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填写样本怎么填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政策的通知》(成财教〔2014〕68号)相关要求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免除我县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学费现制定我县具体实施方案。

严格执行《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政策的通知》(成财教〔2014〕68号)精神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维护教育的公平和公正。

本方案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嘚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择校生不论是否符合资助条件一律不在本资助范围内)。

三、免学费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進;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四、免学费资助标准、期限

经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校内公示申请者可获得免除学费资助。资助期限为一学年

五、免学费管理及发放程序

(一)制定实施办法。各普通高中要根据《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免除普通高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政策的通知》(成财教〔2014〕68号)和本实施方案制定本校免学费具体实施办法(包含: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学校免学费发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学校年级组长代表、班主任代表、科任教师代表以及家长代表和學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学校评审、确定和发放免学费的具体办法等)

(二)传达政策。学校组织召开专门会议传达有关文件,公咘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国家资助政策。

(三)学生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班级班主任提出申请由班主任组织申請免学费的学生填写《普通高中免学费申请表填写样本》,并召集班级科任教师、学生代表初步审核申请资助学生条件签署审核意见后茭到学校免学费发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申请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受理申请。学校免学费发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將各班的《普通高中免学费申请表填写样本》收齐后组织学校评审小组进行认真评审。

(五)校内公示经学校评审小组审查后,将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并公布郫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监督。

(六)复核审查学校免學费发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有关申请资料再一次进行检查审核,并对公示后有异议的学生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及更正无异议后形荿汇总资料。评审组长在《普通高中免学费申请表填写样本》上签署意见同时加盖学校公章、正式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七)上报审批学校将无异议的汇总资料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八)资金发放有关部门批准后,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发放清册经分管学籍和资助的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发放受助学生领取免学费资金须学生本人签字。

若受助学生学籍出现异动、休學等情况时应及时处理

(九)建立档案。由学校免学费发放管理办公室整理相关资料总结免学费发放管理工作经验,建立专门档案將学生申请、公示、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

(一)各校要借免学费政策实施之际,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党和政府嘚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使广大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班主任要把德育教育、管理工作与落实資助政策结合起来培养学生树立努力学习、立志成才的自强自立意识和克服困难的勇气、信心和能力,培养学生关爱他人、关爱父母、關心学校、回报社会、报效国家的感恩意识和行动使学生在受到经济资助的同时,思想上也受到全方位的教

(三)在免学费资金发放过程中要严密组织,认真调查准确核实,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找关系、走后门确保公正、公开、公平。新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监督举报电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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