核、教育培训、工资增长机制,社区工作人员报酬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四是继续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城区商品房开发按1.5‰比例配建社区用房或缴纳社区建设发展基金,用两年时间,使现有城市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全面达标。五是建立为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综合性信息平台,作为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和为民办事等事项延伸到社区的窗口,承担人口登记、职业介绍、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居家养老、社会治安、房屋租赁等方面的服务。
7.加快发展志愿服务,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和服务方式,促进志愿服务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推动志愿服务和政府服务优势互补、有机融合。一是大力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建立互助制度,积极开展社区扶老助残帮困和互助性志愿服务活动,实现社区志愿者注册率占居民人口10%以上,成为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二是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流动、评价、激励等政策制度,提升社工人才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逐步扩大现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模,到2015年,全县拥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80人以上,专职从业率达到10%以上,社会工作岗位新录用人员50%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逐步实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在城乡各服务领域的全覆盖。
(三)重点工程
1.新建1个标准化救灾物资储备库,在主城区建成和完善应急避难场所5个,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9个,全面提高自然灾害风险综合防范防御能力。
2.发展1所民办养老福利机构。至2015年,新增养老床位700张,全县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省定标准40‰。按规划和标准新建一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心),对低收入老年人的家庭保洁、配餐送餐、看病陪护等三项基本服务实行政府购买。
3.完成烈士陵园工程建设。开展对散葬烈士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抢救保护工程。
4.新设1个福利彩票销售大厅,新增10个销售站点。
五、基本医疗卫生
(一)目标任务
1.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应急等专业公共卫生网络建设。
2.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综合减灾应急处理机制,加强乡镇卫生院防疫工作组建设。
3.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落实妇女和婴幼儿保健政策。
4.落实我县“十二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合理布局和增设医疗服务点,重点发展社会办医与合作办医。
5.&稳步推进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作。县医院精神科建设2015年前完成。
6.切实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
(二)主要标准
1.2015年,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0%以上,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5岁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3‰以下,重性精神病管理率达到30%以上。
2.2015年,乡镇卫生院建立公共卫生科,开展江西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建设,乡镇卫生院每年开展9次健康教育咨询和主题宣传活动,乡镇卫生院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处方不少于12种。
3.2015年,县人民医院实现信息化管理临床路径病种数30个,完成县人民医院精神科建设,能够开展中医服务乡镇卫生院的比例达到70%,提供口腔技术服务的卫生院数达到3个,建有HIS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数达到13个,乡镇卫生院开展基本诊疗路径管理病种数达到20个,达到“农民满意乡镇卫生院”的乡镇卫生院数达到5个,能够开展中医服务的村卫生室比率达到60%。
(三)重点工程
1.全面完成新余市精神病医院建设工程,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
2.实施县级医院二甲医院标准化建设工程。
3.加快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4.推行服务标准统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13个乡镇卫生院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站。
5.&建立“光明?微笑”工程、儿童两病免费治疗、尿毒症免费治疗、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免费救治和农村贫困家庭妇女“两癌”免费手术治疗等卫生民生工作的常效机制,切实保障弱势群体享受均等医疗服务的权益。
6.在2所县级医院和13个乡镇卫生院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完善药品安全保障机制,强力推进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系统工程。
7.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8.加强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监管。进一步推进药品安全电子化监管,实行药品不良反应网上直报,开展基本药物抽检,确保基本药物质量。
9.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机制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
10.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措施。修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开展模拟应急演练,提升食品药品突发事件以及群体性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11.深入推进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全面完成规定动作,创特色出亮点,搞好自选动作。
12.按照上级要求,于2013年12月底前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
(一)目标任务
到“十二五”末,基本建成配置合理、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在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家庭保健等方面的需求。
(二)主要标准
1.加强计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一是解决科技服务人员编制,落实经费、待遇。二是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实行按岗位、按业绩定报酬,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的收入与岗位任务、技术能力、工作绩效挂钩。三是充实县乡服务站技术力量。公开招聘懂技术、善管理、能服务的科技人员到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对现有技术人员实行以岗定人,绩效挂钩,形成具有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四是认真抓好技术培训,组织乡镇服务所人员定期分批到县站进修学习,提高技术服务质量,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2.扎实做好计生科技基础服务项目。一是要围绕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优生服务、家庭保健四大职能,全面提高服务能力。二是要扩大基本免费服务项目,主要是增加妇女生殖道疾病、乳腺疾病、早期宫颈癌筛查等。三是要在全县大力开展“计生惠民”活动,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做细、做实。
3.整合社会资源,实行多层次计生服务合作形式。一是计卫联合。将人口计生部门服务网络优势和卫生部门设备、人才优势相结合,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卫生常识,开展免费或优惠的健康检查及生殖健康特色服务。二是计生部门与相关部门协作。人口计生部门主动加强联系沟通,把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优生服务、家庭保健四项职能相关知识的宣传、咨询融入服务工作之中,如与卫生、民政、妇联等部门联合制作相关知识宣传版画、音像制品、宣传资料等。三是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在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乡所、村计生服务室之间实行层层指导、合作互动,集中技术力量和技术设备优势,组织阶段性大型服务活动,达到服务内容广、服务范围大、服务效果好的目的。
(三)重点工程
1.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继续深入推进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落实好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政策待遇,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达96%以上。
2.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惠民工程。将民生普惠政策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有机衔接,鼓励各地围绕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等方面,加快建立和完善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政策体系。
3.人口信息化建设工程。建立健全涵盖全县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全面开展“三零平台”试点建设,健全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体系,加快人口决策支持系统、信息应用服务系统开发,推动人口信息综合应用,实现跨部门、跨县区、跨乡镇间的信息共享。
4.人口文化导向工程。全面加强人口文化宣传环境建设,因地制宜,优化布局,确保实现“一地一品”。
5.优生促进工程。全面加强服务站所规范化、标准化、形象化建设,大力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做好高危人群出生缺陷的干预工作,加强对高危目标人群生育的指导,继续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免费监测,抓好不孕不育症夫妇的摸底、建档、诊断和转诊工作。
七、基本住房建设
(一)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末,按照省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0%的要求,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目标需求达到5311户。截止2013年已开工建设6524户,超额完成目标需求1213户,我县还将规划2014年、2015年新增保障房3977户,新增住房面积达19.89万平方米,发放住房货币补贴1820户。“十二五”期末住房保障总覆盖面将达到46%。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年度指引
经济适用房&&(套)
公共租赁房&&(套)
含乡镇、厂规划数
廉租房&&(套)
城市棚改(套)
林区棚改(套)
林业系统直接上报
垦区棚改(套)
农业系统直接上报
货币补贴(保障户数)
按户发放租赁补贴
注:因货币补贴每年保障家庭相差不大,所以总保障户数不能逐年累计,只能计算一次。
(二)主要标准
1.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由县民政部门会同县统计、财政、房管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2.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由县房管部门会同县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3.保障面积标准由县房管部门会同统计局根据上一年全县人均住房面积标准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4.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由县物价部门会同县房管、财政部门制定。租金标准根据县区统筹考虑当地住房市场租金水平、供应对象支付能力、租赁成本、房屋类别及所处地段等因素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合理确定,实行动态调整,每两年调整一次,并经县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三)保障政策
1.年度建设资金保障
在“十二五”期末我县住房保障安居工程规划建设的两年中,需计划投资3亿元。其中:财政预算2.11亿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0.89亿元。年度指引如下:
2014年,需计划投资1.8亿元,财政预算1.29亿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0.51亿元。2015年,需计划投资1.2亿元,财政预算0.82亿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0.38亿元。
2.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保障
规划期末,应当在土地资源节约利用的前提下,保证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供应,坚持土地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坚持把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用地与区域住房用地发展合理布局,进一步把我县的房地产市场发展重心向县城东方向转移。
“十二五”期末内,我县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总量为13.25万平方米,198.85亩。每一年度的住房用地实际供应规模,应根据年度住房实际建设规模进行调整,提出相应的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年度指引如下:
2014年,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7.94万平方米,119.15亩。2015年,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5.31万平方米,79.7亩。
3.政策措施保障
(1)建立健全我县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保障机制。为促进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未来住房建设与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规划期内,认真开展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发展的研究,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建立并完善面向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机制。
(2)保证住房用地供应,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规划期内,适度增加住房用地供应规模,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3)加强各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合理引导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规模。规划期内,为满足居民在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治安管理、休闲娱乐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应大力推进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新开发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要将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列入项目规划。
(4)加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与管理,拓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资金来源。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由县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建设。新增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建设规模、套数、户型、面积标准、装修标准,以及出售、出租、使用管理的相关办法,由县房产管理部门统一制定。住房建设资金由县人民政府纳入财政预算,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或争取上级部门补助等方式进行筹集;逐步拓宽城镇低收入家庭建设资金的多种融资方式,促进融资渠道的多元化,进一步加强建设资金监管,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管理制度。
(5)积极稳妥地开展旧城改造。为促进我县城镇房地产业结构提升和空间布局优化,改善城镇居民生活环境,拓展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供应渠道,各相关部门本着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政府主导、统筹兼顾,综合改造、分类指导的原则,逐步推进旧城改造。
八、公共文化体育
(一)主要目标
1.不断完善产业政策,大力发展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积极培育和开拓市场,加强县城、乡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设施建设,建立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共同兴办的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新格局。
2.到2015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进步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文化产品、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公共服务更加丰富,更好地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3.到2015年,群众体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城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明显加快。
(二)主要标准
1.群众文化活动确保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努力在戏剧、文学、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艺术领域创作一批精品文化,力争5年内有2-3件作品获国家级、省级奖项;积极实施“走出去”、“引进来”工程,加强对外文化和学术交流,不断提升城市文化品味。
3.广播电视宣传力争年均获10项以上市级以上奖。
4.全面完成我县93个自然村共2373户直播卫星潜在用户安装服务工作,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
(三)重点工程
1.加大文物保护力度。重点加大国保单位湖泽镇凤凰山铁矿冶炼遗址、省保单位湖泽镇尚睦邓家围垅屋等文物点的保护力度,继续做好新的文物省保单位和国保单位的申报工作,争取五年内有2-3个文物项目列入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2.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争取五年内有3-5个项目列入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其中争取1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3.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县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等软件服务功能,确保各项设施达标并合理使用。
4.实现乡镇综合文化站和行政村“农家书屋”全覆盖,健全乡(镇)、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切实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互补、运作高效的县、乡(镇)、村(社区)、户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5.实现文化资源综合利用和共建共享,通过5年努力,实现县城群众文化活动场所布局合理,80%的乡镇、街道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村村都有村民活动室,真正实现城乡文化服务一体化。
6.加快数字图书馆建设,使数字文化阵地成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平台。
7.继续加快城乡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双向化改造,实现有线电视网络由小网向大网、由模拟向数字、由单向向双向、由用户看电视向用电视转变的目标。
8.加快体育产业发展,加大体育基础设施投入,合理配套建设体育场馆及社区健身设施;建立健全体育竞赛、体育健身、体育娱乐服务体系;多措并举,承办全国、省、市各类体育竞赛活动;着力培养一批在市级以上较有影响的体育后备人才,力争在全国、省市级赛事中创佳绩。提倡全民健身、普及群众体育,增强全县人民身体素质。
九、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一)目标任务
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逐步构建城乡服务一体化、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形式多样化、服务模式本土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满意的服务要求。到2015年,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使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
(二)重点工程
1.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工程
(1)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依托42个社区康复站点全面提供功能技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建立四所示范性的社区康复站点,康复经费投入要随着财政收入增加稳步增长;普遍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实施康复救助工程,帮助80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组织供应各类用品用具5000件。
(2)实施“康复人才培养工程”。将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从业人员及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教师纳入国民教育和职业培训计划,将残疾人康复服务技术纳入卫生系统相关培训内容,每年为每个基层康复站(室)及特殊教育学校培训至少1名康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专业医疗康复、教育康复人才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稳定残疾人康复人才队伍。
(3)实施重点康复项目。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在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达不到入学条件的,救助年龄可放宽到12周岁。实施“七彩梦行动计划”(涵盖聋儿人工耳蜗、肢残儿童矫治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及脑瘫、孤独症儿童康复等项目)、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精神病防治康复等重点康复工程。
(4)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制定和实施我县残疾预防体系,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形成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监控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开展以社区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注重精神残疾预防和新生儿筛查,做好补碘、改水等工作,卫生部门要建立残疾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监测和研究。强化安全工作、劳动保护和安全措施,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宣传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与残疾预防及残疾人康复工作有关的公益宣传,普及康复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
(5)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网络,逐步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一是整合资源,在县福利院设立县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开展生活技能训练、心理疏导、安全保护等服务,组织从事简单生产劳动以及相应的文化教育和休闲娱乐活动;二是探索完善依托乡镇敬老院建设农村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机构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将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分宜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优先发展,切实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集中托养问题;三是制定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入院甄别标准、机构管理办法,逐步建立针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社会组织的资助及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加快托养专门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2.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十二五”期间,要设立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争取建立一所独立设置的综合性(视障、听障、智障三类中两类及以上组合建制学校)或单一性的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入学年龄可放宽至12岁。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等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达到录取条件的残疾考生,不得拒收。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重视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加快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
十、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1.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是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承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全力确保完成。
2.发改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和协调的作用,会同县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统筹社会事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要公共资源配置,通过有效整合公共服务资源,统筹建设基础综合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共建共享,共同构建适应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二)加大财政投入
1.保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和政府财力的增长相适应,建立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县乡两级财政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
2.理顺和规范县乡财政分配关系,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体制。保障乡镇机关和教师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基层政权组织正常运转;加大对经济薄弱乡镇的扶持力度,保障基层政府有相应的财力履行其基本职能;采取切实可行的激励措施,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进一步做好“乡财县管”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
3.完善公共财政预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首先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以推进部门综合预算为重点,细化支出项目,规范报批程序,切实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将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其次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推广公务卡改革,建立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长效机制。再次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机制,规范操作程序。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程序,提高效率,节约财政资金。最后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加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力度,提高财政支出的均衡性。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各项民生工程支出、确保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需要;同时压缩一般行政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创新供给方式
1.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要求,加快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
2.鼓励多元供给。法律未明确禁止的基本公共服务原则上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政府重点实施有效监管,机构要严格自律,社会要加强监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民办机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和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
3.深化体制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强化公益性质,加强政府投入、资源保障和监督管理。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事业单位真正转变为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和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建立“养事不养人”的运行机制,配套推进财政供养、国有资产管理、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和机构编制改革。
4.激发社会活力。扩大社会公众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决策及运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和反馈机制,增加决策透明度。
(四)加强问责监督
1.县发改局要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以开展全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综合分析评价为重要手段,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案,牵头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并向县政府提交评估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2.县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要开展本行业和本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监测评价,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调查。鼓励多方参与评估,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
3.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问责机制,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考核在政府和干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健全基本公共服务预算公开机制,增强预算透明度。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和专项拨款使用绩效的审计、监管。建立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质量追溯制度,对学校、医院、福利机构、保障性住房等建筑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政工科,县法院、
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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